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報告是對自身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進行自我評價和總結的一種方式,有利于發現問題、提高效率和提升自我管理能力。這些自查報告范文涵蓋了不同領域和不同層次的工作,是對工作總結和分析的優秀示范。
衛生院醫療自查報告
為規范我院醫療保險服務行為,根據醫保中心關于對基本理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專項監督檢查。我院對20xx年度的退休公務員住院病歷、本院職工住院病歷和參保人住院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此次工作由院長帶頭,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我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自查小組,對照評價指標,認真查找不足,并積極整改。我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醫療保險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醫保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醫保相關政策。定期對醫師進行醫保培訓,定期檢查醫保工作,研讀醫保文件,分析參保患者的'醫療和費用情況。
建立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管理制度、醫療保險工作制度、收費票據管理制度、門診管理制度。參保職工就診住院時嚴格進行身份識別,杜絕冒名頂替就診和冒名住院現象,禁止掛床住院。嚴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嚴禁出現“小病大養、掛床”等違規行為,患者出院帶藥不能超量。住院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醫療、合理用藥,無偽造、更改病歷現象。嚴禁超劑量、超種類、超范圍用藥,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堅決不做虛假證明,積極配合醫保處對診療過程及醫療費用進行監督、審核并及時提供需要查閱的病歷及有關資料。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無自立項目收費或抬高收費標準。
抓好制度落實,嚴格操作規程。我們繼續強化落實醫療核心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程的落實,重點抓了首診負責制、三級醫師查房制、病歷書寫及處方審評制度,保證醫療安全。注重醫療質量的提高和持續改進。逐步建立健全了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實施檢查、抽查考評制度,使我院醫療工作做到了正規、有序到位。醫務人員熟記核心醫療制度,并在實際的臨床醫療工作中嚴格執行。把醫療文書當作控制醫療質量和防范醫療糾紛的一個重要環節。
我院能做到醫保病人住院及時上報,同時按規定的時間、種類、數量報送結算報表。參保人員各項醫療費用真實、準確,費用明細與病歷、遺囑相符。經治醫師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強化病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首診醫師負責制,規范臨床用藥,經治醫師根據臨床需要和醫保規定,自覺使用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藥品。我院嚴格執行相關單位制定的收費標準,公開藥品價格、檢查收費標準,及時向患者提供費用清單。
此次專項自查,尚未發現掛床住院、虛假住院、冒名頂替住院、降低入院標準、分解住院、過度醫療、不合理收費、重復用藥、未按階梯和限制原則用藥等違規行為。同時發現一些病歷書寫方面的不足,如三級醫師查房不及時,病歷書寫不工整等,并加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貫徹始終,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執行并完成,使醫保工作真正成為參保人員的可靠保障。
衛生院。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一、存在問題:
1、對新的醫療質量檢查標準理解欠缺。
全院在醫療質量管理中未完全使用質量管理工具,pdca在醫療質量管理中的運用率不高,對統計分析無柱狀圖、魚刺圖等,不能充分體現數據變化。
2、消防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部分干粉滅火器未定期檢查,檢查后未及時記錄在案,消防知識消防意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3、醫療質量管理有待于進一步強化。
(1)核心制度及病歷書寫規范執行力度有待加強,部份人員對核心制度掌握和理解不夠,不能熟記核心制度。
(2)手術管理較差,對非計劃再次手術的相關知識培訓欠缺,對急診手術管理欠缺,“三步核查”未完全落實到位。
(3)醫務科、護理部等對相關科室的監管痕跡不足。
(4)對急診病人的轉診流程不明確,缺乏急診急救設備,相關人員急救技能較差。
(5)未建立高風險診療項目目錄,對本院高風險項目認識不足。對從事高風險項目的從業人員未進行授權。
4、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仍需加強。
(1)手衛生培訓有待加強,無培訓計劃,工作人員對七步洗手法掌握不牢,手衛生宣傳圖少。
(2)院感檢測計劃無針對性,對重點環節、重點部門的風險評估不完善。
(3)實驗室個人防護設備缺乏,無洗眼器,標識不全,有職業暴露風險,對職業暴露隨訪認識不到位。
5、臨床藥事管理仍需要進一步加強。
(1)毒麻藥品管理工作有待提高。毒麻藥處方不規范,未按規定登記,毒麻藥品管理人員無資質,毒麻藥保管處安全設施欠缺。
(2)抗生素使用不合理現象比較明顯,無抗菌素分級使用目錄;無醫生培訓、考核記錄,無醫生抗菌藥分級使用授權,圍手術期預防,使用抗菌藥不符合規定;抗菌藥物使用比例超標。
(3)有無適應癥用藥,處方調劑審核有漏簽,對處方的合理用藥點評能力較低。
6、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
(1)實驗室檢查項目不能完全滿足危急性況下的診斷所需。
(2)實驗室內質量控制項目不全。
(3)做有創檢查前未向患者充分說明,并征得患者同意答案認可。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醫院管理。
健全制度強化責任,認真落實各級查房制度,報告制度等。臨床科室要強化首診醫師負責制、會診制度、術前討論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等核心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強醫院規范化管理。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保證核心制度的落實。
(1)加強衛生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改善患者就醫環境。
(2)醫務科要進一步加強質量查房和運行病歷檢查工作,這項工作對于提高醫療質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實效,不能流于形式,對查到的問題除了當面講解以外,對屢犯的一定要通過經濟處罰,給予懲戒。
(3)要加強三基訓練與考核,要不斷完善考核辦法,嚴肅考核紀律,注重考核的實效,不定期對科室人員進行抽問式檢查。科室負責人要重視三基訓練,要經常對醫務人員講三基學習的重要性,保證每月進行一次科內考核,這對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至關重要。
(4)加強病案質量的管理。
要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及病歷檢查標準,要制定獎懲辦法,保證住院病歷的及時歸檔和安全流轉。
(5)進一步加強醫院感染的監控要進一步在醫院感染病例監測、消毒滅菌效果監測、環境衛生監測等工作上下大功夫,嚴格執行各項醫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將工作做細,不能應付。要進一步加大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力度,讓每個醫務人員都要認識到醫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覺遵守無菌操作技術,做好個人控制環節。發揮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小組的職責,配合院感辦積極開展工作,杜絕醫院感染事件的漏報。
3、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的使用管理。
(1)根據衛生部《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體實施辦法及獎懲制度,注重監控圍手術期預防用藥情況。要進一步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對醫生設置處方權限,保證制度的落實。保證合理使用抗菌藥。
(2)嚴格按照《毒麻藥品管理辦法》加強毒麻藥品管理,藥事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對毒麻藥品管理進行檢查。
(3)強化藥事管理委員會職責,確保病人臨床用藥安全醫院藥事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條例》,加強培訓、監督和管理,以保證臨床用藥、醫療材料等質量合格、安全,符合臨床使用要求。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并按時上報。規范藥房建設,及時清查并上報近效期藥品。
4、滿足患者心理需要,密切醫患關系,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營造和諧就診環境。
醫護人員在接診時必須著裝整齊、態度和藹、精力充沛,主動向患者介紹自己是其分管的醫生或護士,使患者得到一個良好的印象,對醫護人員產生信任感和有所依托感,使患者情緒穩定,家屬滿意放心,在診治過程中才能主動配合,建立起主動合作型的醫患關系。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了嚴格的自查工作。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我院召開了會議,對自查工作進行嚴密部署。會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組長、各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領導小組,各業務科室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嚴格對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自查自糾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機構自查情況:單位全稱為“昆明湯池醫院”,性質為民營企業,位于昆明市陽宗海風景區管委會湯池鎮;法人代表:高凱宏;主要負責人:。具有衛生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執業許可證號:,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我院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實行了嚴格管理,從未進行過涂改、買賣、轉讓、租借。現有床位張,診療科目有外科、內科、中醫科、婦產科、檢驗科、影像科;業務用房面積平方米。
(二)人員自查情況:我院現有主治醫師名,住院醫師名,主管藥劑師名,檢驗師名,主管護師名,護師名,技師(放射)名。我院從未多范圍注冊開展執業活動或非法出具過《醫學證明書》;從未使用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的人員或一證多地點注冊的醫師從事醫療活動,所屬醫護人員均掛牌上崗,并在大廳內設立了監督欄對外公開。
(三)提高服務質量: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實施醫療質量保證方案;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院內交叉感染管理情況:成立有院內交叉感染管理領導小組,由孫承啟、于愛英、王可福、崔建春等組成,領導小組人員均取得上崗證。經常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建立和完善了醫療廢物處理管理、院內感染和消毒管理、廢物泄漏處理方案等有關規章制度,有專人對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等進行完整記錄,定期對重點科室和部位開展消毒效果監測,配制的消毒液標簽標識清晰、完整、規范。
(五)固體醫療廢物處理情況:對所有醫療廢物進行了分類收集,按規定對污物暫存時間有警示標識,污物容器進行了密閉、防刺,污物暫存處做到了“五防”,醫療廢物運輸轉送為專人負責并有簽字記錄。
(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處理情況:所有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毀型后由醫療垃圾處理站收集,進行無害化消毒、焚化處理,并有詳細的醫療廢物交接記錄,無轉賣、贈送等情況。所有操作人員均進行過培訓,并具有專用防護設施設備。
(七)疫情管理報告情況:我院建立了嚴格的疫情管理及上報制度,規定了專人負責疫情管理,疫情登記簿內容完整,疫情報告卡填寫規范,疫情報告每月開展一次自查處理,無漏報或遲報情況發生。
(八)藥品管理自查情況:經查我院從未使用過假劣、過期、失效以及違禁藥品。
一是由于經費不足,有些醫療設備得不到及時維護或更。
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業務的深入開展,發展的后勁不足;二是受編制所限,人員緊張,工作量大,到省級醫療機構進修的機會不多,知識更新的周期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務水平向更高層次提高等。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為契機,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嚴格遵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強化管理措施,優化人員素質,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服務水平。
醫療衛生自查自糾報告
回想xx年醫療工作中,我在醫院各級領導和老師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工作和學習。通過這一年來的工作和學習,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和學習上等各個方面都達到了一定的提高,也有不少的教訓和體會,從各個方面鍛煉了自己,但有時又感十分無賴。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起:
我在院領導的帶領下,我認真學習了《科學發展觀》的系列理論,進一步端正服務理念,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營造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溫馨和諧的醫患關系開展自身思想品德建設,在醫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室主任的英明決策下,積極的為人民服務。
我在科室主任、老師的指導下,積極參與了普外科病人的診治工作。我在各種醫療操作中,嚴格遵循醫療常規,認真仔細,從不違規操作。通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和科主任及老師們悉心教導,我更加熟練掌握了普通外科常見病、多發病以及一些罕見病的診斷和治療,在工作中,我嚴格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從不曠工,反而是多次加班工作,目前在同科醫生中,欠休假是最多。每個月的門診病人及門診收入,我不計較個人得失。
我一開始工作,就深知自己的不足,為此,我一方面再次溫習大學書本,一方面從其他途徑去了解和學習醫學知識:我積極參加院內和院外組織的多種學術活動,不斷吸取醫學的新知識和新進展;在工作學習期間,我積極參與科室的業務學習并討論發言,提出自己的見解;參加了科室組織的“三基”考試并順利過關。同時今年參加了腹腔鏡培訓班活動并取得了腹腔鏡中級技術合格證。通過不斷學習,我健全了自己理論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識結構,豐富了自己的臨床經驗,增強了自己的法律意識。
醫療衛生質量自查報告
根據臨湘市衛生健康局關于開展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專項整頓行動的通知要求,對全院以及重點科室進行了全面的檢查。現將自查結果匯報如下:。
一、我院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基本情況:。
(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制定了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院委會成員以及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明確了以院長為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制定了醫療質量及安全管理方案,健全完善了各項醫療管理制度職責。醫療質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定期對各科室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實,有效地促進了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的持續改進。
(二)加強了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教育,醫務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
我們通過每月一次職工大會的形式,對全員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并與各科室有關人員簽定安全責任書。加強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培訓。每季度舉辦一次“醫療質量安全”培訓。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糾紛隱患,找出核心問題和整改措施,召開科主任、護士長、業務骨干會議進行質量講評,有效促進了醫療質量的提高。
加強三基、三嚴的培訓與考核,按照三基培訓考核計劃,各科室每季度必須考核一次,醫務科、護理部每半年必須舉辦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參考率、合格率務必達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醫療事故糾紛、防范非醫療因素引起的意外傷害事件的預案,建立了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機制。
(四)護理管理方面。
(1)護理管理組織。
能夠嚴格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實施護理管理工作,組織護士長及護理人員認真學習了《護士條例》,確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執業。
(2)護理人力資源管理。
每年制定護士在職培訓計劃,包括三基學習、業務講座、護理查房等。按計劃認真執行完成。
(3)臨床護理管理。
樹立人性化服務理念,確保將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實處。嚴格落實護士規章制度。高度重視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內容。
(五)、醫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醫院感染管理組織。
(2)醫院感染控制管理組織的工作職責得到了落實。
我院根據實際情況和任務要求,每年制定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計劃,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每月召開醫院感染管理會議,總結近期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情況,解決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布置下一時期的工作重點。
(3)加強了醫院感染管理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醫護人員的醫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離意識。
(4)認真開展落實了醫療廢物、污水排放、醫院感染控制與消毒隔離監測工作,降低了醫院感染率,從未發生醫院感染爆發流行現象。加強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嚴格執行“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統一購進、儲存和發放,“三證”齊全。各科室按需領取,做到先領先用,有效期內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專人集中收攏,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安排專人對污水排放進行管理與監測。
(六)、藥品管理。
每月檢查藥庫毒、麻、精神特殊藥品管理情況,核對剩余數量、核實售出藥品去處是否真實。查是否有“四無”藥品,有無假、劣、過期和變質藥品。
二、存在問題:。
(一)某些醫療管理制度還有落實不夠的地方。
個別醫務人員質量安全意識不夠高,對首診醫師負責制、病例討論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時不能很好的落實,病例討論還有應付的情況。患者病情評估制度不健全。
(二)抗菌藥物的應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個別醫務人員抗菌藥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抗生素應用時間過長。
(三)住院病歷書寫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1、病程記錄中對修改的醫囑、陽性化驗結果缺少分析,查房內容分析少,有的象記流水帳。
2、存在知情同意書漏簽字、自費用藥未簽知情同意書。
3、住院病歷完成不及時,未體現三級查房記錄,日常病程記錄不及時。
(四)病房整理不及時。
1、個別床單上有污漬,為及時更換,病房生活垃圾袋發現醫用垃圾。
2、搶救室濕化瓶使用后未及時消毒干燥。
三、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質量安全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
醫務人員普遍存在重視專業知識而輕視質量管理知識的學習,質量管理知識缺乏,質量意識不強,這樣就不能自覺地、主動地將質量要求應用與日常醫療工作中,就很難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質量管理是一門學科,要想提高醫療質量,不但要學習醫學理論、醫療技術,還要學習質量管理的基本知識,不斷更新質量管理理念,適應社會的需求。只有使醫務人員樹立起正確的質量管理意識,掌握質量管理方法,才能變被動的質量控制為主動的自我質量控制。因此,培訓全體醫務人員質量管理知識,增強質量意識是提高醫療質量的基礎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強醫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各級人員職責的培訓。我院花大力氣進行了制度建設,匯編了各種法律法規、制度及各級人員職責。要認真組織學習《醫院工作人員崗位職責》、《醫院常用法律法規選編》、《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手冊》,醫務人員務必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核心制度、人員職責,加強醫務人員的質量管理基本知識的學習,提高醫務人員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與防范意識。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保證核心制度的落實。
1、進一步加強質量查房和運行病歷檢查工作,注重實效,不流于形式,對查到的問題除了當面講解以外,對屢犯的一定要通過經濟處罰,給予懲戒。
2、加強三基訓練與考核,不斷完善考核辦法,嚴肅考核紀律,注重考核的實效,不流于形式。科室負責人要重視三基訓練,要經常對醫務人員講三基學習的重要性,保證每月進行一次科內考核,提高醫務人員的操作水平。
3、加強病案質量的管理,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及病歷檢查標準,制定獎懲辦法,保證住院病歷的及時歸檔和安全流轉。
4、進一步加強醫院感染的監控,嚴格執行各項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將工作做細,不能應付。進一步加大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力度,讓每個醫務人員都要認識到醫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覺遵守無菌操作技術,做好個人控制環節。發揮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小組的職責,配合院感辦積極開展工作,杜絕醫院感染事件的漏報。
5、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的使用管理,根據衛生部《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體實施辦法及獎懲制度,進一步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保證合理使用抗菌藥。
(三)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切實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水平。
1、根據衛生部《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的要求,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教育。讓醫務人員明確:“醫家首在立品”,醫德是醫務人員從業的行為規范和自律操守。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培養謙虛謹慎,不驕不傲的工作作風,立志做一個醫德高尚,受人尊敬的醫務人員。每位醫師都要熟記《醫師嚴格自律與誠信服務公約的內容》,要真正樹立起“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將病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不謀私利。
2、制定獎懲措施,保證醫務人員在醫院執業時要有好的服務態度。態度決定一切,只有端正態度,才能認準出發點。要時時刻刻謹記我們是為了治病救人,病人的利益高于一切。決不允許在診療工作中找任何借口對病人采取冷漠、推諉、粗暴等不負責任的態度。無論什么時候,什么場合,不管什么情況下,發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帶不良情緒與病人打交道。要善于調節自我,始終保持良好精神狀態上崗,把自己陽光的一面充分地展現給患者。
(四)滿足患者心理需要,密切醫患關系,減少糾紛發生,營造和諧就診環境。
患者在醫院內的心理是十分復雜的,他們需要被關懷,被尊重,被接納,需要了解他的診斷、治療信息,需要安全感并渴望早日康復,同時他們還會有對今后家庭、工作等社會問題的種種憂慮。這些都需要醫護人員很好地了解,予以解決或滿足。首先,醫護人員在接診時必須著裝整齊、態度和藹、精力充沛,使患者得到一個良好的印象,對醫護人員產生信任感和有所依托感,使患者情緒穩定,家屬滿意放心,在診治過程中才能主動配合,建立起主動合作型的醫患關系。患者和家屬在治療過程中,可能會迫切地要求醫護人員及時為他們傳達診斷治療信息,這也是患者和家屬的權利。所以醫護人員必須及時和他們溝通,征求他們的意見,使患者及家屬能主動配合,達到預期的目的。如果不能和患者及家屬經常交流病情和治療計劃,對他們需要了解的不能滿足,也會造成誤解甚至引起醫療糾紛。
衛生院醫療自查報告
為加強醫療安全管理,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我院按照醫療質量管理年活動方案的要求,對我鎮醫療安全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通過自查,共查處問題5條,制定整改措施5條,其中近期需要解決的4條,逐步解決的1條。
1、衛生院人員缺少,一身兼多職,造成無證上崗現象較為突出。
2、個別醫務人員不能熟記核心醫療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門診日志、處方書寫、病例書寫、技術操作不夠規范。
3、個別醫務人員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有時出現無交接班記錄。
4、防保工作中兒童接種的表、薄、卡、冊不健全。 5三基三嚴的培訓時間不足,力度不夠強。
1、針對無證上崗存在的問題。我院在未安排新的專業上崗人員前,暫且采取有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來帶好無證人員上崗,保證醫療安全。
2、針對個別醫務人員不能熟記核心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我們在近期組織醫務人員集中學習,認真執行崗位職責制度、13項醫療核心制度、診療標準及護理操作規范等,以確保醫療護理安全。
3、針對個別醫務人員不執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問題。查出后停發值班費,對其進行警告并按照院規進行嚴厲處罰。
冊。
5、針對三基三嚴的培訓時間不足,力度不強的問題。首先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制定計劃、狠抓三基三嚴培訓,認真組織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注重人才培養。
為確保衛生院醫療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成員:辦公室下設醫務科。主任: 電話: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醫療安全隱患整改自查報告我院根據市衛生局下發關于‘醫療安全隱患整改’活動的要求,認真組織廣大職工學習活動精神,根據要求對醫院各個方面的工作進行了專項整改活動。通過整改活動開展以來,現將我院整改時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匯報如下:
1.門診科室存在的問題
根據門急、診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門急診科沒有單獨設立,沒有固定的業務技能強的門、急診工作人員。門急診醫生持證上崗率不高,存在無證行醫、非法行醫情況。部分醫務人員業務技能不高,不能夠對一些常見急救設備進行熟練地掌握和應用,對一些基本急救技術掌握不夠熟練。各科室之間配合不夠緊密,科室人員之間協作不夠。
醫療文書書寫不規范。門診處方書寫不規范,要素不全,劑量用法不詳,抗生素應用不規范,存在不合理用藥情況。門診留觀病歷內容過于簡單,不能夠嚴格規范書寫留觀病例。住院病例質量管理不到位,部分醫務人員病例書寫不規范、不及時。
各種記錄不規范,急危重病人談話記錄、搶救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死亡病人討論記錄等書寫不規范,書寫要求遠未達到醫療文書書寫質量規范要求。各種門診日志記錄登記不全、不連續、不全面。部分醫療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與進一步建立、健全、落實各科室相關制度,尤其是鄉鎮醫院持續改進的核心制度各項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現階段醫院管理的需要。
護理部存在的問題各項護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項護理制度是以門診制度管理為起點建立起來的,自從住院部大樓投入使用以來,原來的制度已經不等夠適應現在管理的要求,現需結合住院部管理的實際情況建立相關標準制度。
護理管理組織體系不建全。未能夠按照《護士條例》制度規定,實施相關護理管理工作,未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自醫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來護理管理部門不能夠按照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和任務建立起完善的護理管理體系,各崗位職責不明確,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諉情況。
護理人力資源管理不建全,沒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護士管理制度。對各級各類護士的資質、技術能力、技術標準無明確要求,未能建立健全護士級別、績效考核機制。根據醫院護理人員配備標準,病房護士與床位達不到要求標準。
護理工作考核標準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對護理工作進行考核不及時,流于形式。不嚴格按照《病例書寫基本規范》書寫護理文書,護理文書書寫不規范,書寫質量不高。各種登記不全,如消毒記錄、留觀記錄,急危重病人的搶救記錄,交接班記錄等。
無菌技術觀念不強,操作仍需進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項護理技能操作規范標準,部分護理人員技能操作不規范,一次性物品的銷毀不徹底、不規范。門診、住院部等科室衛生較差,存在交叉感染隱患,被套、床單陳舊,玻璃不干凈,清洗不及時。
3.藥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藥房藥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劇藥品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帳務記錄不規范,管理有隱患。藥品管理工作不到位,過期失效蟲蛀藥品仍存在。
門診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患者時有反應,服務態度、服務意識、服務質量差,醫療服務當中存在冷、碰、硬、頂等問題,服務態度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改進。
護理工作人員服務質量不高,未能體現人性化服務。提供的基礎護理和等級護理措施不到位,對住院病人的護理停留在原始階段。部分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態度差,患者反映強烈。部分護士崗位職責責任心不夠,“三查七對”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醫療隱患。護理差錯報告和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對患者的觀察不到位,護士不能夠主動報告一些護理不良事件。
3.藥房工作人員
服務態度需進一步改進。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差、態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管理服務模式。對患者服務言語生冷,態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況,患者反應強烈。服務態度方面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部分醫務工作者得過且過、進取心、責任感、主動性不強,需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危機感,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改善醫患關系,使群眾對醫療機構的作風滿意度明顯提高。部分醫務人員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間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證、脫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夠以昂揚的工作狀態投入到醫療工作當中去。
(四).環境衛生方面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醫療系統存在衛生單位不衛生的情況,通過我院檢查各科室地面、玻璃普遍存在衛生臟、亂、差情況,桌面物品亂堆、亂放,影響醫療衛生單位形象。
醫療衛生質量自查報告
工程建設質量自查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自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投資、計劃、工程量完成情況,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基本情況,工程施工質量及評定情況,業主單位對施工企業的評價意見,保證工程建設質量的改進意見、整改措施等。自查情況簡述(內容要點):
一、工程概況。
主要簡述:質量月活動開展情況,工程審批情況,包括工程位置、審批、規模及任務、效益等;工程設計變更、調概的情況,包括變更原因、變更內容、審批結果;簡要說明工程建設實施情況或竣工面貌。
二、工程質量管理。
(一)管理機構。
機構設置。
主要簡述: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及其現場機構設置的基本情況,質量監督、質量檢測的現場機構設置情況。
主要簡述:建設單位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現場質檢人員配備情況;設計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現場設計代表;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技術質量負責人、現場質檢人員;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項目質量監督負責人及項目站成員組成情況;質量檢測單位派往現場的檢測負責人及檢測技術人員配備情況。(包括參建各方主要人員上崗培訓及持證情況、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情況)。
(二)工程建設管理法規標準。
主要簡述:國務院令。
(三)質量管理制度。
主要簡述:參建各方制定的施工圖會審制度,項目劃分與質量評定制度,質量檢查“聯合開倉證”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監理月報制度,工程質量月報制度,工程進度結算制度等一系列質量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四)接受質量監督。
主要簡述:項目劃分及提交質量監督機構認可情況,及時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和接受監督情況,階段(中間)驗收有無監督機構評價意見等情況。
三、施工質量。
(一)施工管理。
主要簡述:施工組織安排、施工工藝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文明施工布局是否合理、有無違規現象等情況,施工現場測試和試驗工作是否符合規定、滿足施工要求。
(二)質量評定與工程驗收。
主要包括:已完工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及評定情況(合格數量及優良率、單位工程外觀質量得分率等),是否按照相關規程進行了分部工程驗收、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
四、施工企業評價。
主要簡述:是否對企業資質嚴格管理、是否實行施工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是否重合同守信用,主動接受監理與質監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對工程建設資料是否進行規范管理,是否及時開展工程質量評定與工程驗收等情況的綜合評價。
醫療衛生質量自查報告
我隊企業調查工作開展至今已近五年時間,數據質量的好壞,數據是否能較真實地反映我市宏觀經濟運行狀態等問題一直是我們關注的焦點,提高數據質量一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之一,在這一方面我們本身也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本次結合閩企[]23號文精神,按照省隊關于調查數據質量自查工作的統一部署,我隊在隊長的直接組織和領導下,總結過去的經驗,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結合現實的實際情況,將提高數據質量的工作推向了另一個高潮。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組織方式。
對于本次數據質量自查工作,我隊自上而下都十分重視。隊長親自召集專業人員討論了相關的事項。
1、過去為提高質量所施工作的回顧。
1)我們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樣本擴充及輪換工作。在抽樣調查中,樣本點的代表性直接影響調查數據的質量。“大型企業極少,小型企業占絕對多數”是市企業的特點,在樣本未調整前經常出現一家企業影響整個宏觀走勢的現象,為此我們利用基本單位普查等資料為依據對樣本點進行科學的甄別,先后三次充實了樣本點,樣本數量由起初的88家擴充到了335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實際情況,提高了樣本的代表性,數據質量得到了較好的控制和提高。
2)我們更新和完善了調查方式方法。
為了從源頭上加強對數據質量的控制,針對我市調查擴點、成倍增加工作量和人力物力不足的矛盾,從實際情況出發,充分利用現有的縣級聯絡員系統,一是改過去集中催、收、審、錄的調查方法,創造條件把整體工作分成有機的若干部分由各縣分開承擔,對縣級聯絡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業務水平,增強了數據的源頭控制力量。二是隊內分工協調,重點抓好市直單位調查點的資料搜集、審核錄入工作,把好質量關。
3)我們加強了與數據和相關數據的對比論證。
數據是否能反映實際,應該通過多方對比來論證。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專業間的溝通和協調,以相關專業的數據驗證走勢,二是努力把握經濟形勢,通過直接感觀來驗證數據質量。三是通過了解全國、全省及各地市的形勢來分析數據質量。
4)我們加強了調查工作力量。
調查工作力量的相對不足對工作也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為此,我隊具體承擔調查工作的干部由一人增加到二人,同時配置并完善辦公條件和設備。以工作崗位考評責任制為基礎,促進工作的有效開展。
5)加強歷史資料的歸檔管理。
我隊非常重視調查歷史資料的管理,每季都按照檔案管理的原則,將報表全部收齊并分門別類整理同時裝訂成冊以備后查。
6)堅持企業回訪制度。
我隊與企業保持經常性的溝通,堅持電話采訪和實際走訪相結合,對報表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層次的了解,仔細傾聽企業的需要和要求,盡最大力量把握企業經營動態,并主動幫助企業向上級反映一些實際問題,贏得了企業的信任也提高了數據質量。
2、本次自查工作的實施方式。
本次自查活動正值第二季度季報之時,我隊決定以本季季度報表質量審查為出發點,針對報表中表現出的特殊問題,結合本季調查實施過程中反映的不足因素,通過對以前工作的經驗總結,大范圍、多角度、深層次地開展數據質量自查自糾活動。
本次自查工作的實施過程如下:
1)于6月12日利用我隊召開縣級聯絡員專項調查會議的機會,在會上對聯絡員再次強調提高數據質量的重要性、質量控制方法以及本次質量自查的精神和意義。
2)6月17日起對二季度報表進行審核,結合審核結果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進一步了解企業填報報表的方式,重點審核企業填報日期及報表填制的完整性。
3)6月20~25日期間通過電話加強企業回訪工作,進一步從宏觀上了解行業運行動態,傾聽企業實施調查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和不足,盡力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4)7月初電話通知各縣聯絡員,通報二季度調查中所存問題,并做好記錄。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
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第四條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鼓勵有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給予適當的支持。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發生。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第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有陸路通道的,禁止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后,方可通過水路運輸。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我院在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國家政策不動搖,廣泛宣傳實行新農合制度,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現就將我院08、20xx年兩年開展新農合工作情況匯報下:
一、20xx年、20xx年度我鎮新農合工作實施情況。
我鎮20xx年、20xx年新農合工作運轉順利,20xx年參合人數為41658人,參合率達90、2%;20xx年參合人數為43426人,參合率達95、02%;同期增長4、98個百分點。20xx年新農合門診人數為61481人,住院就診人次為355人,20xx年門診補償金額達391266元,住院補償金額為349517、50元;20xx年新農合門診人數為89064人,住院就診人數為476人,20xx年門診補償金額為684082、50元,住院補償金額為477048、20元;門診人次同比增長27583人次,住院人次同比增長121人次,住院補償增長127530、70元,我院在門診、住院患者逐年增長的情況下,無一例套取門診基金、造假病例出現,申報資料齊全,無多報和少報補償基金現象發生。
二、存在的問題。
1、近幾年來,我院參合病人住院補償以及縣外補償報銷手續復雜,患者反響很大,一直沒得到解決。
2、財務賬目有待規范。
3、村衛生室門診統籌基金存在門診、住院公示不及時,藥品替換、代簽字、分解處方現象發生。
三、自查整改措施。
1、我院將進一步規范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工作,減少住院患者補償環節,做到出院即補,對縣外住院患者補償多方籌措資金,做到結算即補。
2、加強財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或派往上級有關部門進修學習。
3、加大村衛生室門診統籌基金監管力度,對出現的藥品替換、分解處方現象絕不姑息遷就,嚴肅查處,院領導將此項工作納入我鎮20xx年農村管理工作重點。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第四十七條衛生部負責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省級及以下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或職責落實不到位的醫療衛生機構,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加強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認真履行醫學裝備管理職責、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為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工作人員,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為認真落實市衛健委等7部門《關于印發市醫療機構廢棄物廢棄物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規范管理和安全處置,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廢棄物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規范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的`回收處置渠道,實現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的定點定向、閉環管理,斬斷醫療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二、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以及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和個人。
三、工作任務。
(一)整治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且處置不規范;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二)整治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未按照許可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未按規定及時收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醫療廢物的轉運和處置不符合要求;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三)整治其他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非法倒賣、回收利用和處置醫療廢物;醫療機構外輸液瓶(袋)回收利用脫離閉環管理等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衛生監督執法大隊。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檢查指導,督促其規范管理各類廢棄物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各醫療機構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醫療廢棄物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分類、盛裝、暫存、交接、登記醫療廢棄物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規范管理各類廢棄物處置,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限時整改。開展醫療廢棄物處置知識培訓,宣傳醫療機構廢棄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理的意義和有關知識。
五、實施步驟。
(一)自查整改和推進工作階段(11月1日―10日)。
各醫療機構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限時整改。衛生監督執法大隊開展醫療廢棄物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的醫療機構進行處罰。
(二)總結評估階段(11月11日―20日)。
各單位總結評估專項整治工作,報送數據,工作總結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整治成效、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前報送到區衛健局。
六、工資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明確責任,建立制度,強化監督執法,推動整治工作有效落實。
(二)強化宣傳引導。要統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宣傳工作,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大力宣傳醫療機構廢棄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理的意義和有關知識,重點引導正確認識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價值和安全性。加大對涉及醫療廢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強力震懾不法分子和機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加強檢查指導。各單位要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將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和暗訪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協助解決困難問題。對于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將給予通報批評,限時整改,確保整治取得成效。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第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第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第二十一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四章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
第二十二條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有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
(二)具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
(三)具有負責醫療廢物處置效果檢測、評價工作的機構和人員;。
(四)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貯存、處置設施,應當遠離居(村)民居住區、水源保護區和交通干道,與工廠、企業等工作場所有適當的安全防護距離,并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天到醫療衛生機構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并負責醫療廢物的貯存、處置。
第二十六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運送醫療廢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的專用車輛。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當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使用后,應當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七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當確保安全,不得丟棄、遺撒醫療廢物。
第二十八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并確保監控裝置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第二十九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檔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
第三十一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醫療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用。
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可以納入醫療成本。
第三十二條各地區應當利用和改造現有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和其他設施,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并達到基本的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第三十三條尚無集中處置設施或者處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應當在1年內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縣級市應當在2年內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縣(旗)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尚未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期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等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七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交換監督檢查和抽查結果。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八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后,應當及時核實,依法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檢查,了解情況,現場監測,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資料,采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四)查封或者暫扣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場所、設備、運輸工具和物品;。
(五)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第四十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控制現場,并根據需要責令暫停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或者組織制定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的,由上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責令限期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或者組織制定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并可以對政府主要領導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違法行為不及時處理,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時未及時采取減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發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經營許可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責令收回違法發給的證書;并可以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五)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
(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
第四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
(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網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條例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郵寄或者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轉讓、買賣雙方、郵寄人、托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承運人明知托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運輸醫療廢物,仍予以運輸的,或者承運人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載運的,按照前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醫學科研、教學、尸體檢查和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廢物的管理,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六條軍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管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參照本條例制定管理辦法。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制度和本機構的規模、功能定位和事業發展規劃,科學制訂醫學裝備發展規劃。
醫療衛生機構要優先考慮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裝備,注重資源共享,杜絕盲目配置和閑置浪費。
第十三條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機構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結合各使用部門裝備配置和保障需求,編制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
第十四條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應當由機構領導集體研究批準后方可執行。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的,機構領導集體研究前還需經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獲得批準后執行。經批準的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不得隨意更改。
第十五條單價在1萬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均應當納入年度裝備計劃管理。單價在1萬元以下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以下的,由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本機構實際情況確定管理方式。
第十六條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計劃,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應當包括配置必要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單價為50萬元以下的.,由醫療機構根據本機構實際情況確定論證方式。
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采購管理。
第十八條納入集中采購目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實行集中采購,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采取公開招標以外其他方式進行采購的,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第十九條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或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采購。因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采購的,應當嚴格論證審批。
第二十一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訂本地區應急采購預案。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采購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采購預案執行。
第二十二條需采購進口醫學裝備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進口設備采購審批程序。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醫學裝備采購合同規范管理,保證采購裝備的質量,嚴格防范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學裝備驗收制度。醫學裝備到貨、安裝、調試使用后,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組織使用部門、供貨方依據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完成后應當填寫驗收報告,并由各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醫學裝備驗收工作應當在合同約定的索賠期限內完成。經驗收不合格的,應當及時辦理索賠。
第二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申請和購置納入國家規定管理品目的大型醫用設備,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用耗材準入管理制度。屬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遴選。不在集中采購目錄內但確需使用的,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嚴格論證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用耗材入出庫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采購記錄管理。采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采購日期等,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抓緊落實事關群眾利益十項實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現就加快推進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夯實基層基礎,統籌城鄉衛生事業發展的重大舉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保障民生工程,決定在繼續實施醫改等四大民生項目的基礎上,再辦一批貼近人民群眾生活需要的實事,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列為當前應抓緊落實的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十件實事之一,并納入打好“五大戰役”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對改善民生、統籌城鄉衛生發展及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加緊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二、目標任務。
當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全面實施社保卡就診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統網底建設。
(一)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一是底前完成17個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含漳平市d級危房拆建項目5個),該項目總投資1769萬元,建設規模1.5萬平方米。二是底前完成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項目,該項目總投資374萬元。三是底前完成22個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改擴建及環境改造項目,該項目總投資3479萬元,建設規模2.04萬平方米。四是底前完成18個d級危房拆建項目,該項目總投資1436萬元,拆除及新建面積3.1萬平方米。五是再安排6-1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擴建。
(二)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保卡就診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建設。底前為基層醫療機構配備放置計算機等硬件設施所需要的辦公桌椅等;203月底前,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完成社保卡就診一卡通改造,確保社保卡能夠作為就診卡使用;年12月底前,完成市級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并接入省級平臺互聯互通。具體任務如下:
1、配置硬件。為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配置適應社保卡應用所需的硬件設備,主要包括計算機、打印機、交換機、讀卡器。遵循按崗位定需求的原則,基層醫療機構硬件配置標準為:甲類衛生院(打印機13臺、交換機1臺、讀卡器46個),乙類衛生院(打印機8臺、交換機1臺、讀卡器21個),丙類衛生院(打印機5臺、交換機1臺、讀卡器1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印機9臺、交換機1臺、讀卡器23個)。計算機配置數量由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求配置并上報。省衛生廳確定后給予補助配置。
2、基層軟件安裝和應用。省衛生廳統一招標采購基于居民健康檔案和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軟件(b/s模式),內容涵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有業務,部署于市級平臺,供我市轄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婦幼保健機構業務應用和傳輸健康檔案信息;本軟件將與國家疾控中心下發的免疫規劃軟件客戶端程序對接,通過省疾控中心平臺與居民健康信息系統交換數據。
3、接口改造。對全市新農合信息系統(含民政醫療救助信息系統)進行改造,將原有以新農合證作為結算憑證改造為以個人社保卡為憑證的結算方式,并實現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對部分已有信息系統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縣級新農合經辦管理機構進行數據接口改造,實現社保卡身份識別、醫保(新農合)結算和電子錢包醫療支付應用。
4、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建設。為全市所有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匯集預防、保健、醫療健康信息等,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市級平臺并接入省級平臺,使之成為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與省級平臺間的樞紐。
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報告
第三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全國衛生系統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分類與代碼,建立本機構醫學裝備分類、分戶電子賬目,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作到檔案齊全、賬目明晰、完整準確。檔案保管期限至醫學裝備報廢為止。國家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建立管理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申購資料、技術資料及使用維修資料。單價5萬元以下的醫學裝備,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方式。
第三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不得使用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的醫學裝備。用于醫療活動的,應當具備醫療器械注冊證。納入國家規定管理品目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當具備配置許可證。
未經注冊的醫學裝備臨床試驗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加強醫學裝備安全有效使用管理。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安全有效使用情況應當予以監控。國家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醫學裝備質量保障。醫學裝備須計(劑)量準確、安全防護、性能指標合格方可使用。
第三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制定生命支持類、急救類醫學裝備應急預案,保障緊急救援工作需要。
第三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學裝備維修制度,優化報修流程,及時排除醫學裝備故障。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確保醫學裝備按期保養,保障使用壽命,減少故障發生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學裝備使用人員進行應用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大型醫用設備相關醫師、操作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須接受崗位培訓,業務能力考評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技術人員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及有效日期等,并進行登記。醫用耗材使用后屬于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加強大型醫用設備使用、功能開發、社會效益、費用等分析評價工作。
對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在本機構范圍內調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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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學裝備管理實行機構領導、醫學裝備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三級管理制度。
第八條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和縣級及以上其他衛生機構應當設置專門的醫學裝備管理部門,由主管領導直接負責,并依據機構規模、管理任務配備數量適宜的專業技術人員。規模小、不宜設置專門醫學裝備管理部門的機構,應當配備專人管理。
第九條醫學裝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機構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組織、制訂、實施等工作;。
(三)負責醫學裝備購置、驗收、質控、維護、修理、應用分析和處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醫學裝備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關政策法規和醫學裝備信息,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六)組織本機構醫學裝備管理相關人員專業培訓;。
(七)完成衛生行政部門和機構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醫學裝備使用部門應當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醫學裝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部門的醫學裝備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有條件的其他衛生機構應當成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機構領導、醫學裝備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對本機構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采購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論證和咨詢,確保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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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處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理。處置海關監管期內的進口免稅醫學裝備,須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醫學裝備處置方式主要包括調撥、捐贈和報廢等。
第四十四條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調撥處置。
第四十五條因對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可對外調撥或捐贈醫學裝備。
醫療衛生機構接受捐贈的醫學裝備,應當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第四十六條醫學裝備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報廢處置:國家規定淘汰的;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維修費用過高的;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失效或功能低下、技術落后,不能滿足使用需求的;國家有明確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