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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舉措。去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發改委通過制定審批指南、規范審批流程、精簡審批事項、實行網上審批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優化投資環境,在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地方發展經濟的主動性、激活民間投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落實和承接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1、落實省的政府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情況。根據省的政府的要求,對涉及我委的11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法定依據、法定期限、法定條件等逐項進行了主體、事項、流程確認,開展了新一輪集中清理。我委的審批事項由原來11項精簡為7項,減幅達36%。對我委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了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并于今年1月由省的政府正式公開發布實施。
我委認真貫徹落實省的政府“關于公布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對保留實施的7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在第一時間進行了網上公布并進行了轉發,王賦主任在今年1月19日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上作了典型發言,并明確表態要貫徹落實好省的政府“關于公布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進一步抓好監督檢查,完善規章制度,確保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調整及時到位。取消的4項:棉花加工企業資格認定,地方企業債券發行審批,以工代賑項目的審批、審核,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保留的7項:招標方案核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境外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等3項行政許可項目;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國外貸款項目的審批或核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和國內投資鼓勵項目)的免稅確認、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項目的審批或核準等4項非行政許可項目。
2、落實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情況。根據國務院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國務院頒布《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xx]19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積極推進我委項目審批權限承接和下放工作。一是省發改委對涉及我省投資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梳理,逐項研究,深刻把握政策的內涵和外延,認真研究政策變化對我省相關行業領域所帶來的影響,并向李x作了專門匯報。二是本著依法合規實施的原則,對核準權限下放至省級投資主管部門12項投資類核準項目,研究制定了項目審批流程卡,落實了各個實施環節的責任人和權限;對12項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的項目進行了深入研究,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均按屬地原則納入全省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許可范圍。三是提出了對國家要求再下放核準權限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水電站項目、風電站項目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下放意見,近日將報省審改辦。四是在多次與國家對接、與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溝通、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了省發改委《關于下放投資項目審批權限的意見》,提出了下放調整的審批權限22項,擬下放到市(擴權強縣試點縣、省級轉型綜改試點縣)發展改革委(局)實施。6月14日《意見》正式上報省的政府。根據李x批示,我委再次與國家發改委、省直相關廳局就水電項目、氣田開發資源及其項目有關下放事項進行了咨詢、對接,形成具體意見已報李x審定。22條具體為:下放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2項,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權限5項,下放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權限1項,下放初步設計審批權限1項,下放節能審批權限1項,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項目12項。
(二)規范化建設情況。
1、推進審批公開。編制了由我委審批7個項目的審批流程說明,明確了行政審批項目的內容、依據、條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辦理時限、咨詢電話等關鍵要素,并統一納入到省編辦編撰的《山西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指南》,面向全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我委門戶網站設置了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政務公開等專欄,在委辦公樓大廳設置電子觸摸屏,方便群眾查詢有關業務辦理流程。
2、優化審批流程。本著“環節最少、時間最短、服務最佳”的原則,我委在繼續執行好各項投資管理規章、制度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優化投資管理流程實施意見》,圍繞創新投資管理、簡化辦理程序、強化工作責任等方面提出了11條具體措施。
3、完善行政審批制度。近年來,我委先后出臺了《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級投資管理辦法》、《山西省非公益性建設項目省級政府投資資金投入方式暫行規定》、《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重大投資項目委托咨詢評估管理辦法》、《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圖》、《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對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工程項目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實施意見》等一批規范性文件,使我委行政審批項目真正實現有章可循,規范操作。
近年來,我委相繼制定了工作人員接待條例及工作人員守則,以及《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務承諾制》、《ab角工作制》、《首問負責制》、《超時默認制》等工作制度,嚴格規定審批項目20個工作日內辦結,核準項目15個工作日內辦結,備案項目5個工作日內辦結。通過政務大廳辦理流程上墻、觸摸屏查詢、發放便民服務手冊、發改委網站等有效途徑對外公開審批流程、辦事指南。我委審批、核準、備案的所有項目,從項目正式受理開始到行文答復辦結,每一環節都有專人負責,在行政審批網上實時辦理,顯示整個辦理過程,方便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查詢。上半年,我委已有1063件行政審批項目在網上辦結,涉及批復總投資6206。8億元,其中備案項目355項、核準項目212項、審批類項目496項。
(四)行政審批領域防治腐朽情況。
根據電子政務發展的要求,我委對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進行了設備更新,安裝了音、視頻監控系統,建立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受理、專業處室審核、委領導簽發三級網絡終端連接,將我委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錄入省行政審批系統實行網上審批,并接受省效能辦的效能監督。通過著力構建行之有效的日常監督平臺,為我委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供了重要保證,上半年所有審批、核準、備案項目,全部按時辦結,從未出現超時、延時現象。嚴格執行行政不作為和過錯追究制,因故意或過失導致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嚴格追究承辦人和相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二、主要體會。
一是解放思想、堅決放權。省發改委是綜合部門、是項目審批部門,權力比較集中。要改革就要敢于放權,堅決放權。只要對經濟社會發展有利,就要權力下放,就要主動作為,敢于擔當。
二是公開透明,服務為民。省發改委堅持網上辦公、信息公開,不讓任何一個項目的審批流程游離于社會監督之外。堅持開門編規劃、開門定政策、開門做決策、開門定項目、開門定資金;堅持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黨組集體研究決策制度;堅持依靠專家,提高公眾參與度,增加決策的透明度、科學性,使每一項決策公開、公正、公平。
三是積極主動,推動改革。緊緊抓住建設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大機遇,利用國家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利時機,積極與國家溝通和訴求,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重大事項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爭取國家同意委托我省核準“十二五”期間1920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這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次,是國家電力核準體制的重大改革和突破;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基本同意將我省作為煤層氣礦業權兩級管理試點,困擾多年的煤層氣礦權問題有望化解。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落實好已頒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依法組織實施,繼續完善審批流程,不斷提高政策服務水平。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落實和承接工作,防止出現管理脫節現象。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堅決取消。
二是承接好國家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對涉及省內新增行政審批權限的項目,早作準備、心中有數,主動為項目單位提供投資政策、辦理流程等咨詢服務,指導企業完善相關前期資料和取得有關核準支持性文件,幫助企業順利辦妥立項手續。今年,國家下放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核準權限實施后,我委立即啟動了太原市軌道交通二號線一期(小店西—西澗河)工程前期工作,并組織專家和有關單位進行了論證,并進行了批復。
三是繼續完善網上電子審批和監督系統建設。繼續推行“陽光審批”,建立集中審批和網上審批平臺,優化審批流程,繼續實行并聯審批、聯合審批,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研究探索建立投資決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方法和途徑,進一步提高投資決策水平。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在廣東省民政系統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監督檢查的通知》(粵民辦[20xx]23號)精神,我局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緊緊圍繞監督檢查的內容、方法和步驟認真組織自查和監督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保留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基本情況。
從這次檢查的情況看,我市各級民政部門能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對現行行政審批(許可)事項、規定、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收費項目進行全面的清理,行政審批(許可)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主要是市(縣、市、區)屬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成立許可、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許可、骨灰堂設立許可、殯儀服務站設立許可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成立審批等4項。實施主體是市和各(縣市、區)民政局,以上行政審批(許可)項目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強化領導、提高認識。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許可法》能否在本單位貫徹落實并取得實效,領導重視和抓好學習是二個關鍵環節。根據上級有關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和《行政許可法》的有關精神,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它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召開有關會議進行學習動員,要求全體公務員要提高認識,把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貫穿于政務公開和機關作風建設的全過程,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扎扎實實抓好貫徹落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抓好學習提高。
局辦公室及時購買了《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法教程》、《行政許可法釋義》和《民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辦法釋義》等有關教材,并分發到各科室,先后采取自學、集中學習、以會代訓相結合等形式組織了學習,并積極開展《行政許可法》宣傳活動。此外,根據市法制部門的安排,20xx年5月10日上午還組織了局機關及列入公務員管理的市救助管理站和殯葬管理所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了《行政許可法》考試,以考促學,使民政系統干部加深了對《行政許可法》的理解,為切實、有效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打下了良好基礎。
三是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貫徹《行政許可法》結合起來,積極開展行政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的'清理。
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從體制上了規范政府行政審批權限,是對行政審批制度的規范化。為確保行政(審批)許可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有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審批)許可清理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貫徹《行政許可法》結合起來,對現有的行政許可事項、規定、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收費進行了全面的自查清理。組織民政系統業務骨干對民政業務中有哪些屬于行政許可的事項、民政系統如何改革實施行政(審批)許可的體制和機制、如何加強對行政(審批)許可的監督工作等問題進行研討,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與嚴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統一起來,一并推進。
四是結合推行政務公開工作,規范行政許可事項管理。
我局堅持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把行政(審批)許可工作與政務公開工作結合起來,并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民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辦法》的要求,從規范行政(審批)許可的內容、形式、范圍、程序等方面入手,抓住關鍵,加大力度,深入扎實地開展行政(審批)許可工作。首先,在辦公大廳內,將業務科(股)室的工作職能、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的名稱等通過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在服務窗口中、把實施行政(審批)許可項目的法律依據、須提交的材料、審批標準和審批時限,審批流程圖和所有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等上墻公布。其次,采取積極措施確保抓出成效。一是抓責任制的落實。實施行政(審批)許可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內容,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局領導按照分工,對分管線條及科室負相應領導責任,有關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負領導責任,責任到人;二是抓配套制度建設。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精神和國務院的要求,我局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首問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通過這些制度,進一步規范民政部門的行政許可行為,轉變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三是抓重點環節。從?政(審批)許可的實際看,重點環節是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方面。我市民政系統把收費項目、收費價格和收費依據全部上墻公布,讓辦事群眾一目了然,防止以權、以職、以業謀私。同時,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四是抓監督檢查。把是否依法設定行政(審批)許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審批)許可申請、是否依法審查并做出行政(審批)許可決定、是否依法收取費用、是否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等情況作為重點內容進行檢查,發現違法實施行政(審批)許可的,堅決予以糾正,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便捷地向民政部門申請行政(審批)許可;使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能夠進一步樹立以民為本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服務對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使民政部門能夠進一步強化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貪腐。
五是結合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
為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我市把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與民政系統民主評議行風、機關作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通過加強理論武裝、弘揚先進性典型和開展“三有一好”主題實踐活動,機關作風有明顯改進,廣大機關黨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公仆意識得到強化,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作為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本部門形象的根本標尺。同時,還堅持邊學邊查邊議邊改,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從群眾最迫切要求的事情做起,加強行業管理,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6年上半年,我市地稅系統按照“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圍繞組織稅收收入工作中心,狠抓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兩項核心業務,深化稅收法制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三項建設,著力提高稅收收入質量、落實結構性減稅、深化稅源專業化管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等四個重點,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了時間任務“雙過半”,地稅收入規模逼近20億元大關,達到197660萬元,完成年計劃的60.3%;地稅收入增幅達到19.8%,居全省第8位。
一、抓法治、重規范,依法行政全面加強。
(一)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一是執法能力建設思路更加清晰。制定了《關于2016年稅收執法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在個人執法能力培養方面重點落實執法能力測試,單位執法能力建設方面重點落實執法風險防控和執法評議體系的建設實踐工作,外部執法環境培育方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稅宣講活動”的思路。二是執法能力建設機制更加完善。深入推進執法能力示范單位建設,完成《稅收執法風險防控手冊》初稿的編寫工作并下發各單位,在岳池縣局試點推進執法評價體系建設工作。三是稅收法制宣傳教育更加深入。深入開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稅宣講”、“法律六進”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了“美麗廣安.稅收相伴”主題稅收宣傳活動暨第2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維權護企”、“稅園.校園.家園行”、“光影屏幕.稅收相伴”等稅收宣傳活動,廣泛宣傳了“營改增”、二手房交易、發票管理辦法等稅收政策,普遍提高了公民稅法遵從度。
(二)強化稅收執法監督。一是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制定了《廣安市地稅系統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從加強教育培訓、規范執法隊伍、強化先進示范帶動作用、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改進稅收執法方式、強化稅收執法監督等10個方面推進活動順利開展。二是大力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對本系統2016年稅務行政執法案卷開展了評查,評查面100%,優秀率達90.7%,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情況通報,并下發了整改建議書。三是積極開展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堅持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做好了全系統2016年度稅務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與“兩法銜接”案卷評查工作。目前正在積極開展以基建工程、政府采購招投標、信息化建設項目等方面為重點的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加強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了稅收自由裁量權。
(三)嚴格落實稅收政策。一是積極順應稅制改革要求,通過做好相關數據的采集匯總,嚴格把關,層層審核,嚴格把握和區分試點納稅人的應稅服務,做到“營改增”移交行業正確、戶數準確。上半年共向國稅部門傳遞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單位納稅人信息資料412戶、個體納稅人信息資料186戶。二是做好困難群體稅收優惠減免工作。加強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強化稅收優惠審批流程管理,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主動服務困難群體。上半年共執行特困群體稅收優惠減免420萬余元。三是認真落實好西部大開發、高新企業、小微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稅收優惠政策,充分激發企業創業活力。上半年,全市共審核確認、備案49戶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8186.95萬元,其中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14戶,減免稅額4276.23萬元。
(四)加大稅務稽查力度。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對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電力等行業開展了稅收專項檢查。認真組織企業自查,上半年全市組織企業自查30戶,自查補稅612萬元。著力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行為,上半年共檢查發票使用戶17戶,其中有問題的9戶,涉稅發票金額36.34萬元,查補稅款74.75萬元,滯納金7.49萬元,課處罰款2.7萬元,有效遏制了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蔓延。加大稅警協同檢查力度,上半年共協同執行稅款、罰款及滯納金1300萬余元。
二、抓收入、重質量,收入實現質效雙增。
上半年,全市共組織地稅收入197660萬元,為年計劃的60.3%,同比增長19.8%,高全省平均增幅3.6個百分點,增收32664萬元;其中稅收收入完成188807萬元,為年計劃的60.3%,同比增長19.3%,高全省平均增幅2.5個百分點,增收30484萬元;基金附加收入完成8853萬元,為年計劃的59%,同比增長32.7%。省級稅收完成43812萬元,為年計劃的65.2%;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完成30163萬元,為市府計劃目標的55.4%,省級稅收、市本級均呈平穩較快發展態勢。省局、市委、市區政府、《天府地稅》、《廣安日報》頭版顯要位置均對我局組織稅收收入工作進行了報道。省局和市委、市區政府領導均通過不同場合或作出批示予以褒獎。
(一)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繼續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持收入規模與收入質量并重,確保各級次收入平衡發展,收入質量進一步提高。全面杜絕了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等行為。在嚴格控制新欠的基礎上,大力清繳陳欠,堅決防止和制止以各種名義拖欠國家稅款,上半年共清理欠稅403.93萬元,確保了全市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二)強化稅收收入分析。鞏固常規分析機制,加強稅收微觀分析,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的主要經濟參數和企業財務指標變化情況,牢牢把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2016年廣安市地稅局稅收預測平均誤差率僅2.32%,準確率居全省第二名,獲優秀等次。所轄四個擴權縣岳池、鄰水、武勝和華鎣市地稅局在全省各擴權縣地稅局中分別獲得前四名,全系統稅收預測水平進一步提高。做好宏觀分析,開展地方稅收對地方財政貢獻調研分析,就全市近5年地稅收入規模、增幅、占財政收入比重變化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形成《提升地方稅收對財政收入貢獻的思考》調研報告,被市區政府《調查與研究》和《金廣安》刊用。
(三)更加注重收入質效。按照更加注重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要求,科學確定收入質量評價方法,建立收入質量管理機制,不斷鞏固和提高收入稅收收入質量,確保稅收收入科學合理增長。同時進一步強化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稅源監控,將全市2016年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345個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市級稅源監控,及時掌握重大建設項目稅源規模及稅款繳納情況,增強了組織收入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抓服務、重和諧,納稅服務不斷優化。
(一)夯實納稅服務平臺。進一步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制定辦稅服務廳公共設施管理辦法,公開日常業務辦稅流程、企業需提供資料、受理窗口等內容;整合納稅申報窗口和文書窗口,設立申報納稅、發票管理窗口,推行“一站式”辦理、“一窗式”辦結。加強辦稅服務廳窗口行政效能建設,大力實施納稅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化“兩集中、兩到位”工作。組織召開納稅服務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納稅人對稅收政策、征管流程、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稅務網站、12366平臺進行優化和改造,完成了“12366”服務熱線座席人員的選定、培訓等前期工作,確保9月1日起“12366”服務熱線開通。大力實施“移動稅務平臺”發票查詢、納稅定額查詢、納稅提醒等涉稅事項辦理。在廣安城區探索建立集中征收與管理、同城通辦等新型辦稅模式。
(二)完善納稅服務機制。積極推進納稅服務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了納稅服務考核評價、定期回訪制度、局所長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調解制度以及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強化服務質量考核評價,提高了社會滿意度。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納稅人對納稅服務和工作質量綜合滿意率達到99%以上。按照《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行為規范》的要求,深入開展文明窗口創建活動,主動規范服務用語和儀表形象,統一著政務服務工作裝,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努力為納稅人服好務。本系統5名同志榮獲“全省地稅系統辦稅服務明星”稱號。
(三)優化納稅服務措施。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稅法宣傳、納稅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服務等方面的服務內容。積極開展“辦稅引導”、“領導帶班”等服務。進一步簡化辦稅程序,簡并辦稅資料。推行納稅風險提示,幫助納稅人降低稅收風險。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工具,開展郵箱送稅法、短信送稅法活動。印制和免費發放《辦稅指南》、《稅收政策匯編》、《納稅人權益和義務》等資料,積極開展納稅人辦稅基礎知識、新開業戶培訓、窗口人員文明禮儀培訓。深入開展窗口行業“創文明單位、樹行業新風”活動,市局被評為“全市政務服務工作市級部門窗口先進單位”,市局直屬一分局和廣安區地稅辦稅服務廳成功創建為“全國巾幗文明崗”,華鎣市地稅辦稅服務廳獲“省級最佳辦稅服務廳”稱號,鄰水縣地稅辦稅服務廳被當地評為“紅旗窗口”。
四、抓征管、重基礎,征管質效顯著提升。
(一)夯實征管基礎工作。一是加強征管隊伍建設。制定了“稅收征管能手”競賽方案,從6月起在全系統開展“稅收征管能手”競賽活動,擬選拔15名全市“稅收征管能手”。積極組織開展稅收征管創新活動,共征集征管創新項目8個。二是加強對零申報戶、非正常戶、外出(來)經營戶的管理。制定了五項措施規范《外管證》開具管轄權、開具形式、報驗時間、臨時稅務登記辦理和稅費征收管理,全市外出經營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6433萬元。三是完善涉稅信息網絡。建立與28家涉稅信息部門定期交換和信息管理制度,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構建全方位涉稅信息共享網絡,形成信息管理整體合力。四是加強發票管理,進一步加強自開票系統升級相關的宣傳、咨詢和輔導工作,逐步擴大自開票軟件推廣面。上半年,全市使用自開票軟件的納稅人達到400戶,累計開票93048張,開票金額101366萬元,同比增長33%,繳納營業稅收入4350萬余元。做好取消發票工本費工作,上半年減免發票工本費195.02萬元。
(二)推進專業化信息化管理。一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穩步推進。構建了水泥制造業、煤炭采掘業、房地產業、水電行業等重點行業納稅評估模型,明確了相關指標;逐步擴大試點單位,整合市、縣、基層稅務所等各層級、各部門現有稅源管理職能,理順劃清稅源專業化管理職責和稅收基礎管理職責,逐步推進完善了稅源管理專業化崗責體系和運行機制。二是建立征管查相分離新模式。探索實施集中征收與管理,將市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作為征收分局,履行和承擔征收職能;市局直屬第一、三稅務分局作為管理分局,履行和承擔稅收管理職能,規范征收業務流程,明確崗責體系,完成了征管范圍調整和數據遷移工作。三是啟用“掌上稅務平臺”。上半年,通過該平臺進行納稅申報提醒、稅款催報催繳49602次,發票查詢8600次,發票獎金短信話費充值537805元。四是繼續推進稅庫銀聯網工作,全市4401戶企業通過稅庫銀聯網扣稅13359筆,入庫金額81173萬元。
(三)深化稅費管理。一是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加強對全市201戶重點企業的跟蹤管理,重點企業稅收同比增長10.1%,增收3977萬元。二是加強工業園區稅收管理,全面掌握工業園區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確保工業園區稅收政策落實和征管到位。上半年,全市工業園區入庫地稅收入9245萬元,同比增長27.8%,增收2016萬元。三是加強個體戶分類管理,建立納稅人分戶管理檔案,采取定期定額管理和據實征收相結合的方式,積極引導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重點抓好了營業稅起征點調高后未到起征點戶的認定和起征點臨界業戶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強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管理。穩步推進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將全市345個重大建設項目、435個房地產項目全部納入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嚴密監控在建項目施工銷售進度,集中力量對已竣工房地產項目進行稅收清算。全面運用存量房交易評估系統強化二手房交易稅收征管,經系統評估調增稅額240萬元,二手房交易稅收實現16458萬元。積極做好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征管工作,耕地占用稅入庫12592萬元,同比增長13.92%;契稅入庫21260萬元,同比增長41.5%。五是加強所得稅管理。強化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對全市建筑安裝、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查賬征收。抓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補繳企業所得稅9274.31萬元。上半年企業所得稅入庫38352萬元,同比首次下降1.2%。強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管理工作,建立“12萬”自行申報綠色窗口,開具寄送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31365份。上半年入庫個人所得稅收入14182萬元,同比增長28.4%,增收3135萬元。六是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管理。繼續推進gps核查應稅土地面積試點工作,強化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專項檢查。共組織城鎮土地使用稅收入3994萬元。七是穩步推進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積極落實土地增值稅清算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稅稅收征管,土地增值稅入庫11847萬元,同比增長29.43%。八是堅持“稅費并舉、服務民生”,基金附加收入穩步增長,增幅達到32.7%。
五、抓隊伍、重激勵,隊伍素質不斷提升。
(一)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政治素質好、工作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強、創新能力強、實干精神強、民主觀念強、廉潔意識強”的要求,繼續深入開展了“四好·五強”領導班子創建活動,班子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市局領導班子繼續保持“四好·五強”領導班子榮譽稱號。優化各級班子結構,調整充實了一批年輕干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形成了較為合理的年齡梯次配備。堅持民主集中制,各級領導班子均召開了民主生活會,推進了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凡重大事項、大額開支和全局性等問題,堅持集體研究決定。認真做好選拔任用領導干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健全巡視檢查制度,對2016年省局對我局領導班子開展巡視工作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制定了2016年度巡視檢查計劃,將對岳池縣局和武勝縣局的領導班子及成員開展巡視工作。
(二)加大干部管理教育力度。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圍繞《四川省地稅系統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辦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扎實搞好本系統任職時間較長的科級領導干部交流工作,并將干部交流與機構編制調整相結合,進一步調整優化班子配備。目前,全系統已輪崗交流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級干部9名。二是做好機構編制調整工作。按照省委編辦和省局的部署,新組建了廣安市前鋒區局籌備小組、廣安市地稅局第三直屬稅務分局、市局納稅服務科等單位;完成了7個科室、47個基礎稅務所的更名工作;協助省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局長(副縣級)選拔任命工作,三分局局長(副縣級)選拔、1名副調研員晉升和2名享受副縣級經濟待遇審批工作;通過“兩推一述”選拔產生了9名正科級和12名副科級領導干部;任免市局直屬單位中層干部12名。三是加強人才庫建設。加快推進稅政法規、征管評估、稅務稽查、計統財會、信息技術等五類人才庫建設,預計到年底市、縣兩級人才庫選拔人才規模將分別達到在職干部總數的8%和15%。四是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上半年選派3人參加省局組織的人事干部培訓班,2人參加南京新任處級領導干部培訓班,1人參加井岡山處級領導干部培訓班,7人參加公務員面試考官資格培訓。市局在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和浙江大學舉辦培訓班2期,培訓干部73人,同時選派干部參加省局組織的各類培訓4人/次。
(三)推進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會議、省委十屆三次全會、市委四屆五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各級黨組黨建工作責任制,突出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并調整了基層工作聯系點。深化創先爭優長效機制,推進黨員先進性建設。大力開展創建“五好四強”先進基層黨組織、爭做“五帶五爭”優秀共產黨員等活動,通報表彰了一批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認真落實黨支部黨員學習培訓制度,切實加強黨支部、黨小組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和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了“慶七一”演講比賽、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工作一線黨員等活動。
(四)加強精神文明創建。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宣傳,深入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提升文明單位建設和管理水平,抓好“五個一”(即一堂——道德講堂;一隊——志愿服務隊;一牌——道德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傳播——網絡文明志愿傳播體系)建設。廣泛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生態文明建設志愿服務活動和溫暖過冬志愿服務活動。深入開展“三聯五幫”活動和扶貧幫困工作,幫助岳池縣中和鎮8個聯系村及普安鎮龍神廟村、廣安區恒升鎮果子村修建便民路、蓄水池、村民閱覽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了貧困村發展后勁。開展“4·20”蘆山地震捐款、資助困難學生上學、慰問孤寡老人等活動,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援建的岳池縣喬家鎮喬家小學“留守兒童之家”已正式揭牌啟動。市局獲評全省“掛包幫活動先進單位”、全市“扶貧工作先進單位”。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感恩小平.我為小平家鄉做貢獻”主題活動。市局機關繼續保持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全系統獲得各級榮譽稱號40余項,總局解學智,省局劉曉華、張建、鄭衛東,市府羅增斌、肖友才等領導在廣安地稅調研時均對我局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六、抓廉政、重防控,廉政建設扎實推進。
(一)提升政風行風。一是扎實抓好2016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全市各級地稅機關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組長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將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評議的主要內容、任務安排、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報刊媒體、信息簡報、公告欄、內部信息通報等載體,廣泛宣傳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二是繼續狠剎亂檢查、亂罰款、亂收費和“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地稅機關和地稅人員參與稅務代理中介業務、向納稅人強行推廣納稅申報方式、強制稅務代理、強行指定稅收鑒證、亂攤派、亂收費、報銷有關費用等不正之風。三是充分發揮外部監督作用。通過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完善12366熱線功能、發放問卷調查表、召開特邀監察員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暢通監督渠道,廣辟監督途徑,不斷鞏固政風行風建設成果,提高了社會滿意度。
(二)加強制度建設。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初及時召開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及時明確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貪腐工作任務。進一步強化責任分解,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和備案工作。二是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開展對各崗位、各環節“廉政風險點”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新增風險點及時提出防范措施。上半年全局已排查出3個新增風險點并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三是強化對紀檢監察“三項建設”活動的推進工作,完成了對該項工作的測試、考評和總結工作。對紀檢監察干部開展了會員卡清理工作。
(三)強化教育監督。一是開展發票內部管理專項檢查。組織各征收單位開展發票內部管理自查工作,并對下屬單位開展了重點檢查。二是全面開展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行使情況監督。認真落實總局《稅收執法督察規則》,繼續強化效能監察,重點突出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稅收征管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突出對“兩頭”和“兩權”的監督檢查、加強效能監察等四個方面的監察。三是提高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開展了紀檢監察及內部審計工作業務培訓,并邀請市紀委領導到場作了相關業務輔導。結合全員講、學習培訓、實踐鍛煉等形式,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四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重點突出了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廉政文化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
(四)嚴肅案件查辦。一是高度重視信訪舉報案件查辦工作。市局主要領導在信訪案件查辦過程中做到“四個親自”,紀檢監察部門堅持“事事有調查,件件有回音”的辦件原則,加強了對信訪舉報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監督工作,同時耐心做好上訪人、舉報人的思想工作,確保問題解決于基層,上半年及時處理并回復省局和市紀委交辦的信訪件3件。二是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一建議”制度。通過分析舉報案件發生的原因,及時發現體制機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盡力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萌芽階段。三是堅持定期排查制度。繼續推行廉情分析制度,有力推進“一案雙查”,積極實施“下查兩級”辦法。健全案件查辦制度,注重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作用,達到以案促糾、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目的。
七、抓作風、重效能,行政效能持續提高。
(一)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各項規定,制定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對各單位落實《規定》情況進行專項督查3次,進一步轉變了工作作風,嚴肅了工作紀律,促進了機關行政效能大提升。加大政務服務工作問責力度,切實提高了政務服務水平。加強調查研究,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掌握真實情況,解決實際問題。調研文章《從稅收發展談稅源建設》、《廣安房地產稅收貢獻分析》分別獲得廣安市第六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優秀獎。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加強部門協調,精簡會議和文件,辦好各類會議,改進會風,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講實話。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稅務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充分運用稅務綜合辦公信息系統,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機關辦文、辦會、辦事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二)深化政務事務管理。充分發揮辦公室的參謀助手、協調服務、把關督辦作用,切實服務好領導決策和基層實踐。加強政務材料管理,不斷提高政務材料質量,按時、高質量完成了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要點以及省局巡視匯報材料等綜合文稿的撰寫工作。強化政務信息調研,提高信息調研質量。上半年共編發《調查與研究》6期。市局內外網發布政務信息300余條,省的政府采用信息1條,省局采用信息145條,市委采用信息12條,市區政府采用信息25條,政務信息在全省各市州地稅局繼續位列第一方陣,同時完成了市委辦、市府辦下達的全年計劃任務。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半年公開政務信息270余條。深入打造服務型地稅門戶網站,加大對外宣傳工作力度,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加大對網絡輿情的監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網絡輿情應急處理機制。
(三)強化機關后勤保障。結合實際情況認真梳理、制定、修訂、完善了各項工作規程、公文管理、會務管理、財務管理、信訪綜治、目標管理、督查督辦、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辦法。堅持重在執行,促進制度落實,以制度引領行政效能提升,認真落實省市績效管理辦法,市局在全市和省局2016年度績效目標考核中分別被評為一等獎、二等獎,正在草擬2016年度績效目標管理辦法。加強檔案管理,市局已連續8年被評為“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做好經費預決算,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強化現金及銀行賬戶、車輛購置、交通燃修費用的監管。加強安全管理,舉辦了消防知識講座,全系統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注重節能減排,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加強資產管理、平安綜治、應急維穩、信訪保密、防邪計生、園林衛生等工作,充分發揮管理服務效能,保障了地稅工作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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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按照國務院審改辦《關于嚴肅紀律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審改辦發〔〕2號)要求,右江區認真組織開展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自查工作,不斷規范行政審批行為,著力在提質、提速、提效上下功夫,轉變地方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為人民群眾服務水平。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嚴格實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管理情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精神,我區嚴格對照《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百政發〔2015〕5號)及《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通知》(百政辦發〔2015〕27號)下達的行政審批事項項目目錄,由區直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單位對本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對照清理上報,區審改辦、政務辦、法制辦進行審核。經統計,目前右江區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單位有40個單位,全區保留行政審批事項共計404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203項,非行政許可事項201項;今年右江區承接自治區、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含部分權限)34項,取消(不再辦理或減少)14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9項。在目錄清單管理中我區嚴格按照“清單之外無審批”的要求,無另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無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已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其他名目進行變相審批。同時嚴控制新設和規范管理行政審批項目,對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事中事后監督及服務工作進行監管。經清理,右江區無自行設立審批、核準、備案、登記、注冊、收費等情況。
二、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行政審批情況。我區無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行政審批事項。
三、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實施變相審批情況。為把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切實落到實處,防止由于監管不到位出現管理真空,我區認真做好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對取消的項目,一律不再審批、核準或認定,規范管理措施,不得在區政府公開的項目目錄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及時廢止或修改設定依據及流程圖,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以備案、核準等形式變相繼續實施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防止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出現明消暗不消、變相審批等問題。
四、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同時取消地方各級對應的初審、復審、審核等情況。我區認真做好國務院、自治區、市級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能及時做好取消我區級對應的初審、復審、審核等。因行政管理需要,確需實施行政許可的,地方政府應按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履行新設行政許可程序。由于我區是縣(區)級無權新設行政許可程序。
五、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務院、自治區下放審批事項的有機銜接情況。近年來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相繼下發關于承接、調整行政審批目錄的通知,為此,我區采取措施精心部署,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區編辦、區政務中心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研究分析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調整事項,對涉及到我區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整理匯總,避免錯項、漏項,發揮協調作用。加強與區直各單位的溝通交流,對于國務院、自治區下發的審批事項,要求涉及部門對應做好銜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對于擬承接的事項,及時調整本單位行政審批目錄,嚴格落實承接事項備案制度,對于各部門提出的落實意見及時進行審查研究,明確各部門事項的落實情況,匯總后及時報市編辦審核,確保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工作的有序開展,防止管理脫節。
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5月上旬,為了做好我區行政審批改革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區編辦組成兩個工作小組到相關單位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專項檢查工作,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取消審批的事項、不審批的事項、審批權限下放后的事項進行嚴格監管,堅決杜絕審批之后少監管甚至不監管情況。經過此次督查,了解到我區涉及行政審批相關單位承接、取消和調整的各項行政審批項目都已落實到位。
七、存在問題。
(一)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已在下放,但在百政發[2015]5號文再次下放,目前沒有自治區、百色市對應主管部門下文明確職責職權及審批范圍等是否有變動,給部門接收帶來一定的困難,如:右江區國土局、住建局等單位。
(二)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只是下放到市、縣級,而沒有下放到市管轄內的區級(右江區),縣區存在不同權利清單,如右江區安監局等單位。
(三)我區行政審批事項除少數有自治區物價廳或右江區物價局核發收費許可外大部分明確不收費,有時財政又負擔不起,造成部門支付經費負擔,在工作成本上加大負擔,如:右江區環保局、財政局等單位。
(四)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監管現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審批部門將大量精力放在如何辦理許可證和有關批文方面,但對于許可證發放之后,對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卻監管不力,違法經營、違法建設、違法施工、侵害群眾利益和公共利益現象時有發生。
(五)行政審批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行政審批從受理到作出審批決定,仍由“窗口”實施,行政監察部門難以對全過程進行監督,行政服務中心也只能根據部門提報的情況進行考評打分,對違法、違紀問題,當事人不舉報難以發現,監督作用顯得乏力。一些審批事項從受理、審查、辦理、發證等環節還沒有完全得到監督,法外增加審批條件、超時審批的問題依然存。
八、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健全機制。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監管體系,不定期地對政務服務窗口進行抽查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對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明確監管的重點、關鍵點和風險點,督促相關部門逐項制定監管辦法、落實監管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強化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監管盲區。首先,強化行政審批內部監督機制,不斷健全內部監督,確定行政審批單位上下級不同崗位的不同職責,明確各個崗位,讓他們相互監督,保證監督的合理有效性。其次,健全行政審批外部監督機制,我國行政審批外部監督包括多個方面,人大、政協、行政監察、司法機關等主要部門,還包括新聞媒體、人民群眾等,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指定規范、標準和加強監管上來,逐步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監管體系。
(二)進一步加強后續監管。加強對相關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保證行政審批項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銜接、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承接、取消后的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三)進一步加強對審批實施情況的監管,確保不出現反彈。完善規范性文件的登記備案制度,堅決防止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隨意增設行政審批項目或增加審批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制止和糾正各種違反法律規定的審批行為。
(四)進一步簡化規范。進一步簡化和壓縮,本著精簡、高效、便民的原則,能壓縮時限的再壓縮,能減少辦事環節的再減少,建議明確在文件中要求行政審批事項再壓縮四分之一辦事時限,有些再壓縮到50%。
(五)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和《政務信息公開條例》,將相關單位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中心辦理,強化項目入駐管理,杜絕體外循環和“兩頭”受理現象,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六)進一步創新方式。一是開通短信服務平臺,系統通過短信將窗口辦件受理、辦理狀態及結果信息及時發到服務對象的手機上,服務對象也可編輯短信評價窗口辦事人員的服務態度和質量。二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審批依據、條件、程序、時限、責任人等信息統一在網上和電子屏公示,并印發服務指南。三是在中心設立觸屏查詢機和自助服務電腦,為群眾現場提供政策法律咨詢、審批事項公開、辦件時限查詢和網上政策資料查詢、網上材料申報、表格下載等服務等,從源頭上杜絕了“吃拿卡要”問題的發生。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根據市zf《衛輝市人民zf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衛政辦〔20xx〕64號)和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衛政審辦〔20xx〕1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專門組織相關人員對行政審批事項逐項進行了認真清理,并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行政審批自查自糾。
有關文件下發后,我局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形成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有關職能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對貫徹執行情況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堅決做到不走過場,求實效,并結合實情形成自查報告。
(二)制定有力措施,按章辦事,注重實效,。
從自查自糾情況看,我局始終以“轉變zf行政職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健全行政監督機制”為宗旨,沒有出現明放暗收、改頭換面現象,并在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按章辦事貫徹執行行政審批事項,取得明顯成效,使我局行政審批程序逐步規范,行政審批效率明顯提高。
1.依法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設定依據、實施主體、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逐項進行了清理,對依法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明確了審批條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部門和審批工作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從源頭上鏟除了腐化根源。
2.規范精減行政審批項目。我局堅持“精減目標不動搖,辦結期限再縮短10%-30%”的原則,扎實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并對有關的審批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內容也實行了對外公示。
3.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機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進行論證,將審批的事項全部納入市zf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嚴格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
4.優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將審批程序通過精心整合,進行了行政審批流程再造。進一步縮短了行政審批時限,使原審批手續繁雜、時間長的矛盾得到有效緩解,真正做到了環節上最精簡、時間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
5.建立監督檢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監督檢查職能,撤銷、注銷行政許可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做到了先電話通知,后下發通知書,然后在新聞媒體上實行公告。對被許可人從事違法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依法給予處理,監督檢查案卷做到了立卷歸檔裝訂成冊。另外,對一些手續不完善的土地,我局會一次性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并敦促了業主要盡快完善相關資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意見。
我局在依法行政和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集中于三個方面:一是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現象。將精力重點放在如何辦理許可證方面,但對取得許可后的單位和個人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監管相對較為寬松。二在涉及多部門聯審聯批事項時不能主動溝通、協調。三是部分到政務服務窗口辦理行政審批手續的單位和個人,上報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經常需要“兩頭跑”反復準備才能達到標準要求,增加了單位或個人辦理行政審批手續的成本,拖延了受理時間。
對此,根據我市國土資源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改進意見:
一是要盡快制定行政許可監督配套制度,構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強的行政許可監督體系。
二是制定完善了聯審聯批事項辦法規程,保證聯審聯批事項的順利實施,保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三是針對單位或個人辦理審批手續“兩頭跑”的問題。嚴格要求窗口人員在受理審批事項后,出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流程表,記錄清楚申請人的聯系方式,并告知申請人在規定辦結日期內,及時到窗口領取已經辦理好的審批手續。在審批事項具體辦理中,我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及時進行材料傳送、辦理,切實方便申請人辦事,提高行政審批事項受理、辦結的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縮減計劃及行政審批流程圖表。
我局現僅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1個。無新增項目,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精神,對“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在條件符合程序合法時,實行先申請后登記然后批復的程序,對準予行政許可依法對外公開。國土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劃撥或出讓審核、建設用地批準書。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六權治本”的要求,我縣今年的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去年審批項目進一步削減、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審批方式進一步改進的基礎上,以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治理能力為核心,以兩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圖(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和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兩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為重點,進一步明確政府工作部門職責權限,推進行政職權公開規范運行。在目前正在開展的相關工作中,我們堅持把上級要求與我縣實際相結合,注重把握關鍵,加強上下聯動,穩妥有序推進。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領導,堅持人員先行。省、市委4月底對相關工作安排部署后,我縣第一時間成立了書記、縣長掛帥的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召開了工作動員會,并以相關職能部門為基礎,抽調20多名長期在職務犯罪預防、法學實踐和文稿起草等崗位的一線人員,組成政策法規組、綜合組、專家評審組、監督問責機制建設組、兩平臺建設組、權力運行流程繪制組、鄉鎮村試點組7個小組,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二是講求實效,堅持試點先行。為盡量減少工作失誤和確保省、市、縣相關工作的銜接,在全縣動員的基礎上,確定了19個試點單位先行先試,為全面鋪開提供的經驗教訓。
三是規范操作,堅持模板先行。按照行政職權清理“三上三下”的工作機制(部門上報、一審反饋;部門再報、專家論證、二審反饋;部門三報、會議研究、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對各單位上報的權力事項進行集中審核。為統一審核尺度,規范操作,防攬權推責、防于法無據、防處置不當、防權責不清,對上報材料的文字表述、表格制作、流程框架等分別提供了模板或范例。
二是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行政職權清理工作方面,重點抓“清權、確權、制權”三個環節,“確權”是重點中的重點,難點中的難點。我縣在部署這項工作時,就把這一環節的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并提出明確要求,要管好“看得見的手”、用好“看不見的手”。圍繞減權確權,我們明確了取消、轉移、調整、整合、保留、加強等6個方面精簡權力的標準。主要包括:取消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門采用事中事后監管能解決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實施依據不充分的權力事項,取消責任不明確的權力事項,取消部門“紅頭文件”自定的權力事項,削減相關企業投資審批事項。轉移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交給市場和社會力量承擔的行政權力事項,轉移可以交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的相關資質資格認定、評比表彰評估事項。整合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權力事項等等。這些具體標準辦法作為自查自清和審核確權的共同遵循,明確了原則,統一了尺度。目前,我縣的清權確權工作正在順利推進,預計6月底可出臺全縣權力清單初稿,并以權力清單為基礎,在7月份同步推開責任清單、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和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編制工作。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按照《陽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春機編辦〔2015〕50號)文件要求,我局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自糾整改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市地震局實施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任成員,震害防御與法規股具體承辦此項工作。制定了《市地震局優化再造行政審批流程及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保證此項工作有序進行。
(二)結合防震減災職能,全面梳理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局全面梳理了職權:行政許可審批2項(1大項2子項,建議保留1項、建議取消1項);行政處罰12項(建議保留12項);行政強制2項(建議保留2項);行政檢查3項(建議保留3項);行政指導11項(建議保留11項);其他29項(建議保留28項、建議取消1項)。無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行政職權。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審批程序和辦理流程。在市投資行政服務中心和市編辦的指導下,我局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工作。一是結合市清理行政職權要求,制定地震局行政職權清理目錄,做到該保留的保留,該取消的取消;二是對本單位審批事項進行疏理上報,行政審批項目由原先的2項精減為1項;三是壓縮審批時限,達到“雙減半”;四是精簡申報材料數量3項,并用表格形式對所需材料做出明確的規定;五是完成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預審和前置審批環節。
(四)依法開展地震災害防御,加強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我局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網上辦事窗口建設,將“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備案、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核準兩項(我局現有行政許可事項有一項:“市轄區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分兩項子項目實施)。行政審批進駐市網上辦事大廳,并優化了審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將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抗震設防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基本納入基建管理程序。
(五)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執法基準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科學合理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標準,我局制定了《陽春市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量化標準》,向市普法辦備案,并將裁量權標準在政務公開上向社會發布。
(六)認真自查,邊整邊改。對照《陽春市投資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窗口績效考核辦法》,逐條逐款認真檢查對窗口值班人員有無脫崗缺崗、業務不熟悉、服務不熱情、審批超時等行為,執法人員有無執法程序不當、管理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針對自查出的問題,制定了六項整改措施:無條件保證審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時間有人值守,杜絕缺崗脫崗現象發生;保證審批專網和視頻監控正常運行,發現故障立即上報并妥善處理;嚴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為;服務周到,舉止得體,程序簡潔,辦事高效;公布投訴電話,充分接受行政服務中心、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評議,促進作風轉變,提高服務能力,樹立地震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根據xx市人民的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切實解決行政行為不規范問題”專項整治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巴府[20xx]53號)、xx市xx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關于開展依法治區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巴州法治辦[20xx]11號)等文件要求,區人社局精心組織,統籌協調,抓緊抓實行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的全面自查,緊密結合市、區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業行政實施程序,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方式創新,認真落實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強后續監管工作,堅持嚴格依法改革,規范行政行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有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如期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的業務對接。
區人社局加大對承辦行政審批事項工作人員的'配備和培訓力度,并協同政務中心將市級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成功對接,結合全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便民服務要求,進行逐項清理,建立行業行政審批目錄,能在服務窗口審批辦理的事項,全部移交窗口服務提供“一站式”辦結。結合行政審評事項清理,區人社局安排專人將相關信息錄入了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同期將行政許可每項內容的詳細資料公布到門戶網站和電子運行平臺,加大宣傳力度,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方便群眾辦事。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設,完善操作過程。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實現以制度管人辦事的要求,區人社局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依據備案審查制度。積極探索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統一辦理行政許可制度以及與《行政許可法》相配套的規章制度。
區人社局按照“廉潔、高效、規范、便民”的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建立行政審批工作責任制,把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窗口工作人員。由人社局向窗口負責人授權并開具授權書,同時增強了審批的透明度。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審批項目的名稱、依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都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充分認識到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重要性,推進依法行政、建設誠信窗口,切實把嚴格執行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不存在執行與制度脫節的“兩張皮”現象。
在具體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區人社局政務服務工作盡管遇到各種矛盾和困難,但在局機關分管領導的親自把關問效、各主辦科室的通力協調配合、政務中心的全程監督指導下,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展已有成果,推動行政審批工作健康發展,取得了時效。
一是領導重視,抓緊實施。區人社局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擺在重要位置,列入議事日程,明確領導,明確責任,明確任務,精心組織好此項工作把改革各項任務落到了實處。
二是加強監督,優化程序。區人社局政務服務窗口認真對照《xx市xx區關于開展第十次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的通知》要求,將原來的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民辦職業學校審批、職業介紹機構審批、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資格審定、集體合同審查、企業職工(參保人員)退休審批證審核6項,保留了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民辦職業學校審批、職業介紹機構審批這4項,暫停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資格審定、集體合同審查這2項,改變方式企業職工(參保人員)退休審批證審核這1項,增加1項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同時提升審批時限均為20%以上。
三是加強調研,積極創新。區人社局圍繞“務真求實”的精神,為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窗口接到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之后,第一時間和局主辦科室前往申請單位核查,確保無虛假信息,無不符合規定辦理事項的現象,并按照整合行政資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速辦事。同時,大力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調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解決現實問題上有新的突破。
自20xx年以來,區人社局組織開展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學習十余次,接到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一件,正在辦理的民辦職業學校審批兩件,均都按時完成審批,保證了服務質量。
20xx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區人社局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區法制辦的精心指導下,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行政不規范行為的清理與整治,切實加強行政服務效能建設,全面打造法治人社,努力為群眾提供合法規范、和諧人性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環境。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深化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的通知》(石編辦發[201x]12號)的通知要求,我局認真逐項對照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行政許可事項主要有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規劃許可,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的放線、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
我局采取多項措施進一步提高規劃許可事項的辦理,一是建立了政務大廳窗口集中審批機制,堅持所有審批項目“一個窗口”進出,集中受理、限時辦結;二是建立了規劃項目會審制度,每周三定期召開規劃例會,集體研究解決規劃審批事項,同時堅持重大項目上規委會和專委會研究確定;三是在全區率先啟用了規劃管理“審批師”軟件,實現了數字化管理及信息共享,減少了地形圖等收件數量,縮減了辦事時限;四是建立了崗位監督臺,全方位公開了規劃方案、審批流程、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人員、辦事時限、投訴監督電話和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確保職責到人;五是建立了聯合審批機制,多次與發改委、建設、土地、城管、園林等各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減少中間環節,實行聯合審批,提高了行政審批效能。六是按照程序簡單化、審批快速化、管理人性化、監督法制化的“四化”要求,進一步優化了工作流程,重新梳理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精簡了辦事程序,審批表由以前的11個簡化合并為9個,辦事流程也進一步簡化,其中:劃撥用地的規劃審批流程由以前的7項簡化為4項,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審批流程由以前的8項簡化為4項,“一書三證”的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七是按照簡化程序重新印制了申請表,制作了便民服務卡,在辦公區內為前來辦事的群眾設置了休憩區,創造了良好的辦事環境。201x年以來,為了創新管理,我局還開通了工業項目規劃審批“直通車”,每周二定期到工業園區管委會上門跟蹤服務,集中受理,現場審批。
對國家和自治區已明確取消、轉移、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一一對照落實并制定相應措施,不存在“截留”或變相審批行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無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審批事項;我局不存在擅自變更審批方式及條件情況且屬于零收費單位。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為優化衛生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構建統一、高效、便民的衛生行政審批服務平臺,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市衛生局高度重視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通過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衛生審批事項實現了“統一受理、職能歸口、批管分離、規范運作”的新機制,在規范衛生行政權力運行基礎上做到了“五個到位”,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保障到位。
自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黃衛文[]5號)和市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后,我局迅速行動起來,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市直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標:將原來分散、多頭的衛生行政審批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平臺集中,通過對衛生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能。
為了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局成立了局長為主管領導、有關副局長為分管領導、協管領導的市衛生行政審批領導小組。考慮到衛生行政審批涉及科室多,協調難度大的特點,局還特別指定衛生監督科、規財科、監察室3個科室為牽頭科室,協調解決衛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為推進衛生窗口建設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
二、制定實施方案,方法措施到位。
為保障市級衛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實處,我局及時起草了《市衛生局關于印發行政審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黃衛發[2012]61號),明確了窗口實行首席代表負責制,并以授權書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負責本機關進駐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各項考核規定;行使對市級衛生行政審批事項受理決定權、組織協調權、辦理送達權、協調答復告知權。為此,我局啟用了衛生行政審批專用章,與單位公章同等效力,專門用于本機關行政審批。為了有效監督衛生行政審批效能,我局還進一步完善了“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全程代辦”、“過錯責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衛生局窗口工作人員年年評為先進個人,窗口多次評為“流動紅旗”窗口。
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市直行政審批“五減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對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的衛生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由原來的15項,通過精簡、撤銷、調整、合并,并報市紀委監察局審查核定,予以保留五類9項,其中:保留行政審批4項、調整為日常管理2項、調整為公共服務項目2項、暫緩執行4項、取消項目3項。申報材料由原來82項減為14項,辦理流程由63項減為9項。
今年以來,根據市監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時完成了市級行政權力相關信息采集,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流程圖報送、審批工作。其中行政許可類11項,行政處罰類26項,行政強制15項,行政獎勵11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征用1項,行政裁決3項,行政監督檢查1項,行政備案1項,其他權力事項類1項。在報送的資料中質量較高,受到有關領導好評及推介。
截止目前為止,市直衛生行政審批事項提前完成了“應進必進、授權充分、人員合格、流程優化、服務優質、辦事高效”的預期目標任務。
四、大抓硬件建設,網絡建設到位。
目前,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均開通了局域網,成功搭建了黃岡行政審批工作平臺,按照“受理、審批、決定、辦結”四個環節有序開展各項審批工作,基本實現了全程網上審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組織專班就市紀檢監察部門核定我局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日常監管共7個相關項目的設定依據、申報材料目錄等進行梳理、規范,并完成了電子版,適時將提供至中心完善黃岡行政審批平臺建設。
五、規范審批程序,文書使用到位。
按照《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范》等部門規章要求以及政務服務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等9種規范性許可文書,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統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書”,極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對人。同時,我們為窗口配備掃描儀等必要的辦公設施,進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傳功能;我們計劃近期舉辦市直審批平臺應用業務培訓,以全面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工作順利開展。
14條意見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稅總發〔2019〕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稅務系統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力度,持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改進稅務行政審批工作,促進稅收現代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一)正視突出問題。
2019年以來,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中央要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納稅人期盼相比,還有差距,主要表現為:個別地方取消審批事項落實不到位,存在變相審批的現象;個別事項的審批不規范、不公開、不透明,有的手續還比較繁瑣,耗時長、效率低;一些審批事項取消后,后續管理方式單一,管理措施針對性操作性不強,等等。這些問題,必須通過進一步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實加以解決。
(二)澄清模糊認識。
一是關于審批事項底數不清的問題。審批事項底數,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以下簡稱10號公告)發布的審批清單為基礎,清單之外不存在其他審批事項(僅由地方稅務機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除外)。
二是關于已經取消審批事項的原有依據,包括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廢止前,仍然應當進行審批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應當以國務院或者稅務總局取消審批事項的決定為準,自國務院或者稅務總局決定取消審批事項之日起,取消的審批事項不得再進行審批。
三是關于備案等后續管理措施沒有法律依據的問題。后續管理措施,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行使稅收征收管理權的體現,稅務總局有權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備案等后續管理措施,依法加強稅收管理,規范稅收秩序,促進稅法遵從。
四是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會增加執法風險或進戶執法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徹底轉變管理理念,充分認識到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是依法還權明責于納稅人的重要體現,同時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在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基礎上,積極運用備案、申報、風險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范稅收流失。
二、進一步推進審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類別。10號公告發布的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清理完畢,其中列為其他權力事項的23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結合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繼續做好清理和規范工作。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再梳理,進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項的含金量。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6號),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優化和公開審批流程,明確審查標準,嚴格規范行政裁量權,以標準化促進規范化。進一步改進稅收管理方式,防止將日常稅收管理事項和管理方式審批化,增加即時辦結事項,不斷提高稅收服務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
按照國務院審改辦的統一部署,稅務總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稅務機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稅務機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指定地方稅務機關實施的,原則上取消;對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通過充分論證,對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稅務機關實施的地方稅種的減稅、免稅事項,應當按照新修訂的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不得實行審批。
(五)鞏固改革成果。
嚴格實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管理,非經法定程序,任何稅務機關不得在清單之外增設和變相增設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實行變相審批,不得以事前備案、核準性備案等名義對已經取消的事項改頭換面繼續審批。對已經取消的上級稅務機關的審批事項,要同時取消下級稅務機關對應的初審、復審、審核等。不得將國務院或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定交由行業協會、事業單位或涉稅中介組織繼續審批,已經指定的應當立即糾正,停止審批。積極引導行業協會采取有別于行政審批的方式,加強對行業行為的規范。對已經取消的中介服務應當切實落實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變相予以恢復。做好下放審批事項的銜接工作,明確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
(六)建立審批清單動態更新機制。
國務院發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稅務總局更新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各省稅務局應當在稅務總局目錄更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審批清單并向社會公開。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實機制。
稅務總局原則上在國務院發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個月內,完成相關稅收規范性文件修改、納稅服務規范和稅收征管規范更新、后續管理措施發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內完成征管信息系統的調整。各省稅務局原則上應在稅務總局相關配套工作完成后1個月內做好相應的細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機制。
稅務總局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納入執法督察和督查督辦事項,實施績效考評,堅決制止和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現象。各省稅務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以五個“有沒有”為標準,即行政審批事項該取消的有沒有取消、該下放的有沒有下放、該規范的有沒有規范、該公開的有沒有公開、該簡化的有沒有簡化,全面開展自查,集中組織抽查,認真聽取意見,對發現的問題應當堅決予以糾正,強化責任追究,對解決問題不力、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的,應當予以通報,并追究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保證審批改革順利推進,確保改革紅利有效釋放。
四、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
(九)優化綜合管稅。
注重創新后續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續管理融入稅收征管和稅收執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實稅收征管規范和納稅服務規范,綜合運用申報管理、發票管理、賬簿憑證管理、稅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檢查、處罰、強制等日常執法手段加強對納稅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續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稅。
注重運用“互聯網+稅務”方式加強風險管理,善于根據納稅申報信息、第三方信息對納稅人的日常涉稅情況進行歸集整理,建立風險模型,加強數據分析,強化風險識別,按照風險等級有針對性地采取案頭評估、日常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主動管理,提高后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強化依法管稅。
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后續管理,善于通過行政指導、行政疏導、行政服務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導納稅人遵從稅法。通過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嚴禁違法增設納稅人義務、隨意增加納稅人負擔,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強稅務機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提高后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十二)高度重視。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進一步轉變觀念,切實改變過去依賴事前審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協同推進、督促落實作用,將改革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納稅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紅利。
(十三)主動匯報。
省以下各級稅務機關應當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審批改革工作情況,取得地方黨委政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同時,對審批改革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稅務總局報告,必要時專題書面請示。
(十四)強化協同。
省以下各級稅務機關應當積極落實國稅地稅合作工作規范,加強溝通聯系和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提高征管效能,不斷優化納稅服務。
本意見執行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
2019年8月18日。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回頭看自查報告
根據遂寧市人民的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調研的通知》(遂府法函〔〕12號)要求,現將我局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報告如下:
一、清理審批事項情況。
(一)正在實施的審批項目。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并聯審批);。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3.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關閉拆除許可(并聯審批);。
4.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
5.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6.水排污許可證;。
7.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8.危險廢物轉移許可;。
9.輻射安全許可(省環保廳委托)。
(二)“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請。
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情況。
一是制定了行政審批服務措施、行政審批流程圖,簡化了辦事流程,提高了服務效率。二是按照要求,進行了行政審批上網公示。三是行政審批后,由局紀檢監察室和環境監察執法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和審批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制度完善情況。
一是通過懲防體系建設,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審批風險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審批工作廉政規定》。二是制定并落實了《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崗位廉政風險三級預警實施辦法》等制度。
四、“兩集中、兩到位”執行情況。
我局將審批事項集中在行政許可科、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做到“一站式”審批,保障了進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到位、審批權限到位。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今天召開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目的是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動員和發動全市各級各部門扎實做好第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剛才,市審批中心、建設局、工商局等三個部門作了表態發言。呂市長代表市政府部署了工作,講得很具體,很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希望大家根據呂市長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再強調三點意見。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的是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群眾,服務于經濟發展。特別在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下,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是加快政府改革的需要。黨的xx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建設服務型政府”,省和紹興市也對行政審批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我們開展以網絡技術和依法行政為依托,以政務公開和電子監察為手段,以提高效率和優化服務為目的的行政審批改革,是貫徹落實上級精神,順應時代發展需要,努力打造服務政府、電子政府、效能政府和陽光政府的重要手段,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政治任務。
二是加速優化發展環境的需要。今年,市委、市政府為應對嚴峻的宏觀形勢,結合實際,出臺了加強項目建設、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確保這些政策措施順利實施,關鍵是要創造一個便捷高效的發展環境,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正是我們提升辦事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舉措。各單位必須站在貫徹落實“保穩促調”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工業強市、和諧惠民”工作主線的高度,扎實做好審改工作。
三是推進政府廉政建設的需要。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使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有利于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有利于增強行政審批的透明度,便于社會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是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
第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核心工作是實施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這是對傳統審批模式創造性的改革,具體要抓好“兩個進入”和“兩個到位”。
(一)抓好“兩個進入”。一是所有審批事項必須進入系統。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審批事項進入系統的工作。同時,要結合“擴權強鎮”工作,探索建立覆蓋城鄉的網絡審批系統,將下放給鄉鎮的審批事項納入其中。二是明確的審批事項必須進入中心。對于市里確定要進入市審批中心辦理的事項,必須嚴格實行審批中心“一地”辦理,絕不允許“明進暗出”或“二頭審批”。審批中心是政府的第一形象,有關部門要選派素質高、業務精、能力強的業務骨干入駐中心,并充分授權,確保事項在中心的受理和辦理。
(二)確保“兩個到位”。一是落實審改要到位。對于本輪審改后的審批事項,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審改后的辦事流程和審批時限規范執行,不得隨意延長審批時限、設置審批條件、增加申報材料和審批環節,對出現上述問題的,一經發現將嚴格查處。二是監督檢查要到位。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暢通社會監督投訴渠道,確保審批行為接受多方面的監督。市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四輪審改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并適時對改革力度和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對落后的部門和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拒不執行的將采取行政問責。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關系到部門權力和利益關系的調整,涉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
一是要落實責任。各部門要根據市里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落實責任,實行“一把手”親自抓。同時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堅持部門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不折不扣地做好審改工作。
二是要加強協調。四輪審改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有序實施。對涉及多部門的審批事項,市里已專門出臺行政審批項目聯合辦理實施辦法,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操作辦法執行;審批中心和法制辦要做好審改法律法規指導工作,確保審改扎實推進;市信息中心要加強對部門網上審批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技術支持,加快審改工作進度。
三是要形成氛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的實事,需要方方面面的關心、支持和參與。各相關部門要廣泛聽取企業和群眾的意見,一切要從有利于優化服務,有利于促進發展的角度出發,推進審改工作。其他部門也要以這次改革為契機,反思和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改進作風、提升效率、優化服務,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審批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同志們,實施第四輪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的重大舉措,事關發展,事關全局,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希望各級各部門進一步統一思想,開拓創新,真抓實干,為優化我市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從1998年撤地設市以來,我市先后開展了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00余項,下放行政審批項目70余項,最終保留市級部門行政審批項目156項。通過五輪的清理改革,有8個部門(市保密局、市檔案局、市財政局、市廣播電視局、市糧食局、市扶貧辦、市勞動就業局、市航務管理處)的行政審批項目已經全部調整取消,不再具有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時限也在法定時限內壓縮了一半以上,極大地規范了部門的行政審批行為,服務型、效能型政府建設得到有效推進。但是,從總體上看市政府和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仍然過多,還有精簡壓縮和調整的空間。因此,在市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中心學習組的學習活動中,市委孔書記提出了要進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為玉溪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因此,市政府決定啟動新一輪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對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清理的范圍。
這次改革清理的范圍,重點是市政府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具體范圍是:
1.20*年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時,已組織清理并保留的市政府實施審批管理的項目,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20*年至今國家和省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授權市政府審批,部門負責承辦報批的項目。
3.20*年至今市委、市政府文件規定需要由市政府、領導小組或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批的項目。
二、清理遵循的原則:
(一)合法審批原則:凡屬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全國人大決定、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及規范性文件為依據所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原則上予以取消;凡屬國務院、省政府決定取消的審批項目,一律取消,市政府不再予以審批。凡屬無法律法規依據,市委、市政府文件自行設立由市政府、領導小組或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批的項目,原則上予以取消或調整。確需保留的,需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二)精簡效能原則:對審批權在市政府,但由縣區政府實施更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行政審批項目,市政府將按照方便當事人,便于監管的原則予以下放。
(三)屬地管理原則:對同一審批項目市縣區兩級政府都具有行政審批權的,而縣區政府就可決定的行政審批項目,原則上予以下放由縣區政府自行審批,以進一步強化縣區政府在經濟社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原則:對雖有法定依據,但該依據與現實管理不相適應,難以達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按照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予以取消或調整。
三、清理的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
第一步:摸清底數,理清項目階段。
各部門要按照此次清理的范圍,進行全面清理。一是對20*年通過清理由市政府審批管理,部門承辦報批的項目進行匯總(見表一);二是對20*年至今新頒布的涉及本部門的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清理,列出目錄(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名稱、文號以及生效時間)(見表二);三是對20*年至今新頒布的涉及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中設立的由市政府進行審批的管理項目進行清理,列出審批項目名稱等內容(見表三);四是對20*年至今市委、市政府發文設立的需由市政府審批的項目(包括須報市政府成立的領導小組或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列出審批項目名稱等內容(見表四)。按照以上步驟方法全面清理出由市政府(包括領導小組、專門委員會)審批的項目,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部門審查確認階段。
在全面清理出市政府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各部門要按照清理的原則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逐項進行認真研究,并提出對市政府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擬保留、擬調整下放取消的意見(見表五),經部門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后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步:市法制辦匯總審核階段。
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部門上報情況,逐項進行認真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統一向社會公布。
上報時間要求:請各部門于20xx年6月20日前將清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整精簡行政審批項目,是進一步優化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的重要舉措。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義重大,時間緊、任務重,從清理到提出部門意見只有15天左右的時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聽取匯報,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要抽調得力人員承擔此項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市政府決定從市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具體開展此項工作。被抽調的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積極支持和配合,確保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嚴明紀律,強化責任。
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各部門要以嚴肅的紀律來確保這項工作的落實。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不遲報。對未按要求進行清理,不按要求和規定時間完成清理上報工作的單位和部門,部門領導要向市政府說明原因,市政府將進行問責。
同志們,黨的xx大明確提出要“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此次深化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希望各部門精心組織,扎實工作,以對政府高度負責的態度,堅定信心,狠抓落實,全面完成清理改革任務,為優化我市發展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回頭看自查報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遂寧市人民的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調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3〕12號)要求,現將我局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報告如下:
一、清理審批事項情況。
(一)正在實施的審批項目。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并聯審批);。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3.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關閉拆除許可(并聯審批);。
4.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
5.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6.水排污許可證;。
7.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8.危險廢物轉移許可;。
9.輻射安全許可(省環保廳委托)。
(二)“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請。
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情況。
一是制定了行政審批服務措施、行政審批流程圖,簡化了辦事流程,提高了服務效率。二是按照要求,進行了行政審批上網公示。三是行政審批后,由局紀檢監察室和環境監察執法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和審批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制度完善情況。
一是通過懲防體系建設,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審批風險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審批工作廉政規定》。二是制定并落實了《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崗位廉政風險三級預警實施辦法》等制度。
四、“兩集中、兩到位”執行情況。
我局將審批事項集中在行政許可科、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做到“一站式”審批,保障了進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到位、審批權限到位。
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為促進和推動自治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了解掌握事業單位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情況,根據局黨組的安排,6月1日—6 月10 日,局領導帶領政策法規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工資處工作人員,通過聽取匯報、座談討論等形式對州直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工作調研,從調研情況看,所調研的十個事業單位不同程度地普遍開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實踐,有的改革是單項的,有的改革是多項的;有的進行了崗位競聘的改革,有的進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探索,有的進行聘用制度的改革;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的進展較快,有的進展較慢。改革工作做得最好的是伊寧衛校,主要表現在改革的意識強、氣氛濃、內容項目多、步子大、進展快,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已制定,七月中旬以后將在全校逐步推行全員聘用制度。
一、認識到位,領導重視,組織保證。
各試點單位領導重視,認識明確,態度積極,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領導機構健全。所調研的八個試點事業單位均成立了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認識比較明確,思想比較統一,思路比較清晰,認為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勢在必行,對改革充滿信心,態度比較積極。
二 、各試點單位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結合自身實際和行業特點做了大量的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1、積極推行中層領導競爭上崗制度。伊寧衛校2001年首先對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工勤人員進行了輪崗,2003年對校中層干部進行競聘上崗,實行下聘一級,由科(室)負責人優化組合科室工作人員,提高了全體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伊犁州中醫院、伊犁州新華醫院對中層干部實行競聘上崗,一年一聘,年終考核群眾滿意度低者即可解聘。伊犁日報社對中層本文來自課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費文章請登陸 查看缺崗實行競爭上崗,伊犁晚報社、伊犁電視臺對全部中層崗位全部實行了競聘上崗,通過推行競爭上崗制度,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良好的用人氛圍。
2、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公開制和擇優聘任制。除教育系統外,各單位普遍實行了評聘分開,對取得資格人員進行認真考核,選擇優秀者予以聘用。伊寧衛校、伊犁中醫院對一些業務能力強,但專業技術職務低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低職高聘,對專業技術職務高而業務能力弱或敬業精神不強者實行高職低聘。伊寧衛校還破格給校內個別學科帶頭人給予內部“正高”待遇,較好地調動了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3、積極進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伊寧衛校制定了《崗位津貼管理辦法》和《課時津貼管理辦法》;伊犁州新華醫院把職工工資的30%提出來進行二次分配,把分配的權限下放到各科室,建立了“崗位工資制”;伊犁電視臺加強崗位管理制度,明確職責,推行部門內部成本核算,費用下達到各部門;伊犁日報社把40%的活工資,組版費、創收提成捆-綁起來進行再分配,實行績效掛鉤;伊犁廣播電視大學提出了“工資管生活、崗位管福利、效益管獎勵”的內部分配目標。通過各種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大鍋飯,拉開了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改變過去干多干少一樣,干好干壞一樣的狀況,職工的精神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工作積極性和效率明顯提高,形成了個個想法干好工作,努力爭創一流業績的局面。
4、伊犁州中醫院、伊犁日報社、伊犁電視臺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引進急缺人才。伊犁州中醫院近幾年先后招聘了護士28名,引進人才16 人,伊犁日報社,伊犁電視臺也都結合本行業特點,以辦好報,辦好電視節目,出精品的宗旨,實行優化組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編人員、節目主持人等急缺人才,對引進人才實行聘用制管理,和本單位職工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單位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促進了事業的發展。
三、各試點單位雖結合自身實際做了一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經驗,但總的來看,改革工作還只是部分的,而不是全面的,還不夠深入,不夠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還面臨著一些矛盾,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由于目前自治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尚處于試點階段,改革的大氣候處于正在形成之中,尚未形成一個改革的大環境、大氣候,一些事業單位怕過于冒進,遭到一些誤解,給自身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不敢大膽推進改革。
2、分配制度改革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關鍵,而現行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執行的工資統發制度,活工資部分直接進入了每個人工資卡中,事業單位缺乏分配的`自主權,無法進行調配,活工資實際上成了死工資,沒有體現優勞優酬、績效優先的原則,制約了事業單位內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3、由于部分事業單位尚未完成定編工作,致使這些單位無法進行定崗、按崗聘任和競聘上崗工作,進而制約了全員聘用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進程。
4、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性較高,但其業務主管部門對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支持關心的力度不大,認為那是人事部門的事,投入組織領導下屬事業單位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精力很少,沒有發揮好主管部門對下屬事業單位改革的組織領導作用,致使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動進度較慢。
5、由于在未聘人員如何安置方面沒有很好的辦法和疏通渠道,一些事業單位有顧慮、有畏難情緒,不敢大膽進行改革。
6、由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還不到位,加上現行的用人制度的制約,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無法得以實現,造成事業單位急缺人才無法正常補充,引進的人才手續難以順利辦理。
7、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辦法,事業單位與職工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明確雙方人事關系和權利義務的聘用合同,而勞動部門卻要求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也全部簽訂勞動合同,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無所適從。另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傷病殘鑒定和退休應由人事部門負責鑒定和審批,但勞動部門對人事部門的傷殘鑒定和退休批復不予認可,將會直接影響新黨辦[2005]14號文件的執行。
四、建議及措施。
1、借助自治區的《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的出臺,認真組織好文件的學習,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全社會對改革的緊迫性,必要性的認識,增強改革的內部動力。
2、加強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盡快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掛帥、有關部門參加的改革領導組織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改革工作,人事部門要本文來自課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費文章請登陸 查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改革的指導協調工作,及時幫助,指導改革。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領導、組織好本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調動改革單位的積極性,形成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協調的強有力的工作格局。
3、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樣,必然要涉及許多人的切身利益,各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必須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但也不能裹足不前,要克服畏難情緒和等待觀望思想,主動思考,主動研究,主動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工作。
4、嚴格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在國家規定的津貼總額內享有分配自主權,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內部分配,合理拉開收入差距”的要求,由財政將“活工資”部分全部打入單位帳戶,由事業單位按績效自主進行分配,打破平均主義的大鍋飯,還事業單位分配的自主權。
5、鑒于事業單位定編問題已制約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各縣(市)一定要爭取編制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盡快將各事業單位的編制核定,以保證事業單位按需設崗、以崗定責、按崗聘任、以崗管理。
6、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辦法,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簽訂明確職工與單位雙方人事關系和權利義務的聘用合同,并進一步和勞動部門協調,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傷病殘鑒定和退休由人事部門審批,保證新黨辦[2005]14號文件中關于文件中未聘人員提前退休精神得以執行。
7、疏通未聘人員安置渠道,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應想方設法疏通出口,解決人員能進能出的問題,采用依托技術、行業優勢,通過興辦發展新的產業,轉崗培訓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新黨辦[2005]14號文件關于內部解聘、提前退休、病退、辭職等辦法。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回頭看自查報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遂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調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3〕12號)要求,現將我局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報告如下:
一、清理審批事項情況。
(一)正在實施的審批項目。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并聯審批);。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3.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關閉拆除許可(并聯審批);。
4.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
5.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6.水排污許可證;。
7.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8.危險廢物轉移許可;。
9.輻射安全許可(省環保廳委托)。
(二)“防治污染設施撤除或閑置許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請。
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情況。
一是制定了行政審批服務措施、行政審批流程圖,簡化了辦事流程,提高了服務效率。二是按照要求,進行了行政審批上網公示。三是行政審批后,由局紀檢監察室和環境監察執法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和審批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制度完善情況。
一是通過懲防體系建設,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審批風險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審批工作廉政規定》。二是制定并落實了《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遂寧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崗位廉政風險三級預警實施辦法》等制度。
四、“兩集中、兩到位”執行情況。
我局將審批事項集中在行政許可科、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做到“一站式”審批,保障了進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到位、審批權限到位。
為優化衛生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構建統一、高效、便民的衛生行政審批服務平臺,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市衛生局高度重視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通過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衛生審批事項實現了“統一受理、職能歸口、批管分離、規范運作”的新機制,在規范衛生行政權力運行基礎上做到了“五個到位”,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保障到位。
自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黃衛文[2012]5號)和市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后,我局迅速行動起來,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市直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標:將原來分散、多頭的衛生行政審批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平臺集中,通過對衛生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能。
為了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局成立了局長為主管領導、有關副局長為分管領導、協管領導的.市衛生行政審批領導小組。考慮到衛生行政審批涉及科室多,協調難度大的特點,局還特別指定衛生監督科、規財科、監察室3個科室為牽頭科室,協調解決衛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為推進衛生窗口建設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
二、制定實施方案,方法措施到位。
為保障市級衛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實處,我局及時起草了《市衛生局關于印發行政審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黃衛發[2012]61號),明確了窗口實行首席代表負責制,并以授權書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負責本機關進駐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各項考核規定;行使對市級衛生行政審批事項受理決定權、組織協調權、辦理送達權、協調答復告知權。為此,我局啟用了衛生行政審批專用章,與單位公章同等效力,專門用于本機關行政審批。為了有效監督衛生行政審批效能,我局還進一步完善了“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全程代辦”、“過錯責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衛生局窗口工作人員年年評為先進個人,窗口多次評為“流動紅旗”窗口。
三、大膽開拓創新,行政審批改革到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市直行政審批“五減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對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的衛生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由原來的15項,通過精簡、撤銷、調整、合并,并報市紀委監察局審查核定,予以保留五類9項,其中:保留行政審批4項、調整為日常管理2項、調整為公共服務項目2項、暫緩執行4項、取消項目3項。申報材料由原來82項減為14項,辦理流程由63項減為9項。
今年以來,根據市監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時完成了市級行政權力相關信息采集,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流程圖報送、審批工作。其中行政許可類11項,行政處罰類26項,行政強制15項,行政獎勵11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征用1項,行政裁決3項,行政監督檢查1項,行政備案1項,其他權力事項類1項。在報送的資料中質量較高,受到有關領導好評及推介。
截止目前為止,市直衛生行政審批事項提前完成了“應進必進、授權充分、人員合格、流程優化、服務優質、辦事高效”的預期目標任務。
四、大抓硬件建設,網絡建設到位。
目前,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均開通了局域網,成功搭建了黃岡行政審批工作平臺,按照“受理、審批、決定、辦結”四個環節有序開展各項審批工作,基本實現了全程網上審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組織專班就市紀檢監察部門核定我局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日常監管共7個相關項目的設定依據、申報材料目錄等進行梳理、規范,并完成了電子版,適時將提供至中心完善黃岡行政審批平臺建設。
五、規范審批程序,文書使用到位。
按照《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范》等部門規章要求以及政務服務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等9種規范性許可文書,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統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書”,極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對人。同時,我們為窗口配備掃描儀等必要的辦公設施,進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傳功能;我們計劃近期舉辦市直審批平臺應用業務培訓,以全面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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