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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
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4、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常委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留出了空間.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根據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預算法的決定》,新《預算法》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學習新《預算法》、宣傳新《預算法》、遵守新《預算法》、落實新《預算法》,是財政部門當務之急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一名財政干部的應盡之責。據初步統計,新《預算法》在原《預算法》的基礎上,共作了82處的修改,新增了28個條文和3款內容,刪去了5個條文和1款內容。新《預算法》全文共11章、101條。通過集中學習,我們認為需要強化六個新理念,以更好地適應新《預算法》對規范財政收支管理與監督的各項新要求。
體會之一:要改變過去“重資金分配、輕規范管理”的模糊認識,不斷強化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政府收支行為”的新理念。相比較原《預算法》而言,新《預算法》的立法宗旨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第1章第1條開宗明義,明確立法的宗旨是“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這是新《預算法》的重大理論突破。從過去強調預算的分配和管理,變為強調對政府預算的規范和約束,這是立法理念上的深刻變化。同時,新《預算法》至少有7處條款對縣級財政部門在預算編制、預算審查、預算批復、預算調整等方面提出明確的時限要求和約束性規定,超過時限即構成違法行為,對比以往這是有本質區別的。如第44條,“縣級政府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第52條,“各級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第80條,“各級決算經批準后,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決算”。因此,作為基層財政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帶頭執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好預算執行與管理監督等各項工作,避免過去的工作問題演變成違法違規行為。
體會之二:要改變過去“單一預算管理”的固化模式,不斷強化“全口徑預算”、“透明預算”的新理念。過去由于種.種原因,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掌握著一定數額的公共資金,這些資金雖然大部分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但總的來講,其資金的“部門”特色是客觀存在的。為了強化現代預算完整性的要求,全面建立全口徑預算制度,新《預算法》刪除了有關預算外資金的內容,在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也就是說,今后政府的收支不再有預算內外之分,這就徹底改變了過去我們將一些公共性質資金和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而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做法。新《預算法》在第5條、6條、9條、10條、11條等條款,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各自的功能定位、編制原則和相互關系,要求后三者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這也徹底顛覆了過去我們習以為常的單一預算觀念。同時,新《預算法》還特別強調了預決算公開透明的內容,明確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經本級人大或其會批準,預算、調整預算、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當在批準后20日內由政府財政部門公開。重點包括兩個20日內公開并說明:一是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必須在經人大批準后20日內,由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的情況以及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見第14條第1款)。二是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必須在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14條第2款)。因此,我們財政部門要以此為抓手,讓財政各項政策和資金“普見陽光”,特別是加大社保、就業、教育、衛生、扶貧等民生領域資金分配信息的公開力度,讓預算執行經得起群眾質詢,回答得了群眾疑問。
體會之三:要改變過去“把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的慣性思維,不斷強化“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要求對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并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及時足額完成上繳任務,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的問題。執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在經濟過熱時,應收不收或放到下一年征收。這既不利于依法征稅,也嚴重影響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第48條將各級人大對預算審查的重點修改為: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第55條第1款規定,在嚴禁違法擅自減征、免征、緩征預算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了嚴禁多征和提前征收的規定。第55條第2款規定,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同時,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周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第41條第2款)。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第66條第1款)。在此之外,新《預算法》還提出了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報告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第97條)。這為下一步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為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預留了空間。
體會之四:要解決過去“財政預算剛性不足”的問題,不斷強化“無預算不支出、無支出不行政”的新理念。現代預算管理的靈魂是強化預算對政府支出的約束,而硬化預算約束的關鍵在于不能隨意開口子,做到有預算才能開支,有支出才能行政。新《預算法》實施以前,在縣級層面,支出預算編制比較粗放、預算執行調整較多、隨意性較大、約束力不強,是一個較為普遍存在的問題,干一件事要一筆錢,每年人大審查和審計部門例行審計都指出這些問題,要求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對此,新《預算法》貫穿了對政府預算進行約束的精神,體現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確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編制原則(第12條第1款、第35條第1款、第37條第3款)。并強調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第37條第2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制定增加財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減少財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第68條)。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和集中支付制度,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第61條)。同時,新《預算法》進一步規范預算調整,明確了預算調整的情形和調整程序,并強調預算一經人大批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第67條、第70條第1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第69條第1款)。對由于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增加預算支出的,先動用預備費;預備費不足的,可以先安排支出,屬于預算調整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第69條第2款)。
體會之五:要解決過去“政府債務游離于預算監管之外”的問題,不斷強化“政府債務必須可防可控”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各地出于發展的需要,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了較大額度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大多數未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給各級財政帶來了一定的風險隱患。新《預算法》按照“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但同時也作出了五個限制:一是限制主體,只有經國務院批準的省級政府可以舉債;二是限制用途,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三是限制規模,省級政府在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債,并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批準;四是限制方式,舉借債務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規定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五是控制風險,舉借債務的同時,必須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第35條)。這些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么借、怎么管、怎么還的問題,既堅持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的原則,又適應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建立規范合理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奠定了基礎,從而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體會之六:要解決過去“對違法違規人員問責條款比較模糊”的問題,不斷強化“對違法違規人員處罰處分的震懾力”。一方面,新《預算法》第53條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是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主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這就從法律上劃清了預算單位與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上的責任邊界,突出了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責任主體地位,從法律層面較好解決了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工作中的“越位”和“缺位”的問題,減少了財政部門背負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新《預算法》對法律責任規定進行了全面充實和明確,原《預算法》僅就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三種情形設置了法律責任,而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算法不僅對各級預、決算送審和批復的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在第92條至95條中,詳細規定了違法調整預算、違法開設專戶、虛列收支、違規擔保、挪用騙取預算資金等20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一些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問題,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責任。如違法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者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者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等,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第92條、93條、94條、95條)。同時在第96條中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相對于原《預算法》來說,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罰和處分更加嚴格,更具有震懾力。
總之,新《預算法》總結并吸收了原《預算法》實施以來特別是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以來預算管理的實踐經驗,全面體現了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新《預算法》的內容更加豐富、要求更加嚴格、責任追究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實施必將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給各級政府、財政及其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管理帶來巨大影響。我們財政部門要針對預算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認真抓好新《預算法》的貫徹與實施,主動適應預算管理新常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財政制度。
新預算法學習心得體會
根據20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預算法的決定》,新《預算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學習新《預算法》、宣傳新《預算法》、遵守新《預算法》、落實新《預算法》,是財政部門當務之急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一名財政干部的應盡之責。據初步統計,新《預算法》在原《預算法》的基礎上,共作了82處的修改,新增了28個條文和3款內容,刪去了5個條文和1款內容。新《預算法》全文共11章、101條。通過集中學習,我們認為需要強化六個新理念,以更好地適應新《預算法》對規范財政收支管理與監督的各項新要求。
體會之一:要改變過去“重資金分配、輕規范管理”的模糊認識,不斷強化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政府收支行為”的新理念。相比較原《預算法》而言,新《預算法》的立法宗旨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第1章第1條開宗明義,明確立法的宗旨是“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這是新《預算法》的重大理論突破。從過去強調預算的分配和管理,變為強調對政府預算的規范和約束,這是立法理念上的深刻變化。同時,新《預算法》至少有7處條款對縣級財政部門在預算編制、預算審查、預算批復、預算調整等方面提出明確的時限要求和約束性規定,超過時限即構成違法行為,對比以往這是有本質區別的。如第44條,“縣級政府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第52條,“各級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第80條,“各級決算經批準后,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決算”。因此,作為基層財政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帶頭執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好預算執行與管理監督等各項工作,避免過去的工作問題演變成違法違規行為。
體會之二:要改變過去“單一預算管理”的固化模式,不斷強化“全口徑預算”、“透明預算”的新理念。過去由于種種原因,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掌握著一定數額的公共資金,這些資金雖然大部分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但總的來講,其資金的“部門”特色是客觀存在的。為了強化現代預算完整性的要求,全面建立全口徑預算制度,新《預算法》刪除了有關預算外資金的內容,在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也就是說,今后政府的收支不再有預算內外之分,這就徹底改變了過去我們將一些公共性質資金和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而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做法。新《預算法》在第5條、6條、9條、10條、11條等條款,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各自的功能定位、編制原則和相互關系,要求后三者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這也徹底顛覆了過去我們習以為常的單一預算觀念。同時,新《預算法》還特別強調了預決算公開透明的內容,明確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經本級人大或其會批準,預算、調整預算、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當在批準后20日內由政府財政部門公開。重點包括兩個20日內公開并說明:一是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必須在經人大批準后20日內,由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的情況以及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見第14條第1款)。二是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必須在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14條第2款)。因此,我們財政部門要以此為抓手,讓財政各項政策和資金“普見陽光”,特別是加大社保、就業、教育、衛生、扶貧等民生領域資金分配信息的公開力度,讓預算執行經得起群眾質詢,回答得了群眾疑問。
體會之三:要改變過去“把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的慣性思維,不斷強化“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要求對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并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及時足額完成上繳任務,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的問題。執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在經濟過熱時,應收不收或放到下一年征收。這既不利于依法征稅,也嚴重影響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根據xx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第48條將各級人大對預算審查的重點修改為: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第55條第1款規定,在嚴禁違法擅自減征、免征、緩征預算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了嚴禁多征和提前征收的規定。第55條第2款規定,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同時,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周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第41條第2款)。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第66條第1款)。在此之外,新《預算法》還提出了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報告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第97條)。這為下一步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為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預留了空間。
體會之四:要解決過去“財政預算剛性不足”的問題,不斷強化“無預算不支出、無支出不行政”的新理念。現代預算管理的靈魂是強化預算對政府支出的約束,而硬化預算約束的關鍵在于不能隨意開口子,做到有預算才能開支,有支出才能行政。新《預算法》實施以前,在縣級層面,支出預算編制比較粗放、預算執行調整較多、隨意性較大、約束力不強,是一個較為普遍存在的問題,干一件事要一筆錢,每年人大審查和審計部門例行審計都指出這些問題,要求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對此,新《預算法》貫穿了對政府預算進行約束的精神,體現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確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編制原則(第12條第1款、第35條第1款、第37條第3款)。并強調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第37條第2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制定增加財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減少財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第68條)。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和集中支付制度,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第61條)。同時,新《預算法》進一步規范預算調整,明確了預算調整的情形和調整程序,并強調預算一經人大批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第67條、第70條第1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第69條第1款)。對由于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增加預算支出的,先動用預備費;預備費不足的,可以先安排支出,屬于預算調整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第69條第2款)。
體會之五:要解決過去“政府債務游離于預算監管之外”的問題,不斷強化“政府債務必須可防可控”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各地出于發展的需要,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了較大額度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大多數未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給各級財政帶來了一定的風險隱患。新《預算法》按照“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但同時也作出了五個限制:一是限制主體,只有經國務院批準的省級政府可以舉債;二是限制用途,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三是限制規模,省級政府在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債,并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批準;四是限制方式,舉借債務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規定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五是控制風險,舉借債務的同時,必須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第35條)。這些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么借、怎么管、怎么還的問題,既堅持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的原則,又適應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建立規范合理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奠定了基礎,從而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體會之六:要解決過去“對違法違規人員問責條款比較模糊”的問題,不斷強化“對違法違規人員處罰處分的震懾力”。一方面,新《預算法》第53條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是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主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這就從法律上劃清了預算單位與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上的責任邊界,突出了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責任主體地位,從法律層面較好解決了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工作中的“越位”和“缺位”的問題,減少了財政部門背負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新《預算法》對法律責任規定進行了全面充實和明確,原《預算法》僅就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三種情形設置了法律責任,而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算法不僅對各級預、決算送審和批復的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在第92條至95條中,詳細規定了違法調整預算、違法開設專戶、虛列收支、違規擔保、挪用騙取預算資金等20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一些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問題,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責任。如違法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者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者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等,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第92條、93條、94條、95條)。同時在第96條中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相對于原《預算法》來說,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罰和處分更加嚴格,更具有震懾力。
總之,新《預算法》總結并吸收了原《預算法》實施以來特別是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以來預算管理的實踐經驗,全面體現了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新《預算法》的內容更加豐富、要求更加嚴格、責任追究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實施必將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給各級政府、財政及其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管理帶來巨大影響。我們財政部門要針對預算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認真抓好新《預算法》的貫徹與實施,主動適應預算管理新常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財政制度。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大學生外出實習這已經是很正常的事情,實習實踐也已經是每個大學生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學校是為了使教學更好地與生產相結合,以理論來聯系實際,加深我們對_知識的認識與理解,以及實踐技能的培養。在實習工作的過程中來檢驗自己學到的知識和動手能力,從而發現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實習工作中學習彌補自己不會的知識與能力。
每個工程都有預算,通過預算來了解成本,和得到的利潤,這樣投資的風險就要小很多,要是不出很大的意外,一般的預算都不會和最后的結果相差多少,每一個預算員,都得有足夠的細心和責任心,能夠吃苦。頂崗實習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鍛煉實踐能力的重要環節,是對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具體訓練和考察過程。剛開始實習時,我是跟在師傅的身后幫忙,在工作中要多看、多觀察、多聽、少講,不要說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多學習別人的藝術語言、和辦事方法。
首先師傅是熟悉圖紙,收集資料,掌握建筑面積的構成內容,準確地計算出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建筑面積。然后再對整個工程進行預算,建筑工程有著很多的部門,都是做不同的建筑和設備,有著很多的包工頭,比如現在的電焊也有樓梯扶手和陽臺,然后承包給那些包工頭是多少錢一米,有多少米,算出總和。再算出其他的部門承包價錢的總和,加上自己的材料費、地皮費、運費、還有屬于公司以累的員工費,這樣算出整個工程的造價。然后在算出這個房子能夠賣出多少錢,算出保底的利潤,是賺是賠,然后公司的領導才愿意是否投資動工。
每個預算員的工作都十分的小心,特別是大的工程,那樣投資的數額相當的大,要是不夠細心,多寫一個零或少寫一個零,在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那么影響相當的大,有時就算一個小數點都會害死人。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只是在一旁學習,就算有時讓我預算,師傅也會拿去反復檢查,足以說明預算的工作是大意不得的。在頂崗實習的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的東西,將在學校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當中去,在工作中要有吃苦的決心,平和的心態和虛心求學的精神。作為一個新人,平和的心態很重要,做事不要太過急功近利。還要堅持的學習,這個社會不斷地發展,如果你跟不上社會的腳步,那么你只會被社_淘汰,現代科技不會因為你而停頓向前發展。
在以后的學習工作中我會不斷的努力,謝謝學校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師傅這段時間對我的照顧和指導。我也知道自己的不足,原來還有很多東西我都還不會不明白,所以我不能停頓,要不斷學習,才能做的更好。
通過這個兩個月的實習,我認為實習過程中或者今后剛進入工作崗位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有吃苦的決心,平和的心態和虛心求學的精神。作為一個新人,平和的心態很重要,做事不要太過急功近利,表現得好別人都看得到,當然表現得不好別人眼里也不會融進沙子。
2、工作中要多看,多觀察,多聽,少講,不要說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多學習別人的藝術語言,和辦事方法。
3、除努力工作具有責任心外,要善于經常做工作總結。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記,每周做一次工作總結。主要是記錄,計劃,和總結錯誤。工作中堅決不犯同樣的錯誤,對于工作要未雨綢繆,努力做到更好。
4、善于把握機會。如果上級把一件超出自己能力范圍或工作范圍的事情交給自己做,一定不要抱怨并努力完成,因為這也許是上級對自己的能力考驗或是一次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機會。
5、堅持學習。不要只學習和會計有關的知識,還要學習與經濟相關的知識。因為現代企業的發展不僅在于內部的運作,還要靠外部的推動。要按經濟規律和法律規定辦事。有一位教育學家說過,當我們把學過的知識忘得一干二凈時,最后剩下來的就是教育的本質了。這里我把“教育”改成“知識”,我們在大學里學習的知識也許會被淘汰,但那些最基本的學習方法永遠是我們掌握最新知識的法寶。
由于我在學校學習的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方面的課業只開了半學期,造價的_知識學習的不是很深,所以剛來到公司的時候對預算部門的工作簡直是一無所知。還記得當我拿到第一份圖紙準備計算工程量的時候,我真不知道從何開始算起。幸運的是我遇到了一個好的師—父,無論我提出的問題是多么的簡單,他都會耐心并詳細的幫我解答,有時候問的問題連我自已都感覺很不好意思問出口,可是師—父都沒有表現出不耐煩,還總是說讓我不懂的就問他,不要總是悶著不問,不要害怕問。
公司的其他同事也都對我特別照顧,在工作上他們都細心的教我,讓我一步步地熟悉工作的流程。在生活的各種細節上總是讓孤身一人在外工作的我感覺到非常的溫暖,特別是我們項目上的那個資料員,雖然她比我小,但是處處照顧我,讓我非常的感動。
在接觸預算部門工作的兩個月之中,我對造價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我覺得干好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細心、還有責任心。在這三者中我最欠缺的就是細心。在幫勞務辦進度結算的時候,我深刻的感覺到細心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算工程量的時候,如果出一點點的錯誤算出來的錢就會出現很大的誤差,那結的都是現啊!還有就是外面去交各種稅的時候,雖然這些都看起來簡單,但是真的是一點都不能馬虎。
這一次的實習雖然時間短暫,但是依然讓我學到了許多知識和經驗,這些都是書本上無法得來的。實習學習中還培養了我遇到問題就立即多學多問的好習慣,哪怕是最基本的知識,只要我有疑惑,就不會羞于啟齒。在問與學的過程中我逐步對“工程預算”這個概念漸漸清晰起來??蛇@只是初步,目前我對合同、及與分包方等互動工作方面還未曾接觸,這將是一條無止境的學習之路。我會本著不斷修正自身缺點、充分發揮自身優點的同時,謙虛、踏實地繼續學習。通過實習,我們能夠更好的了解建筑工作的本質,了解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能夠讓我更早的為自己做好職業規劃,設定人生目標,向成功邁進一大步。工程預算需要很豐富的工程經驗,而工程經驗是一個慢慢積累的過程。所以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還要安心學習,于此同時經常去現場學習,避免閉門造車。多學習工程規范和國家相關法規,了解市場行情,慢慢積累經驗,做一名合格的預算員。
回顧這兩個月的工作和生活真的是受益良多,想到在兩個月之前自已還是一個還在大學里面不知道工作之滋味的學生,現在已經在工作崗位上實習了兩個多月了,覺得人生真的是充滿了變化。不過人總是要從學校里面走入社會的,想到自已從剛開始來到這個項目實習的緊張到現在的慢慢適應,真的是要感謝項目上的每一個幫助我!
一、作為一名預算員,我能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地完成公司的各項預算及審核工作。
按公司的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公司所簽訂各類合同中有關條款,做好工程建設項目預(結)算及審核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在基本建設方面頒布的各項法令和政策,準確執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定額文件及費率、稅收等規定,了解定額及取費方面政策及其變化,及時調整避免發生不應有的錯誤;嚴格執行公司各個開發項目的投資計劃,維護公司的權益。
熟悉圖紙及設計變更,及時編制和審查各單位工程的預算及審核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市場情況,熟悉_市每月工程造價信息,并多渠道收集其他材料信息,對項目中所用的設備、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價格,進行詢價工作。
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定額編制的工料含量的高低水平作出適當科學合理化的調整,為公司的成本控制提供一些合理化的保_措施,為公司及時提供一些經營資料及數據,及時做好項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及時參加公司的各項會議,負責審查各工程項目的概、預、結算,并書面提交審查意見。根據公司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在工作中總是積極地配合項目經理進行合同管理,參與一些承包合同的洽談,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實行成本跟蹤控制。
總之,在經營方針上堅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及時、準確、實事求是、把握住定額,控制量。有時遇到一些工作困難,及時向領導聯系匯報,以便尋找更好解決問題的辦法,爭取公司的最大利潤。
二、積極做好工程的審計工作。
做好了工程的審計工作及工程的審核掃尾工作,以及其他各項預結算及審核工作等。
三、服從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積極做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工作中,總是以大局為重。在工作中積極參與公司的其他工程招投標工作和其他的預算工作。服從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科學、合理地利用時間,既完成了自己的分內工作,又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務。
四、積極遵守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
今年以來,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改善或進一步的完善,本人總是積極響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預算員的職業道德為準則加強工作責任感,及時做好本人的各項工作,為企業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務工作。
五、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時間加強學習。
平時注意收集_市有關現行的定額資料文件,并加強學習工程量計算的技巧等業務知,努力學習計算機知識,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為公司的健康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20_年9月份我進入工作崗位實習,回顧這兩個月的工作和生活真的是受益良多,想到在兩個月之前自已還是一個還在大學里面不知道工作之滋味的學生,現在已經在工作崗位上實習了兩個多月了,覺得人生真的是充滿了變化。
不過人總是要從學校里面走入社會的,想到自已從剛開始來到這個項目實習的緊張到現在的慢慢適應,真的是要感謝項目上的每一個幫助我適應的領導和同事們。
由于我在學校學習的建筑工程施工技術_,工程造價方面的課業學習的不是很深,所以剛來到項目上的時候對我們項目上_門的工作簡直是一無所知。還記得當我拿到第一份圖紙準備計算工程量的時候,我真不知道從何開始算起。幸運的是我遇到了一個好的師父,無論我提出的問題是多么的簡單,他都會耐心并詳細的幫我解答,有時候問的問題連我自已都感覺很不好意思問出口,可是師父都沒有表現出不耐煩,還總是說讓我不懂的就問她,不要總是悶著不問,不要害怕問。
公司的其他同事也都對我特別照顧,在工作上他們都細心的教我,讓我一步步地熟悉工作的流程。在生活的各種細節上總是讓孤身一人在外工作的我感覺到非常的溫暖,特別是我們項目上的那個資料員,雖然她比我小,但是處處照顧我,讓我非常的感動。
在接觸_門工作的兩個月之中,我對造價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我覺得干好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細心、還有責任心。在這三者中我最欠缺的就是細心。在幫勞務辦進度結算的時候,我深刻的感覺到細心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算工程量的時候,如果出一點點的錯誤算出來的錢就會出現很大的誤差,那結的都是現啊!還有就是外面去交各種稅的時候,雖然這些都看起來簡單,但是真的是一點都不能馬虎。
在造價領域,我真的是一名切切底底的新手。自已平時除了要看看圖集外還要經常熟悉定額。同時也要從公司各位師父的身上學習工作經驗,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從前幾天師父用電腦算出的量拿來跟我算的對比之后,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我對圖紙、工程做法及工序認識的真的是不夠全面,更別談去把一項工程的造價準確的報出來了,這些都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當中認真虛心的學習,慢慢的提高和完善自已。
俗話說萬事開頭難。經過兩個多月的學習和工作,我也算是走進了預算工作的“大門”,以后的“修行”真的是要靠自已了。我也會繼續的努力學習,踏踏實實的工作。把自已的不細心的最大缺點給慢慢改掉,不斷的提升自已的工作素養,努力的給公司的發展盡一份薄力。
學習新預算法心得體會
20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1月1日起施行。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
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4、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留出了空間。
學預算法實施條例心得體會
隨著我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學預算法實施條例的出臺成為了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法規之一。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學預算法實施條例對于提升教育資源配置效率、推動教育公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條例實施的過程中,我有幸親身參與其中,通過實踐與思考,積累了一些寶貴的心得體會。
首先,學預算法實施條例強調了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提高教育資源的配置效率對于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實施條例過程中,我們學校的領導已經建立了一套科學的預算制度,合理分配資源,確保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每年的預算編制工作都要進行細致全面的調研,全面了解各個方面的需求,做到了以需求為導向,保證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學預算法實施條例強調了教育公平的實現。教育公平是一項長期而繁復的任務,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指標之一。在實際中,我們學校注重資源向重點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切實保障了所有學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權益。特殊教育和農村教育是條例關注的重點領域,我們學校針對這兩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資源和支持。通過這些措施,我們能夠更好地推動教育公平,為農村和特殊教育領域的學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機會。
此外,學預算法實施條例也強調了教育管理的規范和透明。透明化是現代教育管理的要求之一。在學校的預算編制和使用中,我們學校要求所有的預算都要經過嚴格審批和公示,確保了預算的使用透明化。通過這樣的措施,我們不僅提高了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還增強了學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腐敗問題的發生。
此外,學預算法實施條例還強調了社會參與教育預算的重要性。教育是一個公共事業,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學校要加強與政府、家長、企業等社會主體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教育預算模式。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我們學校成功引入了社會資本,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資源,讓學生受益匪淺。
總的來說,學預算法實施條例的實施給我們的教育事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通過深入理解和貫徹這一條例,我們學校清晰地認識到了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性、教育公平的追求、教育管理的規范和社會參與的必要性。相信隨著我們不斷研究、實踐和總結,學預算法實施條例將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注入強大的動力,使我們的學校更好地為廣大學生提供教育服務。
新預算法學習心得體會
20xx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
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4、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xx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留出了空間。
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預算法》作為安排國家財政收支的基本制度。它一方面以法律形式明確了預算管理職責權限的劃分,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形式嚴肅了預算的立法程序,是把權責與程序緊密結合的一部財政預算的根本大法?!额A算法》的公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的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對于我們從事預算管理工作的同志,是一個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深感任重而道遠。下面談談自己的幾點學習體會。
一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預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統一納入預算管理,這是政府預算管理一項基礎性要求。為此,新預算法刪除了預算外資金的相關內容,代之以全口徑預算,明確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從而在法律層面上確立了全口徑預算體系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預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統一納入預算管理,這是政府預算管理一項基礎性要求。為此,新預算法刪除了預算外資金的相關內容,代之以全口徑預算,明確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從而在法律層面上確立了全口徑預算體系。
二、硬化預算約束,嚴格預算調整程序對此,新《預算法》強調三點:一是要求編實編細年初支出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要編列到項,按經濟性質分類要編列到款。二是強化年初預算約束力。所有支出必須以經過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三是嚴格限定預算調整。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得出臺新的增支、減收政策。必須作出的,要在向人大報送的預算調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對此,新《預算法》強調三點:一是要求編實編細年初支出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要編列到項,按經濟性質分類要編列到款。二是強化年初預算約束力。所有支出必須以經過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三是嚴格限定預算調整。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得出臺新的增支、減收政策。必須作出的,要在向人大報送的預算調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
學習新預算法心得體會
0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1月1日起施行。歷經四次審議,預算法在出臺后,終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預算法比較好地總結了20年來的實踐經驗和創新,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比較好地回應了各級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會各界的關切,并與此前中央批準的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銜接,確保新預算法的順利貫徹執行。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
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
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5.下達時限。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__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歷經四次審議,預算法在出臺后,終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預算法比較好地總結了20年來的實踐經驗和創新,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比較好地回應了各級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會各界的關切,并與此前中央批準的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銜接,確保新預算法的順利貫徹執行。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2、明確全口徑預算的范圍,新預算法第5條規定,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同時,對以上四大預算之間的相互關系作出規范。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
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5.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對于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算法第32條、37條、;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
(六)堅持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
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常委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留出了空間。
(七)亮點四:“預算公開”入法,從源頭防治腐敗與原預算法相比。
新預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注事項要求公開作出說明,并在第92條中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
對于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算法第32條、37條、46條等多處做出明確規定,如強調今后各級預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按功能分類能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還是水利上;按經濟分類則明確反映政府支出按經濟屬性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知道有多少用于支付工資,多少用于辦公用房建設等。兩種方式不能偏廢,分別編制支出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預算有利于更全面理解預算是怎樣實現的。
學習新預算法心得體會
根據20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預算法的決定》,新《預算法》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學習新《預算法》、宣傳新《預算法》、遵守新《預算法》、落實新《預算法》,是財政部門當務之急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一名財政干部的應盡之責。據初步統計,新《預算法》在原《預算法》的基礎上,共作了82處的修改,新增了28個條文和3款內容,刪去了5個條文和1款內容。新《預算法》全文共11章、101條。通過集中學習,我們認為需要強化六個新理念,以更好地適應新《預算法》對規范財政收支管理與監督的各項新要求。
體會之一:要改變過去“重資金分配、輕規范管理”的模糊認識,不斷強化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政府收支行為”的新理念。相比較原《預算法》而言,新《預算法》的立法宗旨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第1章第1條開宗明義,明確立法的宗旨是“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這是新《預算法》的重大理論突破。從過去強調預算的分配和管理,變為強調對政府預算的規范和約束,這是立法理念上的深刻變化。同時,新《預算法》至少有7處條款對縣級財政部門在預算編制、預算審查、預算批復、預算調整等方面提出明確的時限要求和約束性規定,超過時限即構成違法行為,對比以往這是有本質區別的。如第44條,“縣級政府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第52條,“各級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第80條,“各級決算經批準后,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決算”。因此,作為基層財政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帶頭執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好預算執行與管理監督等各項工作,避免過去的工作問題演變成違法違規行為。
體會之二:要改變過去“單一預算管理”的固化模式,不斷強化“全口徑預算”、“透明預算”的新理念。過去由于種.種原因,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掌握著一定數額的公共資金,這些資金雖然大部分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但總的來講,其資金的“部門”特色是客觀存在的。為了強化現代預算完整性的要求,全面建立全口徑預算制度,新《預算法》刪除了有關預算外資金的內容,在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也就是說,今后政府的收支不再有預算內外之分,這就徹底改變了過去我們將一些公共性質資金和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而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做法。新《預算法》在第5條、6條、9條、10條、11條等條款,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各自的功能定位、編制原則和相互關系,要求后三者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這也徹底顛覆了過去我們習以為常的單一預算觀念。同時,新《預算法》還特別強調了預決算公開透明的內容,明確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經本級人大或其會批準,預算、調整預算、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當在批準后20日內由政府財政部門公開。重點包括兩個20日內公開并說明:一是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必須在經人大批準后20日內,由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的情況以及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見第14條第1款)。二是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必須在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14條第2款)。因此,我們財政部門要以此為抓手,讓財政各項政策和資金“普見陽光”,特別是加大社保、就業、教育、衛生、扶貧等民生領域資金分配信息的公開力度,讓預算執行經得起群眾質詢,回答得了群眾疑問。
體會之三:要改變過去“把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的慣性思維,不斷強化“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要求對預算審查的重點放在當年收支是否平衡上,并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及時足額完成上繳任務,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的問題。執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在經濟過熱時,應收不收或放到下一年征收。這既不利于依法征稅,也嚴重影響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第48條將各級人大對預算審查的重點修改為: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第55條第1款規定,在嚴禁違法擅自減征、免征、緩征預算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了嚴禁多征和提前征收的規定。第55條第2款規定,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同時,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周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第41條第2款)。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第66條第1款)。在此之外,新《預算法》還提出了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報告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第97條)。這為下一步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為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預留了空間。
體會之四:要解決過去“財政預算剛性不足”的問題,不斷強化“無預算不支出、無支出不行政”的新理念。現代預算管理的靈魂是強化預算對政府支出的約束,而硬化預算約束的關鍵在于不能隨意開口子,做到有預算才能開支,有支出才能行政。新《預算法》實施以前,在縣級層面,支出預算編制比較粗放、預算執行調整較多、隨意性較大、約束力不強,是一個較為普遍存在的問題,干一件事要一筆錢,每年人大審查和審計部門例行審計都指出這些問題,要求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對此,新《預算法》貫穿了對政府預算進行約束的精神,體現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確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編制原則(第12條第1款、第35條第1款、第37條第3款)。并強調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第37條第2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制定增加財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減少財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第68條)。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和集中支付制度,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第61條)。同時,新《預算法》進一步規范預算調整,明確了預算調整的情形和調整程序,并強調預算一經人大批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第67條、第70條第1款)。要求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第69條第1款)。對由于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增加預算支出的,先動用預備費;預備費不足的,可以先安排支出,屬于預算調整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第69條第2款)。
體會之五:要解決過去“政府債務游離于預算監管之外”的問題,不斷強化“政府債務必須可防可控”的新理念。原《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各地出于發展的需要,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了較大額度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大多數未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給各級財政帶來了一定的風險隱患。新《預算法》按照“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但同時也作出了五個限制:一是限制主體,只有經國務院批準的省級政府可以舉債;二是限制用途,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三是限制規模,省級政府在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債,并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批準;四是限制方式,舉借債務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規定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五是控制風險,舉借債務的同時,必須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第35條)。這些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么借、怎么管、怎么還的問題,既堅持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的原則,又適應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建立規范合理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奠定了基礎,從而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體會之六:要解決過去“對違法違規人員問責條款比較模糊”的問題,不斷強化“對違法違規人員處罰處分的震懾力”。一方面,新《預算法》第53條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是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主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這就從法律上劃清了預算單位與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上的責任邊界,突出了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責任主體地位,從法律層面較好解決了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工作中的“越位”和“缺位”的問題,減少了財政部門背負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新《預算法》對法律責任規定進行了全面充實和明確,原《預算法》僅就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三種情形設置了法律責任,而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算法不僅對各級預、決算送審和批復的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在第92條至95條中,詳細規定了違法調整預算、違法開設專戶、虛列收支、違規擔保、挪用騙取預算資金等20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一些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問題,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責任。如違法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者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者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等,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第92條、93條、94條、95條)。同時在第96條中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相對于原《預算法》來說,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罰和處分更加嚴格,更具有震懾力。
總之,新《預算法》總結并吸收了原《預算法》實施以來特別是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以來預算管理的實踐經驗,全面體現了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新《預算法》的內容更加豐富、要求更加嚴格、責任追究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實施必將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給各級政府、財政及其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管理帶來巨大影響。我們財政部門要針對預算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認真抓好新《預算法》的貫徹與實施,主動適應預算管理新常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財政制度。
財政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在財政預算法培訓中,我有幸參加了為期五天的培訓課程。本次培訓主要內容包括財政預算法的基本原則、編制流程以及實際應用案例等。通過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且還學到了一些實用的技巧和經驗。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將分享我的培訓心得體會。
第二段:基本原則的領悟。
財政預算法的核心在于明確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的預算編制職責,并且規范了預算編制的流程和要求。我深刻領悟到,財政預算法最重要的原則之一是運用計劃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只有通過對各項收入和支出進行詳細的審慎分析,才能確保預算編制的數據真實可信、合理有效。而財政預算法所倡導的節約和效益原則也啟示我們,在編制預算過程中要注重精細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三段:編制流程的重要性。
財政預算法不僅規定了預算的基本原則,還明確了預算編制的流程和必要的程序。我在培訓中深刻認識到,一個完善的預算編制流程對于保證財政收支平衡和預算科學性非常重要。首先,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預算編制,確保預算的合法合規;其次,預算編制過程中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形成合力,避免信息不對稱和決策失誤;最后,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及時進行監督和評估,確保預算的實施效果和財政資金的安全。
第四段:案例分析與實際應用。
培訓課程中,我們還通過案例分析的方式學習了財政預算法在實際應用中的運用。通過分析各類案例,我們發現財政預算法的實際應用是充滿挑戰和復雜性的。在編制預算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并且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靈活的調整。從這些案例中,我學到了許多實用的技巧和經驗,這對于我的工作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五段:心得總結與展望。
通過本次財政預算法培訓,我對于財政預算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積極應用所學知識和經驗,提高我個人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同時,我也相信,在財政預算法的指導下,我和我的團隊將更好地完成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為國家的發展和民眾的福祉貢獻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在財政預算法培訓中的心得體會。通過這次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的基本原則、編制流程以及實際應用都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我相信這些知識和經驗將對我的工作產生積極的影響,同時也對我今后的職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將不斷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為財政預算工作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范文
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備受關注的新預算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更是按照新預算法編制的政府預算接受人大審查的第一年。
修改后的新預算法篇幅擴大一倍,多達82處的修改幾乎讓舊法案煥然一新,按照新預算法要求編制的2015年政府預算草案較往年有很多新變化,如報告了全口徑預算收支情況、增加了對支出和政策分析的內容、不回避債務風險、轉移支付、財經紀律松弛等昔日敏感問題,應該說在推進依法理財上邁出新的一步。
財政是國家現代治理體系的基礎。各級政府嚴格依法理財,既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長期以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在依法理財上還存在很多不規范的現象。比如,部分政府收入游離于預算體系之外,金額巨大的地方政府債務長期處于隱蔽狀態局部存風險隱患,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引發跑部錢進,各部門預算的透明度不夠等。
更有甚者,破壞和違背財政紀律,出現截留、挪用、占用或拖欠財政資金,隨意減免稅、超收不入賬、私設小金庫等問題。2016全國兩會深入學習心得體會范文2016全國兩會深入學習心得體會范文。這既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不符,也與依法治國相悖。
新預算法最大的變化是對立法宗旨的修改,把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寫入立法宗旨,其帶來的根本性變化是使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變成了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政府從過去管理監督的主體轉變為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這一變化對于今天如何看管好規模超過20萬億元的國家財政大盤子具有深遠意義。新預算法補充了違反預算法的一系列法律懲戒條款,正是嚴肅財經紀律、用鐵腕法律制度規范約束政府亂花錢的具體體現。
實踐證明,一個科學合理的預算法,能更清晰地劃定政府與市場邊界,厘清中央和地方權責關系,有助搭建良好的國家治理架構,有效地遏制腐敗。換句話說,政府依法理財建設法治財政是實現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盡管依法理財不能一蹴而就,但法治化和科學化方向已經明確。在以法治引領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過程中,各級政府理應把依法理財和定向宏觀經濟調控、增收節支、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反對腐敗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理財與財政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用法律鐵腕看好納稅人的血汗錢。
在2015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對今年政府主要工作提出4方面建議,民生問題所占篇幅長、著墨多。四個方面建議位于報告的第三部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全面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所占篇幅最長,約2000字。
政府工作報告顯示,中國將不再強調不惜一切代價實現經濟增長,而是轉而強調實現社會福利保障;這也體現了中國新一屆領導班子的工作重點。
報告還特別強調減少能源消耗,著重解決和減少中國面臨的嚴重空氣、土壤和水污染。要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的期待,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生態環境關系人民福祉,關乎子孫后代和民族未來。
2015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個新起點,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開局之年。今年的兩會是承前啟后的大會,新一屆政府按照十八大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的框架,制定了2015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路線圖。
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是要堅持為了人民、服務人民、依靠人民。因此,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我們必須緊密聯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緊密聯系自己工作實際,緊密聯系廣大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把人民的信任與重托,轉化為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的具體行動,不斷增進人民福祉、不斷增加黨的活力、不斷提升國家實力。
90多年來,我們黨的一切奮斗和工作,都是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
一是我們黨緊緊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實現了民族獨立、人民解放;二是我們黨緊緊依靠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三是我們黨緊緊依靠人民進行了改革開放新的偉大革命,開創、堅持、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這三件大事從根本上改變了中華民族的前途命運,不可逆轉地結束了我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悲慘命運,不可逆轉地開啟了中華復興的歷史進軍。其政治影響和社會意義,在人類發展史上都是十分罕見。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正身處改革攻堅期、發展關鍵期、矛盾凸顯期。我黨正面臨著長期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外部環境的考驗,黨內存在著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脫離群眾、消極腐敗的危險。
我們黨的最大優勢是聯系群眾,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我們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2016全國兩會深入學習心得體會范文書籍讀后感-名著讀后感-小說讀后感-教師讀后感等-中小學生讀后感。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們肩負的重大歷史任務。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個特點和優點。
這兩項制度扎根中國大地,是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模式的重要內容。會議的召開和運作過程,同時也就是中國民主政治模式的實踐過程。與此相關聯的是,我們的治國理念和政治模式因為會議而得到更加廣泛的理解和認可,這是一個很大的成就。作為國家的一員,我們更應該吸收學習老一輩革命黨人的優良傳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覺自愿為身邊需要幫助的人民群眾做出奉獻。
只有這樣,才能樹立新時代年輕黨員的良好精神風貌,為黨注入新的活力與斗志,使人民發自內心擁護黨的領導。希望通過自己的一言一行,鼓勵百姓、教育百姓、融入百姓,從而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添磚增瓦!
財政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近期,我有幸參加了一次為期三天的財政預算法培訓,此次培訓讓我收獲頗豐。提升了我的財政預算法知識水平,拓寬了我的思維視野,增強了我的預算管理能力。以下是我對此次培訓的心得體會。
首先,此次培訓讓我對財政預算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培訓過程中,專家詳細講解了財政預算法的基本原理和法規條文。通過課堂講解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幫助我們理解了財政預算法的實際應用。培訓中,我們還參觀了一些財政機關,親眼見到了合理預算、科學決策的實踐案例。通過這些實際案例的學習,我更加意識到財政預算法對于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其次,此次培訓開拓了我的思維視野。在培訓中,我們除了學習財政預算法的基本知識,還進行了一些團隊合作的討論和演練。通過和其他參訓人員的交流與合作,我從他們的觀點和經驗中受益匪淺。同時,我們還學習了一些創新思維的方法和技巧,如“六頂思考帽”和“魚骨圖”等工具。這些工具幫助我們發散思維,挖掘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從而更好地進行預算管理和決策。
第三,此次培訓提升了我的預算管理能力。財政預算法是一種以資源配置為導向的管理方法,旨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關鍵性經濟和社會目標。培訓中,我們學習了一些預算管理的基本技巧和方法,如預算編制、執行與績效評估等。在這個過程中,我學到了如何合理制定預算,并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并解決問題。我認為這些技巧和方法將對我的日常工作產生重要影響,提高我在預算管理方面的能力,并為組織的利益最大化做出貢獻。
第四,此次培訓讓我了解了財政預算法在國際上的發展趨勢。財政預算法不僅僅是我國的特色法律,也是國際上一種重要的財政管理方法。在培訓過程中,我們學習了一些國際上先進的預算管理經驗,如美國的零基預算法和法國的績效預算法等。這些先進的經驗和做法為我們思考如何提高我國的財政預算法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總之,此次財政預算法培訓對我個人和組織都是一次寶貴的機會。通過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拓寬了我的思維視野,提升了我的預算管理能力。我相信這些收獲將對我的未來工作產生積極影響,我也將積極運用所學知識,更好地為組織的發展貢獻力量。我感謝組織給予我這次培訓的機會,并希望未來還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參加類似的培訓,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
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范文
《預算法》作為安排國家財政收支的基本制度。它一方面以法律形式明確了預算管理職責權限的劃分,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形式嚴肅了預算的立法程序,是把權責與程序緊密結合的一部財政預算的根本大法?!额A算法》的公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的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對于我們從事預算管理工作的同志,是一個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深感任重而道遠。下面談談自己的幾點學習體會。
一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預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統一納入預算管理,這是政府預算管理一項基礎性要求。為此,新預算法刪除了預算外資金的相關內容,代之以全口徑預算,明確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從而在法律層面上確立了全口徑預算體系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預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統一納入預算管理,這是政府預算管理一項基礎性要求。為此,新預算法刪除了預算外資金的相關內容,代之以全口徑預算,明確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從而在法律層面上確立了全口徑預算體系。
二、硬化預算約束,嚴格預算調整程序對此,新《預算法》強調三點:一是要求編實編細年初支出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要編列到項,按經濟性質分類要編列到款。二是強化年初預算約束力。所有支出必須以經過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三是嚴格限定預算調整。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得出臺新的增支、減收政策。必須作出的,要在向人大報送的預算調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對此,新《預算法》強調三點:一是要求編實編細年初支出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要編列到項,按經濟性質分類要編列到款。二是強化年初預算約束力。所有支出必須以經過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三是嚴格限定預算調整。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得出臺新的增支、減收政策。必須作出的,要在向人大報送的預算調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說明預算調整的理由、項目和數額。
三、建立預算公開制度。公開透明是最好的監督一是明確了預算公開的內容,既包括預算,也包括預算調整和決算;既包括本級政府預算,也包括部門預算。二是規定了預算公開的時限,要求本級政府和部門的預算、決算分別在批準或批復后20天內公開。三是確定了預算公開的主體,本級政府預算由財政部門公開,部門預算由各自部門公開。另外,新《預算法》建立了預算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規定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增強預算法治意識,自覺把新《預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準則。
財政預算法培訓心得體會
近期,我有幸參加了一次關于財政預算法的培訓課程。通過這次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獲得了一些寶貴的心得體會。在這篇文章中,我將通過五個方面來分享我的培訓心得體會。
首先,培訓啟發了我對財政預算法的認識。在課程中,我們學習了財政預算法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規程,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更加深入。這樣的學習使我對財政預算工作的基本要求、精神內涵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我明白了財政預算法的核心是確保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協調發展,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加強財政負責制和決策公開透明度。只有充分了解和貫徹財政預算法的相關規定,我們才能在實踐中更好地指導和推進財政預算工作。
其次,培訓強調了財政預算法的操作性。在實際操作中,財政預算法的要求可能會與現行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存在差異,因此,培訓課程重點講解了如何將財政預算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培訓,我了解到財政預算法應用的具體流程和方法,例如編制預算報告、評估預算決策、監督預算執行等。這樣的操作性培訓使我更加明確在實際工作中如何運用財政預算法原則和方法,解決財政管理中的實際問題。
第三,培訓課程開拓了我的眼界。在培訓中,我有機會與來自不同單位和地區的同行進行交流和互動。我們分享了各自單位在財政預算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和案例,相互借鑒和學習。這種跨地區、跨行業的交流為我打開了新的思路和視野。通過與他們的互動,我了解到財政預算法在不同單位和地區的具體應用情況,領略到財政預算工作的多樣性和復雜性。這樣的交流和互動使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學以致用的重要性,并激發了我深入研究和創新實踐的動力。
第四,培訓課程強調了財政預算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現代社會,財政預算法已經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培訓中,我們討論了財政預算法的歷史淵源和發展脈絡,探討了財政預算法對于加強和規范財政管理的重要作用。財政預算法的實施可以有效避免財政濫權和財政危機,保障國家的財政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這樣的討論和思考使我深刻認識到財政預算法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激發了我在財政預算工作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培訓課程鼓勵了我在實踐中運用財政預算法的勇氣和決心。財政預算工作是一個綜合性強、實務性強的工作,需要靈活運用財政預算法的原則和方法。通過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的學習不僅僅是一種理論知識的獲得,更是一種實際應用能力的提升。這種培訓和學習過程,使我充滿了信心和勇氣,在實踐中將財政預算法用于解決實際問題。我相信,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更好地應對財政預算工作中的各種挑戰,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總之,通過參加財政預算法培訓,我對財政預算法的認識更加深刻,對財政預算工作有了更為全面和準確的理解。培訓課程喚醒了我對財政預算法的興趣和熱情,鼓舞了我在實踐中應用財政預算法的決心和勇氣。我將積極運用所學,不斷提升自己在財政預算工作中的能力和素質,為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預算員,就是指對一項目所完成的最基本的人工、材料、機械等開支,包括稅收,利潤等等所做的細致或粗的統計,小編收集了預算實習心得體會范文,歡迎閱讀。
大學生外出實習這已經是很正常的事情,實習實踐也已經是每個大學生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學校是為了使教學更好地與生產相結合,以理論來聯系實際,加深我們對_知識的認識與理解,以及實踐技能的培養。在實習工作的過程中來檢驗自己學到的知識和動手能力,從而發現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實習工作中學習彌補自己不會的知識與能力。
每個工程都有預算,通過預算來了解成本,和得到的利潤,這樣投資的風險就要小很多,要是不出很大的意外,一般的預算都不會和最后的結果相差多少,每一個預算員,都得有足夠的細心和責任心,能夠吃苦。頂崗實習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鍛煉實踐能力的重要環節,是對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具體訓練和考察過程。剛開始實習時,我是跟在師傅的身后幫忙,在工作中要多看、多觀察、多聽、少講,不要說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多學習別人的藝術語言、和辦事方法。
首先師傅是熟悉圖紙,收集資料,掌握建筑面積的構成內容,準確地計算出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建筑面積。然后再對整個工程進行預算,建筑工程有著很多的部門,都是做不同的建筑和設備,有著很多的包工頭,比如現在的電焊也有樓梯扶手和陽臺,然后承包給那些包工頭是多少錢一米,有多少米,算出總和。再算出其他的部門承包價錢的總和,加上自己的材料費、地皮費、運費、還有屬于公司以累的員工費,這樣算出整個工程的造價。然后在算出這個房子能夠賣出多少錢,算出保底的利潤,是賺是賠,然后公司的領導才愿意是否投資動工。
每個預算員的工作都十分的小心,特別是大的工程,那樣投資的數額相當的大,要是不夠細心,多寫一個零或少寫一個零,在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那么影響相當的大,有時就算一個小數點都會害死人。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只是在一旁學習,就算有時讓我預算,師傅也會拿去反復檢查,足以說明預算的工作是大意不得的。在頂崗實習的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的東西,將在學校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當中去,在工作中要有吃苦的決心,平和的心態和虛心求學的精神。作為一個新人,平和的心態很重要,做事不要太過急功近利。還要堅持的學習,這個社會不斷地發展,如果你跟不上社會的腳步,那么你只會被社_淘汰,現代科技不會因為你而停頓向前發展。
在以后的學習工作中我會不斷的努力,謝謝學校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師傅這段時間對我的照顧和指導。我也知道自己的不足,原來還有很多東西我都還不會不明白,所以我不能停頓,要不斷學習,才能做的更好。
通過這個兩個月的實習,我認為實習過程中或者今后剛進入工作崗位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有吃苦的決心,平和的心態和虛心求學的精神。作為一個新人,平和的心態很重要,做事不要太過急功近利,表現得好別人都看得到,當然表現得不好別人眼里也不會融進沙子。
2、工作中要多看,多觀察,多聽,少講,不要說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多學習別人的藝術語言,和辦事方法。
3、除努力工作具有責任心外,要善于經常做工作總結。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記,每周做一次工作總結。主要是記錄,計劃,和總結錯誤。工作中堅決不犯同樣的錯誤,對于工作要未雨綢繆,努力做到更好。
4、善于把握機會。如果上級把一件超出自己能力范圍或工作范圍的事情交給自己做,一定不要抱怨并努力完成,因為這也許是上級對自己的能力考驗或是一次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機會。
5、堅持學習。不要只學習和會計有關的知識,還要學習與經濟相關的知識。因為現代企業的發展不僅在于內部的運作,還要靠外部的推動。要按經濟規律和法律規定辦事。有一位教育學家說過,當我們把學過的知識忘得一干二凈時,最后剩下來的就是教育的本質了。這里我把"教育"改成"知識",我們在大學里學習的知識也許會被淘汰,但那些最基本的學習方法永遠是我們掌握最新知識的法寶。
由于我在學校學習的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方面的課業只開了半學期,造價的_知識學習的不是很深,所以剛來到公司的時候對預算部門的工作簡直是一無所知。還記得當我拿到第一份圖紙準備計算工程量的時候,我真不知道從何開始算起。幸運的是我遇到了一個好的師—父,無論我提出的問題是多么的簡單,他都會耐心并詳細的幫我解答,有時候問的問題連我自已都感覺很不好意思問出口,可是師—父都沒有表現出不耐煩,還總是說讓我不懂的就問他,不要總是悶著不問,不要害怕問。
公司的其他同事也都對我特別照顧,在工作上他們都細心的教我,讓我一步步地熟悉工作的流程。在生活的各種細節上總是讓孤身一人在外工作的我感覺到非常的溫暖,特別是我們項目上的那個資料員,雖然她比我小,但是處處照顧我,讓我非常的感動。
在接觸預算部門工作的兩個月之中,我對造價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我覺得干好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細心、還有責任心。在這三者中我最欠缺的就是細心。在幫勞務辦進度結算的時候,我深刻的感覺到細心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算工程量的時候,如果出一點點的錯誤算出來的錢就會出現很大的誤差,那結的都是現啊!還有就是外面去交各種稅的時候,雖然這些都看起來簡單,但是真的是一點都不能馬虎。
這一次的實習雖然時間短暫,但是依然讓我學到了許多知識和經驗,這些都是書本上無法得來的。實習學習中還培養了我遇到問題就立即多學多問的好習慣,哪怕是最基本的知識,只要我有疑惑,就不會羞于啟齒。在問與學的過程中我逐步對"工程預算"這個概念漸漸清晰起來??蛇@只是初步,目前我對合同、及與分包方等互動工作方面還未曾接觸,這將是一條無止境的學習之路。我會本著不斷修正自身缺點、充分發揮自身優點的同時,謙虛、踏實地繼續學習。通過實習,我們能夠更好的了解建筑工作的本質,了解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能夠讓我更早的為自己做好職業規劃,設定人生目標,向成功邁進一大步。工程預算需要很豐富的工程經驗,而工程經驗是一個慢慢積累的過程。所以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還要安心學習,于此同時經常去現場學習,避免閉門造車。多學習工程規范和國家相關法規,了解市場行情,慢慢積累經驗,做一名合格的預算員。
回顧這兩個月的工作和生活真的是受益良多,想到在兩個月之前自已還是一個還在大學里面不知道工作之滋味的學生,現在已經在工作崗位上實習了兩個多月了,覺得人生真的是充滿了變化。不過人總是要從學校里面走入社會的,想到自已從剛開始來到這個項目實習的緊張到現在的慢慢適應,真的是要感謝項目上的每一個幫助我!
一、作為一名預算員,我能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地完成公司的各項預算及審核工作。
按公司的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公司所簽訂各類合同中有關條款,做好工程建設項目預(結)算及審核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在基本建設方面頒布的各項法令和政策,準確執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定額文件及費率、稅收等規定,了解定額及取費方面政策及其變化,及時調整避免發生不應有的錯誤;嚴格執行公司各個開發項目的投資計劃,維護公司的權益。
熟悉圖紙及設計變更,及時編制和審查各單位工程的預算及審核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市場情況,熟悉_市每月工程造價信息,并多渠道收集其他材料信息,對項目中所用的設備、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價格,進行詢價工作。
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定額編制的工料含量的高低水平作出適當科學合理化的調整,為公司的成本控制提供一些合理化的保_措施,為公司及時提供一些經營資料及數據,及時做好項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及時參加公司的各項會議,負責審查各工程項目的概、預、結算,并書面提交審查意見。根據公司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在工作中總是積極地配合項目經理進行合同管理,參與一些承包合同的洽談,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實行成本跟蹤控制。
總之,在經營方針上堅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及時、準確、實事求是、把握住定額,控制量。有時遇到一些工作困難,及時向領導聯系匯報,以便尋找更好解決問題的辦法,爭取公司的最大利潤。
二、積極做好工程的審計工作。
做好了工程的審計工作及工程的審核掃尾工作,以及其他各項預結算及審核工作等。
三、服從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積極做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工作中,總是以大局為重。在工作中積極參與公司的其他工程招投標工作和其他的預算工作。服從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科學、合理地利用時間,既完成了自己的分內工作,又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務。
四、積極遵守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
今年以來,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改善或進一步的完善,本人總是積極響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預算員的職業道德為準則加強工作責任感,及時做好本人的各項工作,為企業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務工作。
五、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時間加強學習。
平時注意收集_市有關現行的定額資料文件,并加強學習工程量計算的技巧等業務知,努力學習計算機知識,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為公司的健康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20_年9月份我進入工作崗位實習,回顧這兩個月的工作和生活真的是受益良多,想到在兩個月之前自已還是一個還在大學里面不知道工作之滋味的學生,現在已經在工作崗位上實習了兩個多月了,覺得人生真的是充滿了變化。
不過人總是要從學校里面走入社會的,想到自已從剛開始來到這個項目實習的緊張到現在的慢慢適應,真的是要感謝項目上的每一個幫助我適應的領導和同事們。
由于我在學校學習的建筑工程施工技術_,工程造價方面的課業學習的不是很深,所以剛來到項目上的時候對我們項目上_門的工作簡直是一無所知。還記得當我拿到第一份圖紙準備計算工程量的時候,我真不知道從何開始算起。幸運的是我遇到了一個好的師父,無論我提出的問題是多么的簡單,他都會耐心并詳細的幫我解答,有時候問的問題連我自已都感覺很不好意思問出口,可是師父都沒有表現出不耐煩,還總是說讓我不懂的就問她,不要總是悶著不問,不要害怕問。
公司的其他同事也都對我特別照顧,在工作上他們都細心的教我,讓我一步步地熟悉工作的流程。在生活的各種細節上總是讓孤身一人在外工作的我感覺到非常的溫暖,特別是我們項目上的那個資料員,雖然她比我小,但是處處照顧我,讓我非常的感動。
在接觸_門工作的兩個月之中,我對造價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我覺得干好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細心、還有責任心。在這三者中我最欠缺的就是細心。在幫勞務辦進度結算的時候,我深刻的感覺到細心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算工程量的時候,如果出一點點的錯誤算出來的錢就會出現很大的誤差,那結的都是現啊!還有就是外面去交各種稅的時候,雖然這些都看起來簡單,但是真的是一點都不能馬虎。
在造價領域,我真的是一名切切底底的新手。自已平時除了要看看圖集外還要經常熟悉定額。同時也要從公司各位師父的身上學習工作經驗,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從前幾天師父用電腦算出的量拿來跟我算的對比之后,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我對圖紙、工程做法及工序認識的真的是不夠全面,更別談去把一項工程的造價準確的報出來了,這些都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當中認真虛心的學習,慢慢的提高和完善自已。
俗話說萬事開頭難。經過兩個多月的學習和工作,我也算是走進了預算工作的“大門”,以后的“修行”真的是要靠自已了。我也會繼續的努力學習,踏踏實實的工作。把自已的不細心的最大缺點給慢慢改掉,不斷的提升自已的工作素養,努力的給公司的發展盡一份薄力。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規。
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的規定。
4、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留出了空間。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全國人大常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重新頒布修訂后的預算法,《決定》自___年1月1日起施行。歷經四次審議,預算法在出臺20年年后,終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預算法比較好地總結了200年來的實踐經驗和創新,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屆三中全會精神,比較好地回應了各級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社會各界的關切,并與此前中央批準的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方案相銜接,確保新預算法的順利貫徹執行。
與原預算法法相比,新預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徑預決算、地方政府債債務、轉移支付、預算公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進行了諸多多創新,在預決算編制、審查和批準、執行和調整、監督和和法律責任方面也有許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亮亮點:
(一)匡正立法宗旨,極大提高新預算法的地位和和作用。
原法規定,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預算法第一條條規定,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新預算法將原法“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修改為為“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將原法“健全國國家對預算的管理”修改為“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轉變為規范政府法、管理政府府法,從過去的“幫助政府管錢袋子”轉變為“規范政府錢錢袋子”,政府以前僅僅是管理監督的主體,而現在同時也也是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
2、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預算法刪除“加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規定,正是體現了財政的“二不”功功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真正讓預算算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3、法定預算改改革的目標為“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同時,新預算法第2條增加“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執行”,極大地拓展了預算法的調整范圍。
(二)實行全全口徑預決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1、確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原則。新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各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2、明確全口徑預算的范范圍,新預算法第5條規定,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同同時,對以上四大預算之間的相互關系作出規范。一般公共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接。
新預算法首次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法律框架,明確一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概念、編制原則、如何銜接,為日后中國國特色全口徑預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礎。
(三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原法第28條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于發展需要,,還是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大的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革思路,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定,同同時從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1、限制舉債主體。新預預算法第35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經國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2、控制舉債規規模。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政府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
3、明確舉舉債方式。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舉借債務只能采取發。
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提供擔保。
4、限定債務資金用途。新預算法第35條規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用于公共預算中必需的部分建建設投資,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5、、列入預算并向社會公開。新預算法第14條和34條規定定,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要向社會公開并作出出說明。
6、嚴格控制債務風險。新預算法第35條規定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來源,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府債務實施監督。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不僅解決了地方方政府多年來舉債合理不合法的問題,也滿足了地方經濟社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于防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原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沒沒有規定,針對近年來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如地方可自由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預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對轉移支付的種類類、設立原則和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定。
1、種類。從縱向劃分,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轉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從橫向劃分分,轉移支付包括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2、原原則和目標。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
3、預算編制制方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和計算方法編制。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同時還增加關于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機制的規定。
5.下達時限??h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將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地方政府府應當將上級政府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算。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轉移支付,應當及時下達達預算;對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可以分期下達達預算,或者先預付后結算。
新修改的預算法首次規定財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建立事權與支出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礎,有利于優化轉移支付結結構,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干預,也有利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五)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的重點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首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對于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預算法第32條、37條、;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
(六)堅持原預算法規定預算算審查的重點是收支平衡,同時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成上繳任務。
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根據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預算法增加規定定,各級人大預算審查的重點是:預算安排是否符合國民經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點支出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對下級政府的轉移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等內容。為確保收入預算從約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新預算法要求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各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同時,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宏觀調控的需要,新新預算法強調,各級政府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各級政府府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執行中,如果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經本級人大或者其常常委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財政部備案,并應當在下一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這就為今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理,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并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約束留出了空間。
(七)亮點四:“預算公開”入法,從從源頭防治腐敗與原預算法相比。
新預算法首次對“預算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注事項要求公開作出說明,并在第第92條中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
對于預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算法第32條、37條、46條等等多處做出明確規定,如強調今后各級預算支出要按其功能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按功能分類能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活動,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還是水利上;按經濟分類類則明確反映政府支出按經濟屬性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知知道有多少用于支付工資,多少用于辦公用房建設等。兩種種方式不能偏廢,分別編制支出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預算有有利于更全面理解預算是怎樣實現的。
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有利于確保人民群眾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從源頭上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堅持厲行節約,硬化預算支出出約束。
針對現實中的奢侈浪費問題,新預算法對于厲行行節約、硬化支出預算約束做出嚴格規定,如第12條確定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衡的原則;第37條規定,各級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部門、各單位的機關運行經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
相對于原預算法僅就擅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等三種情形設設置了法律責任,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算法重新梳理了違違法違紀情形,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在第92、93、994、95四條里集中詳細規定了法律責任。如對政府及有有關部門違規舉債、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在預算之外及超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此外,如構成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學習預算法個人心得體會字
習近平____大報告中提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一個政黨,一個政權,其前途命運取決于人心向背。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糾正什么?!绷暯娇倳浀脑捳Z是光明之路的指示牌,是荊棘之路的指明燈。
全面從嚴治黨,政治建設是基礎。____大報告中指出,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我們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我們要堅決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勇于直面問題,敢于刮骨療毒,消除弊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弘揚清正廉潔的價值觀,人民群眾爭做慧眼。黨員干部要學政治、講政治,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時時用黨的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尊崇黨章,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抵制和防止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等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政治責任。
全面從嚴治黨,思想建設是武器。革命理想高于天,中國共產黨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靈魂,是保持黨的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我們必須黨員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嚴格落實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遵守機關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八項規定,樹正氣震歪風。統一認識,強化組織領導,黨員干部要切實發揮關鍵作用,做到嚴明作風紀律、嚴守政治規定、嚴樹正氣之風。把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____大精神上來,走進企業、農村、機關、校園、社區,同干部群眾開展面對面、互動式的宣講,推動____大精神走進基層、走進群眾生活,讓____大在人民群眾生活中真正成為思想“武器”。
全面從嚴治黨,是長期并且持續的。我們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推進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黨興則事業興,黨強則國家強。把政治思想作為首要,提醒廣大黨員干部嚴守政治,用黨風建設來武裝自己,牢記黨員使命,在從嚴治黨的道路上,我們應該把紀律放在跟前,牢守政治意識,樹立擔當精神。全面從嚴治黨,我們在路上。永遠在路上,從時間維度來看,我們沒有盡頭沒有終止,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在這個“嚴”守的時代,發揚釘釘子精神,攻堅克難,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