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賃中,雙方需要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確保交易的公平和安全。熱門租賃行業前景預測,以下是一些權威專家的觀點,供大家參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房屋租賃起訴狀
原告:張xx,女,回族,1980年11月25日出生,戶籍地:天津市xx區丁字沽三號路程光里10門xxx號,現住xx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5號,電話:186xxxxxxxx.
被告:趙x,男,回族,1968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051962xxxxxxxx.住址:xx市東城區豆瓣胡同2號樓12單元xxx號,電話:139xxxxxxxx.
2、請求判令被告退還原告房屋租金16940元及押金6500元(共計23440元),并賠償利息損失(自20xx年1月3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法院生效判決書指定履行之日止).
3、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按月租金的100%即6500元;。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原、被告于20xx年9月xx日簽訂《xx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被告將坐落于xx市xx區豆胡同2號樓12單元18xx號出租于原告,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0月14日,租金第一年為6500元每月,第二年為6600元每月,第三年為6800元每月,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一付三,各期租金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按合同約定各自承擔。原告于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給被告愛人定金6500元整,后通過銀行轉賬將第一季度的房租及押金補齊。另雙方約定在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退還相應租金。20xx年1月19日下午,轄區民警以為原告是房東,便通知原告到轄區派出所(原告朋友代去的),在得知原告非房東后,要求原告通知房主,示明xx市關于治理群租房的規定,并限期騰退房屋。1月22日原告便打電話跟被告談這個事情,被告告知一切按照派出所要求辦理,由于派出所禁止被告將房屋群租,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合同約定退還租金及押金,但在1月25日與被告商討的'過程中,被告稱原告沒資格與其談退錢的事,讓原告先退房,押金的事也甭想了,騰完房后看是誰賠誰。20xx年1月27日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于三日內退還租金及押金,并事先約好讓朋友與其交接,但被告未在約定時間交接,也未在三日內退還原告所交納的租金及押金。無奈,原告只能訴諸于法律,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秉公判決,以維護原告方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合同編號為879646的房屋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房租人民幣8840元及利息。
3、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還原告中介費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5、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的有線電視費198元。以上合計:15838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9月28日,被告為了將原告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將租賃給原告房屋的鑰匙收了回去,讓原告搬出了租賃的房屋,被告答應原告,將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并同意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直到現在,被告沒有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原告也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被告拒絕。
20__年9月28日,被告將租賃給原告的房屋收回后,原告就沒有在租賃的房屋居住,從20__。
年9月29日至20__。
年12月15日,被告收取原告的房租無事實與法律依據,被告應當返還原告多交的房租8840元。
被告為了將出租的房屋轉租,收回了原告房屋的鑰匙,被告實施這些行為后,被告與原告終止了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被告沒有要求原告再支付房租的權利,原告也沒有再向被告支付租金的義務,被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為原告租到房子,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7條的規定,原告可解除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沒有居住期間的房租、押金、中介費及有線電視費。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訴,懇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市__。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代理律師: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王__。
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被告:張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訴訟請求。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具狀人:
20__年__。
日
原告:
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人:劉國某,街道辦事處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
被告:湖南某學院。地址:長沙市岳麓區。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柒拾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年11月,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合同約定了租賃期限和租金標準,同時約定,被告在每學年度開學以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將公寓租金劃撥給原告。然而,在20__—20__學年度開學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__年12月17日才分兩次付清租金,被告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某某大學生公寓租賃合同》約定:“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被告遲延履行合同,應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以實際逾期天數計算,按日加收逾期付款金額3‰的滯納金,共計人民幣柒拾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被告在__年11月18日支付了198萬元(人民幣)租金,以9月1日為開學日期計算,逾期49天,應支付滯納金291060元(人民幣);20__年12月17日,支付了178.2萬元(人民幣)租金,逾期78天,應支付滯納金410988元,兩項合計應支付滯納金702048元(人民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為此,原告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益。
起訴人:
__年3月12日。
附件:證據目錄。
1、本訴狀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證明資料。
4、證據件。
上訴人:
被上訴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經理。
上訴請求。
三、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沒有對上訴人的反訴請求第一項及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第一項進行確認是錯誤的。
一審中,被上訴人訴求第一項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關系”,上訴人反訴請求第一項為“確認原被告租賃協議無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對合同的效力問題提出了請求,這也是一審庭審的爭議焦點,故一審法院理應在判決時進行確認,而一審判決卻故意回避該核心問題,這是明顯違法的!
二、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為有效協議,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該協議應為無效協議。
1、一審判決第一項要求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實際上已認可該協議為無效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費也只能在合同無效時才會產生。
三、協議無效,被上訴人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協議簽訂后,上訴人向被上訴人交納了定金兩萬元。被上訴人作為房屋的出租人,沒有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陸順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安全檢查,且《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規劃、人防、消防、質檢、供水、供電、供氣等專項驗收后,驗收手續齊全后報市建委備案,須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陸順建材城在不具備上述出租條件情形下,卻依然違法出租,明顯違反了該法律規定,故其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四、因協議無效,上訴人應賠償被上訴人損失共計900000元。
上訴人曾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期間共投入裝修費用9000000元。根據《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其中第九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乙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訴人依約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因被上訴人所建房證件不全,具有重大過錯,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故被上訴人應賠償上訴人的全部經濟損失900000元。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懇請二審法院能認真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糾正一審錯判,做出符合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
住址:上饒市上饒縣董________廊下23號
委托代理人:顏開光,同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326890135
被上訴人:彭__,男,1971年1月生,漢族
現住:東莞市企石鎮東____左側
上訴人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xx)東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判決撤消原審判項二、三、
二、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鑒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租賃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訴人所預收之10000元構成不當得利,應返還。但,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損失5000元,沒有依據,現分述之:
一、被上訴人無權就案涉房屋向上訴人主張權利。
1、案涉房屋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消防許可證,不能用于經營(出租)行為。
2、被上訴人沒有房屋產權證明,不能證明其權利主體資格。
二、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與事實不符。
原審法院認為:從20__年12月中旬,到雙方20xx年1月12日因爭吵報案公安機關介入,“視為原告(上訴人)已實際使用了房屋”、“推斷該期間為一個月”沒有依據。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訴人在原審《民事反訴狀》中也自認:
1、20__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裝修后(實際并未完全裝修好如樓梯扶手、各室內灶臺均未搞好,不適于出租使用),雙方還在就租賃合同條款進行磋商中,雙方“發生多次爭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上訴人已明確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還10000元已付現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沒有出租出去,這是被上訴人理應承擔的合理風險,該風險當然不能由上訴人來承擔。
2、“反訴原告(注:被上訴人)多次電話通知反訴被告(注:上訴人)簽訂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電話通知”也足以說明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訴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鎮)。
三、派出所《證明》不能證明被上訴人已交房給上訴人“實際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證明》,只能證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協議不成,發生爭吵及出警之事實。對發生爭吵之具體原因,也即雙方民事爭議的具體內容并沒有認定之法定職權(是法院的職權)。況且,《證明》本身關于上訴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與事實不符并為訟爭雙方及原審法院所不確認。
2、《證明》所證明的被上訴人已于20__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鑰匙給上訴人的事實并不為上訴人所確認,又沒有相關證據在案佐證,不能作為定案(交鑰匙事實)的依據,否則,派出所的《證明》就代替法院對民事訴訟事實的認定了。行政權如能架空國家司法權,司法獨立的憲法原則就無從談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廣告的事實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上訴人“實際使用”了。
因上訴人并沒有實際使用案涉房屋,也從未在房屋住過,廣告是被上訴人打出的。上訴人雖未反對,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確告知被上訴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訴人并沒有租金損失。
案涉房屋有一個月沒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裝修好,當然也沒有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及消防許可證所以不適租。退一步講,就算案涉房屋適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業風險,是業主理應承受的損失。
此致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住址:
被告:住址: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___年和___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此致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附:起訴狀副本____份;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房屋租賃起訴狀
訴訟請求:。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______路______號共60平方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7元/平方米,租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合同法》第2百三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據此不難看出,被告的行為實屬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立即予以制止。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現依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不受侵犯,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不受侵犯,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請求貴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人:。
起訴人:。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賠償起訴狀
范本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____省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位置所租賃房屋位于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使用性質: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于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于出租方修繕范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3、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承租人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賃關系不變。
第六條:違約責任協議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協議到期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協議,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裝修添附不予補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房屋租賃的合同起訴狀
原告:卿**,男,漢族,1981年10月28日出生,地址:湖南省**縣**鎮雙江村新屋組9號。
身份證號碼430**86814.是東莞市虎門**五金模具加工店經營者。
被告一:東莞市**控機械有限公司,地址:東莞市**鎮振**業區es4棟一樓123——124鋪。
法定代表人:段**.
被告二:東莞市**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地址:東莞市****中路318號一樓101室。
法定代表人:張**.
被告三:**租賃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路8號,法定代表人:許**.
訴訟請求:
1,判決解除原告和被告一與被告三之間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
2,判決三被告收回原告租賃的精呈牌v500線切割機;。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合計:479180元。
事實與理由:
2012年9月14日,原告與被告一和被告三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約定被告三向被告一購買被告二生產的精呈牌v500線切割機一臺并出租給原告,價格為515000元。
原告先向被告一支付首付155000元作為對被告三的保證金,余款360000元由被告三支付給被告一,保證金分期抵扣原告應當支付給被告三的租金。
被告一于2012年9月27日將機器送到原告工廠。
但是,原告在使用該機器的過程中,機器多次出現故障導致不能使用,給原告的`生產造成很大的影響和損失,而且該機器出現的多為同一類故障,經生產廠家被告二反復維修仍不能徹底解決。
因為機器的多次故障,被告一和被告二于9月5日向原告作出書面《機臺保固承諾書》,承諾如果半年內再出現承諾書中列明的三種常見故障,被告就換一臺新機器給原告,如果換機后再發生此類故障,則退機處理。
然而,一個月以后該機器又再次出現以上故障,于是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其對原告作出的承諾給原告換機,但是被告一再拖延,拒絕按照承諾書的承諾履行換機義務。
三個月后,該機器再一次出現以上故障。
原告要求被告一換機,被告一仍然不予理會。
因此,對于原告來說,該機器的實際情況和被告的實際行為,已經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元及利息(暫計至_______年_____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具狀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的合同起訴狀
訴訟請求:
1、要求解除與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要求被告立即騰出所租賃的房屋;。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__區__路__號房屋一間,面積__平方米,用于居住,承租期限為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金每月__元,每月一日前付清當月房租。
相關知識:如何處理租房協議糾紛。
(一)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買賣不破租賃是租賃期間出租人將租賃物轉讓給第三人的,租賃合同對于受讓的第三人繼續有效。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其具體內容包括: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這里所有權變動的情形包括買賣、繼承、贈與等。
2.承租人沒有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承租人已明確表示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則不發生所有權與租賃權的沖突問題。租賃物所有權變動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應依照原租賃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義務。
(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相沖突的處理。
《民法通則》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將出租的共同財產中的自有份額轉讓時,即發生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其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沖突。
一般來講,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更為優先。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具有所有權保護的`效力,而租賃關系是債權關系,依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則,共有人的物權應優先對待。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雖然有債權物權化的特征,但其畢竟是債權關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權的效力。
另外,讓其他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有利于對房屋的管理、修繕、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記備案問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申請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
當事人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并未明確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是租賃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條件。登記備案是房產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當事人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應責令其補辦手續,而不應因此否定租賃合同的效力。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共計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裝修損失10060.80元;。
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營損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9月7日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被告將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區**莊園8#樓的***房出租給原告,合同約定房屋租賃期自9月8日至9月7日,共計36個月。租金為每月5000元,支付時間分別為209月7日、29月7日、9月7日;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07年9月8日至20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開始裝修、營業,裝修共花費10060.80元。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業務期間,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將房屋租給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業務無法開展。在此期間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但對方拒不繼續履行,對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與被告簽定的合同事實清晰、有效,被告違約事實清楚。請求法院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附:本訴狀副本2份。
房屋租賃的合同起訴狀
委托代理人:顏開光,同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326890135。
被上訴人:彭##,男,1971年1月生,漢族。
現住:東莞市企石鎮東####左側。
上訴人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東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判決撤消原審判項二、三、
二、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鑒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租賃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訴人所預收之10000元構成不當得利,應返還。但,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損失5000元,沒有依據,現分述之:
一、被上訴人無權就案涉房屋向上訴人主張權利。
1、案涉房屋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消防許可證,不能用于經營(出租)行為。
2、被上訴人沒有房屋產權證明,不能證明其權利主體資格。
二、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與事實不符。
原審法院認為:從20**年12月中旬,到雙方1月12日因爭吵報案公安機關介入,“視為原告(上訴人)已實際使用了房屋”、“推斷該期間為一個月”沒有依據。()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訴人在原審《民事反訴狀》中也自認:
1、20**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裝修后(實際并未完全裝修好如樓梯扶手、各室內灶臺均未搞好,不適于出租使用),雙方還在就租賃合同條款進行磋商中,雙方“發生多次爭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上訴人已明確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還10000元已付現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沒有出租出去,這是被上訴人理應承擔的合理風險,該風險當然不能由上訴人來承擔。
2、“反訴原告(注:被上訴人)多次電話通知反訴被告(注:上訴人)簽訂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電話通知”也足以說明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訴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鎮)。
三、派出所《證明》不能證明被上訴人已交房給上訴人“實際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證明》,只能證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協議不成,發生爭吵及出警之事實。對發生爭吵之具體原因,也即雙方民事爭議的具體內容并沒有認定之法定職權(是法院的職權)。況且,《證明》本身關于上訴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與事實不符并為訟爭雙方及原審法院所不確認。
2、《證明》所證明的被上訴人已于20**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鑰匙給上訴人的事實并不為上訴人所確認,又沒有相關證據在案佐證,不能作為定案(交鑰匙事實)的依據,否則,派出所的《證明》就代替法院對民事訴訟事實的認定了。行政權如能架空國家司法權,司法獨立的憲法原則就無從談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廣告的事實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上訴人“實際使用”了。
因上訴人并沒有實際使用案涉房屋,也從未在房屋住過,廣告是被上訴人打出的。上訴人雖未反對,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確告知被上訴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訴人并沒有租金損失。
案涉房屋有一個月沒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裝修好,當然也沒有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及消防許可證所以不適租。退一步講,就算案涉房屋適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業風險,是業主理應承受的損失。
此致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訴人: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1:被告返還原告的房屋保證金1000元。
2:被告返還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余3個月20天的房屋預付款xxx元。
3:被告承擔整本案訴訟費。
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xx號樓x單元xx室的房屋租賃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個月房租4200元和保證金1000元,共計5200元。(見證據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繼續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開始多次聯系被告商議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見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強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鑰匙,并且把原告趕出門外,把門反鎖將鑰匙帶走(見證據3)。原告與被告協商要回鑰匙繼續租住或退還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堅持不再返還原告鑰匙,不再讓原告繼續租住,不退還任何預付款和押金。被告違反了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中的第五條和第六條,詳情條款見證據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內收走鑰匙,強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無法繼續居住,并且不再退還任何房款和押金,嚴重影響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貴院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xx市xx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xx。
房屋租賃的合同起訴狀
住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梧田街道霞王村霞王路37號。電話號碼:13906637285。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蔡忠益立即歸還房屋租賃保證金人民幣31786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蔡忠益承擔自4月21日起至被告實際履行之日止造成的違約利息。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蔡忠益支付本案的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原告上海艾麗火贊廣告有限公司與被告蔡忠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將北京西路1701號2508室出租給原告作為辦公用房,租賃期限自年4月22日起至204月21日止,每月的租金為人民幣15893元。原告向被告支付人民幣31786元作為房屋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時,被告應將房屋租賃保證金退還原告。在這期間,由于被告的原因,原告無法按時支付房租,因此產生了一定的費用。基于上述原因,2009年4月9日,原告搬離了租賃房,并欲將鑰匙還給被告,但被告拒不收鑰匙。原告多次與被告聯系,但被告拒接原告的電話。現在租賃合同已經到期,原告已搬離了該出租房,并且結清了所有的費用,但被告仍未將保證金歸還原告。原告在與被告多次聯系未果的情況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現原告“根據本租賃合同第五條租賃關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之規定,要求被告歸還房屋租賃保證金人民幣31786元,并要求被承擔自2009年4月21日起至被告實際履行之日止造成的違約利息。望法院判如所請。此致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原告: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起訴狀。
原告:淄博市xxx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xxx職務:主任。
住址:xxx。
被告:xxx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住址:xxx。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20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xxx。
20x月x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xx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20xx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xx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