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明確了交易雙方的權責,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發生。合同協議是雙方或多方在一定條件下達成的一種法律約定,是維護各方權益的重要保證。如何撰寫一份符合法律規定、明確各方權益的合同協議是我們應當思考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質量,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施工期間,乙方派同志全權負責本工程項目現場有關安全工作,甲方指派機動部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甲方機動部同志負責監督安全責任的落實和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檢查和處理項目施工和運行中有關安全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
安全管理。
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
安全管理制度。
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11.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2.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十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居民戶內燃氣管道委托安裝協議
甲方將施工升降機安裝項目委托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安裝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甲方應提供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證、自檢合格證明及使用說明書,安裝操作人員進入現場后,甲方項目經理、安全員、現場監理必須到達施工現場,提前把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疏散出去,并拉上警戒線不準任何非施工人員入內,如有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地安全員、現場監理應積極配合,因設備自身質量問題或設備基礎問題所造成的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責任。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安裝方案由乙方按甲方現場要求自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審核后方能按此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乙方必須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持證上崗,聽從指揮,安全文明施工,做好一切安全措施,因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項目經理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居民戶內燃氣管道委托安裝協議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表前閥至燃器具燃氣管道與設施及燃氣計量表在業主專有區間內并由業主投資,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完全由業主私有,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主動自愿委托乙方安裝戶內天然氣管道設施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基本信息。
安裝內容及收費。
安裝材料類別安裝方式收費標準備注。
商品房(元/套)私房(元/套)。
鋁塑復合管。
12/16標準暗埋240240不含打(擴)孔、開槽。
明管180320。
多頭暗埋400350。
明管300450。
鍍鋅管。
dn15標準明管480640。
多頭800800。
不銹鋼波紋管。
dn13標準暗埋、明管600700。
多頭800900。
2、加收委托服務費:鋁塑復合管(明管20元/米,暗埋15元/米)、鍍鋅管40元/。
米、不銹鋼波紋管40元/米。
3、多頭安裝指超出標準(1臺家用雙眼灶和1臺10升家用快速熱水器)的多燃氣。
具用戶。
類別及安裝方式(用戶勾選):商品房口私房口(標準明管口暗管口多頭明管口。
暗管口)。
鋁塑復合管口鍍鋅管口不銹鋼波紋管口。
二、安裝內容及收費。
三、工程質量。
依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四、收費方式。
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委托安裝服務費,如材料超出類型規定長度的以實際安裝長度收取。
五、安裝范圍。
六、材料供應。
1、本次安裝所需的燃氣管、閥門由乙方提供。
2、套管、報警器連接線、燃氣具間的專用連接管由甲方自行選購提供。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并配合乙方按規范完成燃氣設施安裝,有權對乙方安裝人員的不規范行為提出合理化意見。
2、甲方應選用符合國家安全規范及質量規定的燃氣器具。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安裝,為乙方施工無償提供水、電及其它輔助安裝器具。同時應協調與周圍業主的關系,如因周圍個人或單位阻撓安裝或其他原因影響安裝的,應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因甲方原因延誤安裝進度,責任由甲方承擔。
4、燃氣管道設施安裝驗收完畢后,需遷移、拆除、增減燃氣管道及管件的,應向乙方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實施:如由乙方施工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管道燃氣設施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其質量應達到國家相關規定及行業相關規定。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后交于甲方簽字確認,若日后通氣檢測不合格原因是由甲方原因導致的,整改產生的相關費用(管材、管件、工時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所安裝的燃氣管道免費保質期為安裝完成之日起1年(人為損壞、第三方破壞除外)在燃氣管道使用年限內保修。
3、如甲方安裝場所或燃氣具不符合安全用氣規范,乙方有權拒絕安裝。
九、工程工期。
乙方確保根據服務承諾的工期完成安裝,但非乙方原因除外。
十、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附則: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或代辦人(簽字):乙方(蓋章):。
甲方代辦人身份證號碼:乙方代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燃氣管道安裝時易發生爆炸、燃燒等危險,使得燃氣管道安裝成為一項高危行業。那么簽訂燃氣管道安裝。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燃氣管道安裝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甲方: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乙方: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報裝燃氣管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站事項。
甲方將其房屋燃氣設施安裝工程委托給乙方組織實施。
二、報裝工程。
1、工程內容:(1)報裝工程的設計及文件的編制;(2)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購置;(3)安裝施工。
2、施工地點:
3、入戶管網安裝的分界范圍:表尾閥(包括該點)逆向方向的管道及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表尾閥順流方向向前的管道和用戶終端燃氣用具,由甲方自備。
4、工程執行標準:(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城鎮燃氣驗收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3)《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4)其他:。
三、工期。
2、甲方支付報裝費后,乙方立即組織設計,落實施工隊伍,準備施。
3、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在具備燃氣管道的條件(水通、電通、路。
4、出現有關情況致使工程順延,不在工期違約的責任范圍之內:甲。
四、工程設計及施工條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委托具有設計資質的燃氣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設計圖紙完成后,甲乙雙方給予確認。
2、乙方應具備施工作業空間;施工時應盡量避免其他交叉工程干擾;周邊居民、社會環境應不出現干擾施工的行為。
3、為了更好的與其他管網配合施工,甲方應指定專門的技術工程人。
4、乙方完成戶內及小區外網調壓站等全部供氣系統的施工圖設計。
五、施工設計的變更。
1、甲乙雙方對確認的施工方案,不得隨意再進行變更,如有變更應。
2、如因甲方的設計方案變更,造成工期延誤或工程費用提高,則由。
六、工程驗收及保修。
1、工程完畢,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通知單”;甲方收到竣。
2、本報裝工程保修期為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甲方。
七、報裝費及其支付。
1、本項工程共有用戶戶,其中居民用戶戶,配套費標準戶/元,合同配套費總額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配套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批準執行。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管道建設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開始對此項目配套燃氣工程的委托設計、及組織材料、人員開始進場施工等前期準備工作。
3、在本項工程庭院管道或者入戶管道入場之前三日內,家當再付給乙方管道天然氣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4、燃氣配套工程通過雙方竣工驗收后,甲方必須付清全部工程配套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乙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庭院管網置換通氣。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便利條件,如果甲方無法提供前述資料,可委托乙方收集相關資料,并安裝國家有關標準另行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小區平面布置圖、小區規劃圖、庭院地下室管網圖等)必須詳細準確,前后一致。若因圖紙及相關資料錯誤造成乙方施工的失誤或工程返工、停工、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符合同規定的期限的額度支付給乙方報裝費。
4、負責自有設施及財產的安全保衛,否則須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5、負責工程驗收工作。
(二)乙方。
1、按照合同約定負責組織實施燃氣管道工程設計、施工安裝及相關事項,如有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落實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規范。
3、按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報裝工程內容。
九、產權界定。
報裝的燃氣管道建成后,以調壓箱(柜)出口法蘭片為界,含該點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乙方所用,并負責維護管理;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并負責維護管理。
十、增項及結算。
1、安裝增項:超出第2條第3款規定范圍的工程安裝,屬于安裝增項,根據乙方的要求,本合同的安裝增項包括:
2、增項費用結算:甲方按照當地現行預算定額或當地物價部門制定標準收取增項費用。本合同項的增項部分預算見附表。開工前,應按照預算交付增項費用。增項施工完成,開閥通氣前,用氣方按照增項預算價格和雙方現場核定的實際完成工作量進行結算,對增項的工程款多退少補。結算完成,方可開盤閥通氣。
十一、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乙方負責無償返工。
2、由于甲方、第三方以及不可抗力的合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按合同約定完工,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及時協調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解決:
(1)提交(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適合該種的仲裁的仲裁規則,仲裁地點在;。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4、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配套設施,改善居住條件,發展潔凈、便利、安全、環保的管道燃氣,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開發的拉薩市政府干部職工周轉房住宅小區,全部交由乙方進行燃氣管道安裝施工。現就干部職工周轉房住宅小區燃氣管道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條款:
1、名稱:
3、內容:
(1)該小區每戶(含商鋪)的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的安裝、設計、施工、碰管通氣等全過程。
(2)庭院管網:包括小區內燃氣管道及設施設備的安裝;戶外燃氣干、支管線、設施設備的安裝;預留與城市燃氣管道連接入口。
第二條:工程款標準、金額及支付方式、時間。
1、乙方對工程實行單價承包,每戶為3000元/戶(該費用包括各戶的室內外管網、設施與設備、ic卡高級智能燃氣計量表及供氣運行設施等)。
2、工程款總金額:住宅小區竣工交付使用時,按實際安裝燃氣管道的戶數計算工程款總額。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室內外管網材料、安裝設備、施工人員進場后三日內付工程總款的30%。
(2)室內管網安裝完畢,付工程進度款30%。
(3)竣工驗收合格三日內付余下35%的工程款。
(4)余下5%的工程款做為質保金,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付清。
第三條:工程施工及驗收。
1、甲方指定一名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裝協調工作;。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小區已定稿的總平圖和戶型結構圖。
3、乙方負責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機構進行設計。
4、乙方工程設計與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燃氣規范標準要求。
5、乙方必須按施工設計圖進行施工安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負責組織燃氣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負責,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6、乙方安裝完畢,按照規定必須經國家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7、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變更計劃;。
(3)出現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時;。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承擔相應的施工安全責任;。
9、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負責向甲方提供書面竣工資料。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小區總平圖和戶型結構圖;。
3、甲方必須指定落實一名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裝協調工作;。
4、甲方應及時落實乙方施工人員住宿、設備、材料的堆放場地;。
5、甲方應及時落實乙方安裝施工所需的水電。
6、該小區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后,其瓶組站的值班守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工程設計與工程施工質量,必須按國家相關規范執行,所使用的燃氣管道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燃氣規范標準要求。
2、在其管道設施發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搶修和維護保養(但在使用過程中,用戶未經燃氣公司許可而隨意拆卸、改裝、亂接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乙方概不負責)。
3、解答甲方對相關問題的咨詢。
4、小區業主入住后,燃氣由乙方供應,并全權負責安全運營管理工作。
5、乙方提供本供氣系統的維護和保養服務工作。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即為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1、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總價3%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實情予以賠償。
2、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逾期未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完工,應按照已收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各條款均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確定,系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慎重承諾:一定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承擔合同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與《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的有關政策,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平等自愿達成的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施工地點:內蒙古正藍旗天然氣進戶工程。
二、施工范圍:由乙方負責安裝燃氣管道樓內網,外網入戶和母站的包工,包料的一切工程,在旗里施工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形式:甲方負責施工材料監督管理和施工的一切手續的辦理,乙方負責材料供應和燃氣內.外網的全部建設施工項目。
1.具體內容:甲方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授權李國賢為乙方全權負責正藍旗燃氣公司的大小事務,必須無條件服從總公司總經理指揮和領導,乙方出資250萬元(貳佰伍萬元),建設施工旗里的燃氣內外網工程,甲方享受60%純利潤。乙方享受40%純利潤(甲乙雙方享受每戶施工成本1350元及各種費用以外的純利潤分配。
2.旗里具體戶數,按實際發生為準,施工建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工程開工和驗收,協調好旗政府里的相關部門,嚴格遵守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乙方以小區施工并保證施工材料及時到位,絕不能存在停工待料現象,如出現待料,積極做好工地各項協調工作(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保證按甲方要求和《城市燃氣管道條例》施工,不允許有損甲方聲譽和質量的一切事故,確保施工進度要求,保證保質量完成任務。
3.乙方負責保管好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對施工中造成其它設施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六、附則。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正常安排施工或違反合同要求,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后自行解除。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擅自違約,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簡陽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簡陽市射洪壩街道龍頸路177號。
簽約時間:二〇二〇年四月一十六日。
本合同由(以下簡稱甲方)與簡陽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燃氣設施建設事宜簽訂。
鑒于,乙方為一家從事管道燃氣供應服務的專業公司,在燃氣供應、設施配套、服務、安全管理、檢驗檢測等方面具有專業水平,并擁有專業的團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自愿將燃氣設施建設工程委托給乙方,由乙方組織設計、施工和監理(備選單位名錄詳見附件),以及相關設備、材料和器具的選購(供應商名錄詳見附件)。
為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施工的進度、質量與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基本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性質、內容及范圍:
1.安裝類型:民用720戶。
2.乙方負責提供燃氣工程設計、預算、施工、驗收、決算、通氣等。
二、合同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開票信息:
開戶名稱:簡陽中冶天順建設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91510185ma62pr9a90。
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電話:
備注:按雙方約定,甲方在轉賬后,乙方應為甲方開具與所轉金額等額的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乙方轉賬信息:
開戶名稱:簡陽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簡陽支行。
開戶賬號:51001687408051517093。
備注:請甲方在向乙方轉賬時,務必使用對公賬戶進行轉賬。若甲方使用非對公賬戶轉賬,且未在附言中注明工程名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
(三)。
三、
工程期限。
1.工程設計方案經雙方書面確認。
2.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首筆合同費用。
3.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圖紙及其他工程基礎資料。
4.乙方進場施工所需場地、水、電、道路等施工條件均已具備。
5.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項審批手續均已完成,并取得有效的政府批準文件。
(二)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因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各項施工前置條件未能如期達成的。
3.因甲方臨時提出更改工程內容或更換設備影響工程進度的。
4.因甲方或其他人員阻擾,影響工程進度的。
5.因甲方進行房屋施工、裝修沒有完成影響工程進度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的。
7.因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命令和要求而影響工程進度的。
四、工程變更。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2.保證乙方施工人員能順利進入住戶家中施工。
4.不得擅自改動、損壞燃氣工程設施,不得將煤氣管道、設備暗埋或包裹。
(二)乙方義務。
1.自備工程設計、施工所需的各項設備,并自行采購全部工程材料。
2.在本協議規定的工期內完成整個工程。
3.負責組織燃氣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對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4.負責組織工程竣工、決算工作。
5.在工程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
6.負責安裝管線溝槽的開挖回填、涵洞的預埋等相關設備的土建工程。
六、驗收及保修。
七、維護責任分界。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管道燃氣工程完工后,所形成的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責任分界點為:調壓器,分界點(含)順氣流方向的管道及燃氣設施的維護責任由甲方負責,分界點逆氣流方向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責任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九、不可抗力。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簡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甲方經辦人: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簡陽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乙方經辦人:
地址:成都市簡陽市射洪壩街道辦事處龍頸路177號。
開戶行:工行簡陽市支行。
賬號:2307489109022104851。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聯絡人:
部門:
聯絡人:
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并愿忠實履行如后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并自開工日起計_______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銀行賬戶:
戶名:
銀行名稱:
賬號:
6.2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
工程全部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并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后,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
6.3保修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_______%作為保修金。該保修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修金或領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于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修金,并于核對完畢后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并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乙方已詳細審閱、了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并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并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準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并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并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于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于合同訂立日后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維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于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1、認真核實工程范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范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注和說明;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注工程范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并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了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于圖說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并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后,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乙方于工程開始執行后,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乙方應于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乙方應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于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于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盡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乙方應于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范,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筑、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后,乙方應于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于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并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決,并負責賠償。
12.8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回應并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回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并負保安責任。
12.13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于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并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并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并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筑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范圍。
14.4乙方于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后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后,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十五條:違約罰款。
乙方如違反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_______計算,給付甲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3、如甲方變更或增加工程范圍、工程量的,甲乙雙方除另行協商變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計價方式外,對于該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應另行協商確定,甲方如延遲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條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保修期限。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簽訂保修協議,乙方應按照保修協議提供保修服務。如未另行簽訂保修協議,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驗收合格之日起為期_______年,另關于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保修期為_______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滲漏的保修期為_______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按照圖說附件,負責無償修復,如有遲延,依第十五條的規定給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工程保險。
乙方應依法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自付保險費,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交付該保險的保險單復印件予甲方存查。另關于本工程的保險約定如下:
本工程未約定保險條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國內保險公司辦理工程一切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出險時,乙方需保護現場、拍照留存、及時通知甲方;并應協助甲方申請保險、查勘取證、提供相關證明和單證,全力配合甲方處理理賠事宜。
第十八條:稅捐條款。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稅款,由甲乙雙方依法律規定自行負擔。
第十九條:解約條款。
19.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乙方有破產之虞、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
19.1.2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工人及設備數據不足及其它喪失履約能力之情形者。
19.1.3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經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減料或不聽從甲方的指示者。
19.1.5乙方違反其它任何條款或圖說附件說明,甲方認為其不能履約者。
19.2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清理現場,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內撤離工地。且任憑甲方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劃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攬或施工,對此乙方不得異議,且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工程報建等相關項目的變更登記手續。
19.3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負責賠償。
(如因甲方延遲支付任何應支付款項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運至工地之材料和設備及人員,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不得轉讓條款。
20.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無論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運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轉賣、轉讓或貸與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擔保,但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乙方對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權利,除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將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予第三者:
20.2.1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專門工作,或必須持有某種機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一部份專門工程轉包后顯然對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條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內所生的權益,于合同屆滿日或解除或終止后,仍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管轄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以甲方營業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甲方營業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條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條:通知條款。
23.1雙方通知可以電話、電報、傳真、電子郵件、edi、信差、掛號或快遞等形式進行。各方書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為簽收通知之受送達人。
23.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地址為準。以郵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郵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并發生送達之效力。
23.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二十四條:附則。
投標文件或圖說附件若與本合同有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乙雙方就____縣富昌路南政道路工程南標段管道安裝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進行施工。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____縣富昌路南政道路工程南標段管道安裝分項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縣皂西村。
三、分包形式:雙方商定單價一次包死。
四、分包工程內容:
1、管道安裝工程:灰土地基至管道頂部500以內土方回填的所有內容。甲方只提供管道主材及管枕,其余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所使用混凝土及砂漿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按元a;3;付給乙方。
2、雨污水檢查井砌筑工程:甲方僅提供防水粉、堵漏靈、微沫劑。砌井使用其它材料、機械及工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磚塊數量結算乙方工程款。
五、工程量結算方式、單價:
1、工程量按乙方完成并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的工程量計算;。
2、單價:混凝土管道安裝綜合單價,元米,元米;檢查井砌筑按照砌筑磚塊進行結算元塊。
備注:灰土地基整平每米元;打墊層及管枕安裝每米元;管道安裝每米元(含閉水試驗);素土回填每立方元(回填至管頂50c)。
六、施工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工程完工經閉水試驗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70%,甲方所承包工程所有工作內容施工完成并經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0%,其余款項保修期滿________年內付清。
七、施工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共計天。凡因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的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八、乙方負責自有人員場內、場外的人身安全,并加強對工人的安全紀律教育、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不聽從工地統一安排,不遵守工地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的人員,應進行必要的教育和必要的罰款處理,對情節嚴重并造成經濟損失的應進行經濟賠償,必要時責令其退出工地,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處理并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質量:乙方所完成工程必須經監理及建設單位驗收合格方可進行結算。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燃氣管道安裝安全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下稱《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下稱《辦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鄂爾多斯市行政區域內天然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天然氣管道包括:天然氣的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保護天然氣管道設施安全,是每個單位和公民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應當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管道運營企業等有關部門或單位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或單位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及時處理。管道運營企業可對在管道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五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繪制管道示意圖,明確詳細標識市行政區域內的管道走向、輸氣站和閥室位置、途經村鎮、占壓(穿越)企業、周邊環境等,并依據途經地區村鎮規模、人口密度、周邊環境、地形地貌、氣候特征等情況將天然氣管道劃定安全級別,送途經旗區及市經信、安監、公安、建設、規劃等部門備案。
第六條天然氣管道安全級別應依據以下標準劃定:
(一)常規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草場、耕地、林地、荒漠等人畜稀少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城鎮邊緣5公里外人畜稀少的區域。
(二)敏感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人員活動較少的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村莊;
3.危險區沿管線兩端延伸符合安全距離的區域;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周邊城鎮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外、十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三)危險區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公路、鐵路、河流、水利設施、橋梁等;
3.天然氣管道穿越的礦區及采空區;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區等區域;
6.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未列入以上地區但在周邊城鎮相關設施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四)高危區
天然氣管道附近施工作業區。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天然氣管道及附屬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下列施工,應當向管道運營企業和旗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由專家按照有關規范制定出施工作業方案且與管道運營企業簽定安全保護協議后,在管道運營企業人員現場指導作業下,施工單位方可開工建設: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200米和管道附屬設施周邊500米地域范圍內,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第八條天然氣管道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天然氣管道建成前,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和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費用由管道運營企業承擔。
(二)天然氣管道建成后,在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新建的建(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三)新建、改建、擴建天然氣管道,需要遷建整改其他設施或要求其它設施所有者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與有關所有者協商,并按有關規定標準給予一次性的補償;事先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辦理。
(四)后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需要天然氣管道改線、搬遷或增加防護設施的,應征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同意并承擔所需費用。
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危及管道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擅自開啟、關閉管道閥門;
(二)移動、拆除、損壞管道設施以及為保護管道設施安全而設置的標志、標識;
(五)危害管道設施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二章? 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的責任
第十條各旗區人民政府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應當加強對轄區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旗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負責。
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的原則,旗區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直接責任者,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嘎查村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天然氣管道實施具體保護,協助企業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告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上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對現場進行保護。
經信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建設、水利、交通、國土等部門應當履行各自的職責。按照行業管理的原則,對各自主管的建設項目,在天然氣管道附近施工、存在與管道穿越,要對建設(施工)單位進行書面安全告知,做好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協助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拆除占壓、違章違法建筑物。
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規劃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時與天然氣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天然氣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要求。
第三章? 天然氣管道輸送企業的責任與安全保障
第十一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職工操作技術水平,嚴格規范操作流程,確保天然氣管道輸送安全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長效化。
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負責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主要職責是:
(九)對天然氣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
(十四)加大科技投入,沿管線安裝gps、遠程攝像和主動防護報警系統等監控設備24小時監控天然氣管道,提高安全監控和應急反應能力。
第四章? 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沿線建設、施工
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三條穿越占壓天然氣管道的單位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依據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天然氣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場區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
(二)如在場區管段區域施工時,須事先通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協商確定施工期間天然氣管道的安全保護方案。
第十四條高危區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設、施工單位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和施工方案。建設、施工單位、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要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集中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建設、施工企業應配合管道運營企業做好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依據管道運營公司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施工區域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接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安全告知,并與其簽訂穿越占壓、施工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同時依據協議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做好天然氣管道的監控,發現隱患及時報送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保護現場。
第五章? 天然氣管道輸送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要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基層,以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監管為重點,落實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責任,層層簽訂安全監管責任狀,明確職責,責任到崗到人。
第十七條各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要建立和完善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抓好天然氣管道的隱患排查和整治,確保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旗區每季度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和整治,蘇木鄉鎮每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嘎查村每半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八條? 市、旗區經委部門應強化天然氣管道的管理,明確分管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第十九條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的監督管理,要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對天然氣管道安全專項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責成有關單位和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掛牌督辦。
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檢查和督查,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的日常監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
第二十條市、旗區公安、建設、規劃、交通、水利、國土、城-管等部門要按照《保護-法》、《辦法》和本辦法履行好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強化協調和配合,確保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石油、煤制天然氣、煤層氣、甲醇等化工產品的管道輸送的安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鄂爾多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道燃氣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促進管道燃氣事業發展,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管道燃氣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道燃氣的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管道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維修,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管道燃氣,是指通過管道輸送的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其所屬燃氣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灣里區和各縣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管道燃氣的管理工作。
勞動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消防監督。
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管道燃氣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管道燃氣的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則,實行計劃用氣和節約用氣,優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氣。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市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經規劃部門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灣里區和各縣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轄區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經批準的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照原報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必須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再按照規定辦理其他有關手續;在灣里區和各縣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還必須征得該同級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條管道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承擔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工程。
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審查同意。
管道燃氣工程施工,應當接受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條城市進行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應當按照管道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同時建設配套的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管道燃氣設施、器具的安裝位置,所需費用納入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工程的總概算。
第十一條管道燃氣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集:
(一)受益單位投資;
(二)用戶初裝費和增容費;
(三)公用事業專項附加;
(四)國家和地方投資;
(五)其他來源。
第三章經營與自供管理
第十二條管道燃氣的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保障用戶需要的原則,就管道燃氣的供應數量、質量和輸送壓力等內容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三條設立管道燃氣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和資質審查合格后,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經營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方可經營。
設立管道燃氣自供單位(以下簡稱自供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后,再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自供許可證》,方可供氣。
第十四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但突發事件除外。恢復供氣不得在晚上21時至凌晨6時期間進行。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價格,屬于生產、經營性的用氣,應當按照供氣成本加稅費和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屬于居民生活的用氣,應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定價。
管道燃氣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實行許可證年審制度。
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燃氣管理機構交納管理費。
第十九條經營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收費;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
(四)不及時報告、處理管道燃氣事故。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需要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戶應當向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勘查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與用戶應當簽訂供氣與用氣書面合同。用戶按照規定交納初裝費后,由經營單位組織設計、安裝和供氣。
第二十一條用戶需要擴大用氣規模、改變管道燃氣用途或者改裝、拆除、遷移固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器具以及更名過戶、報停的,必須經經營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工業用戶、經營性用戶和公共福利性用戶擴大用氣規模或者增加管道燃氣設施,應當交納增容費。對用氣量超過批準用氣規模而又沒有辦理增容手續的用戶,經營單位對超量部分加倍收費。
第二十二條管道燃氣計量表由經營單位負責安裝。管道燃氣計量表應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合格。
用戶對管道燃氣計量表準確度有疑義,應當及時報告經營單位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校驗。誤差超過標準的,由經營單位承擔校驗費;未超過標準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
第二十三條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對用戶抄表收費,用戶應當按時交納燃氣費。不交燃氣費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合同停氣。
管道燃氣計量表不能正常運轉的,用戶應當及時報修。用戶不報修的,當月氣費按照前3個月的平均值收取。
第二十四條用戶發現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時,不得開啟、關閉電器設備,應當采取關閥停氣、自然通風、避用明火等措施,并立即報告經營單位。
第二十五條經營單位接到用戶有關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的報修,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接到用戶有關戶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故障的報修,應當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
第二十六條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盜用管道燃氣;
(二)在設有管道燃氣設施的房間內住宿、放置爐火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
(五)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第二十七條自供單位對用戶的管理,可以參照本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設施和器具管理
第二十八條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由經營單位負責,其維修費用由產權所有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因工程建設需要遷移、改造管道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方案,征得經營單位同意并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對可能影響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經營單位,商定并采取保護措施,由經營單位派人監護,方可施工。因施工作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賠償損失,由經營單位及時修復。
第三十一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規定;帶氣作業,必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專業人員操作。
第三十二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定期巡線檢查和定期保養。
第三十三條管道燃氣器具,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并取得市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檢驗合格證后,方可在本市銷售。
第三十四條用戶使用的管道燃氣器具,必須符合管道燃氣氣質要求,由供應管道燃氣的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盜竊管道燃氣設施;
(二)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三)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或者維修;
(五)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六)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七)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
(八)其他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行為。
第六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建立搶修值班制度,配備專職搶修人員和必要的搶修設備、器材,并制定各類事故的搶修、搶險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現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發現管道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隔離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和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
第三十八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接到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及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實施檢查、搶修、搶險,并及時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
對影響搶修、搶險的市政、園林設施和其他設施,可以先采取應急措施,事后按照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因管道燃氣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檢察機關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條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用戶可以要求其改正或者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未在24小時前通知用戶的.;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的;
(四)不及時處理管道燃氣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用戶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營單位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供氣;情節嚴重的,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居民用戶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用戶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盜用管道燃氣的;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的;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的,或者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補辦審批手續;對不予批準的,予以拆除。
(二)將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轉包,或者無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的,責令改正,并處5000無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經營,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五)未取得自供許可證自供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供氣,并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
(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拒不賠償的,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七)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或者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維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八)在國家規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埋桿、植樹的,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危害的,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九)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或者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的,責令改正,并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依照勞動、公安消防、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涉及的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未作規定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物價部門制定,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九條管道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氣化站、混氣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配,按照《南昌市液化石油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管道燃氣設施,是指城市氣源廠以外的各種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凝水缸、閥門井、調壓室、調壓箱(柜)、調壓器、燃氣計量表等。
(二)管道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熱水器、采暖器等生活燃具、工業燃氣設備。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簽約雙方充分協商,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
一、工程概況。
a、工程地點:飛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新廠區內。
b、承包范圍:氬氣管道、壓縮空氣管道、高壓管道、循環水預埋管道;附圖紙。
c、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d、工期:合同簽訂后45個工作日內全部安裝工程完工。
二、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單方任意變化或修改。
三、工程質量標準:驗收標準以國家現行的規范、標準、規程為依據;以甲方所提供圖紙為技術標準。
四、合同價款:
a、本合同價款(大寫):捌拾捌萬壹仟捌佰壹拾元整(小寫:)881810.00b、此價款為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管道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為標準的包工包輔助材料的總承包價。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總款的30%預付款。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提供合同全額的發票后,甲方支付合同總款的65%款項。5%為質保金,甲方將于整個工程運行半年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付清。所有安裝費用付款方式為銀行電匯。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a、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b、負責委派項目負責人做好安裝協調工作;。
乙方責任:
a、負責工程承包范圍內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質服務;。
c、工程所需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d、認真履行本合同,根據合同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e、負責委派項目負責人做好協調工作。
七、驗收: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若因乙方安裝質量問題導致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及時處理,直至驗收合格。由于乙方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有損甲方可得利益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八、質保期:質保期限以整個工程試運行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質保期為半年,本工程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時內到甲方現場處理,每延遲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按期完工,按合同總金額0.1%每天支付違約金直至完工為止。
2、如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罰,性能根據本合同中的技術要求,如有差異做相應扣罰,同時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糾紛及解決方式:
2、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3、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爭議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4、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可對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造成另一方的損失或增加的費用不承擔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事發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機構的證明材料,同時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輕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十二、附件:附件1為圖紙。
十三、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代表人:電話:傳真:
乙方:委托代表人:電話:傳真:
燃氣管道安裝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乙方: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報裝燃氣管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站事項。
甲方將其房屋燃氣設施安裝工程委托給乙方組織實施。
二、報裝工程。
1、工程內容:(1)報裝工程的設計及文件的編制;(2)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購置;(3)安裝施工。
2、施工地點:
3、入戶管網安裝的分界范圍:表尾閥(包括該點)逆向方向的管道及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表尾閥順流方向向前的管道和用戶終端燃氣用具,由甲方自備。
4、工程執行標準:(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城鎮燃氣驗收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3)《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4)其他:。
三、工期。
2、甲方支付報裝費后,乙方立即組織設計,落實施工隊伍,準備施。
3、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在具備燃氣管道的條件(水通、電通、路。
4、出現有關情況致使工程順延,不在工期違約的責任范圍之內:甲。
四、工程設計及施工條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委托具有設計資質的燃氣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設計圖紙完成后,甲乙雙方給予確認。
2、乙方應具備施工作業空間;施工時應盡量避免其他交叉工程干擾;周邊居民、社會環境應不出現干擾施工的行為。
3、為了更好的與其他管網配合施工,甲方應指定專門的技術工程人。
4、乙方完成戶內及小區外網調壓站等全部供氣系統的施工圖設計。
五、施工設計的變更。
1、甲乙雙方對確認的施工方案,不得隨意再進行變更,如有變更應。
2、如因甲方的設計方案變更,造成工期延誤或工程費用提高,則由。
六、工程驗收及保修。
1、工程完畢,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通知單”;甲方收到竣。
2、本報裝工程保修期為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甲方。
七、報裝費及其支付。
1、本項工程共有用戶戶,其中居民用戶戶,配套費標準戶/元,合同配套費總額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配套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批準執行。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管道建設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開始對此項目配套燃氣工程的委托設計、及組織材料、人員開始進場施工等前期準備工作。
3、在本項工程庭院管道或者入戶管道入場之前三日內,家當再付給乙方管道天然氣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4、燃氣配套工程通過雙方竣工驗收后,甲方必須付清全部工程配套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乙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庭院管網置換通氣。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便利條件,如果甲方無法提供前述資料,可委托乙方收集相關資料,并安裝國家有關標準另行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小區平面布置圖、小區規劃圖、庭院地下室管網圖等)必須詳細準確,前后一致。若因圖紙及相關資料錯誤造成乙方施工的失誤或工程返工、停工、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符合同規定的期限的額度支付給乙方報裝費。
4、負責自有設施及財產的安全保衛,否則須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5、負責工程驗收工作。
(二)乙方。
1、按照合同約定負責組織實施燃氣管道工程設計、施工安裝及相關事項,如有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落實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規范。
3、按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報裝工程內容。
九、產權界定。
報裝的燃氣管道建成后,以調壓箱(柜)出口法蘭片為界,含該點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乙方所用,并負責維護管理;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并負責維護管理。
十、增項及結算。
1、安裝增項:超出第2條第3款規定范圍的工程安裝,屬于安裝增項,根據乙方的要求,本合同的安裝增項包括:
2、增項費用結算:甲方按照當地現行預算定額或當地物價部門制定標準收取增項費用。本合同項的增項部分預算見附表。開工前,應按照預算交付增項費用。增項施工完成,開閥通氣前,用氣方按照增項預算價格和雙方現場核定的實際完成工作量進行結算,對增項的工程款多退少補。結算完成,方可開盤閥通氣。
十一、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乙方負責無償返工。
2、由于甲方、第三方以及不可抗力的合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按合同約定完工,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及時協調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解決:
(1)提交(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適合該種的仲裁的仲裁規則,仲裁地點在;。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4、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居民戶內燃氣管道委托安裝協議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裝)建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安裝,每臺元,共計臺,合同總價款為元。
二、安裝要求。
1、安裝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乙方經甲方及使用司機確認為準。材質。
2、安裝物品明細單。
三、安裝時間、地點、方式及質保維護期限。
1、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安裝。
2、交付(安裝)地點為甲方指定地點,具體送達地址及分配數量由甲方提供。
3、本合同價款含模具使用費及發往甲方指定地點的物流費用。如產品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或經甲方檢驗與制作要求有差別的,乙方負責免費調換。調換工作須在交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
4、產品質量保證期為自產品全部交付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內,乙方對因材料質量和制造工藝有關的產品缺陷免費維修。乙方在保修期內更換的所有部件應符合質量標準,保修期同該合同標的物的整體保修期相一致。以下情況不在保修范圍內:因用戶自行修改而造成的故障或損壞;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或損壞(如火災、水災、地震、雷震、電擊等自然災害,戰爭,暴亂,或物理損壞);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
四、付款方式。
1、履約保證金。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繳納合同標的額的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按時完成建設工程(或交付產品)后,甲方退還其履約保證金的。工程(或產品)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退還其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
2、價款支付。
在合同簽訂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總價款%,共元。在工程完成(或貨物交付)后10個工作日內,經全部驗收合格的,經雙方確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共元;合同金額的%,即元作為質量保證金,乙方在質保期內已按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的,甲方在期滿后返還。
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按時履行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履行。
2、因乙方原因延遲交付或調換產品的,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合同標的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因甲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后延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燃氣包括人工燃氣(俗稱煤氣)、液化石油氣(lpg)、天然氣。在當前階段,我國城市中使用的管道燃氣大多為管道液化氣。管道液化氣是從氣源點(氣化站)將液態的液化石油氣氣化后用市政管網送到千家萬戶,與瓶裝氣供應相比具有安全、穩定、衛生、方便等優點。
二、液化石油氣一般知識。
液化石油氣一般為石油煉制的副產品,所以,其市場價格一般隨著國際石油行情而波動。液化石油氣(lpg)的主要成份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俗稱c3、c4)。氣態的液化石油氣比空氣重(約重一倍),一旦泄漏不易散發,且當液化石油氣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的濃度(1.5~9.5%)時,遇明火則發生爆炸,所以管道燃氣不能引入地下室。液化石油氣無色無味,日常使用的液化石油氣中加入了一種特殊氣味的`氣體,一旦發生泄漏,微小濃度都可察覺。液化石油氣本身無毒,但人在充滿液化石油氣的室內,會感到不適,大量吸入時,會麻痹神經或缺氧窒息,可能發生意外。
三、安全用氣。
1.液化石油氣完全燃燒要消耗大量的新鮮空氣,1立方米液化石油氣完全燃燒大約需要30立方米空氣。因此,使用液化石油氣時必須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2.點火前,應先嗅聞室內有無液化氣味。懷疑漏氣時,及時開窗通風,不得動火或動用電氣開關,門外有明火時,不得開門,同時立即關閉入戶總閥并通知管道燃氣公司進行維修處理。
3.正常操作時,應先打火后開爐灶旋鈕開關,調節空氣吸入量使火焰穩定呈藍色。爐具每次使用完畢后必須將開關扳到關閉(off)位置。
4.使用液化石油氣時,要有人照看,隨時注意燃燒情況,避免食物沸溢澆滅火焰或穿堂風吹熄火焰,一旦發現火焰突然熄滅,立即關閉燃具開關,如有必要再關閉管道總閥,在確認室內無泄漏情況下,方可繼續使用。
5.一般情況下膠管不要穿墻,長度不要超過2米,膠管要經常檢查,如發現有裂痕、變硬、變軟,應更換新的耐油膠管。
6.家用燃氣熱水器的選型,應經燃氣公司確認質量合格,并由管道燃氣公司安裝或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7.禁止使用直排式熱水器。
8.煙道、強排式熱水器可安裝在有效排煙的浴室內。浴室體積應大于7.5立方米,房間凈高應大于2.4米。浴室門或墻下部應留有截面積不小于0.02平方米的進風孔洞或間隙。
9.熱水器應安裝在耐火的墻壁上,上部不得有電力明線,電器設備和易燃物。
四、漏氣防治。
發現或懷疑液化石油氣泄漏時,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關掉燃氣管道上的閥門。
2.切勿開、關任何電器或電掣及現場使用電話。
3.熄滅一切火種。
4.打開門窗用掃帚或蒲扇將液化石油氣趕到室外。
5.到戶外打搶修電話,通知管道管道燃氣公司派人處理。
6.發現鄰居家液化石油氣泄漏應敲門通知,切勿使用門鈴。
7.如事態嚴重應離開現場,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8.查漏辦法:關閉燃氣具開關,打開入戶總閥,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連續起泡處即為漏氣點。嚴禁使用明火查漏。
燃氣管道安全心得體會
燃氣管道是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我們提供了生活和工業生產所需的能源。然而,燃氣管道如若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因此,我們在使用燃氣管道時,必須增強安全意識,從自身做起,確保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在長期的使用中,我總結了一些關于燃氣管道安全的心得體會。
首先,做好日常的管道檢查和維護至關重要。我們應該定期檢查燃氣管道的外觀,確保其沒有明顯的破損或泄漏的跡象。同時,還應當檢查連接管道的緊固件是否牢固,以防止因松動導致的泄漏。對于燃氣灶、熱水器等使用燃氣的設備也要定期進行清潔和維護,以確保其正常運行。此外,定期清理沉積物和灰塵也是必要的,以保證流體的流通,防止管道堵塞。只有做好日常的檢查和維護工作,才能盡早發現潛在的問題,避免事故的發生。
其次,正確使用燃氣設備和器具是保障燃氣管道安全的關鍵。在使用燃氣設備前,我們應該確保設備的使用說明書清晰,了解其操作的正確步驟。特別是在使用燃氣灶時,我們應該先打開通風設備,以保證房間內的空氣流通,避免燃氣泄漏引起的安全事故。同時,使用燃氣灶時要注意火苗的顏色和形狀,如果火苗呈現黃色或不穩定,應及時關閉燃氣閥門并檢查灶具管道。另外,使用燃氣設備時要保持警覺心,避免長時間不在場或疏忽燃氣設備的操作,以免發生危險事故。
另外,及時處理燃氣泄漏和故障也是關鍵。燃氣管道出現泄漏時,首先要保持冷靜,切勿慌張。立即關閉燃氣閥門,打開門窗,迅速離開現場,并及時撥打燃氣公司的緊急電話報警。同時,不要使用打火機、電器或進行其他可能引發火花的操作,以免引發火災。在燃氣設備故障時,也應立即關閉燃氣閥門,并聯系維修公司進行處理。切不可自行嘗試修復,以免增加風險。
最后,提高燃氣安全意識,宣傳燃氣安全知識是確保燃氣管道安全的長遠之道。政府、燃氣公司和社區可以組織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活動,通過張貼宣傳海報、開展宣傳演講等方式,向公眾普及燃氣使用中的常識和安全事項。同時,可以加強對安裝燃氣設備的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對燃氣設備操作的熟悉程度和安全意識。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營造安全可靠的燃氣使用環境。
總之,在使用燃氣管道時,我們要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預防為主,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通過日常的管道檢查和維護、正確使用燃氣設備、處理泄漏和故障以及宣傳燃氣安全知識,我們能夠確保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為安全居住和工業生產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讓我們共同努力,提高燃氣安全意識,共建安全的社會環境。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使用管道燃氣前要仔細閱讀便用說明書,掌握每個環節的安全知識,不懂之處一定要向燃氣公司聯系咨詢,做到按要求進行正確操作。
2、廚房、衛生間保持通風良好。
使用燃氣設備的廚房和衛生房間必須打開排氣扇,保持通風良好,讓然燒產生的有害氣體和有可能泄漏的'煤氣散發到室外,這點非常重要。
3、檢查室內、外燃氣管道是否漏氣。
要定期檢查室內、外燃氣管道是否漏氣,特別是接頭部位,從廚房到衛生間再到室外入戶管道,不能遺漏一處。檢查方法為用洗衣粉水刷在管道接口處,觀察如果有氣泡冒出來,證明該處漏氣,需要進行修理。
4、檢查灶具連接膠管。
灶具連接膠管使用久了最容易損壞,也要定期細心檢查膠管和兩端的連接部位。最保險的辦法是一年請專業人員上門更換一次。
5、發現漏氣立即關閉氣源開關。
發現漏氣時,要立即關閉氣源開關,迅速打開門窗通風,切勿啟動排風氣扇、抽油煙機等,以免引起火災。
6、請專業人員上門維修。
當檢查發現燃氣管道或灶具連接膠管有問題,甚至發生漏氣時,先關閉氣源開關,然后馬上致電燃氣公司,要求派專業人員上門維修。
7、教育小孩遠離燃氣設施。
要教育小孩遠離燃氣灶閥門、膠管等其他燃氣設施,以免扭壞閥門或忘記關閉面引起燃氣泄漏事故。要教育小孩不要在室外的燃氣管上玩耍,以免燃氣管道接頭松動發生漏氣。
8、裝飾時要將燃氣管理暴露于室內。
燃氣管道是易腐蝕、易漏氣的管件,用戶裝修時不得將管道埋入墻內或地面下,這會給正常的維修帶來極大不便。用戶在裝修房屋時一定要將燃氣管道暴露于室內,以便及時處理蝕漏,保障安全用氣。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接中心校發布近三日內有特大暴雨的通知后,為確保我校校內公共財產和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加強防汛工作的領導,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防汛指示和要求;。
2、統一部署指導全校的安全度汛工作和搶險救災工作;。
3、加強全校的防汛宣傳和防汛搶險等的技術指導;。
4、加強對各處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
5、備全備足防汛物資和防汛器材。
6、一旦發生險情災情,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救災,努力減輕災害損失,確保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方一份,值班人一份。
校領導:(簽字)。
值班人:(簽字)。
燃氣管道工程施工安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房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協調工作。監督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施工。
(2).在小區內安裝調壓房一座,占地約10平方,符合國家有關燃氣設施的安全規定,費用由甲方負責。
(3).保護燃氣設施,室外燃氣管不得被任何構筑物占壓,室內管道不得砌筑在任何設施內,安裝有燃氣管道的房間不得作為臥室、浴室、廁所使用。
(4).協助乙方進行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的搶修、維修工作。
(5).按國家規范統籌布置庭院各種管線,保障燃氣管道與其他管道的安全間距。
(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本小區燃氣管道及調壓設施的安裝,并按國家規范進行安裝施工。
(2).負責向居民送氣,供應合格天然氣。
(3)乙方免費負責天然氣管道及燃氣設施的搶修和維修。由乙方出售的.燃氣灶具(價格_____________元/臺,規格型號見樣品,樣品由乙方提供兩款)一年內免費維修,一年后維修只收取灶具材料成本費。非乙方出售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氣灶具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4).乙方管網設計安裝供氣能力必須滿足甲方_____________戶用戶正常用氣,超出_____________用戶甲方適當補償乙方管網增容費用,具體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
(5).保障正常供氣,特殊情況下不能供氣時,向用戶及時說明原因,低壓管網事故引起的停氣確保在_____________個小時內恢復送氣,中壓管網事故引起的停氣盡快恢復送氣。
(6).乙方免費設計管網施工圖紙(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提供),經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組織施工。
(7).乙方在接到甲方用氣申請后,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供氣。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用戶為_____________戶,根據__________市物價局的規定,每戶收取_______________元建設費,計收取安裝費_____________元;燃氣智能表每戶_____________元,計收取_____________元;智能表中卡、灶前閥、軟管、電池等收取__________元/戶,計收取_____________元;共計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付本項費用的60%,余款40%小區開始點火送氣前付清。
(2)外管線(主管線到小區調壓站的管線)費用__________萬元(附工程預算書),調壓設備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在合同簽訂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五、本工程從自甲方審核通過乙方圖紙后_________________內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及由于工程交叉作業引起的不可協調所影響的工期相應順延。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之義務需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乙方安裝的燃氣管道以及用戶室內燃氣設施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的損害、賠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但因燃氣設施的使用不當、私接天然氣管線、偷氣、改造燃氣表、雷電、火災、其他安裝裝飾工程等原因引起的任何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但有責任負責修復。
七、以上各項條款,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如有違反,責任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燃氣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道燃氣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促進管道燃氣事業發展,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管道燃氣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道燃氣的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管道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維修,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管道燃氣,是指通過管道輸送的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其所屬燃氣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灣里區和各縣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管道燃氣的管理工作。
勞動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消防監督。
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管道燃氣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管道燃氣的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則,實行計劃用氣和節約用氣,優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氣。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市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經規劃部門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灣里區和各縣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轄區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經批準的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照原報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必須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再按照規定辦理其他有關手續;在灣里區和各縣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還必須征得該同級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條管道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承擔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工程。
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審查同意。
管道燃氣工程施工,應當接受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條城市進行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應當按照管道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同時建設配套的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管道燃氣設施、器具的安裝位置,所需費用納入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工程的總概算。
第十一條管道燃氣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集:
(一)受益單位投資;
(二)用戶初裝費和增容費;
(三)公用事業專項附加;
(四)國家和地方投資;
(五)其他來源。
第三章經營與自供管理
第十二條管道燃氣的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保障用戶需要的原則,就管道燃氣的供應數量、質量和輸送壓力等內容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三條設立管道燃氣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和資質審查合格后,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經營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方可經營。
設立管道燃氣自供單位(以下簡稱自供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后,再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自供許可證》,方可供氣。
第十四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但突發事件除外。恢復供氣不得在晚上21時至凌晨6時期間進行。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價格,屬于生產、經營性的用氣,應當按照供氣成本加稅費和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屬于居民生活的用氣,應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定價。
管道燃氣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實行許可證年審制度。
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燃氣管理機構交納管理費。
第十九條經營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收費;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
(四)不及時報告、處理管道燃氣事故。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需要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戶應當向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勘查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與用戶應當簽訂供氣與用氣書面合同。用戶按照規定交納初裝費后,由經營單位組織設計、安裝和供氣。
第二十一條用戶需要擴大用氣規模、改變管道燃氣用途或者改裝、拆除、遷移固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器具以及更名過戶、報停的,必須經經營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工業用戶、經營性用戶和公共福利性用戶擴大用氣規模或者增加管道燃氣設施,應當交納增容費。對用氣量超過批準用氣規模而又沒有辦理增容手續的用戶,經營單位對超量部分加倍收費。
第二十二條管道燃氣計量表由經營單位負責安裝。管道燃氣計量表應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合格。
用戶對管道燃氣計量表準確度有疑義,應當及時報告經營單位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校驗。誤差超過標準的,由經營單位承擔校驗費;未超過標準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
第二十三條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對用戶抄表收費,用戶應當按時交納燃氣費。不交燃氣費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合同停氣。
管道燃氣計量表不能正常運轉的,用戶應當及時報修。用戶不報修的,當月氣費按照前3個月的平均值收取。
第二十四條用戶發現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時,不得開啟、關閉電器設備,應當采取關閥停氣、自然通風、避用明火等措施,并立即報告經營單位。
第二十五條經營單位接到用戶有關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的報修,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接到用戶有關戶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故障的報修,應當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
第二十六條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盜用管道燃氣;
(二)在設有管道燃氣設施的房間內住宿、放置爐火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
(五)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第二十七條自供單位對用戶的管理,可以參照本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設施和器具管理
第二十八條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由經營單位負責,其維修費用由產權所有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因工程建設需要遷移、改造管道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方案,征得經營單位同意并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對可能影響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經營單位,商定并采取保護措施,由經營單位派人監護,方可施工。因施工作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賠償損失,由經營單位及時修復。
第三十一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規定;帶氣作業,必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專業人員操作。
第三十二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定期巡線檢查和定期保養。
第三十三條管道燃氣器具,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并取得市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檢驗合格證后,方可在本市銷售。
第三十四條用戶使用的管道燃氣器具,必須符合管道燃氣氣質要求,由供應管道燃氣的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盜竊管道燃氣設施;
(二)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三)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或者維修;
(五)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六)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七)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
(八)其他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行為。
第六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建立搶修值班制度,配備專職搶修人員和必要的搶修設備、器材,并制定各類事故的搶修、搶險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現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發現管道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隔離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和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
第三十八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接到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及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實施檢查、搶修、搶險,并及時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
對影響搶修、搶險的市政、園林設施和其他設施,可以先采取應急措施,事后按照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因管道燃氣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檢察機關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條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用戶可以要求其改正或者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未在24小時前通知用戶的;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的;
(四)不及時處理管道燃氣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用戶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營單位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供氣;情節嚴重的,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居民用戶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用戶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盜用管道燃氣的;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的;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的,或者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補辦審批手續;對不予批準的,予以拆除。
(二)將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轉包,或者無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的,責令改正,并處5000無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經營,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五)未取得自供許可證自供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供氣,并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
(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拒不賠償的,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七)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或者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維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八)在國家規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埋桿、植樹的,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危害的,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九)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或者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的,責令改正,并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依照勞動、公安消防、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涉及的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未作規定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物價部門制定,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九條管道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氣化站、混氣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配,按照《南昌市液化石油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管道燃氣設施,是指城市氣源廠以外的各種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凝水缸、閥門井、調壓室、調壓箱(柜)、調壓器、燃氣計量表等。
(二)管道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熱水器、采暖器等生活燃具、工業燃氣設備。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是指供給城市中生活、生產等使用的天燃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煤制氣、重油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燃氣用具的生產,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消防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察)、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第六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企業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并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應當設立群眾性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管理網絡。
單位用戶應當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及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二章城市燃氣工程的建設
第八條 城市燃氣廠(站)、輸配設施等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選址審查時,應當征求城建、勞動、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的標準、規范、規定進行。審查燃氣工程設計時,應當有城建、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參加,并對燃氣安全設施嚴格把關。
第十一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可靠。竣工驗收時,應組織城建、公安消防、勞動等有關部門及燃氣安全方面的專家參加。凡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通氣作業,必須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配合下進行。
第三章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和輸配
第十三條 城市燃氣生產單位向城市供氣的壓力和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加臭處理。在使用發生爐、水煤氣爐、油制氣爐生產燃氣及電捕焦油器時,其含氧量必須符合《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十四條 對于制氣和凈化使用的原料,應當按批進行質量分析;原料品種作必要變更時,應當進行分析試驗。凡達不到規定指標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采用的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和氣瓶設備,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建立檔案,并定期檢驗;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
凡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城市,必須設置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站。氣瓶定期檢驗站和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運行。氣瓶定期檢驗工作不落實的充裝單位,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業務。氣瓶定期檢驗站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氣瓶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 城市燃氣管道和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和置換。在置換過程中,應當定期巡回檢查,加強監護和檢漏,確保安全無泄漏。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并配備足夠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以及搶修人員和工具,保證其靈敏可靠。
第十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的動火作業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單位填寫動火作業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方案,并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證后方可實施。
在動火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點周圍采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單位應當按照設備的負荷能力組織生產、儲存和輸配。
特殊情況確需強化生產時,必須進行科學分析和技術驗證,并經企業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負責人批準后,方能調整設備的工藝參數和生產能力。
第十九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必須制定停氣、降壓作業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氣、降壓審批權限、申報程序及恢復供氣的措施等,并指定技術部門負責。
涉及用戶的停氣、降壓工程,不宜在夜間恢復供氣。除緊急事故外,停氣及恢復供氣應當事先通知用戶。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確需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修筑建設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時,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范及消防技術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單位須事先通知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經雙方商定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監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第二十二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對燃氣管道及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管道和設施有破損、漏氣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四章城市燃氣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與用戶簽訂供氣、使用合同協議。
第二十四條 使用城市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增加安裝供氣及使用設施時,必須經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批準。
第二十五條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等服務;居民用戶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 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第二十七條 用戶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熱和摔、砸、倒臥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殘和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第五章城市燃氣用具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八條 城市燃氣用具生產單位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時,必須取得歸口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其產品受頒證機關的安全監督。
第二十九條 民用燃具的銷售,必須經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測中心(站)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銷售地燃氣使用要求,并在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下方可銷售。
第三十條 凡經批準銷售的燃氣用具,其銷售單位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也可以委托當地城市燃氣經營單位代銷代修,并負責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氣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對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 燃氣用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重點部位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六章城市燃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城市燃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后,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采取通風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報告。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對于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和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并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場,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故發展。
第三十四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并預先制定各類突發事故的搶修方案,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第三十五條 對于城市燃氣事故的處理,應當根據其性質,分別依照勞動、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城市燃氣事故,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盡快做好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勞動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向上報告。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維護城市燃氣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對于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違章設施和要求違章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四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責令恢復原狀,對于屢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氣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可以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暫停供氣的措施,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勞動、公安部門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1、工程施工承諾書(煤氣管道)。
甲方:舞鋼市地方道路管理所(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河南慧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我公司負責實施的西氣東輸二線平舞漯地方支線工程在舞鋼市實施天然氣管道埋設工程,該工程穿越多條農村公路,經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雙方協商,乙方承諾如下: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施工而影響公路安全暢通。
2、乙方在施工結束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給甲方道路恢復原狀。
3、乙方在施工中,要在施工現場設立明顯的施工標牌及相應的標記。
4、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全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檢查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充分考慮所穿越的道路升級改造的`可能,穿越道路時,管道下挖距路面至少2米以上,并做好相應的措施,如甲方道路升級改造時,乙方所埋設的管道無法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乙方應對煤氣管道無條件移位或采取其他相應的措施,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道路附屬設施造成破壞的,
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予以恢復原狀,或按照標準對甲方進行賠償。
以上承諾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承諾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承諾內容,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整改的,經雙方協議后更改,此承諾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報呈舞鋼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蓋章。
為強化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作如下社會服務承諾。
一、壓縮辦事時限,提高服務效率。
1、民用戶安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具備通氣條件的約定交款;交款后,20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因特殊情況,要求簽訂預交款協議的用戶,不在本承諾范圍)。
2、團伙(工業)用戶安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用戶;具備通氣條件的,簽訂協議、交費后,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設計施工。
3、民用戶燃氣設施拆裝、移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具備通氣條件的約定交款;交款后,20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
4、團伙(工業)用戶燃氣設施拆裝、移裝、改裝、復表、增容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用戶;具備通氣條件的,簽訂協議、交費后,按合同約定時間施工、通氣。
5、故障報修服務時限:燃氣表、灶具等室內故障,接報后24小時內上門維修;管道泄漏等緊急搶修,接報警電話后1小時內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二、改進工作作風,提供便民服務。
1、規范服務標準。定規范、定制度、定標準,通過制度的引導和制約,保證服務理念的落實。
2、改進工作作風。一是開展“三心”服務,即用心了解用戶、
真心方便用戶、貼心服務用戶。二是建立用戶回訪制度,跟蹤了解服務的全過程,主動征詢用戶意見。
3、提升服務質量。一是繼續推行“首問負責制”。二是推行“十個一點”工作準則。三是確立效率原則,對用戶提出的問題,能一次解決的,決不拖到第二次,能當天解決的,決不拖到第二天。
4、采取多種便民服務措施。
一是繼續推行無假日服務。
二是開通用戶報修熱線“8897977”,24小時受理用戶咨詢及報修。
三是繼續開展“入戶進區”活動。
四是繼續與銀行協作,完善繳費系統,真正方便用戶。
五是繼續推行110、119聯動服務,使群眾得到快速、及時、高效、優質的服務。
三、監督和投訴。
對辦事人以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投訴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署實名并留有聯系方式或本人上門投訴的,均及時受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未署實名的在鎮江門戶網站上公開答復。
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
豫龍焦化有限公司燃氣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為了加強燃氣管線的巡查管理,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燃氣管道安全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環科職責:
1、做好安全管理,每周檢查一次煤氣表運轉,煤氣管道暢通、不漏氣,發現問題及時與機修車間聯系維修。
2、監督、培訓操作員嚴格按操作規程維修燃氣管道。
二、各車間安全職責:
1、各車間員工每日對工作范圍內的管道進行巡查并對日常情況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與班組長、車間主任聯系維修。
2、管道燃氣設備的接口處如有漏氣,禁止一切火種(包括照明電源開關)并立即向地區所屬維修部門報修。
三、安全使用管道燃氣規定:
1、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發生意外事故。
2、嚴禁私自拆、裝、移、接管道燃氣設備。
3、嚴禁在作業過程中敲打管道。
四、考核:
1、安環科每月至少一次對工作人員的巡查工作態度及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2、安環科應對管道安全巡查人員進行監督考核,對于巡查工作不細致和不按要求的時間、地點巡查,或巡查發現的問題不及時報告,以及發現的問題不進行勸阻、推委職責的,應進行經濟考核。
河南豫龍焦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
壓力管道是生產、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事故的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燃氣管道作為壓力管道的一種,其特點為多埋于地下,經過人口密集區,施工與檢驗、檢修難度大,受地理條件的限制及外界原因的影響,易發生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目前,北京市外管網燃氣管線已達7000千米。因此,對燃氣管道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對確保北京市燃氣管網安全、穩定、正常供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燃氣管線存在的主要問題。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擔負著全市燃氣管道外管網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工作。據統計,2004年公司共處理突發事故156起。其中,腐蝕造成的漏氣事故占突發事故的36.5%,施工挖斷造成漏氣事故占突發事故的35.3%。具體原因可分為:
(一)管道腐蝕近幾年,隨著首都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城市設施的不斷加強,地下金屬燃氣管道大量增加。地下金屬燃氣管道的壽命多則20余年,少則只有2~3年,腐蝕穿孔事故時有發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社會影響。通過多次對腐蝕穿孔漏氣事故搶修,可以歸納出燃氣管線的腐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燃氣管道投入使用年限過長由于燃氣內存在焦油、萘等雜質,對管壁常年腐蝕,造成內腐蝕穿孔。2.電化學腐蝕由于管線穿越不同類型的地質,沿線土壤透氣性等物理化學參數有較大變化,導致管段兩端存在明顯的電位差,造成電化學腐蝕。3.雜散電流腐蝕近幾年由于電信業的大規模發展,地下電力、電信管道猛增,漏氣電流以管線作為回流通路,導致流出點的局部坑蝕。4.防腐層破壞由于施工人員在管道施工中不遵守操作規程,在下管時破壞了管道外的防腐層,防腐層起不到應有的保護作用,致使管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造成腐蝕穿孔。
(二)野蠻施工對燃氣管道的破壞隨著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施工項目、建設工地越來越多,野蠻施工行為屢禁不止,構成對地下燃氣設施安全的巨大威脅。燃氣管道遭受損壞,會導致火災、爆炸、中毒及燃氣供應中斷等惡性事故,影響極其惡劣。
(三)燃氣管道位于交通要道隨著首都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三環路、四環路的建成使用,許多原來敷設在便道、綠地上的燃氣管道,在新的道路建成,老的道路拓寬后,變成了敷設在城市主路、輔路上的燃氣管道。如東三環高壓線就敷設在三環路的輔路上。目前,道路上的燃氣管道共計約917千米。這些燃氣管道敷設在道路上,運行管理極為不便。北京市目前有機動車185萬輛,非機動車近100萬輛。白天,大量的機動車在道路上高速行駛,管線運行人員很難正常維護道路上的燃氣管線。當運行人員對道路上的燃氣管道和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時,經常造成交通堵塞。而一旦發現燃氣管道漏氣,進行緊急搶修時,就要通知交通管理局斷路,給交通帶來極大的不便。
(四)違章占壓燃氣管線目前,歷史遺留的各類占壓燃氣管線的違章建筑較多。這些違章建筑影響了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正常維護檢修和緊急搶修,形成了極大的隱患。尤其是這些違章建筑大部分都有人居住,且在燃氣管道安全距離內形成了密閉空間,一旦燃氣泄露,極易發生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同時,還有新發生的違章行為,它們絕大多數是由新工程驗收通氣帶來的。有些煤改氣的供暖用氣工程在驗收時,就在未通氣的管線上建有房屋、市政設施,栽有綠化樹木等,由于急于給老百姓供暖,往往在違章沒有解決的情況下,就進行了通氣,而事后相關單位對違章卻漠不關心,推來推去,無人協助運行管理單位進行解決,從而造成新的違章行為發生。
(五)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缺乏主要表現在對壓力管道安全知識缺乏和對壓力管道有關介質(如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天然氣)安全知識貧乏。
(六)安全距離不足壓力管道與其它設施距離不合規范,壓力管道與生活設施安全距離不足。
(六)焊縫缺陷無證焊工施焊;焊接不開坡口,焊縫未焊透,焊縫嚴重錯邊或其它超標缺陷造成焊縫強度低下;焊后未進行檢驗和無損檢測查出超標焊接缺陷。
(七)違章操作無安全操作制度或有制度不嚴格執行。
二、防范措施。
(一)加強壓力(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燃氣管道作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正式列入安全管理與監察規程只有9年時間,許多人因此而對燃氣管道安全意識淡薄。已發生的多起事故已經給人們敲了警鐘。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燃氣輸配分公司作為主要負責北京市燃氣外管網的輸送單位,為確保燃氣管網安全、穩定、正常供氣,不僅制定了嚴格的管網運行、維修、檢修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各管網管理所還設置了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管網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為提高全員的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公司還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安全培訓,2005年上半年共舉辦公司級安全教育2次,受教育人次達4000余人。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燃氣)管道實施規范化的監督檢驗監督檢驗就是檢驗單位作為第三方,監督安裝單位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的安全質量,使之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的監督檢驗是一項綜合性技術要求很高的工作。監督檢驗人員既要熟悉有關設計、安裝、檢驗的技術標準,又要了解安裝設備的特點、工藝流程。這樣才能在監督檢驗中正確執行有關標準規程規定,保證壓力管道的安全質量。通過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的監督檢驗,可以控制事故的發生。從鍋爐、壓力容器的監檢的成功經驗來看,實施公正的、權威的第三方監督檢驗,對降低事故率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監督檢驗控制內容有兩方面:安裝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實踐證明,實施規范化的監督檢驗是保證壓力(燃氣)管道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
(三)制定壓力(燃氣)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在燃氣管網運行中,我們對在用管道進行管齡鑒定,按投產年限,有計劃地安排停輸檢查、大修,包括對管道的清洗、通球、加電保護(防止電化學腐蝕)、加裝絕緣接頭等保護措施及加裝內襯等方法,延長管道壽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校驗,對調壓器、過濾器進行檢修。為降低因腐蝕造成的燃氣管道泄露事故,我公司制定了陰極保護測試樁檢測制度。每年對所有的測試樁進行全面檢測,每個季度至少抽查20%,各管網管理所的運行人員每月對檢測樁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季度將檢測結果報防腐公司,進行分析,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四)清除違章,減少不安全隱患城市燃氣管網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猶如城市的命脈,地下燃氣一旦泄露,將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因此,我們在嚴抓施工質量管理的同時,還要加強管線的運行管理,努力消除外來的不安全隱患。加強地下燃氣管線的安全運行,不僅是燃氣行業管理人員的責任,也是全體市民的共同責任。根據建設部1998年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和市政府1998年第10號令(《北京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隨意改動燃氣設施,或在燃氣管道安全防護帶內建設與燃氣管道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挖坑、取土、植樹、埋桿、堆物、堆料、爆破、鉆探或從事其它妨礙燃氣管道安全的行為。上述規定是為了保證燃氣管道施工和檢修時與周圍的建筑物、管道等互不干擾,也是為了避免漏出的燃氣影響相鄰管道的正常運行,或溢入建筑物內,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目前,在煤氣、天然氣管網中,違章行為主要以在安全防護帶內建筑與燃氣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廠房、商業用房等)、構筑物(包括水池、煙筒、水塔等實體)為主。
根據違章建筑物或構筑物在安全防護帶內距燃氣管道的距離不同,此類違章行為又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建筑物、構筑物直接占壓燃氣管道;
二是建筑物、構筑物進入防護帶,距管道過近。前一類違章危害尤其大,已列入北京市2005年整改規劃。因為目前敷設燃氣管道一般采用直埋的形式,長期承受非法建筑物、構筑物的重量,很容易使管道疲勞,形成裂縫,甚至斷開,這樣,泄露的燃氣必將嚴重威脅周圍居民及建筑的安全。至于日常工作中,燃氣輸配分公司對燃氣管道進行經常性、季節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由于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占用了空間,會使正常的維修工作難以展開。另外,還有一類違章是指未經批準擅自拆、改戶外燃氣管道或設施。此類違章相對前一類違章而言,數量上雖少,但更容易發生意外,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在安全檢查中,我們就曾發現某平房住戶在附近天然氣管道上鉆孔,接出軟管后,非法使用天然氣。幸虧及時發現并制止,否則后果不堪設想。針對上述違章行為,我們加強了管線巡視力度,嚴格執法,消除違章,強化管理。對違章建筑、違章攤點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糾正,并按照有關法規依法處理。同時,我們還定期對管網進行“主動查漏法”,即:查漏計劃、查漏隊伍、多種儀器綜合使用(查漏車、探管儀、鉆孔機、檢漏儀),而不是哪里出現了問題,才到那里檢測。
(五)制定應急方案及措施由于燃氣行業的特殊性,為確保安全、穩定、正常供氣,應制定燃氣設備突發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適用于已投入運行的燃氣輸氣設備和儲氣設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和北京燃氣集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燃氣集團輸配分公司《安全管理體系》中的有關規定,預案內容分為實施搶修作業和搶修方案兩部分,包括適用范圍,人員組織結構,搶修流程及說明,實施方案和搶修搶險器材配備等內容,還要開展多次安全演習,以備事故發生后,及時奔赴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近年來,北京市加快城市建設與發展,全面啟動奧運工程,天然氣供應量迅猛增加。按照北京市規劃目標,2005年的天然氣用量將達到30億m3,2008年要達到40~50m3。由此可見,在今后一個時期,北京市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將呈現持續快速發展的態勢。為此,我們要圍繞“安全供氣”中心任務,加大科技投入,以強化管理為主題,以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為主線,強化安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由傳統、被動、輔助、滯后的安全管理模式變為現代、主動、本質、超前的安全管理模式,確保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
燃氣管道安全標語
1. 正確使用燃具,呵護生命健康。
2. 關住燃氣隱患,創建幸福平安。
3. 關注燃氣使用隱患,保護家人生命安全。
4.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 加一道關閥,多一份安心。
6. 多一點燃氣安全 少一點安全隱患
7.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不要使用過期石油氣鋼瓶
8. 鋼瓶殘液易燃易爆,請不要自行清理
9.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0.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使用燃氣具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1. 天氣寒冷,使用燃氣器具時要注意安全,保持室內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2.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不要使用過期石油氣鋼瓶
13. 鋼瓶殘液易燃易爆,請不要自行清理
14.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5.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使用燃氣具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7. 使用燃氣時,四季都要保持通風
18. 使用燃氣時,要有人照看
19. 要經常檢查連接灶具的膠管、接頭,發現膠管老化松動,應立即更換,在正常情況下,每18個月必須調換,接口處要用夾具緊固。
20. 不準自行接裝、改裝燃氣設施
21. 裝有燃氣設備的場所不能當臥室
22. 燃氣使用后、臨睡前、外出時,要關閉燃氣閥門
23. 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器具應及時更換
24. 如需在道路和街坊路面施工,施工單位應事先向燃氣公司申請燃氣管道監護,在辦理燃氣管道交底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25. 燃氣用戶要配合燃氣公司的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用戶亦可委托燃氣公司進行整改。
26. 不要在安裝燃氣設施的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7. 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氣灶,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
28. 燃氣安全系萬家,安全使用莫違規
29. 使用燃氣時,四季都要保持通風
30. 使用燃氣時,要有人照看
31. 要經常檢查連接灶具的膠管、接頭,發現膠管老化松動,應立即更換,在正常情況下,每18個月必須調換,接口處要用夾具緊固。
32. 不準自行接裝、改裝燃氣設施
33. 裝有燃氣設備的.場所不能當臥室
34. 燃氣使用后、臨睡前、外出時,要關閉燃氣閥門
35. 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器具應及時更換
36. 如需在道路和街坊路面施工,施工單位應事先向燃氣公司申請燃氣管道監護,在辦理燃氣管道交底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37. 燃氣用戶要配合燃氣公司的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用戶亦可委托燃氣公司進行整改。
38. 不要在安裝燃氣設施的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9. 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氣灶,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
40. 家居安全,從燃氣安全開始。
41. 排查燃氣安全隱患,確保家人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