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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并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_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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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安排這次集體學習,目的是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更好推動民法典實施。
作為黨員干部要通過主動學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解讀好民法典,更好地推動民法典的實施。
要立足于“民”,要與民法典中“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頻共振。《詩經》有云,“知我者謂我心憂”。知民心者,為民而行。民法典的誕生,體現的是為民立法典,向民心而行。黨員干部學習民法典要感悟“典”中的為民之心。只有與“典”中的為民之心產生同頻共振,才能融入其中,才能真正學在其中。其實,學習民法典的過程,也是激勵為民情懷的過程。民法典作為一部系統的法典,全部內容都是圍繞著人的權利書寫,是我國目前最長的、擁有法律條文最多的法律。可以說是集民法之大成。在學習中,黨員干部更要思考,在為民的實踐中是否也能形成像民法典那樣為民的系統做法和可借鑒、可推廣的為民經驗;是否也有要讓為民的工作更上一層樓的決心和勇氣。在學中有此思考后,更加積極地去踐行,在踐行中更加深悟民法典。
要創新于“法”,不斷創造與時俱進的宣傳、學習之法。比如在民法典誕生過程中,有媒體微信公眾號的“民法典與‘小明’的故事”“哪吒,喜得新‘新秘籍’”等宣傳圖畫和動畫視頻,不僅生動形象,淺顯易懂,更讓人耳目一新。要想讓群眾學好民法典,就要大力宣傳好民法典,讓群眾有興趣、有熱度。不僅要為民法典的學習造勢,更要與時俱進,簡單明了地向群眾展示好民法典。讓群眾在工作之余、小憩之前,看一下民法典,既愉悅心情,又方便記憶;讓群眾在茶余飯后,樂意和家人聊一聊民法典,討論一下身邊發生的百姓事。這樣既有利于普法,又能提高人民群眾整體的文明素質。當民法典正式實施后,能概全貌,能懂其意。讓民法典中的為民實踐,在提前經歷過一番“春雨”滋潤之后,進一步生根延展。要深耕于“典”,用好典型事,發動典型人,以“典”解“典”。民法典共有7編和附則,1260個法條,對應著細致入微的民生關切。民法典的誕生來之不易,需細品。其中有很多是生活中共性的民生關切,可以說非常“典型”,更要以久久為功的狀態去學習。要以這些“典型事”為重點,深入解讀民法典,讓群眾再遇這樣的事情,解決起來不慌,心有底,省時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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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月28日,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這是一部凝聚著中國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典,這是一部寫滿14億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夢想的法典。生活的溫度,在法典的一字一句之間流淌。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民法典》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編纂民法典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通過對我國現行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進行整合、編訂,形成了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的法典。《民法典》不僅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也能為人類的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權益。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希望權力保護更充分。從民事權利保駕護航,到物權的嚴格規定;從合同法的詳細分類到人格權的強力保護;從婚姻家庭的瑣碎到繼承的合理調整,《民法典》的頒布健全了民事權利種類,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民事權利體系,立圖保住群眾的“錢袋子”,美好生活的“菜籃子”。從高空拋物侵權到“套路貸”、“校園貸”恣肆,從網絡支付到婚前財產處理,《民法典》回答了新時期遇到的新問題,新難題,不斷加強法律的前瞻性,預防和化解民間糾紛,弘揚家庭美德,更好的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不斷增強人民幸福感、安全感。
打鐵還需自身硬。作為檢察機關干警,要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始終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首先加強自我學習,認真學習民法典內容及相關精神,學法、懂法、知法、用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穿到工作始終。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加強民法典理論學習,強化法學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樹立法律,提高檢察機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侵犯。
君不見生活瑣碎悉數寫進民法典,提高了法治服務能力;產權登記讓群眾吃下定心丸,保障了合法權益;君不見婚姻家庭雞飛狗跳,民法典前瞻后慮,保全夫妻雙方利益。民法典打開人民群眾的幸福之門,鍛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體現“一枝一葉總關情”的情懷,以“民”為本,以“和”為中心,讓群眾駛入幸福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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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于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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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總共1260條的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在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民法典及其實施有關情況吹風會上,多位民法專家表示,民法典是我國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它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將對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產生重要作用。
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的法典。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說,我國民法典是一部理念先進、體例科學、結構嚴謹、內容完整的法典。它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精華,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張文顯高度肯定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認為,民法典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切中社會熱點凸顯人民需求。
高空拋物墜物怎么追責、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劃分、業主權利如何保障……專家認為,我國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是充分反映了人民群眾關切和社會需求。
“我的房子70年后怎么辦?”這是許多業主的心頭事。民法典延續了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之后自動續期的規則。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委員王利明認為,“自動續期”強化了對老百姓的財產保護,給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有利于“恒心恒產”的形成。
針對性騷擾認定難、監管難的問題,民法典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明確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的防范和處置義務。王利明表示,民法典對性騷擾行為確定了三個標準:首先,性騷擾行為可以以文字、圖片等形式表現出來,通常是犯罪行為以外的違法行為;其次,它是指向特定人而不是泛泛的,這個特定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第三,該行為必須違背了受害人的意愿,不符合其利益。
在物權編中增加居住權有關規定,在侵權責任編中對高空拋物墜物侵權規則作出修改完善,在繼承編中修改相關規定適應老齡社會發展,在婚姻家庭編中細化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規則……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孫憲忠認為,民法典不僅在法律層面作出了重大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還是國家治理層面上的重大更新。
讓民法典在全社會“落地生根”
民法典實施后,一些民事領域的單行法將不再有效。孫憲忠表示,在相關法律的銜接上,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等領域還存在需要清理的司法解釋,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目前已經在著手這項工作。
張文顯說,從民法典通過到實施有7個月的準備期,在此期間,立法機關要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司法機關要抓緊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保持一致;行政機關要以民法典為標尺規范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執法與民法典的有機對接。
“民法典是與老百姓‘距離最近’的法律。我們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充分發揮民法典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價值功能。”張文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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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并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_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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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基層干部,就要學習民法典,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篤于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干部,是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的,是人民群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群眾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眾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時時處處想著人民群眾,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解人民群眾之所憂,化人民群眾之困,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的實干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干群關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當親人,有什么心里話都會跟干部講,還處處夸獎干部的好,把干部當成無話不說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斗。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干部,是離人民群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群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干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群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干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范言行,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于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群眾謀事干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獻,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于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在脫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干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群眾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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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志發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將我國社會主義法治與依法治國理論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筆者認為,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的社會根基,只有筑牢這一根基,才能協調推進“三個一體建設”。民法典系調整人民群眾、各行各業社會生活與經濟生活的基本法,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其頒布施行應成為全面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契機。
以民法典頒布施行為契機,堅定全社會的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們在內心深處對法治的一種情感,這種情感包括認同、信服、尊崇、敬畏等要素,體現的是對法律自覺自愿地忠誠和尊重。民法典的調整對象系全社會占比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一定程度上,民事主體的法治信仰狀況決定了全社會的法治信仰水平。一方面,民法典是人民合法權益保障的宣言書,它通過確認和保護民事主體各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能夠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法律權利的“獲得感”;另一方面,民法典為民事主體的各類民事活動設定行為規范和基本遵循,同時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貫穿與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的保障,凸顯以人民為中心與保障人民權益實現的重要思想,體現秩序和充滿美德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應借助生動、易懂、精準的民法典普法活動,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就在其身邊,且伴隨其一生,以此逐步培育并堅定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認同、信服、尊崇與敬畏等情感。
深刻領會民法典的精神要義,夯實全社會的法治理念。全社會要透過民法典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一是要進一步厘清國家機關履職用權的界限。民法典是調整民事社會關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二是要進一步強化國家機關執法司法為民的法治理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的決策、管理與監督等執法與司法活動要以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為底線,要以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更好實現為追求,從而真正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和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人民性。三是要透過民法典深刻領會服務大局的法治理念。毫無疑問,民法典要以確認和保護民事權利為首要任務,而民法典引入環境保護原則,重視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等制度創新體現了其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局中的重要意義。
學好用活民法典,強化全社會的法治思維。法治思維是將法治的諸種要求運用于認識、分析、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較好地改變過去人民群眾遇事找人不找法的現象,應通過學好用活民法典以強化全社會的法治思維。一是全體社會成員要認真地對待民法典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以法律思維來指導各類民事活動的開展。二是倡導全體社會成員將遵循民法典作為一種基本生活方式。民法典構建的社會經濟生活基本秩序和踐行的權利保護理念,是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生動體現,遵循民法典、遇事找法、化事靠法應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基本生活方式和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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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頒布標志著中國正式步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頒布充分標志著人民至上原則,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利,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深度貼合中國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遺囑繼承人、高空拋物、房屋租賃合同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歸業主共有等諸多解決民生問題,步入幸福小康社會的必要組成部分。
山航空保支隊始終牢記黨的囑托,引導支隊黨員骨干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立足崗位做貢獻。支隊注重下沉,切實了解需要幫助的隊員同志,各中隊各班組成立黨員互助小組,由互助小組組長確保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組員談心談話工作。不定期聽取各職能單元工作部署開展情況,鼓勵支持創新工作方法。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嚴格落實各級文件指示精神。同時深入基層調研,采取問卷星等多種方式收取隊員意見建議,提升隊員隊伍認同感,深度剖析隊伍問題。山航空保支隊將持續推進各項法律、《民法典》的宣貫普及工作,保證全體隊員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將法治與工作深度結合,營造一個和諧團結、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優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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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超高壓供電局組織全局人員參加《民法典》《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專題培訓班,在為期一天的線上學習過程中,使我受益匪淺。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世界宣告著“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
是不同尋常的一年,作為脫貧攻堅的決勝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新冠疫情的趕考之年、民法典的出臺可謂是為中國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的列車上,帶領全國人民走向更近美好的未來,盡管在通往未來的道路上,可能會面臨更大的風浪,只要全國人民齊心協力,萬眾一心,這塊堅穩的“基石”定能讓這輛列車全速穩步前進。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將編纂民法典確定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經過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表決通過,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不僅僅是達成幾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對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圓滿的答卷,此次民法典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目標,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與此相關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順應時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人格權的獨立成編是此次編篡的亮點,具有極為深遠的意早在1986年,我國制定民法通則時就明確規定了“人格權”。
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人格權的定義不斷豐富,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受到廣大人民的關注。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大數據、互聯網成了一把雙刃劍,個人隱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脅,信息泄露引發的電信詐騙,利用互聯網侵犯公民名譽權等現象層出不窮。法律從誕生那天起就具有滯后性,當現行法律還不能有效應對,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還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人格權保護需要。此次人格權編對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民事主體享有的各項人格權進行了明確規范,這意味著民法典的橫空出世對所有中國公民來說不僅僅是抵擋傷害的盔甲,更是奮起反抗的武器。讓以人為本真真切切的落實在生活中,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說,這是一部“社會活動百科全書”,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這一部盛世之典不僅僅是凝聚著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寫滿了14億中國人對美好生活的夢想,它不僅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必將在人類法治文明畫出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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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世界宣告著“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
20是不同尋常的一年,突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讓中國人民飽受疫情的困擾,在這個萬眾一心度過疫情的時刻,民法典的出臺可謂是為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回應了民生的關鍵問題,具有里程碑意義。
此次民法典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目標。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與此相關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順應時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權的獨立成編是此次編篡的亮點。具有極為深遠的意早在1986年,我國制定民法通則時就明確規定了“人格權”。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人格權的定義不斷豐富,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受到廣大人民的關注。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大數據、互聯網成了一把雙刃劍,個人隱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脅,信息泄露引發的電信詐騙,利用互聯網侵犯公民名譽權等現象層出不窮。法律從誕生那天起就具有滯后性,當現行法律還不能有效應對,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還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人格權保護需要。此次人格權編對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民事主體享有的各項人格權進行了明確規范,這意味著民法典的橫空出世對老百姓來說不僅僅是抵擋傷害的盔甲,更是奮起反抗的武器。讓以人為本真真切切的落實在生活中,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權獨立成編之外還回應了一系列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可以說,這是一部“社會活動百科全書“,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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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大成果,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了保護的概念。保護個人隱私權、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明確住宅70年產權自動續期……民法典就像一部百科全書,為護佑我們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謀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回應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經常收到垃圾短信怎么辦?遭遇性騷擾,公司、學校該不該管?有人吃“霸王餐”,老板能不能扣下他的財物?這些問題總是困擾著我們的生活。民法典的編纂,對于社會熱點訴求和我們身邊的痛點、難點一一作出回應,切實保障了公民應享有的公平正義,促進了法律體系的日益完善,傳遞出法律的溫度。
它以“公平”為落腳點,規范著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它為老人兒童創設了“養老育幼”的制度設計,也為權利受損者打開尋求救濟的通道。所以,民法典的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對百姓來說,將指引和規范各種各樣的民事行為。相信民法典一定會給我們的生活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為我們的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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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基層干部,就要學習民法典,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篤于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干部,是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的,是人民群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群眾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眾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時時處處想著人民群眾,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解人民群眾之所憂,化人民群眾之困,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的實干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干群關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當親人,有什么心里話都會跟干部講,還處處夸獎干部的好,把干部當成無話不說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斗。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干部,是離人民群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群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干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群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干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范言行,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于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群眾謀事干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獻,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于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在脫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干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群眾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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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于擁有了一部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法典,終于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后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我國有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有20__年通過的民法總則,以及仍在繼續適用的民法通則等,單行法律數量多,內容龐雜,有的存在抵牾之處。如今,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以及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共同匯聚成了這部共1260條、10萬余字的民法典。經過整理、編訂之后,在劃定好的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7個“樓層”里,民事法律各歸其位,類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沒有單行法律作為基礎的人格權,更是獨立成編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以來,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持續取得積極進展。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范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范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于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法典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為實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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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2月28日至1月26日的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這組數據,可見民法典之熱。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決定,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這部新中國成立70年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編加附則、84章、1260條,被譽為中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1260條。律師從頭到尾都要熟讀、記憶、掌握每個知識點。需要無數個日日夜夜學習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寶典!
這部法典,關系每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
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安排這次集體學習,目的是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文章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在民法典里,處處充滿著溫情,處處體現著正義,偉大意義諸多,人間冷暖也有體現。
比如,禁止放高利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事為沒有利息。
婚姻更加牢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婚姻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設置離婚冷靜期,為了自愿離婚的當事人在登記離婚中設置適當的時間門檻。促進當事人冷靜思考,妥善抉擇,既能夠保證當事人的離婚自由。又能夠保障雙方當事人做出正確抉擇,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賠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自己借的錢自己還。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現行司法解釋的有效做法,規定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或者夫妻一方以個人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負擔的債務,否則不予認定。
以上種.種,都體現著民法典的溫情,體現著保障公民從搖籃到墳墓的法治思想,在我國,甚至世界民法史上都有著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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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于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并將于1月1日起生效。作為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頒布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從宏觀上看,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社會規范和法律適用科學化等一系列重要意義;在微觀層面,民法典則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調整一切民事主體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的基本依據。
一、民法典的誕生:社會法制發展的里程碑。
從世界范圍來看,法律體系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即成文法法系和判例法法系。法典是成文法的系統匯編,往往標志著成文法的階段性成就,從而成為特定社會發展階段的里程碑式的結果。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相繼頒布了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民事法律體系。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在這個時間節點,立法機關通過法典編纂的形式,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不斷積累的立法和司法經驗予以總結,并回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課題。由此,民法典無疑與歷史上存在的其他偉大法典一樣,成為社會發展達到階段性目標時具有標志性意義的豐碑,包含著濃厚的實踐和象征意義。
當然,我國民事法律體系的完善是采取“先分后總”的立法路徑,多數法律條文體現在民法典誕生之前已經通過的單行法律之中。因此,民法典的頒布在無縫對接現實生活的同時,不會對既有的社會活動產生系統性沖擊。但民法典也包含了諸多創新內容,是一部凝聚并閃耀著中國人首創精神與中華民族集體智慧的偉大法典。
二、民法典的內容:包羅萬象的社會百科全書。
我國民法典采用了創新的“七編制”,體例獨樹一幟。這七編的內容包羅萬象,幾乎涉及民事主體一切具有法律意義的社會活動,與社會民生、市場經濟發展等具有密切的聯系。
第一,總則編。總則編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統領民法典各分編。總則編首先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的立法目的,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公序良俗、綠色原則等民法基本原則。總則編規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三類民事主體。民事主體是民事關系的參與者、民事權利的享有者、民事義務的履行者和民事責任的承擔者。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依自身意志決定法律關系的行為,是參與民事活動的主要途徑。總則編同時規定訴訟時效制度,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即不受保護,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維護交易安全、穩定法律秩序。
第二,物權編。物權是財產權的主要類型,物權編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就是對財產權如何確權、具有哪些權能、如何保護等的規定。物權體系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所有權這一分編,分別規定了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是財產確權的基本依據。用益物權分編主要解決在不動產所有權上設立利用權的問題,無論是利用農村土地從事家庭承包經營、建造住宅,還是利用城市土地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都是建立在用益物權制度基礎上。擔保物權分編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典通過再造擔保物權的功能主義、簡化擔保財產的描述要求、統一動產和權利擔保制度、統一優先順位規則等,完善擔保交易規則,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改善營商環境提供源動力。
第三,合同編。合同編堪稱市場經濟的百科全書,維護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合同編通則是關于合同的一般性規定,包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變更、轉讓、終止、違約責任等,涵蓋市場交易的一般規則。典型合同分編規定在市場環境下常見的、定型化的交易形態。民法典將原合同法的15種典型合同擴張到19種,增加了保證合同、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合伙合同,以更加切合當下的現實生活和市場環境。當然,民法典并不排斥民事主體在這19類典型交易之外另行安排彼此之間的交易關系。基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可以自主約定合同的內容,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上也承認其效力。
第四,人格權編。人格權法的單獨成編,是我國民法典在編纂體例上的最大創新。突出對人格權的保護,彰顯了我國民事立法以人為本、高度重視人權保障的基本理念。人格權與個人生活和商業活動均關系密切。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是自然人賴以生存的基礎性權利;名譽權、隱私權是個體人格尊嚴的反映;姓名權、肖像權等標表性權利具有商業利用價值;個人信息保護更是網絡時代的主要法律議題之一。為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鼓勵遺體捐獻的善行義舉,人格權編確立了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為規范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人格權編明確了從事此類活動應遵守的規則。
第五,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這兩編重點處理家庭中的民事法律關系,對社會生活有普遍性的影響。其中,婚姻家庭編的內容包括:結婚和離婚如何實施、具有何種效力;婚姻中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收養關系的成立、效力以及如何解除。繼承編解決自然人死亡后的財富傳承問題,規定了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兩種主要途徑,以及遺產的處理程序。繼承編增加規定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對繼承權法定喪失制度予以完善;增加了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修改了遺囑效力規則,刪除了現行繼承法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
第六,侵權責任編。侵害他人民事權利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編可以視為對各種民事權利的保護法。在侵權責任編中,前三章是關于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對民事權利的保護具有普適性。其后各章則規定了各種特殊侵權責任類型,包括社會生活中常見的產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醫療損害責任、飼養動物致損責任、建筑物致損責任等,其在保障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的同時,也起到規范人民行為的作用。
三、民法典的影響:與時俱進的法律規范調整。
民法典編纂,除對單行法律進行系統匯編外,還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對法律規范作了相應的補充和完善。這些創新性內容,將產生深遠的社會影響。限于篇幅,試列舉部分內容。
第一,加強了對業主權利的保護。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財產權之一。物權編對該權利的保護作了完善: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按此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不能未征求業主意見,擅自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墻、電梯張貼廣告等營利。
第二,增加了關于居住權的規定。居住權立法創新符合我國社會變化,認可和保護民事主體對住房保障的靈活安排,有利于滿足特殊人群的居住需要,有助于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例如老人可以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相應的機構,同時為自己設立居住權,從而實現以房養老;企事業單位也可以利用居住權作為吸引人才的重要制度砝碼。
第三,增加了禁止高利貸的規定。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暴力催收等亂象頻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民法典合同編規定,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民法典明確借貸行為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等,為今后處理相關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四,增加了對性騷擾的規制。本次立法借助人格權獨立成編的契機,將對性騷擾行為的規制作為單獨的條款予以明確,強化了對相關人格權益的保障。從條文內容上看,民法典將對職務型性騷擾行為產生更好的規制效果。
第五,強化了網絡環境下的個人信息保護。人格權編通過規定個人信息的定義、處理個人信息的程序要求、自然人對個人信息享有的權利、信息處理者的義務等,初步形成了一套個人信息的保護機制,為包括網絡環境下的各種個人信息利用情境提供了行為規范和依據。
第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在協議離婚中,當事人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30日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30日期滿后,需再次親自到登記機關確認申請,方能完成離婚登記。離婚冷靜期極大地改變了協議離婚程序,將有利于應對我國的離婚率數據不斷攀升、離婚行為非嚴肅化的社會現象,有利于減少輕率、沖動的離婚行為。
第七,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的侵權責任體系。我國侵權責任法對高空拋物墜物責任創立了具有本國特色的、基于公平責任的補償條款。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又對這一條款作了進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是強調了公權力機關的調查和追責義務,以進一步震懾可能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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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黨員干部要通過主動學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解讀好民法典,更好地推動民法典的實施。
要立足于“民”,要與民法典中“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頻共振。《詩經》有云,“知我者謂我心憂”。知民心者,為民而行。民法典的誕生,體現的是為民立法典,向民心而行。黨員干部學習民法典要感悟“典”中的為民之心。只有與“典”中的為民之心產生同頻共振,才能融入其中,才能真正學在其中。其實,學習民法典的過程,也是激勵為民情懷的過程。民法典作為一部系統的法典,全部內容都是圍繞著人的權利書寫,是我國目前最長的、擁有法律條文最多的法律。可以說是集民法之大成。在學習中,黨員干部更要思考,在為民的實踐中是否也能形成像民法典那樣為民的系統做法和可借鑒、可推廣的為民經驗;是否也有要讓為民的工作更上一層樓的決心和勇氣。在學中有此思考后,更加積極地去踐行,在踐行中更加深悟民法典。
要創新于“法”,不斷創造與時俱進的宣傳、學習之法。比如在民法典誕生過程中,有媒體微信公眾號的“民法典與‘小明’的故事”“哪吒,喜得新‘新秘籍’”等宣傳圖畫和動畫視頻,不僅生動形象,淺顯易懂,更讓人耳目一新。要想讓群眾學好民法典,就要大力宣傳好民法典,讓群眾有興趣、有熱度。不僅要為民法典的學習造勢,更要與時俱進,簡單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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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實施后,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被替代。
1、民法是對人們真實生活中行為的規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關于個人或私人的法。如隱私權和信息權,民法就是關于平等的民事主體公民或法人等的財產和人身關系方面的法律規范。
從市場經濟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為核心的私權經濟,這個特點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市場經濟的基本主體是私人(指有獨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體),其發展動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標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說民法又是權利法和平等法。即對任何一個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都要平等地保護。
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民法通過強調人性,追求真、善、美,實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稱為“帝王規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它要求民事活動要以依此原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否則,就在承擔民事責任。
英國著名法學家梅因曾說:“一個民族,如果民法規范健全,說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說明它的社會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臺,表明了我國社會將進入一個文明進步的新時代。
3、《民法典》內容決定了民事權利和義務以及民事行為和責任問題,需要與民法意識、民法觀念的培育和普及有關。
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繼承和收養問題,涉及的財產方面的物權以及債權方面的合同問題以及侵權責任問題,都是基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四要素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這就要求人們不僅要有權利意識,還要有義務意識;不僅要有行為的合法性意識,還要有責任意識。如果一個人沒有民法觀念,那么,他的人格觀念、權利觀念、利益觀念、自由觀念以及責任觀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個政府沒有民法觀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難說是一個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識的培養既是全民的自覺行為,也是政府責任。
4、民法典的貫徹實施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的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直接關聯,特別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民法典的實施,會很好地體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國社會已經進入快速發展的新時代,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隨著經濟發展和國民財富的不斷積累,隨著信息化和大數據的時代的到來,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強,希望對權利的保護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以及司法工作人員,要了解民法典的規范,了解公民權利與義務和責任的要求。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點,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
作文觀看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
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為了更好地學習民法典,本報邀請了理論界、實務界的專家學者、律師,談談最近學習民法典的體會。
身份權入典意義重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條確立了親屬之間的身份權,第一千零一條規定身份權的保護可以參照適用人格權保護規則。這無疑是豐富民事權利體系的重要條款,為更加全方位保護民事權利打下堅實基礎。身份權是自然人基于親屬關系而享有的民事權利。由于現代社會進化到“從身份到契約”,身份權的客體不再是他人的人身,而是身份利益,因而身份權的演化相對復雜,兼具雙層結構,是對內外兩種法律關系的概括,且“內外有別”,對內往往表現為一種請求權,對外則有明顯的支配權特征。法律適用上可以做到更加精確地規范復雜社會關系;法律效果上可以更加突出倫理秩序對社會治理的積極作用。身份權明確寫入民法典關系重大,代表著我國法律文明和法治水平達到空前程度,是社會治理又一重要手段。
之前,我國立法對身份關系的界定和規范一直比較薄弱。大量身份權糾紛,例如試管嬰兒生殖細胞匹配錯誤、婚外情、欺詐性撫養、胚胎的使用和放棄等案件的審判常常困難重重。下一步,在《民法典》指引下,司法實踐將達到一個新高度:一是以身份權的法律規定作為依據,依照保護人格權的規則,對侵害身份權的行為課以侵權責任,更加公平高效地保護當事人各項合法民事權利;二是深化和細化身份權雙重結構,合理協調身份權與人格權之間的權利沖突,例如如何實現生育權效益最大化,研究權利位階,精準評價和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讓人們生活得更自由、更幸福。
婚姻家庭編的亮點。
婚姻家庭編作為《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一些亮點值得進一步思考與討論。
一、增設“離婚冷靜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規定在于面對日益增高的離婚率,以降低沖動離婚的概率。
二、“婚前患有醫學疾病”對婚姻效力的影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將婚姻無效的情形減少至三種,刪除了患有醫學疾病的情形,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的可撤銷婚姻中,規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民法典》未明確規定“重大疾病”的適用范圍,還需后續司法解釋給予填充。
三、提高對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
1.增加了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時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對無過錯方的權益進行了進一步的保護。
2.完善了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這是一個兜底性條款,由法官掌握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情形,拓寬了實際生活中多種嚴重過錯導致離婚的情形,為弱勢方的權益提供了更加寬泛的保護。
四、_反復起訴離婚離不成的難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有助于_反復起訴離婚卻離不成的難題。
民法典的臨時保護制度是最高的法律。編纂民法典,順應了人民群眾對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的新要求,形成更完備、更切實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較為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因未成年人的父母家人由于疫情需要隔離、治療,全國多地發生未成年人臨時性陷入監護缺失的情況。經過各級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等機構積極主動作為,聯合其他部門,上述問題得到了妥善的解決。然而,各地的具體解決辦法由于缺少法律規定作為依據,在具體的做法和效果上都存在較大的差別。針對突發事件期間可能出現的某些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無人照料的情況,《民法典》總則部分的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該條款的規定對于臨時監護的條件、主體及其責任的規定有利于兜牢被監護人的生存底線,為臨時性監護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很好地體現了《民法典》為民立法、以民為本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