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治療自我鑒定大專,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被賦予了康復師們不斷前行、精進技術的使命。在這個專業領域中,我們掌握了康復的核心理念和最新的療法技巧,通過全面的自我鑒定,我們能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優勢和不足,并為進一步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制定出恰當的目標。這一過程不僅助力于我們更好地照顧患者,更有助于我們在行業中展現出專業素養和卓越能力。康復治療自我鑒定大專既是我們不斷成長的階梯,更是我們為患者提供最優質康復治療服務的承諾。
學校課題經費預算 專項工作經費預算方案篇一
為確保全縣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有序開展,取得實效,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見》(云政發〔2008〕69號)、《文山州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方案》(文政辦發〔2009〕123號)和《云南省財政廳印發的通知》(云財預〔2008〕361號)精神,制定××縣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xxx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建立符合我縣實際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科學、合理地劃分縣鄉政府財權和事權,調動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做大做強縣鄉財政“蛋糕”;強化鄉(鎮)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促進縣鄉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積極穩妥、簡明規范的原則。調整和完善縣、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鄉(鎮)事權和財權,從體制上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等基本支出需要,加大對鄉(鎮)的扶持力度。
(二)強化管理、注重效率的原則。強化對鄉(鎮)財政預算的管理,進一步提高管理效益和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三權不變”的原則。即維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鄉(鎮)原有的各項債權債務關系不變,鄉(鎮)在保證基本支出后結余資金首先用于安排還債。
三、改革模式
在保證鄉(鎮)對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對鄉(鎮)財政的預算編制和會計核算方式同時進行改革,把鄉(鎮)作為縣級財政的一級預算單位、鄉(鎮)財政收支全部納入縣級統一管理,統一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管理模式。
根據公共財政的總體要求,按照“財權和事權相統一”的原則,調整原有的體制框架,打破長期以來由鄉(鎮)自主核算的分散的管理模式,采取“收入整體上劃,支出分類管理”的改革辦法。
(一)執行收入上劃縣級統一管理的規定。鄉(鎮)各項收入全部上劃縣級統一管理,鄉(鎮)政府承擔協助組織收入的職責,年度稅收目標任務統一由縣級人民政府下達縣國家稅務局和縣地方稅務局組織征收,取消以鄉(鎮)為單位的收入考核辦法,對鄉(鎮)的經濟發展目標考核激勵機制由縣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以調動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
(二)支出按性質分類管理。適應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政府職能的變化,在明確劃分縣鄉政府事權的基礎上,重新確定鄉(鎮)支出的范圍。鄉(鎮)承擔的主要支出有:工資性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社會穩定支出、償債支出和村級支出等必要開支。鄉(鎮)上劃縣支出主要有:一是調整工資支出。主要指政策性增資和調整工資。二是事業發展支出。包括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分輕重緩急,經鄉(鎮)人大主席團審議后,向縣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縣財政以年初預算或專項資金的形式下達鄉(鎮)。
四、改革內容
在確保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由縣級財政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人、財、物上劃縣財政局,履行縣財政賦予的相關職能,人員管理實行以縣財政局為主、鄉(鎮)政府參與管理的“雙重”管理體制。
(一)預算縣編。鄉(鎮)根據預算定額標準和辦法編制預算,縣財政根據審核后的預算,匯總編制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經縣xxx審查批準后,由縣財政批復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報縣人民政府審定,縣xxx會審查批準。
(二)賬戶統設。除上級財政部門規定開設的專戶外,取消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銀行賬戶,由縣財政局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余額賬戶”、“專項資金專戶”、“村級資金專戶”和“收入匯繳專戶”。“零余額賬戶”用于核算鄉(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專項資金專戶”用于核算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各類專項資金;“村級資金專戶”用于核算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繼續實行“村財鄉管村用”;“收入匯繳專戶”用于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三)集中收付。稅收收入由稅務部門征收后按規定繳入縣級金庫;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金庫;預算外收入、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繳入縣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鄉(鎮)所需支出,按照批復鄉(鎮)的預算,由縣財政按進度撥付或支付。
(四)采購統辦。鄉(鎮)在年初編制支出預算時,根據統一的標準和辦法,按照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年度執行中,由鄉(鎮)根據縣財政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提出采購申請和計劃,由縣政府采購中心按政府采購程序實施統一采購,政府采購資金由縣國庫按規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據統管。鄉(鎮)使用的財政性票據,其管理權全部上收到縣財政部門,鄉(鎮)票據采取“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的管理辦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坐收坐支。未經財稅部門監制和印制的票據均視為非法票據,一律不得使用。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在積極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明確縣鄉政府的責任和義務的同時,進一步理順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明確縣鄉政府及財政部門的權利和義務,取消各職能部門要求鄉(鎮)配套資金的規定,切實減輕鄉(鎮)負擔。
(二)嚴格預算管理。認真貫徹執行預算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推進綜合預算、部門預算等預算編制的改革,細化支出預算管理,統籌安排預算內、外財力,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加強預算管理和財務監督,進一步提高鄉(鎮)財政的調控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益。預算編制實行全口徑管理,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預算執行中,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嚴格按預算支出”的原則,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三)建立鄉(鎮)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一是清理核實鄉(鎮)債權債務,鎖定歷史債務,消化存量,控制增量,采取多種措施綜合分類消化債務。二是加強債權債務管理,對鄉(鎮)債權債務實行“雙重管理”。在鄉(鎮)原有的各項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的前提下,加強縣對(鎮)債權債務的管理,取消鄉(鎮)政府的舉債權,杜絕鄉(鎮)舉借新債。三是建立鄉(鎮)償債基金。采取財政預算安排一點、鄉(鎮)預算外收支結余籌集一點的辦法,專項用于還債。
(四)建立健全鄉(鎮)經濟與社會發展目標考核體系。為避免收入上劃縣級直接管理后,鄉(鎮)政府發展經濟、培植財源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效調動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由縣人民政府制度定相應的目標考核激勵機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五)健全機構,充實業務人員。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要求,配齊各鄉(鎮)財政所人員,在西灑、興街、法斗、雞街等4個鄉(鎮)各設所長1名,會計1名,行財專管員2名,其余鄉各設所長1名,會計1名,行財專管員1名。同時,在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分別增設業務人員1名,以保證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實施步驟
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五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時進行,確保在2009年8月底完成改革工作。
學校課題經費預算 專項工作經費預算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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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常態化制度化建設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房產局機關黨委的實際,特編制2022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一、黨建工作經費的預算使用
1、召開黨內會議,黨的組織生活、主題活動等專項活動支出4萬元。
2、開展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訓教育以及黨員、常務干部學習培訓等經費3萬元。
3、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和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經費3萬元。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1萬元。
5、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1萬元。
以上五項合計:12萬元
二、經費來源
預算方案所列經費包括5個支部經費總預算,除按規定提留可使用部分黨費開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局里打報告下撥(按工資總額2%下撥)。
三、黨建經費的管理使用
1、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要從實際出發,實行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確保合理有效使用。
2、黨建工作經費的管理確定專人管理,書記審批,保證賬目清楚,票據、手續完備。
3、機關黨委定期召開會議,將經費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內容,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廣大黨員的監督。
4、黨建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違規使用黨建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為了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基層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黨群工作部的實際情況,特編制2014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第一條黨建工作經費的預算使用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5000元;
6、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10000元。
以上七項合計:開支38000元。
第二條經費來源:
今年黨建工作經費包括2個支部經費總預算,除按規定提留可使用部分黨費開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公司黨委打報告下撥。
第三條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將根據實際出發,實行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確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條黨建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由黨群工作部專人管理,書記審批,保證賬目清楚,票據、手續完備。
第五條黨委定期召開會議,將經費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內容,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廣大黨員的監督。
第六條黨建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對截留、挪用黨建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七條本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課題經費預算 專項工作經費預算方案篇三
?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建設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房產局機關黨委的實際,特編制20xx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1、召開黨內會議,黨的組織生活、主題活動等專項活動支出4萬元。
2、開展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訓教育以及黨員、常務干部學習培訓等經費3萬元。
3、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和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經費3萬元。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1萬元。
5、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1萬元。
以上五項合計:12萬元
預算方案所列經費包括5個支部經費總預算,除按規定提留可使用部分黨費開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局里打報告下撥(按工資總額2%下撥)。
1、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要從實際出發,實行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確保合理有效使用。
2、黨建工作經費的管理確定專人管理,書記審批,保證賬目清楚,票據、手續完備。
3、機關黨委定期召開會議,將經費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內容,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廣大黨員的監督。
4、黨建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違規使用黨建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學校課題經費預算 專項工作經費預算方案篇四
為保障基層黨組織工作和活動開展,增強黨組織生活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豐富性,不斷提升活動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增強黨組織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規范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學校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設立黨建工作經費項目,列入年度經費預算,用于基層黨建工作經費開支。黨委組織部依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經費管理辦法,提出年度經費預算計劃及劃撥方案。
二、使用原則
(一)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原則。學校根據基層黨組織的情況統籌安排經費。黨總支對經費的使用要與總支年度工作計劃、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及對支部的考核評價相結合,要向工作有計劃、有進展、有創新的支部傾斜。
(二)專款專用、注重實效原則。要確保經費用于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教育管理、豐富組織生活、創新黨建方式手段和服務黨員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動,切實發揮經費作用,充分體現經費使用成效。
(三)量入為出、厲行節約原則。要堅持預算先行,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設置經費使用結構,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嚴格按劃撥額度有計劃地使用好經費,確保預算按期執行。
三、經費劃撥
(一)劃撥種類及用途
1.獎勵經費
分為表彰獎勵經費和考核獎勵經費。
表彰獎勵經費:對受到校級黨內表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考核獎勵經費:每年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黨總支劃撥獎勵性工作經費,作為相關黨總支黨建基礎工作經費的補充。
2.黨建基礎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校培訓工作和各黨總支開展主題教育及實踐活動、黨建工作調研、支部書記培訓、黨員教育培訓、考核評比、黨內表彰,以及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黨建工作任務和其他與黨建相關的活動。
3.黨支部黨建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發展黨員工作,訂購有關的報刊雜志,購買學習資料等。
(二)劃撥標準
1.學校黨校培訓工作經費按照當年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規模劃撥。
2.表彰獎勵經費由黨委組織部根據黨內表彰情況提出獎勵方案。
3.考核獎勵經費主要依據考核排名,對位居前列的黨總支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4.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黨委組織部依據各總支的黨員人數進行測算,劃撥經費。
四、開支管理
(一)黨建基層工作經費的開支、報銷必須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黨建經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二)黨校培訓工作經費由學校黨校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工作支出,分為學校黨校的“教學管理支出”和分黨校的“教學實踐支出”兩部分。
1.教學管理支出
由組織部(黨校)負責人審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購買學員鑒定表、結業考試試卷、學員結業證、優秀學員榮譽證等培訓相關資料、證件等。
2.教學實踐支出
按照一定標準,根據各分黨校集合班實際參訓學員人數劃撥至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使用,由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校長作為經費使用責任人進行審批,黨委組織部(黨校)對經費使用額度進行審核登記。主要用于各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開展與培訓內容相關的主題實踐活動費用、結業考試監考費、批閱作業和試卷的勞務費等。用于勞務部分的支出不超過教學實踐支出總量的40%。
(三)劃撥至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各黨總支負責人審批,黨支部工作經費報銷時還須經黨支部書記簽字。可列支訂購報刊資料、黨建工作差旅費、購買黨內表彰獎品及開展黨員教育實踐活動,如舉辦黨員培訓班、報告會、參觀革命紀念館址、觀看愛國主義教育影視作品、實地學習先進事跡、黨建文化活動等產生的費用。不得列支勞務費和餐費。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黨總支要將當年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報黨委組織部,作為當年黨總支考核的內容之一。
五、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
學校課題經費預算 專項工作經費預算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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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基層黨組織工作和活動開展,增強黨組織生活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豐富性,不斷提升活動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增強黨組織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規范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學校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設立黨建工作經費項目,列入年度經費預算,用于基層黨建工作經費開支。黨委組織部依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經費管理辦法,提出年度經費預算計劃及劃撥方案。
二、使用原則
(一)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原則。學校根據基層黨組織的情況統籌安排經費。黨總支對經費的使用要與總支年度工作計劃、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及對支部的考核評價相結合,要向工作有計劃、有進展、有創新的支部傾斜。
(二)專款專用、注重實效原則。要確保經費用于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教育管理、豐富組織生活、創新黨建方式手段和服務黨員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動,切實發揮經費作用,充分體現經費使用成效。
(三)量入為出、厲行節約原則。要堅持預算先行,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設置經費使用結構,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嚴格按劃撥額度有計劃地使用好經費,確保預算按期執行。
三、經費劃撥
(一)劃撥種類及用途
1.獎勵經費
分為表彰獎勵經費和考核獎勵經費。
表彰獎勵經費:對受到校級黨內表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考核獎勵經費:每年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黨總支劃撥獎勵性工作經費,作為相關黨總支黨建基礎工作經費的補充。
2.黨建基礎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校培訓工作和各黨總支開展主題教育及實踐活動、黨建工作調研、支部書記培訓、黨員教育培訓、考核評比、黨內表彰,以及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黨建工作任務和其他與黨建相關的活動。
3.黨支部黨建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發展黨員工作,訂購有關的報刊雜志,購買學習資料等。
(二)劃撥標準
1.學校黨校培訓工作經費按照當年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規模劃撥。
2.表彰獎勵經費由黨委組織部根據黨內表彰情況提出獎勵方案。
3.考核獎勵經費主要依據考核排名,對位居前列的黨總支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4.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黨委組織部依據各總支的黨員人數進行測算,劃撥經費。
四、開支管理
(一)黨建基層工作經費的開支、報銷必須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黨建經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二)黨校培訓工作經費由學校黨校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工作支出,分為學校黨校的“教學管理支出”和分黨校的“教學實踐支出”兩部分。
1.教學管理支出
由組織部(黨校)負責人審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購買學員鑒定表、結業考試試卷、學員結業證、優秀學員榮譽證等培訓相關資料、證件等。
2.教學實踐支出
按照一定標準,根據各分黨校集合班實際參訓學員人數劃撥至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使用,由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校長作為經費使用責任人進行審批,黨委組織部(黨校)對經費使用額度進行審核登記。主要用于各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開展與培訓內容相關的主題實踐活動費用、結業考試監考費、批閱作業和試卷的勞務費等。用于勞務部分的支出不超過教學實踐支出總量的40%。
(三)劃撥至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各黨總支負責人審批,黨支部工作經費報銷時還須經黨支部書記簽字。可列支訂購報刊資料、黨建工作差旅費、購買黨內表彰獎品及開展黨員教育實踐活動,如舉辦黨員培訓班、報告會、參觀革命紀念館址、觀看愛國主義教育影視作品、實地學習先進事跡、黨建文化活動等產生的費用。不得列支勞務費和餐費。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黨總支要將當年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報黨委組織部,作為當年黨總支考核的內容之一。
五、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六、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