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代辦業務合同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郵政特快專遞(ems、中速tnt)是當前郵政部門為客戶提供的一項傳遞速度最快的郵遞類業務,可以滿足客戶對郵件傳遞時限的需求,為大宗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資費,極大地提高客戶的工作效率。按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全年交寄特快郵費達到 萬元(大寫: )以上,國內給予統一資費標準的 %的優惠,國際給予統一資費標準的 %的優惠,文件型的郵件每件按 元(大寫: )收取、物品型的每件按 元(大寫: )收取。
二、甲方上門攬收服務。乙方交寄特快時需要提供上門攬收服務,請撥打攬收電話: 或特服電話: ,甲方將及時派人上門收寄。
三、甲方向乙方及時提供查詢服務,甲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做出有效答復。
四、乙方交寄的特快郵件內不得夾帶下列物品:
(一)法律規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
(二)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或者淫穢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四)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爛的物品;
(六)各種活的動物;
(七)各種貨幣;
(八)不適合郵寄條件的物品;
(九)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物品。
五、甲方從事特快專遞業務,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擅自中斷、終止正常的特快專遞經營業務;
(二)收寄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
(三)收寄國家規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
(四)超量收寄國家規定限制寄遞的物品;
(五)私拆、隱匿、毀棄寄遞物品或者從寄送物品中盜竊財物、信息資料。
六、郵費結算:甲方憑乙方清單按時開具欠費收據,于每月 日結算一次。乙方在每月 日前付清郵費(現金或支票)。如乙方逾期拖欠,甲方將按日向乙方收取 %的滯納金。
七、甲方在寄遞處理郵政特快專遞郵件過程中,發生丟失、短少、損毀或者延誤的,應當依照郵政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在寄遞處理郵政特快專遞郵件過程中應當保障乙方的通信秘密,確保郵件的安全、迅速、準確傳遞。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若甲方發現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中止此協議,并同時取消全年乙方作為甲方大宗用戶所享受到的資費優惠及上門服務。
十、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年 月 日乙方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代辦業務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為改善當地的郵政服務工作,方便群眾用郵,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設置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代辦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_____種郵政業務:
1、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
2、收寄國內平常、掛號郵件、國際平信;
3、開發兌付普通匯票;
4、收訂、零售郵發的報紙期刊;
5、收寄、投遞包裹;
6、投遞_____ 區(村)_____路(街)(組)_____巷范圍內的報刊和平常、掛號郵件(包括按給據郵件手續投遞的各種郵件領取通知單)。
7、其它郵政業務: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指導乙方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2、按規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遞的郵件和報刊;
3、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5、對乙方進行業務管理和監督檢查;
6、按照規定標準付給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詳見附件)
三、乙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提供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房屋、場地、辦公用具等;
3、按照規定的`郵運班次交接郵件;
5、保證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短少或損毀;
6、按照規定上繳代辦郵政業務款項;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郵政通信紀律,嚴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9、嚴密保管甲方發給的日戳、字釘、夾鉗和維護所發給的標識牌、信箱、計量器具及其他用品,節約使用業務單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代辦郵政業務工作,其隸屬關系不變。
五、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過失而引起各類郵件、報刊、郵政票款、郵政公物(含郵政用品)等的丟失、損毀或被竊時,應按郵政企業對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擔的全部責任或票款、公物的價值由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違反通信紀律,貪污挪用郵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郵件報刊的積壓延誤、丟失損毀或私拆隱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如雙方同意繼續辦理,應重新訂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申請解除合同時,應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選定接辦人員后再辦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應繼續維持當地郵政通信,不得中斷。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代辦業務合同篇三
甲方:
協議編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郵編:
住址:
聯系電話:
為改善郵政服務,方便群眾用郵,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郵政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原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郵政業務委托代辦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郵政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郵政業務經營權屬郵政企業。甲方委托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期限為壹年,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9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續簽申請。未提續簽申請,協議到期自動終止。
第二條、經營場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市(縣)區(鄉、鎮、村)路(街)號設立郵政業務代辦點(以下簡稱代辦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代辦點地址和名稱。如因地理環境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變更代辦點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請甲方審批。
2、代辦點面積為平方米,乙方在協議期為不得縮減營業場地面積,開設店中店的,經營項目以不影響郵政企業形象為原則。簽訂協議時,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場地使用證明復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協議期限。
3、代辦點應按甲方指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和帶有“中國郵政”標識的物品。
(1)、代辦點大門正止方統一裝設“中國郵政”主體標誤解標準化店招,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根據網點門面最長長度視實際情況確定為1:3、1:6或1:9,門楣上只允許出現一組居中排列的橫式標準組合。橫式標準組合位于標準化店招中部3/5區域內,上下均留標準化店招的1/5,統一采用綠色底(pantone342c)、黃色字體和郵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噴繪。
(2)面對大門,左側為名稱牌(“xx郵政業務代辦點”),右側為營業時間牌(每天不少于8小時,原愚昧上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營半投的可按當地作息習慣確定營業時間)。名稱牌和營業時間牌大小為63cm(長度)×43cm(寬度),黃底黑字,距地面高度為170cm左右。
(3)在代辦點門前選擇適當位置設置信箱(筒),標明開取頻次和時間。
(4)營業臺席上方采用金屬鏈條懸掛“郵政營業”標識牌。標識牌采用0.8鋼板沖孔噴塑、不干膠貼定,尺寸規格:原則上100平方米以上的營業廳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營業廳為50cm×22cm×1cm; 小孔直徑0.6cm;中心距3cm;牌面業綠色底,使用黃色中宋字體,字高10cm;標識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營業柜臺后面的墻壁上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中四郵政”標識。標識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制作尺寸按長高3:2比例,顏色字體同網點店招,綠色底,黃色字體和郵徽。
(6)營業廳內必須張貼服務公約、郵件資費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規定、業務單據書寫樣式、服務監督電話、包裝箱價格表等定宣傳畫,要求做到尺寸、定體、大小、底色和標識統一,統一采用大小兩種規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傳畫應張貼在柜臺外,宣傳畫下沿位置不應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類噴繪宣傳畫,必須符合上述標準規格采用120cm×80cm規各。階段性、臨時性宣傳資料(畫)、公告等,應在宣傳架內進行規范張貼或擺放。
(7)應建立《客戶意見簿》(營05)、《進口查單登記簿》(營07)、《進口驗單登記簿》(營08)、《出口查單登記簿》(營09)、《日戳打印簿》(營10)、《信箱(筒)開取郵件登記簿》、《收入臺賬登記簿》(縣局印制)等基礎資料。
第三條經營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項郵政業務:
1、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及郵政系統制作的其他物品;
2、收寄國內、國際函件;
3、收寄國內包裹;
4、收寄特快專遞郵件;
5、零售報刊、圖書(由甲方供貨);
6、收訂報刊;
7、其它業務:。
第四條經營區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區域內代辦上述郵政業務標明街道名稱、單位名稱、信報箱號段,或鄉、鎮、村、組名稱)。
第五條、結算標準
年業務收入達到萬元,甲方付給乙方年代辦費元。超額部份,乙方按%提成。未達到上述業務收標準的,每差業務收入1%扣減代辦費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辦費標準,考核業務收入,并在扣減違約責任(詳見第九條)扣款后,按實際支付給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將結算情況報甲方審核后開具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六條營業規范化服務
1、郵件輕拿輕放,不摔、不拖、不拉。
2、嚴格執行郵件收寄驗視規定。
3、個人物品存放在室內指定位置,日戳、墨盤、章證、單冊、夾鉗、筆、柢、繩、剪、錘等各種用品擺放整齊。
4、各種登記簿冊、臺帳、單據、文件入柜管理,擺放有序。
5、營業廳內放置膠水,老花眼鏡、書寫用筆、業務單式、針線、封裝用品、郵政編碼簿、意見簿等服務用品用具。
6、營業柜臺內應懸掛工商營業執照、時鐘、日歷等,懸掛位置原則上應正對大門。
7、營業人員必須佩帶工號牌上崗,或將工號牌擺入在營業窗口內的右下角。
8、營業廳內應做“四凈四無”,即地面凈、桌面凈、墻面凈、無灰塵、無紙屑、無雜物、無異味,保持現場衛生、整潔、明亮。
9、營業人員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飽滿,彬彬有禮。做到“四個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收付款有唱聲)“六個一樣”(生人熟人一樣熱情,情緒好壞一樣和藹,業務心忙閑一樣耐心,金額大小一樣歡迎,表揚批評一樣誠懇,檢查不檢查一樣認真)。
第七條甲方職責
1、在開業前及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從業人員(簡稱乙方從業從業人員)傳授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操作規范,進行郵政業務指導。
2、按規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郵件。
3、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4、為乙方配置辦理業務所需的代辦點名稱牌、信箱(筒)、業務戳記、計量工具、微機、打印設備、捆扎機、油墨、業務單據、單式及其它生產用品(以上設備、用品用具屬郵政企業所有,簽訂協議時,應將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劃銷)。
5、負責及時核報代辦費,結算業務收入分成,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費每月結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預付,年終結算。
6、負責對乙方履行協議、業務經營、服務質量、資金流向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違規者實施處罰。
7、負責對乙方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八條乙方職責
1、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區域、范圍、標準和規范化服務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2、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郵政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通信秘密,認真負責代辦點的日常經營管理,乙方及其從業人員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保證服務質量。
3、應按郵政業務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限、質量、規格要求辦理郵政業務,不得擅自停辦和拒辦應辦的郵政業務。代辦點正常營業時間為:,節假日營業時間按甲方通知執行。
4、應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郵政資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甲方相關文件通知為準),不得強迫用戶使用某種業務。在協議規定的經營區域內辦理規定的業務,嚴禁跨界攬收業務。
5、應妥善保管郵政設備、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不得丟失和損壞;不準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濫用戳記。
6、乙方收寄的郵件應按規定頻次封發給甲方指定的郵政支局所處理,不得倒賣郵件。在郵件處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交接驗收、勾挑核對、平衡合攏”三項基本制度,確保各類郵件安全準確地傳遞、投交,確保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損毀。
7、乙方應自籌現金到屬地郵政支局所請領郵票、郵品、信封、包裝箱、明信片、電信卡等,每次購買總金額不超過800元。并按面額或規定售價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價,不得擅自接辦業務或另開進貨渠道。
8、營業收入(含代收貨款、特快送匯收入)現金達到500元時,應于次日內通過農村信用社或手工匯兌繳至指定的賬戶或部門。
9、應每日編制營業日報表報所屬郵政支局所,妥善保管營業日報表及其它業務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對郵件交接路單、郵件內件清單、包裹、特快詳情單存根,領取包裹通知單、取款通知單、郵件投遞清單等原始憑證分類順號擺放整齊,按月裝訂成冊,次月上旬內上繳郵政局檔案保管部門保管。
10、乙方負責代辦點所有成本費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水電費、業務材料費、修理費、安全技防費和衛生費等;負責其聘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福利、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以及相關稅費(含所得稅)。
1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乙方應負責提供發票。發票項目包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代辦費、水電費、修理費、物管費(衛生費)等。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擔保,并交納保證金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法律、行政法規、省及國家郵政部門要求終止協議的除外),或造成本協議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時,須向無過錯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最高不超過元。但雙方均不向對方承諾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擔。
3、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獨自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從業人員違約、違規、違法,由乙方負責。
4、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予以扣罰代辦費的處罰并限期整改,對多次整改均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2)未按規定登記各類基礎管理資或登記不全的,每種扣款5元;
(3)乙方從業人員上班時,未佩帶或擺放工號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類郵件、報刊未按規定的頻次、時限進行封發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3)未按規定及時上劃業務收入和業務資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應繳款金額每天0.3%的比例在代辦費中扣罰。
(15)現場發現無關人員查詢、翻閱郵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編制(打印)各類報表、上報的營業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實、資金未鎖入保險柜以及郵件、日戳、夾鉗等未上鎖保管的每項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不予退還保證金。
(2)拖欠各項業務資金、貨款超過15天沒有結清;
(3)私自更改代辦點名稱、經營地點、經營范圍或縮減代辦點經營場地面積;
(4)單獨或內外勾結,利用郵政局招牌、收據或單式攬收業務,然后將其倒賣;
(6)騙取代辦費、業務收入分成、資費優惠政策等,損害甲方利益;
(7)營業資不及時存行(上繳),隱瞞、挪用業務收入(資金);
(8)有意多收、截留、貪污郵資,損毀、盜竊郵件等;
(10)故意造成檔案混亂,甚至銷毀檔案及有關資料,導致無據可查,妨礙檢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債務糾紛,影響郵政業務的正常進行;
(12)乙方擅自出讓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以代辦點設立擔保權;
(13)乙方受到刑事處罰;
(14)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超過30天仍未開業,或擅自中途歇業、停業。
6、乙方停辦或變更經營范圍,應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手續。乙方未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年審、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等手續,被工商部門取消營業資格,或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或損害甲方權益的,早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7、協議終止后,乙方沒有立即歸還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設備、郵政用品用具、戳記、各類收據、單式等),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沒有在5天內主動撤除“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憑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補充條款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涉及有關郵政業務處理規章制度的事項,按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國際及港澳郵件處理規則》及郵政企業相關文件內容執行。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辦。
甲方(蓋章)
代表簽定: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丙方(擔保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代辦業務合同篇四
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乙方: 簽訂地點:
為改善當地的郵政服務工作,方便群眾用郵,甲方委托乙方在設置。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代辦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種郵政業務:
1、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
2、收寄國內平常、掛號郵件、國際平信;
3、開發兌付普通匯票;
4、收訂、零售郵發的報紙期刊;
5、收寄、投遞包裹;
6、投遞區(村)路(街)(組)巷范圍內的報刊和平常、掛號郵件(包括按給據郵件手續投遞的各種郵件領取通知單)。
7、其它郵政業務: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指導乙方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2、按規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遞的郵件和報刊;
3、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5、對乙方進行業務管理和監督檢查;
6、按照規定標準付給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詳見附件)
三、乙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提供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房屋、場地、辦公用具等;
3、按照規定的郵運班次交接郵件;
4、按規定的投遞方式、深度、班期負責指定范圍內的郵件報刊投遞工作,至遲于郵班到達后 天內將郵件報刊投交給收件人(單位或個人)或訂戶。有簽收手續的,手續應齊備。
5、保證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短少或損毀;
6、按照規定上繳代辦郵政業務款項;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郵政通信紀律,嚴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9、嚴密保管甲方發給的日戳、字釘、夾鉗和維護所發給的標識牌、信箱、計量器具及其他用品,節約使用業務單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辦郵政業務工作,其隸屬關系不變。
五、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過失而引起各類郵件、報刊、郵政票款、郵政公物(含郵政用品)等的丟失、損毀或被竊時,應按郵政企業對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擔的全部責任或票款、公物的價值由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違反通信紀律,貪污挪用郵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郵件報刊的積壓延誤、丟失損毀或私拆隱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如雙方同意繼續辦理,應重新訂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申請解除合同時,應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選定接辦人員后再辦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應繼續維持當地郵政通信,不得中斷。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 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辦業務合同篇五
甲方:
協議編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郵編:
住址:
聯系電話:
為改善郵政服務,方便群眾用郵,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郵政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原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郵政業務委托代辦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郵政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郵政業務經營權屬郵政企業。甲方委托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期限為壹年,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9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續簽申請。未提續簽申請,協議到期自動終止。
第二條、經營場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縣) 區(鄉、鎮、村) 路(街) 號設立郵政業務代辦點(以下簡稱代辦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代辦點地址和名稱。如因地理環境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變更代辦點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請甲方審批。
2、代辦點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在協議期為不得縮減營業場地面積,開設店中店的,經營項目以不影響郵政企業形象為原則。簽訂協議時,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場地使用證明復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協議期限。
3、代辦點應按甲方指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和帶有“中國郵政”標識的物品。
(1)、代辦點大門正止方統一裝設“中國郵政”主體標誤解標準化店招,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根據網點門面最長長度視實際情況確定為1:3、1:6或1:9,門楣上只允許出現一組居中排列的橫式標準組合。橫式標準組合位于標準化店招中部3/5區域內,上下均留標準化店招的1/5,統一采用綠色底(pantone342c)、黃色字體和郵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噴繪。
(2)面對大門,左側為名稱牌(“xx郵政業務代辦點”),右側為營業時間牌(每天不少于8小時,原愚昧上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營半投的可按當地作息習慣確定營業時間)。名稱牌和營業時間牌大小為63cm(長度) ×43cm(寬度),黃底黑字,距地面高度為170cm左右。
(3)在代辦點門前選擇適當位置設置信箱(筒),標明開取頻次和時間。
(4)營業臺席上方采用金屬鏈條懸掛“郵政營業”標識牌。標識牌采用0.8鋼板沖孔噴塑、不干膠貼定,尺寸規格:原則上100平方米以上的營業廳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營業廳為50cm×22cm×1cm;小孔直徑0.6cm; 中心距3cm;牌面業綠色底,使用黃色中宋字體,字高10cm;標識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營業柜臺后面的墻壁上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中四郵政”標識。標識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制作尺寸按長高3:2比例,顏色字體同網點店招,綠色底,黃色字體和郵徽。
(6)營業廳內必須張貼服務公約、郵件資費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規定、業務單據書寫樣式、服務監督電話、包裝箱價格表等定宣傳畫,要求做到尺寸、定體、大小、底色和標識統一,統一采用大小兩種規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傳畫應張貼在柜臺外,宣傳畫下沿位置不應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類噴繪宣傳畫,必須符合上述標準規格采用120cm×80cm規各。階段性、臨時性宣傳資料(畫)、公告等,應在宣傳架內進行規范張貼或擺放。
(7)應建立《客戶意見簿》(營05)、《進口查單登記簿》(營07)、《進口驗單登記簿》(營08)、《出口查單登記簿》(營09)、《日戳打印簿》(營10)、《信箱(筒)開取郵件登記簿》、《收入臺賬登記簿》(縣局印制)等基礎資料 。
第三條 經營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 項郵政業務:
1、 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及郵政系統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國內、國際函件;
3、 收寄國內包裹;
4、 收寄特快專遞郵件;
5、 零售報刊、圖書(由甲方供貨);
6、 收訂報刊;
7、 其它業務: 。
第四條 經營區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區域內代辦上述郵政業務 標明街道名稱、單位名稱、信報箱號段,或鄉、鎮、村、組名稱)。
第五條、結算標準
年業務收入達到 萬元,甲方付給乙方年代辦費 元。超額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達到上述業務收標準的,每差業務收入1%扣減代辦費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辦費標準,考核業務收入,并在扣減違約責任(詳見第九條)扣款后,按實際支付給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將結算情況報甲方審核后開具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六條 營業規范化服務
1、郵件輕拿輕放,不摔、不拖、不拉。
2、嚴格執行郵件收寄驗視規定。
3、個人物品存放在室內指定位置,日戳、墨盤、章證、單冊、夾鉗、筆、柢、繩、剪、錘等各種用品擺放整齊。
4、各種登記簿冊、臺帳、單據、文件入柜管理,擺放有序。
5、營業廳內放置膠水,老花眼鏡、書寫用筆、業務單式、針線、封裝用品、郵政編碼簿、意見簿等服務用品用具。
6、營業柜臺內應懸掛工商營業執照、時鐘、日歷等,懸掛位置原則上應正對大門。
7、營業人員必須佩帶工號牌上崗,或將工號牌擺入在營業窗口內的右下角。
8、營業廳內應做“四凈四無”,即地面凈、桌面凈、墻面凈、無灰塵、無紙屑、無雜物、無異味,保持現場衛生、整潔、明亮。
9、營業人員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飽滿,彬彬有禮。做到“四個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收付款有唱聲)“六個一樣”(生人熟人一樣熱情,情緒好壞一樣和藹,業務心忙閑一樣耐心,金額大小一樣歡迎,表揚批評一樣誠懇,檢查不檢查一樣認真)。
第七條 甲方職責
1、 在開業前及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從業人員(簡稱乙方從業從業人員)傳授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操作規范,進行郵政業務指導。
2、 按規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郵件。
3、 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4、 為乙方配置辦理業務所需的代辦點名稱牌、信箱(筒)、業務戳記、計量工具、微機、打印設備、捆扎機、油墨、業務單據、單式及其它生產用品(以上設備、用品用具屬郵政企業所有,簽訂協議時,應將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劃銷)。
5、 負責及時核報代辦費,結算業務收入分成,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費每月結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預付,年終結算。
6、負責對乙方履行協議、業務經營、服務質量、資金流向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違規者實施處罰。
7、負責對乙方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八條 乙方職責
1、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區域、范圍、標準和規范化服務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2、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郵政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通信秘密,認真負責代辦點的日常經營管理,乙方及其從業人員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保證服務質量。
3、應按郵政業務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限、質量、規格要求辦理郵政業務,不得擅自停辦和拒辦應辦的郵政業務。代辦點正常營業時間為: ,節假日營業時間按甲方通知執行。
4、應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郵政資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甲方相關文件通知為準),不得強迫用戶使用某種業務。在協議規定的經營區域內辦理規定的業務,嚴禁跨界攬收業務。
5、應妥善保管郵政設備、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不得丟失和損壞;不準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濫用戳記。
6、乙方收寄的郵件應按規定頻次封發給甲方指定的郵政支局所處理,不得倒賣郵件。在郵件處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交接驗收、勾挑核對、平衡合攏”三項基本制度,確保各類郵件安全準確地傳遞、投交,確保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損毀。
7、乙方應自籌現金到屬地郵政支局所請領郵票、郵品、信封、包裝箱、明信片、電信卡等,每次購買總金額不超過800元。并按面額或規定售價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價,不得擅自接辦業務或另開進貨渠道。
8、營業收入(含代收貨款、特快送匯收入)現金達到500元時,應于次日內通過農村信用社或手工匯兌繳至指定的賬戶或部門。
9、應每日編制營業日報表報所屬郵政支局所,妥善保管營業日報表及其它業務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對郵件交接路單、郵件內件清單、包裹、特快詳情單存根,領取包裹通知單、取款通知單、郵件投遞清單等原始憑證分類順號擺放整齊,按月裝訂成冊,次月上旬內上繳郵政局檔案保管部門保管。
10、乙方負責代辦點所有成本費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水電費、業務材料費、修理費、安全技防費和衛生費等;負責其聘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福利、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以及相關稅費(含所得稅)。
1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乙方應負責提供發票。發票項目包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代辦費、水電費、修理費、物管費(衛生費)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擔保,并交納保證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法律、行政法規、省及國家郵政部門要求終止協議的除外),或造成本協議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時,須向無過錯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最高不超過 元。但雙方均不向對方承諾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擔。
3、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獨自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從業人員違約、違規、違法,由乙方負責。
4、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予以扣罰代辦費的處罰并限期整改,對多次整改均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2)未按規定登記各類基礎管理資或登記不全的,每種扣款5元;
(3)乙方從業人員上班時,未佩帶或擺放工號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類郵件、報刊未按規定的頻次、時限進行封發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1)各類郵件錯收資費,包裹及特快郵件實際重量與詳情單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3)未按規定及時上劃業務收入和業務資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應繳款金額每天0.3%的比例在代辦費中扣罰。
(15)現場發現無關人員查詢、翻閱郵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編制(打印)各類報表、上報的營業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實、資金未鎖入保險柜以及郵件、日戳、夾鉗等未上鎖保管的每項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不予退還保證金。
(1)違反郵政部門的規章制度、通信紀律或跨界攬收、超范圍經營或擅自接辦夾投業務;
(2)拖欠各項業務資金、貨款超過15天沒有結清;
(3)私自更改代辦點名稱、經營地點、經營范圍或縮減代辦點經營場地面積;
(4)單獨或內外勾結,利用郵政局招牌、收據或單式攬收業務,然后將其倒賣;
(6)騙取代辦費、業務收入分成、資費優惠政策等,損害甲方利益;
(7)營業資不及時存行(上繳),隱瞞、挪用業務收入(資金);
(8)有意多收、截留、貪污郵資,損毀、盜竊郵件等;
(10)故意造成檔案混亂,甚至銷毀檔案及有關資料,導致無據可查,妨礙檢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債務糾紛,影響郵政業務的正常進行;
(12)乙方擅自出讓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以代辦點設立擔保權;
(13)乙方受到刑事處罰;
(14)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超過30天仍未開業,或擅自中途歇業、停業。
6、乙方停辦或變更經營范圍,應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手續。乙方未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年審、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等手續,被工商部門取消營業資格,或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或損害甲方權益的,早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7、協議終止后,乙方沒有立即歸還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設備、郵政用品用具、戳記、各類收據、單式等),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沒有在5天內主動撤除“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憑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涉及有關郵政業務處理規章制度的事項,按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國際及港澳郵件處理規則》及郵政企業相關文件內容執行。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辦。
甲方(蓋章)
代表簽定: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擔保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