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以明確的規定方式來指導員工的行為,確保組織的正常運轉。總結了一些成功組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驗,分享給大家參考和學習。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為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各類安全違章現象,引導公司職員工搞好安全生產,保障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負責人。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報廠長、行政財務總監審批。
3.2.安全生產考核頻次為每年一次,考核時間為每年年終。考核結果作為加薪和晉升的一個標準,對于優秀者給予嘉獎,對不合格給予警告。
3.3.考核依據《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員工培訓履歷表》。
4.1.安全教育:
4.1.1.新進員工上崗培訓達標率:年度上崗培訓達標率為100%的得滿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2.在職員工定期培訓達標率:年度定期培訓達標率為100%的得滿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3.員工安全知識掌握程度:抽查員工對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程度,每年定于6月份和12月份兩次抽查員工,每次抽查5%的人員,經抽查的員工100%了解的得滿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4.班前會開展:平時班前會不作記錄,但發生安全事故或者有安全隱患時,必須形成班前會記錄。有班前會記錄的得滿分5分,有一次未做好班前會記錄的,不得分。
4.2.消防安全管理:
4.2.1.用火、用電: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違反用火、用電規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者已發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現象,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2.3.危險化學品管理: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者已發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4.消防設施維護: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堵塞、圈占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5.物料擺放:經相關安全管理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物料未按消防五距要求擺放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6.其它消防安全: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違反其它消防安全規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生產安全管理:
4.3.1.員工勞保用品佩戴: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人未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3.2.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處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無效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者已發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3.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處機械維修保養記錄未如實填報或未按期保養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4.員工違規操作: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者已發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5.安全隱患自查:經相關安全管理巡查、檢查,每發現一處安全隱患而本部門未自查到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得分。
4.3.6.其它生產安全:經相關安全管理人巡查、檢查,每發現一次違反其它生產安全規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安全生產年終考核表。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1、老師按教學規范程序指導學生實驗、實習,教育學生愛護。
儀器設備。
2、學生必須在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不準隨便。
擺弄設備和藥物。
3、搬動沉重設備注意手腳安全,使用有毒藥品注意做好防護。
工作,事先穿戴好防護用具,事后要清洗消毒,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4、實驗室內嚴禁違章帶入火種,不準任何人在實驗室內吸煙。
5、使用電器時要注意人身安全,正確使用電器設備,嚴防觸。
電事故發生。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
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一、下課鈴聲響后,同學們首先收拾好本節課用過的學習用品,并準備好下節課需要的課本用品,對齊桌凳。
二、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健體益智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人多時等會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樓梯內打鬧。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亂跑,防止互撞,不得怪聲喊叫。
五、課間活動時不準隨意推打同學或突然使拌,不準搞惡作劇傷害同學。
六、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嘩,不隨意串班。
七、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得攀爬欄桿等危險物。任何人不得從窗戶往外扔任何東西。
八、嚴禁學生到升旗臺、花壇內、食堂區域玩耍。學校健身器材處,學生活動須在老師帶領下進行,沒有老師帶領,學生不得到此區域活動。
九、嚴禁學生觸摸電器設備,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十、不得將有危險的刀具等帶入學校。不向他人投擲危險物品,不在校園內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學,不準用筆、刀、棒、雨傘頭等危險物刺、打同學,不玩火。
十一、課間不允許出校門,不許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園。生病出校門須由父親或母親持有班主任老師的出門證明,傳達室才能開門放人。
十二、同學之間應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許打架罵人,做文明學生。相互之間要謙讓、有禮貌。
十三、發現有校外野狗等小動物進入校園,切不可追打、玩耍,要遠離小動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長、值日組長及值日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時,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扣分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3.經常到施工單位檢查防火安全生產情況,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這中。
4.做到重大事故為零,無任何責任事故,保障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5.經常組織機械手及有關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條例,樹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安全生產意識。
6.各施工單位都要有一名專職安全員,每周向經理部匯報一次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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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有哪些
為進一步搞好我公司安全工作,規范職工安全行為,依據公司工作崗位的生產特點和工藝生產特性,制定安全帽使用制度。安全帽是維護員工生命安全的重要防護工具,也是在工作場所區分工作人員崗位的重要標志。望全廠廣大職工遵照執行。
一、通用標準。
1.全公司在鑄造分廠車間內的生產崗位及檢查工作等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2.鑄造分廠生產區域進行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
3.鑄造分廠車間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
4.來鑄造分廠車間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生產區域。
5.到鑄造分廠車間外委工程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必須戴安全帽。
6.到鑄造分廠車間的上級領導、各級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域時,必須戴安全帽。
二、進入鑄造生產車間必須佩戴安全帽,違者罰款20元/次。
三、安全帽分紅、藍、黃三種,黃色為普通員工佩戴,藍色為車間管理人員(車間主任、技術員、工段長、班長和檢查科在鑄造工作的)佩戴,紅色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和辦公室工作人員佩戴。到車間參觀的來賓由陪同人員到倉庫領取紅色安全帽,參觀完畢,退還倉庫。
四、嚴禁有與職務不相符的'佩戴行為,違者罰款10元/次。
五、黃色,藍色安全帽鑄造分廠統計領取,辦公室、銷售科、戰略部紅色安全帽需要到生產科辦理手續到倉庫登記領取。
六、鑄造分廠制定妥善保管個人安全帽辦法,如有遺失或破損(不能保障安全),應立即到車間購買或申請補領。
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護理人員應全面了解病人病情,及早發現潛在的不安全隱患并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措施。
2、嚴格執行各項查對制度,每日核對醫囑,發現疑問立即向有關人員反饋。未經核對的醫囑不得執行,一旦醫囑執行有誤,不得隱瞞,立即通知醫師并采取補救措施。原則上不執行口頭醫囑,緊急情況執行搶救口頭醫囑時,護士必須復述并保留藥物空瓶,以便搶救完畢后核對。
3、加強對昏迷及意識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時內必須有專人陪護,躁動不安者應使用床檔或四肢約束帶約束,以防墜床等意外事件的發生。
4、對有精神癥狀的患者應放在單人房間,房間內不得有銳器等危險物品,以防自殺或傷及他人。
5、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應通知家屬、值班醫生、護士長并做好記錄,加強心理護理、嚴格床頭交接及巡視制度,實施24小時監護。
6、嚴格執行護理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按時巡視病房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7、嚴格遵守毒麻藥物管理制度,杜絕不安全隱患。
8、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識的宣傳,責任落實到人,隨時查除不安全隱患,所有工作有員必須掌握消防應急事件的處理。
9、保持地面清潔干燥,必要時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傷。
10、加強急救物品、藥品、器械、設備的管理,時時處于應急狀態,以確保急救措施的順利實施。
病區護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保證護理質量及護理安全,病區需成立護理安全管理小組。護士長任管理小組組長,專業組長、辦公護士任組員,共同把關,堅持質量持續改進,保證護理安全。
1、科室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出現差錯事故及時登記并在24小時內上報護理部。要求年內無重大護理缺陷。
2、嚴格執行護理規章制度,包括查對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離制度等,保證護理安全,杜絕護理差錯事故發生。
3、認真履行護理常規及護理操作規程,掌握本專業的專科護理常規及操作,對于新、新技術的護理,須經培訓方可上崗。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立足干好本職工作,護理人員每班自評,護士長每日五次檢查,發現護理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不得瞞報、漏報。
5、加強對危重病人的護理。密切觀察病情,按護理級別要求安排專人守護或定時巡視,做到及時觀察、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及時準確記錄。加強對危重病人的生活護理,防止壓瘡、肌肉萎縮、靜脈血栓、墜積性肺炎、口腔炎等護理并發癥的發生,對于躁動患者應告知家屬加以約束,防止墜床及碰傷。
6、嚴格執行無菌技術及消毒隔離制度,加強院感控制,定時對治療室、換藥室、病室進行空氣消毒,定期做生物學監測,保證無菌物品、物表、醫務人員手及空氣監測達標,嚴格控制院內交叉感染的發生。
7、加強對搶救藥械及毒麻藥品的管理。搶救藥械應隨時處于應激狀態,保證性能良好。搶救藥械做到定品種、定數量、定位置、定期檢查、專人管理,用后及時補充,保證其備用狀態。毒麻藥品應專柜專鎖,專人管理,嚴格交接班。
8、認真執行查對制度,要求醫囑處理者與執行者二人查對,接班者對上班醫囑,每日小查對、每周兩次大查對。注射、發藥、輸液、輸血、采標本、手術病人均應仔細查對,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9、住院病人原則上不允許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醫生同意并簽署離院責任書。
10、加強對病人的管理,掌握病人的心理狀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避免自殺、跳樓、走失等現象發生。
二、病室安全。
1、病區通道通暢,禁止堆放各種物品、儀器設備、保證隱患通行安全。
2、各種物品、儀器、設備固定放置,便于清點、查找和檢查。
3、每日檢查氧氣、電源、水源、安全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四防”標志明顯,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消防箱及安全通道禁止堆放雜物。
4、病區禁止吸煙、使用電爐、蠟燭及明火,以防失火。
5、加強對陪伴和探視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醫護人員加強病區巡視,發現可疑分子應及時通知保衛科。
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而配備的防護用品。項目部應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條例制度,為從事建筑一線施工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防護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它防護用品等。項目部必須派專人負責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驗證、發放、登記管理工作,并做到以下幾點:
一、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結合項目部安全設備器具庫存狀況,定期提出購買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手套、防護服等安全保護用品的計劃,報項目經理審批。
二、項目經理負責審批購買安全防護用品的經費,安全防護用品的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安全防護用品的經費應適時、分階段、分批撥付使用。
三、物資部門依據計劃清單并對安全防護用品分供方,進行“三證一書”審核,確保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對因防護用品質量不過關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職業病負直接責任。
四、物資部門所發生的安全防護用品費用在項目部列銷,專職安全員對__的安全防護用品種類、數量及對分供方評價資料等要定期監督檢查,并作為臺帳存檔。五、專職安全員編制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物資部門協助實施。發放標準嚴格執行省、市制定的“企業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不準少發多報,不發謊報安全用品現象發生,各級工會、紀委要擔負起群眾監督安全管理的職能。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每年抽查項目部安全用品發放的臺帳,主要查臺帳是否齊全,種類是否充分,人員是否到位,職工是否滿意等,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真正成為保護職工健康,維護職工切身利益的保護品。
消防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人人都應注意防火,平時多了解火場逃生知識,保護自我及家人的安全。
也就是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
1、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2、家庭成員平時就要了解掌握火災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幾條逃生路線。
3、受到火勢威脅時,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沖出去。
4、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壓滅火苗。
6、遇火災不可乘坐電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著火,門已發燙時,千萬不要開門,以防大火竄入室內,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并潑水降溫。
8、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9、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臺、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鐵欄桿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著火的樓層脫離險境。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電氣設備。
2、不亂丟煙頭,不躺在床上吸煙。
3、不亂接亂拉電線,電路熔斷器切勿用銅、鐵絲代替。
4、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公升的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5、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6、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用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掉,明火是否熄滅。
7、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8、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9、不能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
1、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2、燃氣罐著火,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并迅速關掉閥門。
3、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4、救火時不要貿然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1、使用前,先把滅火器搖動數次,使瓶內干粉松散;
2、拔下保險銷,對準火焰根部壓下壓把噴射;
3、在滅火過程中,應始終堅持直立狀態,不得橫臥或顛倒使用;
4、滅火后防止復燃。
安全用藥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用藥要嚴格執行“三查七對”,準確掌握給藥劑量、濃度、方法和時間。必要時患者(或家屬)參與確認。
二、口服藥做到送藥到手、看服到口。注射藥物須兩人核對;靜脈用藥應在輸液卡上注明患者姓名、床號、藥物名稱和劑量,注明加藥者姓名和時間,由另外一名護士核對并簽名后方可用于患者。
三、對易發生過敏的藥物或特殊用藥應密切觀察,如有過敏、中毒反應立即停止用藥,并報告醫生,必要時做好記錄、封存及檢驗等工作。
四、應用輸液泵、微量泵或化療藥物時,密切觀察用藥效果和不良反應,及時處理,確保用藥安全。
五、定時巡視病房,根據病情和藥物性質調整輸液速度。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應當無毒、無害,應當符合衛生學和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包括從農田到餐桌的所有環節,包括了食物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環節。
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時間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9年2月28日通過,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4、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是指通過攝食進入人體的各種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質的一類疾病。
5、什么是食物中毒?
是指攝入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非傳染性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6、食物中毒有哪些特點?
在一起吃飯的人中,有多人同時發病;從吃完飯到發病,間隔時間較短,也可幾個小時;發病的人同吃過同一食物,出現相同或相似的癥狀,大多以嘔吐、腹痛、腹瀉等急性胃腸道癥狀為主。
7、發現有人食物中毒怎么辦?
(1)出現中毒的病人應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2)保留可疑食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催吐。中毒時間不長,癥狀不明顯的,可用手指刺激咽部,將胃里的食物排出。
(5)導瀉。如吃下去的中毒食物已超過2小時,可煎服或沖服番瀉葉等瀉藥,促使有毒物質排出。
(6)補充水分。催吐和導瀉后要及時補充水分,有條件的可以補充生理鹽水。
8、如何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
(1)安全貯存、冷藏食品,在室溫下存放不超過4小時。
(2)正確烹調加工食品,生吃食品要徹底清洗,有些食品必須加熱煮熟方可食用,剩菜飯再食用時要徹底加熱。
(3)選擇新鮮、干凈、保質期內的食品,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及霉變、受潮的食品。
(4)不吃來歷不明的食品,不認識的蘑菇、野菜和野果等。
(5)不食用被污水浸泡過的食物及病死的禽畜肉。
9、天然動植物本身也會引起食物中毒嗎?
(1)一些動植物本身有毒素,如毒蘑菇中含有致命的有害物質,河豚魚內臟和血中含有致死性河豚毒素。
(2)一些動植物因貯藏不當產生毒性物質,如發芽馬鈴薯芽眼處產生的龍葵素,可以引起食物中毒。
(3)加工處理不當,沒有去除或破壞其有毒成分,如未燒熟煮透的扁豆可引起食物中毒。
病毒可在生物體內傳播并感染其他生物,我國食品的病毒污染以甲肝病毒污染最為嚴重。
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大腸桿菌、副溶血弧菌、葡萄球菌;能引起腸道傳染病的致病菌,如霍亂弧菌;能引起人畜共患疾病的致病菌,如炭疽桿菌。
主要是黃曲霉毒素,其毒性非常強,對人和動物肝、腎臟有很大危害。人類攝入被該毒素污染食品可誘發原發性肝癌、胃癌、肺癌等。黃曲霉毒素主要在霉變花生、玉米中存在。
13、哪種寄生蟲及蟲卵與食品安全關系密切?
人誤食了被寄生蟲及蟲卵污染的食物后,會感染相應的寄生蟲病。常見在畜肉中的寄生蟲有:囊尾蚴、旋毛蟲;常見在魚類、貝類中的寄生蟲有:華支睪吸蟲、闊節裂頭絳蟲。
14、如何預防感染寄生蟲?
避免進食生鮮的或未經徹底加熱的水產品和禽畜肉類;不喝生水;不用切過生鮮水產品及禽畜肉類的刀具和砧板切熟食;不用生的水產品及禽畜肉類喂貓、狗等寵物。
15、怎樣保存糧食等食品原料?
糧食等食品原料要在干燥、通風處保存,避免受到蟲、鼠侵害和受潮發霉。
16、什么是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是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然物質。生活中的很多食品都添加了食品添加劑,如添加了色素的糖果;添加了防腐劑的醬菜;添加了疏松劑的面包;添加了乳化劑的冰激凌等等。
17、如何看待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制作中有重要作用,它可以改善食品色、香、味,防止食物腐敗變質。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是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但是,個別不良食品生產商,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或使用工業級原料頂替食品添加劑,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18、日常生活中怎樣避免食品添加劑的傷害?
(1)選擇知名企業、大廠家生產加工的食品。
(2)注意觀察食品外包裝上的成分。
(3)不過多食用腌制品和熏制品。
(4)不過分追求食品的色、香、味,特別是飲料、冰糕等便宜的休閑食品。
(5)多選擇低度加工的食品。正常情況下加工度越高越細,添加劑越多。
19、什么是保健食品?
是指那些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調節機體功能的作用,適宜特定的人群,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不對人體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危害。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
20、怎樣選擇保健食品?
挑選保健食品的關鍵是認準保健食品標識。我國所有的正規保健食品,不論是進口還是國內生產的,也不論是“衛食健字”,還是“國食健字”,都要求在包裝上的醒目位置印上“藍帽子”標識。
21、什么是綠色食品?
是按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國家有關機構認定,準許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
22、什么是有機食品?
有機食品也叫生態食品,來自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標準生產加工,通過相應機構認證的農副產品和加工品。
23、什么是轉基因食品?
轉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構成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生產的食品。根據《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轉基因食品應采用轉基因食品標識以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24、國家對食品生產從業人員如何管理?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從業人員建立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5、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如何管理?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在飯店就餐應養成關注經營者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的習慣。
病區護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醫院病區藥柜是設在病區的一個臨時小藥房,各病區都根據各自的專業特點貯存了一些不同種類的藥品包括搶救用藥、毒麻藥品、及少量患者臨時使用的常用普通藥品,其主要功能是為救治危重患者贏得寶貴時間,病區藥品管理工作由病區護理人員來執行操作,但許多臨床科室在實際工作中對藥品管理存在認識不足,管理不嚴,管理不規范等情況,而病區藥品管理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患者用藥的安全性。為了保證藥品質量及患者安全用藥,防止一些醫療事故的發生,對全院病區藥柜有必要進行規范化、制度化管理,一定要重視醫院病區藥品管理作。
1、病區藥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藥品未按要求儲存保管為保證藥品質量,每種藥品都有其貯存要求,如要求避光、冷處、涼暗處、陰涼處貯存等,絕大部分臨床科室都能按照藥品的保管要求貯存藥品,但在使用時易疏忽大意,需冷藏藥品在取用后未及時將剩余的藥品放回冰箱如胰島素、尿激酶、血凝酶等、需避光的藥品打開包裝后裸露存放,未及時避光保存,導致藥品變色,或發生氧化還原反應,加速藥物的降解,甚至產生毒性物質。需特殊保存的藥品會受溫度、濕度、光線等因素的影響,如果不按藥品性質的要求貯存,就會縮短有效期,使藥品效價降低或變質,影響藥品療效甚至出現毒性反應,給患者的用藥帶來不安全因素。
1.2不同批號、不同效期、不同規格的同一種藥品混裝大多數不同品名的藥品都能單獨擺放,但對于同一種藥品當請領數量少于一個最小包裝(盒)時,通常不將原包裝盒一起發出,新取回的藥品與剩余藥品一起擺放同一盒中,很難分辯藥品有效期的先后,而且藥盒上的批號與有效期及規格與盒內藥品不符,易導致藥品的過期失效造成安全隱患。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同種藥品混放,易造成藥品混用,導致護士因取藥不準確而延誤搶救,可能造成差錯或事故的發生。
1.3藥品基數與實物不符臨床各科室應根據本科室的特點提出所備藥品的品種及基數,并報到院內審批,不得自行增減,但有的科室無法提供藥品目錄或基數明細,自行增減基數藥品的品種和數量,存在藥品基數與實物不符的現象。基數不足,易致對患者的搶救治療不及時;貯存過量,使得病區藥柜藥品積壓,如不及時處理,將導致過期報廢,造成藥品的不必要的浪費。
1.4藥品過期病區常備藥品由于不同批號不同效期混放在一盒內,護士為了取藥、用藥方便快捷只核對藥品名稱、規格,不核對藥品的批號和有效期隨意取用藥品,往往不能按“近期先用”的原則用藥,造成藥品的過期失效,不僅造成了藥品的巨大浪費,而且過期藥品一旦用到患者身上,其后果不堪設想。
1.5過期或變質失效藥品未及時處理多數臨床科室沒有貯存過期或變質的藥品,但還有少數科室還在貯存此類藥品。對這一類藥品不應隨意丟棄,要上報到藥劑科統一進行處理。
1.6藥品未分類擺放內服藥與外用藥混放,高濃度電解質注射劑、肌松藥、化療藥等高危藥品沒有單獨存放,而且也沒有醒目的標識。
1.7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不規范配備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科室大多數都能做到“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帳冊”、“專冊登記”、“專用處方”五專管理及執行交接-班制度,但交接-班記錄本沒有統一印刷、記錄也不太規范,有的臨床科室常備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不是用保險柜或鐵皮柜而是木制柜而且還是明鎖,有的麻-醉-藥品專柜鑰匙就插在柜子上,根本無人看管,任何人都可以開鎖,缺乏防范意識。
2.持續改進的方案。
2.1加強硬件設施改善病區環境和條件,合理安裝空調、配置冰箱,滿足藥品保存的溫度與濕度要求。合理選擇病區藥柜的存放位置,不要將藥柜放置在陽光能照射到的窗邊或暖氣旁,避免藥品長期在陽光照射下或在較高溫度的環境下存放而影響藥效。
2.2加強藥品知識培訓,規范化管理藥柜根據醫院病區藥柜的工作特點制定相關操作規程,使病區小藥柜的管理規范化、制度化,這是保證藥品質量,減少藥物造成的醫療事故的基本保證。護士是臨床各科室藥品保管與使用的'直接責任者,護士對藥品知識的掌握程度、責任心的強弱,直接影響臨床藥品的管理與使用,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應定期組織藥學人員及臨床各科室護士學習《藥品管理法》、藥品保管及養護方面的知識,病區應指定責任心強并經過培訓、有一定藥學知識的護士負責藥品領取和保管工作,嚴格藥品使用保管操作規程,做到每日檢查,定時清點,并保持與藥劑科緊密聯系,及時了解藥品信息及動態,學習相關管理經驗,保證本病區用藥的安全。
2.3病區藥品要分類擺放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擺放;不同品種的藥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包裝盒內;高濃度電解質注射劑(氯化鈉、氯化鉀)、肌松藥、化療藥等高危藥品應單獨存放,要有醒目的標識。要做到病區藥品效期的擺放,符合近期先用的原則,近期藥品要放在先用的位置上。同一包裝盒內的藥品應依批次、效期遠近排列,使用依次拿取,用完后及時補充并調整藥品存放順序。小針劑在藥品包裝盒上粘貼可以更換的批號標識,以最近失效期為標識,及時更換,為避免長期未使用的基數藥過期,每年定期與藥房協商及時更換新藥,以確保藥品在效期內使用。
2.4嚴格按藥品說明書要求存放藥品藥品的貯存條件包括適宜的溫度、濕度和避光。根據《藥典》規定,常溫系指10~30℃,陰涼處系指不超過20℃,涼暗處系指避光并不超過20℃,冷處系指2~10℃。需要避光保存的藥品嚴格采取避光措施,盡量使用原包裝盒或使用深色遮光紙遮光。護士應及時正確掌握藥品貯藏條件,嚴格按說明書要求存放藥品。
2.5制定病區藥柜藥品品種目錄及基數病區藥柜藥品品種目錄及基數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批,一經確定,將相對保持不變,如有變動,要上報到有關職能部門,說明原因后可以定時修改。現在各科室都配有電腦,完全可以將本科室常備藥柜中的藥品品種目錄、基數及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輸入到電腦中,進行時時監控。
2.6加強病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不僅要做到“五專”,而且“雙人雙鎖”制度不要只限于形式上,要真正落實到實處。每次用藥必須有醫師處方,次日由護士從藥房領取藥品補充基數。要有專人負責空瓶及廢貼回收,核對批號和數量并做好記錄,要定期清點。
2.7參與共同管理。
2.7.1醫院組織由主管院長、藥劑科、醫務科等科室組成的質量檢查小組,定期對各病區的藥品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病區藥品是否按要求分類貯存,是否有過期及變質藥品,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檢查賬、物是否相符,空瓶是否按要求回收并登記,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協助病區落實藥品保管、使用,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2.7.2藥劑科的中心藥房在配發藥品時,盡量將原包裝隨藥品發出,對于有特殊要求的藥品,進行詳細交待,告知藥品在使用、貯存、保管等方面的注意事項及相關知識,強化護理人員對藥品的正確保管和養護。
3.病區藥品是藥品流通中的最后一個環節,只有對病區藥柜的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才能保證藥品質量及醫療安全。
消防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1、火災:火災就是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2、火災事故的嚴重性,在于它不發生則已,一旦發生,極可能演變成不同于一般災害的惡性火災。
3、火災特點:
(1)燃燒猛烈,蔓延快。在廠房和坑道,火災極易沿著電氣線路和通風管道蔓延,我礦由于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較多,這些物資一旦被引燃,火勢異常猛烈,短時間內就可以形成大面積火災。
(2)火災傷亡大。廠房內由于結構復雜,疏散通道狹長曲折,安全出口少,不利于疏散。燃燒會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的煙氣,極易人的中毒窒息,造成巨大傷亡。
(3)經濟損失大。庫房、廠房內由于有大量物資設備,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4)撲救困難。高層建筑由于樓房高、結構和使用性質上的復雜性,可燃物多而集中,導致燃燒快而兇猛,最健全有效的組織和現代化的裝備,也無法保證有效和成功的撲滅高層建筑的火災。
4、燃燒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
5、火災的發展規律:
人們在實踐中證明,多數火災是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成為大火的。火災的形成過程一般分為初起、成長、猛烈、衰變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是造成火災危害的關鍵。
(1)火災初起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發生燃燒,火源面積不大,火焰不高,煙和氣體的流速不快,輻射熱不強,火勢向周圍發展的速度比較緩慢。這段時間的長短,隨建筑物結構及空間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簡單的滅火工具就可以將火撲滅。
(2)火災成長階段。如果初起階段的火未被發現或撲滅,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強度增大,溫度逐漸上升,燃燒區內逐步被煙氣所充滿,周圍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熱,此時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會在一瞬間形成一團大的火焰。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裝備,才能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
(3)火災猛烈階段。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速度不斷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燃燒溫度急劇上升,持續溫度達600度至800度,輻射熱最強,氣體對流達到最高速度,燃燒物質的放熱量和燃燒產物達到最高數值,此時建筑材料和結構受到破壞,發生變形或倒塌。這段時間的長短和溫度高低,取決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組織較多的滅火力量和花費較長的時間,才能控制火勢,撲滅大火。
(4)火災衰退階段。猛烈燃燒過后,火勢衰退,室內溫度下降,煙霧消散,火災漸漸平息。
6、制止火災發生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可燃物,以難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的。
(2)隔絕空氣,使用易燃物質的生產應密閉的設備中進行。
(3)消除著火源。
(4)阻止火勢蔓延,在建筑物之間筑防火墻,設防火間距,防止火災擴大。
7、發生火災的原因,一般可分為三類:
(1)失火、缺乏防火安全常識、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2)由于電氣設備使用不當;
(3)雷擊、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火災。
8、滅火方法: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或使燃燒反應消失,根據物質燃燒原理和同火災作斗爭的實踐經驗,現行滅火基本方法有四種:
(1)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低于燃點,促使燃燒過程停止。例如使用水滅火。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域的氧氣量或采用不燃燒物質沖淡空氣,使火焰熄滅。例如用砂土埋沒燃燒物,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火災。
(3)隔離法:把燃燒物與未燃燒物隔離。例如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4)抑制法: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
水庫應建立哪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確保工程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水法》、《防洪法》、《安全生產法》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總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1000萬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
第三條 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四條 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責任主體為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以及水庫管理單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小型水庫安全的主管部門職責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第五條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小型水庫安全實施監督,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小型水庫安全監督工作的指導。
第六條 小型水庫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并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度。
第七條 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小型水庫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管理責任?
第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安全行政管理責任人,并明確其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管理經費,劃定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組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第九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小型水庫安全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注冊登記資料匯總工作,對管理(管護)人員進行技術指導與安全培訓。
第十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負責所屬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明確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制定并落實水庫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籌措水庫管理經費,對所屬水庫大壩進行注冊登記,申請劃定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督促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按照水庫管理制度要求,實施水庫調度運用,開展水庫日常安全管理與工程維護,進行大壩安全巡視檢查,報告大壩安全情況。
第十二條 小型水庫租賃、承包或從事其它經營活動不得影響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租賃、承包后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責任仍由原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承擔,水庫承租人應協助做好水庫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第三章工程設施?
第十三條 小型水庫工程建筑物應滿足安全運用要求,不滿足要求的應依據有關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進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運用的措施。
第十四條 擋水建筑物頂高程應滿足防洪安全及調度運用要求,大壩結構、滲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關規范規定,近壩庫岸穩定。
第十五條 泄洪建筑物要滿足防洪安全運用要求。對調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庫,應設置具有足夠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設施,下游泄洪通道應保持暢通。泄洪建筑物的結構及抗震安全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控制設施應滿足安全運用要求。
第十六條 放水建筑物的結構及抗震安全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對下游有重要影響的小型水庫,放水建筑物應滿足緊急情況下降低水庫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條 小型水庫應有到達樞紐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條件,配備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應到達壩肩或壩下,道路標準應滿足防汛搶險要求。
第十八條 小型水庫應配備必要的通信設施,滿足汛期報汛或緊急情況下報警的要求。對重要小型水庫應具備兩種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其它小型水庫應具備一種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 對重要小型水庫,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明確水庫管理單位;其它小型水庫應有專人管理,明確管護人員。小型水庫管理(管護)人員應參加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術培訓。
第二十條 小型水庫應建立調度運用、巡視檢查、維修養護、防汛搶險、閘門操作、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二十一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根據水庫情況編制調度運用方案,按有關規定報批并嚴格執行。
第二十二條 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日常巡視檢查,重點檢查水庫水位、滲流和主要建筑物工況等,做好工程安全檢查記錄、分析、報告和存檔等工作。重要小型水庫應設置必要的安全監測設施。
第二十三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按規定組織所屬小型水庫工程開展維修養護,對樞紐建筑物、啟閉設備及備用電源等加強檢查維護,對影響大壩安全的白蟻危害等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按規定組織所屬小型水庫進行大壩安全鑒定。對存在病險的水庫應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水庫大壩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水庫病險情況決定限制水位運行或空庫運行。對符合降等或報廢條件的小型水庫按規定實施降等或報廢。
第二十五條 重要小型水庫應建立工程基本情況、建設與改造、運行與維護、檢查與觀測、安全鑒定、管理制度等技術檔案,對存在問題或缺失的資料應查清補齊。其它小型水庫應加強技術資料積累與管理。
第五章應急管理
第二十六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組織所屬小型水庫編制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應與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協調一致。
第二十七條 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發現大壩險情時應立即報告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地方人民政府,并加強觀測,及時發出警報。
第二十八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結合防汛搶險需要,成立應急搶險與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與應急救援物料器材。
第二十九條 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宣傳,按照應急預案中確定的撤離信號、路線、方式及避難場所,適時組織群眾進行撤離演練。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小型水庫安全責任制、機構人員、工程設施、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等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轄區內小型水庫安全總體狀況,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督促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改進小型水庫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應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明確治理責任,落實治理經費,按要求進行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應匯總小型水庫安全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資料信息,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并指導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加強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內有關活動的安全管理。
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湖泊、水庫從事航行、游樂、作業、體育、停泊等與水上交通安全有關的活動。
第三條本市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建立以區為主的水上交通安全綜合防范機制。
第四條各區人民政府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區域內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針對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實際問題,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打擊和取締各種危害水上交通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行政村和鄉鎮船舶安全責任制,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專門人員,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時發現和制止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第五條交通運輸、海事、農業(漁政)、水務、體育、旅游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按照下列規定做好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水務部門負責對涉及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的水務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四)體育部門負責體育船舶及相關水上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公安、工商、環保、質監、消防、供電等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內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由其管理機構負責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全面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七條船舶和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是船舶、浮動設施水上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應當履行下列責任:
(一)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監督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二)配備合格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四)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按照規定及時上報水上交通事故;
(五)組織制訂并實施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六)保證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必要的資金、技術投入;
(七)依法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者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八)依法承擔安全責任。
第八條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管理部門及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按照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分層分類簽訂責任書,落實水上交通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條船舶和浮動設施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客貨運輸(含旅游運輸)船舶應當經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辦理水路運輸許可手續后,方可投入營運。
漁業船舶應當經漁業船舶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取得船舶技術證書,并領取漁政管理機構簽發的漁業船舶航行簽證簿后,方可從事漁業生產。漁業船舶未經批準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
體育船舶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
水上游樂設施應當按照《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經質監、公安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方可投入運營。
第十條東湖風景名勝區內從事旅游活動的船舶應當遵守《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及其他水上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繳納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
第十一條在本市湖泊水庫從事水上活動的船舶、浮動設施應當符合國家環保規定,不得向水體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固體廢棄物,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第十二條船員應當經水上安全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
水上游樂設施的操作人員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相關證件方能上崗。
第十三條船舶航行、停泊、作業,設置浮動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條件,遵守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的通航安全規定及下列規定:
(一)不得超載;
(二)不得在風力超過自身抗風能力或者能見度不良時航行;
(三)不得妨礙其他船舶正常航行,不得危及水上設施、堤防的安全,不得隨意停靠;
(六)在汛期服從防洪調度。
第十四條漁業船舶停泊、避風和裝卸物資,不得損壞水上設施裝備;不得從事有礙水上交通安全的捕撈、養殖等生產活動。
第十五條體育船舶應當在核定的水域范圍從事競賽、訓練等活動,不得從事與體育運動無關的其他活動。
第十六條水上游樂設施必須在劃定的水域活動,不得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經營單位要加強對水上游樂設施的安全管理,配備一定數量經過培訓合格、掌握拯溺救生知識與技能的`監護救生人員;每半年對安全管理工作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考核;每年按照規定對水上游樂設施檢修一次。
第十七條在通航水域進行下列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作業或者活動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在作業或者活動前報海事管理機構批準,并發布航行警告或者通告: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構筑、設置、維修、拆除水上水下構筑物或者設施;
(三)架設橋梁、索道;
(四)鋪設、檢修、拆除水上水下電纜或者管道;
(五)設置系船浮筒、浮躉、纜樁等設施;
(六)航道建設,航道、碼頭前沿水域疏浚;
(七)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程序、時限進行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設置或者撤銷渡口,應當經渡口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批準;區人民政府批準前,應當征求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渡口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在渡口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標志和相應的警示、警告標志牌,并按照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維護渡運秩序,保障渡運安全。
第十九條湖泊、水庫發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向第五條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及時報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漁業船舶之間發生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業(漁政)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二)體育船舶之間發生水上交通事故,由體育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四)其他船舶之間發生水上交通事故,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調查處理。
前款規定的水上交通事故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水上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救助工作進行協調,動員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區人民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制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機制。
第二十二條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加強旅游旺季、重要節假日、集會、汛期和惡劣天氣等水上事故易發期的督查、管理。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海事、農業(漁政)、水務、體育、旅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督促從事水上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施安全標準和業務經營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當結合本市實際制訂相應的指導規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消除;有關單位和個人逾期不消除的,可依法采取責令其停航、停業、停止使用等措施。
第二十四條區人民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舉報,并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由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浮動設施,是指采用纜繩或者錨鏈等非剛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潛于水中的建筑、裝置。
(二)水上游樂設施,是指在特定的區域運行、承載游客在水上游樂的載體,包括人工劃船、腳踏船、碰碰船、水上自行車、水上摩托、快艇、漂流艇、氣墊船、水上飛行器、潛水器等。
(三)漁業船舶,是指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及屬于水產系統為漁業生產服務的船舶,包括捕撈船、養殖船、水產運銷船、漁業指導船、科研調查船、漁港工程船、油船、供應船、駁船、交通船、漁業執法船等。
(四)體育船舶,是指從事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的船、艇等。
消防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就是要了解和熟悉我們經常或臨時所處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環境。對我們通常工作或居住的建筑物,事先可制定較為詳細的逃生計劃,以及進行必要的逃生訓練和演練。對確定的逃生出口、路線和方法,要讓所有成員都熟悉掌握。必要時可把確定的逃生出口和路線繪制成圖,張貼在明顯的位置,以便平時大家熟悉,一旦發生火災,則按逃生計劃順利逃出火場。當人們外出,走進商場、賓館、酒樓、歌舞廳等公共場所時,要留心看一看大平門、安全出口、滅火器的位置,以便遇到火災時能及時疏散和滅火。只有警鐘長鳴,養成習慣,才能處險不驚,臨危不亂。
逃生行動是爭分奪秒的行動。一旦聽到火災警報或意識到自己可能被煙火包圍,千萬不要遲疑,要立即跑出房間,設法脫險,切不可延誤逃生良機。一般說,火災初期煙少火小,只要迅速撤離,是能夠安全逃生的。
火災中產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氣中的含量過1.28%時,即可導致人在1-3分鐘內窒息死亡。同時,燃燒中產生的熱空氣被人吸入,會嚴重灼傷呼吸系統的軟組織,嚴重的也可致人員窒息死亡。逃生的人員多數要經過充滿濃煙的路線才能離開危險的區域。逃生時,可把毛巾浸濕,疊起來捂住口鼻,無水時,干毛巾也可。身邊如沒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代替。要多疊幾層,使濾煙面積增大,將口鼻捂嚴。穿越煙霧區時,即使感到呼吸困難,也不能將毛巾從品鼻上拿開。
樓房著火時,應根據火勢情況,優先選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設施,如疏散樓梯、消防電梯、窒外疏散樓梯等。從濃煙彌漫的'建筑物通道向外逃生,可向頭部、身上澆些涼水,用濕衣服、濕床單、濕毛毯等將身體裹好,要低勢行進或匍匐爬行,穿過險區。如無其它救生器材時,可考慮利用建筑的窗戶、陽臺、屋頂、避雷線、落水管等脫險。
當各通道全部被濃煙烈火封鎖時,可利用結實的繩子,或將窗簾、床單、被褥等撕成條,擰成繩,用水沾濕,然后將其拴在牢固的暖氣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員逐個順繩索沿墻緩慢滑到地面或下到未著火的樓層而脫離險境。
如果被火困在二層樓內,若無條件采取其它自救方法并得不到救助,在煙火威脅、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以跳樓逃生。但在跳樓之前,應先向地面扔些棉被、枕頭、床墊、大衣等柔軟物品,以便“軟著陸”。然后用手扒住窗臺,身體下垂,頭上腳下,自然下滑,以縮小跳落高度,并使雙腳首先落在柔軟物上。如果被煙火圍困在三層以上的高層內,千萬不要急于跳樓,因為距地面太高,往下跳時容易造成重傷和死亡。只要有一線生機,就不要冒險跳樓。
人們處在火災中,生命危在旦夕,不到最后一刻,誰也不會放棄生命,一定要竭盡所能設法逃生。逃生和救人的器材設施種類較多,通常使用的有緩降器、救生袋、救生網、救生氣墊、救生軟梯、救生滑桿、救生滑臺、導向繩、救生舷梯等等,如果能充分利用這些器材和設施,就可以火“口”脫險。
在無路可逃生的情況下,應積極尋找暫時的避難處所,以保護自己,擇機而逃。如果在綜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內,可利用設在電梯、走廊末端以及衛生間附近的避難間,躲避煙火的危害。如果處在沒有避難間的建筑里,被困人員應創造避難場所與烈火搏斗,求得生存。首先,應關緊房間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門窗,但不要打碎玻璃,窗外有煙進來時,要趕緊把窗子關上。如門窗縫或其它孔洞有煙進來時,要用毛巾、床單等物品堵住,或掛上濕棉被、濕毛毯、濕床袋等難燃物品,關不斷向迎火的門窗及遮擋物上灑水,最后淋濕房間內一切可燃物,一直堅持到火災熄滅。另外,在被困時,要主動與外界聯系,以便極早獲救。如房間有電話、對講機、大哥大,要及時報警。如沒有這些通訊設備,白天可用各色的旗子或衣物搖晃,向外投擲物品,夜間可搖晃點著的打火機、劃火柴、打開電燈、手電向外報警求援,直到消防隊來救助脫險或在能疏散的情況下擇機逃生。在逃生過程中如果有可能應及時關閉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等防火分隔物,啟動通風和排煙系統,以便贏得逃生的救援時機。
在公共場所的墻面上、頂棚上、門頂處、轉彎處,要設置“太平門”、“緊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電話”以及逃生方向箭頭、事故照明燈等消防標志和事故照明標志。被困人員看到這些標志時,馬上就可以確定自己的行為,按照標志指示的方向有秩序地撤離逃生,以解“燃眉之急”。
在眾多被困人員逃生過程中,極易出現擁擠、聚堆、甚至傾軋踐踏的現象,造成通道堵塞和不必要的人員傷亡。相互擁擠、踐踏,既不利于自己逃生,因此,在逃生過程中如看見前面的人倒下去了,應立即扶起,對擁擠的人應給予疏導或選擇其他疏散方法予以分流,減輕單一疏散通道的壓力,竭盡全力保持疏散通道暢通,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