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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賠償協議書篇一
乙方:xx
調解方:xx
按照上級安排,甲方負責重建318國道解放橋,根據工程需要車輛需改道通行,由于國道通行車輛過載,導致秦楊村兩戶居民、的`房屋墻體出現部分裂縫,乙方要求甲方予以補償,經鎮政府信訪辦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補償房屋及房前屋后設施受損折合款項人民幣24000元(大寫:貳萬肆仟元整),有兩農戶自行商討后確定各自金額,即xx。
二、乙方房屋今后再出現任何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三、兩戶居民不得為此事再提其他無理要求,也不再找鎮政府解決其他與此相關事宜。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調解方留存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乙方:xx
調解方:xx
x年x月x日
車輛維修賠償協議書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車 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 臺小車委托給乙方修理,為規范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 修單位。
第二條 乙方服務范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 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 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 維修時間: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 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 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 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 質量保證: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 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鑒于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 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結算方式: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 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賠償協議書篇三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時間:_______時間:_______
車輛維修賠償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 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定點車輛信息請附表)。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并備案),維修單中須注明車牌號碼、駕駛員簽字確認當次的結算單。
3、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項目,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4、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周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5、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范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6、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搞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免費24小時施救;在外地拋錨,施救費用按成本價(油費、路費和100元/臺/日的司機補助)由甲方承擔。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項目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采購。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 總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為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陽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賠償協議書篇五
定點維修是由企業設置固定的維修場所,對顧客購買的產品進行維修的一種方法。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范文,供大家參考!
合同編號: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乙方負責甲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合同范本。
十、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十七、協議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月日 月日
甲方:洛陽市洛龍區立陽汽車修理廠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在甲方 做定點維修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應確保送修車輛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
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負責
二、協議服務車輛:各類小型汽車、面包車、中型客車。具體協議
服務車輛見附件。
三、車輛服務項目: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
汽車小修和專項修理、24小時救援以及相關汽車維修的服務。
四、雙方義務:
1、甲方保證優先對乙方進廠車輛進行維修,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登記油量,里程數,在維修期間,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將車開出,如違反一次,甲方應賠付乙方500元,同時甲方還要對違紀當事人做出處罰并通報乙方。
3、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內物品進行登記核實,清點后由乙方授權送修人確認簽字,乙方不應該將貴重物品放入車內,如有遺失與甲方無關。
對竣工車輛,甲方保證維修質量并確定維修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確認為甲方維修過的項目出現返工,甲方承諾免費修復。
協議可續簽。
五、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所進廠維修車輛的所有款項(甲方提供
發票)
開戶行:工商銀行洛陽分行營業廳
卡號:00121152
六、其他事項
1、 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含各型車用潤滑油名稱、型號及價格)。給甲方備案,經甲方備案后,本協議中所規定本協議中備案的車輛僅限于該附件上的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
2、 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給甲方備案。在甲方處從事車輛維修業務時具有確認權利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僅限于該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對于非乙方授權送修人送修的車輛,甲方有權不予簽單。
3、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乙方簽署確認之送修單及結算單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