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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非遺保護條例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下文是山東省非遺保護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三)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
(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活動;。
(五)傳統體育和游藝;。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本條例所稱保護,是指對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的傳承、傳播等措施;保存,是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的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
第四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當注重其真實性、整體性、傳承性,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穩步實施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財政投入,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需要。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的領導,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協調機制,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隊伍建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衛生和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新聞出版廣電、體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旅游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
每年的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集中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展示等活動。
第八條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
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中作出顯著貢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調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現狀、傳承、傳播等情況;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對其工作領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調查。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妥善保存相關實物和資料,并予以記錄、建檔;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調查結束后六十日內,將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匯交同級文化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文化主管部門提供非物質文化遺產線索,依法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并在調查結束后將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提交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報經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批準,并在調查結束后,將。
調查報告。
以及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及時提交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
境外組織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與境內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合作進行。
第十三條對瀕臨消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搶救性措施,予以優先保護、保存。
第十四條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征得調查對象的同意,尊重其風俗習慣,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不得違法占有或者損毀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和資料。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檔案以及相關數據庫。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檔案以及相關數據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第十六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二)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三)在一定區域內世代相傳;。
(四)具有鮮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將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的項目,推薦列入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依法提交有關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某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建議。
第十八條相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其形式和內涵在兩個以上地區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時列入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由較高學術水平和良好職業道德的專家組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委員會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并區分各個領域設立專家評審小組。專家評審委員會和專家評審小組人數為五名以上單數。
對推薦或者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小組進行初評,初評意見應當經專家評審小組成員過半數通過;對初評意見,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審議,提出審議意見,審議意見應當經專家評審委員會成員過半數通過。
項目評審應當制定評審標準。評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將專家評審委員會通過、擬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間,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異議的,應當書面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進行調查,并書面告知提出異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對瀕臨消失的項目予以重點保護。
第二十三條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公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保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相應的機構和人員;。
(二)有代表性傳承人或者掌握相對完整的項目資料;。
(三)具有實施項目保護的能力和措施;。
(四)具備開展項目傳承、傳播活動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二十四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實施項目保護規劃,并按照規定報告規劃實施情況;。
(二)全面收集與項目有關的實物、資料,并登記、整理、建檔;。
(三)保護與項目有關的實物、場所和資料;。
(四)開展項目傳承、展示、展演、學術研究等活動;。
(五)培養項目傳承人。
第四章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傳播。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依法組織專家評審和公示,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認定代表性傳承人,并將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傳播活動:
(一)提供必要的傳承場所;。
(二)提供必要的經費資助;。
(三)組織開展交流、培訓等活動;。
(四)支持其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
(五)支持其開展傳承、傳播活動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七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技藝展示、傳授以及創作、研究等活動;。
(二)自主選擇、培養傳承人;。
(三)依法使用項目的實物、場所和資料等;。
(四)依法獲取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
(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第二十八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護、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技藝和有關實物、資料;。
(二)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
(四)參與有關的社會公益性活動。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單位、傳承人,在有效保護和傳承的基礎上,開發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生產性保護;鼓勵其他組織和個人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規劃,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承場所,保存和宣傳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展示、傳承場所,宣傳、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第三十一條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保護機構以及利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應當根據各自業務范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傳播活動。
第三十二條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校、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設置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建立教學和研究基地,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學校,培養、培訓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傳播和科學研究工作。
第五章文化生態保護區。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傳統文化歷史積淀深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集中、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區域設立本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
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應當尊重當地居民的意愿,并保護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避免遭受破壞。
第三十四條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申請設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對申報的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進行評審,并予以公示,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申請設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協調機制,并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納入本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生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建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所涉及的實物、場所,推動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第三十七條在文化生態保護區內從事生產建設,開展特色文化旅游和其他特色文化項目等開發經營活動,應當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規律,符合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不得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所涉及的實物、場所。
第三十八條文化生態保護區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遭受嚴重破壞,不再符合文化生態保護區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撤銷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文化生態保存完整的村、鎮,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可以命名為文化生態名村、名鎮。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法律責任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法律責任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截留、挪用、擠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經費的;。
(二)違法占有、損毀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場所和資料的;。
(三)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時損害調查對象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后,未將調查取得的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匯交同級文化主管部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本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過程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取消參評資格;已經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由公布該名錄的人民政府予以撤銷;已取得代表性傳承人資格的,由認定該資格的文化主管部門予以取消,并全額收回其獲取的補助經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不履行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保護單位資格。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規定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可以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資格,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文化生態保護區內從事生產建設或者開發經營活動時,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所涉及的實物、場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涉及的實物和場所,屬于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
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知識產權的,適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對傳統醫藥、傳統工藝美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保存,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的傳承就顯得尤為重要。
截至20xx年,我國共有昆曲、古琴藝術等26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羌年、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等3個項目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非遺保護工作計劃
2019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圍繞建設五大發展美好xx,著力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著力推進體育強市工作,著力加強文化旅游體育事業管理,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實施文化惠民工程。
堅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一是實施“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項目。我局和區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2019年xx區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方案〉的通知》(xx號),組織全區11個鄉鎮文化站和區圖書館、區文化館實施免費開放,做到服務內容明確、保障機制完善、設施利用率明顯提高。區文化館開展活動xx次,服務xx余人次;區圖書館開展活動x次,服務xx余人次;xx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xx余人次。
二是實施“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項目。我局和區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2019年xx區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xx號),安排全區141個村實施這項文化民生工程,加強文化民生工程資金統籌管理,有序推進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農家書屋開放、農村文化活動、農村體育活動等各項工作,豐富了農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完成xx場“送戲進萬村”演出任務,舉辦70場農村體育活動。
二、建設公共服務項目。
一是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項目。2019年農村公益電影放映調整出民生工程實施范圍,作為一項公益活動實施,已經完成全區xxx個村1692場農村公益電影放映任務。實施平圩鎮謝圩村固定電影放映點建設項目,省局投資項目資金8萬元,目前已經建成,等待上級驗收。
二是實施行xx區村級文化活動室項目。統籌使用項目資金xx萬元,按標準采購文化活動室器材,建成行xx區xx個村級文化活動室。
三是推進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召開了動員會,下發了《xx區文化旅游體育局關于全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行xx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鄉鎮任務分解的通知》(x文旅體〔2019〕x號),明確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主體責任。全區建成xx個村(居)綜合文化服務中心(2018年xx個,2019年xxx個),完成了建成70﹪的任務。
三、加強文化管理工作。
堅定文化自信,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
一是舉辦群眾文化活動。區委宣傳部、區文旅體局、xx區文明辦聯合舉辦xx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系列活動“xx市群眾性舞蹈大賽xx區分賽”;配合區委宣傳部開展“三下鄉”活動,為貧困戶送春聯;舉辦迎新春區機關撲克牌摜蛋比賽;xx區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主辦,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育局、區婦女聯合會和共青團xx區委承辦的2019年“六一”少兒文藝調演活動如期舉辦,選送舞蹈《xxx》參加市“六一”少兒演出并榮獲三等獎。開展文化志愿服務活動,以“百館(站)千村文化結對”活動為平臺,組織文化志愿者下基礎輔導x次,輔導群眾xx余人次。舉辦xx市首屆霹靂舞研討會,來自全省各地11支舞蹈工作室和舞蹈學校參加會議。
二是開展全民閱讀活動。組織區圖書館和全區176個農家書屋對外免費開放。組織區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及多媒體閱覽室、xx個鄉鎮電子閱覽室和田集街道4個社區(xx、xx、xx、xx)電子閱覽室免費對外開放。籌措資金x萬元,購買xx本土作家創作的《xxxxxx》和《xxx》,贈送給全區xxx個村農家書屋。籌措資金x萬元,為區圖書館新增圖書xxxx冊。舉辦“鬧元宵猜燈謎”活動和“423”世界讀書日暨2108年優秀讀者表彰活動,提升讀者參與閱讀的積極性。舉辦“xx文化講堂”,開展寫作、消防、廉政等專題講座。通過社會捐贈等形式,建成xx市第一座公益性的xx鎮“農民圖書館”。
三是加強文物和非遺保護。依法加強文物保護工作,上半年開展文物保護巡查1次,并進行了全區文物保護調研工作。加強對xx縣抗日民主政府紀念園的管理,上半年共接待愛國主義教育參觀xxxx余人次。依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利用“xxx”xx農民文體節、xx鎮豆腐文化節等傳統文化節會舉辦非遺展演。非遺項目“xx走馬燈”“泥老虎”被列入市級非遺保護名錄。
四是加強文化市場管理。著力做好行政許可工作,依據《xx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行^v^力清單》,規范權力運行,今年以來辦理行政審批3件(xx區xx姿藝術團、xx區xx藝術團、xx區xx鎮xx劇團),完成全區出版物經營2家和文化經營3家的年審工作。著力做好文化市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等工作,確保文化市場安全無事故。
三、加強旅游管理工作。
堅持推進旅游和文化深度融合,推動xx區旅游事業快速發展。
一是做好旅游職責轉隸工作。根據《******xx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x發〔2019〕x號),xx區旅游局職能并入我局,我局認真做好職責轉隸的對接工作,確保旅游工作不空擋。
二是開展旅游管理各項工作。我局積極與上級旅游行政部門對接,全面梳理全區的旅游資源,研究制定旅游工作計劃。出臺了旅游扶貧措施,助推脫貧攻堅工作。根據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部署,完善2019年旅游廁所整改資料,完成了上百度地圖標注旅游廁所的工作。積極爭取上級資金8萬元,建成xx縣抗日民主政府紀念園旅游廁所。
四、加強體育管理工作。
堅持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全面發展、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堅持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體育,著力提升群眾身邊的體育健身組織、健身設施、健身活動、健身賽事、健身指導、健身文化水平,切實推進體育強市建設。
一是做好群眾體育工作。發揮xx區體育總會及xx個鄉鎮街道分會作用,推動城鄉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發揮xx區文化體育志愿服務隊及11個鄉鎮街道分隊作用,為群眾體育健身提供志愿服務。利用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資金開展全區鄉村體育健身活動,讓人民群眾享受體育發展成果。舉辦xx區2019年xx區婦聯“三八”婦女節撲克摜蛋比賽,舉辦2019年“全民健身日”活動。舉辦xx區“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廣場舞”五項聯賽,并組織參加xx市“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廣場舞”五項聯賽,榮獲廣場舞二等獎、籃球第三名、足球第五名(乒乓球、羽毛球正在比賽)的好成績。
二是做好競技體育工作。發揮xx區籃球協會作用,開展籃球進校園工作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舉辦2019年中國小籃球聯賽xx賽區xx區分賽區比賽,來自全區u8、u10、u12組共16支小籃球隊參賽,共有3xx7人觀看了中國移動現場直播,提升了全區青少年籃球發展水平。在2019年中國小籃球聯賽xx賽區xx市總決賽中,我區兩個學校包攬3個組別冠軍,田集中心校獲得u12、u10兩個組冠軍,區實驗小學獲得u8組冠軍,這兩所學校將代表xx市參加xx省總決賽。
三是做好體育產業工作。建成8個村全民健身路徑(xx村、xx村、xx村、x村、x村、xx村、xx村、xx社區),申報社會足球場地項目3個(xx鎮xx村、xx鄉xxx村、平圩鎮文化站)。完成體育產業普查任務和體育統計工作。開展全國體育場地統計調查工作,調查確認全區體育場地總面積xx萬平方米和人均面積x平方米,在省級體育場地核查抽查中,我區是全市唯一“零誤差”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體育總局《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加強對xx區xxx游泳場的監督管理。
四、做好全區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黨的建設工作。根據區委部署要求,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提升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全面完成了黨建工作目標考核任務。
二是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堅持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組織干部職工深入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保持高度一致;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舉辦文化體育活動,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
三是做好掃黑除惡工作。我局作為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推進掃黑除惡的宣傳發動工作和線索排查工作,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
四是做好脫貧攻堅工作。在***及省、市、區都沒有安排文化扶貧項目情況下,我局積極爭取與貧困村脫貧有關的文化體育項目,助力貧困村的“雙基”建設;同時認真落實脫貧攻堅“雙包”工作,全面完成了脫貧攻堅任務。
非遺保護工作計劃
安徽省行政區域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保護、傳承傳播、利用發展等活動,成效顯著且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五)以授徒或培訓等方式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且成效顯著。
同等條件下,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和助力鄉村振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再認定為省級傳承基地。
山東省非遺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護電力設施的安全,保障電力生產和建設的正常進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電力設施是指發電、變電、調度、電力線路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已經運行和正在建設的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四條省電力工業局主管全省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市(地)、縣(市、區)供電(電業)局主管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制定電力設施保護規劃;。
(三)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的有關問題;。
(四)組織電力設施保護的培訓、宣傳和普及教育;。
(五)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電力設施的保護,貫徹預防為主、防治兼顧的方針,實行電力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應當配合電力主管部門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七條電力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規劃和規范標準興建電力設施,并加強技術、質量監督管理,搞好維護檢修,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對于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制止、檢舉揭發的權利。
第二章保護范圍。
第九條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附屬設施的保護范圍:
(一)發電、變電、調度場所內的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四)風力發電站風機、鐵塔、塔下電子箱、聯網設施;。
(五)其他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附屬設施。
第十條電力線路設施的保護范圍:
(三)電力線路上的變壓器、電容器、斷路器、刀閘、避雷器、互感器、熔斷器、計量儀表裝置、配電室(架)、箱式變電站等設施。
第十一條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為導線邊線按下列標準向外側平行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
一至十千伏五米。
三十五至一百一十千伏十米。
二百二十千伏十五米。
五百千伏二十米。
在廠礦、城鎮等人口密集地區,架空電力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的距離可略小于上述標準,但應當滿足導線在最大風偏時與建筑物保持如下安全距離:
一千伏以下一米。
一至十千伏一點五米。
三十五千伏三米。
六十六至一百一十千伏四米。
二百二十千伏五米。
五百千伏八點五米。
第十二條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
(一)地下電纜為距電纜溝、隧道、直埋電纜護板兩側各零點七五米內的區域;。
(三)海底電纜為距外側電纜兩側各兩海里(港內為兩側各一百米)內的區域。
第十三條發電、變電、調度、供電專用的輸水、輸油、供熱、沖灰管道(溝)的保護區為距管道(溝)兩側各一點五米內的區域。
第十四條電力設施周圍及沿線的鄉(鎮)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電力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組織群眾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電力主管部門應當選聘、培訓群眾護線員,開展群眾護線。
第十五條電力主管部門應當在電力線路設施易受損壞地段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的區界上,設置保護電力設施標志牌;。
(二)在架空電力線路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區段,設置垂直安全距離標志牌;。
(三)地下電纜和水底電纜鋪設后,設立永久性標志,并將電纜具體位置書面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有下列危害發電、變電、調度設施的行為:
(二)打砸、破壞輸水、輸油、供熱、沖灰管道(溝)、水井、泵站等設施;。
(四)危害電力專用鐵路、公路、橋梁、碼頭;。
(五)利用發電、變電、調度、供電場所的圍墻興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在電廠灰壩上挖掘、取土,興建建筑物、構筑物,種植農作物;。
(八)在水底沖灰管道保護區內拋錨、拖錨、炸魚、挖掘;。
(九)其他危害發電、變電、調度設施的行為。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有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一)盜拆或破壞桿塔、變壓器材,盜割電力導線,移動、損壞永久性標志或標志牌;。
(二)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向電力導線拋擲物體;。
(三)在架空電力線路兩側各三百米的區域內放風箏或其它放飛物;。
(四)擅自在電力導線上接用電器設備;。
(五)攀登桿塔或擅自在桿塔上架設電力、通信、廣播線路,安裝廣播喇叭、廣告牌;。
(六)利用桿塔、拉線作起重牽引地錨、懸掛物體、拴牲畜、攀附農作物;。
(七)在桿塔支柱間或桿塔與桿塔固定拉線之間修筑道路;。
(九)在水底電纜保護區內拋錨、拖錨、炸魚、挖掘;。
(十)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第十八條實施下列行為必須征得電力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一)遷移、拆除電力線路設施;。
(三)在距離電力設施周圍三百米范圍內從事爆破作業;。
(四)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從事起重機械施工作業;。
(七)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架設通信、廣播、電車線路及其他線路;。
(八)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拆除建筑物、構筑物,砍伐樹木;。
(九)其他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十九條除持有特種廢品收購許可證的廢品收購站、點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收購廢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出售廢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必須交驗電力主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發現盜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可疑線索,應當立即報告電力主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第二十條土地、城建、林業等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建設項目、制定造林規劃時,應當避開電力設施保護區。
第二十一條對新架設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原有樹木截干或者伐除,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架空電力線路穿過林區時,應當征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后砍伐出通道。通道寬度為擬建架空電力線路兩邊線間的距離與林區主要樹種自然生長最終高度兩倍之和。
樹木因不可抗力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電力主管部門為緊急避險,可以先行截干或者伐除,事后及時通知樹木所有人。
第二十二條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低矮樹木,必須事先征得電力主管部門同意,并保持樹木生長最終高度、寬度與導線之間能滿足下列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最大風偏時最大弧垂時。
第四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電力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哄搶、盜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行為檢舉、揭發有功的;。
(三)為保護電力設施而同自然災害作斗爭,成績突出的;。
(四)其他為維護電力設施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處罰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盜賣、非法收購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責令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前款規定的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但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依據本條例重復處罰。
第二十五條電力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由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電力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行使處罰權時,應當出示省電力主管部門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并使用其統一制發的處罰決定書;執行罰款處罰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款收據。罰沒收入全部繳同級財政。
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所管轄的電力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條例規定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費,按修復電力設施成本費加少供(發)電量損失折款計算。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心得體會
非遺文化是中國民族文化的精髓,是我們民族的寶貴財富。自從“兵團非遺保護條例”頒布以來,我深切體會到社會和政府對傳統文化遺產的認同和重視。通過閱讀該條例并參與相關保護活動,我深深感到非遺遺產保護事業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的頒布于2014年,旨在加強非遺傳承和保護工作,提高非遺遺產的傳承意識和價值,保護并發揚非遺精髓。在條例實施中,我意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僅只需要政府的倡導和投入,更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持。條例的頒布鼓勵了民間文化團體和專業非遺從業人員走進社區,在社區中開展非遺文化傳承活動,為非遺文化的傳承打下了社區層面的基礎。同時,通過管制非法收購、銷售和運輸非遺文化產品等措施來保護非遺文化的發展和傳承。
第二段:參與保護活動的意義。
非遺文化的傳承不僅需要法律政策的支持和保護,更需要人們的實際行動和參與。通過參與保護活動,我們可以直觀地感受到非遺文化的魅力和精髓,了解非遺文化的起源、發展和變遷,為非遺文化的傳承和發揚貢獻自己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參與非遺文化傳承活動可以促進社會各界的人們形成對非遺文化的認同和尊重,這對傳承非遺文化具有積極的意義。
第三段:非遺文化的特點及價值。
非遺文化是具有濃烈地地域特色和民族特點,承載了民族的歷史、文化、信仰、價值和思想。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漢族、少數民族及其他民族的文化、技藝、習俗和慣例等。非遺文化對于我們認識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于保持民族的文化傳統及其獨特性、推動文化與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四段:非遺文化的傳承面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
非遺文化傳承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缺少新的傳承人,目前非遺文化從業人員中,年齡較大的占大部分,年輕傳承人很少。這并不是年輕人沒有興趣去傳承非遺文化,而是缺少制度化、標準化和專業化的培訓機制,特別是教育、科研和傳承的體系不完善。我們應該通過加大政府的投入和支持,培養更多新的非遺文化傳承人,及時建立非遺文化知識產權體系,加強非遺文化傳承機構的管理與規范化建設,提高非遺文化評選機制和傳承成果的認定及鑒定的科學性與權威性。
第五段:科學的文化保護和傳承體系的建設。
中國非遺文化是歷經千年的傳統文化,其中蘊含了源遠流長的歷史積淀,彰顯著民族的獨特性。因此,保護非遺文化就意味著保護我們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所以,保護和傳承非遺文化需要政府、社會和民間團體的齊心協力,科學的文化保護和傳承體系的建設是非常必要和緊迫的。讓我們共同努力,推動非遺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讓非遺文化在新的時代煥發出更加璀璨的光彩,成為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結語。
回顧“兵團非遺保護條例”的頒布和執行過程,我身臨其境地感受到了非遺文化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決心從我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盡自己的微薄之力,投入到這場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事業中去。相信在國家、政府與社會的共同努力下,中華民族的非遺文化傳承與發展的大業定會更加繁榮興旺。
非遺保護工作總結
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是民族精神的結晶,保護文化遺產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鎮黨委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把非遺工作作為弘揚民族傳統文化,提升我鎮文化內涵,豐富廣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項大事來抓。切實加強領導組織人員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在調查摸底、深入走訪的基礎上做了大量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工作回顧。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20xx年x月x日,我鎮專門召開非物質文化普查工作動員會,對全鎮的普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4月x日舉辦了全鎮的普查員業務培訓班,使普查人員全面掌握普查的內容、程序、步驟和要求,并堅持統一部署、加強協調、全面展開、有序進行的指導思想開展普查。為確保普查工作穩定有序地開展,成立了以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以文化站為基礎,組成了普查工作班子,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在資金極為短缺的情況下,落實專項資金用于普查工作的經費,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專人負責、經費保障三到位。
(二)認真普查,摸清家底。
到“不漏線索、不漏村戶、不漏種類”。經過大家齊心努力,全面完成了普查調查表的填寫工作。在普查工作中,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心得體會
近年來,兵團非遺保護工作越來越受到關注。為了更好地保護和傳承兵團地區優秀的非遺文化,兵團非遺保護條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通過閱讀和學習這一條例,我深深感受到了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同時也從中獲得了不少啟示和心得體會。
第一段,介紹背景。
文化遺產的保護不僅是一項重大國策,也是文明傳承的重要任務。雖然兵團地區非遺文化瑰寶眾多,但因為種種原因,這些非遺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形勢并不樂觀。如果不能夠加強對這些非遺文化的保護和傳承,那么這些文化瑰寶有可能會在不經意間消失。
第二段,分析條例內容。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具體規定了非遺文化的定義,非遺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標準,以及非遺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方法等方面,為非遺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提供了依據和指導。條例重視內部管理,明確兵團各級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對非遺文化遺產的監測和評估,確保了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傳承性和原真性。
第三段,探討條例意義。
該條例的實施對于推進非遺文化傳承、延續和創新至關重要。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兵團對非遺文化在發展和保護方面的重視和關注。對于非遺文化傳承人,該條例還規定了保護激勵措施,提供了非物質遺產傳承人扶持資金和福利保障,將大大激勵更多非遺文化傳承人的參與。
第四段,總結體會。
文化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傳承文化也是人類對未來的承諾。通過理解和學習兵團非遺保護條例,我們可以更加深入地認識到非遺文化的重要性和保護的緊迫性。非遺文化的保護需要廣泛的社會參與和沉淀,每一個人都應該努力推進非遺文化的傳承和保護,為傳承文明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呼吁行動。
作為年輕人,我們更應該自覺投身到兵團非遺文化傳承保護的行動中,積極宣傳非遺文化,挖掘和收錄更多的非遺文化遺產,為兵團非遺文化的發展和保護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也應當更加深入地了解非遺文化的內涵和特點,增強非遺保護意識,尊重、學習、傳承非遺文化,為促進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非遺保護工作計劃
2.支持用文字與影像記錄代表性傳承人口述史,記錄其個人化的技藝信息,如代表劇(節)目、儀式規程、技藝流程等。
(二)非遺數據庫建設經費。
1.支持利用田野采集成果,整理完善非遺項目與傳承人檔案信息,建立非遺原始信息數據庫,為學術研究與宣傳普及提供資料依據。
2.支持與高校、專家廣泛聯系,全面收納社會各層面的非遺研究成果,建立非遺學術數據庫,為非遺保護、傳承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撐。
(三)非遺傳承傳播經費。
1.扶持設立非遺傳承基地、專題博物館、展示館(廳)、傳統工藝工作站等非遺傳承體驗場所。
2.支持劇(節)目整理、編導排練、人才培養、收徒傳藝、展示推廣等工作。
3.支持舉辦有利于非遺傳承傳播的各類培訓班、交流會、技能大賽及展演展示活動等。
4.支持編寫非遺鄉土教材,鼓勵開展非遺進校園活動。
(四)非遺研究出版經費。
2.支持開展非遺保護理論研究、舉辦學術研討活動、出版研究成果。
二、
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非遺保護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廳認定的非遺傳習基地(傳習所)、非遺教育傳習基地,省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均可申報。所申報的項目應為正在實施的項目,或2022年度能正式啟動且兩年內可實施完成的項目。
三、
(一)科學設計,編制項目規劃。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屬有關單位要對經費申報工作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非遺保護工作實際,參照資金申報單位執行能力,遴選操作性強,具有長遠實效的項目,指導資金申報單位科學制定績效目標和實施方案,編寫申報材料。每個項目申報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二)突出重點,確定優先項目。
要區分輕重緩急,對申報項目進行合理排序。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應優先排序:
1.急需開展搶救性保護的瀕危項目,如項目傳承鏈條幾近斷裂、傳承人年老體弱等;
2.具有較為科學完善的傳承保護年度計劃,并已著手實施,取得一定成效的項目;
3.具有重要文化價值的項目、與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契合度高的項目。
(三)規范操作,加強審核管理。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屬有關單位要對資金申報單位加強指導,按照《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審核申報經費的開支范圍,做到支出事項明確清晰、資金測算合理準確;主動與市級財政部門溝通,及時跟蹤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非遺保護補助經費不得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單位人員工資或福利、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以及其他與非遺保護傳承無關的費用支出。凡超出規定支出范圍的事項一律不得納入補助經費預算。近3年內未完成省級非遺保護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申報。
各單位遞交的申報材料要真實、合法、齊全、清晰。材料不齊不清的,不予受理。
四、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心得體會
兵團非遺保護條例是邊疆地區非遺保護的標志性事件。2019年2月17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屆一次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這一條例為新疆之外的其他省市提供了值得學習的經驗和啟示。本文將從借鑒他人的經驗、目光放遠、制度保障、文化傳承和市場化開發等五個方面,對兵團非遺保護條例進行分析,總結出對于非遺保護工作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借鑒他人的經驗。
在保護非遺方面,也許有某些地區已經有了經驗可以供學習。例如,福建漳州有一套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引和工作流程模式,這個案例為兵團非遺保護提供了重要的借鑒和啟示。漳州在非遺保護工作中,首先建立了相對獨立的非遺保護機構,同時,漳州市政府有為非遺保護提供資金保障。這樣的保障措施大大地促進了非遺文化的傳承與發展,這可以對于其他地區的非遺保護也提供方向性的借鑒。
第三段:目光放遠。
雖然兵團非遺保護的主要目標是保護、傳承民族鄉村文化,但是這一條例也應該對于文化的交流與推廣抱有積極的態度。在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方面,不同的文化之間的交流和融合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因此兵團的非遺保護也應該著眼于推廣文化、交流文化。比如,通過加強文化產業與文化旅游的融合,充分利用市場化手段,更好地將民族文化落地打造成有價值、有影響力的品牌。
第四段:制度保障。
制度保障是非遺保護工作的重要保障。兵團非遺保護條例制定立的令人滿意,同時也是其他地區可以參考借鑒的。首先,在保護人才方面,鼓勵當地文化人才對非遺文化進行深入的探究、研究與保護;其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和整理方面,全部記錄、保存和數字化整理含有文化價值的歷史資料;最后,在非遺保護基地的建設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點建設非遺體驗基地和展示館,以方便民眾的接觸和參與。
第五段:文化傳承和市場化開發。
文化的傳承涉及到人們對于民族文化的真實認知,傳承也是非常復雜的一個系統工程。如何使文化得到修復并被繼承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非遺保護工作的核心。在市場化運作方面,保護和開發民族文化旅游不斷發揚光大,對其進行市場化改革、突出文化之旅,促進全民休閑活動和生態旅游的快速發展,并為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結論。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對于全國非遺保護工作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在借鑒他人的經驗、放眼更遠、制度保障、文化傳承和市場化開發等多個方面為其他地區提供了重要的借鑒和啟示。我們應該在保護民間文化遺產時,注重加強制度保障,大力推廣學習與交流,并在市場化經營方面探尋規律和方法,進一步打造出有特色、有價值、有影響力的民族文化。通過兵團非遺保護條例這一經驗不斷積累,為我們將來的非遺保護工作提供了一個大方向。
非遺保護倡議書
朋友們: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我們勤勞、智慧的祖先,創造了瑰麗多彩、蔚為大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及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為了擔當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維護全人類文化的多樣性,我國在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同時,還主動與周邊國家合作,為跨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資源建立聯合保護的工作機制。
作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廣大民眾知識和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卓越創造力和思想情感的體現,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精神寶庫。在廣大民眾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被不斷地再創造,為我們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增強了對文化多樣性和民族創造力的尊重。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以來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多次指出,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在2015年文化遺產日(每年6月第二個星期六,2015年為6月14日)期間,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將以“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為主題,在全國所有城鄉社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讓廣大民眾更方便、近距離地了解非遺,參與保護。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共同向全國發出倡議:非遺傳承,人人參與!
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自民眾,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同時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的主體。人人參與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傳承保護。
我們相信,有您的參與,那些祖輩們唱過的歌、跳過的舞、扮過的戲、做過的手工以及傳統的民間實踐活動和高度智慧的思維方式將重放異彩,為社會發展注入強勁的活力。而您,將獲得參與非遺實踐活動的教益和快樂;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
文化傳統是一條豐沛的河,源自遠古,流向未來。關愛它、保護它,讓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的歷史責任。今天,這份責任傳遞到你我之手,為了使文化遺產與時代同行,為了實現民族復興、文化復興的共同愿望,讓我們從我做起,從今天做起,傳承非遺,弘揚傳統,美麗人生!
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
2015年5月22日
我們是來自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的學生,在暑期**實踐這一活動中,我們團隊來到了貴州,以黔東南州為主要調研地,對當地的非遺文化及其保護工作進行了初步了解。
之所以選擇貴州,是因為其濃郁的民族風情及獨特的民族文化,而這些東西大多是靠民族獨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支撐。
因此,我們希望,作為大學生的我們能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獻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貴州當地搜集了關于諸如古法造紙、吊腳樓營造技藝等資料后,結合我們所學知識,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
一、更加明確《非物質文化保護-法》中的`要求:
1、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現代科技手段,對珍貴、瀕危并具有歷史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數據庫。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的第三條,僅僅指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予以保存”,對于如何保護,僅有框架而沒有詳細的說明。在搜集關于吊腳樓營造技藝的資料時,我們得知:由于吊腳樓營造技藝代代相傳,十分復雜,且當地側重于保護現有的吊腳樓,并未真正做到對一門技藝的保護。因此,我們提出以上意見,希望能夠盡量將那些無法用文字圖紙記錄的技藝利用**手段保護起來。
2、黔東南州可以由文化部門策劃并頒布一部保護瀕臨失傳的非遺文化的保護規劃,指出工作重點,涵蓋地區特色,以**知名人士及政府部門帶頭,協民眾參與到保護工作中。
在采訪凱里市文化局非物質文化遺產辦公室的老師時,我們發現相當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總部”的文化局,僅了解關于整個黔東南州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如吊腳樓技藝、苗族錫繡等甚至沒有備案。因此,制定一個保護規劃以及整合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與知識產權的保護相結合。
為貴州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著作權、專利權或商標權,使得以原生態民族民間文化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創新具有足夠的動力和法律支持。
盡管我國知識產權工作起步較晚,普遍落后于世界發達國家,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知識產權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用。中央政府現在已經在大力倡導知識產權知識的宣揚,并倡導知識產權制度與文化工作、工業生產相結合。
我們可以加大知識產權制度宣傳力度,將非遺文化與知識產權制度相結合,研究對于保護傳統文化生態的完整性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采取動態整體性保護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知識產權制度保護非遺文化,另一方面能夠擴大我國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的宣傳。
三、糾正“重申請,輕保護”的錯誤做法。
當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其實已經變得比較熱門,但是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申報積極、包裝積極、表演積極,在真正的傳承人保護和精髓研究上卻不肯花心思、投資金。吊腳樓技藝正反應了以上的情況,盡管對于老手藝人有補貼,但是其學徒都因為太苦太累,而不愿意深入學習這門技藝。
非遺文化在過度的商業包裝中逐漸扭曲、變形,空有傳統的形式,而缺乏傳統的內涵。
四、避免過度商業化、產業化。
現在有很多人非常熱衷于申遺,可惜這種熱情并不是來自文化覺悟而只是來源于發財的欲望。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方面瀕臨絕境,一方面又是優質商業資源,需要的只是商業開發的通道。
然而,非遺地區的盲目商業化會使外來商業侵占本地民族商業,使苗寨、古鎮失去自己的特色,變得普遍化。同時也要避免旅游發展壓制了本地居民的出入以及本地民族節日的開展,這樣的商業旅游是錯誤的,大大扼殺了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以我們所到的西江千戶苗寨為例,成為著名旅游景點固然使得當地居民收入增加,同時對于傳播了如苗家吊腳樓、泥哨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成一定的產業鏈,但是,一些本地節日卻隨之消失,而迎賓酒等進苗寨的習俗也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表演,失去了韻味。
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在傳統生活方式的土壤中生存,這就注定了它不能完全以產業化的方式存活。純產業化的發展方式注重的是經濟效益,這樣的生產方式只會因為大量的生產而失去了非遺文化的民族精髓與其特色的精致之處。所以在適當對非遺文化進行產業生產的同時,也要避免過度的產業化帶來的弊端,對于景區可以進行節流等措施。
以上是我們對黔東南地區乃至貴州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作出的倡議,不足之處還請大家包涵。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希望政府與各單位能帶動民眾,加大力度行動起來,保護我們的民族文化,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請您加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行列中來!
中國網7月19日訊 2015年7月19日上午九點,浙江省瀕危戲劇守護行動暨新生代企業家志愿非遺保護基金啟動儀式在西溪濕地國家公園的蔣相公祠正式啟動。浙江省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發布《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 復興中華傳統文化》倡議書。
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和豐富文化傳統的偉大國家,擁有世界上最為豐富的文化遺產。中華文明作為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跡、民族智慧的結晶、精神和情感的記憶,是建設現代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傳統的道德理念受到沖擊,優秀的民族文化亟待搶救。
同時,我們耳聞目睹,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伴隨著老藝人的逝去,而頻頻告急;許多歷經千百年的歷史文化遺跡,在城市化進程中消失;許多有著深厚文化底蘊的傳統節日,因外來節日的沖擊而日漸式微。我們為之痛心,為之焦慮,為之憂心如焚。
今天,我們在此舉行浙江省瀕危劇種守護行動暨新生代企業家非遺保護基金啟動儀式,既是宣示我們投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堅定信心,更是表達我們新生代企業家致力于中華傳統文化復興的真摯情懷。
黨的提出了“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營造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戰略目標。新生代企業家們也一直視傳統道德為文化傳承體系的根本,視中華文化為民族精神的核心,視“美麗中國、幸福中國”為我們矢志不渝奮斗的目標。今天,我們滿懷著對祖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摯愛之情,和對復興中華傳統文化的滿腔情懷,作為一貫關注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新生代企業家的代表,我們向社會發出倡議:
(一)倡議人人從自我做起,實踐“文化自覺”。萬涓成水,匯流成河,推進中華民族的文化復興。特別是倡議廣大青年踴躍參與非遺保護事業,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文化生態,共同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二) 倡議各團體組織積極關注身邊的非遺項目,提供良好的傳承環境。讓我們企業家與政府及各民間組織共同攜起手來,盡我們所能,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積極主動配合政府不斷推動非遺事業的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三)倡議全社會關注和重建傳統的道德價值觀,打造幸福經濟和美麗文化。珍惜文化、保護文化、人人參與,人人共享。讓美麗非遺之花開遍浙江,開遍全國,人人共享。讓傳統文化造福子孫后代,生生不息。
今天,我們將從這里出發,投身于祖國的非遺保護事業,投身于中華文化的傳承事業, 投身于“美麗中國、幸福中國”的建設,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浙江省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全體會員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親愛的同學們:
中華民族擁有著悠久而豐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他們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增強,經濟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面臨著嚴峻形勢。
2015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被定為中國“文化遺產日”,旨在從全民的高度將文化遺產的薪火傳承不息。作為當代大學生,我們有責任為中國歷史文化根脈的永續發展貢獻切實的力量,為此,我們作為上海、北京、西安的大學生向全國高校的大學生發出以下倡議:
一、??????????????加強對中國“文化遺產日”的認知,關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與發展現狀,充分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成立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相關社團,在廣大師生中間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定期組織報告及演出等活動,促進老藝人與師生的交流。
三、??????????????探討高校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常態性機制,加強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學術研究,深厚國學根基,結合專業特點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田野調查及數據庫建設。
四、??????????????積極配合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參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公益活動,加大社區宣導力度,營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保護,研究探索對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并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進行動態整體性保護的方式。通過學校教育,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傳承后繼有人。
六、??????????????高校與政府及民間形成合力,認真貫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
為了我們共同的精神財富,請您加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行列中來。
2015年6月14日是我國第九個“文化遺產日”。今年文化遺產日主題為“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在全地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系列活動,讓廣大民眾更方便、近距離地了解非遺,參與保護。在此,我們向全地區發出倡議:非遺傳承,人人參與!
山南是藏民族的搖籃、藏文化的發祥地,我們勤勞、智慧的祖先,創造了瑰麗多彩、蔚為大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不斷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對列入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實施重點保護。精心組織久河卓舞、扎塘果諧等優秀非遺節目和杰德秀邦典編織技藝、澤貼爾編織技藝等優秀傳統手工技藝參與區內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展示了勤勞勇敢的山南人民戰勝高原的蓬勃氣勢和生生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黨的以來,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多次指出,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自民眾,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同時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的主體。人人參與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傳承保護。
我們相信,有您的參與,那些祖輩們唱過的歌、跳過的舞、扮過的戲、做過的手工技藝以及傳統的民間實踐活動和高度智慧的思維方式將重放異彩,為山南文化強地建設注入強勁的活力。而您,將獲得參與非遺實踐活動的教益和快樂;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
關愛文化遺產、保護文化遺產,是我們每一個雅礱兒女的歷史責任。今天,這份責任傳遞到你我之手,為了使山南文化遺產與時代同行,為了實現民族復興、文化復興的共同愿望,讓我們從我做起,從今天做起,傳承非遺,弘揚傳統,美麗人生!
山南地區文化局 山南地區文明辦
2015年6月14日
提升非遺保護意識心得體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Non-materialCulturalHeritage)是人類文明的瑰寶,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標志。然而,隨著現代化的快速發展,非遺保護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為了提升非遺保護意識,我們需要深刻認識到非遺保護的重要性,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去保護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在提升非遺保護意識過程中的心得體會。
段落一:了解非遺的意義。
非遺保護是對國家文化自信的追求,是保護人類多樣性文化的重要舉措。我開始了解非遺的意義,是以我在參觀非遺展覽時的一些經歷為原型講述的。非遺展覽讓我感受到了非遺的獨特魅力和深厚歷史底蘊,使我深刻認識到非遺保護的重要性。有一次,我參觀了一個非遺展覽,展示了各種各樣的非遺技藝。通過現場表演、展示及介紹,我不僅看到了各種稀奇古怪的人類智慧的結晶,還感受到了人們對于傳統文化的熱愛與傳承的決心。
段落二:認識到保護的重要性。
通過了解非遺的意義,我開始認識到保護非遺的重要性。非遺作為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的瑰寶,承載著歷史的記憶和與之相關的技藝、知識及傳統習俗。如果我們不采取措施去保護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它們將逐漸消失于歷史長河之中,人類文明的多樣性也將遭到極大損失。因此,非遺保護應被視為一項重要的文化責任,全社會都應該共同努力,保護和傳承非遺。
段落三:加入保護行動。
為了實踐對非遺保護的責任,我主動加入了非遺保護的行動中。我翻閱了大量的資料,了解了各個非遺項目的背景、技藝及傳承情況。然后,我選擇了一個非遺項目,參與其中并積極推廣。我成為了一個非遺愛好者,通過自己的學習與實踐,將非遺帶入到生活中,同時與學校及社區組織合作,舉辦非遺文化活動,向更多的人傳遞非遺的魅力與重要性。通過這種方式,我能夠進一步深入了解和傳承非遺傳統,同時也幫助他人認識到非遺保護的重要性。
段落四:傳承非遺的意義。
參與到非遺保護行動中,我深刻認識到了傳承非遺的重要性。非遺是人類文明的珍寶,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其價值無法估量。如果我們不積極地傳承非遺,它們將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消失。非遺的傳承需要從小培養,需要讓更多的年輕人了解和參與其中。為此,我積極開展非遺教育推廣活動,通過講座、工作坊等形式,向年輕一代傳遞非遺的知識與技藝,培養他們對非遺的興趣與熱愛,使非遺得以傳承保護。
段落五:未來的展望。
提升非遺保護意識是一項長期而持續的任務。盡管我們在提升非遺保護意識的過程中取得了一些進展,但仍需更多的努力。在未來,我們需要加大對非遺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非遺保護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同時,政府應該出臺相關政策,為非遺保護提供更多的支持與保障。只有通過廣泛的參與和合作,我們才能真正實現非遺保護的目標,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現代社會中煥發出勃勃生機。
總結:提升非遺保護意識是一項重大任務,我們需要了解非遺的意義,認識到保護的重要性,并通過行動積極參與非遺保護。傳承非遺的意義和傳承非遺的重要性,加強與社區和學校的合作,傳遞非遺的知識與技藝,為非遺傳承培養更多的年輕人。未來,我們應該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非遺保護的認識和重視,同時政府也要積極出臺相關政策,為非遺保護提供更多的支持與保障。只有通過廣泛的參與和合作,我們才能真正實現非遺保護目標,保護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遺保護工作總結
xx縣現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3項(xx秧歌戲、xx招子鼓、xx澤畔抬閣),省級非遺兩項(xx文化、南魚龍燈),市級非遺3項(xx木主、固城抬皇杠、xx大洪拳)。縣級非遺12項。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及市文廣新局的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非遺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以普查申報為基礎,以培訓提高為抓手,以宣傳展示為載體,以傳承發展為目標,全面推進農村非遺保護工作的開展。
1、認真普查,摸清家底。
景及相關的數據。通過文獻調查、實地調查和錄音、拍攝照片、錄像等多種方法并舉,做到資料清楚、內容真實、數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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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是人類千百萬年來積累起來的最豐富的連接歷史記憶、應對未來挑戰的發展資源。*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中華文明作為惟一沒有中斷、連續50xx年發展至今的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跡,留下了數不清的珍貴文化遺產。在當今社會快速發展的歷史進程中,對于這些依附著民族魂魄的珍貴文化遺產,尤其需要我們倍加呵護,依法保護,這樣才更有利于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人類文化的繼往開來。
作為長期活躍在文化遺產保護一線的民間志愿者,我們目睹了全國各地在大拆大建中迅速消失的歷史文化遺產,深感責任在肩。為了喚起全民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切實的落實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作為首屆*文化遺產保護年度杰出人物獎和年度貢獻獎獲得者,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第一,加大《xxx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堅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依法保護、科學保護,克服阻力、排除困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呼吁盡快修訂、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加大對破壞文物的刑責懲處力度。
第二,停止對歷史文化名城核心老城區的大拆大建。將文物保護納入*的城市規劃中去,對歷史城區、街區實施成片保護。設立歷史城區、街區保護委員會等機構,以應對非法拆遷對文物的破壞。
第三,對暫時不具備文物身份的歷史建筑,采取謹慎處理、保護為主的方針。
第四,加大對文物日常維護的投入。對文物的修復,實行嚴格監督,杜絕肆意篡改、拆后重建等有悖于文物保護精神行為。
第五,大力扶植各類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機構。鼓勵民間團體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研究不可移動文物的開發利用,實現可持續發展。鼓勵民間團體及個人參與監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喚醒全民文保意識。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鼓勵設立私人博物館,鼓勵將私有文物捐獻國家,化私為公。
文化遺產保護形勢嚴峻,讓我們共同承擔起歷史的責任,最大限度地留住承載著數千年中華文明史精髓的物質和精神!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非遺文化保護總結心得體會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文化遺產逐漸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而“非遺”正是近年來備受矚目的文化遺產,不僅承載著歷史的記憶,更是我們民族文化的瑰寶。非遺文化的保護是一個重要的文化事業,而在文化保護的實踐中,我們還需要尋求更為先進有效的方法。本文將結合實際經驗,總結非遺文化保護的體會與感悟,以期更好的推動非遺文化的傳承和保護。
第一段,回顧非遺文化的歷史,明確保護的重要性。
非遺文化,即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自2006年國務院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正式作為一部法律法規以來,非遺文化的保護得到了國家的越來越多的關注與支持。而要保護一個東西,必先了解它的價值與重要性。非遺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里面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內涵與精神力量,同時也是民族凝聚力的來源之一,因此,保護非遺文化已成為當今社會各界的共同責任。
如何保護非遺文化是一個艱巨的任務。非遺文化所表現的精髓都嵌在民間傳統文化中,不受傳統寫作方式的限制,大多以口傳心傳的方式傳承下來。而也正是這種方式的傳承,使得非遺文化得到了起碼的保護。但是,由于現代科技發展的進步,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年輕一代文化認知的轉變等一系列的因素,非遺文化的保護逐漸成為了一道難題。同時,由于非遺文化的保護活動通常會有很多的參與者,而這些人之間的專業素質沒有保證的話,會導致保護工作難以展開。
在非遺文化的保護中,我們有許多的成功經驗。成功的保護項目中,關注到非遺文化保護中的核心問題:非物質的非遺文化需要更多的關注和支持,同時,需要進一步規范和科學化。然后,我們還應該增強非遺文化保護者的專業素質,不斷地增加知識儲備,深入了解非遺文化的內涵和生命力。此外,打造團隊讓保護工作更加專業化,提高規范化的管理能力也是非遺文化保護的關鍵之一。
盡管我們在非遺文化保護中積累了很多的經驗,但我們仍需正視其中的短板。非遺文化保護中,由于操作性較強,也需要保護者擁有更豐富的實踐技能。此外,想要深入了解非遺文化,必須同時在文化學、社會學、歷史學、語言學、音樂學等多個領域中缺一不可地進行研究。這需要更加廣泛而且深入全面地進行對于非遺文化的研究和深入了解。而相應的,我們還需提高非遺文化的知名度與普及度,以提高其社會影響力,進而吸引進更多的非遺文化愛好者的關注。
相信,在我們共同的努力下,非遺文化的保護工作也會不斷進步與完善。這種文化的傳承,需要大家共同參與,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我們應該深入了解非遺文化,理解非遺文化的重要性,同時積極參與保護和傳承非遺文化的工作,在傳承非遺文化中,大家不斷學習和完善自己,也會受益良多。
總之,保護非遺文化就是保護我們民族瑰寶的文化。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說,“中華非遺是一張歷久彌新的文化名片”,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去保護這些寶貴的文化財富,為我國的文化事業和民族復興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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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造化,日月精華,孕育了神州的山河大地;廣土眾民,毓秀鐘靈,創造出五千年燦爛的文化。這山川與文化交相輝映,共同織就了錦繡中華。她的集中代表,就是列*合國“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與文化遺存。這些自然珍萃、文化瑰寶,不僅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驕傲,也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面對這些自然與文化杰作,我們在驚嘆自然造物之神奇,祖先創造力之偉大的同時,對祖國的摯愛會愈加深沉、博大。
新的世紀已經到來,現代化的浪潮必將以前所未有的深廣之勢席卷全球。在市場與技術力量的無情擴張面前,傳統的世界己漸行漸遠。自然生態與文化遺產的保護,也己成為日益緊迫和不容回避的大問題。對*這樣一個歷史悠久、遺存豐厚的大國,尤其如此。
目前,全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存27處,申報待批的還有幾十處;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75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7千多處,地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6萬處,而登錄在冊的文化遺存更是多達40萬處。據*的統計數字,1999年全國文物保護經費總計支出億元人民幣,如果*攤到全國縣級以上的6萬多處文物保護單位頭上,每單位所得不過1萬出頭,而在實際上能夠得到上述保護經費的不過三、四千家。經費的不足,使文化遺產的保護面臨嚴重的問題。對現有的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己感不足,而國家發展日新月異,隨著經濟開發和建設的深入,未來還將有大量新的文物出土,其發掘、保護和研究對于人、財、物力之需求也會非常巨大。凡此種種,顯然己非*所能獨力承擔。文化遺產,為全民族之共同財富;其保護,也不僅只是*的責任,而是需要全社會關注和參與的事業。
我中華文化素有天人合一之境界,民胞物與之情懷,慎終追遠之傳統,尤其重視人與自然及社會之和諧共存。當代*人自應高揚中華文化的這種精神,使祖國的.天長藍,水長綠,山長青,鳥獸孳盛,萬物欣榮,將錦秀中華完好無缺地交到我們子孫后代的手中。這是十三億*人的神圣義務,也是功在當代,澤及子孫的偉大事業。
北京市文化發展基金會,力雖微薄,但有志于中華文化的傳承與保護事業,我們深知非有全民全社會之警醒與努力,不足以成此大業。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同樣如此。只有持久不懈地進行文化遺產知識的普及與宣傳,使之深入人心并最終成為全民族之自覺意識和行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否則即使一時保護住了,也還會壞掉。
北京乃大國之都、首善之區與政治文化中心,這項事業自應從首都做起,從自己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實事做起。愛護古跡遺存,維護古都風貌,率先垂范,帶動全國。這是首都各界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北京市文化發展基金會倡議并發起建立中華文化遺產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文化遺產的知識的普及與宣傳,文物保護人才的培訓,兼及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研究項目。
中華文化綿延不絕,是我們民族的血脈,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家園,文化遺存則是世代先民們智慧與創造力的載體和豐碑。文化傳承和文物保護的大業,赤縣神州,四海內外,風我炎黃子孫,與有責焉!我們堅信,凡我同胞,必會以其良知和對祖國的熱愛,向這一事業投入自己的一份關注和愛心。我們亦真誠期待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通過全社會與全民族的不懈努力,使我中華文化發揚光大,文化遺產代代相傳,在新世紀中建設起一個繁榮富強、堪為全球表率的綠色中華、文化中華!
非遺文化保護簡史心得體會
非遺,即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文化的瑰寶之一。保護非遺,不僅是對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弘揚,更是對中華民族文化精神的強化與繼承。近年來,政府和社會公眾越來越重視非遺文化保護,非遺也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得到了更多空間和機會,本文將梳理非遺文化保護簡史,談談自己對非遺文化保護的心得與體會。
第二段:解析歷史。
從2006年中央政府開始設立非遺名錄,到2012年榮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代表作名錄,再到2019年頒布的新《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出臺,中國的非遺文化保護已經經歷了十幾年的漫長歷程。從最初的名錄化和認定保護,到探索“傳承保護人”制度,再到強化國家層面的保護,非遺文化保護的探索讓人忍不住為之點贊。
第三段:反思歷程。
然而,國家層面的保護卻不能全面保障非遺文化的傳承。當前的非遺文化保護工作還存在幾個問題:首先,傳承人的衰減與外界對非遺的需求不匹配,還有一些傳承人傳授作品的價格實在太高,讓非遺的傳承非常困難。其次,社會給予非遺文化的保護也不到位,非遺文化在工藝制作等方面的傳承受到了很大的困擾,不少非遺文化也被商家商用所削弱。
第四段:思考未來。
為了更好地保護非遺文化,應在以下方面努力:首先,要建立更加完整的保護機制,將非遺文化打造為全社會共同的認同和價值。其次,要擴大口碑傳播,讓非遺文化走進更多人的生活,讓非遺文化成為新時代的文化品;最后,還需進一步提高學習傳統文化的熱潮,喚起新生代對傳統文化的認可和接受,讓更多的年輕人走近非遺,學習非遺,傳承非遺文化。
第五段:總結。
非遺文化是我們弘揚和傳承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是中華民族文化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非遺文化保護歷程中存在種種問題,但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非遺文化必將得到更完善的保護,帶動中國傳統文化的繁榮復興,促進中華民族文化的不斷傳承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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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對瀕危的有重要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及時進行搶救性保護。實施搶救性保護應當在專家指導下制定周密的.方案,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搶救性保護,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用文字、錄音、錄像等方式進行真實、完整記錄、整理;。
(二)征集、收購相關資料、實物,保存、保護相關建筑物、場所等;。
(三)其他可以依法實施的搶救措施。
征集、收購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原則,合理作價,并標明出讓者的姓名。征集、收購的資料、實物,由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條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跟蹤調查保護情況,建立專門檔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傳承、弘揚。
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場所、遺跡等,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
第二十七條對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密切相關的天然原材料,縣級以上人民*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限量開采、提高利用率等措施予以保護。
第二十八條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并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者特定區域,可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應當劃定保護范圍,設立保護標志。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的設立條件、程序和保護辦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傳統民間藝術特色鮮明,并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區域,可以命名為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由省人民*文化行政部門命名。
第三十條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的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建立專題博物館,收藏、保存和展示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鼓勵單位和個人興辦專題博物館、展示室等,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
文化館(群藝館)、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機構,應當組織開展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活動。
第三十一條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和制作技藝等,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確定密級,并予以保護;屬于商業秘密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納入保密范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授、使用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途徑進行。
境外團體和個人到本省行政區域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學術性考察與研究,應當事先報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備案;對具有保密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學術性考察與研究,應當報經省人民*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十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及其基于傳統知識、民間文藝所產生的其他權利,依法予以保護。
第三十三條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原始資料和實物,限制經營、出境。具體辦法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非遺文化保護總結心得體會
中國是一個文化底蘊極其豐富的國家,擁有著獨特鮮明的文化特色和歷史傳承。我們的非遺文化包含了豐富多彩的傳統技藝,如戲曲、音樂、繪畫、手工藝等等,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中國的精神財富。然而,由于現代生活的快節奏和市場化的沖擊,我們的非遺文化正面臨著被忽視和遺失的危險。為了保護和傳承這些非遺文化,我們需要采取措施,從各方面發力,共同推動其傳承和發展。
第二段:非遺文化面臨的挑戰。
中國擁有著眾多地區性、行業性、技藝性的非遺文化,每一項非遺文化都有著其自身的傳承和發展問題。例如,一些戲曲劇種存在演員流失、劇本缺失等問題;音樂中許多傳統樂器面臨材料稀缺、技藝流失等問題。以北京石雕為例,現在石雕技藝人才稀缺,且市場較為萎縮,這些都給非遺文化的發展造成了不小的挑戰。因此,我們需要提出措施,加強相關人才培養、市場機制建設、觀念轉變等方面的努力,解決非遺文化面臨的實際問題。
非遺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部分,這些技藝和文化是我國幾千年文化歷史的集中體現。它不僅代表著歷史和文化,同時也體現了中國人民的審美觀、思維方式、價值觀念。非遺文化承載了大量的人類智慧和創造力,它們實際上是我們文化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傳,將對我們的文化和歷史產生嚴重的破壞。因此,保護和傳承非遺文化就顯得尤為必要,非遺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我們需要盡全力去守護和傳承。
第四段:保護非遺文化的措施。
要想保護非遺文化,各項措施必不可少。首先,我們需要加強非遺文化的宣傳和普及,提高人們的文化認知和參與度。其次,我們需要加強對非遺傳承人的保護,提供更好的保障和資助,為非遺文化傳承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推出更多非遺產業項目,以便讓相關數字自己進行宣傳和售賣。此外,還需要建立長效機制,保證非遺文化保護工作的持續和深入。
第五段:結語。
非遺文化的保護傳承,是現代中國文化建設的重要一環。它關乎著我們的文化生態、民族文化自信,更是保護我們國家傳統文化的必然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積極參與到保護非遺文化的行動中來,讓非遺文化在接下來的發展中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我們要堅定信念,堅決貫徹落實保護非遺文化的方針政策,共同推動非遺文化進一步繁榮和發展,為中華民族的文化復興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非遺保護典型案例心得體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Non-MaterialCulturalHeritage)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內涵,是一個國家文化傳承與保護的重要標志。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各具特色,但也面臨著同化、流失和遺失的風險。為了保護和傳承這些寶貴的文化資源,許多非遺保護典型案例紛紛涌現。下面將分享我對幾個典型案例的心得體會。
首先,在非遺保護的過程中,重視傳統技藝的傳承是關鍵。以佛山木偶戲為例,這是一門源遠流長、膾炙人口的傳統藝術形式。佛山木偶戲的保護與發展,需要通過傳承人的嚴格培訓和持續投入來實現。通過與前輩大師的學習和交流,繼承和傳承佛山木偶戲的技法和表演藝術,將知識轉化為實際行動。這個案例讓我深刻認識到,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傳承,才能保護并延續非遺的生命力。
其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需要注重社會參與和推廣。例如,中國戲曲的保護與推廣,不僅需要各級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公眾通過觀看戲曲演出,了解到戲曲藝術的魅力和傳統文化的內涵。而舉辦戲曲培訓班、成立戲曲協會等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參與其中,激發新一代對戲曲藝術的熱愛,并提供了一個不斷傳承發展的平臺。這個案例告訴我,非遺保護不僅僅是政府的責任,也離不開公眾的參與和支持。
此外,非遺保護還需要注重創新。在傳統技藝的保護過程中,有時需要進行創新和改進,以適應現代社會和年輕一代的需求。象棋藝術的傳承和發展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傳統的象棋對弈方式在現代形勢下面臨著市場競爭的巨大壓力,因此,一些圍繞象棋進行藝術表演和創新開發的舉措不可或缺。比如,把象棋與書法、音樂、舞蹈等藝術形式相結合,創造出新的表演形式,吸引更多人對象棋感興趣。通過創新,非遺保護不僅能夠延續傳統,還能夠與現代社會相融合。
最后,非遺保護需要建立有效的保護機制。一個成功的保護機制需要政府、學術機構和社會組織之間的密切合作。揚州瓷片的保護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揚州瓷片是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瑰寶,其制作工藝和紋飾獨特。通過政府的資金支持,學術機構的研究和保護技術的傳授,以及社會組織的宣傳和推廣,才能夠有效保護和傳承揚州瓷片的獨特美學和制作技藝。
通過學習和研究非遺保護的典型案例,我深刻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保護非遺不僅僅是在保護一種傳統,更是在傳承和發揚一種文化精神。只有通過重視傳統技藝的傳承、注重社會參與和創新以及建立有效的保護機制,我們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傳承這些寶貴的非遺資源,將其傳遞給后人,為我們的文化多樣性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