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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違章建筑報告范文
為有效遏制居民小區違法建設行為,維護廣大居民業主切身利益,營造和諧、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嚴禁小區違法建設行為,通告如下:
一、嚴禁下列影響房屋安全的行為。
1、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的行為。
2、將住宅樓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為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的行為。
3、拆改住宅樓房或與其結構垂直連體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礎、墻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的行為。
出現上述行為,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禁下列違法建設的行為。
1、未經規劃部門許可在小區內進行違法建設的行為。
2、在居民區內道路、綠地、空地、樓道、庭院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行為。
出現上述行為,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區綜合執法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嚴禁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或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
出現上述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條例》的相關規定,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四、嚴禁不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建設建筑物、構筑物的行為。
出現上述行為,按照《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希望廣大居民樹立文明居住理念,自覺抵制上述違法行為,為創建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共同努力。
特此通告!
xx區房地產管理局。
公安武清分局。
違章搭建心得體會
近年來,大量的違章搭建事件在社會上頻繁發生,給城市的規劃和管理帶來極大的困擾和負擔,但是,事實上,許多的違章搭建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然而,對于大多數人而言,違章搭建依舊是一種違法行為。
一、了解相關法律規定。
很多人違章搭建是因為對相關法律規定不了解,誤解了相關法律的判定和處理,這樣就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隱患。因此,我們在搭建房屋時,必須先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包括有關受影響房屋的屬性、不能搭建的臨近物、安全指標等等。
二、充分考慮隱患風險。
違章搭建的風險非常大,不僅容易造成人身傷害,還會對周邊環境和鄰里關系帶來影響。因此,在進行搭建時,必須充分考慮搭建風險,并站在周圍所有人的角度去思考。
三、選擇正規的施工隊伍。
對于有一定經濟條件搭建房屋,選擇正規的施工隊伍和合格的建筑師相當重要。因為,正規的施工隊伍能夠按照國家法律規定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和安全標準,遵守周邊環境協議。而非正規的勞工不安全,專業性不強,所屬權利也不完善,對搭建的人和鄰居都有很大的傷害。
四、注重保護環境。
違章搭建容易造成環境的破壞和污染,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因此,在進行搭建時,必須注重環境的保護,并在搭建之后對環境進行修復。
五、積極向政府申報合法化。
如果您的違建在離正常登記狀態較遠的狀況下,您可以向政府積極申報合法化。比如,您可以向相關部門申報銷售權或使用權,或者申請延期使用。
綜上所述,違章搭建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我們對此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在搭建房屋時,我們需要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充分考慮隱患風險,選擇正規的施工隊伍,注重保護環境,積極向政府申報合法,不能為了一時的方便忽視對未來的安全和周圍環境的危害。
農村違章建筑報告范文
答案:
違章建筑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是人能夠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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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違章建筑?專家解答違章建筑之迷。
建筑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是人能夠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39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第40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由于違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處理違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狀況下是指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構筑物,通常表現為擅自搭建的棚房、攤位、簡易樓宇等。
違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違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由于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和第2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一)屬于違章建筑的;(二)屬于臨時建筑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違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種,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認定要求拆除之前,違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對物享有某些物權法上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
1、有權處分建筑材料。雖然建造人對該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亦不享有處分權,但違章建筑物建造人對違章建筑物的構筑材料享有所有權,對構筑材料當然享有處分權。
2、有權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種事實而非一種權利,是一種人對物的控制與支配狀態。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權、他物權或者其他權利而發生,也可因某種缺乏權利依據的行為以及單純的自然事實而發生。違章建筑物盡管不能取得所有權,但因為建造人對該違章建筑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能夠成立占有。這種占有的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
3、有權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僅僅僅是據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4、有權對違章建筑收益。違章建筑的所有人對違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權占有,所以其當然有權收益,只是這種收益權應當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違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權是一種臨時性使用權。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權隨即消滅;或者違章建筑取得合法性之后,該種違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權也就消滅,轉化為合法建筑的使用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理》第32條的規定:拆遷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雙方應當遵守過渡期限的協議。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由拆遷人帶給周轉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絕遷往安置用房、騰退周轉房。第35條的規定: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拆遷,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者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擅自拆遷的;。
(二)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拆遷的;。
(三)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補償、安置標準,擴大或者縮小補償、安置范圍的。
看來,違章建筑的確認主體主要是由城市規劃局來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城市規劃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工作。而拿我區來說,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卻由城鄉建設管理局來行使取權。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那里面的違章建筑還包括農村的未經批準所建的建筑物。但是,必須要注意的是有些建筑物上雖然沒有經過正式公文的文件確定,有的是經過城建主管部門的同意,為了發展經濟或者某一時期的經濟發展所建的建筑物,這些建筑物在當時承包出去給各個經營者作有償服務,因此,這些建筑物不能一概而論為違章建筑。
既然違章建筑是由規劃或者城建行政機關確認進而進行帶有強制性的處理行為,這種具體的行政行為務必具有必須的行政確認程序,這種確認程序不利于個性復雜,在確認過程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快捷方便、解決問題為主,透過多采取簡易處理程序,體現人文關懷,全面衡量政府與當事人之間的融洽關系,在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下,快捷確認,為后面的拆遷程序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如果此類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了,設想一下,法院要準確把握城市違章建筑拆遷案件程序上適用的尺度,依法應當受理的,要堅決受理并妥善處理;依法不應當受理的,要堅決不予受理。要用心向政府提司法推薦,幫忙政府合理制定政策,共同減少違章建筑拆遷中的矛盾和糾紛。城市建設的實施必然涉及超多的城市違章建筑的拆遷,由此引發矛盾和糾紛也無法避免,處理上稍有不慎,就會影響到城市建設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對此,要嚴格把握受理范圍和條件,合理統籌“公益”與“私益”的關系,加大對被拆遷人合法利益的保護力度;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原則;強化對此類案件的訴訟調解和執行和解;及時總結經驗、歸納共性問題和主要癥結,構成規范化的工作機制,對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時推廣;對正當合理訴訟堅決支持,對蠻橫無理的要求絕不遷就妥協,推進城市和小城鎮違章建筑拆遷工作的依法進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政府在沒有同被拆遷人達成安置補償協議的狀況下,一些拆遷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最好先不予受理;個性是當被拆遷人對此提出異議,按照有關行政法規規定,在起訴之前務必經過行政裁決的,必須要進行行政裁決,直接起訴缺乏依據;凡是拆遷人要求責令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的,人民法院不要介入,需要由政府出面做調處工作。
依法拆除違章建筑合乎公共利益。但是,在取締少數人不合法利益的同時,也就應注意維護這些人的合法權利。《正義論》作者羅爾斯認為:“公正的法律程序是正義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決于必須形式的正當過程,正當過程又透過程序來實現。”公共利益是目的,行政手段是程序。行政管理需要將目的正義與程序正義有機地結合起來,沒有正義的程序不可能產生正義的結果,目的正義依靠于程序正義。政府部門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證行政手段與行政目標的一致性。政府官員不能自以為目的正當就忽視、破壞法律規定的程序。
農村違章建筑報告范文
5月19日訊隨著施工機械轟鳴,位于房山區拱辰街道辦事處東關村村口的一座近800平方米的彩鋼結構違法建設被拆除了,此違建拆除后,這里將騰退出土地,用于綠化美化周邊環境,成為市民群眾休閑娛樂的場所。
據房山城管拱辰街道執法隊副隊長譚偉介紹,此處違建是12月開始建設,建成后準備出租給商戶,用于商業經營,由于該違建是彩鋼結構,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并且占用公共土地,周邊群眾反響強烈。
房山城管接到村民舉報后,執法隊員多次走訪東關村,向村委會及周邊村民了解違建情況,掌握此處彩鋼房格局、面積、用途,找到違建所有人,進行詢問談話和實地現場勘察,并向規劃部門核查是否取得相關許可文件,嚴格執行違建處理各項流程,送達權利義務告知書、限拆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同時聯合辦事處多次走訪違建所有人,宣傳講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在多部門合力攻堅下,此處違建最終得以拆除,拆除過程中城管隊員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及時清運垃圾渣土,降低交通影響,減少環境污染。
同時,房山城管拱辰街道執法隊加強了日常巡查監管等工作,建立健全違法建設治理臺賬,依托網格化、信息化等手段,形成常態化監管體系,確保新增違法建設“零增長”,努力為市民群眾創造一個和諧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
農村違章建筑報告范文
5月11日,區住建局聯合興工街道等部門,組成130余人的綜合執法隊伍,對位于興工街道民富社區的花鳥魚市場內的違章建筑進行逐一拆除。
興工城管大隊大隊長栢志仁說:“百姓對花鳥魚市存在的問題反映很強烈,尤其星期六、星期日有狗市擾民。區委、區政府非常重視百姓的反映,通過這次老舊城市改造以及民心工程帶動,區委、區政府決心對花鳥魚市進行拆違工作。經過前期10多天的工作,百姓非常支持,我們決定于11日對整個花鳥魚市存在的違建行為進行集中拆除。”
據了解,拆除前,執法人員曾多次對違規板房、棚亭業戶逐一進行教育,還采取上門宣傳、張貼宣傳單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勸導業主自行拆除。對在規定時間內未整改到位的`,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現場拆除,還市民干凈有序的生活環境。
在現場,市民高興地說,現在小區改造挺好的,環境改變了,把臟、亂的東西都徹底收拾了,我們居民特別感謝政府。
據了解,此次活動出動鏟車一臺,垃圾清運車5臺,共拆除五十余戶業主的違章建筑。
農村違章建筑報告范文
摘要:近幾年,違章建筑的糾紛在法律實務中越來越多,若干問題在理論界也頗多爭論。本文主要從違章建筑權屬問題出發,認為違章建筑不能產生權利,只是可以出現占有的事實狀態,并從占有理論出發著重探討了違章建筑的租賃問題和侵權索賠問題,以期能適當解決若干理論爭論,在實務上提供某些建議!
違章建筑,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違章建筑,是指未經主管部門的許可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筑物。然而這種觀點雖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盡科學,其并沒有指明“違章建筑”中所謂“違章”的本質,只是一個籠統表面的定義,容易在指導實務中出現差錯。這個將在后面論及,這里暫不做具體討論!
違章建筑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筑建筑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筑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筑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筑物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筑。
有一種觀點認為違章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物享有所有權,即使其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未經過政府部門的許可,但其所有權的取得并不因為是違章建筑而得全部否認,只是這種權利因為欠缺某些要素,所以應該是有瑕疵的所有權或者說不完全的所有權。然這種觀點對于所謂所有權的概念與意義有嚴重的曲解。所有權是一種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是一種統一的支配力,并不是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各項權能的簡單的量的相加。黑格爾也說過:僅僅是部分的或暫時的歸我使用,以及部分的或暫時的歸我占有,是與物本身的所有權有區別的。……所有權本質上是自由的,完整的所有權。“[1]而按照現代民法理論,不自由或者不完全的所有權,就不是所有權[2].所以說,從嚴格意義上講,不存在不完全的所有權或者有瑕疵的所有權一說,認為違章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的享有有瑕疵的所有權也是不科學的。
另外有一種觀點認為,雖然違章建筑人對違章建筑不能享有所有權,但應該享有使用權。因為一般違章建筑人建造房屋后自己都有使用,而且一般別人不得侵犯其對違章建筑的占有與使用。然而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也是不正確的。梁慧星教授認為關于使用權能,也就是所有權中的使用權能,須將其與實際生活中的“使用”一語區別開來[3].所謂使用,是指依物的性能或用途對物加以利用。實際生活中物的使用人都是有使用權人,此為通常情形。但也有例外情況,那就是無權使用。而使用權是基于所有權的一項權能,不存在所有權便失去了所謂使用權的意義。而上面所認為違章建筑人享有對違章建筑的使用權的觀點,便是混淆了使用權能與現實生活中的“使用”一語,也是不正確的。
關于違章建筑的歸屬與利用問題,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1)不動產說。即認為違章建筑為不動產,建筑人享有產權。(2)動產所有權說。即認為作為違章建筑整體,因其違法性,所有權及其他派生的權利不得承認,但構成違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為動產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護。(3)占有說。即認為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的占有,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除執法機關依法處理外,建筑人可以對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與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的占有。依前面的分析,不動產說是不可取的,這里不再做贅述。而動產所有權說雖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卻也有一定的缺憾,。這個將在后面的侵權索賠問題中具體討論。而筆者更贊同的是第三種觀點,占有說符合物權法原理,是可取的。依通說認為,占有是一種事實狀態,而非權利。“占有是主體對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進行控制的事實,占有首先是對物的一種事實上的控制。……不管占有人對物的控制是否具有據為己有的意思,只要客觀上的控制狀態形成就可以構成占有。”[4]占有可以是有本權的占有,也可以是無本權的占有。而在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物,雖不享有所有權(本權),但由于其實際的管理與控制,也形成了一種占有,并受法律的保護,他人不得隨意侵犯。
在這里還要順便討論一下違章建筑的拆遷問題。前面提到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違章建筑就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筑物。筆者也批評了這種觀點的不科學性。因為在指導實務中,這種觀點將會引起很大的差錯。中國經濟時報就曾有一篇文章上指出:“違章建筑”僅僅表示他的建筑違反了地方政府(大多為城市規劃局)的相關規定而地方政府并非立法機關,政府文件僅僅是行政法規,而并非國家法律,而認定是否是公民的合法財產,是必須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為依據的。“[5]該文有個觀點認為違章建筑也是公民的合法財產,而既然是合法財產,便不得隨意沒收,當政府拆遷時,也得給予補償。該文的立足點就是筆者上面所說到的對”違章建筑“的不科學定義。筆者認為違章建筑并不是簡單的所謂未經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而動工興建的建筑物,其本質上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設施。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財產所有權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規定的要求,違章建筑并不能認為是合法財產,也不存在權利。如果依上文作者的觀點,如果違章建筑的拆遷也需要補償,那對國家又會有怎樣的負擔,國家又是否需要為公民的非法行為所帶來的損失埋單?公民不但不會因為自己的違法活動而承擔責任,甚至還可以獲得補償利益,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一)違章建筑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隨著時常經濟的發展,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違章建筑的租賃糾紛,有愈演愈烈的趨勢。而關于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多有爭論。一種觀點認為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應該是有效的,首先,我國合同法關于租賃合同的規定并沒有明確出租人應該是出租物的所有權人;其次,因為違章建筑的建造人對建筑的占有,還可以附帶有使用,收益的權能,因而違章建筑人也可以把建筑物出租而獲得收益。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不可取的。首先,雖然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應該是所有權人,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2條卻明文規定了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應該是出租物的所有權人,而且《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規也都有明文規定違章建筑不得出租。所以可以說,我國的立法例是不承認違章建筑租賃合同的效力的。其次,從占有方面來看,,按許多學者的解釋,羅馬法上的占有只是一種事實狀態,它是“一種使人可以充分處分物的,同物的事實關系,它同時要求具備作為主人處分的實際意圖。‘占有’這個詞的含義是指真正的掌握,一種對物的事實的控制。”[6]而德國學者耶林也認為占有不同于所有權,“所有權應由法律做出保障,占有是通過事實關系來保障的。”[7]所以說占有并不是一種權利,也不可能衍生出使用與收益的權能,從使用角度看,與前面所說的,也只是一種事實狀態,是一種無權使用,與所有權之使用權能是不相同。
的,而所謂收益,因為沒有權利依據,也是一種不當得利。綜上所述,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因為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應該是無效的。
但就目前中國的關大農村來看,很多農村為了發展經濟,積極招商引資辦廠,沒有經過任何規劃、報批、報建,建起了大量的廠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廠房出資他人(多為臺商、港商)合作辦廠,實際上是出租廠房收取租金。從上面的縫隙來看,這樣的租賃行為是非法的,不應受法律的保護。然而現實中,農村集體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這種違章建筑出租獲得的,村民的分紅也就靠這一塊。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賺足了錢后,有的長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債務要集體來背。這種現象目前較突出,起訴到法院,法院又無法依法保護,村民怨氣大。法院處于一種兩難境地。一方面,不能明知是違法建筑出租,也給予保護。另一方面,法院作為地方經濟秩序與經濟穩定的維護者,又不忍心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因為法院的依法辦事導致村民對法院的工作的誤解,是任何法院工作者所不愿看到的。對類似的案件,我們在審判實踐中究竟如何處理,似乎是困擾法院的一個難題。然而從宏觀的依法治國觀念來看,這類問題并不難處理,法院并不是簡單的地方經濟的維護者,而應該是整個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只是在處理這類問題的手段與措施上,應該靈活、機動,應該對當事人曉之以禮、動之以情。另一方面,依法辦案對于遏制當前農村正盛的違章建筑之風也是有很大好處的。
(二)違章建筑租賃中的租金問題。有一種觀點認為租金應該適當保護。即認為雖然租賃合同應該無效,但實際上承租人已租用了房屋或者場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仍應給予一定的補償。而且因為租賃合同的無效不像買賣合同,可以返還,租賃是一種事實行為,租賃合同是一種繼續性合同,當宣告無效時也沒有朔及力,利益無法返還。在計算補償費標準時可以按照房管部門評定的租金標準計算。但筆者認為,不管采用何重計算方法,只要對于出租人的租金要求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認了違章建筑租賃合同的效力,承認了違章建筑的合法性。從本質上說,違章建筑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并不是所有權人,其也不享有租金的請求權。這是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不同于一般租賃合同的地方。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是沒有本權的租賃合同(排除國家沒收違章建筑后的租賃),出租方(一般是建造人)并不當然享有租金的請求權。因此筆者認為,對于違章建筑出租的租金應該依照《民法通則》第130條的規定對非法活動的所得予以收繳,以懲罰亂租、沖擊、擾亂正常的房屋租賃市場的行為。這個措施從法理上講(違章建筑違章的本質)以及避免承租人的不當得利也是合適的。再回到上面說的中國農村的`情況,從村民角度看,這樣的措施從感情上講也是難以接受的,但正如前面所說,法院的職責是依法辦事,而且這樣處理對于遏制違章建筑之風,維護農村經濟的良性發展也是更有利的。
(三)違章建筑的侵權索賠問題。
當違章建筑遭受他人侵害時,侵害人是否學要負停止侵害、賠償等責任,實務中有不同的意見。有一種意見認為國家(法院)保護的應當是合法權益,對違法的民事行為帶來的權益,法院不應當保護。而違章建筑沒有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違反了《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此產生的利益,國家不應該保護。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違章建筑雖然在未得到相關部門批準之前不是合法建筑,但違章建筑不是人人皆可毀損,對違章建筑只能通過法定程序由法律授權的相關部門處理。拆除、沒收違章建筑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執法行為。除此之外,其他單位和個人擅自拆除、侵占或毀損違章建筑的做法顯然是于法無據。從另外一個方面說,非法財產并不能因為其非法而可被他人任意剝奪,如果法律允許的話,則會造成私權的泛濫(比如搶奪他人占有的毒品、非法槍支也可以被允許了)。因此,擅自拆除、毀損或侵占他人占有的違章建筑也是違法行為,構成了民事侵權,對由此違法行為而給他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行為人當然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9]為了達到維護經濟秩序這一目的,法律要對占有線裝進行維護,制止采用各種暴力侵奪他人的占有,包括不法占有的行為,以貫徹占有制度所體現的“任何人不得以私力改變占有的現狀”的原則。其實從占有角度出發,也是上面所討論的行為人侵害違章建筑需負民事責任的根本緣由。
但需要注意的事,違章建筑的占有之訴與一般的占有之訴又有所區別。首先,當事人向法院提請占有之訴時,并不能要求行為人恢復違章建筑的原狀,或者說法院不能支持恢復原狀的請求。因為違章建筑由于本身的違法性,一般需要被拆除或者沒收,也就是說法律不允許它的存在。在違章建筑被毀損后,如果法院支持重建違章建筑的請求,則顯得荒謬了。其次,違章建筑受侵害后的賠償范圍也有其特殊性,因為違章建筑的違法性,行為人所侵害的并不都是法律所保護的合法權益。所以,賠償的數額具有有限性,不是全額賠償,而應當是部分賠償,即只對擅自毀損行為擴大的損失,進行適當的賠償。
另外一個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務中,當違章建筑受到他人的不動產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不動產時,很多都是主張適用相鄰關系的規定。然而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所謂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一方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時,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限制的權利。可見相鄰關系的主體不管是公民還是法人都必須是相鄰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對不動產享有民法權益。顯然,由于違章建筑物不能產生所有權也不能產生使用權,因此解決此類糾紛也不能適用相鄰關系的相關規定。
注釋:
[1]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68頁。
[2]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精萃-梁慧星文選》,法律出版社版,第135頁。
[3]梁慧星、陳華彬:《物權法》,法律出版社版,第114頁。
[4]王利明:《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版,第795頁。
[5]魏雅華:“‘違章建筑’就可‘殺無赦’嗎?”,中國經濟時報,/7/16。
[6][意]彼德羅·彭梵得:《羅馬法教科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270頁。
[7]rudolfvonjhering,ueberdengrunddesbesitzschutzes,p?79。
[9]周:《羅馬法原論》(上),商務印書館版,第408頁。
違章停車調查報告
6月6日,中山大道花樓商圈,佳麗廣場地下300個車位滿員,停車只能出一輛進一輛,路邊等待進車庫的排隊車輛30輛;東側的交通路設置泊位30個,實際停車45輛,違章停車15輛。
大洋百貨,地下500個車位滿員;萬達廣場,地下200個車位滿員,毗鄰的花樓街違章停車70輛。相鄰的.民生路,一側設置停車泊位70個,滿員;馬路另一側同樣違章停滿汽車,記者粗略統計,從中山大道到沿江大道,共違章停車75輛。此外,附近的花樓街、黃陂街停車超過50輛。
統計來看,中山大道花樓片商圈,設置的路邊停車和地下車位總共1100個,而實際停車1260輛。
記者采訪發現,由于花樓商圈地處老城區,周邊道路交通狀況緊張,加上花樓片拆遷范圍大,周邊施工范圍較大,導致片區路邊停車位較少,也使得這一帶地下停車位利用率較高,雙休日車位滿員。
而周邊臨時停車位,基本設置在民生路、黃陂街上,同時承擔了民眾樂園等商業場所的臨時停車。由于片區路邊泊位只有70個,而配建的地下車位不足,導致車輛違章停車較多。光花樓街、民生路、交通路上,違章停車數量就達到160輛。
電力違章作業整改報告
×××××××:
××××年×月×日分局領導、建設發展部、安監科對××××××××改造工程進行了現場審查。現對出現的問題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整改,整改情況如下:
一、 人員整體素質面貌的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存在問題:工作人員著裝不統一,臨時配合人員沒有配發安全帽。 整改措施:服裝統一,形象統一是一個公司的精神面貌,公司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高標準嚴要求,加強管理對現場施工人員上崗必須穿著公司發放的統一工作服佩戴統一安全帽,提高施工的人員自身素質。
二、 施工現場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存在問題:
1、人員分工不明確、調配不力;
2、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沒有認真勘察現場;
3、施工現場對工器具擺放不整齊,立桿未設安全圍欄;
4、工作票未進行雙簽,填寫不規范;小組工作單應簽兩份;
5、部分安全工器具未校驗、未編號;
5、施工中型工地,公司負責人未到現場;
整改措施:
1、加強公司管理人員對安全施工的意識,組織定期的安全培訓;
每周五下午對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所以施工人員安全規程的培訓。
2、制定嚴格的施工現場獎罰管理制度,監督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3、對公司所有工器具做好統一管理,建賬、建冊、建卡,并且做好檢測試驗工作,統一發放,嚴格管理。
4、在平時的工作中培養好的工作習慣,做好全方面的自查工作。
5、進入施工現場前,前期勘察是重中之重,施工線路的了如指掌才是安全施工個保障,對施工線路的危險點分析、記錄工作是尤為重要的;要求施工負責人及小組負責人做好現場勘查及危險點記錄、分析。
6、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做好工作交底工作,對線路危險點、接地線懸掛點、絲具的具體位置等重要信息做到點對點的交底工作,并做好小組長知情權的簽字確認,保證分小組施工人員對工作內容、具體施工范圍心中有數。
7、做好施工前的安全防護措施及圍欄設置工作,對施工路段應設置路障、施工圍欄,確保安全施工,對現場工具要設置臨時工具擺放點,及防護圍欄,整齊擺放施工工具及施工材料,做到施工現場井井有條,緊而不亂。
8、施工前嚴格按照規程對線路懸掛接地線,做好現場的安全措施。
9、施工過程中專職安全員進行施工監護,同時各個危險點要設置施工監護人。
10、對未校驗的安全工器具進行校驗,保證安全施工萬無一失。
11、加強公司管理人員思想上、意識上對施工現場的高度重視,不能掉以輕心。開工時必須到達施工現場。
12、開工前對現場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小組長開安全交底會,做好安全交底記錄。
以上整改措施請局領導監督。
我局自從2015年10月被省公司批準為一流縣供電企業以來,始終以國家電網公司“三抓一創”的工作思路為指導,圍繞實現“一強三優”戰略目標,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抓好安全生產、營銷服務、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企業文化等工作,團結和依靠全體員工,經過全局職工2年多來的不懈努力和團結拼博,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全局面貌出現了可喜的來勢。隨著各項資金的逐步投入,設備的不斷更新,現代化管理手段的加強,先進技術的不斷引進,企業的綜合素質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對照上級新的一流縣供電企業標準,7項必備條件已基本具備,10大考核項目自查達到規定要求,現將我局建設一流縣供電企業工作自查整改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xx局是xx電業局下屬的縣供電企業。供電范圍為xx縣xx鎮、xx開發區、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鄉、xx鄉。
全局下設4部、1室、1公司,12個生產班組、4個農村供電所,現有全民職工152人,農村供電員工172人。全局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36人,其中,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11人,初級職稱24人。
全局擁有220千伏變電站1座, 110千伏變電站4座, 35千伏變電站2座,主變總容量413.85 兆伏安,擁有35千伏線路8條74.07公里、10千伏線路39條742.96公里。
2年多來,我局以“鞏固一流成果,爭創國網一流”為發展目標,黨政工攜手并肩,全局職工齊心協力,頑強拼搏,求真務實,安全生產不斷穩固,營銷服務不斷規范,隊伍素質不斷提升,電網建設得到飛速發展,電網結構不斷完善,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碩果累累,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優質服務水平穩步提升,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先后獲得了“湖南省文明單位”、“xx市模范職工之家”“、xx市抗冰救災先進單位”,“xx市消費者信得過單位”,“2015年度xx電業局會計報表先進單位”,“2015年xx縣扶貧工作先進聯村單位”,“xx電業局財務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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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整改報告范文
xxxxx:
經查,你(單位)于20xx年9月27日,在xxx學林雅苑1幢301室,進行室內裝修時占用公共空間違反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時,應告知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自行改正,限于20xx年10月15日16時前自行拆除墻體恢復至原來狀態。
逾期未改正的,本機關將依法從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xx年x月xx日。
違章整改報告范文
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也是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我一定全力支持配合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按照《黨章》和黨員先進性以及黨員廉潔自律的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我以黨員、干部的身份作如下公開承諾:
1、本人堅決參與任何形式的違法建設。如果有已經建成的違法建筑,本人將帶頭自行拆除。
2、如果親屬有違法建設行為的,本人將積極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違法建設和拆除違法建筑。
3、對于有關部門組織的查、拆違行動,本人要積極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確保拆違行動平穩有序進行。
4、帶頭學習、宣傳有關查處違法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提高自身和群眾的依法建設意識。一旦發現違法建設行為,主動制止并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5、如果本人有帶頭建設違法建筑、阻撓依法拆違等行為,本人接受組織處理并切實予以整改。
承諾人(簽名):月日。
違章搭建自行整改承諾書
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廣告處:
茲有我云南一通陽光科技有限公司雙城際商務中心項目部于1月19日接到貴處關于《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官綜限字no0002941后,我公司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并連夜開會研究討論此事宜。
我公司認為,企業在發展中離不開各級政府部門的關心、關懷和幫助,同時也要支持貴局對鑄造美麗春城的決心和意愿,更要無條件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但是自春節開始,昆明市整個樓市成交量下跌迅猛,我公司為了能更快的對我項目進行銷售和宣傳,我公司現申請貴處給予延期拆除該廣告位,我公司鄭重承諾,在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若因不遵守承諾書造成的法律責任,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特此申請并承諾,望貴處給予批準為謝!
承諾方:
違章搭建自行整改承諾書
我是隊的員工,現在崗位工作,我在開展反違章活動中作出以下承諾:
1、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規定和要求進行作業。
2、貫徹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拒絕冒險蠻干,保證安全生產。
3、我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認真學習領會安全有關文件、規章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遵守礦和隊的反違章細則,以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5、如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現習慣性違章行為,我愿意接受對我的處罰,自覺接受到“三違”培訓班學習。保證不再發生習慣性違章行為。
承諾人(手印):
違法違規違章自查報告
自查報告銀行違規違法檢查報告報告檢查違法違規銀行近日,銀監會向各地銀監局和商業銀行下達了《關于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新規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同業新規執行情況自查。此次專項檢查是繼7月份央行進行同業業務調研之后,銀監會開展的更為嚴格的自查措施。
而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諸多銀行已經完成自查報告,不過這些自查報告卻充滿玄機。
報告分對內和對外兩份,對外給監管層的報告隱瞞了買入返售業務的真實情況,而在對風險審查和資金投向合規性審查方面,部分銀行并沒有根據所投資的資產性質,準確計量風險并計提相應資本與撥備。知情人士透露。
監管層重點監管同業業務。
去年以來,同業業務成為監管部門盯得最緊的銀行業務。而自今年5月份以來,銀監會更是針對銀行同業業務連續出臺了127號文、140號文等多份監管文件。
對同業的整頓和監管將是今年銀監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經過過去幾年的膨脹,銀行同業業務埋藏了巨大的系統性信用風險隱患,監管行動已經非常緊迫。
據了解,此次《通知》措辭嚴厲,要求對同業業務逐筆對賬,并要求各商業銀行在10月24日前遞交自查報告。
實際內容就是檢查此前幾份文件執行情況,言辭特別嚴厲。一位股份制銀行同業業務從業人員劉丙坤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文件分段要求對照127號文以及140號文對同業展開各項檢查。
從文件內容看,127號文規范了同業業務的分類和核算標準,通過限制非標資產買入返售和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在這個時間段里,買入返售業務還在做,有幾筆沒有在自查報告里體現。據我所知,截至201x年9月30日,我們銀行買入返售資產業務仍存有40余筆,規模為500億元左右,其中存續項目20余筆,存續余額為300億元。石為忝表示。
更為值得關注的是,在資金池項下均有新項目投放。從我這邊拿到的數據來看,資金池項目一共有20余筆,規模近100億元,存續項目余額是60億元,而在存續項目中,有很多是127號文下發后投出的;另外,還有規模40億元的資金是給北方地區某信托資金池項下新投出的項目。石為忝透露。
石為忝表示,最主要的問題是127號文之后繼續投了基礎資產,而且沒有按要求計提風險資產撥備計提。
銀監局的自查報表里有計提和撥備比例,要銀行自行上報。但很多銀行都不寫,避重就輕。比如非標房地產本應計提100%的風險權重,但部分銀行只計提25%,直接降低了風險資產占用,提高了利潤。石為忝表示。
同業違規操作仍在進行。
事實上,同業違規操作并沒有結束。
其實杜絕同業違規幾乎不可能,比如寧夏郵儲還在出同業存款1年期、同業借款23年期以及15年的協議存款等,并且長期收同業理財1年期以上的產品,很多銀行繼續通過借道保險資管計劃虛增協議存款,達到增加一般性存款的目的。劉丙坤表示。
而石為忝則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今年7月份監管層對此進行了一輪調研,此次專項檢查要求全面鋪開肯定是監管層注意到部分銀行仍存在違規行為,同業套利仍存在。
業內人士稱,目前少數銀行還在操作的同業模式主要是委托定向投資和t+d模式這兩種。其中,委托定向投資模式對于委托行計入應收款項類投資,不占用信貸額度,不會加大存貸比壓力,也不會提升撥備計提的要求。而受托行只發揮通道作用,屬于表外業務,不占用資本不承擔風險。
而t+d模式的關鍵是出資銀行即期轉讓受益權,授信銀行延期支付,通過受益權買斷實現風險和收益轉移。因此,模式中并未出現127號文所禁止的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金融服務為切入點,在全轄集中開展了“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下面將活動的開展情況。
總結。
如下:
一、加強領導,廣泛動員為加強對“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的領導,市行成立了以xxx行長為組長的“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領導小組,成員由工會、行長辦公室、人事監察部、計財部、風險管理部、零售業務部、信息科技部的有關人員組成,并下設辦公室。要求各行處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組織活動的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行實際,認真研究制定了開展“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為了深入扎實地開展好這項活動,6月4日晚,市行召開了全轄“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動員大會,黨委書記、行長xxx同志作了重要動員講話,對活動的開展進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會議闡明了開展“誠信金融”創建活動和“金融優質服務月”活動的重要意義。指出了我行文明優質服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開展“金融服務優質月”活動的具體措施及具體要求。
樹形象、以服務創效益、以服務促發展的目的,圓滿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力爭超過半”的工作奮斗目標。
三、
措施得力,狠抓落實為使創建活動真正轉化為每位員工的實際行動,努力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一是積極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每個網點都懸掛宣傳橫幅,組織員工上街進行了大規模的宣傳,并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大造聲勢。二是在督促檢查、嚴格獎懲、狠抓落實上下功夫,做到落實落實再落實,形成行領導親自抓,職能部門經常抓,基層行、處重點抓,社會人士監督抓的四維體系。三是狠抓了“以人為本”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依法合規經營等方面的教育,重點抓好對《中國銀行員工行為守則》、《中國銀行柜臺服務規范》、《中國銀行柜臺文明優質服務獎懲暫行規定》等制度的全面落實。三是從大處著眼,從小處入手,全方位、立體化地進行監督檢查。六月下旬,我行首先由專門聘請的社會監督員對全轄的文明優質服務情況進行了暗訪,然后,由市行有關領導帶隊,組織工會、行長辦公室、計劃財會、零售、風險、信息科技等部門共十余人的檢查小組,按照各自分管的職責,對全轄文明優質服務的軟硬件環境進行了拉網式的大檢查,做到了邊查邊改,立查立糾,并加大考核力度,迅速有效地提升了我行的服務水平。各支行、市行營業部和開發區分理處針對各自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總結,對照總行《柜臺服務規范》逐項逐條對照找差距,按照我行文明優質服務三年規劃的目標要求認真抓好文明優質服務硬件建設,加強一線柜臺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和《柜臺服務規范》的知識學習,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考核。各單位將文明優質服務與考核掛鉤,對這次檢查存在的問題責任落實到人,嚴格兌現獎懲。
業主投訴鄰居違章搭建范文
違章建筑舉報材料具體寫作方法如下:
(一)說明舉報對象以及舉報信投遞部門(一般指土地局);
(二)說明舉報內容以及提供相關材料;
(三)如果有國家相關部門參與的違法行為,應該向人民檢察院舉報。
寫舉報信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二)最好在舉報信中把您掌握的證據寫清楚,說明這些證據是怎么來的;
(三)寫舉報信最好用鋼筆來寫,字跡要工整、清楚。
違章停車調查報告
比起武廣商圈和花樓商圈的地下泊位居多,徐東商圈的停車位以露天為主。
徐東平價門前,共設置90個停車位,雙休日和平時幾乎滿員。相鄰的新世界,門前設置50個泊車位,路邊設置臨時停車位約25個,華天酒店有自己的配套地下車位。
馬路對面的銷品茂,配建的600個車位,八成在周邊的露天廣場上。雙休和節假日600個車位基本滿員,平時地面的400多個車位滿員,地下的100多個車位停車不足一半。
附近的歐亞達家居,配套有收費停車位50個,由于正處維修改造,停車20輛。附近連接徐東大街的宏昌路,沒有設置停車位,不過,該路段違章停車嚴重,停有70多輛。其中,幾輛被貼了違章通知的小汽車,違章停車時間長達七個小時。
此外,友誼大道靠近銷品茂的一側路邊,違章停車40輛。
經統計,徐東商圈內,共設置地面和地下泊位815個,實際停車約925輛。
記者調查發現,由于徐東大街全線改造施工,道路兩側的臨時車位被取消,停車基本在徐東商圈內的配套停車場,附近的宏昌路、宏茂巷等支路違停嚴重。由于徐東大街限制單雙號通行,徐東商圈的停車壓力大為緩解,平時工作日的停車基本可以滿足需要。但每逢節假日,周邊停車明顯不足。
違章搭建自行整改承諾書
****(招標人名稱):
我方在此聲明,本公司包括企業本身、企業法人代表及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在檢察機關無行賄犯罪記錄;我方擬派往*****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姓名)現階段沒有擔任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本公司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等問題,也沒有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和準確,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諾。
投標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