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的撰寫需要申請人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勞動爭議解決的經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對大家的申請有所幫助。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并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余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鑒于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相關知識:
在勞動合同爭議案件中,常常會發生雙倍工資賠償爭議。員工在離職時,通常會利用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與員工簽訂或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的管理疏忽為由,向用人單位索取雙倍工資賠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是要受到勞動爭議時效的限制。
勞動爭議的時效分為兩類,一類是為期一年的一般時效;一類是追索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勞動關系存續期限無限制,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雙倍工資賠償引發的勞動爭議時效的適用,首先應當界定雙倍工資罰則的性質,是勞動報酬抑或法律責任。關于雙倍工資的罰則是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當中,實際上是法律在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簽訂或者續簽書面勞動力合同時而苛以的一種法律責任,是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一種懲罰性賠償,因此其仲裁時效適用一般時效。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申請人:朱xx。
被申請人:xx市xx機械有限公司。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9100元(2*4550);。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824元(152元*12天)。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后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3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戶的一致好評。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說要么去新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此,申請人認為,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申請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鑒于公司又一直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我足額繳納社保費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等一系列違法情形,故我只好選擇辭職,并于20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請人遞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份,要求被申請人結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給我。然而被申請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資,但是對9月份應該付的12天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以及加班工資至今沒有付給申請人。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此致
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朱xx。
20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勞動仲裁申請書雙倍工資
被申請人:山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電話: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自《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在勞動合同糾紛案件中,常常會發生“雙倍工資”是否應支付的爭議。員工在離職時,通常會利用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與員工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的.管理疏忽,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索取高額的雙倍工資。下面是相關案例分析:
案情簡介:
邱某是某機械公司職工,自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且未按照勞動法規定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邱某于2月以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并委托王學德律師申請勞動仲裁。
案情分析:
王學德律師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如下:
1、公司未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須支付邱某雙倍工資。
2、邱某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辭職后單位應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邱某經濟補償金。
3、因公司未依法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依法邱某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補交。
當事人聽取了案情分析,果斷要求律師代理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律師在接受委托后,積極取證,最大限度的維護委托人的權利;現本案已經審結,邱某得到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共計3萬元。
律師提示:
1、勞動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與單位協商不成應果斷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勞動者在辭職報告中應合理利用辭職理由,若理由不當可能造成損失。
3、勞動者在辭職之前應盡可能收集證據,以免在提起勞動仲裁后因缺乏證據導致敗訴。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系電話:
被申訴人:
注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聯系手機:
座機:
負責人: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2300元(要求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的)。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向申訴人支付拖欠工資(含加班工資)的賠償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58×9=22122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經濟補償金2458×4.5=11061元。
(5)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向申訴人拖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11061元×0.5=5530.5元。
(6)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額部分)。
(8)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10個月×1160×0.8=9280元(被申訴人應當為申訴人購買4年多的失業保險,申訴人依法最多可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從20xx年9月1日開始起算)。
(9)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退還申訴人保證金1000元。
(10)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7月-20日-20xx年8月31日期間周末加班工資43990元。
以上金額合計:112328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xx年7月20日進入被申訴人單位工作的,20xx年8月28日被被申訴人無故辭退,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雙方簽訂了兩次書面勞動合同,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是20xx年12月31日簽訂的,期限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2)被申訴人從來沒有為申訴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3)被申訴人從來沒有安排申訴人進行過年休假。(4)被申訴人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每個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時。(5)被申訴人還違法收取了申訴人1000元的勞動保證金。(6)被申訴人以現金形式發放基本工資和獎金,申訴人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月,20xx年2月還發了1900元獎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資合計4200元,申訴人20xx年7月-20xx年7月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458元/月。
20xx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訴人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撤銷了公司所屬的長重開平加工中心,并要求申訴人無條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只愿發放一個月工資金額的經濟補償金,申訴人不同意該離職條件,被申訴人就扣押了申訴人20xx年8月份的基本工資和勞動保證金1000元以此要挾。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被申訴人拖欠支付工資、違法收取保證金、沒有及時為申訴人購買社會保險、沒有依法安排申訴人進行年休假、違法解除與申訴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拖欠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訴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訴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2、《證據清單》一份。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面是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案例。
案情簡介:
邱某是某機械公司職工,自20xx年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且未按照勞動法規定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邱某于20xx年2月以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并委托王學德律師申請勞動仲裁。
案情分析:
王學德律師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如下:
1、公司未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須支付邱某雙倍工資。
2、邱某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辭職后單位應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邱某經濟補償金。
3、因公司未依法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依法邱某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補交。
當事人聽取了案情分析,果斷要求律師代理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律師在接受委托后,積極取證,最大限度的維護委托人的權利;現本案已經審結,邱某得到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共計3萬元。
律師提示:
1、勞動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與單位協商不成應果斷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勞動者在辭職報告中應合理利用辭職理由,若理由不當可能造成損失。
3、勞動者在辭職之前應盡可能收集證據,以免在提起勞動仲裁后因缺乏證據導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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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成功案例
申請人:孫xx。
被申請人:xx市xx機械有限公司。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8500元(2*4250);。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656元(138元*12天);。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后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4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0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戶的一致好評。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說要么去新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于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本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鑒于公司擅自變更我的工作崗位,加之公司未為我繳納自20xx年3月入職至20xx年2月期間的.社保費以及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的未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狀況,我已經于20xx年9月13日書面通知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本著友好和諧處理雙方的勞資糾紛的原則,我請公司在接到我報告后及時結清尚未支付的8月份工資(9月底已付)以及2個月工資的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給我;以及公司一直未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該依法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給我,但是被申請人一直拒絕。
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此致
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孫xx。
20xx年1月8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_____年9月至_____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_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_年9月至_____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_____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拖欠工資。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_____年__月__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__凱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凱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_凱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申訴人:
20__年_月26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_____年9月至_____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32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_年9月至_____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_____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持!
此致
申請人:__。
___年__月__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律師。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__年9月至20__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32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__年9月至20__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__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持!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_____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_____年2月至_____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_____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_____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勞動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被答辯人:陳。
申請人因工傷賠償一案,現結合事實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辯意見,請依法采納。
答辯人認為:本案被答辯人的大部分申請計算過高,均無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具體如下:
一、被答辯人所稱201月5日入職泰豐煤礦從事井下采煤工人和月平均工資10000元無事實依據,泰豐煤礦從203月起至2013年9期間屬整合技改階段,此期間泰豐煤礦并未正式投入生產,被答辯人入職時間為2013年6月,工資約定3000元/月,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為據。
二、被答辯人所主張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31950元和火食補助費1120元可以認可。
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00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195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120000元、護理費10080元均過高,無法律依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本案被答辯人于2013年10月24日發生工傷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所謂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基數,受傷前的繳費基數為3199.7,故其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為3199.7×11=35196.7元。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八級傷殘為最高9個月,最低3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案被答辯人于2013年10月發生工傷事故,計算的金額能定,但時間應當依法確認后才能計算。
3.對于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由于停工留薪期需要經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同時停工留薪期不得超過12個月。本案被申請人的停工留薪期限并沒有經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
4.被答辯人所主張的護理費:《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三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需要護理的,憑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護理費。關于護理費的支付前提是在經醫療機構證明確需護理的情形下才需支付,本案被答辯人并未提供相關證明,因此依法對于其主張的護理費不應支持。其護理費計算并無事實依據,依法應當在經過確認后予以計算。
三、鑒定費、交通費、住宿費依法不應支持:關于這幾項費用被答辯人在已經憑票在答辯人方報銷,所以不予再行支付。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主張與事實及法律不符,故請貴委員會依法對被答辯人請求予以駁回。因答辯人為被答辯人繳納了工傷保險和工傷補充保險,具體賠償項目和金額按社保賠償為準。
此致
習水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習水縣泰豐煤礦。
二0xx年一月十七日。
勞動仲裁答辯狀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面是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案例。
雙倍工資勞動仲裁案例【1】。
案情簡介:
邱某是某機械公司職工,自20xx年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且未按照勞動法規定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邱某于20xx年2月以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并委托王學德律師申請勞動仲裁。
案情分析:
王學德律師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如下:
1、公司未與邱某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須支付邱某雙倍工資。
2、邱某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辭職后單位應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邱某經濟補償金。
3、因公司未依法為邱某繳納社會保險,依法邱某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補交。
當事人聽取了案情分析,果斷要求律師代理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律師在接受委托后,積極取證,最大限度的維護委托人的權利;現本案已經審結,邱某得到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共計3萬元。
律師提示:
1、勞動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與單位協商不成應果斷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勞動者在辭職報告中應合理利用辭職理由,若理由不當可能造成損失。
3、勞動者在辭職之前應盡可能收集證據,以免在提起勞動仲裁后因缺乏證據導致敗訴。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合同編號: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范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人民幣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附:
2、《證據清單》一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_____年1月至_____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____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_____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_____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_____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簽字):___。
日期:
勞動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答辯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答辯書副本____份。
2、其它證明材料___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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