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應該明確規定合作伙伴之間的權益和分配方式,以避免未來發生糾紛。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運輸合同的范文,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約定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愿、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婚后能夠共同使用,但歸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為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職責。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財產清單:(略)。
甲方: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中的約定效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往往約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管轄地,實踐中真正發生了勞動爭議,勞動者選擇其他有管轄權地仲裁時,用人單位提出異議,勞動仲裁并非全部移送處理。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勞動爭議案件能否約定管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僅通過相關法律條款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用人單位注冊地、用人單位經營地可以管轄,那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在勞動合同履行地、用人單位注冊地、用人單位經營地三地之間選擇一個進行約定實踐中存在一定的分歧,有必要在理論上作進一步的探討。
一種觀點認為:第一,勞動糾紛是民事糾紛,約定管轄是民事主體自由處分民事權利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不應干涉;第二,勞動合同是民事合同,自然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約定管轄的規定;第三,約定管轄對當事人的利益并沒有實際損害,其實體權利仍受到約定管轄的仲裁機構及法院的保護;第四,勞部發[1995]209號《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復函》明確了勞動合同可以約定管轄。
另一種觀點認為:首先,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中的仲裁條款是用人單位的單方意思表示,不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其次,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均沒有約定管轄的規定,如認定約定管轄有效則限制和損害了勞動者依法選擇仲裁機構和法院的權利;最后,勞部發[1995]209號復函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仲裁管轄的缺陷,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作出了對勞動者有利的解釋,而本案適用該復函的規定則與該復函的解釋目的相違背,不應予以適用。
筆者認為:首先,勞動爭議案件在理論原則上不適用約定管轄的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約定管轄沒有法律依據;其次,雙方約定管轄的條款系格式條款,不能真實反映雙方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的意思表示;第三,約定管轄將會限制勞動者的訴權,特別是現階段,三地分離現象普遍存在,若勞動爭議允許約定管轄,將與立法目的相背離。
判斷勞動爭議案件能否由雙方約定管轄,在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的具體規定情況下,應從約定管轄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結合勞動爭議案件的審判實踐進行分析判斷。
一、民事訴訟法約定管轄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
(一)開具發票約定因違反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本案中雙方約定,普陀公司6300萬元收入,由武漢公司向受讓人開具發票。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當履行開具發票、申報納稅的法定義務,如果其違反規定,將開具發票、申報納稅的義務以協議方式轉讓給他人,則一律無效。在本案中,普陀公司作為納稅義務人,應當按規定向受讓人開具6300萬元發票,并申報納稅,而其卻以協議的形式轉讓給武漢公司,其行為已經違反了稅收征管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無效。
所以,普陀公司與武漢公司之間關于開具發票的約定是無效的,自始至終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承擔稅款的約定合法有效
雖然我國稅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規禁止納稅義務人將必須由其承擔的申報納稅、開具發票等義務以協議或其他方式轉移給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但并未禁止納稅義務人與合同相對人或第三人約定由合同相對人或第三人承擔稅款,即對于實際是誰繳納的稅款并未作出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
此種觀點得到了《合同法》解釋(二)的支持。根據該解釋,對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情形,作了限制解釋,將“強制性規范”限制解釋為效力性強制規定,即必須是以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哪些行為屬于無效,其目的是從嚴掌握合同無效情形,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不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就應當認定約定有效,應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利和義務。況且,只要納稅義務人能夠按時足額交稅,稅款究竟由誰承擔并不會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因此,以協議的方式對稅款承擔作出約定是合法有效的。當然,根據規定,合同部分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有效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即開具發票約定的無效,不影響稅款約定的效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交易雙方對稅款負擔的約定只在當事人之間具有約束力,對稅務機關沒有任何拘束力。對稅務機關而言,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履行義務,其作為納稅義務人主體資格是不能改變的,但相對人或第三人可以納稅義務人名義支付應納稅款,或在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后向其支付稅款,此時納稅義務人并不因此而喪失納稅義務人資格,承擔稅款之人也不會轉化為納稅義務人。
根據《合同法》規定,對于合同無效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本案中,普陀公司被加收滯納金和處以罰款是由于雙方之間存在著開具發票的約定,而開具發票的約定是無效的,對此雙方均有過錯。正是由于雙方的過錯,才出現了事實上無人向受讓人開具發票的結果,而普陀公司亦未履行申報納稅的義務,導致稅務機關要求普陀公司補交稅款,要加收滯納金和處以罰款,這對于普陀公司來說是損失,是由于雙方過錯而造成的,是本來可以避免的。
據此,雙方應當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普陀公司有權依過錯原則向武漢公司主張損失賠償。
(一)律師分析
在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對稅金的約定是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該約定并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協議已依法成并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另一方有權依據該協議追究違約責任。。
(二)案件結果
最終普陀公司與武漢公司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一是普陀公司按規定繳納了稅款及滯納金和罰款;二是武漢公司按約定向普陀公司支付1310萬元;三是滯納金和罰款,由于雙方爭議較大,幾經努力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武漢公司承擔40%,即712.8萬元,其余部分由普陀公司承擔。
(三)律師提示
本案中,如果能夠及時申報納稅,則需交納的稅款只有823.125萬元,然而由于雙方之間存在開具發票的約定,結果導致普陀公司未履行申報納稅義務,被稅務機關加收滯納金和處以罰款,為此遭受損失達 1119.45萬元之多。
二是可能構成逃稅,面臨逃稅罪的刑事責任風險
根據《刑法》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構成逃稅罪,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雙方在簽訂稅費承擔協議的主觀目的是為了逃稅,則可能會面臨承擔逃稅罪刑事責任風險。
三是對合同效力認識上存在錯誤的理解
雖然說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做出任何約定,但要注意我們在在約定時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即使是約定了,也會因違反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并且還可能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法律風險和損失。
據此,根據本文的分析,如果當事人之間想通過協議的方式對稅費承擔做出約定,雖然這種約定是有效的,但在具體操作時應當注意:稅款可以約定由他人承擔,但開具發票、申報納稅的義務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來承擔,納稅義務人也應當積極履行申報納稅義務,在繳納稅款之后,根據約定向相對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益,從而避免使自己陷入行政處罰,甚至是刑事責任。
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在我國市場經濟形成過程中,人們越來越注重誠實信用并貫徹于各自的交易行為中。于是,在合同不能履行情況下,不為履行的一方便擔負起通知的義務,及時告知對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實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約定了這樣的通知義務。但是,不履行方履行了通知義務,是否就符合法律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可以免責?顯然不能一概而論。尤其由于過錯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僅履行通知義務并預約因此免除責任,不僅不能免除責任,其行為與誠實信用也有背道而馳和規避法律的嫌疑。
依誠實信用原則,交易雙方互為尊重、互為信賴。因此,在交易的不同階段,交易當事人都有對那些構成交易本質或者交易基礎的本質事實的存在或變化負有通知的義務。在締約時,有使用方法的告知義務、瑕疵告知義務、忠實告知義務等等;合同關系終了時,也有各種通知義務,如通知履行完畢等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包括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發生時,當事人也應當承擔通知的義務。凡此種種,在英美法上將其稱為“披露義務”,在大陸法上稱其為通知義務或告知義務,為附隨義務之一,它幾乎伴隨交易的全過程。不承擔上述義務,在英美,承擔侵權責任;在大陸法國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和合同責任。當然也有謂之侵權與合同責任之竟合者。
但是,通知義務并不是構成合同關系的唯一義務,合同義務非由單一義務構成,其構成可稱其為義務群;同時,一般情形下,通知義務也不是合同義務群中的核心義務,因為它不是交易的目的,交易的目的在于給付,實現利益。即:合同的核心義務在于給付,給付義務構成合同的主要義務。除給付以外,尚有保密義務、保護義務等,也包括通知義務,它們被統稱為附隨義務,它們是依據給付義務的發生、變化的需要而產生的合同其它義務。在締約階段,因契約尚未達成,交易目的未實現,即未形成合同的主要義務,因此其表現出的義務種類比較單一,多為以告知為形式的通知義務或披露義務,但也有不同于通知或披露義務的保密義務等,這些義務皆為合同的附隨義務,它們因不同締約情形而發生,而不論主次。但在合同達成后,不論其能否履行,其法律關系所蘊涵的義務就不僅為通知義務,而是合同的主要義務-給付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賣方交付其出賣物并移轉其所有權的義務,買方負有支付貨款的義務;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負有交付租賃物于承租人的義務,承租人負有支付租金的義務;而在旅游合同中,旅行社負有組織旅行團員成行的義務,旅行團員負有支付旅行費用的義務,等等。履行這些義務是合同的法律效力所在,是交易的根本目的。
因此通知義務的履行效力無論在合同的哪個階段都不能一言以蔽之即可免除其它義務,尤其主要合同義務。
它的功能主要在于促進實現主給付義務,或者在主給付義務沒有形成或不能履行時維護他方當事人人身或財產上利益。前者為通知義務的輔助功能,后者為保護功能。尤其在合同的給付義務不能履行情形下,因發生原因不同,法律對是否履行通知義務有不同要求。因可歸責一方當事人的過錯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是否履行通知義務并不構成合同責任的前提條件,因此法律無須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考察違約當事人履行通知義務與否。考察與否,違約者承擔的法律后果并無差別,都要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為繼續履行、損害賠償、采取補救措施等。旅游合同因旅行社原因履行不能的責任承擔即屬于此類情形。
然而可否在合同中預先約定因履行通知義務而免除合同主要義務?對此,各國民法首先主張,預先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合同責任的條款為無效,其理論依據為公序良俗原則。我國合同法第53條對此也做了相同的規定。其次,又普遍主張,當事人一方利用其經濟及社會地位優勢,在訂立合同時強要他方預先免除其所應負擔的過失責任,則為權利的濫用,不能以合同的方式免除。在我國合同法第40條中所規定的對格式條款的限制即是,它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上述情形為交易中的多數情形,但也有例外,即合同不履行的原因不是可歸責一方當事人的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則通知義務的有無便具有法律意義。各國民法典中雖多無明文規定,但學者多主張基于誠實信用原則,應當認為有通知義務,并在實踐中加以應用。我國合同法明文規定了這種義務,即當不可抗力發生時免除給付義務,但負有通知的義務。
總之,基于意思自治原則產生合同的主要義務-給付義務,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雙方當事人都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相關義務,包括給付義務履行發生變化的通知義務,以保證實現合同的目的及交易的根本秩序,形成平等尊重、相互信賴的良好的交易環境。
約定合同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了解,自愿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并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后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預付款的合同預付款的合同,如何約定對方后期不給開票的情況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裝修工程向乙方訂購石材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
一、合同標的。
1.1商品名稱:石頭。
1.2本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元。貨物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合同金額和價格說明見合同第二部分:合同價格。
二、產品質量標準的實施。
2.1石材的技術和質量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2石材的質量、顏色和加工質量必須符合買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業主確認的樣品要求,并符合上述技術標準。顏色應均勻,無明顯色差;石材的尺寸應滿足優質產品的要求。
三.交貨日期和批次規定
3.1合同交貨時間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后,貨物應按甲方要求的順序交貨:
3.1.1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后;
3.1.2乙方公司財務收到甲方的合同預付款;
3.1.3甲方提供不變尺寸訂單或經乙方工廠確認的加工圖的日期計算。
3.2交貨時間協議: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書面通知交貨。
四、交貨地點、運輸費用、交貨收據。
4.1乙方負責向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交貨..
4.2乙方應承擔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相關費用。
4.3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組織發貨,甲方指定人員簽收貨物并加蓋甲方項目部印章(裝箱單多頁的,每頁必須蓋章)。具體收貨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如下:
交貨地點:寶應項目部。
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聯系方式:
五、支付和結算。
5.4結算:付款結算金額為甲方實際接受的合格產品數量乘以相應的合同單價,甲方應在結算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六、到貨驗收標準。
6.5如果不合格品被接受,乙方應在驗證后七天內補充相同數量的合格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經雙方確認的實際損失。
6.6石材為天然產品,對石材顏色、圖案差異的驗收以項目業主意見為準,即最終結論為安裝驗收合格。
七、質量保證期和質量問題責任。
保修期內的質量責任: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自身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免費提供合格產品,并承擔因甲方更換石材而產生的相關措施和人工費用。
八、包裝、標記:
8.1為確保產品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要求用堅固的木箱包裝,每箱產品配有箱卡,標明箱內石材的規格、尺寸和數量。包裝箱上應標有&ldquo小心輕放。&ldquo請勿倒置&rdquo&ldquo防潮&rdquo乙方應承擔標記和包裝費用。
8.2如果產品因包裝或運輸不良而丟失或損壞,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8.3包裝時,石材相對平整,每塊石材必須標明相應的編號和規格,并按甲方圖紙加工。
九、雙方的責任。
9.1甲方承擔的責任:
9.1.1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程材料;
9.1.2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材料進場計劃。
9.2乙方承擔的責任:
9.2.2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卸貨,并與其他責任方一起檢查貨物;
9.2.3根據甲方要求,不符合驗收標準的石材應無條件更換;
9.2.5乙方負責繪制石材加工圖紙,并根據甲方的施工圖紙對石材進行編號。石材編碼應及時提供給甲方,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石材的顏色和紋理一致。
十、違約責任。
10.2乙方延期交貨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10.3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提供的交貨計劃供應石材,每批交貨的符合率和準確率必須達到100%以上。如果無法做到,應遵循以下情況:
10.3.1如果乙方交付的品種和規格不是甲方計劃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10.3.3如果乙方供貨未能滿足甲方的交貨計劃,且在5天內未到位,乙方應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乙方對該批貨物的付款相應順延。
10.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且延期付款超過一周,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該批付款千分之一的罰息。
10.5乙方不得將合同訂單分包給第三方。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就本合同中的分包貨物向乙方索賠30%的違約金,以及所有其他損失。
10.6產品質量違約責任按合同第六條執行。
10.7經雙方協商同意的延期交貨或延期付款可免除責任。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
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2.1甲方出具的加工圖紙和計劃以及乙方出具的與產品質量有關的證明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甲乙雙方應保證與本合同相關的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12.5當雙方履行本合同條款時,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動終止。
第二部分合同價格。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的石材的名稱、配置、型號、數量、單價及合同金額確定如下:
二.定價說明:
2.面積計算:按合格成品凈面積計算;
3.以上價格包括到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運輸途中的運輸費用和保險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日期:
約定合同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設備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制作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標的物所有權自貨款付清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用戶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標準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二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約定合同
本文目錄。
租賃房屋交付時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
借款合同提前收貸條款不屬于約定解除權條款。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進行強制性規定的和同無效。稅收是國家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形式授權實施的行政征收活動。征收項目、納稅義務人(或稱納稅人)、稅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一律無效。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對出租房屋獲取租金所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出租人,且營業稅的計稅基數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出租人在合同中作上述規定明顯有非法轉移納稅義務的企圖,且有非法降低計稅基數逃避納稅的嫌疑,違反了稅收征管規定,屬無效合同條款。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無效的合同條款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承擔他自己應繳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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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交付時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應當如何進行處理?
在房屋交付過程中,還存在著這樣的一種情況,即房屋租賃雙方在合同中并沒有約定租賃房屋交付標準,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時,承租人發現房屋存在著缺陷,并且該缺陷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那么該承租房屋應該如何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復或減少租金。如果該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
如果房屋在交付時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尤其對于商鋪等商業性房屋來講,將會使承租人蒙受損失。因此,當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賃合同的規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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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銀行與乙公司于xx年1月簽訂借款合同,約定乙公司向甲銀行借款1000萬元,期限為5年;乙公司應于xx年6月底前辦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否則甲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合同簽訂后,甲銀行如約出借款項,但乙公司一直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xx年3月,甲銀行將乙公司的信用等級登記為次級,并發函通知乙公司依約終止借款合同。同年5月,甲銀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償還借款本金1000萬元及相應利息。乙公司則以借款合同尚未到期、甲銀行無權解除合同為由抗辯,請求法院駁回甲銀行的訴訟請求。
本案爭議焦點為:案涉借款合同關于提前收回貸款的約定是否屬于當事人約定解除權的條款。
第一種觀點認為,提前收回貸款會產生與行使解除權一樣的法律后果,故關于乙公司不辦妥抵押手續、甲銀行就有權提前收回貸款的條款屬于約定解除權的條款;合同解除權應及時行使,否則不利于合同關系的穩定;甲銀行享有解除權近兩年后才要求解除合同,已超出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應當駁回甲銀行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觀點認為,借款合同關于提前收回貸款的約定,不屬于當事人約定解除權的條款;在甲銀行提前收回貸款的條件成就時,其據此訴請要求借款人乙公司提前償還借款本息,法院應予支持,該訴請不以解除合同為前提。
條款定性,決定著法律思維分析的起點和方向。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審判實踐中,準確識別爭議條款是否屬于約定解除權條款,是正確適用合同解除權規定解決相關紛爭的基礎和前提,直接影響案件處理結果。
當前越來越多的金融借款合同中包含了特定情形下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的約定,該案因此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就案件處理而言,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除前述理由外,還有以下三點考慮:
1.透過合同法相關法條的表述,可以看出“提前收回貸款(借款)”與“解除合同”在邏輯關系上系不同概念。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該條款雖系針對未按約定使用借款的情形,但已可以說明“提前收回借款”與“解除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2.根據相關金融法規,甲銀行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貸款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據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3.案涉借款合同有關提前收回貸款的條款,其實也可看成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終止條件所作的約定,即相關情形出現時,甲銀行有權按照約定,通過提前收回貸款的方式終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了合同終止的七種情形,包括合同解除、債務相互抵銷、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情形等。據此,合同終止是合同解除的上位概念,不應將合同終止等同于合同解除。
約定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代理事項。
_________。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代理費用。
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c.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則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則已收的合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地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地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7.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范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乙方優先辦理,并予以收費優惠。
五、雙方責任。
1.乙方在代理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的_________工作,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3.遵守職業道德,對甲方的情況保密。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時終止。
十一、本業務約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約定合同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合同的內容應合法,且能充分保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利條款。根據合同雙方力量的對比,盡可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合同條款,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的一邊倒的合同。仔細審核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力求用語準確、清晰、避免歧義,嚴防筆誤、涂改。
一、授課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時間。
1。用工天數________天。
三、酬勞待遇。
1。每天________或每小時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具體要求。
1。家教人員需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遲到早退,樹立起教書育人典范。
2。家教人員需注意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同時處理好與家長、學生之間的關系。
3。家長、學生不得要求家教人員做與家教無關的事情。家長不得無故拖欠家教人員工資,亦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
4。家長如有正當理由需撤、換家教人員必須事先通知家教部。由家教部出面協調。
5。家教部將對家教人員的工作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協調家長、家教人員的關系。
五、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應是終局的,并且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七、合同生效及補充。
1。各方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簽字或加蓋公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各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家教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開票合同
發包方:
承包方: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內部對于裝飾裝修工程合同中的付款制度的管理,規范并統一付款程序,同時進一步提高甲乙雙方的合作質量和合作效率,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付款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對乙方開票的規定。
1、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
2、乙方在工程進行中甲方所付款項,乙方收取需開收據,于收到后____日內將發票寄/送到甲方。
二、對甲方付款的規定。
3、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費____________;。
4、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費是在裝修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結算,金額________。
5、剩余尾款___________部分,作為裝修風險金,在三個月后無工程隱患再支付。
三、其它約定:
1、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應嚴格按照與甲方確認的裝飾裝修合同保質保量的按時完工。
2、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況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須提前與甲方及時溝通,甲方可視具體情況給與幫助。
四、其他規定。
甲乙雙方應信守本協議,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起訴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仲裁。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為憑。
六、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正常合作的情況下將長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該協議必須提前1個月向對方做出書面更改通知,雙方協商修訂。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約定合同
甲方(女)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男)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
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滿。
參照相關法律中有關規定,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__方式取得。
(已付__________元,貸款__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__方式取得。
(已付__________元,貸款__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還清)
2、婚后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外幣__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外幣__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__元。
2、婚后,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購買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除非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否則該遺產或者贈送的財產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雙方對其都有處分的權利,但一方給予變賣、抵押、租賃等行為,須經另一方同意。
1、登記后,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并有節余。
5、在單項家庭消費元以上,須告知對方,并一起商定。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約定合同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準備結婚,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雙方約定對婚前以及婚后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結婚后,乙方自愿將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財產歸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動放棄婚后財產處理權,若日后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均由甲方一人處理及獲得。
三,由于乙方工作性質,甲方無法掌握,每日空床費300元。
四,丙方和丁方是此協議的見證人,以證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簽訂的該協議。
五,此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男方:
女方:
日期:
勞務開票合同簡易版
甲方:。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合同終止時間為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
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人社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人社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陜西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年月日
驗資業務約定合同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執行驗資業務約定如下:
甲方為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委托乙方對甲方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注冊資本實收情況進行審驗,并由乙方出具驗資報告。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截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出資者、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出資期限和出資幣種等進行審驗。
(一)甲方。
1、及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將所有對審驗結論產生影響的事項沒有如實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錯誤結論,從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時,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為乙方開展驗資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
3、按時足額支付驗資費用。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驗資報告無法出具的,應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費用。
(二)乙方。
1、依據《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驗資》的要求,對甲方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進行審驗,按時出具驗資報告,如實反映審驗情況。
2、在執行驗資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驗資資料保密。
甲方在本約定書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驗資資料。乙方在執行驗資業務時需要補充驗資資料的,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驗資資料后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審驗工作,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頒發的收費標準,乙方執行本次驗資業務收取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驗資業務約定書簽訂日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驗資費用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時支付。
甲方應同時承擔乙方在執行驗資業務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費、住宿費等。
乙方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一式_________份,供甲方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驗資報告只能合理地保證已驗證的甲方為注冊資本報實收情況符合國家相關法規的協議、合同、章程的要求,不應被視為是甲方驗資報告日后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驗資報告不當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業務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業務約定書自雙主簽章之日起生效。
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業務約定書中的審驗范圍、時間要求、驗資收費等事項,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上述約定事項。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約定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項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約定金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購買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平等自愿原則下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銷售標的物(位置包裝規格型號數量)為甲方所有;
乙方購買甲方的以上標的物價格多少。
付款方式:現金或者支票。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付定金___元,余款于___月___日付清。(注:_______________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償)。
交接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后提貨,
運輸方式:乙方自行承擔。
本協議自甲方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全部責任,雙方協商不成由本市仲裁機構裁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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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試用期約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對標的質量條款的約定不明時的風險。
履行期限屬合同的非必要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缺少該條款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對非必要條款未作約定的,可依照法律規定推定其內容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協商確定。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即是說,該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應當自曹某要求黃某償還借款時起算。至于利息,由于曹某、黃某之間在簽訂借款合同借條上明確約定是“無息借款”,因此在還款期限到來之前,黃某均可不支付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的規定,曹某有權要求黃某償付催告后的利息。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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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也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當然也可以不約定。而且,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的一部分。同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金、醫療金和失業金。那么,求職者首先要明白,試用期并不是一定要經歷的。即使不得不進入試用期,前提也必須是用人單位先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上是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樣簽訂的所謂“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同時“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我國的《勞動法》,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就會受到法律保護,將被等同視為具有書面的勞動合同。而且在試用期內解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還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并給予其一定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不得約定試用期。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以上法律法規是各用人單位均必須遵守的。如果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規章中,求職者發現與法律相沖突的規定,則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誰主張誰舉證根據《勞動法》第2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見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須能舉證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與勞動者勞動合同關系的前提條件是“不符合錄用條件”。但是,這個“錄用條件”必須是用人單位已經告知給勞動者的,不能“暗箱操作”、“內部控制”。否則,勞動者可以不了解該規定為由,否定用人單位的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單位未特別告知勞動者錄用條件的,也可以依招聘廣告的內容為錄用條件。對于用人單位的考核方式,沒有具體的法規來參照,所以試用期考核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完全由用人單位自己掌握。有的用人單位可能會為進入試用期的勞動者設定指導帶教人,由帶教人給新進員工安排試用期。
工作計劃。
并最終打分或寫評語;也有一些會集中安排試用期的新員工進行培訓并通過有組織的筆試或日常績效評估等方式對試用期的勞動者進行考核;還有的用人單位會綜合新員工的指導人的評估及所在部門的績效評估以及新員工的內部和外部各類客戶的綜合評價與反饋體形成最終的考核成績。對此求職者只能因地制宜個別把握。但是無論最終的考核成績是一個簡單的分數還是一個復雜的綜合考核結果或是上級或指導人的評語用人單位都有法定的義務對試用期的勞動者進行考核并應保留相應文件盡到相應的舉證義務。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單位未能舉證其主張就不能被法院所支持。一旦試用期滿后才通知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將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2、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必須及時通知勞動者,可通過各種方式,如電話等。事實上,無論是否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都有將解除文書送達勞動者的義務,只是這一義務在試用期內尤其需要注意,即必須是在法定時限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主要為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總之,試用期條款并非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它本身就是當事人雙方合意的產物,因此,試用期過后,當事人任何一方均沒有單方決定延長試用期的權利,只有履行合同的義務。試用期內未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過后,單位若再以未通過考評為由要求延長試用期,或行使試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權便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何時終止試用期,是求職者維權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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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xx年10月10日,原告付某起訴至原審法院稱,原告于xx年9月13日購買位于北京市某路36號百朗園1810號商品房并和被告某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約定被告交付房屋日期為xx年12月28日,交付地點為本契約標的物所在地。簽訂合同后,原告依照合同約定,將全部購房款1,219,735元交付被告,但被告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經原告催促后,被告帶原告驗收房屋時原告才知道購買的房屋處在管道比較集中的設備層,房屋內多處分布有管道。對此,原告認為被告故意隱瞞該商品房處于設備層這一事實,交付的房屋與樣板間很不一致,嚴重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權。
通知書。
原告也是按該通知書的時間在xx年1月2日到被告處辦理的入住手續被告認為辦完入住手續后被告的交房工作就已經完成了。被告和物業公司交接后把鑰匙交給物業公司原告應當去物業公司辦理其他驗收等相關手續原告自己沒有辦理其他驗收等相關手續不應當向被告要求賠償損失。原告所訴稱的被告故意隱瞞其購買的商品房處于設備層不是事實賣房時被告的業務員已經告知原告該房處于設備層中現在原告訴稱被告隱瞞事實沒有證據證明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內公用管道和閥門占用了房屋的一定空間,致房間內可使用空間減少,可利用高度降低,居住環境變差”沒有證據。原告認為該房最低空間只有2.31米,法院的判決是客觀的,要求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付某所購房屋處于該樓管道層客觀存在,上訴人(即原審被告)沒證據證明其已向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告知該事實,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于上訴人欲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被上訴人有權拒收房屋,在被上訴人拒收房屋期間,應視為上訴人逾期交房,原判確認上訴人違約并支付違約金是正確的。二審法院對上訴人之被上訴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間取得鑰匙系被上訴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說法不予采信。上訴人上訴稱原審法院確認“該房屋內公用管道和閥門占用了房屋的一定空間,致房間內可使用空間減少,可利用高度降低,居住環境變差”沒有證據,經二審法院實地勘察,該房屋室內部分空間吊頂后不超過2.31米,不符合民用住宅設計規范。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客觀,上訴人上訴無理。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正確,遂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漏洞與風險分析】。
本案中原告與被告之間對房屋的質量狀況并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作出特別約定,即被告所出售的房屋是設備層以及其裝修后的房屋高度都未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出賣人與買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對標的物的質量沒有特別約定,對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據此,本案中被告即開發商所出售的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但是,本案中被告即開發商所出售的該房屋室內部分空間吊頂后不超過2.31米,不符合民用住宅設計規范,因此,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商品房出賣人與買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對商品房的質量有特別約定的,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當符合特別約定;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對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否則將構成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13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立約定金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勞務開票合同簡易版
甲方:(付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介紹客戶給甲方,幫助甲方銷售商品支付給乙方勞務費事宜訂立本協議書,以共同遵守。
5、甲方根據乙方與客戶達成的價格確認后正式對外簽約,并負責合同執行等相關事宜;。
6、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私自與購貨方聯系;。
7、甲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按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勞務費。
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為人民幣(大寫金額)元。
銷售執行完畢后,或在甲方收到購貨方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應支付乙方的勞務費支付給乙方。
乙方提供稅務機關認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額勞務費發票,甲方在收到該發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的勞務費,匯款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乙雙方均應盡到足夠的保密義務,確保雙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關的條款。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內,及其持續期間內將終止履行,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履行完畢,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與客戶之間簽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勞務費,本協議失效。
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交付合同約定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的`選房號。該房屋由開發。甲方對上述選房號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1、雙方議定上述房號房屋每平米單價為________/平米,出售價格為________萬圓整。此房號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選房房號________號、房屋購買押金條、甲方已墊付預付房款________萬圓整的發票以及其他相關票據。乙方向甲方支付房號費用和甲方已經墊付的購房款拾萬圓整,共計萬圓整。乙方對上述房號和此后乙方所選房子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此后,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如出現房屋產權無法更名情況,且非甲方主觀意愿時(即所有購買房號的都無法更名),在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將該房屋無償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產生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
4、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按房屋市場價格全款支付給乙方,且退還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號費和乙方購買此房屋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房屋號費。
5、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約定購房合同
一、婚前財產范圍: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______市______區路號居民小區___號,面積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長城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_________________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