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或社會對成員行為的要求和規范,通過規范化行為來維護整體利益和秩序。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規章制度的實際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由一名中層干部(政教處處主任)具體負責。
2.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公交公司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費的收繳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4.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做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5.學校行政定時跟車,每周不少于2次。要關心校車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公交公司。
6.學校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7.學校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考評,每月一次,考核結果列入學生綜合評定。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員。
8.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所有進出校園的車輛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2、我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已錄入車牌識別系統,請在校門減速帶和道閘前緩慢行駛,以便系統識別。
3、本單位正式職工車輛通行時間為長期。外聘人員和為我校服務的其他人員通行時間為一學期。通行時間到期,繼續為我校服務的人員,經使用部門同意,攜帶聘用合同和行駛證復印件、部門證明到安保處辦理車輛通行手續。
4、進出校門車輛需按照“一車一桿”的要求減速行駛,因跟車闖桿,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失由駕駛人自行負責;因駕駛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時,由駕駛人照價賠付。
5、行人請從人行道通行,嚴禁行人從機動車道通行,避免因道閘桿起降或人車混行,對行人造成傷害。
6、外來車輛和未經允許進入的其他車輛,應停放到南門外停車場,如車輛確需進入時,按照《神木職業技術學院會客訪客制度》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校園車輛管理規定,將車輛停放到停車位上,不得違反規定亂停亂放。不聽勸阻者,安保處可做鎖車處理。經批評教育后予以放行。
7、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遵守30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否則學校保安人員有權糾正和制止,校園內發生肇事的車輛,保衛人員有權限制其車輛駛離,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攜帶大宗物品、行李出校門時,須經物品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經安保處核實確認或由本校教職工陪送,并予以登記,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9、建筑施工單位的車輛和后勤保障車輛出入校門時,需在安保處辦理通行手續并按規定接受檢查和管理。在校園內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亂停亂放和亂鳴喇叭。
10、發生緊急或特殊情況限制車輛通行。
11、本制度由安保處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對垃圾場固體廢棄物及人員管理和外面廠商的管理。
適用于本公司垃圾場固體廢棄物及人員管理和外面廠商的管理。
行政部:負責垃圾場固體廢棄物處理及人員管理。
物料部:負責垃圾過磅、點數、登記。
保安:負責對外面廠商進行監督和管理。
1、凡是屬于垃圾場的固體廢棄物,必須由指定人員進行分類存放,不得亂堆亂放。
2、垃圾場內嚴禁煙火。
3、垃圾場內所有廢棄物,沒有行政部批準,不得隨意拿取。
4、垃圾場內的廢棄物,如有是廠商的廢棄物,必須由保安人員開“物品出廠放行單”后,填寫回收物汽稱及數量,經該部門主管核準后,再到行政部廢棄物管理站領取該廠商的廢棄物品。
5、垃圾場內的廢棄物,必須由公司指定廠商回收,否則不予裝運出公司。
6、廢棄物管理人員不得收受賂以利謀私,如有發現,按事情輕重處罰。
7、廢棄物外包廠商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管理制度,不準賂我公司管理人員,如有發現立即解除外包合同。
8、外包廠商到我公司裝運廢棄物之前,必須經財務部過磅點數登記并由警衛監督,否則不準裝運所回收之廢棄物。
9、外包廠商到我公司裝運廢棄物時,必須由廢棄物管理人員與保安人員監督,經行政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運出公司。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一、鎮機關車輛使用實行分口負責、統一管理,分管領導對車輛的使用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嚴禁司機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正常工作日司機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有事履行請假手續并報黨政辦。無出車任務時,所有司機不得遠離,等候工作安排。
四、車輛實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財政所統一購買。具體標準為:現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蘭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務車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車輛需要保養與維修的,主管領導報書記、鎮長同意后,由財政稅具體負責實施。車輛出差在外地維修的,由用車領導按規定程序辦理。
六、節假日期間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司機要隨叫隨到,不準出現脫崗、誤崗現象。
七、車輛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時回鎮大院停放保管,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八、因公出車發生事故,按照交警部門劃分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單位負責賠償;私自出車造成事故,由駕車司機負責全額賠償。車輛轉借給他人駕駛造成事故的,由借車司機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選購車輛時應根據當地運輸市場狀況和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論證,重點考察車輛的適應性,可靠性,經濟性,環保性及維修方便性,選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車輛發展規則,滿足實際需求的車輛。
2,選購的車輛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要求。
3,選購車輛時,優先選擇交通部對社會發布的推薦車型。
1,出廠新車投入使用前,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營運客車等級核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3,妥善保管車輛技術檔案。相關內容的記載及時,完整準確。
4,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總程修理,整車修理情況,每季度向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告一次,車輛事故情況每月報告一次。
5,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時,完整移交車輛技術檔案。
1,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
2,日常維護是以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為作業中心內容的車輛維護作業。
3,一級維護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作等安全部件的車輛維護作業。
4,二級維護是除進行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使用容易面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動機工作狀況和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等的車輛維護作業。
5,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二級維護按期執行。維護作業項目符合(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或原廠使用說明書的規定:無漏項或減項作業,符合技術要求。
6,車輛二級維護應在道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有整車維修能力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車輛維護作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護作業時應在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
7,車輛維護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
8,日常維護是在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進行。一級維護是車輛每運行2—3千千米進行一次。二級維護是車輛每運行1.4-1.7萬千米進行一次。
9,對不便于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二級維護的車輛,按下列間隔時間進行二級維護:客車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車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不超過4個月: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等其他道路運輸車輛不超過5個月進口及特種車輛按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無出常說明書的,按上述行駛間隔里程或時間進行。
10,車輛維護實行合同制,承、托修雙方應簽訂維修合同,實行二級維護竣工檢測、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期制度。
11,道路運輸車輛經封存后啟封使用時,進行必要的維護。封存3個月以上啟封使用時進行二級維護。
1,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應到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委托,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等標準規定規定的檢測站進行。
2,到具備條件的a級監測站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檢測。
3,車輛二級維護、總成修理等進行竣工檢驗時,到具備條件的a級或b級監測站進行檢測。
4,車輛檢測結果報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1,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例行檢查(簡稱“例檢”),掌握車輛技術狀況變化情況,及時消除故障隱患。
2,“例檢”一般應5-8天、或車輛進行1-1.5千千米進行一次,檢查內容以日常維護內容為主,重點對有關安全部位進行檢查。
3,例檢”由企業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執行。
2、換季維護結合二級維護進行,換用冬、夏季潤滑油(脂),檢查、調整油、電路等。
1、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原則,節能降耗、保護環境,按照國家車輛報廢更新規定、標準,及時報廢更新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技術水平的先進性。
2、車輛經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應予以報廢、更新。報廢更新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出入庫檢驗員負責對出入庫車輛進行檢驗,對合格車輛簽發合格證,合格證由檢驗員簽發并署名,誰簽發誰負責。
2、對車輛出入庫檢驗中發現的故障,及時安排維修,做好維修記錄。維修竣工重新檢驗合格后,簽發合格證。
1、加強節能管理、統計等工作,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節能降耗培訓,建立節能降耗機制,定期開展節能比武等活動,提高駕駛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3、實行定車型定線路油耗考核獎勵機制,提高駕駛人員節油的自覺性。
4、積極選用和推廣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裝備,提高節能技術水平。
5、選用和推廣乙醇汽油、液化汽體、電動汽車等替代能源車輛或發動機。
1、加強輪胎管理。及時總結推廣減少輪胎消耗、降低成本、保護環境以及確保行車安全的先進經驗。
2、健全輪胎入庫、領用、核發、報廢管理制度。在用輪胎(含周輪胎)有專人管理,建有輪胎卡片,定車使用,及時記錄換裝日期、實行行駛里程等。
3、車輛二級維護時采用循環換位或交叉換位法進行輪胎換位。采用專用工具拆裝輪胎,按工藝要求和技術條件進行檢查和維護。同一軸上配裝統一規定、尺寸、花紋、成色、簾線層數的輪胎。
4、各類輪胎按標準氣壓充氣,并經常保持。沖入的空氣不得含有水分和油液等雜質。
5、定期檢查車輛的前輪定位、輪轂軸承松緊度、左右軸距、輪胎與翼板間的距離和車身地板間的距離,以及胎面的磨損成度和胎體的技術狀況、輪輞情況等,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6、組織有關人員對早期損壞的輪胎進行分析研究,查出原因,分清責任及時采取措施。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內容
一、面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鑒于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并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面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并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后,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面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后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后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面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后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簽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審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面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面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面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生活和生產水平的提高,用戶擁有的車輛日益增多,車輛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環境、交通和財產安全,反映了物業管理水平,同時,物業管理公司的收入的一部分來自于停車費,有一定的責任風險。要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管理好進出口,控制車輛被盜、被損壞現象,避免責任風險。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3.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納營業款。
4.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5.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6.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7.實行24h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二、道口崗崗位職責。
1.維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證道口暢通無阻。
2.對出入住宅區的車輛進行登記,發卡,檢查核對后收卡,按規定標準收費。
3.發現進場車輛有損壞時應向車主(司機)指出,并作好記錄,使責任分明。
4.提醒和指揮司機按路線行駛,按定位泊車。
5.適當控制外來車輛進入住宅區過夜,以保證業主的車位,2.5t以上的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大型客車以及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放行進入小區(大廈)。
6.嚴守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崗,禮貌待人,妥善處理上崗時遇到的各種問題。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8.負責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潔衛生。
三、車庫(場)崗位職責。
1.對出入的車輛作好記錄,并指揮車輛行駛和停放。
2.檢查停放車輛的狀況,發現漏油、漏水,未關車窗、車門,未關車燈,應即時通知車主(司機),并報告車場管理負責人。
3.檢查摩托車、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發現未上鎖時,及時通知車主,如暫時聯系不上時,應重點看管。
4.負責車庫(場)內及值班室的清潔。
5.定期檢查車庫(場)內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報告車管負責人或管理處。
6.按規定著裝上崗,嚴格實行交接班制度。
1.遵守《儀容儀表規定》,儀容整潔,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2.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值班時不準嬉戲、打鬧、會客、看書報、聽廣播,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4.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5.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7.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8.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準。
1.凡在職車管員必須堅持定期接受法制、交通指揮、車輛管理和軍事訓練方面的業務訓練。
2.新入隊車管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培訓。
3.車管員每周分班集中訓練一次。
4.車輛管理執勤人員和指揮員應按照保員培訓制度,與保安員進行同類培訓和訓練。
5.每季度進行一次軍訓和交通指揮考核(摩托車、單車保管人員不考核此項),每半年一次業務考試,每年進行一次普法知識考核。
六、車輛管理員職業道德規范。
1.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以高度的敬業精神,滿腔熱忱地投入服務,認真履行職責,任勞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2.遵紀守法,嚴于律己,切實做到學法、守法、用法,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客戶財產安全,敢于同違法亂紀現象作斗爭。
3.不計個人得失,樂于奉獻,廉潔奉公,不牟私利,廉潔自律,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4.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耐心向車主和客戶作必要的解釋,以優質服務贏得社會的認可、客戶的信任。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1、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她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與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她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全區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
(三)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
(三)根據需要開展暗訪和第三方檢查;。
(四)舉報投訴檢查:根據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
(一)到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二)查看有關道路運輸證件;。
(三)查看相關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四)檢查相關動態監督管理臺賬;。
(五)收存車載終端安裝證明。
(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應當存入經營業戶檔案。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社會個人或者組織舉報的未接入符合標準的、通過省運管局備案的平臺,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三)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必須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不得少于兩人。
(四)運管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有關證件,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在場(暗查時除外)。應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得體、文明,使用執法規范用語,禮貌待人。
(五)運管工作人員對依法查閱、復制的.材料或者被檢查人報送(提供)的材料中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等涉及商業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運管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不得防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檢查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見證人簽名或蓋章。被查人或者見證人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違法、違章行為或者未按承諾的條件從事被許可事項活動的,運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并且應對執行(改正)情況進行跟蹤:
1.違法、違章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2.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責任的,應當責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通報并責令整改;。
(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三)不予審驗《道路運輸證》;。
(四)罰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生產經營、廠內運輸、其他運輸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職責。
3.1各單位負責所在區域運輸車輛的統一管理和日常檢查,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工作檢查,組織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及駕駛人員安全培訓,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各生產單位部室對轄區范圍內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負責。
3.3安全環保部負責各單位、相關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監督。
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安全管理。
4.1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操作證)方準駕駛與駕駛證相符的機動車輛,嚴格禁止無證駕駛。禁止將車輛轉交給他人駕駛,如需要經主管人員許可。
4.2駕駛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沉著穩重。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駕駛人員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資格,具有本專業所需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3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禁止超速行駛、酒后開車。進入廠區內行駛的各種車輛嚴禁超高、超載、超速行駛。
4.4各種車輛均按規定乘人,未經有關部門同意,廠區機動車不得擅自開出廠區外。
4.5各類車輛必須遵守廠區內劃分的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行駛,廠內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工作路線行駛。
4.6凡無副駕駛員座位的車禁止攜帶人員行駛。
4.7在無劃分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廠區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輛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和行人靠右邊行駛。機動車輛行駛時遇有非機動車和行人橫過車道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5、廠區道路。
5.1廠區主要通道要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車輛停放不能影響廠區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廠大門周圍20米、車間進出口周圍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彎處停放。
5.2廠區交通主干道限速為15公里/小時,轉角處、十字路口、進、出入車間的汽車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5.3廠區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廠區植樹、綠化和架空管道不應妨礙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在廠區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設施應設置必要的反光鏡、限高標志、限速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或標志。
5.4廠區道路實施養護、維修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廠區主要道路斷路施工,必須到所在單位辦理手續,且通知相關部門備案。
5.5所有進出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接受門衛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5)發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一)公園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園所屬辦公車輛的調度工作。
(二)公園各科、室、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時,必須用公園管委會信紙提前書寫“用車申請”,寫明用車事由、行車起始地點、時間,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到辦公室,未經辦公室同意,嚴禁擅自調用車輛。
(三)辦公室根據任務緩急、行駛路線和要車先后派車,派車時填寫“派車單”通知駕駛員出車;若未按規定路線和時間行車,駕駛員要承擔責任,每次給予50元罰款。
(四)駕駛員執行任務時,必須按“派車單”規定的行車路線出車。途中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用車科室因工作需要更改行車路線,事后須在“派車單”上注明辦事內容和行車路線并簽字。
(五)駕駛員完成任務后按規定時間回車,并在行車記錄上填寫行車里程數,由用車科室使用人和本人分別簽字。下午下班前駕駛員須返回單位,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
(六)值班車輛由帶班領導負責安排使用。駕駛員有事請假或單位統一放假,須將車輛存回單位,車輛鑰匙交辦公室車管人員,并在辦公室保存。否則,按第二條第(三)款處理。
(七)公園各科室如有重要工作任務急需用車時,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協商,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安排用車。
(八)私人私事用車,節假日或外單位辦公用車,需經辦公室報請公園管委會主任批準方可用車。
(九)車輛要按規定停放,停車后注意鎖好車門、車窗,拉緊手閘。未經批準,不準將車輛帶回家中停放,如有損毀或被盜責任自負。
(一)駕駛員要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降低油耗。
(二)實行派車、加油登記制度,駕駛員每月1日上報行車里程、燃油量,計算燃油指標。
(三)凡未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私自開車、私自把車停放在外、酒后駕車、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開的,除進行批評教育外,按每行駛1公里5元對其進行收費。若發生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由個人負擔;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下的,由個人負擔30;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對駕駛員停止工作,限5個月以內調離公園,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
(四)對正常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除按交通部門的處理外,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5處罰,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10處罰;發生大事故,根據具體情況,由領導研究酌情處理。
(五)對車輛維護保養不善,亂停亂放,發生違章,交通機械事故,車輛被盜,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三)、(四)條一并處理,或交足損失金額,由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六)駕駛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要經常保養,不開故障車,要做到車況完好、車貌整潔。
(七)凡要保養維修車輛,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維修更換大件(200元以上)時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正常保養或200元以下維修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更換零部件要以舊換新,有關費用須在維護后7日內結清,否則,不予報銷。
(八)車輛維修、保養、油料及其他費用實行年度單車承包核算,建立檔案,并將作為駕駛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報銷單據需依次經駕駛員、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否則,計財科不予報銷。
(九)辦理車輛報廢、更新、過戶、換發牌證和年審、年檢業務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安排。
(一)派出所、招待所、建筑公司車輛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其車輛駕駛員需于每月2日前,將本月耗油量、行車里程經本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二)每年內各車駕駛員,如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累計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處罰外,年底不得被評為優秀和良好等次。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2、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4、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傳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5、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6、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7、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6、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7、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8、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9、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根據xxx風電場及《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xxx風電場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項目部的生產經營正常穩定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xxx風電場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車輛交通安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車輛交通安全職責,經常進行車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3、項目部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組織落實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項目部員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管車輛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受水電x局安全管理部的領導和管理,對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車輛的統一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負責監督項目部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開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和對本區域內事故多發部位、多發點段的整治。
6、項目部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受項目部設備物資部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和編制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編制機動車輛的大、中修計劃,并督促落實;監督、指導機動車輛使用,搞好機動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定期組織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保證技術性能滿足安全運行指標;負責對從事機動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及取證工作;嚴格執行機動車輛改造、更新、報廢制度;參加車輛交通安全專項安全檢查和監督整改落實;參加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項目部駕駛員上崗資格的認定,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并負責審查、建檔和監督管理;負責對擬錄用的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資格審查,并定期對機動車駕駛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定期組織身體健康檢查和技術培訓、考核,不適宜人員應及時調崗。
8、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職責,負責制定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項目部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和檢測制度;對車輛和駕駛人員應定人、定員、定崗,非生產需要和領導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車輛;合理安排駕駛員出車頻率,防止疲勞駕駛。
9、專職駕駛員必須經分局人力資源部和項目部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駕車。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堅持車輛保養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良好車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做到行車“三勤三檢”;嚴禁私自開車,嚴禁違法酒后駕車,嚴禁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輛,嚴禁無證開車,嚴禁將車輛交于無關人員駕駛。
10、在場內臨時修建的施工道路上,應設置明顯危險標志及必要的安全設施,以保障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的完好狀態進行管理,建立車輛狀態管理臺帳,做到專人負責。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車輛運行過程中的狀態進行檢查,做到專項檢查與定期檢查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及時解決和修理車輛存在的問題,確保車輛始終保持在完好技術狀態,嚴禁車輛帶故障、帶缺陷運行,建立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并做好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12、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車輛性能規定,合理安排正確使用車輛。
13、項目部的施工人員上下班的交通車輛,應使用客車,并保證車輛完好狀態,做到每班檢查,定期專項檢查,在一時無法解決客車的情況下,采用平板貨車臨時替代客車,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并經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載、超速運行,嚴禁在無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運行,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14、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項目部在需要租用車輛時,應打報告到分局設備物資部審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車輛。租用、出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車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合同報分局設備物資部一份存檔,報分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部備案。
15、項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為駕駛員崗位,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考評合格備案的駕駛員。項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駕駛員,如項目部需要使用駕駛員,應與分局人力資源部聯系,并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準備案后方可聘用;未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未經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準備案的,私自聘用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的,項目部領導承擔責任。
16、項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調配上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上報名單備案,以便加強對駕駛員的動態管理。
17、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風電場,水電x局安裝分局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教育駕駛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章守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謹慎駕駛、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檔案,對不適宜安全駕駛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19、車輛駕駛員應按所持證照規定的駕駛車輛范圍進行駕車,從事客車駕駛和臨時性使用平板車替代客車的駕駛人員,必須具備大客車駕駛執照,并滿足安全駕駛的能力要求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20、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車時,應對駕駛人員精神狀況進行了解,合理安排,嚴禁疲勞駕駛和帶病駕駛,嚴禁駕駛帶故障車輛。
21、未經項目部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在崗駕駛員不得將車交于他人員駕駛,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22、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搶救傷員并打電話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保護好事故現場,嚴禁逃逸事故現場。立即上報水電x局安裝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進行事故處理或委托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3、交通事故發生后,造成車輛損壞的,必須經過保險公司定損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修復,同時,對車輛損壞的部位進行拍照,以便事后進行理賠。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員受傷,在事故處理時傷者必須提供治療終結的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
25、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后,須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車輛定損書、保險公司現場勘察書、車輛損壞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員受傷,必須提供治療終結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如受傷較重的,還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具備以上資料,由分局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27、對交通肇事駕駛員的處罰:
(1)一年內發生兩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下),都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駕駛員,除進行經濟處罰外,并進行轉換工種。
(2)由于酒后駕駛或嚴重違章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現場),除進行經濟處罰外,并進行轉換工種;同時負有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在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60%、40%、30%、20%進行處罰,罰款金額在收到文件15日內由事故單位墊付一次性上繳到分局財務部。
(4)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且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一年內不得駕駛小車(含皮卡)。
28、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車輛交通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況應當做出記錄,作為檢查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發生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
29、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在正常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進行處理結案,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配合。在施工區域內的施工道路上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處理的情況下,由分局進行調查處理、結案,根據事故性質大小進行分級管理。
30、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處罰通則》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車輛安全專項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包括車輛使用管理情況和場內道路安全狀況。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租賃管理,保護汽車租賃業經營人(以下簡稱租賃經營人)和使用租賃汽車的承租人(以下簡稱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汽車租賃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除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客運以外的各類客車、貨車、特種汽車和其它機動車輛的租賃經營活動。
第四條汽車租賃業的發展實行統籌規劃,多家經營,統一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汽車租賃業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具體履行汽車租賃業的管理職責。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交通主管部門制定汽車租賃業收費項目。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規定本轄區汽車租賃業收費標準,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經營汽車租賃業必須具備以下技術經濟條件:
(一)配備汽車不少于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于200萬元。租賃汽車應是新車或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在用車,并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
(二)須有不少于汽車車輛價值5%的流動資金。
(三)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停車場面積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經營機構和相應的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車輛技術、財務會計等崗位上應分別有一名具有初級及其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具有法人資格。
第七條申請經營汽車租賃業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持街道、鄉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證明和企業組織章程、經營可行性分析報告、資信證明等有關材料向當地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由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核后,報地市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批。
(二)地市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后,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四)按批準的數量購置車輛,辦理租賃汽車入戶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領取營業性《道路運輸證》。
第八條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收到租賃經營的申請后,應根據其具備的技術經濟條件和社會需求進行審定,于45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租賃經營人終止經營,應于30日前向原審核、批準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申報并辦理有關手續,繳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條租賃經營人必須遵守道路運輸和價格方面有關法律、法規,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租賃經營人必須依照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技術標準,加強車輛技術管理,保持租賃汽車技術狀態良好。
第十二條租賃經營人必須按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租賃收費標準收費。
第十三條辦理租賃汽車業務應簽訂租賃合同,必須使用由各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汽車租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內容應包括:租賃經營人名稱、承租人名稱、租賃汽車車型、顏色和車輛號牌、行駛證號碼、道路運輸證號碼、租賃期限、計費辦法、付費方式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
第十四條租賃經營人增加或減少租賃汽車,必須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申請增辦或繳銷有關證件。
第十五條租賃經營人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內容管理,對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第十六條租賃汽車車主必須與汽車租賃經營人名稱相一致。凡不是租賃經營人所屬車輛、未辦理汽車租賃業合法經營手續的車輛,一律不得用于租賃。
第十七條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租賃經營人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租賃經營人實行經營資格、技術經濟條件和經營行為的年度審驗。
第十八條承租人租賃汽車,必須出具能夠證明單位或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和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必要時須有可靠單位給予經濟擔保。
第十九條承租人租賃汽車,應對承租汽車進行檢查,確認租賃汽車技術狀況良好,并要核對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是否齊全、有效,行車中應隨車攜帶上述有關證件。
第二十條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賃汽車從事營業性運輸,須按照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從事營業性客、貨運輸。
第二十一條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賃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關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租賃經營人未按本規定第七條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二)租賃經營人未按本規定第七條領取《道路運輸證》擅自經營的,處以每車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0000萬元。
(三)承租人在行車中未攜帶《道路運輸證》的,處以每車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五)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擅自從事營業性運輸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提出復議又不起訴且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機關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汽車租賃業有關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違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垃圾清運實行“專車專人,定時計量”的原則:運輸車輛全部采用專門購置的垃圾吊臂車配備專門的封閉垃圾箱;配備專業駕駛員;運輸車每天早晨6時(冬季7時)開始清運,確保9:00結束;對每個運輸垃圾數量統一計量,作為半年及年終考核依據。
2、拉運人員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駕駛員行為規范駕駛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每天出車前必須檢修車輛,要保證安全操作清運,如有特殊情況發生,要及時停運,在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領導另作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3、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密閉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臺式車要用篷布遮蓋嚴實,運輸過程中嚴謹揚撒、泄漏。
4、在清運過程中,吊臂車只能運輸生活垃圾,嚴禁用于建筑垃圾、醫療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裝清運。
5、車廂內清運后不得有殘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車后,車輛要停放整齊,車體干凈衛生,無異味。
6、必須愛護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臺等環衛設施,愛護清運車輛,不得野蠻清運,惡意損壞設施及車輛。
7、為保護清運人員的'健康,清運人員在工作時要有必要的勞保用品。
8、清運工作人員違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00元的經濟處罰或待崗檢查,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1對運輸車隊的綜合實力進行調查,優選運輸車隊。
2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的為人、##社會關系等情景進行調查,確保運輸車隊聽從管理。
1對運輸車隊進行技術培訓。
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對人員素質較低、或職責心不強者進行強化業務培訓,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對運輸車隊進行安全培訓。
開工前,由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安全教育,簽訂安全合同;施工過程中,工長(拌和站站長)每日必須做崗前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
1與運輸車隊簽訂法律上生效的保證書,保證聽從經理部對運輸車隊的管理,保證運輸車隊按質量、工期要求施工,服從經理部統一指揮,經理部向全體職工公布保證書,加強輿—論監督。
2在施工現場,運輸車隊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同時管理人員有義務對運輸車隊的管理進行必要的指導,提出提議,幫忙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熱情合作,嚴格管理。
數結算。
5如遇車輛故障壞車中途需要卸料時,必須及時通知工區負責人,妥善處理卸料。
6施工中,運輸車隊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項目下達的任務,經經理部幫忙仍沒有改善,依協議勒令司機甚至運輸車隊退場。
7中途退場的運輸車隊必須及時辦理清賬手續。
1運輸車隊每五日到項目部進行結算,結算逾期的,后果自負。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進一步完善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參考其他單位的慣例。
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的公務活動和部門的緊急情況。一般來說,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外出時不派車輛。商務部專門配備的車輛主要用于本科部的商務工作。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部門專門調配的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1、一般情況下,公司所有車輛不得用于私事或出借。特殊情況下,私家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橋費、司機補貼等費用由車輛使用者承擔。
2、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由辦公室安排。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車輛,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調度單》,報總經理批準。司機憑派工單開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部門費用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辦公室應根據相關政策調查和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的通信必須在24小時內保持暢通。除指定車輛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確保值班,自覺服從調度,隨時待命。非工作時間內,車輛必須停放在倉庫或辦公室的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得駕駛。禁止駕車前往娛樂場所。
5、如果司機請假超過半天,他必須把車鑰匙還給辦公室。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未經許可,禁止將車輛移交給他人。
2、駕駛員應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定期保養,嚴禁帶故障離開車輛。
4、駕駛時,駕駛員必須攜帶所有相關駕照。
5、車庫和車輛應按要求配備有效的消防設備。
6、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通過電話向辦公室報告,并在返回本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正常情況下,司機必須制定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辦公室和財務部負責結算維護費。車輛大修由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維修審批手續。
2、如果在出差途中發現車輛故障,需要臨時維修,需征得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現場維修。司機應使用舊零件和有效票據注銷費用。未按要求擅自修理的,費用自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期公告”制度,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辦公室直接管理車輛的加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駕駛和特殊情況外,不允許自己購買機油。外出時購買的燃油必須由車輛負責人簽字并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駕駛記錄,如實記錄駕駛日期、時間、目的地、原因、乘客、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及相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一)對執行該制度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模范駕駛員進行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安全駕駛、無事故的,按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年終獎勵由總經理和財務部按照本規定進行綜合評價確認后實施。
(二)違反紀律和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書面檢查并扣除當月駕駛員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公司解散。
2、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3、如果駕駛員未經許可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車輛駕駛員應承擔所有責任并被解雇。
4、工作時間以外未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如發現一次,將扣除20元的崗位補貼,造成損壞。所有損失均由司機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5、未攜帶所有相關證件,違反交通規則的,由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如果車輛證書、牌照和駕駛證丟失,駕駛員應承擔更換牌照和駕駛證的所有費用。
6、如發生酒后駕駛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7、如果駕駛員非法流出燃油,應賠償燃油價值的三倍,并予以解雇,并向公司發出批評通知。
8、如果司機無故不離開,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應由司機全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