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匯報中,我們可以反思自己的工作目標和計劃,并進行修正和調整。這些工作匯報范文體現了不同行業和職位的專業性和高效性,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法院執行工作匯報
一、2007年以來執行工作收案數為***件、收案標的為***萬元、結案數為***件、結案標的為***萬元。
二、被執行人為特殊主體未結案件的數量為零。
三、
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院執行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執行難”問題客觀上仍然存在,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造成執行難的原因主要有:
(一)申請執行人方面:
1、市場交易、經營風險意識差。經營和交易時對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信用狀況等沒有主動和足夠的了解,沒有防范意識。從一開始,就已為日后難以履行埋下隱患,其實就是等于把自己原本的經營風險轉嫁到了法院的身上。
2、訴訟風險意識差。表現在訴訟不及時,訴訟前被執行人就已經下落不明或者訴訟時不知道申請采取訴前財產保全。
3、執行風險意識差。申請人一般認為只要打贏官司,案件到執行階段法院就得負責還錢,不聞不問,無執行風險意識,或者盲目地要求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稍有不慎就會認為法院是在袒護被執行人。
(二)被執行人方面:
1、被執行人難尋。我縣經濟相對落后,被執行人主要集中在農村,外出務工較多,這給法院尋找被執行人帶來很大的困難。
2、部分被執行人缺乏誠。
信意識,故意藏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因為被執行人的財產形式有很多種,可以是存款、股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以及各種收藏等。它們的處所以及流向,只有被執行人自身最清楚,被執行人如把自己的存款以他人的名義進行存儲,法院難以取得確切證據。
3、被執行人經濟困難,無履行能力。在農村有些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家徒四壁,整個家庭的抗風險能力也比較低,根本無力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由于被執行人大多已被關押,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家庭共有財產難以分割,這類案件基本上也就隨著被執行人的入獄服刑而“冷凍”,難以執結。
4、不動產執行變現難。在處理債權與生存權的矛盾中,我國法律為保障生存權,選擇了后者。法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在實際生活當中,被執行人有兩處房產的很少,且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由于各種原因使得其難以變現,所以造成有財產也不能執行到位。
(三)法院自身的原因:1、審判上的原因。民事案件在審理階段審判人員一般只注重的實體處理,而往往忽略對被告的財產的注意,沒有充分考慮今后案件的執行問題;個別案件由于判決主文語義模糊不清,執行時難度很大。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既判力強,執行率差。2、執行上的原因。我縣人口較少,關系比較復雜,打官司拖關系、找熟人,無形中法院辦案就受到制肘。加上近年來信訪形勢日益嚴峻,少數執行人員存在消極畏難情緒,工作缺乏主動性,思路不寬,綜合辦案能力不強,削弱了司法權威,使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產生不信任或抵觸情緒。
3、法院執行力量、經費、裝備比較缺乏。對可能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外出下落不明,要經常去尋找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法院的人力、物力難以支撐。我院執行局辦案只有手拷加上*輛執行用車,有*輛使用年限超過*年,車況很差,其余再沒有什么可以依托的,如遇暴力抗法時,顯得很無助。目前,*名執行干警中有法官資格的只有*人,執行力量、裝備和執行人員素質與所承擔的任務和執行難度不相適應。
(四)執法環境方面:
1、社會誠信度不夠。社會誠信缺失、被執行人違法成本較低,有故意拖延履行的情況。以信用社案件為例,相當一部分債務人認為公家的錢全部償還太“吃虧”,能拖就拖,往往最終是以信用社放棄了部分債權為代價結案,被執行人在違法中嘗到了甜頭,這在客觀上使得執行難度加大。
2、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色彩依然存在。有些案件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但在地方或部門利益與國家利益或當事人的利益產生沖突時,地方或部門利益往往占上風,法院執行承受著來自各方面所謂“合乎情理”的壓力和阻撓。在執行行政機關、村委會等特殊主體是被執行人的案件時,負有法定協助義務的部門,對法院的執行工作不積極協助配合,甚至給當事人通風報信,嚴重制約著執行工作的正常開展。
3、司法救助基金機制仍不健全。對于申請。
人為弱勢群體、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的案件,由于政府財政部門不能及時撥付司法救助基金,致使這類案件長期不能執結,引起當事人不滿甚至上訪,影響社會穩定。
(五)立法方面:“執行難”雖然有復雜的社會原因,但更關鍵的是缺乏一部專門、系統的民事強制執行法,造成了立法滯后的狀況。有些方面需要法律作出相關規定卻還是空白;有些規定太過于籠統和抽象,缺乏操作性;有些規定又過于保守和人性化,嚴重地束縛了執行工作的手腳;而有些規定不太合理。比如作為強制措施的拘留,法律規定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十五日,達不到震懾被執行人的效果,有些被執行人認為拘留與履行判決相比還是劃算,法院最多也就是把人關個十五天就放出來。還有的更是錯誤地認為拘留可以代替履行義務,法院既然把我拘留了,那錢也就不用還了。
四、希望人大幫助解決的問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法院司法巡視工作匯報材料
近兩年來,縣法院在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市中院的領導、監督、支持和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七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全面推進審判執行工作,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各項工作都有了新的發展和進步。幾年來,連續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多項工作位列省市法院前列,全院獲得市以上集體和個人榮譽30余項。
一、領導班子建設情況。
我院共有班子成員8名,年齡最大的49歲,最小的33歲,平均年齡44.7歲,學歷均為大學,年齡和學歷結構比較合理。三年來,我院立足班子建設這個關鍵,做到“四個講”,有效帶動了法院隊伍建設。即講團結,班子成員在工作中始終做到互相支持,互相諒解,互相補臺,遇事多談心,多交流,多協調,坦誠相待;講學習,堅持黨組中心組每月集中學習制度,并積極開展自學,把學習的知識用于實踐,轉化為指導工作、開拓創新的能力;講廉潔,班子成員堅持帶頭做到利益面前慎微,厚禮面前慎貪,潔身自好,一塵不染;講敬業,倡導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堅決摒棄浮華虛空的做派,做到以勤為樂,以實為本。具體而言,是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加強理論學習,提高素質水平。院班子將理論學習作為開展工作的先導,及時學習、領會上級的最新決策、部署,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各項工作,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定得到準確及時有效地貫徹落實。在學習方式上,以上黨課、集中學習、分組調研等多種學習形式,深入剖析,整改到位,黨組中心組每年集中學習不少于12次。班子成員堅持以身作則,自覺認真學習司法理論和最新法律法規,深化對審判業務的研究和理解,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動態,努力提高對審判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水平。
2、加強民主建設,促進團結和諧。院班子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揮集體領導功效,嚴格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領導制度,對涉及全院重大事項、全局性問題以及干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事項,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廣泛聽取班子成員意見和建議。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過好組織生活,努力加強黨性修養。認真開展談心活動,零距離傾聽干警的要求和呼聲,加強與干警的思想交流。同時,班子成員注重團結,小事講風格,大事講原則,班子內部始終充滿融洽健康的民主氣氛。
3、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管理優化。先后制定完善了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制度和審判委員會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班子工作、學習、權力行使有章可循。在干部選拔任用上,嚴格按照《黨政領導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堅持黨管干部、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等干部任用原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礎上,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后慎重向縣委和組織部門推薦干部。不存在違反組織原則和程序的“一言堂”或“小圈子”等現象。三年來,我院選拔任用的15名干部都是在各自崗位上做出了成績,德能勤績廉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同志,任用以后也都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業績。
4、加強廉政建設,推進形象提升。領導班子堅持帶頭廉潔自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認真落實述職述廉、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執行最高法院“五個嚴禁”和省法院“五條禁令”,時刻繃緊廉政建設這根弦,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做嚴肅執法的表率;辦案中不徇私情,生活中不搞特殊,切實做到了“一身正氣做人,兩袖清風為官”,以實際行動為全院干警做表率。
二、司法業務建設情況。
三年來,我院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共審理各類案件2674件,審結標的2.34億元,執行案件837件,執行標的9948.2萬元,審限內結案率在99%以上,為轄區社會和諧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1、積極能動司法,堅持服務大局。一是先后扎實開展了“創業服務年”、“發展提升年”等主題實踐活動,并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和部署,制定實施《關于優化創業環境為“以創新服務促創業、推進項目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結合法院職能,提出了具體工作舉措,切實為黨委政府工作部署服務。二是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平臺。在審判工作中貫徹服務理念,堅持“三快速、三靈活、三上門”的做法。同時主動拓寬服務渠道,延伸司法服務。班子成員主動到園區和企業走訪調研,征求他們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企業發展獻計獻策,努力打造“重商、安商、親商、富商”的法治環境。三是緊緊圍繞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和地方中心工作,主動為縣委政府分憂。如組織干警深入全縣各鄉鎮社區,開展“百警進百村”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根據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發出司法建議,推動有關部門的工作更加規范、完善。四是大力化解涉訴信訪案件。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建立“案件信訪評估預防”和“涉訴信訪案件約期接談”制度,堅持信訪預防和排查,定期編發《信訪摘要》,提升信訪工作質量。實行“領導包案”制度,爭取縣領導重視,化解疑難信訪案件。充分發揮“三調聯動”和司法救助機制的積極作用,促進信訪難案解決。三年來,我院信訪工作取得了“三無”的良好效果,即“無非正常進京進省訪、無集體訪、無上訪引發極端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受到縣委和市中院的表彰。
2、注重案結事了,做到調解優先。一直以來,我院都將調解作為處理案件的首要手段,力爭以和諧手段化解糾紛,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我院設定的目標考核和干警績效考核指標中,案件調解率都是一項重要的指標。特別是今年以來,我院建立起“大調解”工作格局,案件調解率比上年又有較大提高,達到了81.3%。我們的做法,一是大聯動調解,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即主動對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橫向與工商、國土、稅務、婦聯、衛生、教育等部門橫向聯動,縱向與鄉鎮、社區、企業、學校聯動,凝聚各方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對一些重大疑難案件共同擬定調解方案,分頭做調解工作,促進糾紛化解。二是大巡回調解,擴大調解輻射范圍。在全縣建立以法庭為中心、鄉鎮司法所為聯絡點,村綜治主任為聯絡員的“三級調解網絡”。同時突出重點,在人口集中的鄉鎮設立固定審判點,每逢鄉鎮圩日定點接待調解。點面結合,把調解的效應最大限度地進行輻射。三是全程全員調解,提高調解工作成效。針對法律規定的立案、審判、執行的案件流程,該院系統地設計了立案庭訴調對接中心庭前調解、庭審調解、庭后調解、執行和解一整套調解機制,立案法官、承辦法官、審判長、庭長、院長在案件的不同階段參與到調解工作中,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梯次調解模式,不放棄任何調解機會,有效提高了調解成功率。
3、關注百姓民生,突出司法為民。一是堅持司法公開制度,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100%公開開庭。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陪審員的積極作用,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二是扎實推進“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做到“六個統一”,建立“八項制度”,并配置了復印機、飲水機、桌椅和pos機繳費系統,做到“一站式”服務,為群眾訴訟提供優越的條件和優質的服務。將立案、信訪的功能進行整合,監察室主任每個工作日到信訪接待室,負責接待反映審判、執行不公、違法辦案、亂收費等違法違紀的信訪。三是大力推行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和巡回審判。八成以上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成立巡回法庭和青年志愿者、黨員志愿者服務小分隊,深入鄉鎮村組、社區、工業園區,就地審理案件250余件。指導人民調解組織調處矛盾糾紛,方便群眾訴訟。開展法律咨詢服務40次,發放法律宣傳資料1萬余份,贏得群眾好評。四是加強司法救助工作,對聾、啞、盲等殘疾人、孤寡老人、特困戶、低保戶等弱勢群體積極實行司法救助。三年來,共緩、減、免交訴訟費20余萬元,惠及困難群眾60余戶,并為困難群眾捐款3萬余元,確保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五是積極參與城區社會綜合管理和新農村建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困難群眾走訪慰問、做實事、做好事等活動,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4、優化工作機制,創新審判管理。近年來,我院對審判管理一直十分重視,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立案管轄、三項評查、案件回訪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完善的審判管理機制。今年,我院結合“案件質量提升年”活動要求,經過深入調研和反復斟酌研究,圍繞立案、審判、執行三個關鍵環節,全面創新審判管理機制,建立實施“大立案、大執行、大調解”審判管理格局,并分別制定出臺了實施意見和辦法。經過大半年的實踐,證明我院這幾項審判管理改革措施是很有效的,對提高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案件質量呈現“發回改判率下降,案件調解率上升,信訪案件下降,群眾滿意度上升”的良好態勢。一是成立審判管理辦公室,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力度,并全面開展庭審評查、裁判文書評查“兩評查”工作,推動審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二是有效整合全院的審判、執行力量,優化了人員配置,做到人盡其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別是實行大執行以后,執行局的力量得到極大增強,案件的執行力度明顯加大;三是進一步調動干警進行調解的積極性,想方設法做工作促成當事人和解的多了,簡簡單單一判了之的少了,案件的社會效果進一步提高,“后遺癥”進一步減少。與去年同期相比,案件調解率提高7.8%;四是通過實行大立案,將立案審查全部收歸立案庭,提高立案審查質量和效率。既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訴權,又依法將一部分不符合法律規定、不適宜由法院處理的爭議進行了分流,為后面的審判、執行環節打下了比較好的基礎。
5、清理執行積案,化解涉訴信訪。一是面對執行積案是信訪案件主要來源的客觀事實,把清理執行積案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程來抓,通過構建“大執行”格局,有效提高案件執行率。在執行方式方法中大膽創新,經過與公安機關協調,將拒不履行裁判文書的被執行人納入網上追逃,極大增強了執行威懾力。對難度高、阻力大的案件,及時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在縣政法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有效執結了一批骨頭案。二是圍繞為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這個目標,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做好涉訴信訪和安全穩定工作。確保實現“四個不發生、三個杜絕”的總體目標,即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事件、不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不發生進京非正常上訪事件、不發生集體越級進京赴省上訪事件,杜絕進京重復非正常上訪、杜絕進京群體性上訪、杜絕上訪人員在京發生極端事件。目前,我院前階段排查出的9件案件我們已經順利化解5件,其余4件也都穩控在當地。
三、司法隊伍建設情況。
以法院文化建設為主導,堅持從嚴治院,加強教育,規范管理,強化培訓,創先爭優,全面貫徹全國、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扎實的工作舉措落實上級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過硬的干警隊伍。
1、強化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把理想信念和法官職業道德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點,制定實施《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通過扎實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創先爭優”和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等主題實踐活動,教育干警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司法核心價值觀,不斷增強干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保證了法院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法院的要求,采取集中上黨課和個人學習相結合的方式,深入學習黨的最新理論成果。突出法院隊伍的黨性觀念和理想信念,自覺接受革命傳統教育,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
2、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堅持每月集中學習制度,深入開展業務競賽、優秀法律文書評比、庭審觀摩等崗位練兵活動舉行崗位練兵活動和“優秀法庭、優秀法官、優秀案件、優秀案卷、優秀法律文書”評選。進一步做好教育培訓工作,積極選派干警參加上級法院和黨校的學習教育和培訓,鼓勵干警參加各種學歷教育和深造,邀請上級法院的專家到我院進行授課,全面提高干警業務水平。根據上級法院和組織部門的統一安排,扎實做好干警上崗、晉級、續職培訓教育。目前,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學歷達63.1%。
3、突出黨風廉政和干部作風建設。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廉政準則》的要求,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堅決杜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違法辦案現象。二是成立審務督察小組,全面開展審務督察工作,對全院審判紀律作風、上下班考勤、案件審理執行情況進行督察,將結果記入干警執法檔案。三是對規章制度進行梳理和整合,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規定》、《執行款物管理規定》、《干警績效考核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各項制度真正成為管人、管事、管權、管財的重要手段,起到“從嚴治警”的督促檢查作用。四是積極開展干部作風整治和警示教育等活動,堅持用先進典型引路、用反面典型示警,引導干警時時自省、自警、自勵,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個嚴禁”。抓好廉政預防制度建設,綜合運用案件質量評查、審限管理、違法違紀動態預警等舉措,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墻”和“隔離帶”。充分發揮院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大查處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幾年來,我院未出現違法違紀現象,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四是以開展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為抓手,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維護和保障群眾利益決策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強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若干問題的決議》精神,干警作風進一步轉變,親民、為民意識進一步增強,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4、創新法院文化建設。加大調研信息宣傳工作力度,舉辦審判理論研討會,調動干警讀書、思考、調研的積極性,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加大法院文化建設力度,在辦公區懸掛張貼格言警句、廉政標語等書畫作品,倡導健康向上的人生理念,營造濃厚的廉政文化氛圍。設立干警文體活動室,添置健身器材,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干警業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增強隊伍的凝聚力。設立電子網絡閱覽室,為干警讀書和查閱資料提供專用場所。
法院季度執行工作匯報
百度《某區法院第一季度工作情況匯報》,感覺很有用處,為了方便大家的閱讀。
年第一季度,紀檢、監察室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以審判為第一要務,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主線,緊密結合我院工作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廉潔司法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線,進一步推進我院反腐倡廉建設。
現將工作開展詳情匯報如下:、集中開展年度廉潔司法教育活動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大關于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系統集中開展年度廉潔司法教育活動。
根據市高院統一部署,年月上旬,我院結合實際工作,集中開展了此項教育活動,召開全體干警動員大會,進行廉潔司法教育活動部署。
監察室組織和協調此項教育活動,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了詳實的活動實施計劃,明確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階段安排、工作要求、整改重點,做到目標、任務、責任、時間四落實。
全體干警撰寫廉潔司法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對廉潔司法教育活動情況進行認真。
總結。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加強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工作,范文注重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做到層層抓落實,逐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廉政承諾書。
月日,各級領導干部在全院大會上遞交責任狀,與此同時,每位干警做出廉政承諾,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廉政承諾書均上交區紀檢委一份備案。、開展正反兩面警示教育組織全院干警認真學習正面先進模范典型的同時,還組織干警學習《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選編(四)》、全市法院年違紀違法案例通報、觀看了市紀委監察局崗位廉政風險警示教育片《欲》及中央紀律監察部電教中心四風之害。
通過正反兩面的集中教育,使全體干警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進行兩節教育、履行告知程序將廉潔司法教育活動各階段的學習、記錄工作,與元旦春節期間的廉政工作有機結合,將《關于切實加強春節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掛在局域網,認真落實廉潔司法教育活動中各項具體任務,要求我院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干警兩節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浪費,堅決遏制四風反彈。
要求在兩節期間嚴格落實正常工作日作息制度,百度值班制度及車輛管理制度。
春節后上班第一天,院黨組成員召開節后告知會,每位成員都將兩節期間的行程是否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逐一告知。、甄別以房抵債虛假類案件繼自去年年底集中開展的對以房抵債類案件的自查清理活動,嚴格把握好真實訴訟案件與虛假訴訟案件的界限,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不遺漏任何一起虛假訴訟案件。
相關業務庭組織力量,對本部門年月至年月期間辦理的所有以房抵債類案件逐一進行審查,填報《自查情況匯總表》。
監察室嚴格按照上級法院的部署,將的區房產過戶登記信息(共條),逐一調取與當事人姓名相連系列的案號、案由、訴訟法律文書、協助執行案件信息、房屋地址、立結案時間,以便及時發現以偽造訴訟等手段制造的虛假案件。
對在清理過程中發現疑似的案件,后經房管局調取件案件卷宗,進一步通過紙制檔案,審查卷內證據及開庭筆錄等進行排查。
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先后開會四次,經甄別,尚未發現一例以房抵債類虛假訴訟案件。、提升硬件環境、保障公開透明加強我院對外委托、思想匯報專題評估、拍賣、鑒定等工作的監督,監察室堅持派人到場,保證中介機構的選定公開透明度,杜絕審判人員與中介機構違法往來、及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為了打造公開透明的硬件環境,我院重新購置搖號機,截止目前,第一季度監督對外委托案件件。、注重審務督察、對照檢查剖析全體干警結合違紀違法案例,結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務督察通報存在的問題,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嚴格對照個人是否存在工作期間佩戴各種飾物、著裝不規范、玩弄手機、脫崗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剖析原因,并以部門為單位做好整改工作。
學習紀律規章以《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五個嚴禁規定》、《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若干規定》、《關于人民法院落實廉政準則防止利益沖突的若干規定》為主要內容。
通過學習要使干警增強法紀觀念,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恪守職業道德底線,嚴守審判紀律。、其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我院干部參選市高院勤政廉政優秀黨員干部工作;參加區紀委要求年度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述職工作;參加區紀委第一季度業務培訓工作;根據區紀委要求開展整治并填報關于黨政機關租用賓館飯店辦公和設立培訓中心情況登記最全面的范文寫作網站相關事宜;接高院轉來舉報案件件(重復件),紀委轉來件(重復件),檢察院轉來件;收受錦旗面;報送高院監察室紀檢監察工作信息篇。
第二季度計劃:、規范司法禮儀、加強庭審規范司法禮儀是法官內在修養素質和外在表現,不僅展現了法官的形象和司法禮節,也體現著法官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有助于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認和了解,有助于構建法制化環境。
監察室將組織全體干警集體學習《工作禮儀與行為規范》講座,強化審判人員自身素質。、召開執法監督員座談會結合我院正在進行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監察室將召開我院執紀執法監督員座談會。
聽取社會各界對我院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糾正節日不正之風的十個不準規定》,加大對違反八項規定行為的經常性檢查及查處力度。、繼續集中開展四個專項整治工作制定開展整治長期租用賓館飯店辦公問題、范文寫作清理小金庫、治理各種名義亂收費、整治服務態度問題的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導,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四項回頭看工作鞏固擴大年清卡、清房、違規配置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經商營利等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四項標準認真開展回頭看。、紀檢監察其他相關常態工作以上就是《某區法院第一季度工作情況匯報》的范文全部內容,講的是關于工作、教育、司法、開展、干警、活動、我院、案件等方面的內容,覺得好就請(+)收藏下。
基層法院執行工作匯報材料
監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樹立法院形象,維護群眾權益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監察機制是否完善直接影響著監察工作的有效開展。然而當前,在現行的司法監督體制下,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監督管理力度不強、協調機制不完善等諸種因素影響,基層人民法院的監察部門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職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虛設。如何改變這一現狀,筆者認為,應建立健全多方協調機制,從而有效形成查辦案件的工作合力。筆者擬從現狀、原因和構想三方面談點粗淺的看法,以期拋磚引玉。
一、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辦案機制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層法院監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還和政工部門合署辦公,加之有的無審判實踐經驗,在查處違法審判工作中力不從心,工作開展困難很大。其次,由同級監察部門查處,被查處人滿不在乎,設置關系網,阻力很大,顧慮和壓力迫使辦案人員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再者,辦案人員私心雜念,怕得罪人,院領導怕出問題,怕影響單位政績和榮譽,使得監察的工作力度不夠,查處執行不嚴,查出來的問題在處理上往往避重就輕等。在此不贅述,筆者側重談談基層法院監察部門在與法院內設其他部門,與上級法院及當地紀委監察機關的協調處理機制的現狀及原因。
(一)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法院內設其他部門協調處理機制的現狀及原因從目前實踐來看,基層法院的信訪室、監察室、辦公室等是日常接觸當事人舉報較多的部門。在實踐中,這三個部門往往分別由不同的院領導分管,致使在處理當事人舉報等問題上存在脫節情況,這就容易導致舉報線索中斷、舉報問題查處不及時、包庇被舉報人等情況發生。
其二,監察部門與法院內設其他部門監督職能劃分不清。可以說基層法院各部門都有一定的監督職能,有的發揮審判工作自身的監督制約功能,有的則是用行政手段監督審判活動,如立案、審監部門對審判、執行流程的監控,政工部門對人的監督管理,監察部門對審判對執行對人和事的監督等,因部門與部門相互缺乏協調配合,監督職能混淆導致監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層法院監察部門機構設置不科學。編制中基層法院政工部門、執行局是正科機構,法庭是副科機構,監察室與其他內設部門是股級機構,行政級別上監察室就低了一檔,增加了在溝通協調工作中的難度。
(二)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上級法院監察部門協調處理機制的現狀及原因在舉報等監督上,老百姓通常樸素地認為往上級法院舉報肯定比向基層法院舉報好,所以,上級法院往往掌握著基層法院較多的舉報線索??涩F有的四級法院共同處理機制并不暢通,彼此間溝通配合存有較大問題,一封舉報信級級批轉時長幾個月可以說是正常的,致使當事人舉報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極大影響法院的形象。雖說基層法院監察部門受院長和上級法院雙重領導,但實踐中基層法院更多的僅停留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有的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態度,還對本院人員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竭力掩蓋,不予上報。更談不上主動向上級法院匯報、請求指導監察業務。上級法院直接參與基層法院查辦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經統計筆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訪舉報情況,上級法院批轉信訪8件,都僅要求上報查處情況,有的連核查情況都不需上報,僅僅只“閱處”兩字的批辦意見。
(三)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地方紀委監察機關協調處理機制的現狀及原因地方紀委監察機關通常的做法也是將涉及反映法院審理、執行案件有關問題的信訪件轉交法院處理,但雙方之間并沒有建立一套協調配合的機制。紀委監察機關認為把舉報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轉了工作,并不關心問題的處理結果,他們也許認為,法院的問題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規,業務性強,一方面有上級法院領導并把關,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門,自行查處,應該不成問題;而法院對此重視并不夠,僅簡單撰寫匯報材料應付交差了事。
二、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辦案機制完善之構想。
(一)完善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法院內部各部門協調處理機制。
監察室和其他庭室雖均屬于人民法院的內設機構,但監察室作為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的專門機構,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門卻是不一樣的,它放眼的是整個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機構設置上,監察室的級別應略高于其他部門。應配齊配強監察人員,監察室主任應進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日常工作中,監察室應多加強與法院內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力爭使所有舉報線索歸口監察部門處理。要協助、會同法院黨組和政工部門經常對黨員干部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要與審判監督部門配合,認真開展案件質量管理和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要與執行部門配合,進一步規范委托評估拍賣工作和加強執行款物管理;要與刑事審判部門配合,進一步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要與民商事審判部門配合,進一步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等。各業務部門的領導或廉政監察員要與監察部門經常保持溝通,在工作中發現的疑點和違紀違法線索,應及時向監察部門通報,實現監督信息共享。應廢除廉政“一票否決制”,解除法院領導查處案件的后顧之憂。
(二)完善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上級法院協調處理機制。
建立上下級法院監察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完善信息網絡,拓寬信息渠道,避免責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強與上級法院監察部門的溝通聯系。在老百姓心中,級別高的就能管住級別低的,上級法院往往受理許多涉基層的舉報案件。因此,基層法院應及時與其溝通,了解舉報情況,研究問題解決方案。二是基層法院監察部門在監督落實各項措施及制度的過程中,要善于發現新問題、新情況,并及時反饋給上級領導部門,建立起信息通報、備案制度。三是要增強辦案合力。法院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業務性強,監察室在查個過程中,應多請示,積極爭取上級法院監察部門的人員參與辦案,團結協作,形成辦案合力。上級法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法院辦案工作的協調、指導,重要案件上級法院要派人參加或督促下級法院調查。這樣,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監察效果。
(三)完善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地方紀委監察機關協調處理機制。
在法院還受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的體制下,法院監察部門仍歸屬于地方監察機關領導,業務上接受上級法院指導和監督,避免內部監控不利、懲治不嚴、處理不及時、處分落實脫節等問題。法院監察部門應當經常地向當地紀委監察機關、紀工委積極反映情況,請示匯報工作。處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時,可請求與地方監察機關的同志組成聯合調查組,協同辦案。對于“一信多投、一訪多走”的老大難問題,應當主動加強與各受理部門之間的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互通情況,共同研究,相互協作,避免多頭受理和辦理,從而節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時,法院應認真對待紀委監察機關轉交的舉報案件的辦理,核查情況應及時反饋。
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辦案機制是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完善好基層法院監察部門與法院內設其他部門、與上級法院、與同級紀委監察機關的協調處理機制,建立起上下協調、左右協調、內外協調的矩陣式工作機制,形成辦案合力,基層法院監察部門將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監督職能作用。
法院執行工作匯報
我院在縣委正確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縣委“五城”建設要求,大力開展“百日執行會戰”活動,全面推進法院執行工作改革,狠抓執行隊伍建設,現已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2011年上半年我院執行案件收結案等基本情況。
2011年1月至6月份,我院累計受理各類執行案件364件,較去年同期上升9.68%,執結374件(加舊存案件),上升14.30%,結案率50.78%,同比提高了10.3個百分點,收案標的9546.26萬元,全院執行案件結案數首次實現時間過半,數字過半的要求,執行工作整體呈動態平衡的良性發展態勢,同時也為我院向“百日執行會戰”目標邁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2011年上半年執行重點工作的開展情況。
1神,按照全國、全省法院2011年執行工作意見的安排部署,省法院決定在全省法院開展“百日執行會戰”專項活動,我院按照省法院關于開展“百日執行會戰”專項活動的要求及市中院的安排,于3月20日起開展“百日執行會戰”活動。
來,全盤規劃、整體聯動、務求實效。突出打擊“有錢賴帳、欠債高消費、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惡意行為,妥善化解涉特殊主體案件和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加強執行和解、實施執行救助,講政治、顧大局、重民生。建立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在本次專項活動中,我院整合執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執行力量,組建三個集中執行工作組;施行工作組向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日報告制度,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力度;積極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政法委匯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執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領導指導、參加執行工作。截止6月底,我院已成功執結99件案件,涉案標的達9019.1萬元,集中拘留4人,公開曝光“老賴”,1名,移送公安機關1人。
2、推進反規避執行,維護法律權威。近年來當事人。
2避執行活動。為全力推進活動開展,執行局已先后3次召開專題會議,并嚴格制定措施,要求從立案、分案、輸案、辦案到結案等各個環節細摳嚴辦,進一步發揮集約化、信息化的查控功能,提高執行工作效率;鼓勵執行干警積極調研探索建立有效聯動、綜合治理執行的長效機制,促使反規避執行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截至目前,順利完成比較突出的反規避執行案件7件,在已執結案件中,執行實際到位率也大幅度提高。
在反規避執行活動中,針對被執行人確實具有履行能力而消極對抗人民法院執行的案件,我院堅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已經查封的財產,及時予以拍賣;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對應當協助執行而拒不協助執行的協助執行人,對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的責任人員,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條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這種強硬的執行措施,成功的遏止住一部分準備規避執行的“老賴”。今年上半年我院向公安機關移送一起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決罪的案件,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在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中,我們還主動與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土地、房產管理、車輛管理等機構的聯系,積極參與全國法院執行威懾機制的建立,通過完善執行威懾機制,防止被執行人規避執行。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2011年上半年,我院執行工作按年初既定的目標向良性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
1、反規避執行中限制高消費令在落實上還存在比較大的問題,3一些商家出于自身利益對被限制高消費的顧客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使得限制高消費令對于被執行人的威懾作用不大。監管機制尚不完善,這也給了被執行人可乘之機。
2、司法救助力度有限。一些無可供執行財產、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等難以執行到位的案件,申請執行人生活確實困難,現有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能很好的解決申請執行人的生活困難。
3、執行案件結案率、和解率、執行金額到位率相對于較低。
上述存在的不足將會是我院下半年工作的重點,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全體同志將會在院黨組的領導下,以更飽滿的工作熱情,更頑強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業績,讓領導放心,讓群眾滿意。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匯報
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第六節第七節第三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第四章第五章第一節第二節規程(試行)。
目錄。
審前準備案件審理評議和裁判結案、歸檔。
再審立案流程管理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執行實施案件執行復議案件。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審判管理,提高審判執行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審判執行流程管理是根據案件在審理、執行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對立案、審理、執行以及歸檔等全部環節進行組織、監督、協調的綜合系統管理。
第三條。
審判執行流程管理包括立案流程管理、審理流程管理、再審立案流程管理、信訪接待流程管理、執行流程管理等。
第四條。
審判執行流程由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協調,并對審判執行流程的各環節進行監督和通報。各職能部門按照分工負責、相互協作、相互監督的要求,嚴格各項管理措施,增強流程管理的系統性、公開性和時效性,促進審判執行工作公開、公正、高效、廉潔、有序地進行。
第五條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納入各業務庭和相關人員的審判質效考核內容。
第二章立案流程管理。
第一節立案和管轄。
第六條凡屬于本院管轄的第一審訴訟案件、執行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庭應當在收到起訴狀、申請執行書、執行復議申請書以及賠償申請之日起7日內受理或者裁定不予受理或作其他處理。
減刑、假釋案件、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由立案庭先行征詢相關業務庭的意見,符合立案條件的,立案庭2日內將有關信息輸入微機,登記、編號并辦理立案手續。
第七條立案庭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訴請,應在當日將起訴材料報本庭庭長審核,庭長于當日審批。立案庭7日內通知當事人預交訴訟費用,同時將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當事人訴訟指南、開庭傳票、送達回證、訴訟費預收收據等附卷,并填寫《案件審判流程管理跟蹤表》和案件登記表。
第八條重大、疑難、敏感、新類型案件,立案庭于7日內報分管院領導審查。
第九條執行實施案件立案前,立案庭應通過查詢審判管理系統、審核案件承辦法官簽字、調閱卷宗等方式確認當事人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條對下級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二審及再審案件或者國家賠償案件,應在收到上訴或者申訴材料及卷宗后5日內審查立案并將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當事人訴訟指南、開庭傳票、送達回證等交下級法院代為送達。
對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民事、商事、行政、再審案件及指令再審案件,由立案庭收到卷宗后2日內立案并排期后于次日內移送業務庭。
第十一條移送本院管轄的訴訟案件,立案庭應當在收到案卷材料、訴訟費用次日起3日內立案。
第十二條需要委托外省、市、自治區人民法院執行的案件,由立案庭將委托執行的法律文書原件及有關材料等收備齊全后15日內向有關法院轉辦委托執行手續。
第十三條外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本院執行的案件,由立案庭在立案編號后的次日移送執行局。
對于需要指定下級法院執行的案件,由執行局統一向有關法院辦理指定執行手續。
第十四條。
對下級法院不予受理、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提出上訴的案件,立案庭應在收到下級法院移送的卷宗材料后3日內立案,并在30日內作出裁定。
第十五條當事人在答辯期間對本院受理的一審民事、商事、行政案件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由立案庭審查并于30日內作出裁定。
案件移送業務庭后,在法定答辯期內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的,業務庭應在當日將案件退回立案庭進行審查并由立案庭作出裁定。應當移送的,立案庭于裁定作出后10日內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
第十六條。
下級法院報請本院指定管轄的案件,立案庭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指定管轄。
管轄權爭議案件,立案庭應在受理后30日內辦理完畢。協調不成的及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本院受理的第一審民事、商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相關業務庭認為應當移交下級法院審理的,應說明理由,退回立案庭,立案庭應在10日內制作法律文書并移送下級法院。在審查上訴案件中發現中級法院未經本院指定而超級別管轄的案件,立案庭應當在立案當日作出裁定撤銷一審裁判,將案件提至本院審理。
第二節訴訟費收取。
第十七條立案庭負責核算并通知當事人預交案件訴訟費用,辦理緩、減、免訴訟費用的審批手續。
申請緩交案件受理費的,一般緩交至開庭前。對決定緩交案件受理費的,由案件承辦人負責督促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交納。開庭前不交納的,按自動撤訴處理。
申請減、免案件受理費的,立案庭自收到當事人申請后2日內,審查并合議是否符合減、免條件。不符合條件的應立即進行催收;符合條件的應于合議后2日內制作相關減、免手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第十八條執行人員在案件執結或部分執結后、支付執行款項前,應先行計算應扣繳的執行費用,填寫結算通知單并向院財務部門繳納。
無執行金額或價額的應依照相關規定按件收取。
執行中涉及執行標的物由技術室委托拍賣的,由執行人員通知技術室扣繳執行費用后,向院財務部門繳納。
第十九條。
立案后至結案前,因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需要補交或者退還訴訟費的,由各業務庭計核,并經本庭庭長和承辦人簽字、加蓋業務庭公章后,開具補交或者退費通知書,于3日內通知當事人到院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案件的分配。
第二十條案件分配以微機隨機分案為主、各業務庭指定分案為輔的原則進行。
業務庭對合議庭審理案件的類型有特殊分工的,分案時按照特殊分工進行分配。
刑事案件依照分工將案件直接分配給相應刑事審判庭。
第二十一條立案庭根據案件類型和各業務庭的職能分工,通過微機直接將案件隨機分配到各業務庭承辦人。
各業務庭庭長在收到案件的次日指定合議庭成員并向立案庭反饋,由立案庭在收到反饋信息的當日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文書。
逾期指定合議庭成員的,由微機隨機確定。第二十二條業務庭庭長認為應當更換承辦人的,應提出理由并在微機分案系統中公示。
院領導、庭長、副庭長辦理案件的,可以更換微機隨機確定的承辦人。
業務庭庭長決定更換承辦人的,應在其指定合議庭成員的當日提出,逾期以微機隨機分配的承辦人為準。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業務庭庭長可以更換承辦人:
(一)承辦人因出現法定回避情形需要回避的;
(二)承辦人因健康、外出工作、學習等客觀原因需要脫產一個月以上的;
(三)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有重大影響或者案件相互之間關聯密切等特殊情形的;
(四)其他需要更換承辦人的情形。
第四節案件的排期。
第二十四條各業務庭審理。
一、二審和再審案件,均實行排期開庭,但法律規定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案件除外。
立案庭在合議庭成員確定后,應當即確定開庭日期、審判法庭。
第二十五條案件排期的期限為:
(一)民事、商事、行政一審案件,在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后的30日內為開庭期間;
(二)民事、商事、行政二審案件,在立案后的30日內為開庭期間;
(三)民事、商事、行政再審案件,按照法律規定應當適用的程序,參照本條。
(一)、(二)項確定開庭日期。
人民檢察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參照本條上述規定確定開庭日期。
第二十六條立案庭認為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案件,應于立案后3日內向業務庭提出書面建議。業務庭評議后認為有必要開庭的,在接到案件后的15日內與立案庭聯系安排開庭事宜。
第二十七條不排期開庭審理的案件,也應按流程各節點的要求全部納入審判流程管理。
第二十八條業務庭應當按照排定的日期開庭,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開庭時間的,經業務庭庭長同意后向立案庭提出另行安排法庭。變更后的開庭時間、地點,由業務庭通知當事人。第二十九條案件需要再次開庭的,一般應由業務庭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當庭宣布再次開庭時間,并將再次開庭的理由和時間送立案庭備案;不能當庭宣布的,應在休庭后的3日內,將再次開庭的理由和時間告知立案庭并通知當事人。
第三十條再次開庭的排期:
(四)其他需再次開庭的,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開庭時間。
第三十一條執行案件需要聽證的,執行庭在作出排期決定的當日通知立案庭。
第三十二條公開審理的案件,立案庭于開庭3日前將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的時間、地點等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條二審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再審上訴案件應在立案后10日內將案卷移送業務庭,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不排期開庭的案件應在立案后2日內將案卷移送業務庭。
第五節文書送達第三十四條立案庭負責案件庭審前訴訟文書的送達及最高人民法院、外地法院的委托送達工作,該項工作應當由法警協助。
第三十五條送達工作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
(一)一審民事、商事、行政、申請再審案件立案后,5日內向原、被告(申請人、被申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起訴狀(再審申請書)副本、開庭傳票、舉證須知和訴訟須知等訴訟文書。
(二)二審案件訴訟文書的送達,由立案庭在5日內郵寄送達或者委托原審法院送達。
第三十六條涉外、涉港、澳、臺案件需要通過外事部門送達的,由立案庭在2日內將法律文書送交外事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應在5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采取其他方式(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送達不到當事人的,應在確定送達不能的2日內辦理公告送達手續。
第六節。
保全措施。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在立案階段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或證據保全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情況緊急的立案庭應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3日內(本市外的10日內)執行完畢。
案件移送業務庭后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或證據保全申請的,業務庭應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立案庭在7日內執行。第三十九條申請人提出訴前證據保全、訴前財產保全申請的,立案庭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48小時內作出裁定。
申請人提出訴前停止侵權申請的,應當即立案并交民事審判第三庭在申請之日起48小時內作出裁定,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48小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由立案庭立即執行。
第四十條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應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日內依法裁定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并將裁定書送達被申請人和有關單位。
第四十一條一審判決后當事人提出上訴、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卷宗之前,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的,立案庭應在48小時內審查,符合條件的應在收取財產保全申請費后,作出裁定并執行。
當事人不服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上訴本院的案件,需要繼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案庭在收到中級法院卷宗后的5日內作出裁定。已經進入本院業務庭審理的,各業務庭應在保全到期前7日內作出裁定并交立案庭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的,由執行局決定并執行。解除財產保全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保全措施執行完畢后,應當立即將保全結果通知雙方當事人。對有期限的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在保全期限屆滿7日前向立案庭提出續保申請。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不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訴前停止侵權的裁定或者決定提出復議申請、案外人對財產保全提出異議或者當事人、案外人申請臵換保全標的物的,由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業務庭負責審查和處理。
第七節立案調解。
第四十四條立案調解是指在案件依法立案后至移送業務庭審理前,當事人各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后,終結訴訟程序的訴訟活動。
第四十五條在各方當事人收到訴訟文書,均明確表達通過和解方式解決爭議的意愿后,立案庭應當在2日內主持當事人調解。
第四十六條調解、撤訴的案件,立案庭應在3日內制作調解書、撤訴裁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第四十七條立案調解的案件應在立案之日起20日內完成。調解不成的,應在當事人明確放棄調解意愿的次日將卷證材料轉業務庭。
第三章審理流程管理。
第一節審前準備。
第四十八條各業務庭發現不屬于本庭審理或卷證材料不全的案件,應于當日退回立案庭。確實存在問題的,立案庭應于2日內予以糾正。
復查無誤的案件材料,各業務庭應由專人負責登記并于當日移交審判長。
第四十九條開庭審理的案件,承辦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閱卷,并制作閱卷筆錄。不開庭審理的案件,承辦人應在提交合議前閱卷,并制作閱卷筆錄。第五十條合議庭成員應在開庭前閱看主要卷宗材料。對于重大、疑難、復雜、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合議庭成員應當閱看全部案卷材料,必要時提交書面閱卷意見。
第五十一條。
對于案情復雜、事實爭議較大,或者當事人在二審中提交大量新證據的,承辦人應當組織各方當事人在開庭前進行證據交換,形成筆錄,并向合議庭匯報。
第五十二條開庭前,審判長應當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庭前合議,并在庭前確定審理方案,明確合議庭成員分工,初步確定案件的爭議焦點和庭審中需重點調查的問題。
第五十三條。
依法應當指定辯護人的刑事案件,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3日內核實被告人是否已經委托辯護人,沒有委托的,應當在7日內為其辦理指定辯護人的相關手續。
決定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10日前通知檢察院及辯護人閱卷,準備開庭,并于開庭3日前進行公告,同時通知訴訟參與人出庭。檢察院借閱及歸還卷宗時承辦人應填寫借卷登記表并注明時間。
對于檢察人員、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鑒定、重新鑒定的申請,合議庭應在3日內進行評議并作出決定,需要鑒定的應于次日交本院技術室。
第五十四條。
國家賠償案件,自立案庭將案件交賠償委員會后,賠償委員會應在2日內確定合議庭成員及承辦人。是否需要聽證,由合議庭根據案件情況決定。第五十五條國家賠償案件決定聽證的,承辦人應于聽證前10日內向聽證參加人送達聽證通知書;公開聽證的案件,應于聽證前3日內將聽證參加人的姓名、案由、聽證的時間和地點予以公告。
第二節案件審理。
第五十六條對于民事、商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下列申請,合議庭應當在收到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的決定:
(一)申請追加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案外人申請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二)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被告提出反訴;
(三)申請證據保全;
(四)申請法院調取證據;
(五)申請先予執行;
(六)申請鑒定、評估、審計、審價;
(七)申請法院對財產、證據繼續查封或凍結,或申請解除、變更上述保全措施。
作出不準予決定的,承辦人應當在決定作出當日通知申請人。
第五十七條經審查,同意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受理被告反訴的,承辦人應當在決定作出的2日內將有關材料移交立案庭辦理手續。立案庭應當在收到材料后2日內辦理完畢,并移交業務庭。
第五十八條準予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先予執行、準予解除或變更保全措施的裁定,由承辦人在合議后1日內擬稿,審判長審核、分管副院長或授權庭長簽發后,2日內交相關業務庭執行。
第五十九條如有特殊情況需變更開庭時間的,合議庭應在開庭3日前報請庭長決定。決定變更的,應在當日將變更信息告知立案庭。立案庭應當在2日內另行排期開庭。
第六十條。
準許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申請的,應立即調查收集證據。調查地點在本省內的,在5日內進行。調查地點在本省外的,在10日內進行。
第六十一條開庭審理過程中如發生訴訟參與人及其他人員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合議庭不能有效制止的,應當立即暫停審理,同時報告庭長并將情況記入開庭筆錄。
第六十二條承辦人應在最后一次庭審結束3日內制作審理報告。
第三節評議和裁判。
第六十三條承辦人應在審理報告制作完成后2日內提請合議庭評議。合議庭評議后,如需再行調查或通知當事人舉證的,應在3日內進行。調查或舉證結束后5日內,根據情況由合議庭成員或承辦人主持進行質證,質證后5日內提交合議庭評議。
第六十四條。
當庭調解的,應將調解內容記入筆錄,庭后3日內制作調解書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明確表示同意庭后調解的,應在庭后5日內組織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在3日內制作調解書并送達當事人。第六十五條承辦人在合議庭評議或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之日起3日內制作裁判文書,庭長、副庭長應在接到裁判文書后2日內審核或簽發,分管副院長應在接到裁判文書后3日內簽發。
第六十六條需業務庭審判長聯席會議擴大研究的案件,應當由合議庭在形成評議意見后5日內提交。審判長聯席會議討論案件應制作筆錄,并由參加人員簽名。
第六十七條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應當在5日內完成起草提請報告、庭長審核、分管副院長簽發、報送審判管理辦公室四項工作。
審判委員會應當在1個月內討論決定。
第六十八條當庭宣判的案件,民事、商事、行政、國家賠償案件業務庭應在宣判后10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刑事案件業務庭應在宣判后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
定期宣判的案件,業務庭應當在文書簽發以后10日內進行宣判。
需郵寄或直接送達、留臵送達的,業務庭應當在裁判文書簽發之日起10日內送達;需委托送達的,業務庭應當在裁判文書簽發之日起10日內完成委托工作;需公告送達的,業務庭應當在裁判文書簽發之日起10日內轉立案庭辦理;涉外、涉港、澳、臺判決、裁定,需通過外事部門送達的,業務庭應在裁判文書簽發之日起10日內交外事部門辦理。
第四節結案、歸檔。
第六十九條流程管理的結案日期以歸檔日期為準。第七十條
裁判文書發出后3日內,各承辦書記員負責訴訟材料的整理,由承辦人負責核查,交審判長核定后,書記員裝訂卷宗。
第七十一條。
各業務庭應及時將卷宗交檔案室歸檔、結案。檔案室收到卷宗辦理歸檔手續后,出具《歸檔結案單》。
第七十二條。
接到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函的部門應在2日內將調卷函交立案庭,立案庭于5日內從檔案室借出卷宗,并負責將卷宗移送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十三條。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刑事案件,由相關刑事審判庭辦理移送手續。
第七十四條。
不服本院一審裁判的案件,由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將卷宗移送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十五條。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退回卷宗的部門,在收到卷宗2日內將卷宗移送立案庭,由立案庭在5日內登記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結果報審判管理辦公室,并辦理歸檔手續。
第七十六條。
應當退回下級法院的卷宗,由業務庭在結案后5日內,將卷宗退回中級法院立案庭。
第四章再審立案流程管理。
第七十七條再審立案庭應當在收到申請人再審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對申請人的再審請求審查完畢,并作出裁定。
第七十八條對符合申請再審受理條件的民事、商事案件,再審立案庭應當在收到申請再審人再審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向當事人寄出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及相關訴訟材料。
第七十九條再審立案庭案件分配采取循環分案方式。
第八十條承辦人接受案件后,應及時審查,需要調取下級法院卷宗的,應在5日內提交合議庭研究。
第八十一條案件承辦人應在45日內審查完畢并提交合議庭研究。
第八十二條案件處理結果一經確定,承辦人應在5日內將訴訟文書制作完畢,并送庭長簽發。庭長應在2日內簽發,書記員應于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相關訴訟文書。
第八十三條對提審的案件,送達回證或郵遞回執寄回本院后,書記員應及時填寫《再審案件卷宗移送表》,5日內將案件移送立案庭進入再審程序。
第八十四條對指令再審、調解、撤訴或駁回申請的案件,送達回證或郵遞回執寄回本院后,承辦人應在5日內整理好案件材料,交書記員裝訂卷宗,同時退回調取的一、二審案件卷宗。
第五章執行案件流程管理。
第一節執行實施案件。
第八十五條執行庭收到立案庭移轉的執行案件后,應當在3日內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記;
(二)確定承辦人或執行組并同時告知立案庭;
(三)制作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
(四)送達執行通知書,同時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和控制,責令被執行人申報財產;
(五)對被執行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立即采取執行措施。
第八十六條執行人員應當在收到案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財產調查,對查到的財產及時采取控制措施。
能夠在本環節執行結案的,及時結案。第八十七條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執行員應當在3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
第八十八條財產調查包括調查被執行人收入、存款、房產、土地使用權、車輛、機器設備、產品、股份及其他投資權益、知識產權、債權、有價證券等情況。執行員應當于財產調查結束后3日內,將調查結果逐項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
確認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員應當將財產調查情況逐項向申請執行人作出說明。
第八十九條調查確實的財產線索不能即時辦理財產控制手續的,應當自獲得確實的財產信息之日起3日內對查實的財產采取控制措施。
第九十條財產調查期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全部債務的,應當在10日內辦理結案手續,已經控制財產的應當立即解除財產控制措施。
第九十一條確認被執行人(自然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至少完成以下調查:對被執行人住所地的調查;對村委會、居委會關于被執行人信息的調查;對勞動管理部門關于被執行人務工信息的調查;對戶籍登記部門關于被執行人戶籍信息的調查。必要時,應當委托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
以上調查,應當在調查的同時形成調查筆錄。確實難以在調查的同時制作調查筆錄的,應當在當日形成工作記錄。
第九十二條確認被執行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至少完成以下調查:對被執行人住所地財產情況的調查;向有關金融機構查詢銀行存款;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房地產登記;向法人登記機關查詢公司、企業設立、股權等情況;向有關車管部門查詢車輛登記等。
以上調查,應當在調查的同時形成調查筆錄。確實難以在調查的同時制作調查筆錄的,應當在當日形成工作記錄。
第九十三條申請執行人提出財產調查情況不全面或不真實,要求繼續調查的,執行員應當書面說明情況。必要時,應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補充調查。
調查期滿后又發現新的財產線索的,應當隨時進行調查。
第九十四條申請執行人因執行員調查不力要求更換執行員的,執行庭應當在3日內決定是否準許。更換執行員的,應同時告知立案庭。
第九十五條執行員應當將財產調查情況在每次調查后的次日內錄入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第九十六條對被執行人財產的調查情況和執行日志,應當允許申請執行人通過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或執行卷宗進行查詢。
第九十七條執行員應當最遲在財產調查期滿時將案件轉到財產變現流程。
第九十八條30日期滿時,執行員窮盡了調查手段仍未查找到執行線索,須報經執行庭長審核確認。執行庭長應當在5日內完成審核。
執行庭長認為沒有窮盡調查手段的,應當責成執行員繼續調查。
第九十九條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雙方當事人亦不能達成和解,符合結案條件的,執行員應當在15日內辦理結案審核手續。
執行局長在收到結案審核材料后,應在3日內審核完畢。執行局長認為不符合結案標準的,應當即責令執行員補充調查。
第一百條保全凍結的款項,進入執行程序后可直接扣劃。
第一百零一條執行調查中凍結的款項,應當至遲自凍結之日起1個月內扣劃到法院執行款賬戶或申請執行人賬戶。
第一百零二條被執行人直接向法院支付現金或票據的,執行人員應當立即會同被執行人將現金或者票據交院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出具收款憑據。
第一百零三條執行中確需執行人員直接代收現金或者票據的,應當不少于兩名執行人員在場,即時向付款人出具收據,將收款情況記入筆錄并由付款人簽名。收款人應當在回院后1個工作日內移交本院財務部門或將有關款項繳入執行款專戶。
第一百零四條執行款到賬次日,財務部門應當將到賬情況告知執行庭,執行庭應當在5日內將收款時間和數額等有關情況告知案件當事人。
第一百零五條執行款到賬后,應當在1個月內核算執行費用和執行款,并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辦理取款手續。需要延期劃付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書面說明原因并報分管副院長審查批準。
第一百零六條執行款專戶的款項需要支付時,執行人員應當填報有關支付案款審批表并附以下材料,報經執行局長或分管院領導審批后,交由財務部門辦理。
(一)生效的法律文書、立案審批表;(二)款項到賬的證明;
(三)申請付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委托他人代收的,應當向法院出具特別授權委托書;
(四)已扣繳或應當扣繳的票據或說明。第一百零七條向當事人交付執行款時,應當同時收取和審核當事人出具的收款憑據。
第一百零八條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后,應當即將財產返還當事人或案外人。
第一百零九條對于需要變現的財產,在收到申請執行人申請后,執行庭應當在10日內辦理完畢委托評估、拍賣手續。
第一百一十條執行款的到賬情況、分配情況,應在5日內錄入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并允許申請執行人查詢。第一百一十一條不能及時向申請執行人發放執行款的,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人的請求后2日內書面向申請執行人說明原因。
第一百一十二條執行依據確定履行的特定行為可以代替履行的,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雇傭相關單位或者人員代為履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遲延履行金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10日內支付。拒不支付的,轉化為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程序。
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依據確定履行的特定行為不可代替履行的,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除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10日內支付遲延履行金外,還應當在60日內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不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轉化為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程序。
第一百一十四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特定物的,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45日內強制交付該特定物。需要清點數量、勘驗場地的,應當在執行通知書限定的自動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強制交付。
需要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應當同時向有關機關或者單位送達辦理過戶登記的協助執行法律手續。
第一百一十五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的特定物滅失或者已經被合法轉讓的,執行員應當自確定上述事實之日起1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托評估。評估結論應當在3日內送達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對估價結論無異議或者異議被駁回的,應當在10日內轉化為對金錢的執行。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種類物的,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按照執行依據確定的數量和質量將種類物自被執行人處交付申請執行人。
第一百一十七條不能按照執行依據所確定的數量和質量執行種類物的,執行員應當自確定上述事實之日起1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托評估。評估結論應當在3日內送達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對估價結論無異議或者異議被駁回的,應當在10日內轉化為對金錢的執行。
第一百一十八條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作出裁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駁回案外人異議的,應當在送達裁定的同時告知案外人提起訴訟的權利。案外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級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駁回案外人異議后,案外人不提起訴訟向本院申訴的,由執行局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需要立案監督的,應由執行局統一立案編號,按執行申訴案件處理。
第一百二十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申請復議的,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將復議所需的案卷材料報送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百二十一條符合法定結案條件的,應當于結案文書審簽后10日內向雙方當事人送達結案通知書或裁定書。第一百二十二條書記員應當在結案后1個月內訂卷歸檔。
第二節執行復議案件。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下級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30條的規定提請復議的案件以及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百零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申請復議的案件,由立案庭統一立案編號。
第一百二十四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申請復議的,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并作出裁定。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第一百二十五條對于事實清楚的復議案件,承辦人可以進行書面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提交合議庭研究;對于案情復雜需要聽證的案件,合議庭應及時組織聽證。
合議庭應當在聽證結束后2日內進行評議。第一百二十六條合議庭評議認為需改變或糾正執行法院執行行為的,應在評議后5日內完成提交審判委員會研究的報告。
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下級法院提請復議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審查意見與原處理意見不一致的,合議庭應在評議后5日內完成提交審判委員會研究的報告。
第一百二十八條。
審判委員會決議或合議庭決議形成后,承辦人應當在2日內擬制裁定書,庭長應在收到裁定書后2日內審核或簽發,執行局長或分管副院長應在接到裁定書后3日內簽發。
第一百二十九條。
復議案件審查完畢后,承辦人應當于裁定書簽發后10日內向當事人送達。
第一百三十條。
書記員應當在結案后1個月內訂卷歸檔。
第三節執行申訴案件。
第一百三十一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因對下級法院已經實施完畢的執行行為不服到本院申訴,本院審查認為需要立案監督的,應由執行局統一立案編號。
第一百三十二條。
承辦人接到案件后,應在5日內完成對申訴材料的審查。如有必要,承辦人可以調取原執行卷宗,也可以要求執行法院在規定期限內寫出報告。
第一百三十三條。
執行申訴案件一般應在3個月內辦結。如需要延長,報本院院長批準。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于需要糾正下級法院執行行為的案件,合議庭應在評議后5日內完成提交審判委員會研究的報告。
第一百三十五條。
審判委員會決議或合議庭決議形成后,承辦人應當在2日內擬制法律文書。庭長應在收到法律文書后2日內審核或簽發,執行局長或分管副院長應在接到法律文書后3日內簽發。
第一百三十六條。
執行申訴案件審查完畢,承辦人應在結案文書簽發后10日內將裁定書或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第一百三十七條。
書記員應在結案后1個月內訂卷歸檔。
第四節督促執行案件。
第一百三十八條。
申請執行人反映下級法院執行不力,請求本院監督執行、提級執行、更換執行法院的,應由執行局統一立案編號。
第一百三十九條。
承辦人收到案件后,應在5日內制作審查筆錄,發出督促執行令或督辦函,限期執行法院執結案件或完成某一執行行為。
第一百四十條。
督辦案件一般應在3個月內辦結。如需延長,報本院院長批準。
第一百四十一條。
經督促執行,案件取得實質性進展,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依法結案:
(一)已經執行完畢;
(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三)辦理了提級或指定執行手續;
(四)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執行法院下達了終結執行裁定;
(五)其他可以結案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二條。
督促執行案件結案后,承辦人應在結案文書簽發后10日內將裁定書或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第一百四十三條。
承辦人或書記員應在結案后1個月內訂卷歸檔。
第五節。
執行協調案件第一百四十四條。
省內法院之間、其他?。ㄊ小⒆灾螀^)法院與省內法院之間因執行行為發生沖突,經沖突法院之間協調未果,按規定程序需要本院予以協調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協調的案件,由執行局統一立案編號。
第一百四十五條。
承辦人接收案件后,應在7日內審查有關材料,明確爭議的焦點問題,提出協調處理意見,提交合議庭研究。
第一百四十六條。
需要與外?。ㄊ?、自治區)法院協調的,承辦人收到案件后,應在7日內擬制協調函。
第一百四十七條。
經協調,沖突法院之間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及時制作協調紀要。
第一百四十八條。
與外?。ㄊ?、自治區)法院協調未果的,應及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
第一百四十九條。
轄區內協調案件一般應在1個月內結案;與外?。ㄊ?、自治區)法院協調案件一般應在3個月內結案。
第一百五十條。
承辦人或書記員應在形成協調紀要或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后1個月內訂卷歸檔。
第六章信訪接待流程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條立案庭是信訪接待的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來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對全院信訪工作進行協調。
第一百五十二條實行來信登記制、報結制和存檔制。立案庭根據來信的種類和具體內容分流、轉交各部門處理,并在收信后7日內將轉交情況回復來信人,同時將來信情況輸入微機。立案庭每季度將信訪材料裝訂成冊存檔。
第一百五十三條對于來信,立案庭登記后根據其內容分別作出相應處理:
(一)對于可由立案庭直接處理的一般信件,由立案庭處理;
(二)對于應屬本院其他部門處理的信件,立案庭接信后3日內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對于不屬本院處理的信件,立案庭接信后3日內將信件轉交其他單位;
(四)對于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有關單位交辦的并且提出答復要求的信件,立案庭接信后3日內分類轉處督辦,承辦部門在規定期限內按照交辦要求辦理完畢,并報立案庭答復有關單位和來信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對于來訪,立案庭應一訪一記,根據來訪內容分別作出相應處理:
(三)對于檢舉本院干警違法違紀或反映審判作風問題的來訪,立案庭應及時轉交本院紀檢監察部門接待處理。
第一百五十五條立案庭對全院的信訪接待工作情況實行月通報制度。
第七章審限管理。
第一節各類案件的審限。
第一百五十六條本規程規定的各類案件的審理期限自立案次日起至歸檔結案之日止。
案件實際審理天數超過法定審限的為超審限,但是在法定審限屆滿前按本規定辦理審限延長、中止和不計入審限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七條各類案件的審理期限為:
(一)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案件的期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2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本院院長批準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1個月。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期限等有關程序應當適用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另行審判的,有關審理期限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執行。
(二)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商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審理民事、商事二審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審理涉外民事、商事案件和涉港、澳、臺民事、商事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執行。
(三)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審理第二審行政案件的期限為2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審理涉外、涉港、澳、臺行政案件,審理期限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辦理。
(四)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由本院再審的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五)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的期限為3個月,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六)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委托執行的案件,執行局應當在立案后1個月內辦理完指定執行手續。
(七)減刑、假釋案件自收到減刑、假釋建議書之日起1個月內依法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1個月。
(八)刑事申訴案件的審查期限為3個月,至遲不得超過6個月;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審查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本院院長批準。
民事申訴案件以及行政申訴案件的審查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庭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九)各類不服第一審民事裁定、商事裁定、行政裁定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十)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審理期限為2個月;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如決定予以承認和執行的,審理期限為2個月,決定不予承認和執行的,應在2個月內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十一)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
第一百五十八條立案庭應在立案時將案件審限計算時間進行登記、輸入微機。審判管理辦公室據此對各類案件的審限進行跟蹤管理。
第二節審限變更。
第一百五十九條合議庭應當嚴格依照審限合理安排各項審判事務,在審限內盡快審理、裁判,提高辦案效率。
第一百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案件審理(執行):
(一)刑事案件。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
(二)民事、商事案件。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件尚未審結的;
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三)行政案件。
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2、原告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5、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6、本案必須以另一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件尚未審結的;
7、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四)執行案件。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6、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8、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10、其他應當中止執行的情形。
(五)國家賠償案件。
1、作為賠償請求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請求賠償的;
2、作為賠償請求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需要等待權利承受人表明是否請求賠償的;
4、其他需要中止審理的情形。
第一百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審(執)限內難以結案的,可以延長審(執)限:
(一)刑事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民事、商事案件。
1、案情疑難、復雜;
2、需要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3、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集團訴訟等需要做調解工作的;
4、當事人協商一致,申請法院暫緩審理的;
5、其他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情形。
(三)行政案件。
1、案情疑難、復雜的案件;
2、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或矛盾易激化,需要做協調工作的案件;
3、重大涉外、涉港、澳、臺案件;
4、其他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案件。
(四)執行、國家賠償等案件,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審限。
第一百六十二條下列期限應從審(執)限中扣除:
(一)刑事案件符合下列情形,需要延期審理的期間:
1、因另行委托、指定辯護人,本院決定延期審理的時間;
2、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決定延期審理的時間;
3、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后,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時間;
5、上訴、抗訴提出了新的事實和證據,二審法院需要調查核實,決定延期審理的時間;
(二)對被告人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需要查證核實的時間;
(三)刑事案件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或者其他鑒定的時間;
(四)刑事案件二審、再審期間,檢察院查閱案卷超過規定期限的時間;
(五)民事、商事、行政、執行案件公告、鑒定的時間。
(六)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管轄權爭議的時間;
(八)申請調查新的證據和申請調查令的時間;
(九)當事人申請追加被告或者第三人以及增加、變更訴訟請求后給予答辯、舉證的時間;
(十)中止訴訟(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審理)或執行的時間;
(十一)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后,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時間;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審理、暫緩執行的時間;
(十三)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時間;
(十四)民事、商事案件需要做調解、和解工作申請扣除審限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涉外民事、商事案件審限的扣除,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涉港、澳、臺民事、商事案件參照該辦法辦理。
(十七)報最高人民法院請示的時間;
(十八)需要補充調取相關案件卷宗的時間。第一百六十三條刑事公訴案件,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7日以前,向本院院長提出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10日前向本院院長或分管副院長提出申請。
民事、商事案件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10日前,向本院院長或分管副院長提出申請,需要第二次延長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10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民事、商事案件應當根據所適用的一審或二審程序辦理審限延長手續。
行政案件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10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行政再審案件應當根據所適用的一審或二審程序辦理審限延長手續。
國家賠償案件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10日前向本院院長提出申請。第一百六十四條需要院長、庭長批準中止、延長、扣除辦案期限的,院長、庭長應當在審限屆滿前批準或者決定。
第一百六十五條業務庭應當在審限屆滿2日前,將審限變更審批表送審判管理辦公室,辦理審限變更手續。
對未在法定期限內審結的案件,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中止、延長、扣除審限手續的,按超審限處理。
第三節審限督查。
第一百六十六條審判管理辦公室應當建立審限、執限屆滿前的催辦制度,對臨近審限的案件,應及時催辦,督促業務庭盡快審理。
審判管理辦公室建立審限、執限定期檢查通報制度,定期對各業務庭審限、執限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通報。
第一百六十七條承辦人故意拖延辦案,或者因過失延誤辦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承辦人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達后,故意拖延不予送達的,參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第八章附。
則
第一百六十八條本規程由審判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一百六十九條本規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本院其他規定與本規程不一致的,按本規程執行。
法院工作匯報材料
首先,我代表法院全體干警向**書記及各位領導在百忙中抽出時間到我院調研表示衷心的感謝和熱烈的歡迎。
下面,我就法院當前工作向和書記及各位領導作匯報。
今年以來,我院在縣委的領導、縣人大的監督、縣政府的支持、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按照年初預定的工作計劃,緊緊圍繞縣委九屆四次全會的精神和構建“平安**”、“和諧**”的要求,以隊伍建設為主線,以加強審判工作為重心,以物質建設為保障,以改革為動力,努力做好法院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民主、文明、開放、和諧建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情況。
(一)人員編制情況。
現有編制*人,實有人數*人。其中,女干警*人;少數民族干警*人;中共黨員*人;大學本科*人,???人,中專*人,高中的*人;*歲以下的*人,*至*歲的*人,*至*歲的*人,*以上的*人。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機構14個。即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法醫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隊。
設人民法庭4個。即**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人民法庭、*8人民法庭。由于人員緊缺,4個法庭中只有**法庭正常開展工作。
二、審判工作的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共依法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執行案件*件,審結*件,結案率為*%。
(一)刑事審判工作方面。
受理刑事案件*件,審結*件,結案率為*%。
刑事審判工作中,我院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又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理輕微刑事犯罪。通過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打擊,起到震懾犯罪的作用,對輕微刑事犯罪注重教育挽救的方針,依法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讓他們有重新做人的機會,減少對社會的對抗因素。今年,刑事審判重點打擊“兩搶一盜”案件、販毒案件、故意傷害案件。共審結“兩搶一盜”案件*件;審結毒品犯罪案件*件;審結故意傷害案件*件;審結其它刑事案件*件。
今年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件*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二)民商事審判工作方面。
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件,審結*件,結案率為*%。
民商事審判工作,我院著重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調解力度,突出化解矛盾糾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營造和諧有序、誠實信用的人文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共調解結案、撤訴*件,調解、撤訴率達*%。二是加強對涉農案件的審理,促進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執行工作方面。
受理執行案件*件,執結*件,執結率為*%,執結標的金額*萬余元。
執行工作是我院工作的難點,因此,在執行工作方面花費的精力要多一些。一是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案件執結率。在人員調整上,在去年的基礎上增加了*人,加大人力的投入。二是加大對贍養案件的執行,對贍養案件實行一票優先制,以求集中、全面地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在今年春節前的*多天,開展“贍養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共執結贍養案件*件。三是以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堅持強制執行與思想教育工作相并重的原則,既大膽運用強制執行措施,促使一些“釘子案、骨頭案”的執行,制造聲勢,擴大影響,形成強制執行威懾力量。又積極采取做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盡可能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或以和解方式履行。四是加大執行工作宣傳力度,讓全社會更加了解執行工作,理解執行工作的難度,爭取得到社會多方面的支持。
(四)立案工作方面。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于20xx年4月1日頒布實施的《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標準收取訴訟費用。二是做好訴訟指導工作。向當事人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舉證責任和舉證不能可能帶來的訴訟風險,幫助當事人正確、及時地行使訴訟權利。三是加大對社會弱勢群體和困難企業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實保障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來共緩、減、免訴訟費*余元。四是進一步加強信訪工作,認真落實縣委政府兩辦對信訪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
(五)審判監督工作方面。
嚴格落實《**縣人民法院案件質量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加強對案件質量的監督檢查,提高案件質量。
三、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干部隊伍素質。
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加強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領導與干警之間的溝通,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班子成員之間相互提高;堅持開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活動,提高班子成員的理論水平和領導能力。
二是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我院扎實有效地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我院按照中央、省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要求,開展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認真組織考試。通過教育活動,我院司法理念進一步端正,司法能力進一步增強,司法行為進一步規范,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開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動,提高法官的自我約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線;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約束法官不廉潔行為;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警鐘長鳴。認真組織全院干警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抓好我院廉政建設。
四是人民陪審員工作顯成效。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并做好人民陪審員的待遇保障工作,落實陪審員補助,設立了陪審員辦公室,讓他們擁有學習、活動和休息的場所,為他們認真履職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同時,得到了縣政府的有力支持,自20xx年起人民陪審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撥給經費6萬元。正是有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我院被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僅5個法院)。
五是加強信息新聞宣傳工作,成效顯著。加強我院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讓社會各界更了解法院的執法情況,讓廣大群眾更好地監督法院,保障司法公正,促進法院的審判工作和其它各項工作有著重要的作用。今年我院將信息新聞宣傳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責任中進行考核,信息新聞宣傳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月,我院被*州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州法院系統信息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全州法院僅有3個;同時,有2名干警被評為先進個人。今年,被中央、省、州、縣采用的稿件共212篇,其中,中央級的3篇、省級4、州級73篇。共編輯《法院信息》13期。
(二)加強司法民主建設。
我院始終堅持把法院工作置于黨的領導之下,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依靠黨的領導改善司法環境。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人大常委會、政法委報告,向政協通報。今年年初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庭旁聽案件庭審和參與監督案件執行納入《崗位目標責任書》中,進行量化考核。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21人次。這將進一步增強司法透明度、促進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潔發揮積極作用。
(三)加強物質基礎設施建設。
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由法庭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加快陳官、曲江、南莊、東壩4個人民法庭的建設工作。今年年初,我院黨組積極籌備陳官人民法庭的建設,爭取了國債資金40.2萬元、省財政補助11.7萬元,合計51.9萬元,總建筑面積421.77平方米。目前,陳官法庭已竣工。
在縣委的領導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帶領全院干警發揚艱苦奮斗的作風,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基礎設施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我院被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評為“**省優秀法院”、“全省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被州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一次、被評為**州法院系統“信息、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被縣委評為“20xx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獲一等獎)”,被縣政府辦評為“檔案工作優秀單位”;**法庭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省優秀法庭”。1名干警被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婦女聯合會評為“巾幗建功標兵”;3名干警被州中級人民法院分別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優秀民事法官”、“調解能手”;3名干警被州中級人民法院榮記個人“三等功”;5名干警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審判法庭辦公大樓資金缺口大。審判法庭辦公大樓總投資**萬元,已付**萬元,目前尚欠*8萬元,嚴重制約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執行難問題依然存在。一是由于被執行人正在監獄服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難以執行。二是被執行人是村民小組、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等組織的案件難以執行。三是被執行人為逃避執行長期下落不明,法院難以執行。四是被執行人家庭貧困無履行能力,法院無法執行。五是交通肇事賠償案件,由于車毀人亡,被執行人賠付給受害人的金額非常大,法院難以執行。六是有協助義務的單位不予協助。
(三)辦案經費的不足,嚴重制約我院審判工作和其它工作有效開展。法官進村入戶、到田間地頭巡回審理、就地辦案,是落實司法為民、構建和諧農村的重要舉措。執行案件必須要找到被執行人,無論是在鄉下還是在外地,執行人員都得跑,而且有的案件要跑三、五次,甚至更多次。而政府撥給法院的辦案經費年人均**元,是遠遠保障不了辦案的需要(外出辦理一件執行案件就用完了)。特別是隨著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施行,使我院陷入無力辦案的困境。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強隊伍,抓素質”的工作重點,把隊伍建設置于基礎性地位。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從嚴治院,始終把加強黨組班子建設作為法院隊伍建設的關鍵,進一步增強班子工作實戰能力,增強黨性觀念,積極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以黨的建設帶動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學習型法院”的建設,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法官的整體素質,推進法官的專業化建設。
(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建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審判工作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正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民事審判工作突出化解矛盾,重視對承包合同案件、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農資購銷中的坑農害農案件的審理,維護黨的農村政策權威和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行政審判工作既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要支持和促進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增進人民群眾和政府之間的相互信任,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三)以及時有效地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為目的,不斷推進執行工作。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執行工作,切實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及時有效地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大對拒絕執行行為的打擊力度,尋找解決執行難問題突破口,扭轉執行工作的被動局面。
(四)認真落實司法為民舉措,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強化宗旨觀念,在審判流程的各個環節推行便民措施。強化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依法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繼續推行速裁制度,對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審快結。加大訴訟調解工作力度,按“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盡量以調解方式審結案件。
(五)立足于法院的長遠發展,進一步夯實各項工作基礎。通過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實要求、強化監督,建立司法規范長效機制,將我院的各種司法活動納入規范化軌道,確保司法權的正確有效行使。以新審判法庭辦公樓的建成投入使用為起點,在完善硬件設施的同時加快軟件建設,提高辦案效率。同時,加快進度,確保人民法庭建設能在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的時限內保質保量完成。
今天,**書記及各位領導在百忙之中抽空到法院看望我們,充分體現了各位領導對法院的關心和支持,我們感到無比的欣慰和高興。我再次代表院黨組和全院干警對和書記及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衷心的感謝!您們的到來激發了我們的斗志、鼓舞了我們的士氣、增強了我們的信心,我們將全院上下同心協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的快速、穩定、健康發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法院季度執行工作匯報
檢查組:
今年,我院黨建工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三個至上”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按照”圍繞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審判”的指導思想,緊扣審判中心工作,全力抓好黨組織建設,切實落實黨建責任制,為全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思想、政治和組織保證。現將我院第一季度黨建工作匯報如下:
一、強化學習,堅持思想建設領先。
執法為民”、”創先爭優”、”風清氣正”等活動為載體,引導全院干警崇尚學習、主動學習和經常學習,在全院營造出了濃厚的學習氛圍。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全體黨員結合工作實際進行了公開承諾,建立了承諾事項登記備案”銷號”制度,對承諾事項建檔立卡,承諾一件、登記備案一件、兌現一下、銷號一件,實行”臺賬制”動態管理。在領導點評時突出三看:看是否積極參加創先爭優活動,認真兌現公開承諾事項;看是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看是否熱心審判事業,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等,截至目前,領導點評共3次,上級黨組織點評黨支部1次,點評率為100%。通過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激發了干警的工作動力,特別是對先進典型的點評,激發干警參與活動的熱情,在全院形成了樹典型、學先進、爭優秀、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
二、高度重視,扎實推進黨建常規工作。
健全規范了各種黨建工作制度,提高了黨員參與黨建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使黨建活動呈現出了領導積極主動、創建重點突出、黨員廣泛參與、社會效果良好的明顯特點。
(二)強化政治學習,不斷鞏固”五個好”創建成果。今年我院黨支部繼續鞏固提高”五個好”黨組織建設,堅持把加強理論學習放在首位,從年初開始,先后制定了《理論學習安排》、《黨員培訓工作安排》;組織干警系統深入地學習了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國zd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公務員法》、《法官法》、《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學習讀本》、《廉政準則》,組織干警集中收看《廉政準則》專題輔導教育片,并邀請縣黨校講師做了十七屆六中全會理論宣講報告會。截至目前,院黨組集體學習3次,黨員集中學習達15次,個人撰寫學習。
心得體會。
3篇,觀看電教片4次。通過采取學習啟動、活動推動相結合的”兩聯動”方式通過開展學英模活動,用全國模范法官詹紅麗的典型事跡教育和激勵全院干警,形成了”學先進、比貢獻、創一流”的良好氛圍,使黨的建設在我院始終充滿了生機和活力。
傳和采用情況任務化,納入年終考核,與獎懲掛鉤。至今,我院共編發信息18期,專項活動???9期,被《人民法院報》、《寧夏日報》、《中衛日報》、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采用或轉發25篇次,達到了弘揚公平正義、監督審判、宣傳法制、促進和諧、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
(四)建立干警執法檔案,加強廉政建設。按照我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院領導與分管庭室負責人簽訂黨建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一崗雙責”責任書,明確目標,強化責任,確保廉政建設落到實處。通過聘請15名廉政監督員、在審判執行部門選派7名廉政監察員,建立了干警執法檔案和廉政檔案,開展了審判執行工作”回頭看”、案件回訪等方式,強化內部監督;嚴格執行最高法院”五個嚴禁”規定,規范干警”八小時”以外的業余生活;充分利用學習日和各種會議,進行反腐倡廉和廉潔自律教育,教育引導干警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了干警的廉潔司法、公正司法意識。
價值8000余元的大米,發放到農戶手中。同時,工作人員現場為群眾解答了有關立案信訪、婚姻家庭、房屋買賣、繼承、借貸合同以及鄰里糾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及與群眾打官司緊密相聯的法律知識和宣傳資料。
(六)創新體制機制,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作為法院一切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各項司法親民、便民、利民措施,制定了《海原縣人民法院執行救助基金實施辦法》、《海原縣人民法院開展巡回審理指導意見》、《關于在巡回審理中加強民意溝通,促進司法民主的意見》、《民商事案件討論制度》、《首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
三、認真組織,扎實開展專項教育活動。
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為民意識、責任意識、和諧意識、創新意識及接受監督意識,增強分析社會現狀、化解矛盾糾紛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以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把創先爭優活動與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活動結合起來。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黨組織活動,樹立全員學習、終身學習及”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學習制度,用制度推動學習型組織建設。制定了各種學習制度,就學習的主要內容、學習形式、組織要求等做了明確的要求。通過舉辦座談交流、讀書演講、集中學習、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提高了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水平,使廣大黨員干部成為開拓進取、敢拼善贏的”領頭雁”,將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堅強堡壘。
(三)把創先爭優活動與”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堅持集中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正面典型示范教育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結合,近期教育與長遠教育相結合,確保黨員干警的黨性修養和從政道德修養進一步加強,司法為民、司法便民、司法親民、司法利民和司法惠民的主動新、自覺性進一步增強。
更多精彩范文點擊主頁搜索的要求,1月初,在全院干警大會上,院長與各庭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一崗雙責責任書》,明確目標,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增強了干警參與黨風廉政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開展”審判監督年”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廉政風險排查力度,并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分析全院干警思想動態,強化廉政風險防范,努力從源頭預防和杜絕腐敗。1月20日舉行了關于開展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的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及宗教人士等25人參加了座談會,征求到四個方面共15條意見建議;組織干警深入各鄉鎮、社區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我院服務大局、為民司法、隊伍建設及審判質效等工作的意見建議,征集到意見建議24條。針對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我院理清整改思路,明確整改方向,有的放矢地制定了10項整改措施,確保了關于開展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法制環境活動的扎實開展。
離婚糾紛198件,占審結民商事案件的36.3%;民間借貸糾紛107件,占19.6%;買賣合同糾紛36件,占6.6%;三是加強巡回審理,降低群眾參與訴訟的成本,讓群眾打起官司來省錢、省心。共巡回審理案件26件,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12萬余元;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殘疾人、農村特困戶、城市下崗職工、農民工等弱勢群體一律實行減免緩收訴訟費,共減、免、緩收訴訟費5000元。
四、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自查,我院在黨建工作中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少數黨員對黨建工作不重視,參與不積極,對各個環節的工作有拖拉現象,文字資料撰寫做得較差;二是黨建工作有時還處于一般層面上,缺少監督和管理,要求辦理的部分工作沒有得很好的落實;三是發展黨員工作做得不夠好,數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更多精彩范文點擊主頁搜索的發展法制環境活動,著力增強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公正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把思想統一到”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上來,把”促進審判事業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黨建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切實把各項教育活動取得的理論成果轉化為公正司法、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的審判實踐成果,讓學習教育活動取得的成果惠及人民群眾;二是加大黨員培養力度。要認真貫徹落實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性,把發展優秀青年黨員放在首位,充實黨員隊伍,努力培養一支年輕有朝氣的黨員隊伍。
法院執行工作匯報
20xx年,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分管院長的具體指導下,xx法院全體執行干警牢固樹立以當事人為本的司法理念,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不斷提高執行工作的整體質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全年共新收執行案件xx件,執結xx件,結案率100%;執結案件中自動履行xx件,強制執行xx件,和解xx件,實際執結xx件,實際執結率88%;申請執行標的額xx萬元,實際到位標的額xx萬元,標的到位率86%。執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績?,F將全年執行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提升素質,改進作風,不斷加強執行隊伍建設。
執行工作的科學發展,需要高素質的執行隊伍來保障、來落實。執行工作條件艱苦、壓力大、風險大,對執行隊伍的要求也更高。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執行隊伍建設。
作主題,認真查找在司法指導思想、司法能力、司法行為、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并逐一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及時整改,提升了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加強了業務培訓。我們緊緊圍繞提高能力抓業務培訓,積極參加我院和上級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特別是修改后的民訴法,我們組織全體執行干警進行了認真學習,就主要修改內容、立法主旨、實踐把握等問題進行了細致研究和探討。
三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我們在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同時,認真落實院里制定的廉政建設規定和制度。充分發揮庭室廉政監督員的作用,強化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落實“五個嚴禁”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推動了全院廉潔執行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扎實開展“xxxx”專項活動。
“xxxx”活動是我院黨組確立的重要工作主題,全體執行干警積極響應黨組號召,從執行工作實際出發,以及時實現申請人合法權益為目標,以切實提高實際執結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為抓手,采取了多項便民執行措施:
一是上門送達執行款。為及時實現申請人合法權益,切實減輕申請人負擔,我院執行法官對年老體弱、行動困難以及交通不便地區的申請人上門送達執行款。對外地的申請人則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送達執行款,減少當事人時間及交通等相關費用。
二是是分區域執行。為了節省人力、物力、方便當事人了解執行信息,減輕當事人的負擔,全局按被執行人駐所地分為南、北兩大片,兩個實施庭各分管一片。分區域執行節約了資源,執行法官也能準確查找執行線索,密切了執行法官與駐地黨委政府及村干部的協調、配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也便于當事人和承辦法官聯系和溝通,有條件執結的案能盡快結案,無條件執結的案件當事人也予理解。
三是加大執行曝光力度。通過縣、市報紙和電視臺將被執行人姓名、身份信息、未履行標的金額等信息進行公開曝光的同時,還到被執行人所在的村鎮張貼執行公告,組裝宣傳車到山會和集市上宣讀被執行人名單。全方位無縫隙的執行曝光,讓眾多被執行人切身感受到了曝光威力和輿論壓力。
四是加大執行救助力度。我院積極同相關部門協調,對分生活困難的申請人進行救濟,努力在救助力度和救助范圍上有所提升。通過執行救助順利執結部分難案,如xx案,正是通過執行救助基金使案件得以及時執結,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及時進行委托評估、拍賣、鑒定等工作。技術室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委托并協助評估機構做好評估、拍賣、鑒定等工作,縮短了辦案期間,提高了執行效率。全年共收案xx件,結案xx件,其中評估xx件,法醫xx件,文檢xx件,審計xx件,拍賣xx件,保管扣押涉案車輛及物品xx件。
配提出的執行異議xx件,裁決異議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長xx%。
七是加大執行公開力度,必要時邀請申請人參與執行。對部分執行難度大、申請人心存誤解的案件,在必要時邀請申請人跟隨執行人員參與執行,既能對執行工作形成一定監督,又可使申請人看到執行人員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切身體會執行工作的難處。
八是開展聯動查詢工作。為獲取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執行法官及時匯總被執行人信息并到國土、水利、銀行等各個聯動單位開展聯動查詢工作。全年累計查詢xx余人次,據此執結案件xx余件。
九是制作執行便民手冊。印制執行手冊,注明執行工作流程、執行法官聯系方式等執行信息,方便當事人聯系及咨詢相關事項。
三、適時開展集中執行活動,打出執行聲威。
xx年x月x日開始,我院開展了為期xx天的集中執行會戰活動。為了切實提高案件實際結案率,增強執行權威,這次會戰以我院金融企業案件為重點,在發現和有效控制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手段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體現了成效。
一是強化推行財產申報制度,用足、用活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對《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及《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實體法進行了系統梳理,做到既切合實際,又適用準確,嚴格辦案質量關、法律適用關。
二是打破各個執行庭之間的界限,采取大兵團作戰方式,在對每個承辦人手中未結案件逐一進行登記,建立臺賬的基礎上,按照鄉鎮逐一推進。
三是集中送達。對需送達的案件抽調專人進行集中送達,并向被執行人釋明法律規定,明確法律后果,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顒悠陂g,我院集中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xx余份。
四是張貼執行公告。利用集中執行時機,在被執行人居住村、鎮及集市張貼執行公告,將被執行人身份信息及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情況公開曝光,借助輿論壓力敦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律義務。我院利用集中執行時機張貼執行公告xx余份,涉及被執行人xx余人。
五是開展24小時的全天候快速反應。成立機動執行小組,對有被執行人線索時及時趕赴執行地點,采取執行措施。期間,我院xx次啟動快速反應機制,迅速出動,及時處置,收到實效。例如xx案。
六是強化人身強制措施,樹立司法權威。受社會誠信缺失影響,當事人規避執行、隱匿成為常態,為了扭轉這一不良風氣,我們多措并舉、多管齊下,盡最大可能壓縮其空間、增加其成本的同時,還適當加大了人身強制措施的適用力度。期間,共司法拘留xx人次,查扣財產xx宗,全部結案xx件,部分結案xx余件,執行到位標的xx余萬元。
20xx年,我院執行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實際執結率不夠高,工作效率不高等。今后,我們決心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進一步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認真鞏固反規避執行工作成果,繼續深入開展“xxxx”活動,求真務實,開拓進取,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努力開創法院執行工作新局面,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1-6月,執行庭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按照院黨組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的宗旨,基本完成了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任務,各項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此我首先代表執行庭全體干警對各位領導以及長期以來給予我們關懷和支持的同志們表示誠摯的感謝。下面我代表執行庭,將前一階段工作情況總結如下,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突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清理執行積案。
今年上半年,我庭按照全省執行規范年活動、全市法院集中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統一部署,以積案清理作為我庭上半年度工作重點,并按照院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領導小組的要求,集中全庭力量做好清理工作。在積案清理過程中,我們對工作做出了具體的部署,結合我院、我縣實際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具有執行條件的案件6月底前必須全部執結,并自3月21日-6月20日起實行執行庭全員加班結案舉措,全部進行積案執行。此次活動,我院共排查積案xx件,涉案標的xx萬元,經過全庭干警半年來的不懈努力,至6月20日止,現共清理積案xx件,涉案標的xx萬元,其中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未結案件2xx件,標的x萬元;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xx件,標的1916、56萬元;中止執行案件x件,標的xx萬元;金融機構為申請人案件43件,標的xx萬元;申請人為特困群體案件9件,標的5、46萬元。在此過程中,我庭成功的執結了xx案、xx公司案、xx案等一批重點案件,基本完成了預期的工作目標。
在集中力量進行積案清理的同時,我庭注重貫徹均衡結案思想,保持新收案件的結案率,避免了新收案件的積壓和年終突擊結案現象,執結了xx鎮xx村13戶村民騰退土地案、xx村強制拆遷案、xx公司107名農民工追討工資欠款案等一批影響重大的案件,為xxx縣的穩定和發展得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今年1-6月,我庭累計新收案件xx件,較去年同期1xx件相比,增長46、4%,加上年度舊存案件x9件,總計x86件,現已執結xx件,較去年同期結案xx件相比,增長58、7%;上半年我庭結案率62、9%,較去年同期(60、3%)提高2、6個百分點。上半年全庭收取案件執行費共計xx元(去年上半年收取執行費xx。5元,今年同比減少xx元),上半年罰款xx萬元(去年同期9、4萬元,今年同比增長93、3%)。
二、推行執行公開,拓寬執行思路。
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數量激增,而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又進一步加大了我庭的工作量,應該說,上半年我庭的工作壓力遠超往年。因此,為了在有限的工作時間里有效的提高案件的執結率,確保積案清理活動取得實效,我庭積極拓寬執行思路,尋求執行措施的多元化。
(一)大力推行執行公開三制度。
行公開作為我庭上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其中,重點采取了三項措施。
1、執行法官名片制度。
為每位執行法官印制名片,將承辦法官的姓名、辦公電話、手機號碼予以公布,在申請人立案后及時向申請人發放,使當事人能隨時與承辦法官取得聯系,加強當事人與承辦人的溝通。同時,將承辦法官的主管庭長電話,院紀檢監察電話予以公布,由當事人對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的行為是否規范、是否文明、是否廉潔進行監督,有效的預防了腐敗現象的發生。
2、實行執行權利、義務告知制度。
在發放執行名片的同時,告知申請人相關權利以及協助法院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等義務,并向當事人鄭重承諾:在執行案件過程中嚴格依法辦案,清正廉潔,積極努力,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
(二)努力贏得社會支持,營造良好執行環境。
我們在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形成長期執行高壓態勢外,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的宣傳力度,4月22日,在縣政法委書記xxxx院長、xx副院長的參與下,我庭就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積案清理活動,專門開展了執行宣傳日活動,并就執行中的相關問題解答了群眾的許多問題,活動過程累計發放宣傳材料3000余份,進一步促進了良好執行環境的形成。
(三)探索建立執行威懾機制,推行公告懸賞制度。
針對執行案件,尤其是積案清理過程中所突出反映的一些被執行。
人惡意逃避執行,長期外出躲避而下落不明或隱藏財產線索等情況,我庭通過xxx縣電視臺推行執行公告懸賞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征集執行線索。
自5月12日起每晚11點,在xx電視臺第一套節目中將390名長期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線索不明的被執行人名單予以公告,鼓勵案外人提供相關線索,對提供有效線索使案件得以執結的案外人給予標的額5%的獎勵。為有效收集線索,執行庭專門設立舉報電話24小時設人值守。
該措施實施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累計收到執行線索30余條,成功清理積案28件,在xxx縣起到了一定的執行威懾作用,為有效的化解執行難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配合崗位練兵,加強執行隊伍建設。
今年是我院的崗位練兵年,為了保持執行隊伍旺盛的戰斗力和凝聚力,上半年我庭配合崗位練兵活動,進一步加強執行隊伍內部的隊伍建設和組織管理,重點開展了以下三項活動:
(一)加強對執行疑難案件的研究,提高執行干警業務素質。
將每月11日、21日、31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定為執行庭重大疑難案件匯報研究日。由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執行庭庭長、副庭長、執行組長以及承辦人參加,由各承辦人將本人承辦重大疑難案件加以歸納后,提交研究。其主要目的是:集思廣益,以集體的智慧研究、探索破解執行難的新方式、新方法。在研究探討中相互借鑒、相互提高,通過研究,提高干警法學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能力,達到練兵目的。
(二)規范文書制作格式,在全庭開展優秀文書制作座談會。
上半年,我庭就執行工作中所反映出的,干警們通常只注重執行結果,忽視談話筆錄等文書材料的制作問題,于3月14日,召開了全庭干警參加的關于規范文書制作座談會,并將此作為我院上半年崗位練兵活動的一項重點內容深入開展。會上,由干警就文書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歸納,深入探討。會后,召開庭組長會,根據總結情況制作規范文本,下發全庭干警學習參照,并對干警制作的談話筆錄進行抽查,有效的規范了執行行為。
上半年,在院黨組的支持與關懷下,我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需要我們在接下來的半年里,一如既往的發揮執行庭凝聚力、戰斗力的優勢,鼓足干勁,踏踏實實的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積案清理的總結收尾工作。
積案清理活動進入總結收尾階段,為確保清理活動的實效,避免敷衍了事,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做好未結積案的分類統計匯總,已結案件的歸檔以及積案清理活動的經驗總結,將是我們在近期的一項重點工作。
此外,探索如何有效的將積案清理工作長期開展下去也是我們將進行的重點工作之一,初步的想法是在加強中止組力量的基礎上,將中止舊案經登記匯總后全部移交中止組。
(二)探索建立信訪案件限期結案制度。
信訪案件過多,一直是困擾執行工作的難題之一。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們考慮對信訪案件實施分類限期結案,對于可執結的案件,限期10天之內采取措施,并告知申請人;對于能部分執結的案件,可以推行執行和解措施,同時要求承辦人7天之內做申請人的工作,回復案件情況;對于不能執結的案件,及時采取本次執行程序終結措施。此外,對于一些特困申請人,根據高院關于救助特困群體的會議精神,通過民政機關解決一部分特困申請人的現實困難。通過上述措施的實行,希望能夠切實解決一些長期重復上訪問題。
(三)加強宣傳調研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庭共計發送宣傳稿件20篇,參加電視節目錄制4次,宣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全年的工作目標仍有一定的差距。宣傳工作一直是執行庭的薄弱環節之一,執行工作中可宣傳素材豐富,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與研究室、組宣科的聯系,加大宣傳工作力度。
(四)加快崗位練兵活動進展。
由于上半年工作任務繁重,我庭崗位練兵活動方案中的許多制度未能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崗位練兵活動作為我庭的重點工作,下半年,我們需要加快崗位練兵活動的進度,力爭將年初計劃全面貫徹落實。
以上是我庭上半年工作情況的簡要總結,下半年的工作依然艱巨,我們也將繼續努力,再接再厲,爭取在年底向院黨組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開創我院執行工作的新局面。
我院在縣委正確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縣委“五城”建設要求,大力開展“百日執行會戰”活動,全面推進法院執行工作改革,狠抓執行隊伍建設,現已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20xx年上半年我院執行案件收結案等基本情況。
20xx年1月至6月份,我院累計受理各類執行案件364件,較去年同期上升9、68%,執結374件(加舊存案件),上升14、30%,結案率50、78%,同比提高了10、3個百分點,收案標的9546、26萬元,全院執行案件結案數首次實現時間過半,數字過半的要求,執行工作整體呈動態平衡的良性發展態勢,同時也為我院向“百日執行會戰”目標邁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20xx年上半年執行重點工作的開展情況。
1、“百日執行會戰”活動的進展情況。為鞏固去年清積。
行會戰”專項活動的要求及市中院的安排,于3月20日起開展“百日執行會戰”活動。
本次專項執行活動與最高人民法院開展的創建“無執行積案法院”活動、委托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和清理涉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行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全盤規劃、整體聯動、務求實效。突出打擊“有錢賴帳、欠債高消費、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惡意行為,妥善化解涉特殊主體案件和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加強執行和解、實施執行救助,講政治、顧大局、重民生。建立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在本次專項活動中,我院整合執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執行力量,組建三個集中執行工作組;施行工作組向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日報告制度,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力度;積極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政法委匯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執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領導指導、參加執行工作。截止6月底,我院已成功執結99件案件,涉案標的達9019、1萬元,集中拘留4人,公開曝光“老賴”,1名,移送公安機關1人。
2、推進反規避執行,維護法律權威。近年來當事人規避法院執行的事件不斷發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我院針對規避執行成立了反規避執行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任組長,執行局局長任副組長。部署反規避執行活動。為全力推進活動開展,執行局已先后3次召開專題會議,并嚴格制定措施,要求從立案、分案、輸案、辦案到結案等各個環節細摳嚴辦,進一步發揮集約化、信息化的查控功能,提高執行工作效率;鼓勵執行干警積極調研探索建立有效聯動、綜合治理執行的長效機制,促使反規避執行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截至目前,順利完成比較突出的反規避執行案件7件,在已執結案件中,執行實際到位率也大幅度提高。
在反規避執行活動中,針對被執行人確實具有履行能力而消極對抗人民法院執行的案件,我院堅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已經查封的財產,及時予以拍賣;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對應當協助執行而拒不協助執行的協助執行人,對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的責任人員,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條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這種強硬的執行措施,成功的遏止住一部分準備規避執行的“老賴”。今年上半年我院向公安機關移送一起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決罪的案件,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在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中,我們還主動與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土地、房產管理、車輛管理等機構的聯系,積極參與全國法院執行威懾機制的建立,通過完善執行威懾機制,防止被執行人規避執行。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不明等難以執行到位的案件,申請執行人生活確實困難,現有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能很好的解決申請執行人的生活困難。3、執行案件結案率、和解率、執行金額到位率相對于較低。
上述存在的不足將會是我院下半年工作的重點,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全體同志將會在院黨組的領導下,以更飽滿的工作熱情,更頑強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業績,讓領導放心,讓群眾滿意。
法院工作匯報材料
各位代表、委員:
今年是換屆選舉年。首先衷心祝賀新當選的代表委員,期待在未來五年我們共同攜手、共同努力,積極推動攀枝花民主法治進程;同時感謝繼任的代表委員在過去五年對法院的關心、理解和支持,期待你們一如既往地走進法院、了解法院,加深我們彼此的深厚友誼。我相信,在我們雙方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工作會獲得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績,迎來新的發展。
五年工作回顧。
2007年以來,全市法院在黨委堅強領導、人大有力監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協民主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以“公信法院”創建活動為抓手,突出“服務大局,能動司法”工作主線,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重點上下功夫,在難點上求突破,在特色上謀創新,各項工作長足發展,為維護我市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1重處理涉規模以上企業案件的工作意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為“四個傾力打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三十七條措施、支持縣域經濟做大做強的意見等文件,豐富服務中心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為黨委、政府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出謀劃策,參與研究論證()次。堅持開展“專項司法建議”活動,向有關單位提出司法建議()項。建立行政審判通報制度,提出改進意見()條。主動謀劃“雙創”等全市重點工作,將征用拆遷、環境監察等行政執法作為指導重點,舉辦法制講座6次。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名少年犯、()名監外執行和刑滿釋放人員,協助做好幫教矯正工作。
2行政許可案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
——司法為民有新舉措。順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不斷鞏固、深化和拓展便民利民措施,切實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完善民意溝通機制和便民訴訟機制,推出巡回審判、預約立案、設立便民收案點和訴訟服務站、開展法制宣傳等便民措施。完善民生案件審判機制,開辟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加大弱勢群體保護力度,組建婦女兒童維權、農民工維權等專門合議庭,審結涉民生案件(),標的()萬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2417件涉民生案件緩、減、免訴訟費519.7萬元。努力化解信訪積案,加強涉訴信訪源頭治理,涉訴信訪逐年下降。大力推進“大調解”工作,完善“三聯兩進”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將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工作全過程,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70%以上。大力清理執行積案,完善執行機制,通過曝光“老賴”、限制高消費等措施,發揮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五年來,全市法院執結率始終保持在80%以上。
——司法能力有新突破。結合各項主題實踐活動,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素質培訓和作風轉變。五年來,全市法院共招錄()名工作人員,積極解決案多人少的狀況。堅持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法官論壇等活動,努力提高隊伍司法能力。2010年,舉辦我市首屆“我最喜愛的人民法官”評選活動,發揮先進典型帶動作用。以信息化建設為載體,3大力加強審判管理改革,實行網上辦公辦案,加強流程管理和質量評查,完善管理考核體系,內部管理逐步實現精細化、規范化和科學化。以作風巡查和審務效能督察等措施為抓手,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市法院干警司法作風、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沒有出現違法違紀事件。
——法院公信力有新提升。高度重視接受監督工作,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新聞發布,聘請司法監督員,與市級媒體聯辦“現在開庭”、“每周一案”、“法庭聚焦”三個法制專欄等措施,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輿論監督。五年來,全市法院服務大局意識不斷增強,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工作作風不斷轉變,司法能力不斷提升,法院工作更加體現科學發展。在市效能辦對全市機關的檢查中,市法院機關紀律作風連續四年名列前茅。2010年,執法辦案、審判管理、大調解工作,在全國、全省會議交流經驗;在省法院五項重點審判工作考核評比中,五項工作均獲獎。東區法院被評為“全國優秀法院”。黨委政府、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的滿意度普遍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顯著提升。
2011年工作情況。
4和自身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12009件,結案率84%。其中,市法院審結1166件,結案率82.9%。
(一)狠抓能動司法,著力服務發展大局。
全市法院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牢牢把握“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工作基調,創新能動司法舉措,著力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主動對接全市中心工作。制定《為我市“十二五”規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二十條措施》和《貫徹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的意見》,為全市實現“十二五”規劃良好開局提供司法保障,妥善處理在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自主創新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件。出臺嚴厲打擊涉企違法犯罪行為的實施意見,審結涉企違法犯罪案件(2)件,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八)》,依法審結11件醉駕入刑案。
三是妥善審理民商事案件。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7152。
5件,訴訟標的額9.5億元。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共審結買賣、擔保、加工承攬等合同糾紛1506件。依法保護金融債權制裁逃廢金融債務和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審結借貸、票據、保險等金融糾紛748件,妥善審理王朝金訴樂山產權交易中心、市國資委拍賣合同糾紛等案件。保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審結人身損害、財產權屬確認等案件1031件,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118件。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妥善審理游戲天堂公司訴我市19家網吧著作權侵權糾紛等案件。
四是有效促進依法行政。審結行政案件51件,行政非訴審查83件。統籌兼顧支持地方發展與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審慎審理和化解征地、拆遷、勞動保障等涉民生、易發群體性糾紛案件9件。健全行政訴訟風險評估機制,推動行政案件協調化解,妥善處理影響社會穩定行政案件()件。強化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機制,通過發布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等途徑,促進依法行政。
6確認調解協議效力()件,涉案金額()萬元。西區歐酈景苑劉渝萍等85戶業主因與四川省榮興實業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訪。我院受理后,經過艱苦細致的調解工作,在二十天內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圓滿解決了85戶業主與開發商的矛盾糾紛,實現了案結事了。
(二)狠抓審判管理,著力提升審判質效。
緊緊圍繞司法公正,推進工作機制改革,有針對性地加強審判監督管理,確保司法活動的公正高效。
一是加強規范管理。深化兩權改革,加強監督制約,進一步完善質量評估、案件評查、流程管理、考核獎懲、監督指導等審判管理制度,實現審判管理的規范化。探索建立隨機分案、流程管理分級授權制度,規范院庭長審限修改審批權限。建立健全合理的指標考核體系,實現審判管理的科學化。
二是加強網上辦案。依托信息化技術,強力推行網上辦案,全市法院所有案件同步上網,電子卷宗與紙質卷宗同步生成,基本做到了案件網上辦、審判過程網上看、審判監督網上管。強化案件流程管理,設臵92個審限監控節點,所有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全過程納入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案例指導制度,發布典型案例()件。
三是加強質效評估。健全案件質量評查體系,專人網上。
7評查全部案件,重點評查改判、發回重審案件和再審案件。采取交叉評查、專項評查、重點評查等方式,對全市()件案件進行評查。完善審判質效評估體系,在網上對各區縣法院、市法院各業務部門、審判人員的審判質效進行評估,發出質效評估通報()期。規范庭審行為,對()件案件庭審進行隨機檢查。完善案件評析通報制度,對改判案件、發回重審和再審案件一案一評析,發出通報()期。
(三)狠抓司法為民,著力保護群眾利益。
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警民親”等主題實踐活動,不斷創新和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新舉措。
一是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完善功能設臵,規范工作制度,努力把立案信訪窗口建設成“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諧之窗、公信之窗”。通過服務熱線、院長信箱等方式,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以“法官六進”活動為載體,組織70余名法官深入基層,了解群眾司法需求。
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完善巡回審判,進村入戶開展巡回審判85次。加強普法工作,到學校、企業、鄉村等開展法制宣傳()場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126起涉民生案件緩、減、免訴訟費81.2萬元。
三是努力化解涉訴信訪。抓好初信初訪,從源頭上減少。
8涉訴信訪,信訪同比下降()%。堅持院長定期接訪、全體法官輪流接訪、帶案下訪和巡回接訪制度,共處理來信來訪2990件(次),解決信訪問題()件。
四是著力破解執行難題。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和委托執行積案專項清理活動,實現執行工作良性發展。加強分權制約,細化執行聯動機制、威懾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不斷完善有利于執行工作開展的長效機制。執結案件2696件,執結率82.9%,標的2億元。其中,實際執行率為86%,達歷史最高水平。
(四)狠抓基層基礎,著力提高司法能力。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和指導下,立足實際,不斷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
一是開展司法能力培訓。注重政治素質培訓,組織干警到延安接受革命傳統教育,提高干警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注重業務素質培訓,選派21人參加國家法官學院培訓,組織自主培訓32次,受訓514人(次)。市法院舉辦法官論壇3次,12名法官交流審判經驗。堅持開展庭審考評、裁判文書評比等崗位練兵活動,評選優秀示范庭審和優秀示范裁判文書。
9制理念再學習再教育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培養干警良好工作作風和紀律作風。以“五個嚴禁”為抓手,抓住關鍵環節,著力重點崗位,努力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認真開展作風巡察和審務效能督察,糾正庭審不規范等問題2次。
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米易法院、西區法院審判大樓投入使用,東區法院審判大樓開工建設,新建、改建的10個人民法庭已全面完成。拓寬法官來源和渠道,充實基層法官隊伍,招錄26名大學生到基層工作,一定程度緩解了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斷層的問題。
(五)狠抓司法公開,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把主動接受監督作為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司法公正和廉潔的重要保障,不斷豐富和完善司法公開的形式和內容。
一是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開展法官與人大代表聯絡的“1+1”接受監督活動,市法院黨組帶頭走訪人大代表,匯報審判工作情況,傾聽代表意見。定期發送《法院重大事項通報》聯絡???,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報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審判情況。通過短信平臺,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把采納、落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工作作為改進工作的重要手段,總結接受監督經驗,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
10二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開立案條件、訴訟收費標準、訴訟程序和案件審判執行情況,提供相關法律法規,讓群眾明明白白打官司。召開新聞發布會2次,向社會公開重大工作部署、大要案件審執情況。完善司法監督員制度,邀請()名司法監督員對法院工作人員工作作風、審務效能進行暗訪()次。開展案件回訪活動,聽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司法公正、辦案效率、司法廉潔、審判作風、司法能力等方面的意見。
三是大力加強法制宣傳。繼續辦好“現在開庭”、“每周一案”和“法庭聚焦”三個法制宣傳專欄,發揮媒體作用,做好法制宣傳,接受群眾監督。堅持定期走訪機關、企業、單位,深入鄉鎮(街道)、社區舉辦法制講座11場次。
各位代表,全市兩級法院取得的每一點成績,都是與各級黨委的正確領導,各級人大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分不開的。借此機會,請允許我代表全市兩級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11強。對上述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決。
今后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以“服務大局,為人民司法”為主題,以“公正高效權威”為主線,以“執法辦案、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審判管理”為重點,不斷提高司法服務保障能力,創新社會管理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為此,2012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更加努力服務中心工作。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妥善處理調結構、促轉變、保增長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延伸審判職能,進一步措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是更加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縱深推進“大調解”工作,力促社會和諧。堅持重在預防,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
12指數”。完善涉訴信訪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妥善解決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
四是更加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不斷加強教育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優化資源配臵,強化監督制約,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大力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推動法院文化創新和文化繁榮。健全懲防體系,確保裁判公正規范、作風清正廉潔。想方設法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審判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五是更加努力樹立司法權威。進一步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加強與代表、委員聯絡,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豐富司法公開的方法和措施,實現“陽光司法”。大力加強法制宣傳,讓人民群眾更加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牢固樹立司法公信和權威。
各位代表、委員,今后五年,我們將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時刻牢記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使命,堅持不懈地加強法院班子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心系群眾,服務人民,滿懷激情,真抓實干,為建設“幸福攀枝花”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法院工作匯報材料
根據上級法院關于開展保密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我院保密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文秘114版權所有,全國文秘工作者的114!,及時組織辦公室、檔案、保密以及各部門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傳達學習了文件精神,明確了自查的內容和標準,并對自查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和安排。各部門根據自己所負保密工作的職責,對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地自查。在自查的基礎上,我們又先后邀請市中院、區保密局的有關領導對我院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我院又進行了認真整改。現將我院保密工作的有關情況向各位領導做以匯報: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保密工作得到高度重視。
近來年,我院保密工作在區委和上級法院的正確領導下,以*****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決定》和上級保密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審判工作,深入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積極應對新形勢下保密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不發生失泄密事件,較好地保障服務了審判工作的開展。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我院及時調整充實了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始終是院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辦公室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其它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明確了辦公室具體負責保密工作,保密重點部門也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同時也明確了各部門的保密職責,按業務歸口實行“條塊”管理,內容地圖使有關部門負責人不僅要做好審判和隊伍建設等項本職工作,還要做好相關的保密工作,克服了審判工作和保密工作“兩張皮”的脫節現象。在保密工作管理中,領導小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定期對我院各崗位保密工作進行檢查,把黨組會、院務會、審委會、印鑒、文印、檔案等項業務中保密工作制度落實情況作為檢查重點,院黨組對每次的保密工作檢查情況都要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保密工作得到規范化。
建立健全保密規章制度是做好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院注重保密工作制度建設,不斷修訂完善了相關的保密工作制度。(請登陸政法秘書網)如我們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先后制訂了《保密工作管理規定》、《檔案工作人員保密職責》、《關于歸檔報結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文書打印、復印管理規定》、《文件傳閱、管理、歸檔制度》、《保密工作職責》、《機要文秘人員保密守則及管理辦法》以及保密審查、失泄密報告制度、秘密文件、內部資料的傳遞、回收、注銷規定、秘密文件、內部資料的傳遞等相關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是我院加強保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使我院保密工作進一步得到規范化,保密管理工作得到逐步完善。
三、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得到認真落實。領導班子對保密工作十分重視,把它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工作總結與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每年年初對保密工作都做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在具體工作中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負責人的保密工作職責,對保密工作給予了應有的重視,使保密工作與審判工作同步進行,認真落實。
2、加強了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我院將檔案和文秘作為保密的重點部門和部位,高度重視這些部門的保密工作,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制定有具體的管理規定。同時注重加強保密安全措施,對機要、檔案、財務、統計等重要部門均安裝了防盜門,給各位干警配備了帶鎖的鐵皮保密柜,對干警所承辦案件的卷宗材料保管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督促干警將卷宗材料及時入柜保存,防止失密、泄密。多年來,保密規章制度得到了認真遵守,全體干警從每個環節做起,保密觀念強,措施得力,落實較好。
5、嚴格審判保密制度。在審理工作中,我院對審判人員,經常強調審判保密紀律,嚴禁審判人員、審委會成員泄露審判秘密。認真做好了卷宗和訴訟文書的管理,對審判卷宗實行了歸檔報結制度,凡需要報結的案件,卷宗不歸檔不允許報結,杜絕了案卷不歸檔現象的發生。對需要移送的審判卷宗和材料,都有機要員專人負責郵寄和報送工作,嚴格控制涉密人員的范圍。
6、對區委、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下發的所有秘密文件、熱門思想匯報材料,都由機要員專人負責登記、送閱、催收及保管工作,并定期將這些秘密文件材料全部移交區委保密室,無私自銷毀或出售行為。院領導在對秘密文件材料批閱后,能夠及時進行清退,不讓秘密文件材料被放在辦公室內過庭。我院未發過任何密級文件材料。
近年來,在區保密局和我院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院對保密工作,從思想保持了高度重視,工作中認真抓落實,保密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20xx年被市保密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集體,20xx年、20xx年,我院先后2次被市中院評為保密工作先進集體。
回顧四年來我院的保密工作,雖然有成績,但也存在有諸多薄弱環節,如保密宣傳教育工作抓的還不夠全面,制度建設沒有與保密工作的要求同步,計算機保密管理還沒有足夠的技術力量和措施。這些工作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對待和改善。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保密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需要加大。近年開展保密工作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加強對干警的保密教育,進一步提高保密意識十分重要。我院將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保密意識,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嚴防可能發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秘密不安全隱患。
2、認真加強對計算機涉密工作的管理。這是一項技術性工作,還缺乏完全有保障的技術支持。我們要認真落實有關保密制度,完善管理,防止計算機泄密情況的發生。
3、加大對保密工作的物質保障。做好保密工作要有較好的物質基礎作保證,除了必要的資金、設備投入外,還應進一步加強對保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質。
今后,我們將繼續努力,鞏固和發揚過去已取得的成績,積極探索研究新時期保密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保密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
法院執行局長工作匯報
汀法院在2010年度全市各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抓隊伍建設暨審判、執行責任狀檢查考評中,得分90.7,被市中院通報表揚。
上半年,我院每月定期召開隊伍狀況分析會,聽取了機關黨務、政工、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履行職責情況匯報,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分析,尋找了差距、制定了措施。現就我院今年隊伍建設和審判執行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隊伍建設情況。
(一)強化班子合力,凝練領導班子集體精神。
心得體會。
撰寫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的工作執行力,做到學以致用,真正把中心組學習轉化為促進長汀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動力,轉化為破解瓶頸、解決難題的科學方法,提高學習的實效性。落實隊伍建設責任制,強化領導班子責任意識,層層簽訂責任狀,完善抓隊伍建設的責任體系。半年來,黨組中心組共組織集體學習6次,班子成員撰寫理論學習心得體會20余篇,領導班子的理論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質不斷得到提高。
2、嚴格民主集中原則,樹立表率作用,形成整體合力。以民主集中制為班子團結前提,嚴格落實重大事項決策一律提交黨組會討論通過的的原則,堅持充分討論,達成共識,全力貫徹的二是提高學習實踐能力,營造濃厚學習氛圍。向干警發出購書意向表,增加閱覽室圖書數量,提高全院學習氛圍;通過第十三屆“學術討論會”積極組織干警撰寫學術論文,表彰先進,選送優秀文章參加全市學術討論會;邀請福建師范大學法學教授到院為干警開展學術講座;營造濃厚學術氛圍,積極爭取學術、調研、信息方面的會議到本院召開,今年上半年,在我院召開的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情況調研座談會和全市信息宣傳工作會議;向全院干警開展讀書征文活動,以讀一本書,涵養一個人為目標,現已收到征文60余篇。
二、三等獎;向市中院報送征集案例15篇,此外,尚有20余篇調研文章、案例分析向《福建審判》、《審判案例要覽》等報送。多個庭室和個人獲得各級單位的表彰,立案庭被龍巖市婦女聯合會、龍巖市“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授予“巾幗文明崗”。羅利榮同志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市中院記三等功;廖洪火同志被評為2010年度全市法院系統“執行能手”;張秀榮同志被評為2010年度全市法院系統“調解能手”;陳麗珍撰寫的論文在福建女法官論壇中獲三等獎。
四是落實隊伍思想作風分析制度,積極查找問題,發現亮點,判、執行工作任務,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1、切實加強作風建設。一是強化學習教育。把改進干警作風作為推進我院建設的切入點,通過學文件、學制度、學規定,認真解決法官干警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上級法院《關于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切實加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時部署兩節期間的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反腐倡廉和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全院干警簽訂廉政承諾書和檢查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的執行。認真部署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若干規定》,深刻查擺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引導干警自覺約束自己的業內外行為,自覺抵御請托說情的不當之風。二是對各庭室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訪的方法進行抽查,重點督促解決機關作風、審判紀律作風、執行紀律作風中存在的問題,樹立人民法院文明辦案執法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嚴格執行隨案廉政監督卡制度,每月對隨案廉政監督卡不定期進行抽查、通報,半年來發出廉政監督卡2000余份,未發現法官有違法違紀方面的問題。邀請干警配偶,召開“慶祝三八節爭當廉內助”座談會,內外結合,夯實廉政監督環節。
(五)涵養法院文化,增強文化教育人、感化人的作用。
1、實現法院文化建設的社會服務與教育感化功能。以文化建設為帶動,全面增強法院文化的參與性、融入性、創新性,年初把文化建設的各項工作納入《長汀法院2011年工作要點》,對文化建設的內容、形式、步驟和要求作出具體規定。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文化建設活動。將“法院文化建設”大討論掛到院局域網中,邀請干警提意見、說方法,組織干警樂于參與的法院文化活動形式,培養干警健康高雅的生活品味。著手規劃設計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宣傳展板、榮譽室等。以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為載體,擬組織干警參加縣第二十屆“公仆杯”體育系列比賽,已接受三十余名干警的報名參賽。發揮青年干警作用,制定《全院青年干警開展“獻青春、講奉獻、敢爭先、創佳績”崗位建功爭創活動方案》,以青年沙龍、讀書宣講、辯論賽、優秀青年法官、十佳書記員青年聯誼會等位活動載體,積極營造積極向上的青年干警文化活動。組織青年干警舉辦“我身邊的優秀共產黨員”演講比賽,選送優秀演講選手參加全市法院比賽,分獲第三名、第七名。積極組織干警到先進地區外出考察,學習、傳遞先進的工作經驗和方法。開展“關注留守兒童,共慶六一兒童節”活動,向全院干警募集善款1500余元,為邊遠山區羊牯學校捐助經典少兒讀物117本,向失去雙親的留守孤兒捐助慰問金。組織全院干警參加“紀念植樹節三十周年”植樹活動,干警們共栽植木荷、杜英和楓香等闊葉樹200余株。與縣義工團共同組織志愿活動,積極拓展志愿活動內容,以法律宣傳、服務幫教、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社會文明等為主要的活動內容,積極服務社會。
人員,依法給予從寬處罰,共判處緩刑、管制、免予刑事處罰58人;注重人性化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點做好回訪幫教工作,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6人。依法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8件,說服、引導被告人主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避免矛盾激化,調解撤訴結案7件,有力地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認真貫徹最高院的量刑指導意見,研究制定量刑操作指南,對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盜竊等15種常見、多發性犯罪進行量刑規范化改革,將定罪、量刑同時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分別進行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并引入量刑建議,進一步規范法官裁量權,增強量刑的公開性與透明度,達到統一量刑標準,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的發生。3月底,我院法官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麻黃堿復方制劑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司法解釋起草小組在廈門召開的調研座談會,向起草小組提出了針對麻黃堿復方制劑犯罪在打擊重點、犯罪竟合、涉案物品計算依據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建議,得到了起草小組的肯定。
中,執行法官在節假日接到申請人的電話后,立即前往執行,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扣押車輛等強制措施,順利執結了這兩起長期未結的案件。半年來,有45件執行案件在巡回執行點成功執結,其中執行和解28件。
5、化解涉訴信訪積案,努力破解信訪難題。扎實開展化解涉訴信訪積案工作,制定《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實施方案》,并將涉法涉訴信訪件納入案件評查范圍,明確化解信訪積案階段性目標和長期目標,對每件信訪積案均確定案件領導小組和包案領導、責任人,同時與黨委、政府、街道社區、村委會建立信息溝通聯動機制,及時準確掌握有上訪意圖的當事人思想、行為動態,加強對信訪人思想問題的教育疏導,各責任人逐案分析、主動走訪案件當事人數百次,積極引導信訪人樹立理性信訪意識;建立案件審理風險和涉訴矛盾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判后答疑工作,從源頭上預防涉法涉訴信訪件發生。4月底,我院進京信訪件6件、非進京上訪件12件全部化解,化解率達100%,提早三個月完成了省院下達的清案任務。
(二)堅持司法為民,加大便民力度,保障民生權益。
兩個基層法庭、刑庭等庭室的各項考核指標都名列前茅。
總結。
經驗、不足,對工作相對滯后的部門找出存在差距的原因,實現收結案的良性循環,推動審判工作的均衡開展。深入推進“三清一評”工作。結合“百萬案件評查”活動,全面部署開展好涉法信訪案件評查活動,健全案件質量研討分析制度,通過對各類型案件的定期分析,通報審判質量總體情況,指出審判實體和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促進案件質量的提高。
2、優化業績考評機制,促進創先爭優。實行崗位目標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干警廉政勤政、辦案質量、工作效率和調研成果等指標的績效管理考核制度,重點加強對上訴率、調解撤訴率、發回改判率等指標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激勵全院干警創先爭優;建立健全科學的調解工作考評機制,將案結事了作為重要考核標準;強化執行工作考評,加大執行標的到位率、執行申訴率在執行考評中的比重,使考核指標全面反映執行工作水平。
(四)夯實基層基礎,改善物質裝備,加強政務保障。
位,管理方式、手段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提升;三是法院文化的培育和提煉還不夠深入,尚未形成凸顯我院特色的文化品牌;四是執行難問題依然存在,案件執結率有待提高,司法能動性的充分發揮仍需我們付出艱辛的努力;五是辦公、辦案和法庭建設經費保障仍然比較困難,物質裝備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六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面還存在思想觀念、工作機制、工作方式等方面與新形勢下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要求銜接不順暢。針對以上不足,我們將積極謀劃對策,認真加以改進。下半年,我院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工作:
1、圍繞經濟建設大局,進一步強化審判職能。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遏制和預防犯罪,減少社會對抗;進一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在案結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推進“大調解”格局建設,實現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努力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審理在招商引資、城市拆遷、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引發的各類案件,確?!拔宕髴鹨邸钡拈_展。要在鞏固“清積”成果的基礎上,以深入開展“無執行積案法院”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夯實聯動執行機制,創新執行措施、規范執行行為、改進執行工作作風、加大執行力度、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執行效率。
正抓辦案與抓廉政工作關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二是進一步在抓廉政文化教育上下功夫見成效;三是抓好各項廉政制度有效落實;四是積極探索研究全程監督審判、執行、評估拍賣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崗位和環節;五是加強庭審作風建設,糾正在審判和執行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六是繼續抓好信訪穩定工作。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信訪受理制度,規范信訪接待秩序,規范重復信訪處理方法,規范信訪核查程序。研究探索處理信訪問題的新路子,切實鞏固信訪工作成果。七是圍繞省院提出的開展“七個一”系列活動,即進行一次司法大檢查活動;開展一場作風紀律大整頓;組織一期加強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設的專題調研;舉辦一次全省法院廉政書畫展覽;表彰一批廉政先進典型;制定一批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紀律監督的制度規定;舉辦一期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工作的“教育、監督、查處、保護”四項職能,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發生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加強調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監督,依靠制度促工作,開創紀檢監察工作的新局面,繼續保持和實現“零違紀”隊伍和“零違紀”法院目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執行工作匯報材料
1、在“聚焦絕對忠誠,從嚴整肅陽奉陰違表里不一問題”方面。落實“一崗雙責”還不到位。我主持校工會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德育、團隊、關工、家長等工作,從事語文等學科教學。平時關注工會和個人教學比較多,對分管的工作關注的不夠,沒有很好地履行“一崗雙責”。
2、在“聚焦初心使命,從嚴整肅理想動搖信念滑坡問題”方面。從嚴自律學習不夠,平時雖然經常學習一些有關黨章黨規黨紀的文章,認識的不夠全面,還沒有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3、在“聚焦紀律規矩,從嚴整肅踐踏法紀行為失范問題”方面。我存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還不夠徹底,在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時不夠耐心。在班子會討論問題的時候,對自己分管范圍內的工作提的意見建議比較多,不屬于自己分管的提的太少。
忙,完成任務沒有完全做到深入細致。安排工作督促工作還有不嚴不細不到位現象。
5、在“聚焦清正文化,從嚴整肅拉幫結派公器私用問題”方面。本人與同事之間不搞“拉幫結伙”、“小圈子”那種江湖化,但還沒有從內心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仍有親疏之嫌。
6、在“聚焦政德操守,從嚴整肅品行不端德不配位問題”方面。在實際工作生活中,我能夠做到始終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自覺提升政德修養,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切實做到謹慎用權,嚴守底線。但一人難滿眾人意,尚需不斷提升。
1、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學以致用還做的不夠。主觀上認為自己的工作經驗足以做好日常工作。雖然平時能夠積極參加各類培訓學習,但是仍存在主動學習少、深入研究的少。放松了對政治理論系統的學習,沒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結合起來。
2、宗旨觀念淡化,對群眾觀點認識不深。對黨的群眾路線觀點認識不深,身在管理崗位,關心職工觀念不夠,在具體工作中,由于日常業務、瑣事糾纏,深入基層調研工作難以做到扎實,與群眾面對面交流的時間相對較少,處理群眾問題上不夠主動積極。
3、黨性修養淡化,自我約束和責任意識有所松懈。工作缺乏激情,主動性不夠。認為自己雖然稱作主席,但無工會法人資格,沒有必要那么較真,缺乏艱苦奮斗、百折不撓的意志和毅力,缺乏開拓創新、攻堅克難、一抓到底的魅力,為職工解決困難和問題不夠。
管理能力。堅持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樹立與時俱進的思想,著眼于理論的靈活運用,著眼于對實踐的理性思考,大膽解放思想,不斷開拓創新,提高運用科學理論解決工作中各種問題的能力。
2、密切聯系群眾,改進工作作風。切實維護好教職工的核心利益,落實好教職工的合理訴求。努力做到思想上更親近于教職工,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把維護好教職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相信和依靠教職工,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推動工作的開展,全面調動和激發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3、艱苦奮斗,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覺凈化朋友圈、社交圈,做到廉潔清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組織、同志和群眾的監督。進一步提升干事創業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發揮黨員的摸到帶頭作用,發揮學科帶頭人的引領作用,加大力度對年輕人業務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做好表率。
以上對照檢查材料,如果還存在查找問題不準、分析原因不透、整改措施不實等方面情況,敬請領導批評指正。
執行工作匯報材料
我受縣政府委托,現就全縣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的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請予審議。
20xx年,《藥品管理法》經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修改后頒布實施。五年來,我縣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以“抓基礎、抓基層、抓作風”為立足點,以法律法規培訓、藥品質量檢驗和藥品監督執法為重點,在全縣扎實開展了《藥品管理法》宣傳培訓、執法檢查和監管調研活動為重點的“三位一體”活動,開展了示范藥店(房)、放心藥店(房)、藥械質量信得過單位“三項創建”活動,狠抓了藥品供應網絡和藥品監管網絡“兩網”建設,初步實現了全縣藥品市場秩序好轉。
(一)強化宣傳教育,注重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
《藥品管理法》修訂后,我們把宣傳工作作為執法工作的切入點,堅持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宣傳《藥品管理法》。五年來,累計印發《藥品管理法》書籍2200本,宣傳掛圖20xx張,宣傳資料5500份。還充分利用宣傳欄、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藥品管理法》,通過報刊和省、市、縣三級電視臺對藥械、無證經營等專項整治行動進行了跟蹤報道。利用紀念日、假劣藥品銷毀及重大典型案件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強對《藥品管理法》的宣傳。20xx年12月1日,是《藥品管理法》頒布實施一周年紀念日,我縣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了法律法規和真假藥品鑒別宣傳活動,參加咨詢群眾近20xx人。每年的“3。15”活動中,我縣均組織現場銷毀假劣藥品活動,對制假售劣者予以警示教育,對制售假藥的企業和個人進行曝光。通過正面強化宣傳引導,反面強化警示教育,有效加強了輿論監督力度,增強了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嚴格監督管理,維護藥品市場秩序,確保執法實效。
1、開展專項整治,規范農村藥品市場秩序。
長期以來由于我縣特殊的地域條件及經濟條件,導致農村藥品市場問題較多。五年來,我們按照上級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一手抓規范,一手抓治理,建立健全了執法監管制度,開展了多形式、多層次的執法監督檢查,有力地維護了我縣藥品市場秩序。我們全面開展了各種專項檢查活動和綜合整治工作,通過開展非法郵售假藥、假冒藏藥、假劣疫苗等一系列專項整治活動,“正源行動保健康”、“基層藥品質量大檢查”等一系列藥品監督執法大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了制售假劣藥品違法分子囂張氣焰,使得我縣醫藥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四年來,共出動執法人員8579多人次,檢查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3584余家,立案查處案件1228余起;先后查處了嗎叮啉片、賀普丁、醋酸潑尼松片等一系列較有影響的假藥大案;有8名違法分子被依法刑拘,3名違法分子被依法留置,1名違法分子被依法判刑。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成功查處,得到群眾一致好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開展以上專項行動,全縣藥品市場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市場秩序趨于穩定。
2、建立信用監督體系,完善藥品監管長效機制。
一是實現電子檔案管理。對監管相對人建立電子圖片檔案,實行電腦管理。管理系統對每一家企業或醫療機構都配設獨立編號,建立數據庫,不僅記錄每一管理相對人的地址、人員、質量負責人等基礎數據,而且記錄良好或不良信用情況、行政檢查以及年檢等動態情況,并按此建立信用檔案,劃分信用等級,使監管人員能及時、全面了解情況,便于開展分級監管。
二是實行不良行為記錄制。制訂了《××縣藥品經營企業不良行為計分登記管理規定》,共列出18條55項不良行為扣分標準。如發現有不良行為的,分為三等次歸檔處理:初次有輕微的不良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屢教不改或情節較為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嚴重違規行為的,及時移交稽查部門立案查處,并視情況建議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證。
三是建立誠信等級管理制度。對藥品零售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實行“33”分類評定法,即由藥監部門參照《××縣藥品零售企業誠信等級管理辦法》根據藥品零售企業的誠信度(守法經營情況),將藥品零售企業分為a(誠信)、b(一般誠信)、c(失信)三類,再由藥監部門組織的藥品誠信等級評定小組對a類中申請參評的藥品零售企業,按標準綜合評價,細分為三星級信用企業、二星級信用企業、一星級信用企業三個等級,年底對企業進行信用等級認定。對a、b、c三類實行個性化管理,并對誠信企業給予一定激勵措施。
3、加強企業幫扶,發展地方醫藥經濟。
2、投資6000萬元的連云港榆嘉藥業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完成;
2、已培育了幾年的門河中草藥5000畝gap基地,爭取及早通過gap認證。填補××有史以來無藥品生產的空白。
二是幫促藥品經營企業通過g認證。先后投資兩萬余元印制了藥品零售企業g認證參考資料、藥品購進質量驗收記錄等各種記錄本40余種,4800多冊,及時下發至全縣各零售藥店。通過集體培訓、個別指導、現場會等形式,督促藥品零售企業進行g認證工作。目前全縣146家通過g認證。
(三)加強“兩網”建設,全面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
五年來,我縣下大力氣狠抓了藥品供應網絡和藥品監管網絡建設,規范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1、“四位一體”,加強藥品監督網絡建設。
總體的格局是:建立政府領導、藥監為主、部門配合、群眾參與“四位一體”的縣、鎮、村三級藥監網絡。
(1)政府領導主要體現在:
一是縣政府成立了分管縣長擔任組長的縣藥品“兩網”建設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參與配合;各鎮成立了以一名副書記或副鎮長兼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二是政府發文,形成行政行為。20xx年6月縣政府召開了全縣“兩網”建設工作會議,下發了《關于成立××縣農村“兩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贛政辦發[20xx]40號)、《關于加強農村藥品監管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的意見》(贛政辦發[20xx]41號)等文件。三是在縣和各鎮成立了藥品監管辦公室。縣級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鎮辦公室多設在計生指導站,個別鄉鎮設在中心衛生院。四是縣政府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納入了政府目標考核內容。五是在有關部門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請人員擔任藥品協管員;村級成立了藥品質量信息站,由村干部負責,聘請部分老黨員、農民群眾為藥品質量信息員。目前已在18個鎮聘請了140名藥品協管員,435個行政村聘請了407名藥品信息員。為充分調動藥品協管員、信息員工作積極性,鑒于目前無鎮級藥監機構編制和經費的情況,政府支持,部分鎮政府根據實際抽出部分資金,給予協管員、信息員每月100—150元補助。
(2)藥監為主主要內容是:
為充分體現縣級藥監機構主體地位,對農村藥品市場實施有效監管,我們明確了縣、鎮、村三級藥監網工作職責??h級藥監機構根據全縣藥品市場現狀制定工作目標,確定工作重點;對鎮、村兩極藥品協管員、信息員進行培訓;對制售假劣藥品行為進行查處。鎮藥品“兩網”領導小組根據縣部署開展工作,協助縣級藥監機構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行為,指導村級網工作;深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了解藥品質量動態,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時做好藥品信息上報工作。村級及時上報游醫藥販活動情況,群眾呼聲。
(4)群眾參與主要表現為:
一是通過采取明線與暗線結合,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方式,構筑了完善的舉報網絡,以20xx年為例,我們共收鎮村兩級網提供的有價值信息21條。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幾年來共兌現舉報獎金5000多元,激發了廣大群眾舉報熱情。二是加強藥品管理協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協會協管作用。
2、“四抓一放”,保證藥品供應網絡通暢。
一是抓“招標制”。自20xx年,縣政府規定了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用藥必須全部通過縣藥品招標采購中心招標采購。我局通過嚴格招標商資質審定,強化全過程監督及質量跟蹤監督方式,對全縣32家縣、鎮醫療機構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保證縣鎮兩級醫療機構購藥渠道規范、藥品質量安全。
二是抓藥品“代購制”。支持鎮村一體化管理工作,配合衛生主管部門完善鎮衛生院為村衛生室藥品代購工作,出臺了《××縣鎮衛生院藥品代購管理辦法》及《××縣鎮衛生院為村衛生室統一代購藥品驗收細則》,各鎮衛生院先后投資近百萬元加強了藥品代購軟、硬件建設,經驗收,26家鎮衛生院全部通過驗收,使藥品代購工作走向規范化管理軌道,確保了村衛生室藥品質量。
三是抓“連鎖配送制”。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引導零售企業走連鎖之路,對連鎖企業實行“六統一”管理(即“統一配送、統一進貨、統一價格、統一標牌、統一質量、統一管理”)。目前,我縣已發展2家連鎖企業,連鎖門面61家,占全縣藥品零售企業40。
四是抓藥品“直配制”,個體零售藥店采購藥品必須嚴格索驗證制度,與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質量保證協議,由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直接配送。
五是放寬藥品經營準入條件。在保證藥品質量情況下,支持鼓勵藥品的零售企業向鎮村發展。目前全縣零售藥店由建局前的13家發展到152家,鎮村兩級占78。9%(其中鎮級70家,村級50家),在保證群眾購藥方便的同時,提高了藥品質量,降低了藥品價格。
(四)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監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根據上級有關要求,我縣于20xx年組建了藥品監督管理局,履行全縣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我縣一方面狠抓了政治培訓,通過“雙建一創”、“五好”創建、作風整治、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高藥品監督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另一方面大力鼓勵干部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基礎上強化專業知識培訓,在提高學歷層次的同時改善專業結構。新規定、新要求比較多,而我縣的從藥人員法律基礎知識比較薄弱,對此,我們一方面認真開展《藥品管理法》的宣傳培訓工作,堅持每年組織從藥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其法律知識水平。20xx年以來,累計培訓1156人次,培訓考試合格率在90以上。目前藥品監督執法干部人均參加市以上法律法規培訓兩次以上,全部按期通過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五年來,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無一起錯案。
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社會宣傳不夠,嚴格執法的社會氛圍不濃。新《藥品管理法》頒布實施時間短,新的執法主體開展工作時間不長,《藥品管理法》的宣傳貫徹落實目前仍局限在從藥人員層面上。廣大的藥品消費者掌握的藥品法律法規知識較少,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能力還不夠強。《藥品管理法》執法的嚴格程度還遠遠不及稅法,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落實還很不充分。
2、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因以保健食品冒充藥品進行廣告宣傳和現場促銷問題,通過郵寄渠道銷售假劣藥品問題,需要部門間加強合作,緊密銜接,聯合整治。藥監部門與物價、工商等部門在執法活動中的配合協作問題,公安部門在藥監執法中介入的時間和方式問題,需要通過建立長效合作機制予以解決。
3、執法裝備匱乏,藥品檢驗經費嚴重不足。交通通訊設備、藥品快速檢測設備、辦案取證設備嚴重匱乏,對基層抽檢沒有經費補助。在執法實踐中,藥品檢驗以委托檢驗即送檢為主,加重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經濟負擔,同時也影響了執法部門的形象和監管效果。
1、進一步主動爭取人大對《藥品管理法》執法情況的監督。人大代表人民意志制定法律并監督法律實施。我們將以此次執法檢查為契機,將人民代表審議提出的問題認真整改落實。同時,進一步強化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主動爭取市、縣人大常委會對《藥品管理法》執法情況的監督。建議市、縣人大常委會定期開展《藥品管理法》執法檢查活動,促進《藥品管理法》的全面貫徹落實。
2、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法》宣傳培訓。要加強《藥品管理法》的社會宣傳,讓《藥品管理法》和科學用藥知識深入人們生活。要建立定期培訓工作制度,進一步改進培訓方法,使從藥人員素質逐年得到提高。將《藥品管理法》作為“四五”普法內容,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內容,真正讓該法精神深入人心。
3、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基礎建設和規范化管理。針對全縣藥品市場熱點問題,突出假劣藥、過期失效藥、無證經營等重點,不間斷地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盡快實現藥品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繼續實施gmp、g、gap認證,提高基礎建設和規范化管理水平,確保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藥、有效藥。目前最急迫的任務,是加大部門協調力度,解決好體制理順過程中出現的熱點問題。
4、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全面貫徹落實藥監工作方針,促進醫藥事業健康快速發展。要在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的同時,重點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要在增強執法能力的同時,增強服務醫藥經濟的能力,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水平。要在全面規范藥品市場秩序的基礎上,推動和促進全縣醫藥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我局在院黨組及上級法院執行局的正確領導下,全局干警勇于拼搏,銳意改革,追求創新,爭創一流,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執行任務,全年共新收執行案件732件,執結821件,完成任務數占所收案件數的112,加上去年所存案件,總體結案率達100。在清理積案活動中,我們共排查出應清理積案2123件,現已全部清理完畢。回顧一年來的情況,我們的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認真對待,小處抓起,為各項工作打下扎實的基礎。今年涉及執行的活動。
彰會議上,我院執行局被授予集體三等功。
對于各項活動,我們可以說做到了一絲不茍。7月份,濟南中院下發文件,要求各個法院認真開展執行理論研討,并報送論文。我們及時進行組織干警學習文件,將任務分配到人,要求人人動腦、動手,把調研活動與執行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后我們又及時進行調度,采取層層選撥、優中選優的做法,最后篩選出三篇論文參加全市執行理論研討會,三篇論文均獲得獎項。10月份,上級法院要求各級法院試運行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我們在缺少機器、缺乏知識的情況下,爭取院黨組的支持,配齊了三臺微機,然后又派出專人到外地進行學習,保證了信息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我們各項工作的成績得益于認真對待,從細小的工作抓起,工作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由小積大,由少積多,才使得我們的工作有條不紊。今后我們將繼續發揮這一長處,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
二、立足現實,多想辦法,執行保障工作得到和諧發展。
今年,執行局立足現實,爭取支持,努力改變現狀,人員配備和物資裝備均有了長足的發展。原來執行局總共有十人,執行力量比較單薄,集中行動受到限制,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在黨組的領導和支持下,執行工作實施"執行警力整合機制"改革,主要措施是法院對執行局不再設分管院長,執行局長統領全院的執行工作,并且直接分管法警工作,執行副局長兼法警隊隊長,法警參與執行實施過程,這樣執行力量得到有效加強,能夠直接參與執行的警力達到二十余人。通過這一措施,執行工作得到整體協調,克服了"執行亂"和"亂執行"的問題。
執行工作匯報材料
所以當大慶市嘉誼偉業運輸有限公司請執行恩克布拉格等三人共計18臺重型機械用車的案件進入執行序后。5月7日上午,平武執行局召開五月首執到位率“提質增效”專會議,會議由組成員、執行局局銳主持,組成員、副院濤及執行局全體干警參加。首先。
5月30日早上9:00,淘寶侵犯商標權會被告宕執行局組織召開了執行工作例會,河北省汽車銷售法規會議由執行局局馬蕓主持,組、院銘,分管副院斌出席會議并發表了講話,公司吊銷營業執照能否參加訴訟口腔科技工室法規嗎執行局全體干警參加了本次會議。8月22日上午,違法添加核酸張貼別人身份證違法嗎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意見城縣會召開了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我院關于執行工作情報告,訴訟能訴訟權利對我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給予分肯定,并提出審議意見。
六是切實加強執行隊管理加強執行“三統一”工作,刑強化級的匯報溝通工作,加強執行日常管理工作、傳調研工作,案款兌付工作。加強團隊化建設。7月6日下午,縣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會議在八樓會議室召開。縣組、院xx作了總結講話,縣組副、副院俊軍主持了會議。
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匯報材料
縣法院民事審判工作調查情況匯報2010-06-2918:18:35免費文秘網免費公文網縣法院民事審判工作調查情況匯報縣法院民事審判工作調查情況匯報(2)。
一、取得的成績。
縣法院堅持以“公正和效率”為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努力推進民事審判工作,為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一是充分發揮了民事審判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縣法院牢固樹。
產開發、影響城市化進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判。積極審理涉農案件,幫助化解村級債務80余萬元,促進新農村建設。注重審理好企業債務糾紛、產權糾紛等群體性訴訟案件,沒有發生一起因審理不當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訪也明顯減少。
三是法庭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縣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設,根據方便審理、方便訴訟原則,投資近50萬元對寶應湖法庭進行裝修改造,恢復寶應湖法庭到寶應湖農場辦公,使全縣除黎城、戴樓、金南以外的八個鎮的群眾更加方便與法庭聯系。在資金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為民事審判庭和審判人員分別配備電腦、車輛、電子印章等先進的辦公用品。針對民事審判面廣量大,政策法律性強的特點,將新錄用的大學生安排到法庭鍛煉,將一些責任心強、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優秀法官調到民事審判庭,充實審判力量。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審判隊伍的素質需進一步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越來越強,民事案件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對案件增多、情況復雜、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審理難度加大等新的變化,審判人員的觀念還沒有完全轉變,審判能力和方法還不適應,少數審判人員仍然還按照老經驗辦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眾思想工作和調解糾紛能力不高。
二是審理質量和效率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上訴案件、發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偏長??陀^上由于民事案件數量劇增,存在案多人少、訴訟費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判質量和效率。
三是調解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對調解在民事審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認識還不夠到位,對復雜疑難案的調解能力還不強。有的是判后釋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結“了事”,而不是案結事了,出現重復上訪,越級上訪,甚至纏訪等。
三、幾點建議。
一要充分認識民事審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構建和諧金湖中的重要意義。近年來,民事案件數量劇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審判工作已經成為法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民事審判工作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審判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整個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時,民事審判工作又有著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定紛止爭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審判工作在構建和諧金湖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h法院要轉變對民事審判工作的認識,積極謀求公正司法與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不斷創新思路,創新手段,使民事審判工作成為法院面向社會、服務基層、展示形象的一個窗口和平臺。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支持和幫助法院,加大對民事審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力度,切實解決案多、人少、錢缺等困難,以充分發揮民事審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審判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審理質量。要充實民事審判法官隊伍,加強審判隊伍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審理質量,提高審理疑難復雜案件能力。要加強對民事審判隊伍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司法作風、遵章守紀等教育,認真搞好民事審判隊伍的黨風廉政建設,樹立起審判隊伍“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形象。審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以公正為原則,以公平為目標。同時,要進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執行力度,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述職報告根據市_會的要求,現將自己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請評議。
一、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爭取人大支持我作為一名長期從事法院工作的審判人員,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深深體會到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案的自覺性,而且有利于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糾正和預防工作中出現的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各種問題,通過監督才能不斷提高執法水平,維護司法公正,確保執行工作不偏離方向。一年來,凡遇到重大疑難問題都主動向人大匯報,以求得人大支持,對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議、批評意見等事項,都能認真對待,積極辦理,并及時回復,辦結率100%。
二、適應崗位需要,拓寬工作思路我是xx年底被任命為黨組成員、執行局長的,如何盡快適應崗位工作需要,進入工作狀態,實踐中我注重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學習,適應新的工作面對執行工作新機制,首要任務是學習。一是認真學習_理論和江_“xxxx”的重要思想,增強執行工作服從服務大局意識,端正執法思想;二是面對執行工作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注意學習探討與執行工作有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舉措,以適應時代對執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三是虛心學習和廣泛收集兄弟法院的好經驗、好做法,并結合我院的實際,編印了《執行效能手冊》,其中有幾項制度是我們創新的或在全省率先實施的。
通過學習,為努力開展好本職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基礎。
2、圍繞本職工作,明確指導思想根據新形勢下執行工作的特點,我與同志們認真分析和探討,研究確定了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執行工作質量和提高執行效率為重點,以確保司法公正,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為核心,強攻執行難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為做好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
3、把握工作大局,注意工作運作方法圍繞全院工作大局,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全力維護集體聲譽,自覺擺正自己的位置,積極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正確處理局部與全局,參謀與決策的關系,在工作運作指導思想上堅持重大問題請示匯報,集體決議認真執行,分管工作盡職盡責。
在工作運作方式上實行層次管理,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要求我本人和所分管的部門領導自覺堅持不處理職權范圍以外的事情,不上交職權范圍以內的工作,不提交沒有處理意見的報告,保證分管工作正常運轉。
三、突出工作重點,狠抓工作落實。
1、以“隊伍建設年”活動為動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執行隊伍。
(1)根據院黨組的統一部署安排,我和局其他領導一起,積極組織,認真運作,強化措施,狠抓落實,采取學習文件、領導講評、專題討論、會議交流等形式,扎扎實實搞好每個階段的工作。我不僅對每個同志的工作進行逐項講評,還專題做了“人生感悟”的世界觀教育講座,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質,促進了干警作風的轉變,激發了干警干事創業的勁頭。
(2)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今年執行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章性文件和措施,我親自動筆和組織編印的《執行效能手冊》內容涵蓋了隊伍建設、內部管理、執行紀律等各個方面,發放干警人手一冊,要求大家經常學習,遵照執行,不僅使我們的執行工作步入規范化管理的軌程,而且得到了高院執行局的充分肯定,并將予以在全省推廣。
同時,還根據執行工作的新特點和新形勢的需要,有針對性地對已有的制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堅持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
(3)強化廉政監督措施,規范干警執法行為,增強干警廉潔自律意識。我與院長和分管庭長分別簽訂了執法執紀承諾保證書,達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取得全年無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的良好效果。
由于措施得力,任務明確,極大地激發了執行干警的積極性,形成你爭我趕的熱潮,執行干警不怕疲勞,忍辱負重,超負荷工作,提前超額完成了全年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全年共受理執行案件93件,結66件,執行標的金額達1億多,結案率71%,為我院的執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打下堅實基礎。
2、圍繞服務大局,積極做好城市信用社執行案件專項執行工作由于銀鷹典當行非法集資而引發的市城市信用社聯社存款擠兌,從而導致城市信用社改組,大量的兌付金由政府背馱,依法清收城市信用社外欠借款,以減輕市財政負擔,是我們應盡的職責。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我組織兩級法院集中開展清欠活動,著手建立了組織,親自制定方案和措施。
經過全體干警幾個月的辛勤工作,促使大部分案件順利執結或有重大進展,目前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清欠領導組的充分肯定。
3、加大執行力度,積極清理執行積案根據省高院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執行工作實際,確定工作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和工作任務,確定工作重點,重點地區和重點類型案件。從10月份開始,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打一場執行工作攻堅戰,力求壓低積案數,提高執結率,實現執行工作良性循環的工作目標。
根據這個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執行工作制度,對未結執行案件登記造冊,分類排隊,逐案分析未結原因,并實行嚴格的責任制,明確責任,相互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預案,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克服工作盲目蠻干。二是打破正常的工作時間,采取靈活多樣的執行方式,使案件循環速度加快。
三是在執行局設立了執行舉報熱線電話,及時與申請執行人溝通信息,掌握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對有執行線索的及時出警,對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促其自覺履行義務,使一大批案件得以執結,執行存案率在全省最低。
4、強化執行案件監督指導,推進全市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中院執行局成立后,按照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執行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四統一機制的要求,如何加強對基層法院執行工作的領導,我組織執行局一班人進行認真的研究,確定管理辦法。一是建立分包負責對口指導的目標責任制,對口指導、監督、服務,每庭每人都確定相應的目標、任務,責任到人,常年與基層法院保持密切聯系,掌握他們的信息、動態、工作進度、主要問題、基本情況等,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地監督、指導和幫助支持。
示幫助的案件,及時給予督辦、催辦,對上級要結果的案件,都做到了件件有結果、有報告。三是指定執行、交叉執行、提級執行并舉,對當事人反映基層法院執行不力或行政干預嚴重的案件,根據不同情況,及時采取交叉執行或提級執行。
四是及時通報講評。一年來,我帶領中院執行局的同志對基層法院的檢查都及時反饋情況,對各個法院存在的問題都實事求是地進行通報講評,收到了良好效果,使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納入有序的發展軌道,阻止了以往存在的執行亂、亂執行的狀況。
4、強化人性化執行,維護我市良好經濟發展環境以營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為已任,我先后組織實施了有關強制執行和訴訟保全的人性化工作措施,在執行案件時,應切實注意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暫時困難但是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為被執行人的,采取“蓄水養魚”的方式,督促其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盡可能通過被執行企業的經營發展償還債務。
對于國有困難企業為被執行人的,考慮經濟轉軌過程中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采取以物抵債,債權轉股權,無形資產抵債,執行和解,分期執行等多種方式,盡量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對于知名企業、骨干企業為被執行人的,在執行時充分考慮企業形象,慎用警車,禁止在其生產、銷售場所亂鳴警笛。
在查封、凍結企業財產時,采取活“查封”,尤其是企業正在使用的生產資料、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財產,通過查封權利證書等方式,商同有關部門協助執行,以限制其轉移、轉讓、出租財產,在查封期內允許企業出于生產需要繼續使用被查封財產,盡量減少企業因訴訟造成的不必要損失。以上措施實施以來,干警的執行理念上去了,案件執結率提高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努力方向回顧一年來的工作,雖然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距甚遠,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一是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沒有下功夫研讀_理論和江_“xxxx”重要思想,理論水平不高。
二是執行理念有待進一步提升,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公民整體意識的提高,舊有粗放型的執行方式已經不能適應工作的要求,要做好執行工作,必須進一步轉變執行觀念,注重當事人主義在執行過程中的價值,強化執行程序公正意識,不斷提升執行理念。三是對新時期出現的“執行難”有避難畏難情緒,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
對于以上問題,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一是繼續加強理論學習,提高領導水平和駕馭全局工作的能力,努力適應日益復雜的執行工作環境,努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人民法院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規則(試行)。
為了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確保及時有效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根據《_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總則。
第一條執行實施流程管理遵循公開、公正、高效的原則,規范執行實施的各個環節。
第二條執行流程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的情況和信息,除依法應當保密或者公開后可能發生妨害執行的情形外,均應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公開。
第三條強化執行實施權的內部分權和制約,堅持分段集約執行與執行人員包案執行相結合,實行繁簡分流。
第四條執行實施案件的立案時間、承辦人、案件進度、執行結果等依法可以公開的信息均應在電腦上予以記錄,并允許當事人查詢案件進程。
第五條執行實施流程應當連續不間斷地進行,但執行案件出現依法中止執行、暫緩執行、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托執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執行準備。
第六條執行機構收到本院立案機構移轉的執行實施案件后,應當在3日內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記;。
(二)分配案件;。
(三)初步審查;。
(四)制作并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
(五)對于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立即采取執行措施。
第七條執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隨機原則。出現同一被執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況的,由負責分案的人員報請執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分配。
第八條經審查,對于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執行實施案件,應當退回立案機構處理。
第九條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前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的,按照下列執行標的類型的不同確定指定履行期間:
(一)涉及金錢債權執行的,指定履行期間最長不超過10日;。
(二)涉及非金錢債權執行的,指定履行期間最長不超過7日;。
(三)同一執行依據對同一被執行人確定的債務,既涉及金錢債權執行,又涉及非金錢債權執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間最長不超過15日。
第十條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執行人地址不實導致法律文書被退回的,應當在30日內辦理公告送達手續。公告送達期間不影響執行程序的進行,但不得對相關財產采取處置措施。
三、財產調查與控制。
第十一條承辦人收案后,應當在7日內要求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
申請人不能提供財產線索的,不影響財產調查和控制工作的進行。
第十二條承辦人應在收案60日內完成財產的調查和控制工作,案情復雜的經執行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申請執行人已經提供了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或者被執行人已經申報了確實財產的,必須在5日內采取財產控制措施;其中情況緊急能夠立即采取財產控制措施的,必須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三條查找確實的財產線索不能即時辦理財產控制手續的,應當自獲得確實的財產。
信息之日起5日內對已經查實的財產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財產控制措施完成后,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并要求申請執行人至少于查封、扣押、凍結到期之日前15日內書面申請采取續封(扣、凍)措施。第十五條對控制財產不能即時變現的,承辦人應當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做和解工作。和解不成的,應當立即進入財產變現程序。
第十六條承辦人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查控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或者查控到的財產與債權總額之間差額較大的,應當告知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更換承辦人。申請執行人不申請更換的,由原承辦人繼續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
第十七條財產查控期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全部債務的,應當在10日內辦理結案手續,已經控制財產的應當在7日內解除財產控制措施。
第十八條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雙方當事人亦不能達成和解,符合結案條件的,承辦人應當在15日內層報有關領導審批結案。
四、財產變現。
第十九條對于銀行存款或者其他資金,應當自凍結之日起1個月內采取扣劃措施。第二十條對于需要變現的財產,應當自財產控制之日起1個月內移交給負責委托評估的機構辦理委托評估手續,負責委托評估的機構應當在7日內辦理對外委托評估手續。第二十一條在評估過程中,應當辦理下列事項:
(一)評估過程中,評估機構無法獲取評估資料的,應當在10日內強制提取。
(二)勘查現場并復核擬拍賣財產的權屬狀況。
(三)評估報告作出后,應當在5日內完成送達程序,并告知當事人如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在10日內提交書面異議。
(四)評估報告無法直接送達的,應當在15日內辦理公告送達手續,并在公告中寫明不領受評估報告的法律后果。
(五)在收到當事人的評估異議后3日內移送異議審查機構審查。
第二十二條需要變現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拍賣的,應當在評估報告異議期滿或異議處理完畢后3日內移交負責委托拍賣的機構辦理委托拍賣手續。負責委托拍賣的機構應當在7日內辦理委托拍賣手續。
第二十三條在委托拍賣過程中應當辦理下列事項:
(一)在拍賣前對拍賣財產進行權屬調查,并在拍賣之日5日前通知當事人及相關權利人到場。
(二)拍賣財產被占用的,配合和組織競買人勘驗現場。
(三)如實向競買人介紹拍賣標的物情況。
(四)拍賣時到場監拍。
(五)再行拍賣前,告知當事人再行拍賣的日期并到場參加拍賣會。
(六)財產拍賣或變賣完畢、買受人繳納全部案款后,在10日內出具并送達成交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七)動產拍賣兩次流拍的,在5日內將拍賣財產交付申請人抵償債務,申請人拒絕接受或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解除查封、扣押,并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八)對于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在5日內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申請執行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申請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60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二十四條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申請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應當于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7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沒有買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申請執行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財產變現價值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承辦人應當窮盡調查措施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查找的結果應告知申請執行人,并由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
第二十六條財產變現期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全部債務的,應當在10日內結束財產的變現程序并辦理結案手續,在7日內解除財產的控制措施。
五、非金錢債權的執行。
第二十七條執行依據確定履行特定行為的,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一)對于可以代替履行的行為,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雇傭相關單位或者人員代為履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遲延履行金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10日內支付。拒不支付的,在10日內轉化為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程序。
(二)對于不可代替履行的行為,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除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10日內支付遲延履行金外,還應當在60日內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不支付遲延履行金的,在10日內轉化為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程序。
第二十八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特定物的,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期滿之日起45日內強制交付該特定物。需要清點數量,勘驗場地的,應當在執行通知書限定的自動履行期限期滿之日起60日內強制交付。
需要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應當同時向有關機關或者單位送達辦理過戶登記的協助執行法律手續。
第二十九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的特定物滅失或者已經被合法轉讓的,應當自上述事實確定之日起10日內,由申請執行人代墊費用,聘請估價機構對該特定物進行估價。估價結論應當在3日內送達被執行人,限定其在10日內提出異議。
被執行人對估價結論無異議或者異議被駁回的,應當在10日內轉化為對財產的執行。第三十條執行依據確定交付種類物的,應當自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按照執行依據確定的數量和質量將種類物自被執行人處交付申請執行人。
第三十一條不能按照執行依據所確定的數量和質量執行種類物的,應當自上述事實確定之日起10日內,由申請執行人代墊費用,委托估價機構估價。估價結論應當在3日內送達被執行人,限定其在10日內提出異議。
被執行人對估價結論無異議或者異議被駁回的,應當在10日內轉化為對財產的執行。
六、案款給付與結案。
第三十二條案款到達執行法院賬戶后,應當在5日內辦理案款給付審批手續,并通知申請人領款;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暫不給付:
(一)有其他申請執行人參與分配和受償的;。
(二)本案申請執行人因在另案有未清償債務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導致案款被保全或凍結的;。
(三)拍賣財產的過戶手續尚未辦理完畢的;。
(四)上級法院法院決定維持現狀的;。
(五)其他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情形。
上述情形消失或相關事項辦理完畢后,應當立即給付。
第三十三條給付案款時,應當按照司法解釋和_的有關規定扣留申請執行費和評估、拍賣等費用。
第三十四條結案應當符合下列標準:
(一)財產變現后足夠清償債務的,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全部執行完畢;。
(六)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或者有部分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應當符合法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結案規定。
第三十五條金錢債權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金錢債權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收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其財產控制和變現期限應當相應縮短。非金錢債權執行轉為金錢債權執行的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需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逐級報請批準。
第三十六條下列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一)執行通知書指定的履行期間;。
(二)公告送達執行法律文書的期間;。
(三)暫緩執行、法定中止執行的期間;。
(四)辦理財產過戶手續的期間;。
(五)執行異議審查的期間;。
(六)就法律適用問題向上級法院請示的期間;。
(七)財產的評估、拍賣、變賣期間;。
(八)與其他法院發生執行爭議的協調處理期間;。
(九)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不計入辦案期限的期間。
第三十七條下列情況,辦案期限重新計算:
(一)非金錢債權執行程序轉化為金錢債權執行程序的;。
(二)更換承辦人的。
第三十八條在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相應工作的,應當辦理延長期限的報批手續。
第三十九條結案應當履行相關報批手續,并完成信息管理系統的各項錄入工作。第四十條執行實施案件應在結案后1個月內立卷歸檔。
七、恢復執行。
第四十一條申請執行人提出恢復執行的申請,執行機構應當在7日內對該申請進行審查,裁定是否恢復執行。
第四十二條恢復執行的申請應當指定新的承辦人進行審查。
第四十三條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四)執行法院排除妨害后,被執行人在1年內又實施重復侵權行為的,應予恢復執行。
第四十四條恢復執行的,已經中止執行的案件,使用原案號;已經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應當重新立案并立分案號。
第四十五條恢復執行的案件應當另行指定承辦人辦理。申請執行人同意原承辦人繼續辦理的,可以由原承辦人繼續辦理。
八、附則。
第四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則自年月日起實施。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況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
2001年1月2日(2000)執他字第34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9)津高法執請字第31號《關于已執行完畢的案件,被執行人又恢復執行前狀況,應如何處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對人民法院已執行的標的又恢復執行前的狀況,雖屬新發生的侵權事實,但是與已經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侵權事實并無區別,如果申請執行人另行起訴,人民法院將會作出與已經生效法律文書完全相同的裁判。這樣,不僅增加了申請執行人的訟累,同時也增加了人民法院的審判負擔。因此,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在人民法院執行完畢后對已執行的標的又恢復到執行前狀況的,應當認定為對已執行標的的妨害行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03條的規定對其作出拘留、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對申請執行人要求排除妨害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按照原生效法律文書執行。至于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實施同樣妨害行為的次數,只能作為認定妨害行為情節輕重的依據,并不涉及訴訟時效問題,不能據以要求申請執行人另行起訴;如果妨害行為給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新的損失,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訴。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會主義法治理念和“鐵案”意識,全面履行了執行工作職責,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加大力度,使我院執行工作保持良性循環態勢.2008年共新收各類案件323件(含非訴執行122件),執結各類案件317件(含舊存),其中非訴案件85件,執結標的額達萬余元,執行和解108件,執行和解結案率達34。
一、以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實施為契機,強化學習意識,提高了執行隊伍整體水平。
去年_常委會通過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共有19條其中11條涉執行內容,這充分說明了最高權力機關對執行工作的重視,特別是決定中規定了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提高了罰款金額,擴大了適用拘留措施的對象,對拒不履行者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等規定,為執行工作解決“執行難”問題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為此,我局即在三月初組織了二次局務會議對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進行了系統的學習討論,領悟其立法精神,對實際執行工作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進行了探討、總結,形成了統一的執行思路。三月底、四月初還先后選派了5名干警參加省、市兩級法院組織的執行局長、執行骨干培訓班學習。通過學習討論,提升了干警的執行理念和工作能力,克服了過去機械辦案,就案辦案傾向。4月1日以后我局通過對所有案件實行送達《責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通知書》,告知應申報的內容及拒不申報或不如實申報財產狀況的法律后果,取得了較好的執行威懾作用,大部份被執行人都能按時申報財產,這在民訴法未修改前是沒有出現過的,因為拒不申報或申請不實可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或拘留,并可對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行強制措施。如對被執行人瑞金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執行案件中,通過認真審查其申報的財產清單,發現其有虛報,漏報情況,執行人員依法告之下一步將對該公司予以罰款或拘留其董事長等執行措施時,被執行人公司經理即一改過去仗著自己是外商企業,受相關單位照顧,不配合執行的姿態,主動撤回了凍結存款的執行異議申請,并積極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二、以破解執行難為目標,提升執行工作合力,做到公正、文明、高效執行。
及鄰縣法院的整體功能優勢,提高了舊存案件的執結率。在建立執行工作聯動機制方面,我局2008年加強了與公安.檢察機關的聯系,一是報送了四十余件案件的被執行人錄入公安機關限制其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中,對部分被執行人已經產生了一定的威懾效應.二是聯手巧執陳案難案。如申請人王春霞與被執行人李華、鐘青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賠償糾紛一案,該案自2001年立案以來,被執行人均長年外出,躲避執行,致使該案久拖不決。申請人因父親在該起交通事故中遇難,母親改嫁他鄉,只能與年邁的祖母共同生活,生活極為困難,申請人也多次向縣委政法委反映該情況。我局在今年年初即建議縣公安局對該案的被執行人以涉嫌拒執罪立案偵查,同時,我局執行人員加大對被執行人家屬說服力度,使被執行人切實明白拒不執行的后果,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案結事了。又如在申請人蔡豐圣與被執行人肖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賠償糾紛一案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肖囝亦長年外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家中也不購置有較大價值的財產,試圖逃避執行,我院建議縣公安局對該案的被執行人以涉嫌拒執罪立案偵查后,移送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執行人迫于法律的威嚴,主動來我院處理,并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結清該案,縣公安局、檢察院亦撤銷了對被執行人的刑事立案。上述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做到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和諧執行”新理念,拓展執行工作新思路。
通過今年“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學習教育活動,我局查找了執行工作在貫徹司法為民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執行干警在工作中牢固樹立“關注民生、貼近群眾”的理念,針對執行工作系矛盾樹立較集中的情況,為創和諧平安會昌、喜迎奧運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而努力。為此,一是著力強化和解結案方式,在執行過程中做到以和解工作為主線,以強制措施為補充,消除對抗情緒,積極探索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的機制,能和則和,強制與調和相結合;二是對確無履行力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盡力做通申請執行人的思想工作,采取終結執行程序的結案方式,提高了舊案的執結率;三是不斷提高執行工作的公開性、公正性,推進“陽光執行”工程建設,如對部分對執行工作反映較大的上訪戶,采取公開所有執行日志和相關材料,消除其認為法院執行不力、消極執行的錯誤看法,使之主動放棄再上訪的念頭;四是慎用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執行工作中大力推行被執行人保證、第三人擔保等執行工作新方式,使被執行人切身感受到執行工作的人文關懷,從而自覺履行。通過上述四種較為靈活的執行方式試行以來,我局今年執行和解結案108件,執行和解結案率達,比往年有較大提高,初步探索了一條執行工作發展的新思路。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局在狠抓執行隊伍建設、清理執行積案,規范執行行為,創新執行理念,服務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得到縣委領導和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一是新收案件的執結率仍然不高,申請費收取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二是對舊存積案的執行措施方法不多,執行藝術、執行手段不高,尤其是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無可供財產執行,無履行能力的案件處理缺乏行之有效的執行方法,一直未能解脫長期以來對正常的執行工作的困擾;三是與有關部門和領導的溝通,匯報工作主動性不夠,執行人員素質還有待提高,工作不細致、接待不熱情現象時有發生。在新的一年執行工作中,我局將以集中清理積案活動為契機,全面提高執行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升執行工作能力,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強化執行管理,加大執行力度,切實解決好“執行亂”和“執行難”問題,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會昌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年度工作總結。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應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下列文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二、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少?
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算。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
后一年內申請執行;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三、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制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本。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托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
委托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7、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四、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請執行?
l、本院第一審的裁判文書執行案;
2、被執行方住所或財產在本院轄區內的未經人民法院審判的下列執行案:
(l)涉外或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執行案;
(2)申請執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無涉外因素的國內仲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執行案。
3、依法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執行案。
五、執行中需繳納哪些費用?
2、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六、特別規定有哪些?
1、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方的財產或責令其完成一定的行為,不能強制執行其人身;
2、中止執行后,只要發現使執行延遲的情況消失或被執行方重新有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恢復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裁決匯報材料范文
近年來,**區法院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的有力監督、區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要求,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破解執行難題,創新執行工作模式,提升執行效果,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2016年我院共受理執行案件975件,執結927件,2017年共受理執行案件1620件,執結1359件,成功創建全省首批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之年,今年10月河南法院進入第二批次第三方評估法院。在此關鍵時期,**法院上下同心,舉全院之力,執行質效已獲穩步提升。2018年我院已受理執行案件1235件,結案1129件(數據截止10月8日),執結率。執行質效主要指標中:結案率全市第一名,實際執結率全市第一名,實際執行到位率全市第二名?,F將區法院今年執行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院執行工作情況。
(一)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提升執行能力水平。
識,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執行隊伍;二是以司法改革為契機,實行了以領導班子(員額法官)為核心的團隊辦案模式。組建六個執行實施團隊,分別由院長、三個副院長、執行局長、副局長擔任團隊長,一個財產保全團隊。每個執行實施團隊配備1名助理、2名書記員、2名法警,配足配強執行力量,推進執行案件專業化辦理。三是在今年5月份,我院調整院審管辦全體人員,增援執行指揮中心,對執行案件的流程節點和結案審批進行全面監控和督導。進入7月份,我院又抽調兩個審判團隊到執行局專辦新收案件,其他團隊集中精力辦理舊存案件。其他綜合部門在人力、車輛、裝備上向執行局傾斜,實現了舉全院之力解決執行難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探索執行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