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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一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 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二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創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20__年學校組織有關人員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查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是做好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障,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當前我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的形勢,切實樹立起了安全穩定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學校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組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了任務明確、責權一致、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由于政策優越,我校所在地區已免除學生的所有繳費。學校將認真把關,堅決杜絕各種收費現象的發生。
2。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開課,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三、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我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2、我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我校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四、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學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此舉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我校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五、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學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及有關人員調資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六、關于學校設備設施與學校發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來,隨著我校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學校功能室尚需健全,也嚴重制約了我校的發展。
七、關于安全隱患的排查
1、設備設施的隱患排查。經過領導小組的深入調查,認真排查,學校左側水渠有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洪水可能沖毀學校北墻,進而沖壞操場。
2、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排查
我校地處公路北側,交通發達,來往車輛頻繁,給廣大師生出行埋下安全隱患。基于此,我校政教處擬定了“安全一日常規”,并將此作為學生晨訓的必講內容。安排教師到重要路口接送學生。
八、關于與校園周邊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園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排查,在我校周圍無網吧,無商店,無其他娛樂場所,這為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以上是關于我校20__年6月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三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四
古豐鄉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
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收縮居住、移民搬遷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的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活動開展以來,我鄉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貧政策類。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相關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鄉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脫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鄉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于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收縮居住點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著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3、領導干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古豐和促進古豐鄉經濟崛起做出了貢獻。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五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一、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矛盾糾紛調解方案,分析當前矛盾糾紛形勢。
二、排查制度
堅持執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會矛盾糾紛,重要時期,實行每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對群眾要求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受理,然后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類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歸口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流指派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或單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務和要求,強化調處責任,落實調處措施,確保調處效果,并及時反饋調處結果。
四、移送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
調處服務中心對所有受理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視情況分流或直接組織調處:
1、涉及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2、涉及保險、勞動爭議、工傷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所會同黨政辦、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3、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農經站會同國土資源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4、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償轉讓,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國土資源所、司法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5、城鄉建設規劃、城鎮管理以及拆遷補償和安置等矛盾糾紛,由城鎮建設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市場監督和管理等矛盾糾紛,由經濟管理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辦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處。
8、涉及企業產權改制、安全生產等矛盾糾紛,由派出所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查。涉及上訪的矛盾糾紛,由信訪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調處。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綜治辦會同派出所、司法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10、其他民事矛盾糾紛由司法所和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站調處。
11、上述單位對所屬矛盾糾紛必須進行面對面的調解工作,確實調處不了的,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抽調人員協調調處。
12、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直接調處。
五、聯動聯調制度
1、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跨村的矛盾糾紛,由調處服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調處,相關單位應按照中心要求,抽調人員按時參加聯合調處工作。
2、對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糾紛,相關單位及時指派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按時間要求進行調處,不得拒絕推諉。
3、矛盾糾紛調處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各級領導對中心指派負責的矛盾糾紛應當負責指導、督促或親自參加調處工作。
4、中心調處矛盾糾紛時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不得拒絕。
5、矛盾糾紛確因部門決策不當或行政行為不當引起的,相關部門要立即糾正,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6、中心實行矛盾糾紛調結報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糾紛,由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協調,集中力量進行調處。從而形成分工負責與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做到信息聯通、力量聯動、糾紛聯排、矛盾聯調。
六、督查回訪制度
1、定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
2、對分流指派給有關單位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了解,提出調處意見。
3、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對未調結的矛盾糾紛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以上的繼續調處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報有關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調處情況。
七、檔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檔案包括:(1)調處網絡組成人員名冊;(2)會議記錄、培訓記錄、業務學習記錄;(3)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情況登記薄;(4)矛盾糾紛調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兩次以上矛盾形勢分析報告;(6)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相關材料;(7)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調處的矛盾糾紛調處結束后,應及時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內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錄;(3)調解申請書;(4)調查筆錄;(5)證據材料;(6)調解筆錄;(7)調解協議書;(8)回訪記錄;(9)附卷材料。
3、中心調解的簡易矛盾糾紛,未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的,應填寫《矛盾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統一歸檔。
4、中心應當根據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月報表、半年報表和全年報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綜治辦。各類統計報表應按時間、年限分類裝訂成冊,建立統計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5、矛盾糾紛調處材料應在調處結束后一周內整理歸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八、培訓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負責對本轄區調解人員進行培訓。使廣大的調解人員明確職責,掌握與調解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調解的方法與技巧。按照“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群眾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配好調解人員。中心工作人員要實行公開上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服務中心根據實際制定對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對調處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因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矛盾糾紛上交或激化的單位嚴格按照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處理。
十、責任制度
以嚴格的責任制來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效。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責任制和分級責任制,實行領導定期接待、包案負責制、直接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執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報告制度,凡是大疑難矛盾糾紛,應及時向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報告請示。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因矛盾糾紛調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六
上半年,我鎮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調解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排查調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實效。上半年的工作情況如下:
1、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工作,調整充實相關領導,嚴格落實“領導組會議”、“重大糾紛協調會議”等項制度,創新“定責任、定人員、定時限、定調處”的方式,確保重大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解決。
2、進一步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今年我們重新完善了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為核心的領導責任機制。
為了維護社會長期穩定,推進平安建設深入發展,從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的長效機制,提高基層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發,我們大力推進了三項機制建設,即從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應對三項機制入手,全面強化了全社區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進一步規范了矛排工作預警機制。進一步健全了社區矛排組織,抓好基層矛排信息員的組織建設,提高了預警意識,強化了預警職能。
2、健全了以排查為主體的源頭化解機制。在矛排、信訪兩個渠道獲取矛盾糾紛信息的基礎上,不斷深化矛盾糾紛排查調查工作,繼續發揮基層防線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處,堅持每個月一排查、一分析,對排查出的矛盾要進行梳理,然后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對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督辦,并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內部,解決基層。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七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八
我局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實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計劃》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深入開展矛盾糾紛 “無疏漏、大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風險隱患,對排查數據進行了細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調解工作機制,健全了調解組織機構,今年上半年,未發生一起因矛盾糾紛調解不及時和處理不當轉化為民事或刑事案件。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年**月,縣信訪局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次*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別下降%和%,其中:個體訪件次**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和%;集體訪件次**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和%,信訪總體形勢明顯好轉。
(一)加強組織建設,完善調解機構
隨著當前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多元化,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增多、涉及面廣,具有很強的區域性、行業性、專業性特點,僅靠一個部門或單一的調解方式已經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我局嚴格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大調解” 格局,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化解信訪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時,我局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用制度規范調解工作,做到了嚴格依法依規辦事。
(二)堅持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制度
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下訪活動,實行縣、鄉領導坐班接訪制度,確保每個工作日都有1名縣級領導在縣信訪局坐班,1名鄉鎮領導在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接待來訪群眾,對每一件信訪案件,要求每名接訪領導互換角色,設身處地的為上訪者著想,帶著感情、拿出誠意去傾聽、去解決、去幫助,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三)加強初信初訪接待辦理和重信重訪復查復核工作,切實做到信訪問題“案結事了”
二是對全縣上訪案件進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緩解各種矛盾,實現了把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三是層層落實信訪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范圍,實行責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復、有訪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四)深入排查,及時調解糾紛
(五)突出重點,狠抓項目糾紛調處
對重點重大項目建設、群體性的事件、上訪苗頭的糾紛案件進行排查、調處,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力爭通過調解化解糾紛。對一時未能調解的糾紛,采取“擱置爭議、保全證據、支持開發、利益不變”的方法,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權屬爭議,保證重大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六)堅持依法按政策處理信訪問題,建立了良好的信訪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有條件能夠解決的,限期解決到位,決不留尾巴,對暫不具備解決條件,需逐步給予解決的,給群眾解釋說明政策情況,盡快按政策規定逐步予以解決;二是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行為過激、無理取鬧、擾亂信訪秩序的上訪群眾,依法予以處置,維護了正常的信訪秩序;三是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由司法部門給予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引導群眾通過仲裁、訴訟和行政復議等途徑依法公正解決問題,對進入司法程序的信訪案件,人大、政法、信訪部門跟蹤督辦,有效地維護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各鄉(鎮)駐村干部積極深入到農戶家中,體察民情、了解民意,幫助解決群眾生產和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再次宣講了《信訪條例》,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信訪,從而有效遏制了越級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我縣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本形成了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機制,但離地區、縣委和縣政府的要求還有差距,今后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四是在群眾中廣泛宣傳《信訪條例》,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積極引導上訪群眾按《信訪條列》規定依法有序逐級反映訴求,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九
充分整合信訪、綜治、司法、紀工委、12345熱線等多部門資源,全方位排查收集矛盾糾紛線索,實現應查盡查,應早盡早。
一是常規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街道大網格--社區中網格--村居小網格--小組微網格”的四級網格管理模式,劃分中網格12個,小網格78個,微網格173個,142名專職網格員和32名兼職網格員分配到各網格,做實日常走訪排查,及時收集各類苗頭隱患。
二是立足實際突出重點。依托日常走訪排查、12345市民熱線等渠道,主動梳理分類,聚焦鄰里糾紛、婚戀家庭、感情糾葛、土地流轉、征地拆遷、欠薪欠債、肇事肇禍精神病等進行重點排查,積極落實分析研判,強化法律宣傳,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早穩控。今年1-10月份,共巡查走訪37000余人次,發現問題隱患400余個,當場解決200余個,上報街道平臺統籌協調解決問題200余個,處理反復性市民熱線問題158起。
三是回訪排查鞏固成效。為確保各類矛盾糾紛清倉見底,街道組織專人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逐一回訪,堅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蹤處理和當事人的思想動態掌握,認真聽取當事人雙方的意見看法,疏導情緒,防止矛盾糾紛再次反彈。
堅持把非訴訟解決矛盾糾紛機制挺在前面,積極協調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訪、紀委等部門,構建黨工委主導、綜治協調、站所履職的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充分發揮調解中心作用,筑牢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以司法所為主導,成立“潤心”一站式矛調中心,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設有公共法律服務室、群眾來訪接待室、心理咨詢室、法治圖書室和“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站。調解中心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調處、一條龍服務”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今年1-10月份累計接待來訪群眾289人次,調解矛盾糾紛268起。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等方法途徑盡快解決,司法所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工作中的矛盾與沖突篇十
20xx年,我鎮以創建平安xx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糾紛89件,調處89件,實現了實現“四下降、三提高、兩不出現”的工作目標。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穩定是第一要務,鎮黨委、政府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為副組長,民政、團委、婦聯、勞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和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鎮調委會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兩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并配備電腦和打印機,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今年還為綜治配備了兩輛摩托車用于下村辦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鐘內趕到事發點,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鎮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160余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鎮、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黨政聯席會議每月聽取一次綜治情況匯報,鎮里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鄉鎮調委會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鎮、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鎮、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揚言要越級上訪,而我鎮羅家村的張xx,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區的組織者之一。為做好他的穩定工作,鎮黨委書記歐陽海波親自帶隊,耐心細致地給他講政策,真心實意幫他解決問題,推心置腹地與他交朋友,使張圣錄放棄了上訪的念頭,一心一意到常寧開礦去了。端午節那天,洞尾村道灣組年僅三十歲的婦女雷xx,因與丈夫張國強吵架服毒自殺。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灣組打人命官司。聞訊后,鎮長廖楚明迅速帶領人大主席周志輝、政協聯工委主任劉堯蘇等人到現場調處。經xx、棲鳳渡雙方鎮、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達成了協議。三是堅持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制度。不定期召開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和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矛盾糾紛問題。特別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處理矛盾糾紛,比如春耕大忙前著重處理水利、田土權屬糾紛,清明節前著重處理墳山糾紛。今年共組織了8次全鎮性的排查糾紛活動,排查出矛盾糾紛89起。四是堅持邊界糾紛聯防聯調制度,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化解群體性問題上,放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上。1月份七一一礦的退役治理覆蓋問題,4月份與橋口鎮共同調處了羅家村與黃泥灘村的墳山糾紛,5月份與棲鳳渡鎮共同調處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殺事件,8月份協調處理了街洞煤礦轉運站對街洞村的煤塵污染問題。
糾紛矛盾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今年,我鎮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xx年7月,我鎮洞尾村新灣組村民李xx騎摩托車路過棲鳳渡鎮瓦灶村時,被狗咬了一口。當時,他沒有在意,既沒有確認狗的主人,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20xx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xx的親屬聽說是瓦灶村鄧家的狗咬的,糾集40余人,到鄧顯德家要求賠償。鎮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處理。經調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鎮、村干部與李xx的親屬擺事實,講道理,講法律,這件事因為死者的疏忽,無法確認狗的主人,應該由死者自己承擔責任。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死者家屬心服口服,一場糾紛僅用一天時間就結案了。二是結合鎮情,依法調處。今年5月,我鎮紅五星村六組婦女李某,帶著年僅2歲的兒子到該村11組鄧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無人看管,不慎掉進鄧道成的果園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后,李某家屬認為是鄧道成家的蓄水池防護措施不到位,屬責任事故,要求對方高額賠償。鎮調委會認為,xx是養魚大鎮,到處是魚塘,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長加強防范。通過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鄧道成向李某賠償20xx元結案。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鎮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我鎮共有“七九”兵20名,是蘇仙區人員最多的鄉鎮,牽頭人張xx是郴州市的主要組織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xx穩,蘇仙區就穩。為了做好這一特殊群體的穩定工作,我鎮制定了嚴格的措施:一是嚴格實行“三盯一”制度,對每名“七九”兵確定了3名責任人(鎮領導、駐村干部、村支書),取消雙休日,要求責任人與“七九”兵同吃同住,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實際困難。二是加強信息暢通,鎮辦公室每天對責任人進行早晚調度,了解“七九”兵的情況。三是重點人員重點管理,鎮政府派兩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時對重點人員跟蹤管理。今年,我鎮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軍群體人員做到了無一名赴省赴京上訪,為xx鎮乃至蘇仙區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鎮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13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