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失敗與否,勵志讓我們不斷前行。在展望未來時,勵志總結要具備可行性和可實現性。從以下的勵志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在逆境中如何堅持和奮斗,從而取得了令人稱贊的成就。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根據風電場及《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風電場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項目部的生產經營正常穩定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風電場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車輛交通安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車輛交通安全職責,經常進行車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3、項目部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組織落實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項目部員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管車輛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受水電x局安全管理部的領導和管理,對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車輛的統一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負責監督項目部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開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和對本區域內事故多發部位、多發點段的整治。
6、項目部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受項目部設備物資部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和編制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編制機動車輛的大、中修計劃,并督促落實;監督、指導機動車輛使用,搞好機動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定期組織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保證技術性能滿足安全運行指標;負責對從事機動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及取證工作;嚴格執行機動車輛改造、更新、報廢制度;參加車輛交通安全專項安全檢查和監督整改落實;參加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項目部駕駛員上崗資格的認定,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并負責審查、建檔和監督管理;負責對擬錄用的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資格審查,并定期對機動車駕駛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定期組織身體健康檢查和技術培訓、考核,不適宜人員應及時調崗。
8、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職責,負責制定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和認真履行。
崗位職責。
;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項目部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和檢測制度;對車輛和駕駛人員應定人、定員、定崗,非生產需要和領導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車輛;合理安排駕駛員出車頻率,防止疲勞駕駛。
9、專職駕駛員必須經分局人力資源部和項目部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駕車。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堅持車輛保養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良好車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做到行車“三勤三檢”;嚴禁私自開車,嚴禁違法酒后駕車,嚴禁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輛,嚴禁無證開車,嚴禁將車輛交于無關人員駕駛。
10、在場內臨時修建的施工道路上,應設置明顯危險標志及必要的安全設施,以保障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的完好狀態進行管理,建立車輛狀態管理臺帳,做到專人負責。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車輛運行過程中的狀態進行檢查,做到專項檢查與定期檢查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及時解決和修理車輛存在的問題,確保車輛始終保持在完好技術狀態,嚴禁車輛帶故障、帶缺陷運行,建立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并做好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12、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車輛性能規定,合理安排正確使用車輛。
13、項目部的施工人員上下班的交通車輛,應使用客車,并保證車輛完好狀態,做到每班檢查,定期專項檢查,在一時無法解決客車的情況下,采用平板貨車臨時替代客車,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并經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載、超速運行,嚴禁在無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運行,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14、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項目部在需要租用車輛時,應打報告到分局設備物資部審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車輛。租用、出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車。
合同。
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合同報分局設備物資部一份存檔報分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部備案。
15、項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為駕駛員崗位,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考評合格備案的駕駛員。項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駕駛員,如項目部需要使用駕駛員,應與分局人力資源部聯系,并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準備案后方可聘用;未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未經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準備案的,私自聘用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的,項目部領導承擔責任。
16、項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調配上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上報名單備案,以便加強對駕駛員的動態管理。
17、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風電場,水電x局安裝分局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教育駕駛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章守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謹慎駕駛、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檔案,對不適宜安全駕駛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19、車輛駕駛員應按所持證照規定的駕駛車輛范圍進行駕車,從事客車駕駛和臨時性使用平板車替代客車的駕駛人員,必須具備大客車駕駛執照,并滿足安全駕駛的能力要求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20、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車時,應對駕駛人員精神狀況進行了解,合理安排,嚴禁疲勞駕駛和帶病駕駛,嚴禁駕駛帶故障車輛。
21、未經項目部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在崗駕駛員不得將車交于他人員駕駛,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22、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搶救傷員并打電話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保護好事故現場,嚴禁逃逸事故現場。立即上報水電x局安裝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進行事故處理或委托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3、交通事故發生后,造成車輛損壞的,必須經過保險公司定損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修復,同時,對車輛損壞的部位進行拍照,以便事后進行理賠。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員受傷,在事故處理時傷者必須提供治療終結的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
25、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后,須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車輛定損書、保險公司現場勘察書、車輛損壞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員受傷,必須提供治療終結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如受傷較重的,還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具備以上資料,由分局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27、對交通肇事駕駛員的處罰:
(1)一年內發生兩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下),都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駕駛員,除進行經濟處罰外,并進行轉換工種。
(2)由于酒后駕駛或嚴重違章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現場),除進行經濟處罰外,并進行轉換工種;同時負有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在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60%、40%、30%、20%進行處罰,罰款金額在收到文件15日內由事故單位墊付一次性上繳到分局財務部。
(4)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且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一年內不得駕駛小車(含皮卡)。
28、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車輛交通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況應當做出記錄,作為檢查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發生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
29、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在正常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進行處理結案,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配合。在施工區域內的施工道路上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處理的情況下,由分局進行調查處理、結案,根據事故性質大小進行分級管理。
30、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處罰通則》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車輛安全專項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包括車輛使用管理情況和場內道路安全狀況。
直屬企業自有機動車輛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務在道路及廠區道路、作業現場上行駛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屬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疇。
第一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直屬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企業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科(崗);二級單位應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崗;基層單位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項安全活動,開展對駕、乘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6、組織或參加對本單位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考核工作,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評聘有權提出建議。
10、及時總結、發現、推廣下屬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提高全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制止違章行為。
3、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安排并檢查指導班組安全活動。
5、搞好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6、組織開展本單位的進出場安全檢查等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7、督促、檢查職工對機動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8、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準駕證的定期檢審及車輛保險工作。
9、參與本單位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第三條直屬企業應開展經常性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直屬企業每半年組織1次,二級單位每季度組織1次,基層單位每月組織1次。
直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路檢路查應不少于1次;二級單位安全部門的路檢路查每月應不少于2次;基層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路查或場查。
安全檢查應建立完整的檔案,隱患整改應有記錄。
第四條直屬企業應建立并實行以下制度:
1、路檢路查制度;。
3、出車路單(派車單)和長途車輛審批制度;。
4、法定節假日期間無工作(公務)任務車輛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6、惡劣天氣下的車輛行駛規定;。
12、水陸聯運、大型搬遷、吊裝等聯合作業的企業應根據作業特點制訂聯合作業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廠區道路應設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標志。直屬企業所屬的生活區應設立交通安全標志、停車場地等安全措施。
1、機動車輛檔案;。
2、機動車駕駛員檔案;。
3、道路交通事故檔案;。
4、駕駛員安全行駛km數統計檔案;。
5、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6、機動車輛保險檔案。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身體條件,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并取得國家政府頒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經直屬企業或二級單位安全部門考核其駕駛技能、交通安全法規知識等科目合格后頒發企業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方可駕駛。
第八條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的駕駛員應具備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對所駕車輛的基本性能以及裝載的特種設備性能、施工工藝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駕駛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貨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規程,持有有效的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第九條駕駛員應做到:
1、應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章制度,不應違章駕駛車輛;。
3、自覺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
4、對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第十條機動車輛應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準上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在臨時上道路行駛時,應申領臨時證,按規定行駛。
第十一條機動車輛嚴禁帶病上路行駛,具體要求是:
1、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應保持齊全有效;。
2、機動車輛應按規定配備隨車工具,配備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等;。
5、行駛在山區、冰雪、泥濘道路上的車輛,應配備防滑鏈和溜木;。
6、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
7、車輛所有的裝置應符合gb7258《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第十二條機動車應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不準繼續行駛。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應投保有效行駛期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四條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載人(物)不準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人),運輸“四超”物件(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嚴禁特種作業機動車輛、礦山專用機動車輛(包括工程車、儀器車、吊車等)當作運輸車或交通(通勤)車使用。
隊車行駛時,應根據道路情況、運輸貨物性質以及車輛性質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并做好途中對車輛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條石油專用車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保證安全、利于健康、保護環境的原則進行,不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需要駕駛人員配合的作業項目,在工作時,駕駛員應堅守崗位,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乘員在乘坐機動車輛時應遵守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要求,不應有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乘員有協助駕駛員了望的義務,有制止駕駛員違章行為的權利。乘員應按規定系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乘員乘坐車輛時應聽從指揮,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跳車。中途上車時,不準強行攔車、扒車和搭車。乘車時先下后上,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第十八條乘坐貨運機動車、吊車等專用車輛除駕駛室外,一律不應坐人。
第十九條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車。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蘭州鐵路局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管理實施辦法》、敦煌鐵路公司和集團公司《20__年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的戰略部署,建設規范、系統、高效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促進項目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的要求,現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工程風險管理國家標準和鐵道部的指導意見,結合現有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安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貫徹施工作業全過程。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風險監控,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不斷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風險災害及風險損失。
第二章項目安全風險評價。
第三條項目部對管段內所有施工作業工點,依據施組設計和施工計劃安排,按照適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則,分別對施工安全、質量進行風險梳理和分類,并適時進行動態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識別、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進安全風險評價情況,實施風險識別的分析、評估和卡控的閉環管理。
第五條年公布。
運用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從人員素質、崗位作業、管理制度、現場操作等多方面分別對安全、質量風險事件和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并對其產生的可能性、危害性進行綜合分析、判別,找準關鍵風險點,并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編號、匯總,制定出本項目的《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臺賬》,并對參建當金山隧道的分部進行風險公告。
第六條月梳理。
1、根據《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臺賬》所列的安全風險事件,進行每月安全風險分析例會,對上月的安全風險控制情況進行評價,分析風險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風險點,編制下月《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開表》。
2、項目部監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現場豎牌明示的《展開表》,《展開表》要根據工程不同階段不同環節的安全風險要點進行動態展示。分部要將明示的相關內容納入各專業,各工種,各崗位的班前安全講話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將根據《展開表》進行強化人員和設備等的資源配置,加強現場技術保障,逐項落實應對措施,全面落實過程控制標準化和現場管理標準化,切實開展好風險應對工作。
4、進一步健全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落實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規范應急處置流程,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七條日卡控。
1、根據《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示表》所列的風險事件,加強風險動態過程卡控,嚴密盯控工程風險的受控狀態,注意潛在和未知風險,每日對已識別的風險進行跟蹤,檢查,監測殘余風險,觀察記錄其變化,并采取相應的手段,及時調整應對計劃,消除和控制已知風險因素,并編制《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空表》,在各施工工點分別建立臺賬,臺賬放在洞口值班室,由各隧道隊負責管理。
2、隧道架子隊每日對初態卡控過程進行跟蹤,紀實,分析,檢驗應對,防范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現殘留風險,并在《施工日志》和《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中記錄。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八條針對風險識別分析登記表所列風險問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和“逐級負責、專業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一一對應措施,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形成《安全風險責任包保責任表》,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九條項目部職責。
1、制定施工階段《項目安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
2、通過風險識別,分析,評估,建立《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臺賬》。
3、聯合分部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工作要求。
第十條分部職責。
1、開展分部的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工作要求。
2、初態跟蹤風險變化狀態,根據風險監測及時調整風險控制措施。
3、對施工人員進行風險交底和崗前培訓,負責施工現場的《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開表》的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架子隊職責。
1、對各工點安全風險卡控情況進行跟蹤并記錄《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
2、配合項目部和分部的各項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二條對分析出的危險源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編入標準化管理制度或管理辦法,并組織進行培訓學習。
第十三條工程施工前,根據已辨識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將安全技術要求納入項目和工點技術交底中,如《爆破工程技術交底》、《開挖作業技術交底》、《噴射混凝土安全技術交底》、《鋼支撐技術交底》等。
第十四條施工前,根據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機具、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對關鍵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達到相應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崗。
第十六條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方案規定的其他負有監控職責的人員,必須對已開工的工程實施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況和相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將情況填入每日的《安全日志》、《工點危險源監控記錄表》、《安全員巡查記錄》《防洪巡查記錄表》、《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進行登記。對存在的有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或事件,立即進行組織;對于嚴重威脅操作人員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立即停止工作。
第十七條于施工中出現的事故、未遂事故、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和上級指出的缺陷,應及時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必要時請上級相關部門人員及相關行業專家進行調查分析,擬定并評審糾正與預防措施,并對專門的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必要的變更;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要評審其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并進行相應的修改并實施,直至達到預期效果;糾正與預防措施完成后,應作專門的記錄。對應上級指出的缺陷,要將實施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專題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對一個重大控制風險事件或風險工點結束后,按照風險管理原則,對照風險事件和處置方案,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做出風險處置結果的評估,形成《安全質量風險處置結果評價表》。當處置結果有殘余風險時,應對殘余風險進行認定、明示,制定需要關注問題的提示卡,填寫需要關注的內容,提醒下道工序或接收單位注意,以便持續改進,全面消除安全質量隱患。
第十九條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或上級相關規定辦理。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定
為加強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度本制度。
一、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領導組織機構。
1、公司副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門主要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門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員,負責本部門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和實施。
4、公司辦公室指定一名車管人員,負責本公司機動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情況檢查以及與交通管理部門和地區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聯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負責人、各部門的交通安全負責人和車管人員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部署和檢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設在公司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為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
二、公司和各部門主要領導,應將交通安全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召開交通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和安全員會議,檢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行為規范,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和總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規章制度和會議精神,經常保持與交通管理部門和地區安全委員會的聯系,征得他們對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導和幫助。
三、認真貫徹《市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實行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領導監督,并逐級落實,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門的業務工作和經營效益結合起來,進行評比檢查和落實。
四、建立獎懲機制,實行半年小結和年度評比,對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成績突出的公司員工和死機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發生違章和交通事故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和經濟處罰。
五、機動車管理。
1、公司和各部門的司機必須服從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管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杜絕酒后駕車等12種嚴重違章行為,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保證安全行車。
2、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整潔,對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式車輛隨時保持良好狀態,確保行駛安全。杜絕病車、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
3、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車管人員監督檢查的`制度。嚴禁不經上級領導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實際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4、公司非專職司機駕駛機動車輛,須經公司交通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批準。
5、認真執行車輛回收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庫,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確保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六、自行車管理。
1、以自行車為代步工具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遵守總公司和地區安委會對非機動車管理和行駛的有關規定,遵守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檢查與糾正。
2、保持自行車牌號齊全,使車輛部件處于良好狀態。
3、上班時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并擺放整齊。
七、個人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員工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自覺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范,服從公司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和總公司及有關方面的管理,服從交通民-警和交通執行人員指揮、檢查和糾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單位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
二、自覺維護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車輛,按時參加年檢,使自己的車輛始終保持在良好的運行狀態。保證客貨車的運輸安全。
三、在施工現場服從施工負責人的領導和指揮,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四、發生交通事故時,及時報告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并應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對受傷者緊急救護,不得肇事逃逸。
五、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定點存放。未經允許不準隨意停放他處。
六、現場所有機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七、所有施工車輛必須保持完好的車況,嚴禁施工機械帶病運行。
八、施工機械必須做好每天的施工機械記錄(含施工機械保養記錄)。
九、施工機械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沖洗。
十、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以外,其他車輛鑰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領導統一管理。
十一、對外運土方車輛必須按照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未按照規定路線行駛的車輛(臺/次),將進行20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二、駕駛人員除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十不準,五不開。
十不準:
1、不準將車交給非司機人員駕駛。
2、不準酒后駕車。
3、駕駛車輛時不準接打手機。
4、駕車時不準飲食、吸煙、閑談或嬉戲打鬧。
5、不準開英雄車、斗氣車。
6、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
7、不準冒險搶道超車。
8、不準私自拉運貨物。
9、不準私自訪親探友。
10、不準將車私自交給外人使用。
五不開:
1、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無防護措施不開。
2、貨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穩不開。
3、超高、超長、超寬,沒辦理通行手續,無安全標志不開。
4、車廂掛勾不牢,車門關閉不好不開。
5、道路、橋梁、隧道存在隱患,情況不明不開。
以上規定如違反其中一條者,視情節輕重,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給予批評教育或一定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規有關規定處理。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xx-02。
版次:01。
第2頁共6頁。
4.1.5廠區治安安全。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xx-02。
版次:01。
第3頁共6頁。
(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4.2.4班組培訓。
(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2.5培訓方式。
(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
(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
4.2.6建立培訓檔案。
(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
(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xx-02。
版次:01。
第4頁共6頁。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xx-02。
版次:01。
第5頁共6頁。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xx-02。
版次:01。
第6頁共6頁。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5.0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至20xx年元月1日起執行。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三、養犬人應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30日內,攜犬到管理處登記,填寫養犬登記表,便于物業管理處與派出所聯系辦理辦證手續。
四、犬類動物,每年由養犬人領到畜牧獸醫行政部門進行免疫注射和檢疫,為犬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領取動物健康免疫證,并將有關證明文件交物業管理處查驗后,復印備案。未領取動物健康免疫證的不準飼養。
五、小區主要道路、兒童游樂園、廣場等業主活動場所30米范圍內,以及在重大節假日或者小區舉辦重大活動期間請勿遛犬。遛犬時,應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六、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和經常吠叫的犬,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不得養犬。
七、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
八、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對傷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養犬人應當及時送交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檢驗,對確認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
十、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承擔被害人的全部醫療費用及其它相應的民事責任,依法賠償被傷害人其它損失。
十一、犬在小區內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應由養犬人自行負責。十二、因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發生糾紛的,養犬人應主動采取息事寧人的姿態,約束或處理自家犬,平息糾紛。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目的:健全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防止車輛被盜及證件遺失。
二、適用公司全員。
三、內容:
一、目的:健全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防止車輛被盜及證件遺失。
二、適用公司全員。
三、內容:
一、目的:健全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防止車輛被盜及證件遺失。
二、適用公司全員。
三、內容: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屬各單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范圍。
第四條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
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種類詳見公司《危險化學品目錄》(見附件)。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由使用單位提出需求計劃,按照太煤化供字(20xx)96號《太原煤氣化集團公司關于下發物資采購范圍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購部分由供銷分公司統一實施采購,自行采購部分嚴格按照供銷分公司相關制度規定,自行實施采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第九條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
第十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使用單位供應部門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條各單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檔案,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危化品的供應商、檢驗、入庫、存放、使用的全過程管理,同時認真做好危化品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二條各單位修建危化品場所,必須將設計方案及相關資料(平、剖、立、水、電、氣、施工等圖)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四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賬物必須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七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八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九條在廠區內運輸危化品時,應仔細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二十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二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化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第二十四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六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七條危化品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九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三十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七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二條危化品及其用戶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三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門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材料科、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四月。
附件:危險化學品目錄。
1.汽油、柴油。
2.煤油。
3.潤滑油。
4.化工產品。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保障校內安全,維護全體師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店頭鎮學校幼兒園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車輛由安全辦公室統一管理;
2、十二周歲以下不準騎自行車。
3、校內不許騎車,一律推車步行出入校門。
4、出入下車,在出校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安全穿過馬路,保障人身安全。
5、校內車輛要按班級指定地點存放,不許亂停亂放,值日生并做好擺放工作。
6、由值周生及值勤教師,值勤領導負責檢查車輛的擺放情況及流動情況。
7、機動車也按指定地點存放,不得亂停亂放。
8、接送學生車輛應在前后擋風玻璃的右下角寫上“請注意!學生專車”字樣;幼兒園車輛應在前后擋風玻璃的右下角寫上“請注意!幼兒專車”字樣。
9、車輛采取定期保養和維修,以季度為期限,進行車輛技術性能的全面維修保養和日常保養,做到隨時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10、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及使用規定,堅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時學習有關安全規章、文件等。
11、駕駛員應具備三年以上駕駛經驗,熟練的駕駛技術,良好的駕駛記錄且身心健康,有駕駛相應校車車型的`準駕執照。
12、駕駛員出車前,必須隨身攜帶各種證件。
13、按規定做好“三檢”“四勤”工作。
1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操作規程。
15、行車中做到“禮讓三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超速行駛。
16、機動車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交給非司機或其它人員駕駛。
17、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核載人數載運學生,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在行駛中嚴禁學生、兒童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窗外。
18、遇有泥濘、冰雪等路面行駛時,嚴禁急加、急打和緊急制動等。
19、行車時,要精神集中,謹慎駕駛做到不爭、搶道行駛等。
20、行車中應經常觀察各儀表,發現異常、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否則及時報告。
1.目的
確保駕乘人員人身安全、行車安全及車輛安全。
2.適用范圍
京石路產隊全體人員、車輛及行車安全管理。
3.管理與控制
3.1班長以上管理人員負責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定期召開隊級、班組級安全例會,每月2次,總結推廣安全行車先進經驗,學習交通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增強安全意識。
3.2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證及分公司內部準駕證,且與準駕車型相符。
3.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服從調度,嚴禁私自用車。
3.4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情況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出車前、后對車輛進行認真察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保持車況良好,確保安全行駛,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3.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禮貌行車,嚴禁無證駕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不開“英雄車”、“賭氣車”,確保行車安全。
3.6駕駛員要按規定停放車輛,防止車輛被損、被盜,保證車輛安全。
3.7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報警,同時向單位報告,以便事故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為保障公司員工交通安然,特訂定本交通安然守則。
1、駕駛矯捷車,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飲酒后駕駛矯捷車。
2、駕駛出右擅證或牌證沒有齊或駕駛證與所駕車型沒有符的。
3、遇停止旌旗暗記繼絕止駛強止經過進程的。
4、駕駛時接挨移動電話或支聽耳機。
5、沒有按劃定分講止駛或壓越單、單真線止駛的。
6、進進德?車講后變更車矯揮序沒有按劃定標的方針止駛的。
7、遇又剮進標的方針的門略沒有通壅閉時,沒有按序排隊期待仍舊借路強止通止的。
8、正在禁停路段停放撤司的。
9、正在停止掉蹤降頭止駛的路段掉蹤降頭止駛的。
10、駕駛矯捷車的制動、轉背、照明體系沒有搖率足藝安然匝弄尺度的。
11、駕駛矯捷車背反審定載人限額或拆載貨品超下、超少、超寬的。
12、正在矯捷車駕駛室內吊掛、販食鯢沒有按劃定正在前擋風玻璃上張掀物平爆影響駕拾誆蟀戰毛病操縱的。
13、沒有按劃定系安然帶或戴頭盔的。
2、駕駛非矯捷車,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正在非矯捷車上公止安拆機器動力拆配上路止駛的。
2、正在矯捷車講上止駛或背反交通旌旗暗記、標識表記標幟、標線止駛的。
3、非矯捷車載物超下、超少、超寬的。
4、正在非矯捷車講上順背止駛的。
3、止人、拆車人,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背廢腹人經過進程講心黑綠燈調撥或其他交通旌旗暗記、標識表記標幟、標線脫越矯捷車島媚。
2、翻越斷絕防護設備進進矯捷車島媚。
3、沒有里畢綈圓逞霹兩輪摩托車的。
4、明知矯捷車駕駛員無駕駛證或飲酒開車而繼絕拆車的。
4、別的交通安然寄看事項:
1、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班時,應留足門略沒有通時分。確有特地環境沒有能按時上班的,應實時述講,切忌超速背規激起交通事變。
2、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放工時,應寬厲依照國家交通安然法規,應時間下度散開細神,切忌背規或麻痹除夜意激起的交通事變。
3、員工應死諳上放工階梯自遇,安全慎重駕駛,寄看下水講井蓋缺掉蹤,寄看階梯維建施工安然標識表記標幟,寄看前圓可以或許隱現抵章興礙物招致的交通事變。
4、員工駕駛矯捷車上、放工時,遇有雨雪、除夜風、除夜霧氣候更應減速止駛;變講、轉直時皆釅與前興破完工具貫串通接安然距離;應特地警戒出租車或別的俄然背規征象激起的交通變略痘應特地警戒雨具俄然變更,毛病尾笸工起的交通事變。
5、員工正在減班后,因為天早影響交通尾蟀時,應寄看操做照明燈、轉背燈;應寄看防備前圓撤司照明燈擺眼,影響安然駕駛;特地正在疲累、饑饑時更應減速止駛,停止產死交通事變。
6、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放工時,產死交通變略冬正在需供或可以或許的環境下,應起逝靚挨“122”交通事變報警電話,撥挨“120”慢救電話,切忌悶損事變現場或產死辯論、唾罵、挨斗等激化事變沖突當敝象。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1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依據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關法規政策,結合車輛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中所指車輛包括:公務車、商品車(含試乘試駕車)、租賃車、工作(工具)車等所有權屬公司的車輛,以及用于公司工作所有權不屬公司的車輛。
1.3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全體員工。
2.1車輛安全管理實行所屬使用單位和所屬使用個人責任制管理。車輛使用的個人必須簽訂《車輛安全管理》。
2.2管理職責區分
2.2.1集團公司辦公室:
1)負責集團車輛的計劃申報、調配、維修費用審核、證照及路橋費、年審年檢和登記統計。
2)負責單位車輛及個人車輛使用單位/使用人(責任人)《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附件一)的簽訂。
3)組織對車輛交通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或協助交警部門的調查處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使用單位、使用個人的車輛管理和使用情況,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狀況及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5)及時參與或協調公司車輛跨單位、使用人的車輛交接工作(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6)負責組織車輛安全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交通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7)建立、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2.2.2各單位負責人:
1)負責對本單位或個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本單位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2)嚴格按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對所屬車輛進行定認定車定位管理。
3)對車輛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活動必須進行車輛安全管理檢查。落實執行“三包一處理”,即包員工的、包安全檢查、包不出或少出違章事故。發現問題或出現事故,應及時采取進行糾正或處理,以減少或避免損失。
4)安排專人做好本單位車輛的使用登記、統計或審驗等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本單位車輛交通違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協助配合交管部門或集團公司對本單位重大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對本單位進行的安全監督檢
查和驗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評比等活動。
7)做好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包括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檢查情況有檢查人員和車輛負責人簽字。
8)做好車輛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抓好專職司機和員工的安全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司機隊伍的管理。必要時可以對有駕駛證的員工集中培訓學習。
3.1集團辦公室應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造冊登記、統計備案;申請(批復)單、車輛交接清單、車輛管理必須齊全,并統一制作、下發,進行規范管理。
3.2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當單位/部門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輛車時,應指定一名車長,實施車長責任制。
3.3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由各部門主管協助辦公室負責審核。禁止沒有通過審核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3.4準駕人員(含租賃專職司機)應與本單位本部門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服從安全管理。
3.5各車輛管理和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車輛使用、行駛、維修記錄,因無行駛記錄或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原因造成責任處罰難以追溯的,其責任由車長或部門/單位責任人承擔。
3.6準駕車輛的員工應自覺愛護車輛,并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辦公室每季度定期對各部門、各單位進行車輛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3.7長途(800公里以上)出車或到山區危險地帶出車,原則上應配2名司機同行并指定一人負責,避免疲勞駕駛,防止發生事故。
3.8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嚴禁將公司車輛轉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單位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要必須請示部門、單位主管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后,辦理或補辦相關手續方可轉借,時候應及時檢查收回。
3.9公司所屬車輛應由相關責任人員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或損壞等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條款處理。
3.10公司車輛要在車位內停放,服從保安指揮,保持道路的暢通。
3.11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如有超速、闖紅燈等違章罰款情況,其責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1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單位、部門責任人應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同時,采取緊急救援或處理措施,積極主動配合交管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處理。
3.13屬公司員工的車輛、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輛在工作期間和上下班時間,要注意行車安全,對自己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4.1對認真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無交通違章和扣罰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在年度績效考核時給予適當獎勵。
4.2因玩忽職守或瀆職發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做出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4.3公司干部員工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4無公司《準駕證》等駕駛公司車輛的,應對當事人和“定人定車“制中規定的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直接上司承擔管理責任,同時也處以100元罰款,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5未經請示批準,擅自駕駛公司車輛辦私事或無證駕駛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6接到屬地交管部門給公司下達的《單位機動車違章處罰后》,由集團辦公室統一登記,并通知車輛所屬單位和負責人,領取罰單。其處罰金由車輛所屬單位和負責人根據《車輛使用(行駛)記錄》進行責任追溯到個人,由當事人全部承擔。當事人負責向相關部門繳納。
4.7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的處罰同前款。此外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或有關責任人處以行政處分和500-1000元罰款。其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和責任人全部承擔。
4.8因私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當事人和個人承擔。因公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視事故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對當事責任人處以500-1000的罰款,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發生,其后果由其當時責任人全部承擔。
4.9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交管部門、公司和本單位口頭報
車輛規章制度
為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范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下屬各醫院及籌備處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1醫院車輛管理機構為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車輛調度、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2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3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為“車管部門”。
4、1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身體健康、40周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素質好,為人忠厚;
4、1、5無煙、酒、賭嗜好;
4、1、6入職時須簽勞動協議和擔保協議書。
4、2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5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駕駛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1用車原則。
5、1、2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5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5、2用車程序。
5、2、2駕駛員按照批準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項目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6、2堅持對每日用車情況的管理,掌握車輛的里程、油耗、維修、整潔保養等事項;
6、4堅持日常教育、督促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
6、6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馬上報告車管部門負責人及上級主管,車管部門應積極辦理有關事故事宜。
7、6對違反本規定第7條責任條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項,將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在醫院或集團范圍內給予處罰通報。發生交通事故時,同時解聘駕駛員。
7、7以上責任扣款,在當月薪酬中兌現,舉報人按扣款100%獎勵(對舉報人予以保密)。醫院相關人員出現違反本規定未執行或難于執行處罰時,由總部人事行政部與財務部監督并強制執行。
7、8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文件關于“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1.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人員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范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6.對于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車輛規章制度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公司車輛需出車,由行政部主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6)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車隊辦公室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罰款20元/次。
(4)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如未獲得批準遲到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7)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1)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現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現問題,一條罰款20元/次。
(2)駕駛員如需要車輛維修保養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注明行駛里程等具體內容,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送修,保養打臘等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經審批后方可進行。
(3)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加油卡使用登記》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5)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
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管理規則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堅決執行上級命令,帶領班長及各班隊員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負責園區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實施、貫徹、監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崗位職責,熟知園區內部及周邊區域的安全環境,總結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律及特點,及時加強調整安全防范工作重點、做好保衛人員的'統一協調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保安隊員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計劃,對班長、隊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定期進行培訓、考核、考評,提高隊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和調配、監督、指導,負責隊員的考勤、行為規范、勞動紀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組織召開隊務會和其他工作例會,部署貫徹上級領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及時了解、掌握隊員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
六、切實做好園區的防火、防盜和重大節日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重點部位和崗位的防范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適時安排綜合演練。及時處理轄區內各類安全事件,并及時上報。
七、經常檢查各崗位的工作情況,每周至少檢查二次。督促隊員堅守崗位并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八、監督隊員熟悉并掌握各種安防器械、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維護保養器械、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各器械、設備、設施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九、協助甲方領導做好其它工作。
一、在保安隊長的帶領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查看各崗位情況,處理上一班未盡事宜,召開本班班前會。檢查本組隊員的考勤情況,檢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要求,監督班組之間交接班制度的執行情況,明確責任。
二、負責所屬轄區內各值勤點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制度,掌握重點部位,對進出園區重要部位的人員、物資及車輛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巡邏方案,安排隊員對所屬轄區內進行不間斷的巡邏,及時調查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向隊長匯報。
三、根據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員對辦公區、宿舍區、廠區及其他重要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每班指定專人對轄區周圍進行巡查記錄。
四、及時處理園區所轄范圍內出現的問題,并將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五、協助隊長了解園區內員工的基本情況,做好內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組員的團結工作,協助隊長做好隊員的培訓工作。
七、對園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同時組織隊員進行消防訓練。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食堂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清潔設備時應斷掉電源,設備有安全罩的應保持在正確位置;
三、廚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員工必須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點存放、專人負責,使用后放回原處,刀具要保持清潔銳利以免打滑傷人,帶刀行走時,刀尖必須向下,用布擦拭時,刀口必須向外。
六、保持地面整潔及時清理油污和積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嚴禁單人搬動重物,地面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九、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廚房,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一、使用氣爐前必須先檢查氣門開關,然后再開始開氣點火以確保安全,使用爐灶時必須做到不離人。
十二、每天使用氣爐要做記錄,嚴禁使用沒有檢驗合格標簽的氣罐,做到誰先開氣誰簽名確認,誰最后關氣誰簽名確認,提高責任心。
十三、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確保用具使用壽命,又確保人身安全。
十四、冷凍、雪柜使用時每個相關人員都必須在下班前仔細檢查雪柜的溫度及其他情況是否正常、預防停電或故障造成食物變質。
為進一步規范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的要配置消防器材。
二、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及時消除,爐灶、排煙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油垢清洗有記錄。
三、定期對線路檢查,外部絕緣體破裂或插座頭損壞應及時報工程部維修;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四、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應迅速用滅火毯蓋于鍋上,并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五、每天下班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
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食堂、員工宿舍進行消防安檢工作,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七、在整改期限內,食堂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整改內容,不得有意阻礙或拖延,否則追究其本人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八、食堂負責人必須認真學習《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識學習計劃,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各項工作。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應組織就近人員滅火,并迅速報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一、嚴格執行衛生部、商業部關于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衛生《五.四制》規定。
二、個人衛生(一)不留長發、長指甲、長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上班時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二)上崗不準吸煙、赤腳,不準穿拖鞋、背心,不準穿工作服上衛生間,食堂內不準隨地吐痰。(三)上崗前洗手,便后洗手。(四)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五)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凡患有傳染病者或帶有傳染病菌者不準從事飲食工作。(六)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儲藏間衛生(一)儲藏間要有防鼠、防蠅、防潮、防火、防盜等措施。(二)儲藏間要及時整理清掃,做到地面無垃圾、貨架無積灰、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三)凡腐爛變質、生蟲、有毒有害食品不準入庫。(四)庫存食品按類別上架存放,各種食品\糧食存放應隔墻和高于地面15公分以上。各種調料容器加蓋,標識清晰。(五)對存放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檢查,確保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六)儲藏間內嚴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雜物和私人物品。
四、操作間衛生(一)地面保持清潔,瓷磚見本色、顯原型,門窗潔凈明亮、無灰塵油垢,電風扇、燈具見本色。(二)各種炊具、用具、操作臺擺放整齊、生熟分開,成品存放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并有明顯標記。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須符合飲食衛生要求。(三)灶臺清潔、調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經常洗刷、做到木見本色、鐵器發亮。(四)所有機械用完后及時進行保養、擦試、并保持清潔。(五)水池保持清潔,素池、葷池分開,上下水道暢通,排水溝無垃圾、無異味。(六)門窗有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室內通風,光線好。(七)生菜上架、先洗后切。
五、冰柜、冰箱衛生(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規定,嚴格杜絕無檢疫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肉類及食品放入冰箱。(二)冰柜、冰箱內物資要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分類堆放,生熟食品分開存放。(三)經常檢查冷庫存放的貨物,防止霉爛變質。(四)冰柜、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掃一次,做到庫內無腥臭味,地面無血水。
六、餐廳衛生(一)地面、餐桌、坐凳、電器設備、窗、墻壁等保持整齊、清潔、無油污、無灰塵,餐桌做到隨時清掃。(二)餐廳通風良好,光線好,就餐環境舒適。(三)防蠅燈、防塵設備齊全,做到定期消毒滅蠅,防止傳染病。(四)保持餐具、盛裝食品用具、餐具臺清潔衛生,主食品有蓋布,并保持干凈。
七、環境衛生(一)食堂周圍環境衛生干凈、無雜物、無死角。(二)食堂周圍的墻壁干凈、無污垢、無亂貼亂畫、亂搭亂掛,屋頂、墻角無蜘蛛網。(三)洗碗池清潔,上、下暢通。(四)食堂排水溝要保持清潔無雜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五)剩菜、剩飯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蓋。(六)垃圾及時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七)環境衛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八)采取積極措施消滅“四害”。室內外要保持無鼠跡、蟑螂及蟲卵、蒼蠅,無“四害”糞便和其它殘留物。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