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車位銷售策劃合同篇一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位銷售策劃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55號停車位,用于停放牌照號為: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車庫地下第55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3600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_______年07月15日至______________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注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余額。
第六條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_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車位銷售策劃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于 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后 個月止。
甲方委托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 平方米。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并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筑景觀及戶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制作、派發及發布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布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制作費:本項目的廣告制作由甲方直接與制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布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 %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確認后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購房人的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某地區)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某地區)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戶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戶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范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筑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戶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志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志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簽、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戶外應用:工地圍墻、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折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范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戶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后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 名、策劃 名、文案 名、平面設計 名、現場主管 名、文檔管理專員 名、置業顧問 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并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 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 ”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 ( %)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幣 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后,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并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于合同總額的 %)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 層商鋪)的 %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鉤: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 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后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后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2、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 %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 %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 %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 %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 %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 %
(四) 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 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戶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 %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復計算該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劃代理傭金)。
三、溢價款(不含 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于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 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后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準確認,并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復。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復,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并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筑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布、制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布及廣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 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占、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托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托期限完結前 天內決定。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8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車位銷售策劃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
本停車位位于x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x停車位。
1、租賃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賃期限為x年,年。
2、雙方協定租金及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按x個月為一期支付。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車位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車位或另行轉租。
甲乙雙方提出提前解除協議均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租賃費總額5%違約賠償金。協議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對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銷售策劃合同篇五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九洲佳園5-2-2車庫產權及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車庫坐落于: ; 平方米
2、該車庫產權證號:房產證: 號,土地證: 。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庫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確保上述車庫現在及以后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收到乙方車庫轉讓金后,原九洲佳園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庫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并提供初次購買該車庫時的房產證、土地證、有效發票及合同復印件。如甲方售賣房屋,需要在房屋出售合同中明確:此房屋車庫已出售,產權及使用權已屬于乙方,后續此房屋每次出售需要明確寫明。若國家法律政策對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處理。
2、本協議該車庫轉讓價款為甲方凈得價,鑒于目前該車庫尚不能單獨辦產權證過戶至乙方名下,如將來該車庫乙方需要辦證過戶的,收到乙方通知后,甲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承擔乙方所有損失,過戶所涉及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需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交易稅等),并于辦理當日由乙方直接向相關機構繳納。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將該車庫交付給乙方。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車庫;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該車庫轉讓價款;
3、甲方應當在該車庫能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與乙方共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為乙方辦理車庫產權證。
4、甲方應確保該車庫在過戶至乙方名下前不得出現任何影響乙方權利的情況發生(包括車庫被查封、抵押的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總價20%支付違約金,如車庫溢價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應按車庫市場價格的倍賠償乙方損失。
5、確保不得有其他阻礙乙方使用車庫的情況。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該車庫轉讓價款;
2、乙方受讓該車庫后,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按期繳納各項管理費用。
1、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車庫轉讓價款或其他應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車庫轉讓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交付車庫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本協議車庫轉讓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單方解除本協議。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經乙方催告15日后甲方仍未能糾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規執行。
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
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房屋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相關通知應以書面簽收或以掛號信或以快遞寄出的方式送達。一方有證據證明該通知已按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寄出,經過以下時間后視為收到本市內2個日歷天;其他地區3個日歷天。通訊地址的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見證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