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能夠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法律工具。以下是一些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總結的合同協議范本,請仔細參考。
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合同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 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散、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20xx年xx月xx日
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信用證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借款合同
精選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合同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的罰息。
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合同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散、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精選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年月日。
借款人:________。
居間合同備用信用證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手機: 電郵: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手機: 電郵: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有關備用信用證(以下簡稱備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在香港公司與銀行及甲方簽訂備證合同的活動中,乙方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并以協議約定價格為依據收取居間費用。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利用自有的信息資源及人脈資源,為甲方提供香港銀行備證榜本給甲方認可,后由甲方負責打包貸款。暫定應開為壹億美元,首次為叁仟萬美元。
2、乙方為甲方組織開出備證條件,按甲方要求約定,根據現有情況甲方分款權益占____%開證方占____%乙方占____%。
3、乙方負責香港銀行上游資源組織過程,并保證備證的有效性,準確性。
4、乙方負責為甲方與香港銀行備證和簽訂合同工作提供全 1
面服務。
三、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與接證銀行簽訂履行打包貸款合同。
2、甲方負責保證簽訂協議生效,承擔備證貸款,因貸款不到位而被取消合同、賠償居間費用的風險。
3、甲方負責與香港銀行簽訂合同后的所有費用,并完全擁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應在每單取得分配權益中,向乙方指定帳戶全額支付該批居間費用。
四、居間費用的支付
1、居間費用的多少按每單備證分配權益確定。乙方所得居間費用扣除繳稅費(行規是15%)后的純利潤分成。
3、居間人分配的利潤所得由甲方以現金方式存入乙方指定代理人的個人帳戶內。
六、合同期限
本協議合作期限為一年,并與甲方與同煤集團每月一簽的合同同時生效。
七、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守約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蓋章: 蓋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2012年 08 月
3 日 26
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信用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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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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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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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
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
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
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
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
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
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
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
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
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
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
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
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
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
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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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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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年??月??日。
信用證擔保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債權人廈門銀行申請信用證擔保貸款500萬美元,用于向公司購買生產原材料,期限為一年。甲方向乙方申請為其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1、甲方具備銀行接證能力,并有銀行發出的500萬美元備用信用證(standbylettersofcredit)的貸款額度。
2、乙方提供銀行的面額價值500萬美元的備用信用證為甲方已經辦妥的銀行批準額度的貸款提供擔保。
3、甲方向乙方提供接證貸款額度證明、接證銀行坐標以及由接證銀行出具的`備用信用證格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開證能力函及開證銀行坐標。
5、乙方負責從銀行開出符合接證銀行格式、以甲方為受益人、接證銀行為銀行的500萬美元備用信用證,甲方負責用此信用證擔保貸款。
6、上述備用信用證的擔保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之日起至甲方結清該標的的貸款本息止。
7、甲方保證由乙方擔保的此筆貸款僅限用于向公司購買生產必須的原材料,并保證按時歸還貸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用證合同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用證擔保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授權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證合同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授權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證擔保合同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
信用證擔保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年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