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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一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 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稱)。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歷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復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_________。
第七條 雇主的工作范圍
_________。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2 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雇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雇主的具體批準,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雇主批準。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范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布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 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后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后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雇主。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_________(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_________(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_________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函;
(c)投標書;
(d)本合同;
(f)規范和圖紙;
(g)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復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 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 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后,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并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后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雇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 向工程師提交并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說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1 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準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準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雇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并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 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雇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 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責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 雇主的風險
46.1 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范圍
48.1 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雇主免于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雇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 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 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并應在全部雇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雇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 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證據,說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并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雇主提供保險單。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雇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雇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雇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并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并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 承包商應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于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雇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61.1 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于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并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并執行工程師關于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 盡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后,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給雇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雇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雇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并且應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雇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無論何時,雇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雇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 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并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第七十條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 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并應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 費用
71.1 如果說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 若檢驗屬于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于標價的。
71.3 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說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 檢查和試驗
72.1 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制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 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制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于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 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并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復檢驗。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出雇主為進行該項重復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托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托應是有效的,并應把為上述目的委托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經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 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 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并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并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并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 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盡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并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雇主應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后,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七十三條 暫行停工
73.1 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并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于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后的28天內準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準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雇主違約,并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雇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第七十四條 工程的開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后,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盡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后,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后,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 現場占有權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占有現場各部分的范圍;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并根據合同中對于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雇主應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類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并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并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占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 竣工時間
76.1 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 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 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后,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并在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后,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于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后,工程師就復查全部情況,并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 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二
施工方: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君悅學府項目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____市金海三路和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通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圍:14、15樓樁基圖紙范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歷天數。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文件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匯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設備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稅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項目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10萬元(小寫:100000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后施工完畢后,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通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余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付余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君悅學府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后,乙方應盡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后3個日歷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并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群眾關系,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群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后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設備、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元,并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設備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匯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后,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并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并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設備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范范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當無條件____日內退場,雙方于乙方退場后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____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范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三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筑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_天。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等級。
:乙方進入現場后預付_______%,不得無故拖欠,余下的費在_______工程竣工后_______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斗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_______%賠付對方。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四
發包方(擬園林產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單位: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
聯系電話:
工程隊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場園 林綠化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園林綠化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件
二:家庭裝飾工程報價書)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詳見附件
二:園林綠化工程報價書)。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方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圖紙);
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
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 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之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4 參與工程質量和配合乙方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驗收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4.6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7分步工程驗收并簽字。
4.8負責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場地,保證施工現場上、下水道的暢通,工程竣工交驗前對現場物件及施工成品負保管責任。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潔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變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內容的價款。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3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購料,必須對材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才能施工,對甲方提供或指定購買的材料有明顯缺陷或隱患的,應辦理書面簽證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三:《質量驗收標準》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市裝飾工程質監站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進行驗收:
1.基層、水電改造基層完工;
2. 漆飾基層完工;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書面(或電話)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兩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購材料及自購物品不屬質保范圍)。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簽定地為:本市 裝飾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
第一次于開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
第二次于工程進度過半驗收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于在市場內簽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并由甲方交納1%的管理費)。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2 工程進度過半是指基層及水電改造基層完工。工程進度過半,____日之內經雙方驗收并填寫驗收單。
1.3 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決算資料,甲方接到資料后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認定,甲方應在簽字時間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2.3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7 由于乙方質量原因達不到雙方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 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附 則
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5.3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5 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5.6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五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與《建筑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定立此合同,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一條:工程名稱與地點
第二條:工程造價
決算總計人民幣: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期限質保金,壹年后無質量問題無息付清。
第四條:材料供應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 工程質量:已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2、 驗收方式:
甲、 乙雙方共同驗收,必須達到甲方要求。
第六條:工程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日完工。
第七條:包修期限: 包修期為三年。
第八條:工傷事故: 本工程所發生的所有工傷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造價師證書租賃使用期:甲方使用乙方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成功注冊之日起滿一周年止。
三、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交的材料無誤后(以建設部門公示結果為準),甲方應即時支付給乙方報酬1.2萬元(此費用包含注冊前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證件押金款)。個人所得稅由甲方繳納。
四、協議期間,如確屬必要,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注冊證書的正常使用及滿足乙方今后轉注冊的條件,如條件允許,甲方應單獨完成此項工作。乙方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協議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 乙方對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
5、 甲方對于涉及到乙方的個人信息等具有保密的義務
六、協議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
3、協議履行完畢后,完整歸還乙方注冊證書;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后方能暫時領用。
八、協議期內,所有涉及到證書使用事件,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曉,因甲方不遵照相關法規、規范等要求造成證書使用過程中出現風險,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未同乙方協商,擅自做主使用證書,造成風險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九、解除協議、續簽: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經濟利益,甲方應予同意,并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按月折算)。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則甲方應支付滿乙方當年度的證書使用費。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續簽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十、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簽第三人,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000元,守約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租賃使用期滿結束止。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七
我國建筑工程咨詢企業面臨著戰略轉型的迫切需求。那么對于建筑工程咨詢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咨詢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托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托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咨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8、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咨詢人配合)。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5、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咨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按包干單價2.50元/建筑面積平米(可復制樓棟不計算建筑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筑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2.50元/建筑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5、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 他
1、因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咨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
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字) 咨詢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住 所: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 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 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20xx 年 11 月 26 日開始實施,至 20xx 年 12 月 15 日終結。
七、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壹 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
____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注: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八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勞務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勞務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建筑工程勞務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參考。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 項目工程,因工作需要,甲乙雙方愿意就抹灰工程簽定承包協議。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特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該工程的工作范圍及工作內容:
該工程所需材料場內水平、垂直運輸,抄平放線、選磚、鋪灰、砌磚、掛線、吊直、預留預埋管線槽配合、安裝補爛。墻面清掃,落地灰處理,建渣轉運,后臺上料篩砂,洗石計量過磅,水泥袋回收,后臺及料場四周的整理。搭拆簡易操作架及運料跑道。砼墻、梁、柱等等暴模在厚1.5厘米、寬0.5平方米之內的自行梯打,對拉片處理。
1、抹灰:清理、修補、濕潤基層、墻眼堵塞、掛網、砼墻柱、甩漿、廚衛間、含2次抹灰、修補、安裝線槽、調運砂漿、清掃落地灰、分層抹灰找平、灑水濕潤、罩面壓光等。
2、外墻面粘貼面磚:清理工作面、拋漿、刮糙灰、找平抹灰;清理工作面、拋漿、刮糙灰、找平抹灰、粘貼面磚、勾縫、清潔工作面達到竣工條件。
3、外墻壓光抹灰:清理工作面、拋漿、刮糙灰、找平抹灰、壓光收面、清潔工作面。
二、工程進度要求:按照建設方下達的施工任務及計劃組織施工。
三、工程質量要求:保證洞口高度、寬度準確。抹灰厚度按照規范執行,保證抹灰觀感質量,抹灰厚度不超過15ram凸出部分的砼自行梯打,嚴格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執行,按分項工程驗證標準檢查驗收。
四、乙方自備:斗車、灰盆、灰桶、靠尺、趕枋、夾具、廣線、沖擊鉆、脫水管、安全帶、安全帽、掃把、鐵鏟等工具及合格的安全勞保用品。
五、承包單價:乙方承包工程范圍的所有費用,由基價、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單價組成。內抹綜合單價按圖計算為 元/m2,外墻面粘貼面轉綜合單價按圖計算為 元/ m2,外墻壓光抹灰綜合單價按圖計算為 元/ m(以上三項其中都包含質量單價為 元/ m2;文明施工單價/ m2;工期進度單價元/ m2;安全單價元/ m2)
六、付款方式
乙方墊資到春節前付完成量的80%,以后每月付70%,余額工程完工后半年付清,乙方在這之前可向甲方食堂借菜票,從領款金額中扣回,余額20%作為工程保證金,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勞動力保證、機具材料合理使用等。保證金等工程完后交付建設單位使用后辦理班組退場手續半年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余額,乙方工人工資由乙方自行發放,與甲方無關。
七、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提供生活設施:宿舍、食堂、水、電照明。
2、提花機具設備及材料:攪拌機、龍門吊。
3、提供現場工長管現甲方現場工長、按該項工程進度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負責進行各工種間的協調;檢查、驗收工程質量。
4、質量、安全、進度及文明施工要求:嚴格按優良工程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質量控制,嚴格按協議工期要求組織施工及檢查施工進度,嚴格按安全管理條例及文明施工十二條標準組織入場和現場監督管理。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工期、質量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
(二)乙方的職責
1、向甲方提交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保證書。
2、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質監站、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要求的優良標準。認真做好成品保護。
4、文明施工:本工程屬標準化工程,不能在樓層里大小便如果發現一次對該人員罰款1000元。在對該樓層完工后即時對樓層清掃,剩余材料轉運。按規格進行堆碼,嚴格執行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施工過程落手清,并且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樓層經常保持無剩余沙漿。否則甲方派人收撿,造成的用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并且甲方將視其情節給予處罰。
5、治安消防保證:不出治安、消防責任事故。遵紀守法和遵守施工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嚴禁打架斗毆,若有違反者,先對打架的班組雙方各處罰1000元,再交項目部解決。嚴禁各種賭博和不文明兩句,嚴禁盜竊,若有違反者除罰款所在班組人員20000元在結算方單上扣除外,并將其逐出工地,嚴重者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6、機械、設備使用: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等要愛護使用,嚴禁損壞機械、設備,如違反者將按價值1-2倍罰款。
7、材料節約:該項工程屬內外墻交叉作業,每天派專人收撿落地灰,必須2次使用。樓層元隔夜灰,無剩余材料。加強材料節約,施工過程限額使用,杜絕材料費和超耗,如產生超耗按其價值1-5倍罰款。
8、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術交底進行審查,并有義務對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術交底中不完善、不合理的,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意見,并在甲方審定修改扣嚴格執行。
9、勞動力保證:確保工程進度所必須的勞動力,特別是農忙季節,如果因勞動力不足無力完成所交的工作,甲方另請第三方進行該項工作,乙方必須對此負完全責任,除該項工作費由第三方收取外,并承擔經濟賠償,賠償金按該項工作所需費用的20%計取,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并扣發乙方在甲方的保證金。
10、辦理勞動力用工許可證、外來人的暫住證,由甲方按規定統一辦理。入場人員必須帶上身份證,無身份證嚴禁使用。
11、乙方離場人員的行李、包箱應主動交門衛檢查。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熟悉施工現場的十必須、十不準、文明施工十二條。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若有在施工中發生,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由友好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按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支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區有關規定》及公司的規定規章制度,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在確保工程質量、有效維護雙方信譽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承包范圍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合同簽訂地點:
(四)合同簽訂時間: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內容:圖紙內(水解、木糖車間室內外抹灰、樓地面、樓梯)工程 。
承包范圍:工程圖紙內所有工程(室內外抹灰、樓地面、樓梯)。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開工日期:乙方所承包的項目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要嚴格按照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進度,確保工程工期,如期完工。
(二)如因客觀條件或其它工序影響,上述工期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簽字認可為準,但承臺以上結構必須執行工期安排。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與權力:
1、提供給乙方住宿條件。
2、提供給乙方施工的大型機械設備及較大的工具用具(如塔吊、提升架等)要安排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負責機械的調試、運轉,必須保證在生產中設施完好、安全運行。工地所用電線、電纜由甲方負責。
3、按計劃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原材料,如確因種種原因供應不足時造成停工三天內甲方應按乙方確有施工人員數量每人每天補生活費 元如果在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應按乙方現有施工人員數量每人每天補工資補貼,技工 元,小工 元。
4、借調乙方員工,甲方按實時工資支付。
5、施工前提供給乙方兩套圖紙,向乙方進行全面施工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工程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完工后,組織全面驗收評定。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現場,及時組織新的施工隊伍進場施工。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勞務作業人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不得使用未滿16周歲以下的童工,不得帶家屬及子女、社會閑散人員,到施工工地進入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其居住設施。如違反、發生傷亡事故等等,后果乙方一切自負。
2、認真執行國家、 _x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文明施工檢查標準,杜絕死亡、避免重傷。組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違章操作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因安全設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與乙方沒有任何責任)
3、現場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必備用品,安全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甲方提供。
4、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自覺接受甲方質量、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
5、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建設、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要求的結構質量標準。
6、嚴格各班組的自身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行項目部制訂的各種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并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事故的責任。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場地清并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系。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滋惹事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和一切經濟責任。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費用標準
一、 結算標準:
(一)、按工程量計算:《 年 區預算定額工程計算規則》;
(二)、按圖紙中:
2、 水解、木糖車間樓層地面按實有面積每平方米: 元
3、 水解、木糖車間樓地面按實有面積每平方米: 元
4、 水解、木糖車間樓梯按實有面積每平方米: 元
(三)、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當月28日前報給甲方所施工完的工程量,經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審核后在下月15日前付給乙方85%工程款,剩余15%待本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注:因甲方資金不到位,工人工資不能按時發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延誤等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質量標準:質量合格。
1、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檢查各房間的標高、開間尺寸,并將統計結果報甲方。
2、乙方進入施工時,所有工序(包括抹灰前墻面清理、墻面澆水、貼餅、沖筋、打底、抹灰、壓光、清掃地面、澆筑砼、樓梯踏步高度等)施工前每道工序必須報甲方驗收后方可進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貼餅、沖筋時嚴格控制房間的尺寸、方正、標高。
4、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質量監督員進行工程質量檢查,主要控制房間開間尺寸、房間標高、陰陽角方正、平直、墻面垂直平整、頂棚陰角等。
5、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認真檢查墻面及瓷磚、地面質量,對出現的裂縫、空鼓、起砂、缺楞、掉角的磚、墻面及時進行返工處理,不得有拖延現象。
6、抹灰工程因分層進行,抹灰總厚度大于40mm時,應分兩次抹灰。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墻與梁、柱結合處必須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小于100mm,防止開裂。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平整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應平整,滴水線應整齊順直,高低寬度和深度控制在9mm之內。各項目立面垂直,表面平整,陰角陽方正,分隔條直線允許偏差不超過3mm。
7、驗收標準:現行國家規范和驗收標準。如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必須返工達到標準,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體質量后果的,處以20%的罰款。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國家現行施工規范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要求施工。
9、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其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0、對達不到規定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檢驗批,必須進行返工,所發生的費用及材料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及施工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書面技術交底操作施工,對違反施工和不按技術交底施工,出現問題及重大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必須認真保護成品、半成品不受損壞及污染。
第六條 安全生產
(一)乙方工作
1、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及自治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遵守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
2、嚴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規程操作,非本工種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各種機械設備及電器設備。
3、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將特種作業人員上報甲方。
4、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定期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杜絕重傷、死亡事故。
5、乙方進入現場后要同各工種之間搞好關系,無論在生產或生活中發生矛盾時及時報告管理人員進行調解,不得爭強好勝,打架斗毆,一經發現違反者,雙方無論有理無理均處罰款5000元整。
6、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制度。
7、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竄崗,或擅自進入禁入區內。對發現有不安全的隱患要及時處理,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8、對不聽從現場指揮,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違犯操作規程,違反現場安全技術交底,所發生的一切傷亡、死亡及重大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同時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誤工期或無故停工。
9、嚴格按照項目部要求完善現場安全設施、施工作業,并接受公司(甲方)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如不符合規定,由甲方根據條例作出處罰。
第七條 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1、現場文明施工必須達到國家建筑行業標準。
2、每道工序按規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齊,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保護成品,現場內不允許流動吸煙、隨地大小便、亂扔材料。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監督檢查,做到令行禁止。
第八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款項結算后自動失效。
3、本工程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完成的情況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意通過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由當地人民法庭機構仲裁。
4、乙方應認真詳細閱讀施工圖紙,報價表中已包括施工準備,勞務、管理、利潤各項應有的費用。
5、乙方所填寫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6、因圖紙變更及其它因素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價格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層(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甲方全面實行項目法施工,推行企業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經營管理模式,經過甲乙雙方相互考察,甲方同意選定乙方為本工程的勞務作業層,乙方同意在甲方的項目管理下承擔本工程的部分勞務工程施工。
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作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勞務合作,并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進度及現場各個工種的協調,安排;甲方協調乙方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但甲方擁有對工程全過程各項事宜的決定權,同時甲方負責協調監理、承建方對工程進行監督。
四、 工程工期180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180天
五、質量標準
承包范圍內合格(質量評價好)。
乙方按照國家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施工,嚴收執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六、結算單價與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付工程總價款的70%;余款 年 月 日前付清。
結算單價:按圖紙實際建筑面積90元/平方米。
七、圖紙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施工范圍內的有關施工圖一套。
八、甲方駐現場管理層代表為:
項目經理: ;技術負責人 : ;質量員: ;安全員: ;材料員: ;
九、乙方駐現場勞務層代表為:
項目經理: 施工隊長: 技術負責人:
十、甲方工作:
甲方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投標書中承諾,組織實施工程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造價、資料、有關竣工驗收的資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向建設單位負責。
10.1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向乙方提供能滿足本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建筑材料、構配件、施工機具、并運到施工現場。
10.2統籌安排甲、乙雙方的施工設施場地和臨設及辦公用房等。
10.3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行全面管理檢驗,主要有: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防護、施工放線、計量檢測等,隨時檢查,辦理工程中間檢查隱蔽等,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改正落實,進行驗收。
10.4組織審定乙方編制的每次統計報表及材料計劃等,辦理工程撥款。
10.5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的工程聯系與協調。
10.6按施工設計要求,組織乙方進行施工現場管理落實施工進度計劃,并及時積累整理技術資料,以滿足竣工時建設單位的要求。
10.7嚴格按照iso9002標準要素及程序工作要求組織施工管理。
10.8甲方下達的變更、技術交底及有關的文件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由乙方簽收。
十一、乙方工作:
11.1嚴格服從甲方的總包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項目施工管理及現場管理等一切制度,施工中應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按規定搞好測量定位和施工放線,對甲方提出的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整改意見全面落實,不得拖延。
11.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及施工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照規范、規程組織施工生產,并按標準和規范自檢工程質量,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提交乙方施工范圍的原件技術、經濟資料,由甲方整理資料及辦理工程竣工驗收。
11.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次月施工作業進度計劃表。工程報告以及材料、構件、設備需要用量計劃,應提前七天提交甲方。
1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及地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檢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責任方負責,但雙方都有盡力施救的義務。
11.5按照施工平面規劃布置現場、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達到日照市安監站要求,所承擔的部分工程交與甲方前,負責施工范圍內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并清理好現場。
11.6服從甲方本工程項目經理部的領導和施工安排的統一指揮。
11.7乙方施工隊長和技術負責人必須常駐工地,直至工程主體驗收合格,不得無故離開工地現場,若要離開也必須向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請假,否則因此出現的一切質量安全事故后果自負。
11.8本工程主體必須保證一次性驗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驗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9乙方負責除塔吊司機、臨時用電電工以外所有主體施工過程所需人員。
11.10其中圈梁、壓頂、構造柱不在主體之中。
十二、施工進度
12.1乙方必須按工期要求及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指導。
12.2施工中甲方必須確保材料、機具和管理及時到位,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無效時,甲方可采取一切補救措施,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其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十三、質量與驗收
13.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由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事故及返工、修改,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費用。承包范圍內確保質量達到合格,若達不到按合同總價款的10% 處罰。甲乙雙方對質量有爭議時請上級部門裁決。
13.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進行檢查驗收,未經檢驗不得自行隱蔽,甲方代表應及時填寫資料報送監理和業主,組織驗收后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3.3乙方施工范圍已達到質量標準,但其他原因影響對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與乙方無關。
十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4.1甲方嚴格按照建設部一標五規范為工程施工提供完好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并滿足正常施工需要。
14.2乙方應按建設部、山東省、日照市及甲方關于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要求組織施工,施工現場文明程度要達到標準化工地 。
14.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對其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施工的檢查和監督,對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積極配合,由于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14.4甲方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書面交底,乙方應遵照執行,并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因違章操作和施工發生安全事故及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4.5施工現場內的機械、料具和非施工區域未經對方許可,嚴禁相互挪用,亂動和隨便進出。嚴格遵守甲方及業主的企業安全防范法規制度,并承擔由于違章而發生的罰款和責任處罰。嚴禁偷盜工地財、物,若發現按贓物原值5倍罰款。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臨房、用水、用電。
十五、乙方工作包括內容:
1、乙方必須協調好各工種的工序穿插,機械使用,質量控制等事宜,嚴禁在工地現場出現擾亂秩序、打架斗毆、拖延工期、破壞現場設施、偷盜搶奪等現象,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務合同。
2、對于甲方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所下發的各種質量安全隱患通知,乙方必須當日整改并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對于當日不能整改的也要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整改,乙方的各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及工地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要求進行施工,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并人證相符,對于現場因為工人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3、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零星作業所用零工,均由乙方自負。
十六、材料、設備、機具供應
16.1庫房由甲方提供,乙方領用,若丟失或認為破壞,按原價2倍賠償。
16.2本工程所需材料、機械和周轉料具全部由甲方負責,并供應至施工現場,且按乙方每階段或每月提前七天提出的用料計劃核定和供應。
16.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圖紙的鋼筋設計用量進行控制,甲方在竣工結算時,將按照施工圖紙的設計用量對乙方在施工中超過105%部分領用的鋼筋用量,甲方將按照市場價格的兩倍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4機具:機具由甲方提供,乙方領用,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若丟失或認為破壞按原價賠償。
16.5甲乙雙方結合該工程現場實際情況,所有的材料、周轉材料、機具設備進場后由乙方合理使用,如發現浪費,甲方對乙方進行處罰。所有的周轉材料進出場由甲方出車乙方出人進行周轉。
十七、爭議與違約
17.1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7.2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終止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七日通知對方,雙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工人工資2%違約責任。
十八、其他
18.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根據計劃進度要求提前七天向甲方申報,各種材料名稱、規格、數量使用計劃,經甲方審核后按乙方要求時間供到現場。工程所用模板以鋼模板為主。
18.2如材料規格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因供料不及時影響工程進度,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費用。
18.3甲乙雙方所有經濟行政關系往來,一律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及時辦理簽證。
18.4乙方必須做好治安防范和宿舍區域保衛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全面施工協調管理工作。
18.5若發生協調配合服務于建設單位或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內容,在施工中服從甲方協調,其協調配合服務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于分包方商定辦理簽證。
18.6本施工合同條款與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附加條款:
1、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扣合同價款的10%0。
2、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明顯延誤跡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就有關損失進行索賠。
二十、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工結算辦理完畢并付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灑水車報價篇九
以下是關于一篇《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范本》文章,內容模版齊全,由網絡搜集整理編輯,供大家借鑒。
為了提高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速度,提高經濟效益,經_________(建設主管部門)批準,_________(建設單位)對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專業工程)進行招標(公開招標由建設單位在地區或全國性報紙上刊登招標廣告,邀請招標由建設單位向有能力承擔該項工程的若干施工單位發出招標書,指定招標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提請基本建設主管部門向本地區所屬的幾個施工企業發出指令性招標書)。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征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范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_________。
六、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場勘察,說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七、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1.報名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投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招標文件發送方式:_________。
八、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和通知:
1.開標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2.評標結束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3.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_________等單位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采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
4.中標依據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是工程質量優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的標價都高于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評定結束后五日內,招標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給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本招標方承諾,本招標書一經發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鑒。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發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在招標過程中發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建設單位(招標單位)(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