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合同是一種約定雙方將某項權益或財產轉移給對方的法律文書。為了方便大家寫作,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轉讓合同樣例,供大家借鑒。
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福建省礦產資源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出讓采礦權,礦產資源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國家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和因社會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表或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第二條 國家保護受讓人的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山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采礦權礦區位置位于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礦區面積_______平方公里(小寫_________平方公里),出讓的礦種為_________,儲量_________萬噸(萬立方米),可采資源量_________萬噸(萬立方米)。采礦權四至范圍及界址點坐標見附件(礦區范圍圖),開采能力(生產規模)為_________萬噸(萬立方米)。
第四條 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到期為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本合同采礦權出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繳付土地生態恢復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
第七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五條規定的價款及下列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采礦權價款。
2.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五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六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八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規定礦區范圍內開采經批準的礦產資源,應符合下列要求:
3.按照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
4.接受縣級以上(包括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包括:年檢、各類圖紙交換、開發利用報表。
5.按照采礦權出讓公告規定對礦山開采跡地和生態進行恢復治理。
6.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環保、礦山安全三同時制度。
7.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的其它義務。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把礦區范圍內將破壞的土地生態予以恢復,并經出讓人驗收后,無償移交出讓人,出讓人應將土地生態恢復保證金連本帶息退還受讓人;受讓人未恢復或者經出讓人兩次驗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土地生態恢復保證金及利息不予退還,該保證金由出讓人直接用于土地生態恢復治理。
第十條 受讓人在受讓礦區范圍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電、污水處理及其他設施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出讓價款之日起90日內,應按規定辦理開發利用方案、環保、水土保持、礦山安全、地質災害等評價審批手續后,持本合同和采礦權出讓價款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采礦登記,領取《采礦權許可證》,取得采礦權。未領取《采礦許可證》,受讓人不得開采受讓人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出讓人應在受理采礦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采礦權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十二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其在受讓礦區范圍內的一切活動,給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補救措施。
第十三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需要變更礦區范圍、開采礦種、開采方式、礦山企業名稱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簽訂采礦權出讓變更合同或者重新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且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為原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減去已經采礦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條 出讓人保留對本合同采礦權的礦區范圍的調整權,因調整礦區范圍,造成受讓人損失的,必須予以合理補償。
第十五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采礦權價款領取《采礦許可證》,取得采礦權,并投入生產滿1年后,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但必須依法辦理轉讓手續。轉讓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采礦權經批準轉讓的,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采礦權的開采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開采年限減去已經開采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七條 本合同約定的'開采年限屆滿,若該采礦權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的礦山服務年限未滿或者尚有資源可繼續開采,受讓人要求繼續開采的,應當在屆滿前30天向出讓人提交延續申請書,出讓人應當批準繼續開采,但批準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第十八條 采礦權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對礦山土地生態破壞進行恢復整治,經發證機關組織驗收合格后,由受讓人交回《采礦許可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采礦權,并依照規定辦理采礦權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超過本合同規定期限30天以上繳納價款的,自第31天起,對滯納價款按天加收1%滯納金;超過6個月不繳納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應當賠償出讓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并領取采礦許可證的,出讓人必須按時提供出讓采礦權的礦區范圍。否則,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采礦權價款的2%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提供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退還采礦權價款。
第二十一條 出讓人自受理采礦登記申請之日起超過40日未辦理出讓采礦權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的,應給受讓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受理采礦登記申請之日起第41日起計算,每日1000元。出讓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時辦理出讓采礦權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采礦權轉讓合同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x市x鎮金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x市x鎮金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該采礦權許可證號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礦證許可證xx00,發證機關:xx省國土資源廳。礦區面積xx平方公里。采礦權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已按時繳納,礦山從首次開采至今生產正常,礦業權屬無爭議。
二、轉讓方式、費用。
1、甲乙雙方屬不同法人的兩個企業,本次轉讓是為了調整各自的產業結構,以適應社會生產結構經營,促使企業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本次轉讓方式未作價出售。轉讓資產包括采礦權和礦山總資產、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x元(大寫)。
3、經甲乙雙方協商,對于應繳納的采礦權價款,由乙方全部繳納。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轉讓費用按付款計劃逐年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年計劃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若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并賠償乙方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體轉讓費的10%違約金。
四、其他。
1、本協議雙方蓋章,經登記機關審批核準后,辦理完采礦權變更手續后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轉讓前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轉讓后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共計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轉讓審批機關一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地址。
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一)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守約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返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二)如果乙、丙兩方未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每延遲一日,則應向甲方支付遲付的當期轉讓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甲方拖延資產交接,或甲方拖延履行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的,每延遲一日,則應向乙、丙兩方支付總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一)本。
合同。
是雙方于20xx年月日簽訂的《兼并重組整合。
協議書。
》的組成部分。
(二)本合同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加蓋企業公章,乙方由丙方代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由縣煤礦企業兼并重組領導組監章。
(四)本合同一式十一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三份,其余報相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山西西山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古縣煤礦企業兼并重組領導組(監章):
代表人(簽字):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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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采礦權是指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組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享有的占有、開采和收益的一種特別法上的物權,那么簽訂礦山采礦權轉讓。
合同。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采礦許可證號:發證機關: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
開采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年月至年月。地點: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必要的說明。
1、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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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權轉讓合同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_________》、國土資源部《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_________》,雙方根據公平、有償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其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采礦權在有效期內,依照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但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期限不得超過采礦權有效期。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屬狀況:
地理位置:_________,開采礦種:_________,儲量:_________,礦區面積:_________平方公里。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第四條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請審批;。
(二)協議;。
(三)招標;。
(四)拍賣;。
(五)掛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繳付采礦權價款后,進行采礦許可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采礦權價款,按如下方式繳付:
(一)乙方向甲方繳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乙方繳付采礦權價款期限為: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
第七條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將本合同項下應繳納的有關費用匯入甲方指定單位的銀行帳號內。
乙方如不能按時繳納有關費用,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2%支付滯納金,逾期60日仍未繳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礦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必須按成交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有效期間見采礦許可證副本)。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礦許可證延續登記權,并按本合同的約定另行繳納采礦權價款。但是國家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除外。
乙方在采礦許可證期限屆滿前30日內,未向甲方提出延續采礦許可證登記申請,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井巷工程由甲方無償收回,甲方有權重新出讓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延續采礦許可登記權,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甲方有權重新出讓。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家稅費的;。
(三)存在導致吊銷采礦許可證的違法行為;。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辦理延續采礦登記的情形。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采礦權被甲方收回、注銷、吊銷或乙方喪失延續采礦許可登記權,乙方必須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將生產生活設施、設備撤離礦區。逾期仍不撤離礦區的生產生活設施設備,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
乙方不得對礦山井巷工程進行破壞,如有損壞,乙方將承擔修復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方案、礦山生產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應當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乙方必須采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工藝。
乙方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土地、勞動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甲方不對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經濟性、客觀性負責。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一切經濟風險。但是,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維護乙方合法采礦權益不受侵犯,并會同有關部門保障乙方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壞。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礦權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函或其它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不可抗力的定義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在采礦權有效期內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采礦權價款。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采礦權轉讓合同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稱:法定名稱: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第5.1條本。
合同。
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
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
第7.3條。
有中國。
第7.4條。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稱:法定名稱: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傳真: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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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稱:法定名稱: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甲方(兼并重組前原采礦權人):。
乙方(兼并重組后采礦權人):。
丙方(兼并重組主體、乙方出資人):?。
鑒于:
1、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xx]23號)等一系列文件規定,基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的需要,丙方作為古縣部分煤礦企業整合主體,收購甲方實物資產,并同意甲方將采礦權轉讓給兼并重組后設立的子公司乙方。
2、甲、丙雙方已于20xx年9月30日簽訂了《兼并重組整合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地方煤礦兼并重組有關政策規定和統一安排,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合同:
一、轉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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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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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
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
第7.3條。
有中國。
第7.4條。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礦山采礦權轉讓合同
甲方經出資人同意將其擁有的編號為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丙方同意乙方受讓甲方采礦權。
二、轉讓標的。
本
合同。
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的采礦權即: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編號為27的《采礦許可證》。
該采礦權許可證載明基本情況如下:
地址:
礦山名稱:
經濟類型:
開采礦種:
開采方式:
生產規模:
礦區面積:
有效期限:
發證機關:山西省國土資源廳。
礦區坐標拐點范圍:
開采深度:由米至米標高,共有個拐點圈定。
根據山西省國土廳《山西省煤礦20xx年度礦產資源儲量檢測報告資源儲量備案證明》,甲方煤礦20xx年底保有儲量為萬噸。甲方剩余儲量以有資質機構實際測量為準。
三、甲、乙、丙三方基本情況。
甲方為股東、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為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
人獨資),法定代表人:、住所:?。
丙方是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控股、與太原西山勞動服務公司等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車樹春,住所:太原市西礦街318號西山大廈。
四、乙方注冊資本及股權比例。
乙方經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日以(晉)名稱預核內[20xx]第號《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通知書。
》核準:
企業名稱:
注冊資本(金):萬元人民幣。
投資人、投資額、投資比例:
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萬元(100%)。
五、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采礦權轉讓價款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采礦權價款處臵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規定執行。支付方式按照《兼并重組整合協議》約定執行。
六、資產資料移交。
(一)甲乙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現續,并由各方參與交接的人員共同簽署《現場移交單》作為本協議附件。《現場移交單》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方應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采礦許可證等煤炭生產的相應資質證照、工程技術資料與采礦權有關的批復文件及合同等法律文件。至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應協助乙方完成全部證照手續的變更。
七、各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按本協議約定將相關資料證件完整地交付給乙方。
2、甲方應簽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協助乙方完成為使本協議項下的采礦權轉讓生效所需要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簽署或促使第三人簽署任何文件或申請,或者獲取任何有關批準、同意或許可,或者完成任何有關的變更及過戶登記和備案。
3、甲方應負責協調礦區所在地與周邊四鄰的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接收采礦權不受干擾。
4、甲方承諾所擁有的采礦權沒有設定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無涉及該采礦權的訴訟、仲裁或司法強制執行及其他重大爭議事項。
(二)乙、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按本協議約定付款。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接替甲方享有對受讓采礦權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權和處臵權。
3、乙、丙雙方承諾,丙方在乙方公司中控股(51%以上)情況,自采礦許可證頒發后兩年內,不發生逆向變化(不得少于51%)。
八、其他約定。
(一)此采礦權轉讓合同只涉及采礦權的轉讓。煤礦所屬的其他資產、負債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三方另行約定。
(二)對于本協議簽署之前甲方其他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除并做好善后工作,因解除合同需向對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受讓采礦權后,應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并按經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
三方應做好交接工作,采礦權一經轉讓,乙方將依法行使此采礦權轉讓后的權利、義務。轉讓之前原采礦權人應履行而未履行的義務和應承擔而未承擔的法律責任由甲方依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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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第2.6條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
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采礦權轉讓合同
第7.1條本。
合同。
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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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
我國礦產資源礦種齊全,礦產資源總量豐富,在我國境內從事礦產資源開采的單位很多,對于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乙方:(現采礦權人)。
按照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晉煤組辦發[20xx]30號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礦權轉讓整合事宜,經襄垣縣向家莊聯營煤礦與山西襄礦晉平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縣地方國營襄垣煤礦),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資產處置:
甲方同意將該擁有的采礦權轉讓給乙方擁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給予經濟補償。
二、安全生產責任:
用方所屬煤礦為20xx年度省確定關閉礦井,不存在安全生產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輸好礦井關閉的善后工作。
三、社會責任:
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承擔的社會責任,乙方將按照省煤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承擔。
四、本協議簽定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6日甲方通過競價取得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現甲方將采礦權及部分設備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為叁佰萬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后,甲方即應將巖場交付給乙方,交付乙方后巖場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致使采礦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五、如乙方未按時付款或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付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
六、在辦理采礦許可證過戶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辦理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職能部門存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
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簽約日期:年月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合同是一個允諾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在此,特意整理了采礦權轉讓合同,歡迎各位欣賞和借鑒。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總計人民幣,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發證機關: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開采深度:_____
期限:年月至年月。
地點:__________
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_____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1、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2、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1、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_____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xxx市xxx鎮xxx金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省市砂石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該采礦權許可證號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礦證許可證號:發證機關:省國土資源廳。礦區面積平方公里。采礦權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已按時繳納,礦山從首次開采至今生產正常,礦業權屬無爭議。
1、甲乙雙方屬不同法人的兩個企業,本次轉讓是為了調整各自的產業結構,以適應社會生產結構經營,促使企業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本次轉讓方式未作價出售。轉讓資產包括采礦權和礦山總資產、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元(大寫)。
3、經甲乙雙方協商,對于應繳納的采礦權價款,由乙方全部繳納。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轉讓費用按付款計劃逐年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年計劃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若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并賠償乙方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體轉讓費的10%違約金。
1、本協議雙方蓋章,經登記機關審批核準后,辦理完采礦權變更手續后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轉讓前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轉讓后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共計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轉讓審批機關一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地址年月日。
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
我國礦業企業的現狀是大中型礦山少,小型礦山多。小型礦山是我國礦業發展中一股重要的力量。因此在礦業權評估中,小型礦山采礦權評估的項目就有較大數量,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怎么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乙方:(現采礦權人)。
按照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晉煤組辦發[20xx]30號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礦權轉讓整合事宜,經襄垣縣向家莊聯營煤礦與山西襄礦晉平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縣地方國營襄垣煤礦),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資產處置:
甲方同意將該擁有的采礦權轉讓給乙方擁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給予經濟補償。
二、安全生產責任:
用方所屬煤礦為20xx年度省確定關閉礦井,不存在安全生產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輸好礦井關閉的善后工作。
三、社會責任:
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承擔的社會責任,乙方將按照省煤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承擔。
四、本協議簽定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6日甲方通過競價取得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現甲方將采礦權及部分設備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為叁佰萬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后,甲方即應將巖場交付給乙方,交付乙方后巖場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致使采礦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五、如乙方未按時付款或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付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
六、在辦理采礦許可證過戶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辦理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職能部門存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采礦許可證號:,
發證機關: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開采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年月至年月。地點: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四、受讓人繼續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2、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
合同。
證件。
七、必要的說明。
1、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礦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共2頁,當前第1頁12。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共2頁,當前第2頁12。
采礦權轉讓合同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采礦許可證號:發證機關: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
開采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年月至年月。地點: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必要的說明。
1、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