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合同協議,可以有效減少合作中的風險和糾紛,提高合作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合同協議范文的閱讀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和表達方式。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協議書
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款第4項、第五條第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編寫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算書、結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其他約定。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三星級酒店改造工程造價咨詢協議書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工程造價咨詢管理合同范本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甲方):
咨詢人(乙方):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規模:工程送審造價為人民幣元。
二.合同內容。
1.項目結算審查。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價款及費率。
本合同收費標準依據區物價局桂價費[20__]8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我區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項目按送審造價的及審查核增/減額的之和計費,打八折。單個項目計費金額不足元,按元收取。
五.服務費的結算與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結算審核服務費為乙方結算審查工作完成并提交成果(一式肆份)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2.支付方式: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六.雙方約定。
(一).甲方有權利或義務完成以下事項。
1.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應負責與本業務有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相關人員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4.甲方應在約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結算代理相關費用。
(二).乙方有以下權利或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審查以下內容。
a.建設工程發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b.施工發承包合同范圍以外調整的工程價款;。
c.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及單價;。
d.發包人單獨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面劃分和總包人的配合費用;。
e.工程變更、簽證、索賠及違約費用;。
f.取費、稅金、政策性調整以及材料價差計算;。
g.實際施工工期與合同發生差異的原因和責任,以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
2.乙方保證結算審查成果的準確性。
3.乙方必須做好保密工作,結算審查結果除甲方簽字代表外,不能告知其他任何人。如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獲得結算審查服務費用。
七.審查依據及審核程序。
1.工程結算審查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結算文件。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司法解釋。
3.適用于本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4.施工發承包合同、招標文件、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結算書及其明細內容、竣工圖紙、相關圖紙會審、工程簽證、洽商記錄等。
5.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信息、調價規定等。
7.審核程序:按中價協ceca/gc3-20__《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有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的,終止合同方應支付對方壹萬元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結算審查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但以不超過結算審查費的全額為限。
3.乙方因其過錯原因逾期完成結算審查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應收結算審查費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但以不超過結算審查費的全額為限。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寧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陽朔縣教育局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城市公路改造工程造價咨詢協議書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__-0212)制定的。
第二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三)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__〕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造價咨詢項目承包協議書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工程建設造價咨詢協議書
咨詢單位:
第一部分。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項目所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委托人:(公章)咨詢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年月日年月日。
造價咨詢項目承包協議書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司項目造價咨詢內部承包方案,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建設項目的造價咨詢工作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業務進行監督。
(2)如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二)義務:
(1)乙方經甲方財務的經營所得費用除雙方約定交納的管理服務費外,其余均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可獲取甲方對其以上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項目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3)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用。
(4)乙方承包范圍不得超過甲方允許的范圍,如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的項目,需經過甲方的許可,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履行與業主單位的合同條款及向業主的承諾,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規、標準、規范及公司有關管理制度,規范的開展工作,并接受甲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對造價咨詢項目的檢查和監督,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或失職造成政府的罰款、通報及法律糾紛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引起索賠或構成行政處罰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擔;引起甲方加強管理力度所增加的成本也要由乙方承擔。
四、費用劃分及支出:
甲方提留管理費為總服務報酬費用的20%,并代扣代繳營業稅及附加5.8%,若乙方自行繳稅,甲方不扣此項費用(但乙方必須提供完稅證明);乙方負責造價人員工資、獎金、社會保障、保險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工傷事故處理、個人所得稅、現場辦公費等費用支出。
從此協議實施起,乙方有催要服務報酬費用的責任,當業主支付每筆服務費后,甲方提留%(包括管理費20%,營業稅及附加5.8%,),其余%支付給乙方,乙方自主支配,但乙方的支配必須符合國家財稅政策和法規。乙方必須隨時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成本(人員工資成本、勞動合同及工資款)和支出票據,以保證財務賬面平衡,否則將按所得稅法代扣代繳所得稅。
項目服務工作完成,資料移交,業主將造價咨詢費結清后,進行費用結算,由乙方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自行分配。
五、其它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簽_________期為生效日。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協議書
(示范文本)。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秾S脳l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造價咨詢項目承包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造價咨詢項目承包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司項目造價咨詢內部承包方案,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建設項目的造價咨詢工作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業務進行監督
(2)如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二)義務:
(1)乙方經甲方財務的經營所得費用除雙方約定交納的管理服務費外,其余均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可獲取甲方對其以上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項目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3)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用。
(4)乙方承包范圍不得超過甲方允許的范圍,如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的項目,需經過甲方的許可,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履行與業主單位的合同條款及向業主的承諾,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規、標準、規范及公司有關管理制度,規范的開展工作,并接受甲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對造價咨詢項目的檢查和監督,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或失職造成政府的罰款、通報及法律糾紛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引起索賠或構成行政處罰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擔;引起甲方加強管理力度所增加的成本也要由乙方承擔。
四、費用劃分及支出:
甲方提留管理費為總服務報酬費用的20%,并代扣代繳營業稅及附加5.8%,若乙方自行繳稅,甲方不扣此項費用(但乙方必須提供完稅證明);乙方負責造價人員工資、獎金、社會保障、保險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工傷事故處理、個人所得稅、現場辦公費等費用支出。
從此協議實施起,乙方有催要服務報酬費用的責任,當業主支付每筆服務費后,甲方提留%(包括管理費20%,營業稅及附加5.8%,),其余%支付給乙方,乙方自主支配,但乙方的支配必須符合國家財稅政策和法規。乙方必須隨時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成本(人員工資成本、勞動合同及工資款)和支出票據,以保證財務賬面平衡,否則將按所得稅法代扣代繳所得稅。
項目服務工作完成,資料移交,業主將造價咨詢費結清后,進行費用結算,由乙方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自行分配。
五、其它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簽_________期為生效日。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協議書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項目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乙方應在____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項目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費用支付條款。
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編制費萬元整。余款在提交《__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后付清。
第四條違約罰金。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項目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造價咨詢合同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咨詢協議書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2260-84規定填寫。
二、技術咨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五、其他: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七、本合同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協議書
甲方(來訪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心理咨詢師):
身份證號碼:
根據《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保障咨詢效果,在誠實守信、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的前提甲、乙雙方就心理咨詢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良好的心理咨詢效果是建立在雙方相互高度尊重與信任的基礎上。
二、收費原因:開始咨詢意味著你對咨詢師的接納和信任,咨詢費用不僅僅是咨詢師勞動的報酬,也體現了投入與關注成正比的心理學原則。因為咨詢過程是不斷成長的過程,成長會使人產生焦慮、恐懼等不良情緒,物質的投入和精神的投入一樣可以增強意志行為的動機,最大可能的`避免逃避或退縮,而免費意味著你在任何環節都可能逃避,因為逃避對你來說零損失,實質上是阻礙了自身人格的成長。
三、雙方在每次咨詢前均要做好準備工作,雙方在咨詢后應及時交流咨詢感受,以便調整咨詢方案與進程。
四、甲方應認真配合乙方填寫心理咨詢記錄。
五、咨詢方案以雙方議定為準。任何一方在具體修改方案時,均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咨詢方案確定后,咨訪雙方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的配合協作義務,以保證咨詢效果。
六、甲方繳費后,雙方的預約才開始生效。乙方和甲方均應保證咨詢于約定時間正常進行。如有改動,應提前12小時通知對方。如違約,按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七、每次咨詢,甲方和乙方按約定時間須提前50分鐘到來,做好準備工作,調整好狀態,以保證進入良好咨詢狀態,保證咨詢效果。甲方若遲到,仍按約定時間記時。遲到20分鐘以上,本次咨詢取消,扣取半個咨詢時的費用;若乙方遲到20分鐘以內,仍按約定時間記時;遲到超過20分鐘時,甲方有權取消本次咨詢,或索要一個咨詢時的免費咨詢。
八、心理咨詢并享受優惠項目的求助者,如中斷咨詢,按甲方實際所用咨詢時和訓練時計費,余額退還。
九、有自殺傾向或自殺未遂的行為的來訪者前來咨詢時,咨詢師會盡量為來訪者提供幫助。如來訪者最終選擇自殺,責任及行為后果將由來訪者本人全部承擔。
十、甲方的責任權力義務:。
責任:
(1)向咨詢師提供與心理問題有關的真實資料;
(2)積極主動地與咨詢師一起探索解決問題地方法;
(3)完成雙方商定的作業。
權力:
(1)有權力了解咨詢師的受訓背景和執業資格;
(2)有權力了解咨詢的具體方法過程原理;
(3)有權力選擇或者更換合適的咨詢師;
(4)有權力提出轉介或者中止咨詢;
(5)對咨詢方案地內容有知情權協商權和選擇權。
義務:
(1)遵守咨詢機構地相關規定;
(2)遵守和執行商定好地咨詢方案各方面地內容;
(3)尊重咨詢師,遵守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咨詢師。
十一、咨詢師的責任權力義務。
責任:
(1)、心理醫生在從事心理咨詢與治療時,應遵紀守法、遵守心理醫生道德準則,在其工作中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道德標準。
(2)、心理醫生應注意加強自身的修養,不斷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醫生應不斷學習本專業的有關知識,通過不斷改善自身的工作實踐、教學和科研水平,以促進自身的專業發展,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4)、心理醫生應明確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專業職能的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職能范圍的事情。
(6)、心理醫生在治療關系建立之前,應使來訪者明確了解心理咨詢與治療工作的性質、工作特點、收費標準和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來訪者的權利和義務。
(7)、心理醫生在對來訪者進行工作時,應與來訪者對工作重點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如進行實地沖擊療法)應與來訪者達成書面協議。
(8)、心理醫生應明確其工作的目的是促進來訪者的成長、自強自立,而并非使來訪者在其未來的生活中對心理醫生產生依賴。
權力:
(1)有權力了解與求助者心理問題有關的個人資料;
(2)有權力選擇合適的求助者;
(3)本著對求助者負責的態度,有權力提出轉介或者中止咨詢。
義務:
(1)向求助者介紹自己的受訓背景;
(2)遵守咨詢機構的有關規定;
(3)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
(4)尊重甲方、遵守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甲方。
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
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五條。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咨詢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協議書
為了切實幫助洛陽豫新冶金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理清發展思路,明確發展目標。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聘請洛陽盛韜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服務,特簽訂以下管理咨詢協議:
1、企業發展規劃。為企業提供政策、行業、市場、途徑、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3、企業信息化。根據企業規模、行業特點,提供政策咨詢,提出信息化推進整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及重點環節,幫助推薦優秀的信息化服務商。
4、組織機構設置。根據企業的行業特點,對企業組織管理體系的構架提出具體的意見。
5、企業培訓咨詢。根據企業的發展規劃和行業特點,幫助制定企業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培訓計劃,提供政策咨詢、培訓服務,或者推薦專業培訓機構。
6、企業流程再造。全面解析企業生產管理流程,提出企業流程再造意見,提升企業精益華管理水平。
7、思想交流。根據企業家的需要,隨時提供企業家思想交流服務,為企業家減壓解惑。
8、其他企業需要的咨詢服務。
1、甲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守乙方商業秘密,如果要使用顧問案例,必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提供的政策咨詢,乙方需要到有關權威部門進行確認,以有關權威部門的政策為準。
3、甲方推薦的服務機構,只是供乙方參考,甲方不參與具體的服務協議協商問題。
4、甲方提供的'建議,僅作為乙方決策參考,甲方不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甲方提供的服務,必須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
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面真實的資料,以便于甲方提出專業意見。
1、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