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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一
目的:
為完善公司管理體系,提升公司產品質量及工作效率,為實現公司發展目標,確保人和事有組織有紀律有規范的運營,特制定本《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并希所屬公司職員能自我約束,遵照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條款辦理,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浙江省瑞安市寶斯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一所屬公司員工上班進入廠區必須佩帶廠證于胸前顯眼處,以便查驗,廠證是員工的身份證明,不得將廠證借于他人冒充本公司員工進入廠區,違者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廠證不得隨意涂改,如有丟失需及時補辦。
二進入廠區和車間嚴禁吸煙,及與消防有隱患的各類事情發生,違者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后果的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有工作服的員工上班必須著裝工作服,無工作服的員工上班要著裝整齊規范,女員工穿著要得體,不得穿著過于暴露,上班不得穿超短裙,短褲,拖鞋,男員工不得留長發或染彩發打耳釘,帶耳環不得穿背心,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四上班時間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能擅自離崗或脫崗,有事需離崗的必須告知車間班組長或相關管理人員,方可離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如嚴重影響生產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理。
五上班時間要聽從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的工作安排,積極配合不能有抵觸情緒和消極怠工等現象,違者罰款30元,如態度惡劣有威脅等言語的,罰款200元并開除出廠。
七在工作場所及工作崗位,周圍亂寫亂畫亂刻,胡亂張貼,故意破壞公共設施,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損壞的設施要照價賠償。
八在公共場所,不注意衛生,隨地吐痰私自亂動他人物品講粗話,說是道非,侮辱同事,散播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論,發生爭吵及導致肢體沖突的除罰款50元外造成嚴重后果的均開除出廠。
九上班時間未經允許,不得會客及探訪,更不能將他人隨意帶入廠區逗留和玩耍,如有違反,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如因其他原因和特殊情況需要的,需工廠相關負責人同意方可帶入廠區。
十一 上下班的工卡,是核算工資的憑證,不得隨意替他人打卡,違者一經發現罰款50元并取消當天工資。十二員工無故曠工的(包括加班)扣除一天的工資,曠工一天的扣除兩天的工資,以此類推,月累計曠工3次視自動離職并扣發當月工資,十三員工有事不能來公司上班的,需向班主長申請,并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如因身體不適不能到公司請假的,須在上班前一小時打電話做口頭請假,可先治病,后帶醫院開據的證明到公司補辦請假手續 員工請假半天至一天由班主長審批生效,三天以上的由經理或直屬上級審批生效。
十四上班時間如遇特殊事情需要出廠的,必須以請假的方式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出廠,未經允許私自出廠的每次罰款20元。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對以上條款無異議,并保證遵守以上各條款制度,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工廠的相關處罰。
簽名:
年月日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二
一、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發動群眾開展:"產品質量信得過"和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
二、嚴格貫徹執行工藝紀律,制止違章操作,確保制造質量。
三、組織有秩序的生產,搞好文明、安全生產,保持環境衛生。
四、組織好質量自檢、互檢,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共同把好質量關。車間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不斷改進質量,發生質量問題時,積極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分析研究解決。
五、掌握本車間質量狀況,認真填寫質量記錄,落實質量獎懲制度。
六、針對車間內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提出課題發動群眾開展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設計、工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提出,共同研究解決。
七、對不合格產品車間負完全責任。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三
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并使每一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1、進車間前,務必穿戴整潔規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雙手洗凈。
2、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鏈、手表。不準濃艷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質量隱患。
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煙、用餐后,都務必把雙手洗凈才能進行工作。
4、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扎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6、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進入車間。
7、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8、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掉通道門窗。
9、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持續清潔衛生。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四
(1)原材料進廠后,倉庫保管人員應及時把取樣通知單及質量證明書,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樣鑒定。
(2)理化室接到取樣通知后,應立即進行取樣鑒定,在付款期內得出鑒定結果。
(3)原材料的檢查標準,一律按國家標準,以本廠的技術規定和鑒定的合同為依據。
(4)材料鑒定后,符合有關標準或合同條文,理化室要根據本廠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術標準,確定投用項目,填寫材料歷史卡,并將鑒定結果通知供銷倉庫。
(5)原材料經檢查不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合同條文,理化室要及時上報,由品管部和技術部商定處理意見,同時書面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如果經廠有關部門協商可以代用,并不影響質量的可以入庫,但必須辦理手續,經使用車間同意并簽寫材料代用單,送交技術部,品管部研究,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代用或入庫。
(6)原材料進廠,有些檢驗項目由于條件限制不能檢查,可以到外單位或有關部門解決,但其結果必須經品管部、技術部簽字生效。
(7)材料必須專料專用,如需代用,需經有關部門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術部和品管部聯合通知有關部門方可投入生產。
(1)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2)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3)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4)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后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5)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后,應立即通知準備生產資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6)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7)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匯報。
(8)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9)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班組長,再由班組長逐級反映。
(10)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釆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11)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12)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
(13)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與獎勵。
(14)當公司發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門提請,修正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1)在品管部的指導和監督下,理化實驗室負責對本廠生產的產品檢驗工作,獨立行使檢驗職權,嚴格按標準及檢驗方法對產品逐批次進行檢驗,嚴把質量關,禁止不合格產品或產品不經檢驗出廠。
(2)出廠檢驗時,同一班次、同一品種、同一次投料的產品為一個生產批次,對每批產品嚴格按抽樣規則進行抽樣,經出廠檢驗合格后開據合格檢驗報告,檢驗員和審核人在報告上簽字后方可出廠。
(3)出廠檢驗指標如有一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準出廠,應重新在同批產品中取兩倍數量樣品進行復驗,以復檢結果為準,若仍存在不合格,則確定該批產品不合格,并及時上報廠領導后進行處理。
(4)檢驗時查驗產品包裝封口是否完好無損,不得有臟污和破損密封不嚴等現象,若發現類似問題發生,按不合格品論處。
(5)檢驗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到法定檢定機構檢驗部門檢定,及時維護,處于良好運行狀態,以保證檢驗數據的準確。
(6)嚴格按企業制定的標準要求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并記錄檢驗結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可出廠。
(7)每年參加一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出廠檢驗對比試驗,保證實驗室數據準確有效。
(1)為明確項目技術負責人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形成一個有秩序、強有力的技術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相關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特制定項目技術管理制度。
(2)建立技術責任制:明確項目技術負責人為責任人,落實各職能人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明確工作流程和各職能人員的密切配合,負責協調相關工作和業績考核工作。
(3)建立圖紙、測繪、設計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及文件的收發份數、標識、保存及無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確保文件完整。
(4)建立技術洽商、設計變更管理制度:明確技術負責人為責任人,做到技術洽商設計變更涉及的內容詳盡,變更項目圖紙編號明確,符合規范要求。
(5)建立工藝管理和技術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和工藝管理應實行分級、分專業進行,交底應有文字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應交底確認,做到技術符合圖集文本及設計規范要求。
(6)建立隱、預檢管理制度:隱、預檢應做到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各專業質量員為責任人,明確隱、預檢項目和驗收程序,即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質量員按質按實驗收,做到有檢查計劃,對整改問題有專人負責,確保及時、準確、可追溯性。
(7)建立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技術信息是指導性、參考性資料,技術資料是工程歸檔資料,應實行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資料員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8)建立技術措施與成品保護措施管理制度:由技術負責人責成專人為責任人實行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技術措施要做到符合規范要求,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效果明顯,成品保護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實施過程有計劃,并有文字記錄。
(9)建立新工人培訓制度,要有專人負責,由責任人和各專業負責人共同進行,培訓應結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考核、有記錄,做到資料完整齊全。
(10)建立技術質量問題處理管理制度:由技術負責人任責任人,會同專業負責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對存在問題要分析,處理方案有依據,方案簡單、易行、可靠,處理過程有記錄和相應結論。
五、設備計劃檢修、搶修管理制度
(1)為了更好地搞好設備管理工作,提高計劃檢修和生產過程中搶修質量,確保檢修后設備能夠正常運轉到下一檢修周期,保證檢修項目在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各單位根據選廠統一安排,依據設備運行記錄情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根據維修任務的難易程度分別定義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報設備組,由設備組統一整理簽字接收,初步審定后報主管經理,由廠部最終審定后,方可實施。
(3)各單位依據最終審定的檢修計劃,認真落實檢修所需的物資、備品備件及設備,需要外購的必須提前上報釆購計劃(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4)計劃管理員必須督促供應部門按計劃要求如期購回。
(5)設備組是設備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負責大、中修及在線設備部分技術改造的施工管理、組織、協調、控制、指導、監督檢修質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動。
(6)設備組長為大、中修及維修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審核年度大、中修計劃。
(7)設備組負責生產設備大、中修及維修后立項審核,施工過程管理及施工質量管理,以及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考核。
(8)設備組負責改造性大修技術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審核,并組織實施。
(9)在生產過程中遇到設備出現緊急故障影響生產,需要緊急搶修時,由設備組長負責組織相關維修和技術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合理安排調配資源全力搶修,最快時間恢復生產。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五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工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員工應團結合作,愛護生產設備,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4、員工下班時應清理垃圾,檢查機器并關閉工廠電源。
二、請假制度
1、員工不得無故離開工廠,如需請假向有關領導批請假條。
2、員工不得以謊稱家里有事、家屬生病等假理由請假。
3、員工一個月內請假不得超過5天,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有關領導說明,由領導批示。
4、員工請假未到者應按規定扣除請假期間應得工資,并如實匯報給請假者。
三、生產紀律
1、員工必須按照安全操作流程、保質質量完成各項任務。
2、員工須認真填寫生產記錄,字跡工整,不得亂涂亂畫。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六
一、為維護本廠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廠管理規章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四川省井研衛東機械制造廠全體員工,全員都必須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盡事宜,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條款,并結合本廠實際給予補充。
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四川省井研衛東機械制造廠董事會。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的雇傭、解雇、合同續簽
第一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六)未滿十八周歲者。
第二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一周向廠辦提出辭職報告,到廠辦理辭職手續。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由廠長批準后到廠辦理辭退手續。
第四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向廠辦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由廠長批準,在員工辦理好各項工作交接手續后,由廠辦給予辦理辭職手續。(對于不同崗位工作交接手續的辦結標準和辦結事項,參照相關崗位職責。)
第五條 員工或用人部門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廠辦申請由廠長批準在廠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三個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六條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七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應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廠辦核實,經由廠長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廠辦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廠辦核實和由廠長批準的,不得辭退。辭退員工,公司必須提前30天通知被辭退者。
第八條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廠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九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十條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廠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廠辦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廠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廠與員工協議續簽勞動合同的,廠將在員工原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向員工發出書面續簽合同的通知,員工需在通知發出后及時到廠辦辦理合同續簽手續;若員工以各種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滿前一天,仍不提出與工廠續簽合同,則合同期滿后視為該員工自愿放棄與廠續簽勞動合同,廠將為其辦理合同期滿后的離職手續。
第十二條 廠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除管理層外的操作工人的雇傭與辭退等手續一律由廠辦給予辦理。
二、待 遇
第十四條 本廠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本廠員工工資按工作性質分為: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
第十五條 本廠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按下列規定執行:
(1)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員工工資每月10日發放。
(2)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第十六條 假期類別:
產假期間,基礎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
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70%。
員工申請事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下發放:三天以內扣發當天基礎工資;當月累計超過三天,扣發當天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的5%;五天以上,扣當日基礎工資和全部考核獎勵工資。
三、人員培訓制度
為提高本廠員工素質,充實其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條 廠務部負責內容:
e)受訓員工完訓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果。第十九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各部門依據崗位的需要和市場、生產發展情況,擬定各類人員培訓方案,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廠辦應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培訓需求,匯編“年度培訓計劃表”,呈報總經理核簽。各項培訓課程提報呈核后,廠辦應于定期內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臨時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員工培訓申請”,呈核后實施。
第二十條
培訓主辦部門應依據“年度培訓計劃表”和“員工培訓申請”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培訓之全盤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部門等。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廠辦統一印刷,以便上課發給學員。
第二十一條
各項培訓結束時,應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課題負責監考。
第二十二條
培訓測驗成績成果報告,作為考核及晉升之參考。第二十四條
培訓評估:
(1)每項(期)培訓辦理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
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后與測驗卷一并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報公司綜合辦。
外派培訓:
(1)
因工作需要外派培訓員工,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呈報廠長簽字批準,再經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外派受訓,并依人事管理規章辦理考勤手續。(2)
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受訓之書籍、教材及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送廠辦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登錄于員工培訓檔案。
(3)
如有需要,外派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學知識整理成冊,列為講習教材,并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人員。
(4)
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時,應送廠辦審核其外派受訓之資料是否繳回,并于報銷單據上簽注,如未經審核,財務部門不應予付款。
第二十六條
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第三條
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第四條
凡處理有毒物或高熱物體的工作或從事于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場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須著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制備。有所掩蔽。
第六條
食堂及廚房之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持清潔衛生。規定的場所或箱子內,不得任意亂倒堆積。
第七條
垃圾、污物、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衛生的要求,放置于所第八條
第一條
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不得打私人市話。
第二條
禁止員工為私事掛發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并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并按郵電部門規定交長途電話費。
第三條
聯系業務時應盡量減少掛發長途電話,降低費用。3、員工識別證使用準則
第一條
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進員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單位制發員工識別證。員工識別證為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識別之用,不得作為其他身份之證明。
第二條
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或在辦公處所及廠區范圍內,應按規定配帶識別證以資識別。未按規定配帶識別證者,禁止出入。員工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
第三條
第五條
各工作場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保持清潔,勿使
第二條
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第一條
公司員工未到規定時間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后,必須排隊打飯,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不得擁擠。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的能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第二條
食堂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飯菜,剩余飯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處隨意潑灑。不準在食堂內追趕、打鬧、嬉戲、高聲喧嘩,做到文明用餐。
第三條
在食堂用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搬挪、拆卸、破壞公用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寫亂畫。
第四條
就餐人員不準把食堂餐具帶回辦公室或宿舍占為已有。就餐后,應將餐具放到指定地點由專人負責清理。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第五條
第一條
食堂時刻保持清潔衛生,每餐后必須對食堂的桌椅、地板進行清洗。餐具清洗干凈后,統一消毒。平等待人,飯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三條
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定期報蘇州集團綜合辦。
第四條
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譜,品種式樣多,改善員工伙食,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調的食物要生熟分類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蟲的入侵。
第五條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和保管室。
第六條
下班前,要關好食堂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做好防盜工作。
6、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
不準隨地吐談、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第三條
員工所分配鎖匙只準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員工要把自己的東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丟失。嚴禁在宿舍樓賭博,嫖娼、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第四條
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條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宿舍嚴禁放高聲喇叭,不準打麻將、打撲克、酗酒及大聲喧嘩,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花、爆竹,違者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第六條
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室內不準張貼帶色情的畫片、圖像、放黃色錄像帶。
第七條
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宿舍保安請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員工自行負責。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八條
保安隊長及值班保安可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宿舍衛生、水表、電表、電器線路,發現違章線路立即拆除,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辦公室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第九條
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人來宿舍住宿。探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后方可進入。探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探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員工所住宿舍。親屬留宿須經保安同意并登記,留宿期間發生異常事件,相關責任不能明確時,由被探視員工負責。
第十條
第一條
警衛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廠辦制訂,報綜合辦批準執行。
第二條
警衛人員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墻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人員管制:
1、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2、外界來賓到工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并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本廠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3、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持相關申請單核準后,準予進廠。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后進廠。
第四條
物品管制: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經警衛簽認后之放行單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準人員由各部門制定“責任人表”送警衛室執行。
a)
b)
離廠人員經警衛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
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由攜帶者敘述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c)
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后放行。辦批準。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d)
本公司員工及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如遇特殊情況,需先報綜合第五條
車輛管制: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須憑相應的核實單據放行。私人車輛須有公司開據的通行證方可進出。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后放行。
第六條
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及通知廠辦。?
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8、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導領,并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三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第四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五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1、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2、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3、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管領導核定。
第四章
工廠安全管理準則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第一條
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第二條
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入工作場所。
3、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揮發性易燃物,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電線不得接用過大功率保險絲,用電后,應確實關閉電源。常檢查。
第四條
竊盜防范:
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櫥柜中,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警衛人員 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警衛人員,應于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身體傷害的預防:
1、危險性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發生傷害時,應急時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隨時告知其屬下工作人員。
2、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玻璃、洋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束起,以防卷入機器設備。
3、不得穿著松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運轉中的機器,女員工應將長發
5、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2、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4、工具應放于工具箱中;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第五章
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
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辦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車間工人由各班組長負責考勤。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四條
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5號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依據。
第五條
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凡未按上述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對于責任不清的工傷處理,需經過公司法務人員核準。)
第七條
普通員工請假1天的向主管請假,向總經理備案;普通員工請假2天、主管請假1天的向總經理請假;普通員工請假3天、主管請假2天及以上的向總經理請假,向董事長備案。所有請假需提前辦理手續,提出書面申請,突發情況可電話請假,但上班后1日內需補辦請假手續。生產工人請假,需向班生產主管請假,并向廠辦公室備案。
最新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實用篇七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一)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二)
本規則的適用范圍是大米加工企業。制定本規則的目的在于規范大米加工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促進大米加工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提高大米質量,確保大米的質量安全。本規則是參考了國內外有關行業的資料并結合我國大米加工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對我國大米加工企業實行規范化管理的技術依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國大米生產,促進大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提高大米產品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規定了大米產品定義與分類、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產品包裝及添加劑的管理、大米加工廠建設、大米加工設備、大米加工質量管理、大米加工廠衛生管理、產品出貨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 鼓勵大米加工企業使用本規則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產品定義及分類
第四條 大米是指以稻谷為原料,經加工而制成的產品。按國家標準,大米可分為秈米、粳米、糯米三類。
第三章 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
第五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較為固定的原糧來源,鼓勵建立本企業的原糧基地,在收購原糧時應同原糧供應單位簽訂收購合同或協議。
第六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掌握供應單位,原糧品種、數量及質量等信息。
第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無公害大米、綠色大米、有機大米應保證原料種植、加工及產品符合《ny 5115-2002 無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419-2000 綠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農藥安全使用指南》等標準要求,要通過主管部門或具有第三方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對基地、加工或產品的認證,應了解基地種植環境及種植技術。專用原糧在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應避免同其它種類原糧相混合。
第八條加工企業應在國家收購政策的指導下,以質論價進行收購。收購點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原糧烘干、涼曬、清理設施,保證原糧的儲存安全。
第九條按《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要求,原糧進倉前應對倉庫進行清理、消毒、再清理,倉庫應具備防雨、防潮、防鼠、防蟲、防雀、通風設施,配備溫度、濕度監控設備。經過培訓的倉管人員應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查糧情,通風降溫;倉庫主要交通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排水通暢。
第十條 原糧包裝不應對原料產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散裝原糧應注意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干燥、衛生。
第十一條原糧收購在執行國家政策收購標準的同時,可結合本企業所在地區產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收購標準。加工前的原糧應符合國家收購標準要求。
第十二條大米產品包裝按材質可分為編織袋、塑料袋、紙袋、散裝容器等,按包裝形式可分為常態、抽真空、充氣等;按包裝防護功能可分為內包裝和外包裝。大米添加劑按添加功能可分為營養強化添加劑、加工性能改善劑等。
第十三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參照gb/t8947-1998《復合塑料編制袋》、gb/t8946-1998《塑料編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紙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裝衛生標準》等標準制定本單位產品包裝驗收標準。對于無能力檢驗的項目,可要求包裝供應商定期提供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報告。
第十四條 大米食品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對于添加到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接觸的生產用水,要達到gb 5749-1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標簽應按《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要求,必須標注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制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志和儲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及特殊標注內容(如添加劑中含有轉基因及過敏源成分的說明)。
第十六條 包裝物及添加劑的存放環境應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對于生產班次領用情況應建立臺帳,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廠建設
第十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的建設應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的要求。同時企業可參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衛生通用規則》(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體系及其應用導則》、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糧食加工廠設計規范的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 大米加工廠廠區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廠應建在交通方便、糧源充足的地區。工廠不得設于受污染氣流、河流的下游;廠區周圍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況。
(二)廠區內設施、設備等應易于維護、清潔,不得成為周圍環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粉塵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應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三)廠區空地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
(四)廠區應合理布局,各功能區域應劃分明顯;易產生污染的設施應處于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氣處理、污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并采取防護措施。
(五)生產區禁止飼養動物。
(六)廠區應有適當防范外來污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如圍墻、圍欄。
(七)儲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應采用無毒、無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和有害物質進入導致污染;自備水源選址應距污染源(化糞池、垃圾存放場所)30米以上,且應設置衛生防護帶并有專人負責。
第十九條 大米加工廠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產廠設置應包括生產部分和輔助生產部分。生產部分包括:原糧清理間、加工制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等。輔助生產部分應包括:變配電房、機修間、副產品收集間、檢驗室、原糧倉庫、材料倉庫、成品庫、更衣室、洗手消毒區、廁所及其它為生產服務的必須場所。
(二)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接,并設置在員工進入加工車間的入口處;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操作需要和作業區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三)車間屋頂應易于清掃,防止灰塵積聚,避免結露、長霉或脫落,屋頂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白色或淺色防水材料建造,噴涂油漆應使用防霉、不易脫落、易清洗的漆料;水、電等管線不得設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塵埃和凝結水滴落。
(四)車間的墻壁應采用無毒、無異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墻角及柱角應處理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門窗安裝應嚴密,并裝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銹的紗窗或紗網,窗戶一般不做窗臺,如設窗臺須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潔區的對外出入口應裝設能自動關閉的門或空氣簾幕。
(五)車間地面與排水: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無裂縫、易清洗消毒。作業中有排水、廢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業區域的地面應耐酸堿、防滲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裝置帶水封的地漏或明溝,明溝不宜用蓋板。排水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它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生產廠的設施
(一)供水設施:車間內的水質、水壓、水量應能符合生產需要;自備水源水質應符合《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設施:廠房內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應不至于改變食品的顏色;照明設施不應安裝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則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施,防止破裂時污染食品。
(三)通風設施:清潔作業區應安裝空氣調節器,以保證室內有相對穩定的溫度,防止蒸汽凝結和保持空氣新鮮;一般生產區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時排出潮濕和污濁的空氣;在有臭氣或粉塵產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處應安裝相應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裝置;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的網罩,防止有害動物侵入;進風口應距地面2米以上,遠離排風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氣過濾設備。
(四)洗手消毒設施:在車間對外總出入口、廁所、加工場所內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設施;在清潔作業其入口應設置鞋靴消毒池;洗手臺應使用陶瓷或不銹鋼材料的器具,水龍頭應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五)更衣室: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并獨立間隔。更衣室應男女分設,并與洗手消毒室相鄰;更衣室應按員工人數設置足夠數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鏡。
(六)廁所:為車間員工提供的廁所宜與車間主體相連接,并設置洗手消毒設施,廁所應與車間相隔離;廁所外門不得開向清潔作業區,能自動關閉;廁所應采用沖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積垢;廁所應安裝有效的排氣裝置,適當照明;廁所排污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倉庫:應以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質的不同分設儲藏場所,需要冷(凍)藏的要設有冷(凍)倉庫;同一原材料倉庫儲存不同性質物品時,應適當隔離,分類分架存放;成品庫只能存放成品;倉庫的性能、結構應能使儲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質不發生惡化或減低至最低程度;倉庫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倉庫應設置足夠的物品存放裝置,儲藏物品(不含原糧稻谷)應距離墻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氣流通和物品的搬運;冷(凍)倉庫應安裝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溫度測定儀或溫度自動記錄儀,并安裝自動控制器或自動報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設備
第二十一條 原糧初清設備包括:初清篩、風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二條 原糧加工清理設備包括:振動篩、去石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三條 礱谷及谷糙分離設備包括:礱谷機、稻殼分離機(器)、谷糙分離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四條碾米、拋光、分級、色選設備包括:碾米機、拋光機、分級機(篩)、配米機(有配米需要)、色選機、空氣壓縮機、水過濾設施、磁選器、機、除塵器、風機、倉斗等。
第二十五條 日期打印、包裝、堆碼設備包括:包裝機、編織袋封口機、塑料袋熱封機、打捆機、日期打印(噴碼)機等。
第七章 大米質量管理
(一)基本設備:分析天平、臺秤、容重測量器、游標卡尺、分樣器、水分測定儀、烘箱、選篩、實驗礱谷機、實驗碾米機、實驗臺及實驗架等。
(二)專業檢驗設備:實驗色選機、大米品質測定儀、米飯食味測定儀、白度計等。
第二十七條 大米生產企業對進廠的每批原輔料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大米生產企業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點的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條大米加工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質量標準、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的下限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為準,如用非國家標準方法時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核對。成品應逐批抽取代表樣品,實施理化檢驗、感官檢驗、外包裝檢驗。對于非常規檢驗項目和本企業無法檢驗的項目可委托具有權威性的研究和檢驗機構代為檢驗。
第三十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成品倉庫,經檢驗合格的包裝成品應儲存在成品倉庫內,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倉庫中不得儲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出貨記錄,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對象、數量等,以便發現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隔離和標識,并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工廠應有足夠的品質管理及檢驗人員,能做到每批產品檢驗;產品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具備大專以上相關學歷或中專相關學歷并具備4年以上質量管理經驗 ;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并獲得食品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大米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檢驗部門、檢驗人員的職責權限,制定文件、記錄、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及預防等控制程序,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
第三十四條 環境衛生管理
(一)廠區內的道路應保持良好狀態,無破損、不積水、不起揚塵。
(二)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環境整潔,禁止堆放雜物,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三)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不得有污泥積蓄。
(四)廢棄物臨時存放地應遠離生產車間;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有遮蓋,防止不良氣味溢出或被風吹起,防止有害動物孳生;易腐敗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消毒。
(五)廠區內應有防止、殺滅有害動物及昆蟲等設施。
(一)廠房內各種設施應經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潔衛生狀態,廠房屋頂、天花板、墻壁應保持良好無破損,地面不得有積水和破損。
(二)清理間、加工制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每天下班后應及時清理、清潔,必要時予以沖洗、消毒。
(三)燈具及管線外表等應定期清掃或洗滌。
(四)冷(凍)倉庫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避免地面積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業場所不得堆積非即時使用的原料、內包裝物或其它物品,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一)用于加工、包裝、儲運的設備及工具和生產用管道應及時清理、清潔、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設備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定期予以清潔、消毒,消毒后要徹底再次清洗,以免殘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過的設備及用具等應及時徹底地清理、清潔。
(四)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及用具的清洗用水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人員衛生管理
(一)大米生產人員應有身體健康證,并定期進行個人衛生、食品加工衛生等方面的培訓。
(二)大米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理發、勤洗澡、勤換衣。
(三)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好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應能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時應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入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五)上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上廁所之后、處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它活動之后。
(六)與大米直接接觸的人員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帶手表及飾物;有皮膚傳染病或傷口的工人不得繼續從事直接接觸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煙、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八)個人衣物應儲存在更衣室個人專用的更衣柜內,個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帶入生產車間。
(九)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場所,參觀、來訪者應符合現場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除蟲滅害管理、工作服管理、衛生設施管理、污物管理應符合gb 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要求。
第九章 產品出貨管理
第三十九條 產品出廠前應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產日期、生產班次、檢驗人員、產品檢驗狀態等。
第四十條 產品包裝標識應符合《食品通用標簽標準》、gb 13432《特殊營養食品標簽》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對于標簽上的商標、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應嚴格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四十一條產品出廠時應對運輸及防護工具進行檢查,防止產品二次污染及運輸途中的質量安全。發貨員應記錄出貨產品、出貨日期、運輸車輛、到貨點、接收單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條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務體系,包括服務承諾、服務程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等,制定相應的產品回收、退貨、召回程序及相關管理辦法,確保消費者利益。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則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三)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 :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