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和法律交易中,合同協議起著規范和約束雙方行為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常見合同協議范文的匯總,希望能對你的合同起草工作提供一些參考。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3)。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x期限內使用。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3)。
(5)。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十。
返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總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為了規范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注冊號為:_________,商標注冊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注冊人的名稱:_________。
商標注冊人的地址:_________。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于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并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標志、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_________。
八、商標續展。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志及_________認證。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并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系。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備案。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總部:____________。
加盟商: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廠(公司)注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注冊證的影印件/復印件附后),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并由注冊人騎縫蓋章)。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
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作為使用費。“凈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公司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生產,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質量,具體按《現代聯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商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已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過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乙方經甲方同意根據需要自行印制。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補充說明。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補充說明。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可以上訴雙方當地法院,由法院裁決。
十二、其它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并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
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并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
商標注冊年限:___________。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作出明確選擇)。
(1)獨占使用許可;
(2)非獨占使用許可。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為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于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于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標注冊效力的手續。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占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1、使用費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計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章)被許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總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為了規范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注冊號為:_________,商標注冊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注冊人的名稱:_________。
商標注冊人的地址:_________。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于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并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標志、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_________。
八、商標續展。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志及_________認證。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并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系。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備案。
總部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總部承擔。加盟商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總部:_________加盟商:_________。
商標許可協議
根據和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注冊登記的第___________類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___________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___________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___________省內___________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十、根據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四、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及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
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五、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七、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注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注冊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
在執行日期逾期______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一、乙方違反及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和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公司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本合同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并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于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系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于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并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注冊或已經申請注冊如附錄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并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占許可。
許可方愿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占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占許可證:在附錄中充分描述的產品制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于地域范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范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制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制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后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里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并。
3.協議的終止。
這里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協議終止后,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于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采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協議終止后,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系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于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后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并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制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于附錄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并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注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許可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被許可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擁有在日本注冊的商標,乙方為了在汽車密封圈系列產品上使用這一商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項下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為;該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如附件一所示:
2、注冊地為。
1.產品。
甲方許可乙方在制造和出售、分銷汽車密封圈系列產品時使用。
2.地域。
本合同項下許可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
1、本協議項下商標使用方式為;
2、本協議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使用期限屆滿前日,乙方可書面向甲方提出許可協議續展申請,經甲方同意,另行簽訂許可協議,方可續展。
四、使用費計算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協議雙方愿采用以下第種方式作為使用費計算依據,該使用費采用方式支付。
1.按銷售額比例支付。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在本合同約定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內出售使用本協議所涉商標的產品的總銷售金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該種計算方式下使用費支付時間為年月日。
2.分階段性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向甲方先行支付元人民幣(大寫金額為)商標使用費,后續使用費按照乙方及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在本合同約定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內出售使用本協議所涉商標的產品的總銷售金額的_______%,該種計算方式下使用費支付時間為年月日。
3、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標使用費元人民幣(大寫金額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2、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3、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證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保護并加強本協議項下商標名譽商標使用權許可協議及其代表的信譽。
5、甲方有權自行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乙方無權對此提出異議并不得進行干涉。
6、甲方應保證該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甲、乙雙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義務共同維護該商標權利不受侵犯。一旦發現假冒該商標的情況,任何一方均可采取法律措施并可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協助。
六、本協議的約定解除權限。
1、協商一致,雙方可解除本協議;
2、乙方逾期日未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2、3、4項義務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均需向守約方承擔元人民幣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起訴,均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許可協議書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四、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十五、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七、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注冊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一、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第一種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諾在48小時之內加急將合同交付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備案,與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不受理此備案,甲方將全部退還所有商標許可使用費給乙方。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后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后,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杭州麥下商標事物所有限公司做備案書,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注冊商標。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一、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為20萬元人民幣。
三十二、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三十三、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為杭州麥下商標事物所有限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廳。
三十九、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商標許可協議書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
鑒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許可方”是指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 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2.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
3.4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后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5.1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6.1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8.1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9.1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10.1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后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11.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12.1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許可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14.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15.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16.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字。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總部:。加盟商(分部):。為了規范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商標注冊號為:,商標注冊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商標注冊人的地址:。
二、許可使用的方式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三、許可使用的范圍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于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并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標志、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
五、許可使用的期限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x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x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費用,并賠償損失。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費用由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
八、商標續展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志及認證。
九、許可使用費甲方應當收取的商標許可使用費用,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加盟店按照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一、違約責任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將許可使用的商標用于本協議規定范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4)將許可的商標使用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5)。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十。
返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書
特許人(下稱:甲方):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點點關愛"系列嬰幼兒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合同釋x。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縣(區)?開設點點特許專營店;。
2.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
3.3?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點點特許經營店。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點點公司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甲方的義務:
4.2.4?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2?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2乙方義務。
5.2.1?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3?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5?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7?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于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配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于質量問題一個月內返回發貨地;(詳見合同附件三)。
6?特許加盟費用、保證金。
6.1?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加盟特許權益保證金6000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以上返還20__元。
6.2?第一、二年度均未達到以上進貨量,可以三年累計核算,累計進貨量達25萬以上,一次性返乙方6000元保證金。(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6.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每年度超額完成的部分按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6.4?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證于一個月內將點點產品按原價收回。(注:不影響產品第二次銷售)。
7?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訂貨方式:
a:?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
b:?參加公司總部現場訂貨;。
c:?網上采樣訂貨;。
d:?由公司總部發樣品采樣定貨;。
e:?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f:?補貨由加盟商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訂購申請;一般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于1萬元。
7.2?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于20__元/次。
7.3?乙方所購產品無論質量問題或滯銷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甲方均可100%退換貨,除季節性和保質期產品以外。(詳見合同附件三)。
7.4?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50%,以后退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
8?承諾及保證。
8.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1-3日內向乙方發貨。
8.5?合同期內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核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核查工作.
9?違約責任。
9.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9.4?為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店面照片(六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實時生效;。
12.2?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郵?編:
傳?真:?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帳?號:
身份證號:?發證機關: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