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作為一種法律約束,為合伙關系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以下是一些成功合作伙伴分享的合伙協議,供大家學習和借鑒。
合伙人合伙協議
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及品牌運營,特納入新的股東,將個人企業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納入新股東一事,甲雙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伙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范圍:餐飲策劃、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資額度(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伙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伙款項如數完結,合伙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戶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伙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擔風險,按自動退伙處理,自動退伙,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第六條合伙企業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合伙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后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合伙協議
甲乙單方本著互惠互利,配合受害的準繩,顛末友愛商議,按照《中華群眾共和國條約法》的無關劃定,就機器加工場合股事件,在互惠互利的根底上告竣如下條約,并許諾配合服從。
第一條合股目標:共營共利。
第二條義務負擔:機器加工場(下稱“工場”)由合股人配合同時共資,合股運營,同享收益,共擔危險,并對工場債權負擔有限連帶義務。
第三條工場根本狀況:
1.稱號:___________________。
2.運營場合:______________。
3.運營范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股人姓名,出資方法及出資額。
1.出資總額:群眾幣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合股人姓名:_____,出資方法:_____,計群眾幣_____萬元。
3.合股人姓名:_____,出資方法:_____,計群眾幣_____萬元。
4.各合股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支出資,出資額沒有實踐繳付的,不克不及算合股人曾經出資。
第五條合股人的權益和任務。
1.理解合股企業的運營情況和財政情況;。
3.機器加工場如因故停止,合股人依法分得本工場的盈余財富;。
4.根據出資比例分取盈余和分管吃虧;。
5.合股人不得處置損傷本工場長處的舉動;。
7.本機器加工場存續時期,合股人向合股人之外的人讓渡其在合股企業中的局部大概部門財富份額時,須經其余合股人分歧贊成。
合股人之外的人依法受讓合股企業財富份額的,經修正合股和談即成為本機器加工場的合股人,按照修正后的合股和談享有權益,負擔義務。
第六條工場辦理。
拜托合股人_____為本機器加工場的法定代表人。
2.施行本機器加工場事件的合股人,對外代表本工場,該合股人應保護工場長處)。
3.經部分合股人決議,對本工場事件實施一人一票的表決法子,本著友愛的協作肉體商議處理成績。
第七條入伙,退伙。
1.本工場若有新合股人入伙時,該當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和談(或訂正本和談)。
2.合股人退伙,應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在不給本工場事件施行和市場開展形成倒霉影響的狀況下,能夠退伙,但該當提早_____日告訴其余合股人。
3.合股人私自退伙后,該當補償由此給其余合股天然成的喪失。
4.此條目未細致的,根據無關法令法例施行。
第八條閉幕與清理。
1.本工場運營限期為_____年,自本和談簽署之日起計較。
2.本工場有如下情況的本條約任停止,閉幕工場并清理:
(1)合股和談商定的運營限期屆滿,合股人不肯持續運營的;。
(2)部分合股人決議閉幕;。
(3)合股和談商定的合股目標曾經完成大概肯定沒法完成;。
(4)被依法撤消停業執照;。
(5)呈現法令,行政法例劃定的合股企業閉幕的其余緣故原由。
3.協作期滿或提早停止協作的,單方應依法對本名目一切無關資產停止清理,清理后的盈余財富,按以下方法分派: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守約義務。
1.除本條約還有商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早停止本條約,不然,應補償給對方釀成的喪失,并向對方付出守約金群眾幣_____元(大寫:____)。
守約金不敷以補償違約方喪失的,守約方還該當補償違約方蒙受的喪失,并且違約方有權提早消除或停止本和談書。
第十條失密。
一方對因機器加工場合股而獲知的另外一方的貿易秘密負有失密任務,不得向無關其余第三方保守,但中國現行法令、法例還有劃定的或經另外一方書面贊成的除外。
第十一條彌補與變動。
本條約可按照各方定見停止書面修正或彌補,由此構成的彌補條約,與條約具備不異法令效率。
第十二條不成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成抗力以致局部或部門不克不及實行本條約或拖延實行本條約,應自不成抗力變亂發作之日起三日內,將變亂狀況以書面情勢告訴另外一方,并自變亂發作之日起三旬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交招致其局部或部門不克不及實行或拖延實行的證實。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本條約各方當事人對本條約無關條目的注釋或實行發作爭議時,應經由過程友愛商議的方法予以處理。
單方商定,凡因本條約發作的統統爭議,當息爭或調整不可時,挑選以下第______種方法處理: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群眾法院提告狀訟。
第十四條權益的保存。
任何一方沒有利用其權益或沒有就對方的守約舉動采納任何動作,不該被視為對權益的拋卻或對追查守約義務的拋卻。
任何一方拋卻針對對方的任何權益或拋卻追查對方的任何義務,不該視為拋卻對對方任何其余權益或任何其余義務的追查。
一切拋卻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見效前提。
1.本條約自單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權代辦署理人在本條約上具名并加蓋公章之日起見效。
各方應在條約副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條約—式______份,具備不異法令效率。
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余用于實行相干法令手續。
甲方(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代辦署理人:(具名)______________。
受權代辦署理人:(具名)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
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________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并為今后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后,將立即組織以高級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干設計隊伍,在_______日提出設計方案,并在方案認可后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級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_建筑裝修工程集團公司組建意向書》一份。
甲方_建筑工程公司(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裝修設計公司(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伙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
杭州紫竹灣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普通合伙)。
第一條?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是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組成的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伙企業名稱:杭州紫竹灣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普通合伙)。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路12號。
第五條??本合伙企業在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企業的經營期限為十年。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目的:全體合伙人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爭取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第七條?本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為:服務:投資管理(除證券、期貨);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以企業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八條:合伙企業由3個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
普通合伙人一:方冰。
家庭地址:杭州市上城區延安路88號。
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200萬元,該出資額占本合伙企業出資比例的20%。其中:首期出資40萬元,已于20__年4月27日到位;余額160萬元將于20__年8月26日到位。
普通合伙人二:張軍。
家庭地址:杭州市下城區鳳起東路168號。
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500萬元,該出資額占本合伙企業出資比例的50%。該出資已于20__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普通合伙人三:杭州北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濱江區濱河路123號。
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300萬元,該出資額占本合伙企業出資比例的30%。其中:首期出資60萬元,將于20__年9月27日到位;余額240萬元將于20__年8月26日到位。
第九條?企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2、企業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
3、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個合伙人為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3、不參加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4、根據合伙人要求,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6、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決權;除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協議另有規定以外,決議應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表決通過;但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伙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損害本企業利益。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一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十二條?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按照《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至五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由全體合伙人進行協商、協調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協調解決或者協商、協調不成的,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四條?解散與清算。
本合伙企業出現《合伙企業法》第8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企業造成財產和名譽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1、本企業的登記事項以本合伙企業的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2、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3、本協議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4、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5、本協議由全體合伙人共同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對合伙企業及合伙人均具有約束力。
7、本協原件議每個合伙人各持一份,企業留存一份,報本合伙企業的登記機關一份。
杭州紫竹灣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普通合伙)。
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
日期: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合伙協議
為維護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本著自愿、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在甲方名義上貸款__________萬元,甲方向其他債務人借款__________萬元,甲方自行出資__________萬元,合伙經營貨物運輸,購置一輛“”貨車(車牌號),登記在甲方名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利益,共同獲利,合伙經營過程中的事宜雙方充分協商,互諒互解,共同解決。
第二條:使用共同購置的“”貨車,合伙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
第六條:公共帳戶甲乙雙方按時進行對賬。
第八條: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輕微事故的,為了不影響運輸,甲、乙雙方自主與事故方和解,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產生交通事故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各占50%。
第九條:合伙期間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承擔,合伙財產不足的,由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合伙協議
重慶___________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及品牌運營,特納入新的股東,將個人企業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納入新股東一事,甲雙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伙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范圍:餐飲策劃、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資額度(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伙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伙款項如數完結,合伙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戶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伙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擔風險,按自動退伙處理,自動退伙,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第六條合伙企業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合伙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后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作為普通合伙人于年月日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稱”有限合伙人”)簽署本合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決定成立[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各方已充分知悉相關投資的風險與責任,并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如下:
第1條總則。
1.1根據《民法典》和《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2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1.3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1.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2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2.1名稱:[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
2.2主要經營場所:。
第3條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3.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業設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資[品牌公司](該公司目前尚未設立,以設立時核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并為合伙人謀求投資收益最大化。
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業除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外,不得開展其他業務,不得對外借款,不得對外擔保。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執行事務合伙人決定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4條合伙人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
4.1普通合伙人1人:,身份證號碼為,其他信息見附件一。
4.2有限合伙人共[27]人,具體信息見附件一。
第5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
合伙企業出資總額為人民幣[100]萬元。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第6條繳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或快遞的方式向各有限合伙人發送出資繳付通知,載明付款賬號信息,各合伙人在上述郵件發出通知以后[15]個工作日以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全額繳納其認繳的出資。遲延繳納出資的,普通合伙人有權將該合伙人除名。各合伙人的電子郵件地址以本協議附件一載明的地址為準,該地址作為本協議相關事項的送達地址,若有變更須于三日內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7條利潤分配與虧損承擔。
7.1合伙企業凈利潤由全體合伙人[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
7.2合伙企業的虧損由全體合伙人[按實繳出資比例]承擔。
第8條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8.1全體合伙人在此一致決定,委托普通合伙人為本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本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8.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依照約定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而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8.3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8.3.1代表合伙企業對外開展與持有或轉讓目標公司股權(股份)有關的業務;。
8.3.2代表全體合伙人簽署新的有限合伙人的入伙協議或退伙協議;。
8.3.3制定合伙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8.3.4決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案;。
8.3.5決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8.3.6制定合伙企業的管理制度;。
8.3.7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3.8決定轉讓合伙企業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股份);。
8.3.9決定合伙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其他事項。
8.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
8.4.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8.4.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8.4.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8.4.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8.4.5轉讓合伙企業所持股企業的股權(股份);。
8.4.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8.4.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4.9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8.4.10合伙人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8.4.11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8.4.12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
8.4.13修改和補充本協議;。
8.4.14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第9條入伙和退伙、除名。
9.1入伙。
9.1.1新合伙人入伙時,需經普通合伙人同意(無需經過有限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時,普通合伙人應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9.1.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9.1.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2)滿足目標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目標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或計劃設定的其他條件。
9.2退伙。
有限合伙人擬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或退伙的,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向執行事務合伙人提出,由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決定是否同意。法律法規或目標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有限售期限的規定的,應遵守有關限售的法律規定或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轉讓部分財產份額的,需不影響《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人數的限制。
9.3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除擬被除名人之外)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9.3.2因違反本協議約定轉讓財產份額,給合伙企業造成物質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9.3.3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不競爭、禁止關聯交易義務的;。
9.3.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根據本協議第4條的住所送達除名通知的,通知送達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0.1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10.2有限合伙人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書面同意的,可轉讓出資份額,轉讓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執行合伙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在無人愿意受讓擬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的出資份額的情形下,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按照[原始出資額]受讓其份額。
10.3未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目標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約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資份額轉讓無效,且合伙企業有權拒絕配合完成相關的變更登記;有限合伙人不得對其所持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設立任何的抵押、留置、質押、其他債務負擔(包括任何所有權再轉讓協議、優先購買權、優先要約權或其他對任何權利的任何類型的限制或授予)。
10.4對于在目標公司任職的有限合伙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將向該合伙人發出通知指定其財產份額的受讓方,該有限合伙人應當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以取得該等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時的原值]轉讓給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除執行事務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簽署本協議即表明其已確認放棄對該等財產份額的優先購買權。
10.4.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4.2非法將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財物占為己有;。
10.4.3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回扣或接受其他形式的賄賂;。
10.4.4泄露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機密或商業秘密;。
10.4.5因嚴重失職或濫用職權等行為損害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利益或者聲譽;。
10.4.9有限合伙人主動解除其與目標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10.5有限合伙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但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要求該有限合伙人的法定繼承人應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價格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參照合伙企業當時資產情況確定。
第11條解散和清算。
11.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1.1.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11.1.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日;。
11.1.4本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11.1.5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11.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11.2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選定清算人并進行清算。
11.3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1.3.1清理本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11.3.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本企業未了結事務;。
11.3.3清繳所欠稅款;。
11.3.4清理債權、債務;。
11.3.5處理本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11.3.6代表本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11.4清算程序及相關事項:
11.4.1合伙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11.4.2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本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11.4.3清算結束后,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____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11.5合伙企業經營不善或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履行經營義務,經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表決同意,合伙企業可以解散,在前述情況下解散的,有限合伙人優先分配剩余財產。
第12條保密義務。
12.1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就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接觸的關于目標公司以及合伙企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和非專有技術、商業、財務、運營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傳達給除本協議簽約方以外的第三人。
12.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作為本合伙企業合伙人期間或轉讓其持有的本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或退伙的兩年內,均不得:
12.2.2以自己的名義或代表或聯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誘使或尋求誘使任何高級管理人員或任何雇員離開合伙企業。
12.3本協議各方應確保其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或實體以及其各自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或親屬遵守前兩款規定的限制。
第13條違約責任。
13.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或協議各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本合伙企業或其他協議方造成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3.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伙企業設立失敗的,任何一方均不負違約責任,各方已繳納的出資全部退回。合伙企業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依法由合伙企業承擔,如合伙企業設立失敗,由各方按其認繳出資比例分攤。
第14條爭議解決。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15條其他。
15.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需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執行合伙人對決議事項具有一票否決權。
15.2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應經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意;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15.3本協議中的”關聯方”、”關聯交易”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15.4本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15.5本協議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合伙協議不一致或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15.6本協議一式[29]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報送登記機關一份,其余留存于合伙企業。
15.7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普通合伙人(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人(多位分別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_____________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_____________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窯及哈風、烘干洞及鐵路、瓦機房、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建設本_____________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金額:_______)。
2、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xx、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3、乙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_____________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臺(型號______)、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1項中的義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畢。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在本_____________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______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____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事務執行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
(1)轉讓投資于_____________廠權益;
(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
(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本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2、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___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合作順利完成______項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據實修改)。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辦學資質,成立______培訓中心中學生部,限中學生培訓項目;
3)協助乙方組織師資以及教學場地安排;
4)提供乙方報名培訓發票;
6)在協議期間內,甲方不得與______其他機構進行以上項目的合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項目宣傳,負責市場的策劃、宣傳、拓展以及培訓工作;
2)承擔合作項目運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和相關的外部培訓機構進行單獨合作;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發票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人員負責管理,同時承擔相應的報名咨詢及收費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與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雙方收取咨詢費,咨詢費到達甲方帳戶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支取合作項目收入的xx%(已含各種稅金)。甲方向咨詢方提供發票。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
甲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
杭州永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不能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合伙協議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就共同經營中央空調、消防工程、新風工程、排風工程、排煙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雙方各自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銷售經驗、資金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公司的業務,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
實際占合伙資金(股金)的50%,法律注策公司資金的49%。利益分配以實際資金分配。合伙人簽字確認: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4.個人重大事故:如在合伙期間因為單方面家里或者個人出現重大事故,需要大量資金單方面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過另外一方同意后方可挪用合伙資金,單方面挪用合伙資金未經過另外一方同意表示自己單方面放棄合伙,放棄合伙的全部財產,合伙財產全部歸另外一方擁有,并且在15個工作日內補回所挪用資金,沒有按時補回按照年利率的15%計算,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必須按照經濟損失賠償。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合伙人單方面決定,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2)未履行出資義務;(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造成經濟損失必須補償回合伙組織。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合伙人所經驗的項目和產品合伙人家屬沒有權利產于。
(二)合伙人的家屬有繼承合伙人財產的權利(合伙人意外死亡),必須在合伙人意外死亡后15個工作日內,向意外死亡繼承人拿出清晰賬目。
(三)合伙人家屬在公司工作必須以員工身份出現,對合伙公司經營狀況沒有過問的權利。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榆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二)本協議一份5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合伙協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執行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區教育局與______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_____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____人,培訓期限為_____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________學時。
四、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______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______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_____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____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