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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一般說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性質,是指什么類型的合同,是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或者服務合同。合同性質不同,其處理方式不同。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財產占有期間為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范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確定:
(4)損害賠償額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糾紛的法律分析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二、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乙方:代表人:聯系電話:
表達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愿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筑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文檔為doc格式。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4、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本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6、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及程序要求
步驟/方法。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后,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二、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后,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勞動法》還是《合同法》,都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雙方事先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愿意隨時都可以解除合同,這也是實踐中常用的解除勞動合同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及程序要求
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對試用期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合理合法的試用期受到法律的保護。《勞動法》第25條關于用人單位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是指勞動者實際上不符合用人單位招工要求的條件和標準。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文件對此由專門的規定。
其中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問題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出于對勞動者保護制定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有關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約定應符合上述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工要求的條件和標準要進行明示,不能沒有理由任意解除。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對于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于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同時錄用條件和招聘條件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不可把兩者的'概念混淆。
二、試用期內,勞動者要具備自我維權的心理素質和法制觀念。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仍然應當遵守法定的各項勞動標準,如工作時間、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加班費等規定。尤其是社會保險應該按月繳納,做一個月的工也要繳納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2、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3、試用期限要合法。
試用期約定與勞動合同期限有著密切的聯系: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立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規定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之間的關系,主要也是為了對試用期的約定加以限制和規范,對于短期間合同,可以在合同期內互相了解,一般不需要設立試用期,也為了防止一些企業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頻繁換人,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試用期內特殊的權利。
主要表現在解除勞動合同的特殊性。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要求。而用人單位除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以外,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前30天的約束。
目前,有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因為對試用期的理解存在著一定的片面性和錯誤,導致了濫設試用期、濫用企業權利等情況的發生。這是不利于企業人才開發和管理的,也與現行的政策法規背道而馳的,會給企業和勞動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害,希望企業和勞動者正確的認識試用期,以便正確的對待和處理有關問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擅自離職會有的法律后果: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離職后五險一金怎么辦。
1、如果接著上班,下一家單位可以接著給你繳納。反正五險單位必須要繳,一金就看單位有沒有這項選擇性福利了。
2、如果暫時不上班,可以有兩種選擇,因為沒單位的話只能投兩險,你可以直接去銀行交,如果還想交五險一金,可以找個人力資源公司掛靠,簽份勞動合同,成為他們單位的名義員工,在他們戶上讓他們給幫你繳納。這個需要一點服務費的。最好找個比較好的公司。
3、“五險一金”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個人辦理離職手續的注意事項。
1、提前30天遞交辭職申請。這點非常重要,提前30天申請離職,予以用人單位繼續招聘的時間,離職申請時間是由遞交申請的日期開始算的,申請書無需太過繁雜,言簡意賅就行。注意看好相關的離職說明以及注意要親筆簽名及日期。
2、結清工資。這個很重要,需要明確自己的工作日情況以及相關的工資薪酬的情況大多是也就是上個月到離職日期的工資。
3、離職申請審批下來以后,開始逐漸辦理工作的交接,離職當天或者到期欠幾天填寫離職交接表,交清物品,并雙方簽字,確認物品是否齊全,是否帶齊私人物品,不要有遺漏。如果沒有交接人就給直屬領導。
4、離職時要把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拿回來,即是我們所說的離職證明。這點一定要有,到新的工作單位工作,繳納社保等可能需要離職證明,拿好離職證明能夠避免后續不便。
5、隨著勞動關系的結束,原用人單位已無相應的義務幫您繼續繳納社保和公積金,這是就需要把社保、公積金轉移到新的公司或者當地的人事局,這些社保和公積金轉移的手續是人事行政部門的工作職責,他們或幫您辦好,無需擔心后續的社保問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的訂立生效與合同的解除都涉及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處理依據。
合同解除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一般說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性質,是指什么類型的合同,是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或者服務合同。合同性質不同,其處理方式不同。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財產占有期間為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范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確定:
(4)損害賠償額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因公負傷,經治療一段時間后,身體仍無法承受現工作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并且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雙方約定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一次性補齊傷殘補助津貼、其他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第三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解除協議
聘用單位: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________%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該合同通知書適用于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
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原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現因本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減人員。本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了情況,聽取工會的意見,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后,現經公司管理層批準,依法與您解除原勞動合同。
按國家和______市政府的勞動管理規定本公司除支付您本月應得的工資外,還將向您支付一次性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如有)。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及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包括:
1、按在本公司的服務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員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其他應付款項,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3、(相當于員工本人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如有)。
4、按政府規定扣繳的個人所得稅,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現特此通知__________先生/女士,原勞動合同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解除,請即日起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經濟補償金。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先生/女士與______有限公司完全脫離勞動關系。
特此通知。
______有限公司。
人事部。
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
「案情」。
原告:桑植縣搬運公司。
被告:解國虎,男,61歲,桑植縣搬運公司退休工人,住桑植縣澧源鎮汪家坪居委會。
1992年7月,原告桑植縣搬運公司與被告女婿陳家濃簽訂一份房屋門面租賃合同,陳家濃交納了門面集資款4800元,承租原告的門面房一間。后陳去了張家界市,將門面轉租給被告解國虎。1993年4月,被告向原告交納了集資款2400元,原告按每月200元的標準遞減被告門面集資款,作為該一間門面的租金。1995年7月,承租期滿,原告法定代表人李發湘口頭通知被告,增加租金,按每月300元交納。被告表示同意,即從當年8月起按月給原告交納300元的租金。1996年2月,原告單位開會決定從3月起再次上調租金,每月400元,并需交押金500元。原告派人給被告做工作,遭到拒絕。從當年3月份起,被告仍按月交納300元租金,原告以未交足為由拒收。
1996年5月,原告起訴到桑植縣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從1996年3月起按每月400元租金交至6月,并于6月期滿退出門面。被告辯稱:原告單方提出的增交租金行為我未接受,系無效民事行為,故堅持按原口頭約定每月300元交納租金滿一年為止。
「審判」。
桑植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1995年7月,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期滿時,雙方應就續租事宜重新簽訂書面合同。但原告只是以口頭通知的形式,要求被告每月按300元交納租金,被告同意后,雙方按此協議履行了7個月,應視其口頭協議有效。此后,雙方應就原口頭協議的不足之處再行協商,達成有期限的補充協議。原告在未簽訂補充協議和未征得被告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隨意提高門面租金,是違約行為。被告要求按口頭協議履行一年,符合門面出租的一般情況。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于1996年6月10日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按每月租金300元的口頭協議履行到1996年7月31日止。
一審判決后,原告不服,以原審認定事實不當,判決不公為由,向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被告從1996年3月起按每月400元交納房租,并交押金500元,否則就退出門面。被告解國虎要求維持原判。
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搬運公司與解國虎就房屋租金所達成的口頭協議已實際履行7個月之久,應視為有效。但搬運公司在未與解國虎就房屋租金重新達成協議時,再次決定提高房屋租金的要約遭拒絕后,其要約僅系單方行為,不能作為再次提高租金收取的依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處理正確。但因訴訟時間順延,為便于執行,原口頭協議作相應的順延。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于1996年10月25日作出判決:桑植縣搬運公司與解國虎于1995年7月就房屋租金所達成的口頭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接到判決書后第十五日終止。
「評析」。
本案爭執的焦點,乃搬運公司兩次提高房屋租金,其行為合法性的認定。
[1][2]。
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書
尊敬的'各級領導您們好:
本人帶領民工30余名在局棚戶區改建工程插建8#樓從事模板施工作業,本工程一直不能正常施工,具體情況詳述如下:
一、在8月28日與8#樓項目部負責人簽定勞務施工合同,本班組30名民工、2名管理人員在9月3日全部到位。9月3日開始支設墊層,由于施工條件差,各方面條件限制直至10月14日才開始澆灌基礎筏板混凝土,10月15日——17日,放地下室墻柱線,綁扎鋼筋至10月29日開始入模到10月31日,共計工作3天,11月1日公司宣布停工并且停電。我班組工人多數人員累計出勤兩月共計4個工日(帶班和少數人員除外)。已造成本班組嚴重經濟損失。
二、公司無生活區,無住房。本班組民工每月房租350元×1/2×32=10850元(水電費除外),管理費用2人×8500元/月×2月=34000元,支付每人生活費每月1500元×32人=48000×2月=96000元,直接現金支出達140850元(壹拾肆萬零捌佰伍拾元).
本人含淚希望各級領導盡快解決所有糾紛事宜,讓民工們能恢復工作。如若不能,望各級領導批準,解除本班組合同,退還質保金,賠償所有民工務工費(本班組民工男工240元/天,女工200元/天)、往返路費及本人的日常開銷或工資,宣布退場。
望各級領導慎重解決!
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乙方根據《本省勞動合同條例》第33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律服務合同解除協議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托協議》,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___________偵察階段的辯護人。現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托協議》。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已收取律師費_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3、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4、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5、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解除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若公司可以證明你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對公司而言,這是很好證明的),則公司裁員不需要給予你任何經濟補償。反之,則公司應支付你補償金,根據你的情況,應包括未提前30天通知的1個月工資代通補償金,以及你在公司工作不滿半年可以獲得的0.5個月的補償金,共計1.5個月工資補償金。
至于國慶加班工資,按規定是要給予3倍工資的補償金,不過大多數公司都沒有執行,你想要一般很困難,除非要求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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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典型的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在試用期中,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公司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關于錄用條件,要用人單位在給勞動者的錄用通知書中設置。一些用人單位圖省事,在錄用通知中并沒有寫明錄用條件,而是在公司內部的員工手冊中規定錄用條件,夏燕峰律師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根據民法中的.“合同相對性”原理,員工手冊是公司與內部員工之間的“約定”,在勞動者沒有成為正式員工之前不可能知道公司對內部員工做出的這樣一種規定。因此,公司不能以其內部規章制度約定的“錄用條件”來認定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2)如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其它規定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得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員工符合這幾項被解除的條件,如果不能證明就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解除,員工有權要求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并要求公司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自己造成的損失。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要想在試用期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如果沒有事先設置好錄用條件,勞動者又不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硬性規定,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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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_____(方)因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方)的勞動合同。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
(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年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_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_年的,按_____年計算;。
不滿_____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年。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