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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縣房管局:
我叫___,男,漢族,出生于__年12月5日,家有5口人,住澧源鎮五里橋居委會庹學用家里,系洪家關白族鄉回龍村高峰組人,聯系電話:130_________。
我因進城務工10余年,全家租住私有房多年,由于沒有住房,特此申請公租房,請求批準為盼。
申請人:___。
20__年3月30日。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區的住房(產權人為),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此款適用除長期租賃外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房屋租金總計為元,每月為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每月為元),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此款僅適用長期租賃社會房源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第五條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數字)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元。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其它:
第十八條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簽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縣教育局領導:
我校是雙廟鎮一所較為偏遠的學校之一,學校設施落后,基礎力量薄弱,現有學生400人,學校教室緊張,3、4年級人數過多還亟待分班。
教師15人,大部分已經成家立業,辦公室緊缺,基本沒有輔助用房,教師們沒有生活與休息的地方。
教師們愛崗敬業,為此付出了很多。
為了教學,外地教師們不得不在學校附近租住價格低廉條件極其簡陋的民房居住,有的干脆在上班期間,早來晚歸,往返于學校和家里,風雨無阻,數年如一日,苦不堪言!這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教師的精力,挫傷了教師教育教學的積極性,嚴重地影響了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也導致了教師隊伍的不穩定,極大地困擾和制約了我校特色辦學的健康發展,解決教師住房問題,已然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的地步!
基于此,為了穩定教師隊伍,為在編在崗教職工中家庭離學校較遠又暫無經濟能力購置住房的教師和住房特別困難教師,滿足其臨時性住房需求。
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扎根偏遠薄弱學校的積極性與激發教師教育教學的積極性。
特決定向局領導申請公租房建設以解決教師后顧之憂。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欲使樂其業,必先安其居。
為此,司疃小學全體教師祈請縣局有關領導本著勤政為民切實為教師排憂解難的宗旨,批準此請求。
申請人:
時間: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
尊敬的xxx區領導:
本人xxx,男,現年xx歲,靠打工維持全家生計,無其他收入來源,現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現租住xxxx,住房條件十分困難。
家中兩個孩子都在上大學,女兒xx,現就讀于xxxx,兒子xx,現就讀于xx,每年昂貴的學費都是靠國家助學貸款來繳納,家中還有年逾xx歲的老母親,常年體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顧老人,妻子無職業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費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掙的錢開支,兒女雖在校作兼職掙些生活費,但是還是不夠他們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兒女每月生活費用,家中日常開支外,幾乎剩不下什么錢,生活拮據,家中無任何積蓄。常年都是靠租住解決住房問題,屬于無房戶,在查看xx縣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后,發現本人符合申請條件,為解決全家人十分困難的住房問題,在此特別向政府申請廉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居委會能給予準許,解決申請人的住房實際困難,特此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___區領導:
本人___,男,現年__歲,靠打工維持全家生計,無其他收入來源,現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現租住____,住房條件十分困難。家中兩個孩子都在上大學,女兒__,現就讀于____,兒子__,現就讀于__,每年昂貴的學費都是靠國家助學貸款來繳納,家中還有年逾__歲的老母親,常年體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顧老人,妻子無職業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費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掙的錢開支,兒女雖在校作兼職掙些生活費,但是還是不夠他們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兒女每月生活費用,家中日常開支外,幾乎剩不下什么錢,生活拮據,家中無任何積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決住房問題,屬于無房戶,在查看__縣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后,發現本人符合申請條件,為解決全家人十分困難的。住房問題,在此特別向政府申請公租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居委會能給予準許,解決申請人的住房實際困難,特此感謝!此致敬禮!
申請人:
日期: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本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下列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位置: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戶型為__________。
設施:該物業裝修簡單,附屬固定設施包括廚柜、洗手盆、衛生間、暖氣片、插座等相關配套家具電器。詳見附表。
第二條房屋的使用。
該物業租賃給________________。
避免其他糾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乙方應保證其不會被用于從事傳銷、集會等非法活動。如有違反,作為違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租金和押金。
支付人民幣元整,即(人民幣1000元整),由甲方匯出,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租賃期內,如遇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
2、乙方應支付保證金人民幣20xx元整,即人民幣0元整,并保證房屋內的設施、電器、家具不被損壞。保證金由甲方在合同結束及租賃期內水、電、燃料等相關費用結清后返還給乙方,保證金不得因其他原因扣除。
第五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租賃物提供給乙方。乙方應獲得一把房屋鑰匙、一把門禁鑰匙和一張燃氣卡。請妥善保管,租賃期滿后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的產權承諾。
甲方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應在出租房屋前完成抵押、抵押、債務、稅費和租金。租賃后如有上述未盡事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項維護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每月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2、租賃期內,正常房屋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日常房屋維護由乙方負責、、
3、租賃期內,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如人為污染、房屋墻體、門窗、門鎖等配套設施損壞)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
4、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社區的有關規定,承擔一切責任,服從甲方對消防安全、一三包、綜合治理、安全保障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房屋結構裝修變更協議。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影響房屋結構的設備,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負責投資。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支付甲方恢復工程的費用。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2、煤氣費3、電話費4、有線電視收費5、網絡收費6、取暖費7、物業費。
租賃期內,如政府有關部門收取本合同未列明的與房屋使用有關的費用,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乙方要求續租的,應提前2月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合同到期前1個月內正式回復乙方。如果乙方同意繼續租賃,租賃合同應續簽。
2、租賃期滿后,乙方必須按時搬出自己帶的所有物品,并打掃房間。搬遷后如有剩余,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租賃期滿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的,應雙倍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起訴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租賃期滿后,乙方應自行結算租賃期內乙方需要支付的所有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甲方所需費用的兩倍。
第十一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轉租租賃房屋的;
2、擅自轉讓、出借、調換租賃房屋的;
3、擅自拆除、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1個月;
5、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出租房屋的;
7、故意損壞房屋內相關配套設施、家具和電器。
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及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如因違約提出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整。
2、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情況,甲方不得不終止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不會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租賃期內,除上述第二條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整。
4、租賃期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本合同在終止合同簽訂前仍然有效。
5、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按每延遲一天向乙方收取租金10%的滯納金。
第十三條其他。
如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租賃房屋,當日時間為:電表號__________水表號__________天然氣表號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白處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爭端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提交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數量。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日期: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第一條為了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有效緩解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壓力,實現和諧人居的目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申請審核、輪候配租、使用退出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政策支持或投資建設、社會投資建設的限定套型面積和按優惠租金標準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條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配租、銷售、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委托相關機構,具體負責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集中建設、回購、資產運營、租賃經營、信息建庫等工作。
市發展改革、監察、財政、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稅務及金融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工作。
區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受理、審核、公示等工作。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結合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情況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應,并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
第七條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相關機構負責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集中建設;園區、單位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自行建設;商品房建設中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政府回購。
第八條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長期租賃、商品房配建、舊房回購等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是成套住房或集體宿舍性住房。新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筑面積要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集體宿舍應當小于50平方米,并符合住房建設部相關規范標準。
(一)中央補助資金;。
(二)地方財政預算安排配套資金;。
(三)土地出讓凈收益金;。
(五)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公積金貸款;。
(六)單位自籌資金;。
(七)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第十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租售收入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租售收入專項用于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支出。
經濟開發區、各工業園區以及各單位自建公共租賃住房租售收入中,屬國家及省、市政府投資部分和享受各項優惠政策減免收費部分應當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一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及其稅費的收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公共租賃住房實行“誰投資、誰所有”,投資者權益可依法轉讓。
享受政府補貼建設的園區和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的產權歸園區、單位所有,產權登記時應當注記政府補貼金額。
政府已回購的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產權歸政府所有,未回購的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第三章申請與審核。
第十三條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在本市工作滿1年以上(以勞動合同為準)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外來務工人員、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英模等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四條申請人只能申請1套公共租賃住房。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全體成員為共同申請人,推舉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為申請人代表;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政府引進特殊人才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為申請人;多人合租的(不得多于3人),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一)年滿18周歲;。
(二)有穩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寧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
(四)家庭在就業地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五)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在寧無住房的。
(六)未租住或者購買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七)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三)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四)家庭成員房產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實行“三級審核、二級公示”的申請審核原則。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區或鎮、辦事處提出申請,社區或鎮、辦事處在收到申請人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并進行公示。初審符合條件和公示無異議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區人民政府復審。
區人民政府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并進行公示。經復審符合申請條件和公示無異議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終審。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納入配租輪候庫。
第十八條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終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異議申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復核結果。
第四章輪候與配租。
第十九條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后,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會公布,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基本設施、功能等內容。
第二十條公共租賃住房實行輪候配租制度。進入輪候庫的申請人按照時限和對應戶型搖號配租,獲得配租的發放配租確認通知書,未獲得配租的進入下一輪搖號配租。
第二十一條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采取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配租房屋,搖號過程和搖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三條符合享受廉租住房家庭、危房家庭、城市重大項目拆遷安置戶、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英模等,可以優先安排公共租賃住房。
第二十四條獲得配租資格的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可抗力外,視為自動放棄配租資格,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二)已選定公共租賃住房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
(三)已簽訂租賃合同未在30日內辦理入住手續的;。
(四)其他放棄配租資格的情形。
第五章使用與退出。
第二十五條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并將申請人的住房信用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誠信系統。
第二十六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應當與產權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西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簽訂后,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委托機構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國有資產部門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每2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應當繳納租房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6個月租金。保證金用于租賃期間房屋損壞維修,違約責任的承擔等。保證金在租賃期間不計息,租賃期滿后余額部分退還承租人。
第三十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首次承租期不超過5年。租期屆滿,經審核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原承租人可以續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
第三十一條承租人應當履行《西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規定的相關義務,按時交納租金、水、電、氣、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可以選聘或者公開招聘專業物業服務公司,物業服務價格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不得擅自改變公共租賃住房性質。
第三十四條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征得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委托機構同意。
第三十五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滿,經審查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承租人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市場價格收取租金。
第三十六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并記入公共租賃住房信譽檔案,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虛報隱瞞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等情況的;。
(二)違規出售、轉租、出借,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在承租房屋居住的;。
(四)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未交納房屋租金的;。
(七)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取消租賃資格的決定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經紀服務。
第四十條承租人購買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
購買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住房的,政府可按原價優先回購;購買住房滿5年,辦理相關手續,取得完全產權后,方可上市交易。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建設單位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用于其他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相關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履行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維修養護義務的;。
(三)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以及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的。
第四十三條承租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并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規定代理公共租賃住房轉讓、出租或者轉租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每套房屋1萬元的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處以每套房屋3萬元的罰款,并記入信譽檔案。
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市轄縣、園區、單位自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也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西寧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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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范文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長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綠園區西環城路5555號聯系電話:81810689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固定電話:手機:工作單位:委托代理人:
住址:
身份證號:固定電話:手機:工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于寬城區首山逸居小區棟單元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戶型室廳。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為12個月,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元)。
第四條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第五條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3、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政府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采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公共租賃住房長期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區的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
房屋租金總計為元,每月為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
第五條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元。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其它:
第十八條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甲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_乙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_。
公共租賃住房合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于寬城區首山逸居小區棟單元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戶型室廳。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為12個月,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元)。
第四條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第五條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采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9、乙方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11、乙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房屋騰退。
1、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騰空該房屋,并結清租金、物業費、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將房屋及附屬設施按原樣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計收租金。
3、乙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房屋。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可從其租賃保證金中直接劃扣。
2、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車輛停放費等費用。
3、乙方行為致甲方負責的物業公共區域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時間計算。
6、房屋設施設備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7、甲方可以委托運營單位對該房屋進行管理,代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委托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市(州)?縣(市、區)。
合同編號:
承租人: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代理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出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日常聯系地址和電話:
代理人:
職務:
具體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人資格。
本合同出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一)出租人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二)出租人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法委托(授權)的管理機構,被委托(授權)單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義與承租人訂立本合同。
被委托(授權)單位名稱:
委托(授權)依據:
第二條承租人資格。
本合同承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二)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
(三)進城務工住房困難人員。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住房)坐落于?【縣、市、區】?【大道】【路】【街】?號?【小區】?【幢】【號樓】?單元?層?號,房屋結構為?,戶型為?室?廳?廚?衛,朝向為?。該住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二)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該附件作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該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返還該住房時的完整驗收依據。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一)該住房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該住房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或共同居住人員居住使用。
第五條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該住房的市場租金為?元/月,承租人按市場租金的?%繳納租金,即每月?元(大寫:?)。
(二)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三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租金總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
(三)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現金支付。交款地址:
2、委托銀行代扣戶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3、銀行轉賬支付。收款單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時,一并付給出租人租房保證金?元。租賃期屆滿返還房屋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的,出租人全額退還租房保證金本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雙方約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一)與該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規定應由出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二)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的與使用承租房屋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費、物業服務費、電視電話網絡費、垃圾處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八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出租人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該住房交付承租人。本合同附件二載明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并移交該住房鑰匙為交付。
(二)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申請續租未予核準,以及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須提前返還房屋的,承租人自收到出租人返還房屋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物品返還出租人。返還房屋時,承租人應當保持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結清租金、費用等全部款項。
返還房屋后承租人遺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廢棄物處理。
第九條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維修。
本合同所稱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維護、修理、更換。
(一)租賃期間,出租人承擔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下列項目的維修: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房屋基礎、墻體、柱、梁、樓地板、天棚等構件;。
3、相關規定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的項目;。
4、依法由維修資金開支的維修科目;。
5、?。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下列項目的維修:
1、房屋門窗的玻璃及門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戶水表后的水管、水龍頭、洗滌盆、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戶電表后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的房屋構件、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等;。
5、?。
(三)應當由第三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聯系維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聯系維修。
(四)承租人負責維修的項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選擇維修人,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房屋所在小區及房屋對維修的項目在規格、尺寸、材料、工藝等方面有統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維修。
(五)出租人因維修影響承租人居住的,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六)出租人對該住房進行檢查或維修,承租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該住房未及時檢查、維修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損失,造成自己損失的自行承擔,造成對方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
第十條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應安全、合理地使用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因使用不當、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導致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1、擅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竊電;。
2、擅自改裝室內給排水、燃氣管線;。
3、在房屋內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4、在房屋內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載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二)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施和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承租人需要對房屋進行改善,包括但不限于裝飾裝修、更換門窗、加裝防護欄,在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返還房屋時,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補償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費用。
承租人未經書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還房屋時拆除改善部分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三)?。
因實施城鄉規劃、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該住房的,應對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選擇住房繼續承租,雙方訂立變更協議。
(一)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的,本合同終止。承租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并返還租賃房屋。隱瞞不報或拒絕返還租賃房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死亡的,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該住房,租賃期限為本合同剩余租賃期限。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后需要繼續租賃的,提前3個月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實物配租續租申請。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
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義務,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
3、?。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狀況,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的;。
2、轉借、轉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擅自調換承租房屋的;。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在承租房屋內居住的;。
6、逾期3個月未支付租金的;。
7、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8、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損壞、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9、?。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承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一)因房屋權屬爭議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三)?。
出租人延遲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出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一)違反使用、維修、返還等約定義務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三)?。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逾期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自約定返還房屋之日起,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并按同期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房屋的強制收回。
承租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應當返還房屋而拒不返還的,出租人可報請有關部門強制收回,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相關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份,承租人?份,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出租人(簽章):
代理人:
承租人(簽章):
代理人:
訂立時間:?年?月?日。
訂立地點:
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
合同范本。
希望大家喜歡!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本市區路村棟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該房屋是甲方通過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承擔。
第五條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代為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檔案;。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
通知書。
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四)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托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________區____________的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
房屋租金總計為________元,每月為________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
第五條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____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________元。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第十八條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
甲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乙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
公共租賃住房公告
為切實解決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我市20xx年公共租賃住房將進入申請登記階段。現將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時間:
20xx年5月3日開始。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城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無房產轉讓行為;。
4、單身人士申請需年齡滿30周歲且符合上述1-3條;。
5、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
6、規定的其他條件。
7、城區低保、特困職工等無房家庭優先配租,須提供相關證件。
(二)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
1、新就業人員自大中專院校畢業不滿五年;。
2、持有就業地城鎮戶籍,或取得暫住證(居住證)滿三年;。
3、勞動關系穩定,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
5、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在就業地無房產轉讓行為;。
6、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自行從泰興市房產管理局網站“表格下載”區域用a4紙下載表格,并按要求填寫。城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戶口所屬社區提交相關材料;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交所在單位審查,由所在單位匯總,并附申請人員組合租賃的安置方案及單位擔保函報泰興市房管局。
查詢網站:
xx市房產管理局。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本市區路村棟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該房屋是甲方通過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承擔。
第五條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代為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檔案;。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第十七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