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我們能夠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每個人的權益。規章制度的執行是對員工工作的要求,也是對員工職業道德和素養的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新建、擴建、改建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工程布局設計圖紙,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同意后,辦理有關建設審批手續,項目竣工后,報經原批準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驗收合格,頒發《動物防疫合格證》后,方可投產使用。
三、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的動物防疫條件要求。
(一)場址應選擇地勢高燥、平坦、背風、向陽,水源充足、水質良好,排水方便、無污染,用電方便的地方,距鐵路,公路交通干線不少于1千米;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距其他動物飼養場(小區)、屠宰場(廠、點)、牲畜交易市場、垃圾和污水處理場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區,工廠、學校和其他公共場所不少于3千米,并應位于居民區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處。
(二)場(小區)內生活管理區,生產區(飼養區),隔離區應用圍墻、林帶、柵欄或弱電網等相互隔離分開,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區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處或側風處,且應在緊鄰場區大門內側集中布置.隔離區主要布置獸醫室,隔離舍和養殖場廢棄物的處理設施,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下風處和場區地勢最低處,且與生產區有專有通道相通,與場外有專用大門相通。場(小區)內道路、運動場應平坦、堅硬,無積水,便于清洗,消毒。
(三)生產區內根據功能不同,將生產區劃分為若干個單元或小區,單元之間應有防疫隔離設施。
(四)生產區內的飼養房(舍)應選擇坐北朝南方向,堅固耐用,寬敞明亮,采光、通風、排氣良好,供水,排水暢通,每棟飼養房(舍)間距10米以上。
(五)場區、生產區大門口均要設置供出入車輛消毒的寬同大門、長6米、深0.5米的水泥結構消毒池,同時要設置供出入人員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個單元門口、每棟飼養房(舍)門口、獸醫室及病畜(禽)隔離區門口、擠奶站門口等均要設置寬同門口、長1.5米的消毒池或設置消毒盆。
(六)生產區內道路應分污道、凈道,并不重疊和交叉。
(七)獸醫室應設置小型化驗室,配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職獸醫人員、必須的檢驗消毒儀囂設備和防治、化驗、消毒等藥品。
四、規模養殖場(小區)動物防疫要求。
規模養殖場(小區)應以規模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認真組織做好各項動物防疫制度的落實工作。
(一)隔離制度。
1、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實行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每批畜(禽)出欄后.圈舍應空置2周以上,并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殺滅病原,防止連續感染和交叉感染。
2、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本場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的人員、車輛,應進行嚴格的消毒。
3、飼養人員不得隨意竄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設備。
4、生產區內禁養其他動物.嚴禁攜帶與飼養畜(禽)有關的動物、動物產品進入生產區。嚴禁從與飼養的畜(禽)有關的疫區購買草料。
5、堅持自繁自養,必須引進時,應從非疫區,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的種畜(禽)場或繁育場引進經檢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進后,應在隔離舍隔離觀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進入健康舍飼養。
6、患病畜(禽)應及時送隔離舍,進行隔離診治或處理。
7、嚴禁場內獸醫人員在場外兼職,嚴禁場外獸醫進入生產區診治疾病:確因需要必須從場外請進獸醫的,進入生產區前應更換服裝鞋帽,進行嚴格消毒后,方可進入生產區。
養殖場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藥品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藥品時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藥品倉庫專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按劑量或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地面必須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藥品出庫應開《藥品領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牲畜用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7、用藥施行處方管理制度,處方內容包括:用藥名稱、劑量、使用方法、使用頻率、用藥目的,處方需經過監督員簽字審核,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和不明成分的藥物,領藥者憑用藥處方領藥使用。
養殖場管理制度
肉牛養殖場的操作規程,飼料的配制應根據肉牛不同生長發育時的營養需要和標準進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滿足肉牛發育的需要。肉牛養殖場操作規程是建立飼養管理制度和提高肉牛養殖生產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操作規程前,應先了解肉牛養殖場生產過程。對各個環節應反復研究。飼喂肉牛時應按制度飼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發霉變質的飼料。應撿出飼料中的異物。
同時要根據工人的支術水平,肉牛養殖場的設備條件等項制定,在制定操作規程時,既要吸收工人的工作經驗,更要堅持以科學理論為依據。保證足夠的新鮮的清潔飲用水,水質符合《ny5027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質》要求,不能將洗菜水等已使用過的水二次使用作生豬飲水。堅持對牛體進行刷試。
做好配種、產仔的繁殖記錄和獸醫記錄,對肉牛的生長發育、飼料消耗等進行生產記錄。記錄資料保存2年以上。發展農村家庭養殖肉牛,要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需要進行肉牛的綜保利用,改變傳統的肉牛養殖方式。實行科學飼養管理。
該區域包括4個省的51個縣,其中山東14個縣、河南27個縣、河北6個縣和安徽4個縣。該區域有天然草場面積1320萬畝,其中可利用草場面積1240萬畝左右。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中原肉牛區目標定位為建成為“京津冀”、“長三角”和“環渤海”經濟圈提供優質牛肉的最大生產基地。未來發展要結合當地資源和基礎條件,加快品種改良和基地建設,大力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的現代肉牛養殖,加強產品質量和安全監管,提高肉牛品質和養殖效益;大力發展肉牛屠宰加工業,著力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打造知名品牌。
包括5個省(區)的60個縣,其中吉林16個縣、黑龍江17個縣、遼寧15個縣、內蒙古7個縣(旗)和河北北部5個縣。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本區域目標定位為滿足北方地區居民牛肉消費需求,提供部分供港活牛,并開拓日本、韓國和俄羅斯等周邊國家市場。牧區要重點發展現代集約型草地畜牧業,通過調整畜群結構,加快品種改良,改變養殖方式,積極推廣舍飼半舍飼養殖,為農區和農牧交錯帶提供架子牛。農區要全面推廣秸稈青貯技術、規模化標準化育肥技術等,努力提高育肥效率和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在提升企業技術水平和加工工藝、產品質量和檔次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完整的牛肉生產和加工體系。
包括4個省區的29個縣市,其中新疆自治區16個縣(師)、甘肅省9個縣市、陜西省2個縣和寧夏2個縣。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本區域目標定位為滿足西北地區牛肉需求,以清真牛肉生產為主;兼顧向中亞和中東地區出口優質肉牛產品,為育肥區提供架子牛。主攻方向是健全肉牛良繁體系和疫病防治體系,充分發揮飼料資源的優勢,大力推廣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技術,努力提高繁殖成活率和牛肉質量;培育和發展加工企業,提高加工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開拓國內外市場,帶動本區域肉牛產業的快速發展。
一健全優質肉牛良種繁育體系根據各優勢區域品種和資源特點,以純種繁育為基礎、雜交改良為主要手段,加快良種擴繁,加大良種推廣力度;建設一批種公牛站、肉牛良種繁育場和人工授精站,逐步建成現代肉牛繁育體系。加強基礎母牛供應能力建設,形成性能優良的基礎母牛群,提高育肥用犢牛質量。
二完善肉牛標準化飼養技術體系加快建立適應各優勢區特點的集營養、飼料、牛舍設計、模式化飼養管理于一體的肉牛標準化技術生產體系和技術規程。大力推行農戶繁育小牛、規模化集中育肥的生產模式,積極發展農牧結合的階段飼養、異地育肥等飼養模式。支持優勢區域發展肉牛標準化規模養殖。逐步建立牛肉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提高肉牛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盡快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活牛出欄評價體系、胴體質量評價體系和牛肉質量評價體系。
三建立優質安全飼草料供應體系培育和推廣適合各優勢區光熱條件的優質高產牧草,研制出能延長青飼料保存時間、延緩青飼料養分損失、經濟效益顯著的無公害綠色添加劑,以及與各種青貯方式相配套的機械設備。開發肉牛專用安全飼料添加劑和精料補充料,改變傳統飼料結構。中原、東北和西南優勢區要建立專用飼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廣三元種植結構;西北優勢區應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下,適度建設人工草地。四構筑和完善肉牛產業鏈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等方式,培育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為農民提供服務、產品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提高加工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能力,在推行分割技術的基礎上,開發具有特色的牛肉制品,加強加工副產品開發力度,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提高加工附加值。進一步完善牛肉加工和流通體系,規范牛肉及活牛市場,逐步建立完善以質論價制度。
養殖場管理制度
1.禽場及孵化場工作人員不許在場外及自己家中飼養家禽和從事與養禽有關的業務,養禽場工作人員所需的蛋和肉產品,必須經檢疫無病并由本場供應。
2.防止人員、來訪客、飼養用具和雜物傳播疾病。對于易從外界帶來病原體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員、推銷員、買蛋商、運送工人和來訪客等),都應嚴加管理和監督。每次進入生產區前應沖洗、消毒、更換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運輸工具都須經嚴格沖洗消毒后,才能進入禽場和禽舍。獸醫人員使用的各種診療器械,必須經高壓消毒后,才可進入禽舍內使用。墊料要經陽光曝曬后或經消毒藥熏蒸后使用。
3.實行專業化生產和全進全出。在條件允許時,最好實行專業化生產。有條件的可分為育雛場、成年蛋禽場、孵化場、種禽場等,更要避免畜、禽混養。如育雛場僅飼養1~49日齡的小雛,或1~120日齡的禽,而成年禽場則全是120日齡以上的成年禽,這樣避免了成年禽的病傳染給幼雛。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棟禽舍的全進全出制飼養。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經沖洗消毒-火焰燒灼消毒-噴霧消毒-熏蒸消毒等徹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進下一批禽。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疫病的發生。因為許多疫病發生和中止有一個較固定周期,采用“全進全出”就不會給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機會。
4.定期對禽舍、孵化室及禽群進行噴霧消毒,尤其是生產過程中的帶禽消毒。及時清理墊料和糞便,保持清潔衛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避免和減輕應激反應。禽舍要通風良好、風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籠結構要合理、保持適宜的濕度和溫度、保持禽舍空氣新鮮。要避免過分擁擠、頻繁捕捉、轉群、斷喙、免疫接種和突然聲響等應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處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對于淘汰的病禽應及時送往指定的屠宰場急宰,在獸醫監督下加工處理。死禽充分焚燒或深埋,糞便和墊料等運送指定地點做生物熱等無害化處理。
7.配合做好殺蟲滅鼠,否則消毒工作會事倍功半。蚊、蠅、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傳播媒介。搞好環境衛生、消滅蚊蠅孳生地、殺滅體外寄生蟲,經常捕捉老鼠,場內禁養犬、貓等,防止飛鳥進入場內等。
管理是把養殖工作做好的重藥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做好,才能更好的把雞養好。不管行情的好壞(行情不可控),咱們養殖戶只有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把雞養好,才能得到經濟效益最大化!
養殖場管理制度
1、首次采購飼料產品(包括首次購買、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變更、原料產地變更等情形)時,要對產品供應商(包括飼料生產企業和經銷商)進行質量評估,并編制合格供應商名錄。
2、評估內容包括供應商資質(飼料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產品合法性(列入《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產品批準文號或進口登記證等)、產品質量以及飼料配方技術服務能力等。對無法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的飼料產品,按照產品類別對相關指標進行檢驗。
3、合格供應商名錄包括供應商名稱和資質、產品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產品批準文號等信息。
5、獸藥供應商具有較好的質量信譽、商業信譽和較強的供貨能力;首次購入的獸藥產品開展供應商質量評估,并建立供應商名錄及資質檔案。
8、購進藥品時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按規定詳細填寫獸藥供應商評估記錄表。
二、采購驗收制度。
1、管理制度要明確驗收流程、驗收指標、查驗方法、不合格產品處置等措施要求。
2、驗收指標包括產品外觀性狀、產品合法性(飼料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或進口登記證等)、產品質量(產品主成分、衛生指標等)等。
3、對飼料原料中霉菌(真菌)毒素以及影響環保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銅鋅本底值等重要指標實行有效監控。相關指標符合飼料衛生標準、農業部2625號公告規定及企業內控標準。
4、飼料、獸藥采購驗收記錄包括飼料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生產企業或經銷商名稱、聯系方式、原產地、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驗收結果、進貨日期等內容。
5、在采購、儲存、使用全過程中建立真實、準確、完整的入出庫記錄,由經手人簽字負責,確保使用的可追溯性。
三、
1、管理制度要明確入出庫檢驗、產品分類堆放、倉儲環境控制、鳥蟲鼠防范、庫房安全、保存周期等措施要求。
2、入出庫記錄包括飼料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入出庫及庫存數量、入出庫時間等內容。
3、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及配合飼料分區分類堆放,并做好標識。不合格產品和過期產品專區存放。
4、定期查驗庫存產品保質期情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儲料塔內飼料周轉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
5、定期空置并清洗儲料塔,檢查料塔防潮防滲水狀況,防止料塔內的飼料變質。密切關注并及時消除料塔結拱、料線堵塞等問題。
6、應對購入的每批次獸藥產品進行二維碼掃碼檢查以及包裝、標識和外觀性狀檢查。二維碼掃碼檢查應核驗產品包裝所載信息(獸藥生產企業、產品批準文號及生產批號等)與掃碼信息的一致性。獸藥外觀性狀檢查應按照標簽和說明書表述的內容對產品相關指標進行檢查確認.7、經查驗確認質量不合格的獸藥應由獸藥管理人員登記后報損并銷毀,銷毀時不得污染環境。
8、獸藥追溯信息應及時上傳至省級追溯管理平臺。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獸藥,不得入庫。
(1)與進貨單不符的。
(2)內外包裝破損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
(3)無標識或者標識模糊不清的。
(4)無獸藥二維碼或查驗二維碼發現異常情況的。
(5)產品外觀性狀檢查不符合要求的。
(6)其他不得入庫的情形。
1、對所有獸用抗菌藥的入庫(購入)、出庫(領用)及庫存,應有完整的記錄。
2、記錄內容應包括獸藥通用名稱、含量規格、數量、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企業名稱等。
3、做到賬實相符,購買記錄、入出庫記錄相互對應。
4、在獸藥采購、儲存、使用過程中建立準確、完整的記錄,并由經手人簽字負責。
1、加工要執行“無藥飼料在前、含藥飼料在后”和“添加無使用限制藥物的飼料在前、添加有使用限制藥物的飼料在后”的原則。
2、熟練自配飼料加工工藝規程,包括生產工藝流程、關鍵控制環節及技術參數(粉碎篩片孔徑、混合時間、環模規格、環模長徑比、分級篩篩網孔徑等)及生產設備等內容。
3、熟練小料配制(預混)、投料、粉碎、混合、制粒和清洗等環節崗位操作規程。小于0.2%添加比例的原料要預先進行混合;混合工藝要驗證確定最佳混合時間,產品混合均勻度變異系數不超過10%。
4、建立小料配制(預混)、投料、粉碎、混合、包裝輸送作業等環節操作記錄。
5、每次加工完畢,及時做好場地和相關設施設備衛生清潔工作。
6、飼料飼喂每次投料前要檢查飼料有無變質發霉等情況,并查驗飼料使用階段與豬只生長階段是否一致。
7、建立連續、完整的飼喂記錄,包括投料時間、日糧名稱和重量、豬只日齡和數量、欄舍等信息。添加獸藥的,還要記錄藥物的通用名稱與含量。
1、獸醫人員定期接受獸藥科學合理使用、健康養殖和生物安全防控等方面的知識培訓。
2、獸醫人員應熟悉獸藥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據動物行為表現、發病癥狀、臨床檢查和必要的病理剖檢等作出初步診斷,依據動物發病狀況、用藥指征和藥敏試驗結果合理選擇抗菌藥并制定用藥方案。
3、獸藥使用前要確認產品合法性及質量情況,并核對獸藥標簽說明書上標明的適用范圍、用法用量、休藥期等信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獸藥,不得使用:
(1)原料藥、假劣獸藥、人用藥以及其他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物及化合物;
(2)標識模糊不清或者脫落的;
(3)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封條嚴重損壞的;
(4)超出有效期限的;
(5)其他不得使用的情形。
5、根據獸醫診斷結果,科學、合理選用獸藥產品。鼓勵養殖場根據抗菌藥物敏感性試驗結果篩選合適的獸藥產品。
6、選擇聯合用藥時,充分考慮藥物的配伍禁忌,避免使用多種藥物或固定劑量的聯合用藥。使用微生態制劑時,充分考慮制劑中所含菌種的種類和特性,避免與抗菌藥物聯用時產生拮抗作用。
7、獸用處方藥要經執業獸醫開具處方或由鄉村獸醫根據《鄉村獸醫基本用藥目錄》出具用藥方案,按處方或用藥方案標明的用法用量及用藥周期合理使用。
8、嚴格執行停藥期制度。使用有停藥期規定的獸藥后,要對用藥群體進行標記、隔離,并在欄舍中明顯處掛上用藥標識,載明用藥名稱、時間、停藥期等信息,直至停藥期結束。
9、出欄(出售)動物及其產品時,要查驗用藥記錄,按批次記錄休藥期執行情況,確保動物及其產品在用藥期、停藥期內不被用于食品消費。
10、定期對養殖場使用的獸用抗菌藥開展療效評估。
1、豬場禁止從外地購買豬肉以及相關的豬肉制品(如:火腿,香腸,熏肉等);
2、不得從不明健康狀況的豬場購買種豬,商品豬;
3、病豬應及時隔離,及時治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
5、保育室應建在上風口,化糞池及死豬處理坑應放在遠離豬舍的下風口;
9、外地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飼料車在進入生產區之前就應進行清洗消毒。
11、豬場采用全進全出的制度,每棟必須經充分沖洗,徹底消毒干燥后方可進豬。
12、豬場內不得養狗,貓及其它的寵物,豬場內不得養任何其它的家畜家禽;
13、豬場內每年二次定期除蚊、蠅、老鼠;。
16、根據豬的營養需求喂給合適的飼料和飲水;
17、提供適宜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飼養密度,空氣質量);
18、病豬及時隔離、治療并使用適當的藥物劑量與療程;
19、當環境突然變化時在飼料中添加適量的抗應激藥;
20、能局部給藥的不必使用全群給藥,可口服防控的不予注射用藥;
21、一棟豬舍內不飼養年齡相差很大的豬;
22、人豬親和,善待豬只。
養殖場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我場生產的蛇及蛇產品質量,規范我場的日常管理,使飼養過程達到安全、科學、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養殖場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方可上崗。
2、養殖場采用半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養殖場,更不得進入養殖區。工作人員進入養殖區須消毒、換上專用工作服、鞋。
3、養殖場所需的各種飼料原料及輔料、預混料均應統一采購,需有放心的來源,飼料質量必須安全可靠,并經檢驗合格。
4、按技術員提供的各種蛇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進行配制,不得隨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飼料添加劑。
5、按蛇實際進食情況飼喂配制飼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來的野生動物飼喂。
6、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同時嚴禁工作人員私自宰殺或處理養殖場蛇及蛇飼料。
7、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8、養殖區、辦公與生活區的垃圾應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時清理,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
9、對養殖用具應在指定位置內規范放置,并保持干凈,如注射器、孵化設備等使用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10、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應及時將患病蛇放入隔離室飼養治療,并對原飼養室進行清理消毒。
11、對病死蛇應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12、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1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柜、入庫,并作好相關登記。
14、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15、藥品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非相關人員不得開啟。
16、藥品使用應作好藥品使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
17、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所需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各種滅鼠藥、農藥及除草劑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場的工作人員遵守以外,來我場培訓、實踐的學員也一并遵守。
養殖場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獸藥采購、保管和使用,確保安全用藥,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購獸藥,必須購買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
二、使用獸藥,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并建立用藥記錄,必須載明進貨廠家或經銷商、數量、批號、有效期等內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目錄由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公布。獸藥的使用依照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四、有休藥期規定的獸藥用于食用動物時,飼養者應當向購買者或者屠宰者提供準確、真實的用藥記錄;購買者或者屠宰者應當確保動物及其產品在用藥期、休藥期內不被用于食品消費。
五、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經批準可以在飼料中添加的獸藥,應當由獸藥生產企業制成藥物飼料添加劑后方可添加。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接飼喂動物。禁止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
六、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應當立即向縣畜牧獸醫局報告。
黃石鎮畜牧獸醫站監制。
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自覺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衛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原則,預防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養殖場(小區)配備與養殖場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建設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依法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三、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動物防疫各項制度,定期做好場內環境清潔、消毒、滅鼠、滅蠅等工作,履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職責。
四、提倡自繁自養,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五、實行封閉性管理,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定期對生產區、欄舍、用具等進行嚴格消毒。禁止無關人員、動物、車輛隨意進出,對進出人員、車輛要嚴格消毒。
六、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檢疫、調運備案、隔離觀察、疫情報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監測等防控工作。
七、嚴格按規定建立和規范填寫防疫檔案、免疫證(卡),加施畜禽標識。各類檔案記錄應真實、完整、整潔并有相關人員簽名。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種畜禽長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及動物疫控機構的依法監管和抽樣監測。
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要嚴格按照消毒規程進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備有兩種以上消毒藥物,不同品種的消毒藥物應交替使用。
三、養殖場(小區)正門要設有消毒池或鋪墊浸有消毒藥的草墊。進出車輛、人員等要進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換兩次池水、池藥,以保持有效濃度。
四、生活區(辦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圍環境等)每天清掃一次,每月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線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藥物浸泡法。
六、生產區: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運動場地每周清理一次,每兩周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清理的墊料、糞便進行堆積發酵處理。
七、售畜(禽)周轉區:周轉圈舍、出售畜(禽)臺、磅秤及其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掃消毒一次。
八、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穿經消毒過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腳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應具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對養殖過程中病死動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對病死動物的處理要嚴格遵循“四不準一處理”的原則,既:不準宰殺,不準銷售,不準食用,不準轉運,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工作應當在當地動物防疫站的監督下進行。
四、無害化處理應嚴格按照《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進行,以焚燒、掩埋、化制、消毒和發酵處理方式為主。
五、建立無害化處理檔案,對無害化處理情況做詳細記載。
六、無害化處理措施以盡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為原則。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時,掩埋場應遠離居民區、水源、泄洪區和交通要道。對污染的飼料、排泄物等物品,也應噴灑消毒藥后與尸體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燒的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時,應符合環境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
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并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
為保障養殖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體養殖人員遵守執行。
1、不準喝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吸煙應遠離易燃物品,同時不影響工作,不影響環境衛生。
3、服從領導指揮,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4、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對每位員工提出的好建議進行鼓勵并獎勵。
5、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不許將生活垃圾亂扔,應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選好地址統一堆放,定期銷毀。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養殖場物品實行個人負責制,注意保管、保養,丟失按價賠償。如因丟失影響生產,另行處罰。
8、實行請假銷假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以便調整安排,以不耽誤生產為原則。
全體員工應團結配合,扎實工作,以場為家,以場為榮。
肉牛養殖場管理制度
1、飼料配方應根據牛的育肥階段、體重和地點飼料情況來制定。
2、肉牛按體重大小、強弱等分群飼養,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給予。
3、飼料加工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要求肉牛的各類飼料,特別是添加劑等必須充分攪拌、混勻后才能喂牛。
4、自由采食情況下,24小時食槽有飼料;自由飲水,24小時水槽有水。如定頓飼喂肉牛時,要制定飼喂計劃,按時飼喂,杜絕忽早忽晚。
5、一次添飼料不能太多,飼料中不能混有鐵絲、鐵釘等異物,不能用霉爛變質的飼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時清掃飼槽,防止草料殘渣在槽內發霉變質,注意飲水衛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飲水。
6、保持牛舍清潔衛生、干燥、安靜。搞好環境困生,減少蚊蠅干擾牛,影響育肥牛增重。
7、露天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0頭以上)2~3個月清除牛糞一次;有牛棚牛舍圍欄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20頭)一天清除牛糞兩次。雨天時,做好運動場排水工作。
8、飼養員喂料、消毒、清糞等要按操作規程進行,動作要輕,保持環境的安靜。
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凍保溫。減少應激。
10、貫徹防重于治的.方針,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
11、飼養員對牛隨時看采食、看飲水、看糞尿、看反芻、看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時給牛體刷拭一次,以促進血液循環,增進食欲。
13、牛舍及設備常檢修。韁繩、圍欄等易損品,要經常檢修、更換。
14、飼養員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加獎金制度,基本工資每日每人10元;獎勵工資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計算。獎勵工資的內容還可以增加飼料消耗量(飼料報酬)、勞動紀律、獸藥費用(每頭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項都細化為可衡量的等級,讓飼養員體會到獎勵制度經過努力可以達到,努力越多,獎勵越高。
養殖場地管理制度
1、技術員負責病蟲防治、監督員負責藥品發放和疫情匯報。
2、依各個季節不同病害,采取本場實際情況采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
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監督員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準備藥品,監督員應準備好藥品交付當日班長,并按當日處方使用方法和劑量全程監督施藥。
4、技術員應每日觀察害蟲發生情況,對病蟲害應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對異常牲畜要進行鏡檢以確定病蟲害,遇到無法確定的情況應當日匯報給公司,公司請權威部門予以確定,并把確定的情況及時告訴技術員。
5、如發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時,應及時做好隔離措施。
6、監督員應監督技術員的病蟲害發現情況,同時應將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報告公司及檢驗檢疫局部門。
肉牛養殖場管理制度
為了養殖場的工作秩序,節約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施科學、規范、制度化管理,明確員工權力與職責,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養殖場在公司領導與管理指導下,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一定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責統一。
1、養殖場人員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權力,承擔責任。
2、養殖場主管負責場部對全體員工和日常事務的管理,對公司負責,及時匯報養殖場情況。
3、各崗位員工堅守崗位職責,做好本質工作,不得擅自離崗。
4、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盜措施和工作。
5、晚上輪班,看護好場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記,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幫填寫。
7、分工與協作統一,在一個合作團隊下,開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和規定,誠實守信,忠實履行職責。
2、負責養殖場生產、衛生防疫、藥物、飼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3、負責對養殖用藥品、飼料的采購的審核以及技術員開具的處方單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可簽字發藥。
4、監管養殖場藥物的使用,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并嚴格遵守停藥期。
5、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和公司實施日常監管和抽樣。
6、如實填寫各項記錄,保證各項記錄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
7、監督員必須持證上崗。
8、發現重要疫病和事項,及時報告公司和檢驗檢疫部門。
1、技術員負責病蟲防治、監督員負責藥品發放和疫情匯報。
2、依各個季節不同病害,采取本場實際情況采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
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監督員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私人事情。
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庫,辦好相關手續。
4、采購員的差旅費報銷規定:
(1)乘車費、業務洽談費全額報銷(皆不包括打的和馬仔費);。
(3)住宿標準:縣城及縣轄區各鄉鎮為20元/晚(人);區、市等較發達城市35元/晚(人)。
1、飼料需來自無農藥全生態的農家生產的玉米、水稻、黃豆等。
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并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
為保障養殖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體養殖人員遵守執行。
1、不準喝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吸煙應遠離易燃物品,同時不影響工作,不影響環境衛生。
3、服從領導指揮,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4、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對每位員工提出的好建議進行鼓勵并獎勵。
5、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不許將生活垃圾亂扔,應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選好地址統一堆放,定期銷毀。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養殖場物品實行個人負責制,注意保管、保養,丟失按價賠償。如因丟失影響生產,另行處罰。
8、實行請假銷假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以便調整安排,以不耽誤生產為原則。
全體員工應團結配合,扎實工作,以場為家,以場為榮。
1、生活區的垃圾具備防護措施,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2、養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凈。
3、外來人員不得隨時進入養殖區。
4、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養殖用具食料槽,飲水槽專用,并進行消毒,做好發病食料槽,飲水槽的有效隔離。
5、病、死牲畜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6、購進的種牲畜經過檢疫,防止病原體傳入。
7、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1、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藥品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藥品時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藥品倉庫專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按劑量或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地面必須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藥品出庫應開《藥品領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牲畜用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7、用藥施行處方管理制度,處方內容包括:用藥名稱、劑量、使用方法、使用頻率、用藥目的,處方需經過監督員簽字審核,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和不明成分的藥物,領藥者憑用藥處方領藥使用。
1、日常重視四周衛生,及時把死、病清除到無害化處理場所深埋,及時隔離、防護清除生活垃圾。
2、嚴格執行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制度,制定完整進倉和領用記錄,記錄需用相關人員簽名。
3、值班人員遵守相關守則、制度,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得到一定的獎勵。
1、對養殖場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養殖場重大損失的;。
2、進行自主創新,節約成本,成效顯著的;。
3、進行立體綜合養殖,效益明顯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養殖場連續18個月沒有發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受到一定的懲罰。
1、弄虛作假的,如考勤、采購作假的;。
2、經常遲到早退的(一個月累計_ge;3次);。
3、無故曠工的(一個月累計_ge;18小時);。
4、打架斗毆的,情節嚴重的交司法處理;。
5、監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使公司養殖場經受損失的,嚴重的交司法處置;。
6、私自宰殺養殖場牲畜,照價賠償,并追究法律責任;。
7、出現養殖場無人看管時間超過35分鐘的情況的等等。
上述具體獎懲規定另行訂立。
肉牛養殖場的操作規程,飼料的配制應根據肉牛不同生長發育時的營養需要和標準進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滿足肉牛發育的需要。肉牛養殖場操作規程是建立飼養管理制度和提高肉牛養殖生產安全的重要措施。
養殖場管理制度_養殖場管理制度
十二、雞群要按規定投放em原露、活力99和抗生素。
二、對現有的飼料和藥品要進行登記、分類、造冊;
三、存放飼料的場地要保持干燥、通風、衛生、潔凈;
八、每次進購飼料,需專人清點、登記;
九、對于藥品保管要做到細心、認真、一絲不茍,對所有的藥品要分類放置;
十三、易燃、易爆和具腐蝕性藥物,在藥房中存放少量,存放處宜避開火源;
十六、易發霉或生蛀蟲的藥物,如中草藥,保存宜注意保持藥物的干燥等;
十七、為取藥方便,藥物的擺置還應當按一定的順序,一般內用與外用藥分開放,不同劑型的分開存放等。
為了防止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護生產安全,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蛋雞衛生防疫制度。
一、衛生防疫委員會。
為了更好的監督、貫徹、執行衛生防疫制度、特組織衛生防疫委員會(防委會)。由總經理及畜牧獸醫技術人員、生產部負責人和飼養員、工會代表組成,并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防疫會職責如下:
(一)制定衛生防疫、疫苗使用制度,并負責公布施行;
(二)對場內所有員工及其家屬,進行衛生、防疫的宣傳教義工作;
(三)監督與指導各雞舍認真執行衛生防疫制度;
(四)參與并指導場內臨時疫情的緊急防治工作;
(五)設立值班人員,專人檢查每天的蛋雞精神狀態,飼料、飲水、衛生等情況并做好紀錄。
二、日常防疫工作內容。
(一)飼養員每天應嚴格按要求記錄好蛋雞日記等各項工作記錄;
(三)消毒池內的消毒液要及時更換,以保證有效;
(四)飼養員要堅守崗位,不得串棟,器具及所有設備都必須固。
規模養殖場管理制度
1、新出生生豬,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
2、豬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生豬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豬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4、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5、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養殖場地管理制度
1、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和規定,誠實守信,忠實履行職責。
2、負責養殖場生產、衛生防疫、藥物、飼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3、負責對養殖用藥品、飼料的采購的審核以及技術員開具的處方單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可簽字發藥。
4、監管養殖場藥物的使用,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并嚴格遵守停藥期。
5、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和公司實施日常監管和抽樣。
6、如實填寫各項記錄,保證各項記錄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
7、監督員必須持證上崗。
8、發現重要疫病和事項,及時報告公司和檢驗檢疫部門。
養殖場地管理制度
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并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
7、調配間、攪拌機及用具應保持清潔,做到不定時的`消毒,調配間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自覺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衛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原則,預防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養殖場(小區)配備與養殖場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建設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依法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三、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動物防疫各項制度,定期做好場內環境清潔、消毒、滅鼠、滅蠅等工作,履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職責。
四、提倡自繁自養,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五、實行封閉性管理,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定期對生產區、欄舍、用具等進行嚴格消毒。禁止無關人員、動物、車輛隨意進出,對進出人員、車輛要嚴格消毒。
六、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檢疫、調運備案、隔離觀察、疫情報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監測等防控工作。
七、嚴格按規定建立和規范填寫防疫檔案、免疫證(卡),加施畜禽標識。各類檔案記錄應真實、完整、整潔并有相關人員簽名。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種畜禽長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及動物疫控機構的依法監管和抽樣監測。
動物免疫制度。
一、嚴格執行政府強制免疫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二、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管理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產品。
三、嚴格按規定和疫苗說明書分類保管、儲藏、規范管理疫苗。失效、廢棄或殘余疫苗以及使用過的疫苗瓶一律按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
四、落實養殖場(小區)按程序自主實行免疫制度,按需領用國家免費強制免疫疫苗。領用前,應向當地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報告畜禽種類、飼養規模、疫苗品種及用量等,經審核后方能領用疫苗。
五、嚴格按免疫操作規程、免疫程序實施免疫,正確免疫途徑、部位、劑量等,確保有效性。認真做好免疫各環節的消毒工作,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國家關于畜禽標識管理的規定,在應當加施標識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標識。
七、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抗體監測,落實補免措施,確保防疫質量。
八、按規定做好免疫記錄,填寫免疫證(卡)。
九、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選擇消毒方法、消毒劑,科學制定消毒計劃和程序,嚴格按照消毒規程實施消毒,并做好人員防護。
二、生產區出入口設與門同寬,長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養殖棟舍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墊。適時更換池(墊)水、池(墊)藥,保持有效藥液容量和濃度。
三、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員必須經更衣、對手消毒,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進入生產區。工作服、膠鞋等要專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帶出。
四、進入生產區車輛必須徹底消毒,同時應對隨車人員、物品進行嚴格消毒。
五、定期或適時對圈舍、場地、用具及周圍環境(包括污水池、排糞溝、下水道出口等)進行清掃、沖洗和消毒,必要時帶畜禽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同時要做好飼用器具、診療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轉舍、臺、磅稱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飼養。
七、畜禽發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時,應立即對所在圈舍進行局部強化消毒,規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無害化處理。
八、所有生產資料進入生產區都必須嚴格執行消毒制度。
九、按規定做好本場(小區)消毒記錄。
養殖場飼養管理制度
1、禽場及孵化場工作人員不許在場外及自己家中飼養家禽和從事與養禽有關的業務,養禽場工作人員所需的蛋和肉產品,必須經檢疫無病并由本場供應。
2、防止人員、來訪客、飼養用具和雜物傳播疾病。對于易從外界帶來病原體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員、推銷員、買蛋商、運送工人和來訪客等),都應嚴加管理和監督。每次進入生產區前應沖洗、消毒、更換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運輸工具都須經嚴格沖洗消毒后,才能進入禽場和禽舍。獸醫人員使用的各種診療器械,必須經高壓消毒后,才可進入禽舍內使用。墊料要經陽光曝曬后或經消毒藥熏蒸后使用。
3、實行專業化生產和全進全出。在條件允許時,最好實行專業化生產。有條件的可分為育雛場、成年蛋禽場、孵化場、種禽場等,更要避免畜、禽混養。如育雛場僅飼養1~49日齡的小雛,或1~120日齡的禽,而成年禽場則全是120日齡以上的成年禽,這樣避免了成年禽的病傳染給幼雛。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棟禽舍的全進全出制飼養。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經沖洗消毒-火焰燒灼消毒-噴霧消毒-熏蒸消毒等徹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進下一批禽。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疫病的發生。因為許多疫病發生和中止有一個較固定周期,采用“全進全出”就不會給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機會。
4、定期對禽舍、孵化室及禽群進行噴霧消毒,尤其是生產過程中的帶禽消毒。及時清理墊料和糞便,保持清潔衛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避免和減輕應激反應。禽舍要通風良好、風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籠結構要合理、保持適宜的濕度和溫度、保持禽舍空氣新鮮。要避免過分擁擠、頻繁捕捉、轉群、斷喙、免疫接種和突然聲響等應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處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對于淘汰的病禽應及時送往指定的屠宰場急宰,在獸醫監督下加工處理。死禽充分焚燒或深埋,糞便和墊料等運送指定地點做生物熱等無害化處理。
7、配合做好殺蟲滅鼠,否則消毒工作會事倍功半。蚊、蠅、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傳播媒介。搞好環境衛生、消滅蚊蠅孳生地、殺滅體外寄生蟲,經常捕捉老鼠,場內禁養犬、貓等,防止飛鳥進入場內等。
年養殖場管理制度
1、把好飼料原料關,杜絕劣質飼料原料入庫:
2、嚴格按照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入庫的飼料、原料等;驗收人員對飼料的入庫質量負責。
3、感官要求:色澤新鮮一致,禁止發酵、霉變、結塊及異味、異臭的飼料原料入庫;禁止被污染的飼料原料入庫。
4、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13078的規定;
5、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作生豬飼料原料;禁止用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作為飼料原料。
6、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執行。
7、庫管員對飼料、原料在庫存期的數量,未按相關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質量變異負責。
8、飼料、原料按品種、規格有序整齊地堆放,易于領用、識別、統計。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盜、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動物污染或破壞飼料原料。
10、隨時掌握各豬群的用料進度,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1、采供主管和庫管員應加強與生產主管的溝通,隨時掌握飼料的使用情況,制定合理的庫存數量和飼料原料的月采購計劃。
12、庫管員應認真記錄飼料原料的領用情況和庫存情況,飼料的庫存低于警戒線(5天用量),庫管員應及時向物資供應部門反映情況,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3、生產豬舍領用飼料由各舍飼養員每天上班時到庫房領取。
14、庫管員必須到場登記各舍領取數量、品種、規格、領取人等。
15、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川巴爾農牧集團。
二零__年五月。
規模養殖場管理制度
1、場內預防性或治療性用藥,必須由獸醫決定,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獸醫使用獸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非法產品。
3、必須遵守國家關于休藥期的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生豬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
4、樹立合理科學用藥觀念,不亂用藥。
5、不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投藥方法及使用時間等。
6、做好用藥記錄,包括:動物品種、年齡、性別、用藥時間、藥品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用藥原因、療程、反應及休藥期。必要時應付醫囑:用藥動物種類、休藥期及醫囑等。
7、做好添加劑、藥物等材料的采購和保管記錄。
養殖場地管理制度
為保障養殖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體養殖人員遵守執行。
1、不準喝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吸煙應遠離易燃物品,同時不影響工作,不影響環境衛生。
3、服從領導指揮,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4、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對每位員工提出的好建議進行鼓勵并獎勵。
5、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不許將生活垃圾亂扔,應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選好地址統一堆放,定期銷毀。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養殖場物品實行個人負責制,注意保管、保養,丟失按價賠償。如因丟失影響生產,另行處罰。
8、實行請假銷假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以便調整安排,以不耽誤生產為原則。
全體員工應團結配合,扎實工作,以場為家,以場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