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篇一
出讓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接受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愿就甲方從 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 承包土地一塊,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共計畝土地轉讓給乙方經營(包括甲方在居民點的房屋和自留地)。
二、轉讓費為每畝 元,合計 元(大寫) 。乙方從20_年起分期付清轉讓費,每年應付轉讓費額如下:
20_年-20_年每年 元;
20_年-20_年每年 元;
20_年 元。
乙方必須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轉讓費,否則每月應承擔當年應付轉讓費的1%作為利息。甲方收款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費前,土地承包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所有圍繞土地承包權發生的變更均使用甲方姓名,乙方隱瞞甲方擅自使用自己姓名作變更均視為違約,但甲方不得再將此宗土地質押或轉賣于他人;當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將承包合同過戶給乙方,過戶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土地生產經營由乙方進行,所有圍繞此宗土地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經營所得也有乙方所有,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本合同簽署之日之前圍繞土地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付清。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但不得違反國家政策以及甲方與 承包合同之條款。
六、乙方轉讓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征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七、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拋荒。
八、在乙方付清轉讓費進行過戶手續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甲方墊付的上繳預收款 元(大寫)。
九、其他: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一、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管理區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篇二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鄉(鎮)或街道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99.9%轉讓給的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讓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元,(大寫:);轉讓費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篇四
立協議雙方: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土地所有方(丙方):_________
經多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農業養殖項目用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王家洼居民區河東邊,土地面積為17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育苗、養殖,發展第三產業。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年 月 日前 付清。
五、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向乙方出具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合同原件及繳納使用費用原件。
六、土地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須經丙方以及黃島區(原膠南市)畜牧獸醫局、國土局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上述部門認可手續。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相關政策允許范圍內標準。
3、乙方依據協議獲得土地使用權后須與丙方確立新的使用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使用期內,乙方有權在使用的土地內,投資建設,但必須服從鎮村統一規劃,所需費用及一切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5、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使用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乙方用電、用水等一切安裝費、材料費、人工費及水費、電費均有乙方自負。
7、乙方必須管理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
七、違約責任
_________ 。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協議期內,如國家政策變動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協議無法履行的情況下,本協議立即終止,雙方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2、協議期內,如國家或上級有關單位建設需使用該土地時,甲乙丙三方必須服從,中止協議,相關的土地補償費用歸丙方所有,土地以上的建筑設施、水、電的相關補償歸乙方所有。
3、協議期滿,乙方投資的建筑物及水電,乙丙雙方協商作價給丙方,如協商不成,由上級職能部門評估作價給丙方。除建筑物以外的設施、物品,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 日以內搬清,逾期搬不清,所有余物無償歸丙方所有。
4、協議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使用權。
5、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交見證單位一份存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經甲已雙方自愿協商達成有償轉讓土地協議,甲方將自己承包的責任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達成條款
1.土地性質: 甲方承包的責任土地性質屬于集體土地,有償轉讓土地使用要執行國家土地政策規定。
2.轉讓土地期限:甲方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期限為長期永久性使用。乙方一次性收回土地有償轉讓費,永久性不能變更土地使用期限和使用權。
3.土地面積:甲方將自己承包的責任土地------------畝,有償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畝數按現行計量標準測繪實際丈量計算。
4.土地地址界線:土地地址在代店村四組集體承包地黃河支渠以西、遼坡至代店硬化路以北、遼坡至居民點硬化路以南區域。具體界線是北至-----------------------------------南至------------------------------------------------西至--------------------------------------東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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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轉讓費:土地轉讓費按每畝長期轉讓有償收費計算,每畝13000元,共計------------元,大寫----------------------元,甲方一次性收清所有轉讓費。
6.土地權變更登記:雙方簽訂合同后同時到代店村委會申請變更土
地登記手續,甲方同意并負責將轉讓的土地變更登記到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權歸乙方,土地變更登記后,乙方經營土地、轉讓土地、轉包土地、租用土地、規劃建設、國家征用權力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
7.合同生效: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向村委會上交一份,雙方簽字生效,無需公正,起法律效率。
二、違約責任:
1.雙方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后,按合同執行,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要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一萬元,并且承擔所有實際損失。
2.乙方按時交情轉讓費,不按時交清轉讓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2017年----月-----日
第一條 本協議當事人三方為: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受讓方):
第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有償轉讓于乙方、丙方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三條 甲方轉讓土地位于環城北路,地號住宅地,總面積。甲方將其中的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甲方將其中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另外甲方自留。土地轉讓金僅包含土地使用權收益,不包含其他稅費。
第四條 甲方實際轉讓面積及區域由專業機構進行土地測繪,以土地測繪圖所標注的面積及區域為準,應土地測繪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丙方承擔。土地測繪圖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五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丙方的土地現狀為:土地性質為農民集體所有,原屬劃撥性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乙方、丙方受讓土地后,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變更該土地使用性質,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其因變更土地性質所產生的手續費、稅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擔,甲方主動配合乙方、丙方做好土地所有權變更的相關手續辦理。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在乙方、丙方完成土地使用性質變更三十日天內,由甲、乙、丙三方備齊有關資料后共同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和更名過戶手續,因辦理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
第七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丙方的土地所包含的地上附著物、構建筑物均歸乙方、丙方所有。日后因土地、地上附著物、構建筑物所產生的國家政府補償款均歸乙方所有,但相關政策的程序認定和辦理均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地上附著物和構建筑物的升級改造及物業維修所產生的的一切費用不得向甲方追訴。
第九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為永久。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七天內,乙方、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給甲方。
第十一條 本協議簽訂之后,雙方應按照協議之規定條款內容履行,如有一方單方違約,除應承擔本協議和法律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協議可根據甲、乙、丙三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協議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三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兩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玖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丙三方各執叁份,其中貳份用于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 : :
甲方:
乙方:
經乙方要求,甲方有一塊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雙方協議價格每平方米150元(壹佰伍拾元),面積長19米,寬9.5米,土地呈三角形,土地四址界限:東至xxx;西至xxx界;南至國xxx界;北至xxx界。經丈量后共90平方米(玖拾平方米)計款13500.00元(壹萬叁仟伍佰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不得反悔,款付清后,土地永遠屬于乙方,乙方使用土地(含建房)甲方無權干涉,口說無憑,立此為據。
甲 方:
乙 方:
證明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篇五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征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電、通行,并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并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 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市**區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磚瓦房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市**區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 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磚瓦房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也由乙方負責承擔。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須于一周內給付與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購款一周內未將此款交付給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此款,且可向其追討征購款20%違約金。若甲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宅基地時,乙方的全部投資經評估后,甲方按其評估值無條件支付給乙方,且應支付房產總造價五倍的賠償金。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8萬元(大寫:捌萬元整)。
五、甲方已移交舊房屋的房產證給乙方。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復印身份證一份給乙方留存。
甲 方: 乙 方:
繼承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公 證 人: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于
四至 ,總面積 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將此土地用于興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 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 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后,如該土地被國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
甲方:
(公章)
乙方:
二00四年 月 日 后生效。
十、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 內容以本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